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pwfec

  • [组图]大批访民风涌钓鱼台被抓 湖南农民工大


        
        
        
        民生观察北京报道:今天上午,传正在北京钓鱼台国宾馆举行的朝核问题六方会谈将举行新闻发布会,六国外交官将露面。闻听此消息后,北京大批访民风涌而至钓鱼台,他们希望能见到外国外交官,向他们申诉,此举被称为“国际上访”。
        
        民生观察北京志愿者今天上午九点多到了现场,据他观察,上午到钓鱼台现场的访民至少有二百多人。而湖南农民工访民李健则告诉我们,到现场的访民人数要远超过这个数。
        
        据了解,今天北京警方在钓鱼台外做了充分的准备,戒备森严。停在附近的警车有二、三十辆,除了有大量穿制服的警察在马路上外,还有大量的便衣在此守候,他们有的坐在马路边。而更多的警察则隐藏在暗处。一些警察头子模样的人则坐在小车内,头上戴着小麦克风,随时遥控指挥。
        
        上午访民赶来后,没经验的就三人、五人或十人、二十人硬向钓鱼台内冲,警方则冲一个抓一个,访民被抓后,立即被弄到旁边的大卡车上,送到马家楼。现在有许多访民非常有经验,他们分散着从不同方向钓鱼台冲,有的从路这边飞快地冲过来,有的从路那边飞快地冲过来,有的则从树林里飞快地向外冲。然而,道高一尺,魔高一丈。当访民们四面出击时,遥控的警察很快就发现了他们,从而众多的警察就从各个角落、各个方向飞快地冲出来拦截抓捕,整个上午,没发现一个访民能冲进钓鱼台国宾馆。而被抓的访民至少有两大卡车,访民们被纷纷抓上车后,大呼口号“打倒贪官”。整个过程让人感到“精彩”,引来众人围观。
        
        今天上午11点差一点,曾和民生观察联系过的湖南农民工访民李健突然给我们打来电话,在电话中他喘着粗气无力地说:“我刚刚在马家楼被人打了,衣服被他们打烂,大便都打出来了”“感受觉人都不行了,浑身都痛”。 据李健告诉我们,他今天上午也是刚刚从钓鱼台抓到马家楼的,到马家楼后,警察说他没排队登记,就叫保安打他,于是四、五名保安一涌而上,对他拳打脚踢,一顿暴打。
        
        大批访民风涌钓鱼台被抓 湖南农民工大便被打出


        
        大批访民风涌钓鱼台被抓 湖南农民工大便被打出


        
        大批访民风涌钓鱼台被抓 湖南农民工大便被打出


        
        大批访民风涌钓鱼台被抓 湖南农民工大便被打出


        
        大批访民风涌钓鱼台被抓 湖南农民工大便被打出


        
        大批访民风涌钓鱼台被抓 湖南农民工大便被打出


        
        大批访民风涌钓鱼台被抓 湖南农民工大便被打出


        
        
         民生观察工作室
         2007-7-20中午

  • 国安非法勒令环保人士孙小弟离开北京

     


    7月18日,在北京治病的环保维权人士孙小弟被北京市国家安全局传唤并勒令离开北京。国安没有出示任何有关驱逐孙小弟出北京的法庭文件或行政机构文件。此举不仅没有法律依据,且违反了他的迁徙自由。《世界人权宣言》明确规定:“人人在各国境内有权自由迁徙和居住” 。(第十三条(一))


     


    孙小弟说:“今天下午,北京国安已对我下了逐客令,宪法乃一国之根本大法,在党冶之下,完全成了摆设与装饰”。


     


    孙小弟告诉我们,他是今天下午被正式传唤到北京市国家安全局,国安人员首先表示,孙小弟如果真有病,必须由国安人员带领着去看病。国安人员又表示,孙小弟来北京这么长时间了,是在装病,看病是假的。最后,北京市国家安全局明确要求孙小弟迅速离开北京,返回老家甘肃。


     


    对北京国安方面的上述种种要求,孙小弟明确表示拒绝。他说:“我是中国公民,在国内自由行动是我的权利,你们这样做,不是法冶,而是罚冶,是践踏人权”“我这段时间在北京格已守法,没有进行任何违法活动,没有接触所谓异议人士,更没有加入任何组织,你们有什么理由让我离开北京”。


     


    对于国安方面提出带他去看病的要求,孙小弟表示:“二十多年来,我目睹核污染越来越严重,目睹人民的资产被掠夺,我因此站出来坚决反污染、反腐败,却遭受沉重打击,几代人付出了血的代价,我本人甚至被关进死牢”“这么多年的遭遇,使我已无法相信你们,如果你们带我去看病,我担心被看死”。


     


