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姓名:周铭德 |
性别:男 |
年龄:已去世(1957年生) |
籍贯:上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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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难者单位、职业 |
原上海机床修配厂工人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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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件发生地 |
上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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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施迫害的机构、人员 |
上海当局 他的妻子谢颂华及儿子签字同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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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关精神病院的开始时间 |
2008年4月23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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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开精神病院的时间 |
2008年6月28日(67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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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关精神病院的名称 |
上海市精神卫生中心十病区49床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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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神病鉴定的情况 |
偏执状态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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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院内有否遭受虐待 |
吃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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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否联络方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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遭受精神迫害的基本情况:2008年4月23日,周铭德从北京上访被上海当局押送到富春路100号接济站,当天谢颂华和他们的儿子也赶了过来。同时,接济站内出现上海市精神卫生中心的两名人员,当时周铭德对此二名人员并不知晓。中午十一点多,周铭德正在接济站内行走时,突然被人打昏。随即,周铭德被人绑架到了上海市精神卫生中心十病区49床。事后周铭德得知,打昏他的是上海市精神卫生中心的工号为0291的人员。周铭德后来得知,这次正是他的妻子谢颂华及儿子签字同意将他送进了精神病院。 “我是正常人”周先生数次要求出院,其亲属也要求医院放他出院,但他仍然被关在精神病房里。有时到了吃药时间, 周铭德都当着护士的面把药吃下去,等护士走后再去卫生间把药吐掉。在医院期间,医院给出的住院理由是——偏执状态,在4年间不断上访属异常行为。67天后的6月28日,周铭德终于离开了精神病院。 出院后,周铭德将妻子谢颂华、儿子、上海市精神卫生中心及其医生韩孝龙告上了法庭,请求法院判令四被告赔礼道歉并恢复名誉。上海市多级法院审理后,以周铭德被鉴定为偏执状态,在精神病院内住院两个多月等为由判处周铭德败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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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件来源:《中国精神健康与人权》月刊 http://www.msguancha.com/a/lanmu68/201209/2013/0615/7673.htm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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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5月30日收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