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顶灰色鸭舌帽,帽沿下躲着用黑框老花镜遮住的小半张脸———高满强在一位年轻人的搀扶下颤巍巍地走了过来。
曾为“山西运城假渗灌事件”提供线索的原运城地区行署驻北京联络处副主任高满强,后来被法院判了7年。2003年4月18日,获释的高满强刚出监狱门口,就被三个歹徒用铁棍暴打致残,狱警出来阻拦,也被打伤。
本报记者面前这位曾经的正处级干部只有55岁,但5年的牢狱生活和出狱当天即欲置之死地的袭击,已经使他过早地衰老了。北京零下5度的寒风里,他看上去像一个风烛残年的老人。
他有点紧张地朝四周张望,然后沙哑着嗓子告诉本报记者:“我怕这里不安全,我们换个地方谈吧。”这位已经被吓怕了的老人,执意把记者领到一个隐蔽的小旅馆后,才敢讲出他认为是“被陷害的真相”。
1998年入狱之前,高满强是山西省运城地区驻京联络处副主任,正处级。
这一年初,山西一位记者入住运城驻京办下属的黄河大酒店,该酒店总经理就是高满强。饭间,这位记者向高满强讲起运城地区行署某些主要官员为获取政绩,建造庞大的假渗灌工程欺骗中央一事,高满强也连说这是“日哄人”(山西方言,欺骗人的意思)的工程。
高满强回忆,他在那天饭后向这位记者提供了一张主持这一假渗灌工程主要官员的批条,“这张批条要求运城驻京办给山西一位上级官员提供十万元的‘零花钱’”。
此后不久,这位记者写了一份反映运城官员买官腐败、并用2.85亿公款建造假渗灌工程的材料。高满强借着做驻京办副主任积累下来的关系,把材料直接交给了中纪委办公厅的主要官员。1998年3月,中纪委主要领导作出批示,要求山西省纪委先行查处。高满强对本报记者说,当时他敢这样做,更多的不是出于正义感,而是“运城官场权术斗争的需要”,“但不管动机如何,当时反映的情况是真实的,我高满强是清白做人的”。
同年5月27日,《人民日报》读者来信内部版刊登了“山西运城搞假渗灌浪费巨额资金”一文。此后本报介入调查,就在本报报道出来八天后的9月26日,高满强被抓捕。
高满强说,当时运城来人悄悄来到他在北京的寓所,等他一进屋,就一把将他扑倒,蒙上被子一顿暴打,门牙悉数打落。然后在路上拖了几十米,塞进车里直奔运城。
在不到36天、没有公开开庭的情况下,高满强被运城中级法院判了7年有期徒刑。高满强所获罪名是:招摇撞骗和私刻公章。
判决称,高满强在运城地区粮食局下属单位工作时,伙同他人伪造了一份军方文件,编造其入伍与提干经历。后高满强又谎称部队档案在其返乡途中丢失。从而骗得有关部门为其办理恢复干部身份的手续。正是在此基础上,1996年他被任命为驻京办副主任,后又升任至处级干部。判决书还称,他在驻京其间,非法私刻四枚公章。判决书像模像样地提供了十二份证据。
判决甫下,山西报纸将高满强“假官”案和臭名昭著的“三盲院长”姚小红案相提并论。中央某主流报纸更是刊出了《“假官”现象催人警醒》的新闻述评。
狱中,高满强自我勉励:“要好好活下去,要不停地申诉,直到公正到来的那一天。”
当时他的父亲已年届80岁,不停地为儿子赴京城上访;妻子被气成重病;高满强25岁的儿子高朝受到父亲牵连,被停止了工作,后重病不治身亡。
入狱五年后,他的申诉有了转机。2002年2月初,山西省高级人民法院指令运城中级法院再审高满强案。三个月后,运城中院再次驳回申诉。
“当时高级法院的一些知情法官对运城中院不愿纠正错案的做法很有意见,他们决定直接提审我的案件。”高满强说。2002年7月,山西省高级法院为此案组成合议庭。有关主办该案的政法官员直截了当地说:“这明显是个错案,不能再把人关在里面了,先放人!”2003年4月18日,在山西省高院的无罪判决书下达前的8个月,高满强被先行释放。
这一天上午9点,重获自由的高满强刚刚迈出监狱大门,准备穿过马路去坐车时,迎面冲来3名蒙面大汉,手持铁棍,照着他的头和身子挥舞下来。后据目击者称,歹徒们很年轻,手脚非常利落。3个人将高满强打倒在地,直至血肉模糊。前去阻止的狱警亦被打伤。事毕,打人者乘车匆匆逃遁。
高满强缓缓摘下帽子:“你看,现在我的右脑前额还有一个很深的凹坑。刚被打时,都陷进去了,被打凹进去的地方,能放下一个馒头!”暴打让他昏迷了48天。后来进行脑部修补时,医生从他的伤处掏出了一小碗碎骨。
高满强摘下老花镜,他的左眼已经因为右脑神经受损而几近失明;左侧喉咙的肌肉也因为右脑神经受损而萎缩,这正是他说话声音沙哑的原因;他的整个左侧身体,包括左手与左脚,也因为右脑神经受损而处于不灵便的状态。记者握他左手,发现手冰凉,也握不紧。每次穿脱衣服都要那个随行的年轻人照料。
经过将近三年的治疗,高满强终于康复。他到省里去感谢主持了案件纠错工作的那位干部。这位干部感叹地对高满强说了三句话:“满强,你比窦娥还冤”,“你终于算彻底平反了”,“我没有想到,你受了这么大的伤害,脑袋的思维力还这么好”。高满强说到激动处,突然把记者拉近至他的鼻尖,大声地嚷。
三年多过去了,此案仍然没有破获,幕后黑手依然逍遥法外。高满强认定的60万元国家赔偿与其他损失补偿至今未落实。他写信给运城人大常委会主任黄有泉,要求恢复他的干部身份。每次去信,均石沉大海。
作者: pwfec
揭丑干部入狱5载 平反又遭凶徒暴殴
王德邦:后极权社会的恐惧综合症