    甘肃792铀矿环保维权人士孙小弟,2006 年12月1日获颁全球声誉最高的反核奖—“无核未来奖”,此后处境却更加艰危,所受监控、骚扰和袭击进一步加剧。06年11月上旬,孙小弟在当地医院查出腹腔有4-5公分大小的肿瘤。为了确诊和治疗,孙小弟向对其实行监控的省公安厅国保总队提出到北京检查治疗的要求,但是一直未获批准。他同时患胆结石和冠心病,时常疼得坐不住躺不下,整夜不能安睡。06年12月5日以后,孙小弟家有六、七次半夜遭到不明身份者的突然袭击,袭击者用砖头砸他家的门和窗户,致使他家的窗户玻璃无一完好。监控他的国保人员在孙小弟向其反映情况后竟说:“你可以离开这里呀!”。他家常遭无故停电、停水,这种情况甚至发生在零下20多度的冬天。孙小弟虽多次向甘肃792矿领导和监控他的国保负责人反映,却无人出面解决问题。到北京治病以来,前不久还遭到不明身份人员殴打。同时,他在甘肃的老家现在仍然遭停水、停电,半夜三更遭人敲门、泼大粪。


     


    孙小弟先生分析说,这次北京方面已作出了驱逐他的决定,随时有可能再找他,对他的迫害也随时有可能升级。经过慎重考虑,他决定将此消息公诸于国际社会。


     


    对北京方面要求孙小弟离开北京的决定,我们认为北京国家安全局的做法没有法律依据,违反了国际人权准则,对此表示强烈抗议和遣责。我们将呼吁国际人权机构、各国际人权团体,关注孙小弟先生的遭遇和处境,监督中国政府落实其国际人权承若。


     


    维权网                                                               


    民生观察工作室


     


    2007-7-18


     


    “维权网”《关于中国政府06年落实联合国《人权捍卫者宣言》情况的民间报告》里有专门关于孙小弟处境的报道:http://crd-net.org/Article/Class1/200705/20070511141521_4275.html

  • [组图]六方会谈开始 访民闯钓鱼台 三十多

     
        民生观察北京志愿者报道:朝核问题六方会谈各国代表团17日已全部抵京。有关方面透露,六方会谈团长会将于18日14时在钓鱼台国宾馆举行。
        
        闻听此消息后,在北京的大批访民纷纷前往钓鱼台国宾馆,他们想见外国代表进行“国际上访”,此举也被当局斥责为是告“洋状”。
        
        上午10点左右,在钓鱼台东大门(六方会谈开始的地方),有30多访民欲闯大门,他们说要见美国谈判代表付国务卿。在离大门30米远的地方,这些访民全都让严阵以待的警察截住,装进已准备好的大公交车,拉往了马家楼。
        
        据了解,今天上午访民们还只是试探是否是会谈地点,下午还有大批访民去钓鱼台东大门。今天钓鱼台东门外则停有20多辆警车,准备2辆大通道公交车装人,严防访民,访民进入警察视线,警察立刻主动出击,上去,不跑的一律上车,拉走。而一直和我们保持联系的二位访民则告诉我们,他们明天也要去钓鱼台。
        
        民生观察志愿者今天在新华门附近,同样看到了了警察大量抓捕访民,他说:“钓鱼台抓人紧,新华门抓人忙”。
        
        
        
        六方会谈开始 访民闯钓鱼台 三十多人被抓/刘飞跃
        
        六方会谈开始 访民闯钓鱼台 三十多人被抓/刘飞跃
        
        六方会谈开始 访民闯钓鱼台 三十多人被抓/刘飞跃
        
        六方会谈开始 访民闯钓鱼台 三十多人被抓/刘飞跃
         民生观察工作室
         2007-7-18

  • 东莞佳泰鞋厂盘剥工人 民间劳工机构不作为

     


    广东著名劳工维权人士李原风致电民生观察,揭露台商东莞佳泰鞋厂盘剥工人,成血汗工厂,工人被迫奋起抗争的事实。


    李原风先生说,外来劳工在珠三角的艰难困境从佳泰鞋厂员工的情况可以充分反映出来. 佳泰鞋厂是台资企业.在东莞寮布竹园村.


    这个工厂超时加班相当严重.员工反映每天早上上班是7点到11点20分,下午是12点50分到4 点50分,晚上加班是5点50分到11点30分.连续几个月这样超负荷劳作一天也没有放.


    夏天天气这么热,车间工人这么多,连风扇都不安装,有许多员工因疲劳过度在车间昏倒.在外来工的强烈反弹下才装上风扇.


    而且工厂极不人道,员工生病也不许请假,逼迫工人生病也要上班.员工实在受不了只好旷工去医院打针吃药,厂方对员工是一天罚三天工资处罚.记大过罚款一百元.


    工人加班应是在自愿的基础上,可是厂方不顾生病工人的死活,生病也要加班,否则记大过罚款100元.


    而且工人的伙食是每月扣伙食费125元,虽是三菜一汤,但极难吃,工人住是十人一间屋,但因工作时间不同,员工在极疲劳工作后也得不到一点安静休息,同时冲凉很不方便..


    工厂的产品销住欧美,但接单是通过一家叫麦斯的公司,员工也不知道做的是什么名牌.


    同时工厂给工人的工资和加班工资也远远低于东莞的最低工资标准和加班工资标准.


    就是这样的血汗工厂不准员工辞工.很多员工拿不到自已的血汗工钱离厂.


