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省沈阳高靖春

 
姓名:高靖春
 
 
性别:女
 
年龄:1954年4月13日生
 
籍贯:辽宁沈阳市
 
受难者单位、职业
沈阳市皇姑区
 
 
案件发生地
 
沈阳市
 
实施迫害的机构、人员
皇姑区公安局和辽河派出所
 
 
被关精神病院的开始时间 
2015年10月29日下午
 
 
离开精神病院的时间
2015年10月31日下午
 
 
被关精神病院的名称
“沈阳市安宁医院”、“沈阳市精神病康复指导中心”、“沈阳市退伍军人精神病院”
 
精神病鉴定的情况
 
医院内有否遭受虐待
 
限制通讯
 
有否联络方式

 
 
遭受精神迫害的基本情况:高靖春形容“送我的4个人向拖我上刑场一样,把我拖进了精神病院大厅,到了大庁里我和医护人员说我是上访人,我没有精神病。开始精神病院不收我。后来送我的人给辽河派出所所长田磊打电话,田磊和院领导沟通让医院收下我,医院同意收下但是让他们交现金。他们没带现金,田磊让院领导把公安局的银行卡压在医院,星期一他把现金给医院送去。在田磊的电话遥控指挥下院领导让送我的4个人把我拖进了电梯,送到了4楼病房。进了病房护士就要拿绳把我绑上。由于看我拄着双拐行动都不方便,他们也就没有绑我。我让送我的4个人出示身份证件,因为这4个人都没穿警服,而且是在执法,送我的4个人就急匆匆跑了”
 
 
 
案件来源:《中国精神健康与人权》月刊
http://www.msguancha.com/a/lanmu51/disishisanqi/2016/0215/13949.html
 
 

2016年3月20日收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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