序言:
研究一个社会除了要看这个社会的人们做了什么之外,还应该看这个社会的人们应该做什么却没有做。通过这一对比我们能够更好地看清社会的本质,挖掘出社会病态的深层根由。一般说来,导致人们应该做却没有去做的原因主要有二,一是无知,二是恐惧。如果说在古代社会人们主要是出于无知而犯错的话,那么在今天,无知的人虽然还不少,但大部分罪恶是由于人们知法犯法、知义而行不义造成的。因此,造成我们这个时代的人们集体失语、集体无行的主要原因不在无知,而在恐惧。对一个社会恐惧心态的研究将有助于人们真切地认识该社会的普遍生存状态,从而有助于探讨解开社会困局的路径。
1941年1月6日,美国总统富兰克林.罗斯福在致国会的咨文中, 宣布了四项“人类的基本自由”,即言论自由、信仰自由、免于匮乏的自由和免于恐惧的自由。尤其这“免于恐惧的自由”的提出,显现出罗斯福总统的睿智,而广为后人所称道。
1948年12月10日,联合国大会通过并颁布《世界人权宣言》。在这个《宣言》的序言中确定“一个人人享有言论和信仰自由并免予恐惧和匮乏的世界的来临,已被宣布为普通人民的最高愿望”。
1975年4月,捷克异议人士哈维尔在《给胡萨克的公开信》中说到:“恐惧并不是当前社会结构中仅有的建筑材料。然而,它是主要的、基本的材料,没有它甚至没有表面的统一、纪律和一致,断言我们国家可以获得稳定局面的官方文件即基于此。”并且哈维尔先生通过大量事实阐述了:后期极权社会最高的原则是“稳定”。而为了维持稳定,它赖以运转的基本条件仍然是恐惧和谎言。弥漫的无所不在的恐惧造成了弥漫的无所不在的谎言。
既然无所不在的恐惧成为后极权社会运转的基本条件,那么追溯这种恐惧现象背后的根源,就成为解开后极权社会谜团的钥匙,并为最终结束后极权社会提供参考依据。
一、 恐惧笼罩下的生灵
关于什么是后极权社会,李慎之先生在《哈维尔文集》的序言中曾经对此有过一个经典的概括:后极权社会“就是极权主义的原始动力已经衰竭的时期,就是革命的‘总发条已经松了’的时期。权力者已经失去了他们的前辈所拥有的原创力与严酷性。但是制度还是大体上照原样运转,靠惯性或曰惰性运转。权力者不能不比过去多讲一点法制(注意:绝不是法治),消费主义日趋盛行,腐败也愈益严重。不过社会仍然是同过去一样的冷漠,一样的非人性,‘权力中心仍然是真理的中心’。这个社会的最高原则是“稳定”。而为了维持稳定,它赖以运转的基本条件仍然是:恐惧和慌言。”
哈维尔曾经细致而深刻地描述过后极权社会那种无所不在的恐惧现象:“因为恐惧失去自己的工作,中学老师讲授他并不相信的东西;因为恐惧自己的前途,学生跟在老师后面重复他;因为恐惧不被允许继续自己的学业,青年人入团和参加不管是否必要的活动;在这种畸形的政治信誉的制度下,因为恐惧他的儿子或女儿是否取得了必要的入学总分,使得父亲采用所有义务的和‘自愿’的方式去做每一次被要求的事。因为恐惧拒绝的结果,导致人们参加选举,给被推荐的候选人投票,并假装他们认为这种形同虚设的走过场是真正的选举;出于对生计、地位或前程的恐惧,他们不得不投票赞成每一项决议,或至少保持沉默;是恐惧使得他们经历自我批评、赎罪、不光彩地填写一大串丢脸问题的令人羞辱的行为。恐惧或许有人会告发他们,将他们驱逐出现存社会,他们通常在私下里表达他们真实的想法。在大多数情况下,使得劳动者以他们名义的所谓‘工作义务’,是那种恐惧忍受经济倒退、努力想改善自身和为了讨好权势者。实际上,同样的动机也隐藏在建立‘社会主义劳动突击队’的背后,存在于这种清醒地意识到它们的主要功能是在给上级的合适的报告中被提及。恐惧导致人们出席各种官方的庆祝会、示威和游行。因为恐惧被从正在进行的工作中驱赶出来,许多科学家和艺术家效忠于他们事实上并不接受的观念,写他们不同意的或明知是虚假的东西,参加官方的组织和参与他们认为是几无价值的工作,要不歪曲和删改他们自己的作品。在保存自己的努力中,许多人甚至报告恰恰是他们自己对被报告人做的那种事情。”哈维尔的描述经典地反映了后极权社会恐惧的无处不在、无时不有。
在后极权社会恐惧成为支配人们行为的深层动因。恐惧笼罩着每个人的心灵,左右着每个人的行为取舍。在这个社会人们的行止不是发自于对善的追求,对真的渴慕,也不是本乎于自身的权利,而是完全权衡于政治权力的暗示。说其暗示是因为许多东西并没有明确陈列在某个法规或文件中,而是通过各种宣传、教育渗透在社会的各个方面,尤其现实中一些人因企图超越政治限制而被迫害的实例一再昭告人们不得不屈从于某些大家心照不宣的规则。在后极权社会,表面的规则已经日渐合理化了,但是,无论是统治者还是人们都只按潜规则办事。之所以如此,还是因为恐惧。
后极权社会的恐惧蚕食了一切私域,使恐惧无所不在。人们不仅无法逃离社会生活,不得不与共公权力打交道,而且在这个社会没有可以躲避的私域,这个社会没有提供给任何私人以逃离恐惧获得喘息的空间。这个社会公权被肆意用于营造社会控制的杠杆,各种最先进的技术进步不是首先用于社会发展与民生改善,而往往首先被用于社会控制,使人们顺服于极权的意志。为了这种控制,极权触角延伸到每个可能的角落,以致私人电话被监控,通信被检查,私人住宅被安装窃听,私人聚会被跟踪骚扰,私人电脑被设埋木马,甚至夫妻的床头夜话都可能成为政治迫害的依据,这一切都是有现实的案例作为明证的。许多异议人士被判刑,他们的私人信件、私人通话竟被作为罪证堂皇地供于法庭;姚立法先生在家里与人交流都被冲击,在饭店与朋友聚餐都被拘押传讯;还有夫妻在家看黄碟被抓被罚的,等等。极权的无所不在导致这个社会没有任何隐私,更没有躲开公权侵害的任何私域。西方早在近代初期就已形成的“风能进、雨能进,国王不能进”的私人空间在今天的中国仍然难以觅得一丝影子。