    在上述种种情况之下,前天,佳泰鞋厂少量工人进行了罢工,抗议这家血汗干厂盘剥工人。


    而且,还存在各方相互勾结,欺诈员工的情形。当员工将血汗工厂的种种不法行为多次投诉到劳动部门,并要求结算工资的时候,劳动部门竟以工人没有提前一个月通知辞工为理由,拒不受理工人对血汗工厂的检举,不对血汗工厂进行检查。


    同时,一家原本接受客户委托,审查工厂员工人权状况的民间机构竟与厂方勾结起来,对工厂种种之不法行为视而不见,工人的投诉,该机构根本就不理睬。当工人们拨打这家民间机构来自深圳的电话试图求助时,该机构不予接听。


    民生观察对佳泰鞋厂恶劣的生产条件深为担忧,对该工厂盘剥工人的种种行为表示遣责,我们呼吁深圳相关部门及民间机构切实履行职责,维护劳工的合法权益。


                                                       民生观察工作室


                                                       2007-7-18

  • [组图]北京基督家庭教会众访民参加 寻求爱的


     
        北京基督家庭教会众访民参加 寻求爱的温暖
        
        
        民生观察北京志愿者报道:今天,在北京维权人士刘凤刚的家中,北京基督家庭教会如期举行,期间,许多访民加入聆听,征得刘凤刚先生的授权,作如下报道。
        
        据了解,每个礼拜二,北京的基督徒和慕道友(还没成为正式的基督徒)们都会在刘凤刚家中举行家庭教会,到现在已坚持二个多月了。刘凤刚说,参加家庭教会的人中,经常有许多慕道友。
        
        今天参加家庭教会的,有叶国强、刘安军等北京维权人士,同时还来了许多访民,刚开始总人数有十余人,后增加到十八、九人,大部分是访民。这些访民在北京心底焦虑,情绪低落,上访无望,远离亲人,希望在北京家庭基督那里得到心中的籍慰与安宁,据刘安军今天中午说,还有10余名访民要来家庭教会,聆听查经。
        
        上午九点左右,“证道”开始,由一位刚从海外回来的的张牧师主讲“人回到神的面前的经过”。中午11点半左右,“证道”结束,大家都在刘凤刚家中一起吃饭。
        
        下午,进行“交通”,大家畅所欲言,讲自己的经历,讲自己的感受,讲对神的看法,讲对圣经的理解。
        
        在家庭教会进行期间,所有访民都向那位海外回来的张牧师递交自己的冤情材料,并和他合影。
        
        刘凤刚说,人都是神的儿女,任何人在神的面前都无分别。访民很苦,大家都有一部辛酸史,基督家庭教会欢迎访民参加。访民参加后,可以让他们得到爱的温暖,心灵得到神的普照,从而把访民从痛苦中解救出来。访民们都在积极维护自已的权利,他们聆听圣经,可以上升到神的儿女的高度,更好地维护自己的权利。
        
        下午四点左右,本次家庭教会顺利结束。
        
        北京基督家庭教会众访民参加 寻求爱的温暖


        
        北京基督家庭教会众访民参加 寻求爱的温暖


        
        北京基督家庭教会众访民参加 寻求爱的温暖


        
        北京基督家庭教会众访民参加 寻求爱的温暖


        
        北京基督家庭教会众访民参加 寻求爱的温暖


        
        
        
        
         民生观察工作室
         2007-7-17傍晚

  • [组图]浙江民主党人朱虞夫的判决书


     
        民生观察接在杭州的异议人士胡俊雄的来稿,经朱虞夫先生的儿子朱卬本人同意,特在此公布朱虞夫的判决书及朱卬的缓刑告知书。
                               2007\7\17
        
        浙江民主党人朱虞夫的判决书
        
        浙江民主党人朱虞夫的判决书


        
        浙江民主党人朱虞夫的判决书


        
        浙江民主党人朱虞夫的判决书


        
        浙江民主党人朱虞夫的判决书


        
        浙江民主党人朱虞夫的判决书


        
        浙江民主党人朱虞夫的判决书

     

  • [图文]武汉百名建筑工人维权抗争屡遭打压


      
        近日,民生观察收到武汉市汉南区原第十建筑公司一百二十六名职工的投拆,反映他们身份被变更,现在老无所养,生活无着,上访维权又屡遭打压的情况,工人们还给我们传真来了大量的相关材料。
        
        据了解,汉南区原第十建筑公司是一家国有企业,原属于汉南区纱帽街管理。2001年,第十建筑公司效益不好,纱帽街政府将其对外出售。可出售第十建筑公司时,纱帽街政府既未通知公司职工,更未召开职工代表大会。企业的无形资产(营业执照、资质证书等)以极低的价格卖给了买方,建筑设备与上缴的统筹金不知去向,企业的办公楼成了街道的办公场所。
        
        更为严重的是,企业被卖后,职工们一无所有,按相关政策,国企改制时,应为职工办理养老保险、下岗证、再就业证明等,然而,纱帽街政府没有为汉南区原第十建筑公司办理这些手续,造成直到今天,这一百多职工不能加入社保统筹,没有一分钱养老金。汉南区这批工人,年纪都有五、六十岁了,由于上述情况,他们现在老无所养,生活无着落。
        
