上海静安区虞春香

 

 
姓名:虞春香
 
 
性别: 女
 
年龄:63
 
籍贯: 上海
 
受难者单位、职业
上海静安区常德路1018弄5号的市民
 
 
案件发生地
上海
 
 
实施迫害的机构、人员
当地公安
 
 
被关精神病院的开始时间 
第一次1998年10月22号;
第二次1999年9月23号
 
离开精神病院的时间
第一次当天就放人了。
第二次13天
 
被关精神病院的名称
静安区精神病院
 
 
精神病鉴定的情况
 
 
医院内有否遭受虐待

 
 
有否联络方式
 
 
遭受精神迫害的基本情况:
 
在精神病医院他们让我吃药,但我不吃,就把我绑在铁床上,呈大字形的,给我打针。我使劲挣扎,打不进去。他们就到上海儿童医院找了个医生,在手上给我打针,扎进去挂盐水。我又拼命挣扎,扎针的地方又肿了,他们打针,我挣扎,又打针,我又挣扎,他们始终打不成针。就这样跟他们抗争了13天。警察还24小时三班倒的轮流看守我。最后没办法了,他们用车子把我拉到安远路,扔在马路边上。我当时身体很虚弱,路也走不动,打110,110警察听到我的名字,就不出警。后来,一个大众出租车司机看见我躺在马路边上,用车把我送到医院,在医院住了20天。医院检查,说有心脏病。我过去从来没有心脏病。
 
 
案件来源:自由亚洲http://www.rfa.org/cantonese/features/petitioners/petitioner_profile-05182012145143.html
         

 
收集时间:2013-8-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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