后极权社会的恐惧也贯穿于它的始终,恐惧无时不有。后极权社会的恐惧支撑着极权的运转,如果一旦没有恐惧,极权也就不复存在。这种恐惧虽然随着时间的推移而不断变换着形式,在不同的时期有不同的突出重点,如在某时期镇压异议人士,在某时期镇压宗教团体,在某时期镇压民间NGO,在某时期镇压上访,在某时期镇压维权,等等。但这种镇压是一贯的,只是在不同时期有所侧重而已。变化的只是镇压名单中的先后秩序,镇压的本质是不变的。这种“长期保持高压政策,主动出击,露头就抓,坚决消灭在萌芽状态”的统治方针就是赤裸裸的恐怖统治,它的宗旨就是要在社会营造一种恐惧的气氛,使社会中人人自危,互相提防。长此以往,社会中的个体完全屈服在这种恐惧中,从而半被迫半自觉地依从于统治者的意志。
后极权社会制造恐惧的手段有些是延续极权社会的。比如说它会充分调动一切社会资源,利用一切可以触及到人的情感、精神、意志的因素。如近年来对一些异议、维权人士的乡邻进行动员,除了一些可能被收买成奸细、告密者外,更多的是使他们疏远孤立异议人士,不仅如此还对这些异议维权人士的三亲六眷进行排查,找他们问话,让这些沾亲带故的人感到压力,产生恐惧,从而给那些异议、维权人士形成亲情上的一种压迫感,以掐制人的最原始情感来达到控制的目的。但另一方面,后极权社会的统治又具有新的特点。由于后极权社会已经丧失了它的原动力,信仰已经崩溃,道德早已沦丧,法制只是伪饰,统治者已完全受个人利益的支配,从而更加无所顾忌。他们甚至利用社会黑恶势力来制造恐怖气氛。由于黑恶势力的阴暗、残忍、不可捉摸、无理无法、无情无义、唯利是图性,使社会恐怖的历史记忆得到现实强化,让这些异议、维权人士陷身于随时生命有危险的困境中,如去年以来郭飞雄、高智晟、刘正有、姚立法、孙不二等等维权人士屡屡被地方黑恶势力殴打就是明证。同时统治集团还会对一些典型的人物采取全方位、不间断的监控、骚扰,形成庞大紧张的压迫态势,以给社会树立起恐怖的范例,警示社会其他潜在的可能效法的敌人。所以,后极权社会的统治表面看来似乎不再是那种赤裸裸的暴力,但本质上它更多地运用了人性的一些弱点来制造恐惧的氛围,从而达到统治的目的。这种从肉体威胁的恐惧向情感、意志等精神恐惧的转化,体现着后极权统治的精细化特点。
二、 追溯恐惧之源
人们为什么会产生恐惧?显然在这里所讲的恐惧并不是纯粹生物学意义上的机体反应,它是一种社会伦理学意义上的普遍状态。哈维尔先生说:“我们涉及的恐惧是在更深的意义上,如果你愿意,可以说它是在伦理学的意义上,即对于一种持久的、普遍存在的、危机的集体意识或多或少的分享,忧虑什么是或可能是受威胁的”,“在一个更广泛的意义上,我们国家的任何人在本质上都是十分脆弱的。每个人都有东西要失去,因此每个人都有理由担忧。一个人可能失去的东西的范围是广泛的,包括处于统治地位的人享有的各种各样的特权,所有提供给有权有势者的特殊机会,享受诸如宁静的工作、提升和执掌权力,在自己的领域里工作的能力,接受高等教育的机会,以及对其他公民来说都享有的仅仅是基本生活的有限水平。”
在这里哈维尔先生将恐惧概括为对有东西要失去的担忧,“对于一种持久的、普遍存在的、危机的集体意识的或多或少的分享,忧虑什么是或可能是受威胁的”。可见后极权社会的恐惧指的是社会的一种普遍生活状态,是人们对不可预知的外在威胁的担忧,对自身命运不可控性的恐慌,它是个体没有依靠(指法律、公理、道德)而完全依从外力、任由外力摆布的随机性命运的写照。具体而言,就是这个社会的个体随时面临着:1)失去目前拥有的东西;2)丧失未来可能的机会;3)承担过去留下的问题。但是,任何社会的人们都会面临生活的风险,为什么在后极权社会就成了一种恐惧的状态呢?要回答这问题显然需要弄清不同社会人们行止的依据。
纵观人类有史以来的社会形态,从人们的行止依据而论大际可分为三种状态:其一、法律未予明文禁止的就是可行的。在现代文明的法治社会,人们的活动是以法律未明确禁止的为范围,即法律未禁止的就是可行的;其二、法律明确规定的才是可行的。在所谓的半开化式的法制社会,人们的行动以法律明确许可的范围为活动范围,人们的行止由法律来划定,法律没有规定的就是不被允许的;其三、在地球上还存在着一种超越于法律之上的依照统治者的意志来限定人们行止的社会。这种社会无论法律禁止之外的,还是法律规定之内的,都不能成为人们行为的依据,而在法律之上的统治意志的好恶才是人们行止遵循的准则,这就是极权社会。在前两种社会状态,无论是法律禁止的,还是法律规定的,人们的行止都是有依据的,什么该行与不该行还是明确的,一个人触犯了什么,该受什么惩罚还是清楚的,生活在这种社会的人们对自身命运还是可把握的,至少他对今天要失去什么,明天可能丧失什么,过去自己所行要承担什么还是清楚的,是有据可依的,因而也就不存在太大的恐惧了。只有生活在极权社会的人们,他们的行止是由一种看不见的统治意志所支配,由于统治者意志的可变性、随意性、隐蔽性,使得这个社会的人们行止失据,一个时期可行的,往往到另一个时期又成为禁止的,如此一来人们对自身行动的后果就没法预测,因而对今天拥有的,明天可能的,及过去所作的均没法把握,这种随机性、不可测性,就必然导致恐惧。所以在后极权社会人们对不可预测命运的担忧就是一种普遍的社会现实。