        上述情况发生后,汉南区原第十建筑公司的工人们开始向汉南区、武汉市、湖北省各个政府部门反映,前不久他们还给温家宝总理写了一封求救信。然而,当地政府对工人们的答复是:“汉南区原第十建筑公司是乡镇企业,你们是乡镇企业职工,不能享受国有企业职工下岗待遇,不能加入社保,没有养老金”。
        
        对这一答复,十建公司的职工们进行了坚决的反驳,他们认为,早在1986年9月,汉南区劳动局对十建公司126名职工进行了鉴定,确认大家已转为了正式职工,并在劳动局进行了备案,建有完整的劳资档案与劳动合同。对于企业的性质,职工们说,从1985年公司成立至2001年公司被卖,十多年来工商审核的性质都是“国有”,因此,政府的上述说法,职工们认为完全不成立。
        
        为了能办理退休加入社保,汉南区原第十建筑公司的这一百二十六名工人多年来进行了维权抗争行动,然而换来的结果却是拖延、欺骗和打压。从去年到今年,工人们进行了多次集会请愿,不仅问题没解决,还屡遭政府打压,尤其是今年的四月份,一百多名十建的工人又到汉南区政府静座,他们没有等到想见的区长出来,却等来了大批公安。这些公安来后,强行驱赶工人们,工人代表李银清脖子被打伤,另一名女职工大腿严重受损。当时公安还欲强行将李银清带走,在众工人的保护下,公安才未能得逞。
        
        就在今天上午,十建公司的职工代表又到汉南区政府去了,他们在汉南区政府没有找到相关干部,接着又找到纱帽街政府,纱帽街政府还是老说法,不予解决。


    刘飞跃:武汉百名建筑工人维权抗争屡遭打压


        
         民生观察工作室
         2007-7-17

  • 民生观察经李建强律师授权发布陈树庆案辩护词

    陈树庆煽动颠覆国家政权案


    辩护词


    审判长、合议庭:


    根据法律规定,我受本案当事人陈树庆先生的妻子张东红女士委托并经陈树庆同意,出任陈先生的一审辩护人。我将根据宪法和法律的规定,严格履行辩护人的职责,维护法律的正确实施。开庭前我认真阅读了卷宗材料,会见了陈树庆先生,并在审查起诉阶段与检察官进行了必要的书面交流。现根据事实和法律,发表如下辩护意见。


    在正式发表辩护意见之前,本辩护人首先对公诉人毛建中检察官能够采纳本人的建议,在起诉书中去掉对陈树庆煽动绝食、修改民主党党章两项指控,表示赞赏和敬意。


    下面正式发表意见。


    一 陈树庆没有以造谣、诽谤的方式煽动颠覆国家政权,起诉书指控事实不存在,证据不成立


    所谓诽谤,文意上是指:无中生有,说人坏话,毁人名誉。(《现代汉语词典》第315页)。法律意义上是指捏造事实,或虽未捏造事实,但明知是他人虚构的事实而故意加以传播(《中国新刑法理论研究》第647页);所谓造谣,是指为了达到某种目的而捏造消息,迷惑群众,如造谣生事(《现代汉语词典》第1443页)。由此可见,造谣、诽谤的基本特征是捏造虚假事实,加以散布。造谣、诽谤都涉及对事实的虚构性叙述,而不仅仅是一种负面的、否定性的判断和评价。


    根据这个标准,我们来看起诉书的指控。


    起诉书说,陈树庆诽谤中国共产党“执政五十多年来,


    1专利(长时间的垄断政治,经济和社会一切资源);


    2行暴(如“六四”屠杀);


    3虐(因言治罪,政治迫害);


    4侈(劳民伤财的政绩工程);


    5傲(假,大,空的愚民宣传)”;


     


    我们先来看陈树庆的上述说法是否构成捏造事实。


    1 关于“长时间垄断政治,经济和社会一切资源”,恐怕是一种客观事实,而不是虚构事实。


    第一,中共至今仍然是一党执政,政府机关、立法机关、司法机关和军队都在其掌控之中,都把党的领导作为至高无上的权威,跟世界上绝大多数国家的执政党相比,这不能不说是垄断政治资源。


    第二,中国自1956年社会主义改造以后,就变成了一个彻底的公有制国家,即使1978年改革开放以后到如今,国民经济的主要部分也还掌握在党和国家的手中,说垄断经济资源恐怕也没有问题。


    第三,关于垄断社会资源,我想陈树庆的意思主要是指垄断新闻,文化传播以及控制社团组织等等,这也不能说没有根据。


    2,关于“六四”事件,这是刚刚发生的历史。不同的是,政府说是“平暴”,陈树庆说是“行暴”,是“屠杀”。这涉及到一个价值判断,而不是事实判断问题,因为事实是客观存在的。鉴于现实状况,这个问题在今天这个法庭上无法讨论,只能留给历史。但是我有两个建议给法庭,第一,参考一下北洋军阀制造的“三一八”惨案,北洋军阀枪杀了47个学生,被鲁迅称为“大屠杀”,民国历史上最黑暗的一天,“六四”伤亡多少?政府公布的数字都超过了“三一八”的人数,陈树庆说是“屠杀”,是“行暴”,有没有客观依据?第二,我这里有若干张18年前香港文汇报(共产党的报纸)的报道照片,有图片,有内容,我把它做为辩护词的附件交给法庭,以此佐证陈树庆是不是捏造事实?供法官参考。总之,我认为,把陈树庆对“六四”的评价说成是诽谤,是难以服人的。(附件1)


    3,关于“因言治罪,政治迫害(虐)”,近年来光是独立中文笔会掌握的因为言论问题而被判刑入狱的作家,记者就超过60多位,仅仅去年9月到现在,光是浙江地区就有四起,陈树庆先生今天也因为言论问题和不同的政治理念而站在被告席上,这难道也是捏造么?(附件2)


    4,关于劳民伤财的政绩工程(侈),政府自己的工作报告,报纸都在批判,这怎么能说成是陈树庆的捏造?(附件3)


    5,关于“假大空的愚民宣传”(傲),我们至今没有新闻法,我们的报纸电台电视台都控制在党和政府手里,每天几乎看到的都是歌功颂德,绝少对党和政府的批评,这难道不是客观事实?


    纵上所述,陈树庆对党和政府的上述批评,均有客观事实做依据,与诽谤“风马牛不相及”。起诉书的指控没有任何道理。


    起诉书还说:陈树庆“诋毁我国国家政权是“有几百万手握现代高效杀人工具的军队,武警和警察来表现”强大,有公检法司(监狱)的一条龙‘整人害人服务’体系”。请合议庭注意,起诉书在这里使用的是“诋毁”一词,不是“造谣”,也不是“诽谤”。“诋毁”在文意上是指“毁谤”,“侮蔑”(现代汉语词典232页),是对他人的一种恶意的评价。诋毁是不是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罪的其他行为方式呢?没有相关解释,我们姑且算它是,可陈树庆的这些话能否算的上是诋毁呢?


    陈树庆的话除去感情色彩,是说国家拥有100万武装力量,有完整的司法体系,这有什么不对?怎么成了诋毁?至于说这个体系是“强大的”,“整人害人的”,这里面包含价值判断,正如陈树庆所说的,“我今天站在这里,难道还不能说明问题么”?这样的一个泛泛的评价,怎么就成了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的罪证了?


    起诉书最后说:陈树庆“宣称不允许一部分人当然地专政,另一部分人当然地被专政,‘民主’与‘专政’是矛盾的对立面而不能共存”,煽动:“我们要的是多党制的民主法治,决不要那些篡夺人民主权,用国民的性命与幸福作赌注去捍卫一个领袖,一群贵族,或一个政党私利与特权的封建法西斯主权”,提出“讨还和捍卫人民与生俱来的各项人身,经济,社会和政治权利”,“刷新与改进各种制度与机构”等等。


    本辩护人认为,第一,陈树庆“不允许一部分人当然地专政,另一部分人当然地被专政”的主张,这符合宪法原则。我国宪法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的一切权利归人民。这句话的意思是归全体人民,不是归一部分人民。宪法还规定,法律面前人人平等。根据宪法的这些原则,可以得出“一部分人专政,一部分人当然被专政”的现象是违背宪法的,而且在文革结束后,这种现象至少在制度层面上是被禁止了。


    第二,陈树庆说,“民主与专政是矛盾的独立面而不能共存”,根据现代政治学的基本原理,所谓民主是就是人民主权,国家的权力来源于人民,政府和国家领导人由人民选举产生,对人民负责。所谓专政,也叫独裁,英文都是dictatorship。是指一人或者少数人霸占国家权力。这两个概念无法混淆,两种制度也水火不容,陈树庆不过说出了一个常识而已。


    第三,陈树庆说,“我们要的是多党制的民主法治,决不要那些篡夺人民主权,用国民的性命与幸福作赌注去捍卫一个领袖,一群贵族,或一个政党私利与特权的封建法西斯主权”,提出“讨还和捍卫人民与生俱来的各项人身,经济,社会和政治权利”,“刷新与改进各种制度与机构”等等。起诉书认为这是煽动,“公然以造谣,诽谤等方式煽动颠覆国家政权,推翻社会主义制度。”


    本辩护人认为,陈树庆被指控所谓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的主张跟中国共产党关于民主的主张完全一致。


    上个世纪四十年代,针对国民党一党专政,实施独裁统治,中国共产党鲜明的打出民主宪政的旗帜,


    中共在《解放日报》《新华日报》上发表了大量的文章,宣传民主宪政,抨击国民党一党独裁,例如:


    《解放日报》1941年10月28日文章:“目前推行民主政治,主要关键在于结束一党治国。……因为此问题一日不解决,则国事势必包揽于一党之手;才智之士,无从引进;良好建议,不能实行。因而所谓民主,无论搬出何种花样,只是空有其名而已。”


     