普遍的命运无定,形成了普遍的社会恐慌,导致恐惧弥漫在每个人的心间。那么是什么导致了极权社会人们行止的不确定?为什么后极权社会的统治意志就不能成为确定的一惯的法规来引领这个社会呢?要回答这个问题就得先弄清社会政权合法性的要件。
一个合法的政权应该具有三层意义,或包含三大要件:其一、合符自然律,即合于天道。人类社会的诞生不过是自然演化的一个插曲,人类只有依从自然规律,才能更好地延续、发展自身。一个社会政权的建立应该首先要合于自然发展的规律,否则必遭“天谴”,灾难不断,且绝难持久;其二、合符人性律,即合于人道,符合人的发展需要,使人性健康全面,使人的恶性得到有效控制,人的善性得到有效张扬,政权成为民意的代表,作为民心的向往,社会处于良性的运转中;其三、合符人文法,即合于社会普遍认同的法制原则,按照法制的程序来实现政权的合法性。在今天,一个政权不管它如何标榜自己符合天道与人道,它必须履行人类社会总结摸索到的确认合法政权的程序,即民主选举、民主授权、民主监督下的政权运作。这三方面,在古时通过“君权神授”来反映,而现代文明政治认为体现这三层意义的是民主宪政,历史经验证明只有民主宪政才能最根本保证政权三要件的统一与完整。既然现代社会政权应该具有这三要件,那么回过头来我们就可以看到后极权社会合法性的缺失。
后极权社会是个既无法延续“君权神授”,又不愿意履行现代文明合法程序的政权;既不敢认同权力来自公民的授予,也不敢高扬暴力抢夺权力的正当,于是权力合法性就没法找到依托。一个没有合法性的政权,就没有坚实的社会基础,就如同飘浮在半空的云雾,一时往东,一时往西,随风而动,无可依靠。这种统治意志的随意性与不确定性就导致社会行止失据,所以地球上一切极权国家都上演过反复的社会大动荡、出现过循环的民族大悲剧。中国近半个多世纪的灾难,就活生生地注释出这种缺失合法依托下的政治反复大震荡。在这么一种震荡中,身为其中的任何人的命运都是不可确定的,包括统治者本身,都生活在恐惧中。毛泽东之所以发动一次次的运动,是因为害怕权力旁落,至于他下面的人更是被整得死的死,残的残,没有几人善终的,普通百姓就更苦不堪言了,整个社会都沉陷在恐惧泥淖中。这种全社会性的政治恐惧,在今天主要转化成一种物资性的恐惧,对人生没有保障、没有安全的恐惧,由此也可探索到官僚们疯狂贪污的一些心理因素。
一个没有合法性的政权为什么就必然导致社会的普遍恐惧呢?因为没有合法性的政权,权力就不可能得到依法的监督,没有监督的权力就如没有关锁的猛兽,没有设堤的江河,肆虐、泛滥就成为必然。没有监督的权力与人性的恶相结合,就必将衍生出无尽的罪恶,导致社会普遍的灾难。这种灾难在普通百姓那里表现为权利被无端地侵害、剥夺,发展机会的丧失,一切保障的空置。这种恐惧在掌权者那里就表现为疯狂摄取式的“有权不用过期作废”的心态,然而这种疯狂攫取又不得不面对随时可能到来的追诉。
合法性的缺失与人性罪恶的联姻产生出权贵阶层这个怪胎。权贵阶层的不法不义是有目共睹的,一个不法不义的阶层要想维系其统治就只有以不法不义的手段,于是他们在恐惧法理与道义清算的前提下努力将罪恶进行到底,将自身的恐惧转嫁给社会,将一切可能反抗罪恶的因素消灭在萌芽状态,让社会普遍的恐惧来平衡权贵犯罪的恐惧,这既是犯罪心理的需要,也是掩盖犯罪事实、保障犯罪成果的现实需要。于是恐惧通过权贵阶层进一步转嫁到社会普通大众,因为这些普通大众是权贵的侵犯客体,他们随时有可能起来追讨正义,这样普通大众就是权贵的潜在敌人,对普通大众的打压就是权贵的必然选择。事实上权贵阶层除了恐惧民众外,他们还恐惧权贵之间的内斗,因为体制性犯罪也给体制性内斗提供了充实的依据。所以他们不仅恐惧未来的正义清算,而且恐惧现实权力的翻手为云、覆手为雨。在这种双重的恐惧下,中国大量官员不仅向外转移资产,而且直接外逃他国。据中共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监察部、公安部内部通报,仅仅从2000年到2003年6月30日,党政部门、机关、国有企业、事业单位的党员、干部,失踪就达6528人,外逃8362人,其中县处级以上干部外逃3905人,自杀死亡1252人。可见这个社会之人心惶惶。
由此可见,后极权社会产生恐惧的根源是政权合法性的缺失,没有合法性的政权是不会建立起有效的法制体系来约制权力并为社会提供行止的依据的,没有约制的权力与人性恶的结合产生罪恶的权贵阶层,权贵阶层因恐惧正义的追讨,为了掩盖罪恶就采取一切手段来镇压民众反抗,民众在面临剥夺的恐惧后还将面临因维权带来的更深层的镇压的恐惧。如此一环环地恐惧衍生,形成吞噬整个社会的恐惧综合症。社会就是这样被层层的恐惧裹挟着,谁也无法逃离,谁也不能幸免,谁也不能超然于恐惧之外。后极权社会营造了恐惧的社会氛围,然而没有提供解决恐惧的正当途径,正如前面所言没有提供社会行止的法制规范。那么这个社会如何才能走出恐惧?