    《新华日报》1944年2月2日社论说:是要彻底地、充分地、有效地实行普选制,使人民能在实际上,享有“普通”、“平等”的选举权、被选举权,也就是“确定人民有游行示威、结社、言论、出版的完全自由权。”


    《新华日报》1944年5月17日社论抨击国民党:他们说这一套(民主)都是外国人的东西,决不适用于中国。有人说:中国虽然要民主,但中国的民主有点特别,是不给人民以自由的。这种说法的荒谬,也和说太阳历只适用外国、中国人只能用阴历一样。


    在指责国民党以条件不成熟为由拒绝实行民主时,《新华日报》1939年2月25日说:他们以为中国实现民主政治,不是今天的事,而是若干年以后的事,他们希望中国人民知识与教育程度提高到欧美资产阶级民主国家那样,再来实现民主政治……正是在民主制度之下更容易教育和训练民众。”


    中共甚至还举例说明他们在延安解放区是如何保证实行民主的:“大字不识的农民也可以行使自己的选举权,只要在候选人照片前放一个碗,农民认可谁,就在谁的碗里放一颗黑豆,并以此证明,任何国情论和特色论全部是无耻的谎言”。


    如果起诉书要坚持把陈树庆的上述言论等同于煽动颠覆国家政权,只能说明三个问题:


    其一,把法庭等同于国民党独裁政府,甚至连它们都不如,因为当年中共这样公开的宣传自己的主张,国民政府并不把它当作颠覆政府。


    其二,完全站在了独裁专制的立场上,以民主为敌,以人民为敌。


    其三,作为共产党的法庭,却否定和反对共产党的政治主张和理想。


    我想,这是法庭所不能接受的,也是宪法所不能允许的。


    二 起诉书断章取义,深文周纳,曲解原意,罗织罪名


    据不完全统计,陈树庆近年来发表于网络上的文章有几十篇,约50多万字,起诉书只选择了其中的9篇,不到2万字,又从其中择录7个字(专利 行暴 虐 侈 傲,加上解释47字,共是54个字),作为诽谤的证据,真是万里挑一!


    即使这些文字,也不能得出起诉书的结论,因为它曲解原意,


    理由上面已经论述过,不再赘述。


    我们再来分析起诉书涉及的另一段文字。《郭起真颠覆国家政权,还是国家政权变了质?》


    陈先生说:“一个月前的2006年5月12日,河北省沧州20多名不明身份的人破门入屋闯进郭起真先生家,在卧室里将他戴上手铐,并用一件衣服盖在他头上从家中强行带走。6月8日郭起真被中共河北沧州当局正式批捕,罪名是“涉嫌煽动颠覆国家政权”。
        我从虽未见过郭起真先生,但有关他三十多年来为讨回公道、揭露强权专横,虽历经艰难困顿和数度抓捕而不屈抗争的经历,让我一直很钦佩。他从为自己维权到替他人维权,从自己的个人维权到参与民间的群体维权,多年来,郭起真在坚持中就这样不断超越,尤其是他1998年数万字材料举报沧州市96年新婚夫妇被杀肢解案六天后“迅速告破”的重大冤情,更是得罪了沧州公安“专业”破案水平的面子工程制造者,


    让郭起真先生成了以权谋私的特权腐败分子们的眼中钉、肉中刺,欲先拔之而后快!
          从郭起真先生的众多事迹中可以看出,与国家政权八杆子还打不着一边儿。但在中国大陆的现实社会中,我们不难发现,某些当权者总喜欢上行下效,将自己的特权和私利冒充国家政权,制造“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罪”或“颠覆国家政权罪”冤假错案来迫害行使言论、结社、检举等宪法权利的异议公民。


    然后,陈先生发问:
           这到底是一个怎样的政权?它有几百万手握现代高效杀人工具的军队、武警和警察来表现“强大”,它有公、检、法、司(监狱)的一条龙“整人、害人服务”体系,竟然能够被一个公民的言论、举报和饿肚皮(绝食)行为所轻易“煽动颠覆”?


    上个月初,中国刚成为联合国新成立的人权理事会首届成员,对国内人权不负责任,如何对国际人权负起责任来?


    很明显,陈先生这里是因为郭起真先生被河北地方政府无辜迫害,有感而发。当然也涉及到了现行政治制度,但主要针对的是河北的司法专横现象,文章主题是谴责河北司法机构侵犯人权,怎么能随意阉割曲解为要煽动颠覆国家政权呢?


     


    三 陈树庆先生的行为是行使言论自由的宪法权利,且没有超越言论自由的范围


    什么是言论自由?前北大政治学者、政论作家胡平先生有一篇著名的文章《论言论自由》,在武汉《青年论坛》杂志1986年7月和9月份公开发表过,在该文中胡平先生对言论自由给出一个简明的定义:


    “什么是言论自由?那就是发表各种意见的自由。好话、坏话、正确的话、错误的话,统统包括。”


    胡平先生进一步解释“如果说言论自由仅止于以当权者意志许可范围之内为限,那么试问,古今中外,还有哪一个国家的言论是不“自由”的呢?这样一来,我们神圣宪法上的言论自由条款,岂不成了最无聊的废话?”


    由此,胡平先生给出了言论自由的范围:“只有当言论直接与行动相关时,言论才可能作为一种犯罪。”


    胡平先生甚至说,即使宪法也是可以反对的,“宪法不可违犯,意指人们的行为,我们说宪法可以反对,意指人们的言论。法律本来就是为了统一人们行为准则而设,之所以人们的行为需要一个共同遵从的准则,正因为他们的思想并不总是一致。宪法的权威性、强制性,本身就体现在对持异议者们行为的约束力,因此它并不否认人们持异议的合法性。民主原则不仅要求在行动上,少数服从多数,同时也要求保护少数人坚持己见的权利。任何承认民主原则的法律,包括宪法都不应排斥或限制言论自由。”


    陈树庆先生的被指控的事实,仅仅限于发表文章,阐述自己的观点,是纯粹的言论问题,与行为毫不相干。有人说,发表文章也是一种行为,为此,胡平先生反驳:“把公开谈话、发表文章都算行动,显然是一种诡辩。难道说,宪法上堂而皇之的言论自由条款,人们长期流血奋斗所追求的那种神圣权利,到头来竟然仅仅是背地发牢骚,私下写日记吗? ”


     


    如果说以上是学理解释,那么我们来看宪法和法律的相关规定。


    2004年3月14日公布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修正案》修正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三十三条增加了第三款“国家尊重和保护人权”,这是作为国家根本大法的《宪法》对于保障公民包括言论自由权在内的各项人权的正式、庄严宣告。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三十五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有言论、出版、集会、结社、游行、示威的自由”。第四十一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对于任何国家机关和国家工作人员,有提出批评和建议的权利”。


    很显然,陈树庆发表文章,阐述自己的主张,批评政府和司法机关,完全符合宪法35条,41条规定的言论自由权和对国家政权的批评监督权。


    至于是否损害国家利益,答案显然是否定的。因为,陈树庆言论的宗旨是追求民主自由,促进人权法治建设,这对国家未来,对人民福祗是有益的,公诉人也不能同意中国应当回到专制独裁的社会,法律溃败人权丧失的社会中去吧?我们怎么理解陈树庆的这种追求就是损害国家利益呢?


    在今天,言论自由权是世界上大多数国家所普遍承认和保护的,是一种普世性基本人权:联合国《世界人权宣言》第十九条规定:“人人有权享有主张和发表意见的自由,此项权利包括有主张而不受干涉的自由,和通过任何媒介、不论国界寻求、接受和传递信息和思想的自由”。《公民权利和政治权利国际公约》第十九条规定:“一、人人有权持有主张,不受干涉。”


    这些主张当然而且必然包括政治主张,也就是说,陈树庆持有实行多党制、实现民主宪政的主张属于言论自由的范围,他拥有通过任何媒介传播这种主张的权利。


    公诉人指控陈树庆的言论危害了国家安全,的确,虽然言论自由权在一般情况下不容侵犯和剥夺,然而如果言论直接危害了国家安全,则可以受到禁止,这也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规定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罪的法理基础。但是认定某种言论是否构成危害国家安全的犯罪则应受到严格的限制,否则就很可能侵犯基本人权。如何判定公民的言论是否危害了国家安全呢?辩护人认为可以参照国际上得到公认的《有关国家安全、表达及获取信息的自由的约翰内斯堡原则》。该《原则》第六条规定:“只有当一个政府可以证明以下事实存在,言论才可能以危害国家安全受到惩罚:


    1)、该言论是有意煽动即刻的暴力行为;


    2)、该言论有可能会引起这样的暴力行为;


    3)、在该言论与暴力的可能性或出现之间有着直接且即刻的联系”。


    这一原则被概括为“现实而紧迫的威胁”原则,即只有当言论对国家安全构成“现实而紧迫的威胁”时,才能构成犯罪。本案中,公诉人能够指出陈树庆的言论那一句,那个字与上述标准有关能够至少在理论上引起暴力行动进而对国家安全造成“现实而紧迫的威胁”么?


    审判长,合议庭:我的当事人陈树庆先生是毕业于我省高等学府浙江大学的理学硕士,是国家培养的高级人才。他在前几年还考出了律师资格。陈先生出于对国家前途人民福祗的关怀,参加中国民主党的组建工作,提出了一系列关于国家未来政治体制与制度架构的设想,发表了一些文章抨击社会黑暗,宣传政治理想。他的这些政治理念是否正确,应该由历史检验,但是,浙江省有关部门却为此对他进行歧视甚至迫害,不但拒绝给他颁发律师资格证书,而且在把他关押9个月之后,今天又罗织罪名推上被告席,意欲加罪。做为一个法律工作者,我对此十分遗憾。


    中共第一代领导人毛泽东主席曾说:让人说话,天不会塌下来。中国共产党历史上对待不同意见的批评者也曾主张“知无不言、言无不尽、言者无罪、闻者足戒”的政策。何以我们在建设和谐社会的年代,竟不能容忍善意的、来自人民的批评呢?