三、 消解恐惧之路
既然恐惧之源是政权合法性的缺失,那么重建政权合法性就成为解开社会恐惧的钥匙。一个政权如果合法性问题没有解决,是不可能有长治久安的。所以要想使社会免于恐惧,首先必须解决好政权的合法性。重建政权合法性就是要落实主权在民,权为民授,在民主监督下行权,在政党民选中轮替,实现中国百年宪政的梦想。只有一个合法的政权,才会建立起社会合理的法律体系,使社会行止有法律的依据,使社会矛盾有法律的裁决,社会个体的命运才会在法律原则上得到自我掌握,任何外力都不致无端干涉个体的自主,都无权左右个体的发展,当一个人有法律的依靠时,他就与强大的政权在法律前处于同等的地位,他就无惧于强权加于他的无妄之灾,他就可以免于无端的恐惧。
那么如何才能重建起政权合法性呢?在一个充斥着罪恶的极权政体中,从中外的历史先例来看,我们没法找到它自身革新以实现合法化的路径。当然这不排除极权体制内一些良心人士在文明感召下的抗争,但体制性痼疾与人性的罪恶决定着这种抗争的艰难与弱小。若指望体制内生出完全革新体制的力量,这不仅渺茫,而且几近幻想。所以这个极权政体自身是没有重建合法性的能力的,那么重建政权合法性的力量就只能来自外力。到目前为此,可以援引的外力主要来自两方面,一是国际文明世界的促进力,二是民间社会成长起的抗争力。
先看国际文明世界的促进力。随着人类社会的发展,尤其是一、二次世界大战的洗礼,以及近年来恐怖集团的活动,使人类日益认识到文明休戚与共的意义。作为产生恐惧的极权社会,如果不受到约制,不能实现根本变革,那么早晚它必将把这种恐惧输入其他文明的国度,让他国也不得安宁。这从伊拉克、朝鲜及古巴都可以看到,灾难绝不只圈限在它一国之内,早晚必将漫延到它的邻国,祸及其他民族。所以人类社会现在已认识到,人类恐怖的最大策源地是罪恶的极权政体,要想使人类免于恐惧,就必须结束一切极权政体。基于这种认识,文明世界日益关注那些生活在极权统治下的生灵,并努力支持那些致力于改造极权政体的力量。国际文明世界的声援与帮助,对生活在恐惧统治下的人们无疑是有着巨大的精神支持的。在人类日益融合成一体的今日世界,文明世界的努力对促进极权政体的终结永远是必要的,不可缺少的。
当然,更重要的力量还在于极权社会成长起来的民间抗争力。极权社会中虽然恐惧笼罩着每个角落,但一些响应人类良知与正义召唤的勇士总能冲破恐惧、奋起抗争。我们看看极权社会在地球上存在的历史,会发现反抗从来就没有止息过。一部极权统治的历史也就是一部反抗极权的历史。试看中国近半个多世纪来,从反右到文革,从西单民主墙到八九民运,从九八组党到近年的维权运动,抗争此起彼伏。虽然在极权统治的沉沉暗夜中,我们也总能看到星光在天际闪烁。应该说中国人民反抗极权统治的努力从来就没有间断,然而这种努力历经半个多世纪,至今尚未凝聚成根本改变极权统治的力量。总结其中的得失,我们固然可以看到多方面原因,然而国民的普遍恐惧实在是保证极权社会延续的不可忽视的因素。
在今天中国社会,应该说民众对社会的不满是普遍的,但不满却没能结成有效的促成社会革新的力量,究其原因在于人们的恐惧在阻止着人们采取行动来改变这种不满。一方面是对现实的普遍不满,另一方面又不敢采取行动来改变现实,这就是今天中国社会的悖谬现象。如何将普遍的不满转化成一种变革社会的行动?显然驱散笼罩在人们心头的恐惧是促使人们迈出切实改革步伐的前提。那么,如何驱散人们心头的恐惧呢?
首先,在意识上要认清恐惧,藐视恐惧。要知道人类最大的恐惧是恐惧自身。要改变自身的恐惧状态,屈服于恐惧绝不是消止恐惧的方式,相反这会强化恐惧,使恐惧更加有效,这样也会给产生恐惧的方面提供进一步实施恐惧的依据和动力。如果我们认识到恐惧原来是实施恐怖者自身的恐惧,施予我们身上的恐惧不过是为了掩盖它们自身的恐惧而已,我们就会藐视这种恐惧,就会在精神上超越这种恐惧。当我们进一步认清,极权社会的恐惧原来是极权政体合法性缺失,引起政权统治者的恐慌,进而将这种恐慌转嫁给国民,制造社会的恐惧时,那么我们就端正了我们自身的心态,我们就知道了正义、公理、法理在我们一边,我们就有足够的底气走出恐惧。所谓理直而气壮,义正而词严。真理、道义在手,敢问天下何惧之有?
其次,针对极权统治对不合作者重点打击、各个击破的手法,联合抗争成为必然。随着极权社会统治的不断走向精细化的特点,它们制造恐惧往往利用人性的弱点–亲情、意志、耐力等等,通过孤立、隔绝、干扰、监控等手段,来形成强大的压力。针对这种恐惧,公开、联合、声援显然是战胜恐惧的重要方式。反抗极权的恐惧是因为个体在庞大专政面前的弱小,如果有国内国际的同仁们互相勉励,互相声援,那么就会打破孤独、封闭,就会精神上强大自我,就会战胜自己的恐惧。针对极权社会统治的精细化,民间反抗力量的联合既有现实的必要,也有现实的可能,因为毕竟赤裸裸的血腥已经成为过去,抗争力量的存在空间在不断加大,抗争力量越是联合紧密就越不易被掐死。
再次,现代文明的抗争方式是避免恐惧的有力保证。人类社会在反抗极权政体上有着丰富的经验,从中外的先贤们总结摸索的抗争路径来看,和平、理性、非暴力是原则,有理、有利、有节是方法,依法、公开、合作是手段。维护人的基本权利是正义的事业,是阳光下的事业,阳光下的事业就是要阳光下的手段,要告别那种传统专制下的阴谋政治,而公开也是战胜恐惧的最有效法宝,是攻破极权政体阴暗特务统治的利器。因为在某种程度上,恐惧就是不公开,而一旦呈现在阳光下就没有什么恐惧了。
最后,对人性要抱有信心。要相信那些施予恐惧的极权体制中人比我们更恐惧,并且他们也会力图摆脱这种恐惧的,也就是说施加恐惧的主力本身也具有反叛恐惧的动因,理性最终会促使他们放弃极权体制。所以对生活在极权政体中的人们包括那些极权体制的维护者我们应该要保留信心。从根本上说这是对人性的信心,相信挣脱恐惧的笼罩、过一种正常的生活是每个人的共同愿望。让我们给予那些极权体制中的良心复苏人士以最大的鼓励,为他们为结束极权恐怖统治的任何一点努力而鼓掌。当一切不愿意生活在恐惧下的人们都携起手来时,结束恐惧的日子就到来了。到那时我们都会发现,原来极权体制也不过是纸老虎而已。只要我们大家都抛开恐惧,它也就灰飞烟灭了.从古今中外的历史可见,一个社会变革的到来,最根本的动力还是社会自身变革力量的成熟、强大。中国在根除极权恐惧之源时既需要国际文明世界的支持与帮助,同时主要还得靠自身抗争力量的成长壮大。面对泛滥于极权社会的恐惧,让国际国内一切正义的力量紧密联合起来,为实现人类共同免于恐惧的自由而努力!