         审判长、合议庭,陈树庆案件是一个将产生深远影响的大案,正在被国际舆论广泛关注,对陈树庆案件的处理将深刻影响我们杭州市,浙江省,甚至我们国家的司法形象。影响人民对我们党和政府依法治国理念的信心。特别是在奥运即将召开的今天,对这个案件的处理,更是需要慎重。我衷心希望我们杭州的司法机关能维护国家形象、维护司法公正、维护言论自由理念的高度出发,从维护国家利益、保护人权的高度出发,从增强党的威信和执政能力、团结一切可以团结的力量原则出发,做出经得起历史检验的公正判决。

                                      谢谢合议庭。

                    山东华冠律师事务所 李建强律师


    二00七年七月十七日


     

  • 浙江民主党人陈树庆案庭审结束 没宣判

    刚刚从杭州得到消息,浙江民主党人陈树庆案庭审结束, 没宣判。


     另据了解,今天上午,杭州还是有杨建明、吴远明、萧利彬等十多位异议人士冲破重重阻挠到达了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他们虽未获得旁听机会,但还是一直坚守在法院大厅内等候消息,声援陈树庆。


    另外,昨天因要求旁听陈树庆案被抓的杭州异议人士邹巍,已于今天上午11点左右被下城区国保从杭州市上城区紫阳派出所带回家。


     


     


                                                                   民生观察工作室


                                                                   2007-7-17


     


     


    附 陈树庆简介:
        
        陈树庆,男,1965年9月26日出生于浙江省富阳市新登镇,浙江大学(原杭州大学)理学硕士,1999年中国民主党全国筹委会负责人之一。
        
        曾参加86浙江学生运动,89全国民主运动。1998年7月参加中国民主党浙江筹委会。
        
        1999年9月24日,杭州市公安局10名公安闯入他家中将陈树庆带走而公安随即对他进行抄家,搜走通讯簿等。陈树庆是在浙江吴义龙、朱虞夫等中国民主党骨干相继被捕后,接过他们的工作,负责中国民主党全国筹委会的工作,但工作不久就被捕。
        
        2004年,陈树庆参加国家司法考试,取得383分的总成绩,超过360分的合格分数线,于2004年12月21日经杭州市司法局向被告提出法律职业资格授予申请及材料。浙江省司法厅审查认为陈树庆提交的该项申请不符合《法律职业资格证书管理办法》第三条的规定(因参与中国民主党活动),遂于 2005年1 月31日作出了「浙司许考决字 [2005]第1号」不予行政许可决定书。陈树庆因此没有获得律师资格。
        
        陈树庆因参与中国民主党活动多次受警方传讯,骚扰。
        
        2006年9月13日,杭州大关苑派出所电话通知陈树庆先生,要求陈树庆第二天上午八点半到派出所谈话。9月14日上午,警方同样以涉嫌“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罪”对陈树庆施行刑事拘留,并对陈树庆家庭进行了查抄,取走电脑硬盘及资料。
        
      10月17日下午4时半左右,中国民主党浙江省党部人士陈树庆的妻子张东红接到警察通知,陈树庆今天已经被正式逮捕,罪名是”煽动颠覆国家政权”.
        
        住址:浙江省杭州市拱墅区大关苑东九苑22幢1单元601室
        
        邮编:310014
        
        联络电话:0571-88310920

  • 胡俊雄被迫流亡

    据杭州方面传来的消息,7月16日下午,杭州异议人士王荣清、王富华、邹巍和胡俊雄4人再次到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抗议,要求7月17日开庭审理陈树庆案旁听的权利。他们准备了一条横幅,上书“坚决要求旁听陈树庆案”,就在刚刚展开条幅的时候,里面冲出来5、6个法警,动用武力抢走条幅和邹巍的手袋,在争抢过程中,警察将胡俊雄的颈部、肋部和手部掐伤。后来,他们坚持催还,法警归还了手袋,并且把4人骗到法院的接待室内。再后来他们发现不对劲,便让胡俊雄提前离开法院。就在胡俊雄离开法院之后不久,公安警察来人,把王荣清、王富华、邹巍抓到了杭州市紫阳派出所。


     


    胡俊雄离开法院后,刚刚回到住所,就有警察来敲门(至少三人)。胡没有开门,也没有吭声,并趁警察不注意的时候,逃离了住所。据朋友介绍,胡俊雄在7月10日开庭审理朱虞夫妨害公务案的时候出庭作证,次日便再次被单位辞退。目前胡俊雄又处流亡中。


     


    据杭州异议人士吕耿松先生刚刚告诉我们:“邹巍17点43 分给我打来过电话,说他在等国保处理,但他还不知道王荣清、王富华被抓,此后电话就打不通了”。杭州方面的朋友据此判断王荣清等三人仍然在押。


     


    另据此前已到杭州的陈树庆的辩护律师李建强先生在网络上告诉我们,他已打电话给杭州市国保支队的蒋晓明,要他帮助把人放出来。蒋表示不知此事,但他会去问清楚。李建强先生判断,三位异议人士应孩没多大问题,当局主要是想阻止他们旁听陈树庆案。


     


                                                             民生观察工作室


                                                             2007-7-17凌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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