2006年12月于北京
朝核六方会谈休会“没有突破”
美国指责朝鲜对会谈采取不认真的态度
在北京举行的朝核问题六方会谈周五(22日)宣布休会,并发表主席声明。据报会谈没有产生突破。
虽然六方会谈在北京进行了五天谈判,但是最后破裂,何时恢复谈判,没有宣布具体日期。
参加会谈的中方代表团团长武大伟宣布休会。会议发表主席声明,各方同意尽早复会。
声明表示,各方回顾了六方会谈形式的发展变化,重申通过对话和平实现朝鲜半岛无核化是各方的共同目标和意志,重申将认真履行9·19共同声明中做出的承诺,同意根据“行动对行动”的原则尽快采取协商一致的原则分步骤分阶段落实共同声明。
声明还表示,各方就落实共同声明的措施和起步阶段各方将采取的行动进行了有益的的探讨,提出了一些初步设想。各方还通过密集的双边磋商,就解决彼此关切坦率、深入地交换了意见。
参加六方会谈的国家包括美国、朝鲜、中国、韩国、日本和俄罗斯。
这次谈判是在会谈中断13个月以及朝鲜核试遭到国际谴责两个月之后举行的。
“朝鲜无诚意”
稍早,美国国务卿赖斯表示,她尚未看到有什么理由可以相信朝鲜有诚意要放弃核武器。
六方会谈美国代表团团长希尔在星期五早晨表示,美国的目标是实现朝鲜半岛无核化。
其他国家谈判代表希望在谈判最后将重点放在去年9月六方会谈第五轮谈判中断前达成共识的以经济援助和安全保障换取朝鲜放弃核武器的协议。
但是朝鲜仍然坚持美国必须首先取消对朝鲜的经济制裁。
希尔批评说,朝鲜每天都找出理由回避讨论放弃核武器的协议,令他无法不对他们的诚意产生怀疑。
韩总统指责美国
韩国总统卢武炫表示,原本即将达成协议的第五轮六方会谈在2005年之所以会崩溃,美国必须负责任。
韩国媒体引述卢武铉的话说,就在六方会谈达成协议的几天前,美国对澳门汇业银行采取行动导致朝鲜政府2400万美元资金被冻结。
他评论说,在对朝鲜的经济制裁问题上,美国财政部和国务院存在分歧,这也是导致本周六方谈判陷入僵局的原因。高智晟案起伏跌宕 名家分析走向
据新华社消息,中共当局于12月22日宣布判处著名维权律师高智晟三年徒刑,缓刑五年。高智晟律师于22日晚间回到北京的家中。同样也被当局判刑三年的上海著名维权律师郑恩宠认为:“判三缓五”将意味着高智晟今后在家或坐牢五年甚至更多,或将和郭国汀律师一样,被迫离开中国。北京维权人士胡佳认为,负责监视和控制高律师以及判刑这样人的力量在日趋衰减,它没有五年的蹦头了。
高智晟于22日晚回到家中 高家电话仍被切断
24岁的高智义侄子、高智义的儿子高欢向记者表示,他于12月17日离开北京,此前一个多月一直住在婶婶家,家中住着耿和、高智晟的一对儿女和高欢。楼层内、楼下一直有警察在监控。婶婶耿和每次和亲属以及外界联系,都使用公用电话。
22日当天,高智晟家里即往的所有电话仍然处于不通的状态,电话中传来的或者是“你无权拨这个号码”的警告,或者是忙音,或者是响铃两声后电话接通但没有声音。
23日,大纪元通过联系,得知高智晟律师已于宣判当天晚间回到家里。耿和对外界的联系显得担心,一再表示“希望你们能理解我”。
公安、法官无数次威逼高智义撤销对律师的委托
在陕北农村务农的高智晟大哥高智义用浓重的乡音表示,“他没有犯罪,不外就是为了老百姓说了两句公道话,他们就说他犯了罪。”
高智义表示当局无数次的前来逼迫他撤销对律师的委托:“他们一天几次的来,三四个、四五个的来,不知道来了多少次了,大概有三十多人次了吧?有县公安局的……北京法官贾连春给我打过一次电话说,他说,‘我用人格担保,高智晟说他不要辩护律师,请你相信我’,我说,你们还谈什么人格了,你们连起码的人性都没有。按照程序,他犯了什么法了?”
巨大压力下,为什么高智义没有撤销委托呢?高智义说:“用他们的话讲就是他违法犯罪,我管不了,我只知道他是我的亲兄弟,这是我的义务,这是我的责任,人活一回就是来尽义务来了,我还图啥。”
审高智晟案前 北京法院开会 全城国保阻止民众参加活动
北京长期遭受当局监控的六四人士齐志勇、维权人士刘安军,还有其他不愿公布姓名的几名低调的北京人士都表示:当地国保突然加强了监控。
有的国保警察甚至还在高智晟案宣判的前几日透露:因为高智晟的事,中一院(北京市第一中级法院)开过会,这个期间你哪里也不要去,有什么活动要向我们汇报。
许多人证实北京国保警察向他们打电话,要求不要参加任何活动和外出。
两年前,当局在审判北京维权人士叶国柱时,因为外界声援洪大,令当局把审判日期一改再改。审判当日,16辆大型警车和大量法警出动,法警将囚车里的叶国柱的脑袋按到车窗玻璃下面通过法院大门,以阻止外界和叶国柱互相看到。当天,到法院声援的人士前后约有百人,有二三十人当天被当局抓走。而当年站在法庭上,为持续揭露当局暴行的叶国柱进行慷慨陈词辩护的高智晟律师在几年后,竟也被中共当局同样送入审判大厅!
莫少平律师:按照法律 要电话、电子屏幕等先期公布时间地点 通知近亲属
22日上午,高智晟的哥哥和夫人委托的辩护律师莫少平在百忙中接受了记者的采访,并表示在高智晟案上,自己没有得到当局任何开庭的消息。
“法官以高智晟拒绝任何人为他辩护为由,拒绝我们进入这个案子。那么在这种情况下,即使宣判他们也不会通知我们。第二点,按照法律的规定,公开宣判,一定要先期公布宣判的时间和地点,并且还应该通知他的近亲属。如果法院严格按照法律规定的程序进行的话,那么,最先得到信息的应该是耿和。同时,按照规定,它也应当在公布栏和电子屏幕上,把宣判的时间和地点先期公布出来。第三就是作为高智晟的太太耿和,她有权在宣判之后获得一份判决书。”
胡佳:法官拒绝通知耿和开庭时间 法院电子显示屏不显示
被当局软禁160天的北京著名维权人士胡佳向记者表示:“我已经听说耿和这个星期多次去北京市第一中级法院去见贾连春法官,要求对方提供开庭的日期,但是对方都不予以理睬。
我们有志愿者去北京第一中级法院,发现它的戒备比以前还要强,而且法警也说,不准请假,取消一切假期。到了年底,我们看真没有跟北京市第一中级法院相关的事情非得如此敏感。而且,一般来讲,政府部门愿意在公共假日之前宣判一个敏感的案件,以公共假期作为一个减压的方法。让大家的注意力自然而然随时间淡化。”
胡佳撰文表示,“一个半月以前,北京市第一中级法院的“立案大厅就在重新装修,电子公告牌也停止了运转。所以根本没有电子公告牌显示过高智晟律师案件的任何信息。几批志愿者多次询问法院的工作 人员,他们称这个阶段所有刑事案件都是直接通知犯罪嫌疑人的家属和律师。所以由此我们确认,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和法官提及高智晟律师案件开庭提前三天 公示的信息皆为谎言。”
根据大纪元22日对该法院的观察,法院的外面正在装修,几名便衣闲散的样子,他们将一拍照人士抓走。近11点,一辆囚车驰离法院。
律师名家评点高智晟案的“判三缓五”
对高智晟案“判三缓五”的判决结果,北京律师浦志强和上海维权律师郑恩宠都表示“还不错”。
被入狱三年,出狱后至今数月仍继续遭到当局监控、不能外出的上海律师郑恩宠在22日接受大纪元记者采访时表示:“过去我们几个朋友商量过,高智晟的判决肯定要判的很重很重的,当然我们不认为高智晟有罪,但在(中共当政)当前这个情势下,如果要是在我们上海的话,最起码是十年以上的了,在北京还是比较宽容的了。国内外的压力压给中央政府。要是在上海的话,它不管你什么压力,中央政府的话它都不听。我听到温家宝访问德国的时候,德国有人问到温家宝说,郑恩宠这个人你放不放?他说他要放的,人家问,他写了这么多检举信,你们知不知道?他回答中央会找他谈的。但温家宝能不能干预上海的事情,就看他们内部怎么说了算了,可能也有点了,但当时的陈良宇是不会理会温家宝的。如果陈良宇能听温家宝的,那么今天我就不会有这样的待遇了,他看我这么多月干啥?”
22日 郑恩宠分析高智晟案今后的走向
郑恩宠:“高智晟案的判三缓五,将意味着高智晟今后在家坐牢或五年甚至更多,或将和郭国汀律师一样,被迫离开中国。
根据中国的刑法、刑事诉讼法,你有认罪、悔罪,对社会危害不大的情况下,才可以缓刑的。我认为,凭高智晟的性格,他可能你讲我颠覆你,我就是要颠覆你,你这是个腐败政府,我就是批评你共产党,就是颠覆你共产党。那么悔罪不悔罪的尺寸就掌握在他们手里。当年判我罪的时候,他们也说,你只要认罪,我们给你三年缓刑。他们法官几次到看守所找我,找我十多次了,他们反覆等着我回答这个问题,等着我认罪,他可以放我出来,缓期三年,但我认为我不合算了,为什么我不合算?因为我本身不需要认罪,第二个我已经被你关了七个月了,如果判三缓三,那么以前关我的都白关了,我在家里再关三年,他们随时随刻都可以再把你关进去,那我的刑期就更长了,我干脆不如在监狱里坐三年出来了(郑恩宠律师哈哈哈大笑了起来)。
他的案子,我认为可能性有三种:一种是今天宣判之后,如果高智晟不上诉了,他就释放回家了,就是不要坐三年监牢了,回家获得所谓的‘自由’。
第二点,我估计他百分之九十九像我这一样,在五年里都关在家里,不能恢复做律师了,也不能讲任何一句话了。所谓的缓刑是考验你,考验你认罪、悔罪五年,如果你哪一天不行了,我随时都可以把你关进去。也可能关到你五年的最后了,你五年里老老实实不讲任何一句话了,但最后一个月、最后一天都可以把你关进去三年,我审查你五年不合格,再进去把你关三年,在五年里面,还有可能你乱说乱动,有新的罪行,我再判你两年,然后呢,前后‘数罪并罚’,五年之内重新犯罪是累犯,要加重处理。我认为,这样的结果不一定是很好。干脆你就把人家关三年,以前的日子也算,他八月十五日被关起来到现在已经四个多月了,如果今天判实刑的话,还有两年零几个月,他就获得自由了。我认为高智晟在五年里面根本就不会有自由的,根本就不能说动。
还有种理想的结果,就是中国慑于国内、国际社会的压力,也可能通过一种妥协,胡温政权就放你走,像当年的方励之那样放你走。
高智晟的几个朋友曾经告诉过我,高智晟是很强硬的,你赶我走我不走的。如果真赶你走的话,我认为先出国一个阶段。像我现在放出来他不给我自由,实际上他自己不好意思讲,要么关你,要么你找个地方走吧,实际上他也警告过我,这是我的地盘,你不要骚扰我。哈哈哈……。”
※如果高智晟上诉
郑恩宠:“我认为高智晟要出来的话,他肯定被严密监管,他认为你要颠覆政权,你有号召力、颠覆力,就像我那样,甚至比我更多的人看管。第二点就是你高智晟已经是国外内知名的人物,它们害怕你受到什么伤害,反而得到更大的压力。如果他不从这考虑,他完全把你关在监狱里。
如果把你关在里面受伤了,那么国内外的舆论他受不了。中国94年还有个监狱法,他公开的法律还给犯人公开受到一定的待遇了(当然如果在监狱你被打,他坚决不承认的了)。在监狱里就是关在房间里,找两个犯人看住你,有时对你凶狠一点,有时对你宽厚一点,就这么出来了。如果他放你出来,他花三十个、五十个、七十个人看管你,成本更大,有利有弊了。最主要是看高智晟自己怎么考虑了,看高智晟愿不愿意上诉了。
上诉是十天之内他上诉。要是上诉,今天(12月22日)就不能放出来了,他再拖你一、二个月判出来,如果他判你三年,剥夺你政治权利五年或八年,那也等于关八年啊。所以,如果八年这么关着的话,这个人就成了废物了,以高智晟这个年龄已经经历不起这种折腾了。
我看在这种情势下,他如果上诉,说达到“无罪”的可能性不太大。如果判他三年,缓刑减少点,判三缓三,我认为这个上诉还有点实际的效果和实际的意义。”
※缓刑五年期间是不是不能从事律师职业或别的什么职业了?
郑恩宠:“律师职业不可以,别的职业是可以的了。但可能吗?它到处看着你啊。象我,不能从事律师职业,我其实从事什么职业都可以,我可以到北京找工作,到广州找工作,但它不放你啊,它不讲道理啊。出来之后,它考验你就是不能跟你讲道理啊,何况我剥夺政治权利比缓刑还要轻啊!剥夺政治权利就是没有选举权,不能当机关领导人,不能掌管什么事务上的东西已,缓刑的话,就是在外面坐牢考验你,不行的话,再关你三年,发现你新的罪,再给你加刑。”
北京维权人士胡佳更是用自己被北京当局监控持续了160天的经历,证明当局监控的重要目地之一就是要从经济上困死你。
※判三缓五的案例多吗?
郑恩宠:“这样的案例多了。按照一般的惯例是判一缓一,判二缓二,判三缓三,但是我也看到有判一年缓五年这样的案例。判一年时他已经被关了大半年了,还有几个月他就要出来了,但判一年就是前面的牢都白坐了,还不能乱说乱动,要你检查就检查,叫你怎么样就怎么样,你不能有任何的错误,有任何的错误,也可以再关你。所以,判三缓五啊,未必是好事情。这主要是靠高智晟的看法。我认为,高智晟既然已经走到这一步了,对高智晟没有必要判很重很重,既然就要赶你走了,那么大家在某种意义上就要达成一个妥协,你说我颠覆你政权我就颠覆你政权,你本身是坏蛋,我就打你坏蛋又怎么样了呢。那么在这样的情况下就判五年,如果五年里和中央政府能达成一个妥协,你走就走吧,就像郭国汀一样,你不走也要判你刑的了,你赶快走吧。”
※缓刑期间高智晟可以办护照吗?
郑恩宠:“按照现在的法律,被剥夺了政治权利时不能办护照,但明年1月1日,它新的护照法出来了,就是被剥夺政治权利的人不在此列了,当然它可以找借口,因为你是之前出的事情,那么按照新的护照法,我可以6月5日再放你。在这个过程当中,它肯定要摆出一个领导权威,它要刁难你一个阶段,要么抓、要么赶走你。要是五年、十年把你关在家里,它面临这么多压力,这么多成本它也麻烦。”
※中共当局缓刑高智晟的原因
郑恩宠:“可能胡锦涛、温家宝他考虑到国内外舆论的压力,考虑了一个折衷的办法。以前也有些案例,特别是涉及到“国家安全”等所谓的政治犯了。在五年里头放你出国就算了,就这么回事。
释放高智晟就是中国和外国大家都下台阶,你高智晟十天宣布不上诉的话,我马上再放你出来。那么,缓刑就是暂缓执行啊,看你五年,你要改悔错误啊,是不是,它认为你颠覆政府,你不能从事这个工作了。那么,什么叫做颠覆政府?完全解释不清楚的嘛。我认为,高智晟判缓刑可能就是达成一个妥协,就是你离开中国就结束了。
胡佳对判三缓五的高智晟案充满信心
胡佳:“我看得很乐观。对于高智晟本人和这个案例加诸的势力,我认为它没有五年蹦头。把高智晟案件打的非常严密,跟‘国家机密’的那一伙人,包括北京市公安局国家安全保卫总队的孙伟等人,这些具体负责监视和控制高律师这样的人,我认为他们的力量在日趋衰减,它还有五年的蹦头吗?我不相信高智晟律师五年将被禁锢在里面,我不相信!
现在我估计那儿(高智晟家)上岗的紧张程度,比抓进去之前还要厉害。现在在国际社会的压力下,把高律师放出来了,如何看进一步的动作,政法委它们也是很惊恐的,它们不能预见今后将有什么不可预见的事情发生,是不是将有一大群人将去看望高律师,是不是高律师会自己又出来和一些人权关系的人接触等等。
这些事情实际上我认为是都不会发生的,高律师近期不会出来,他需要修养身心。但中共那边它可是什么事情都要想到,它现在还是睡不着觉的。”
持续呼吁当局无可奈何 胡佳:中共只威胁那些还有恐惧感的人
胡佳始终坚持为高智晟和他的家人呼吁,对此,中共对胡佳已经不再进行任何威胁了,胡佳说:“它们只威胁那些还有恐惧感的人”。
“我的个性是属于压力越大我越跟对着来的。高律师这件事情的风险非常大,像郭飞雄他们都是受到波及的,他们抓郭飞雄就是为了打击对高律师的救援。所以说,许多朋友,包括高律师体制内的一些朋友,在这种情况下,不得不三缄其口,也有他们的原因,这些我都可以理解。正好就在这个时候,需要我来承担这个压力,没关系,反正我没有什么顾忌的,我又没有什么职业,连收入都没有,没有什么它可以抓住的小辫子,我也没有参与什么经营啊、商业啊,无法象飞雄那样定什么“非法经营”罪啊,它针对我顶多能以‘煽动颠覆国家政权’这样的罪名而已。那就让它弄去吧,反正这样的罪名它是可以任意施展的。”
胡佳:“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罪违宪
记者:“如果它控你“煽动国家颠覆政权”罪,您会承认吗?”
胡佳:“我会这样承认。我首先承认中国宪法中有言论自由的权利,但中国刑法中关于“煽动颠覆国家政权”这条罪名和宪法的规定相抵触,所以,我认为这是违宪的条款,我本身不会承认。(它们指控的)只要这件事情是我做的,只要不牵扯到别人,那么大丈夫一人做事一人当,我都可以承认这些事情都是我做的,但不等于我认罪,我决不承认我是在犯罪。
高智晟案件中,警方说我是唯一的同案犯罪嫌疑人。最早的时候,它们刑事传唤同案犯,意味着给我扣的罪名是最多,最应该把我连带着一起抓进去。那不也没有发生吗?而且,我们能有什么罪?我们所有的行为都是公开的,需要检举揭发吗。
新华社信誉的口碑是相当低的,因为它是中共的喉舌。它所发的那条消息,代表警方政法委的,这种东西你可以看一下,但你不要把它当真。它里面确实带出来些信息,但是,并不代表它的结论是正确的。”
[组图]武汉蔡甸一千多名教师的申诉/刘飞跃

申诉书
2006年12月11日,湖北省武汉市蔡甸区1234名教师的代表向蔡甸区政府递交了一份名为“(鄂武蔡)广大教师在呐喊 再次申诉”的文件。在这份文件中,老师们主要反映了两大问题。
一、“武汉市蔡甸区财政、教育部门从1994年起,陆续拖欠全区教师十种‘有关政策规定的补贴’,总计人平4万元以上”。这十种补贴是“住房补贴”、“煤气补贴”、“冲销64元结余补贴”、从1997年7月起的财政补助、在职教师的“伙食补贴”和“交通补贴”、 退休教师的“伙食补贴”和“交通补贴”、 退休教师的“行政节支奖”和“住房公积金”等。正是由于这些补贴没到位,造成了蔡甸区老师们的工资长期被严重拖欠。
二、“武汉市蔡甸区公务员与教师的平均工资水平有天壤之别”。按教师法等有关法律的规定,“教师的平均工资水平应当不低于国家公务员的平均工资水平”。但事实却完全不是这样。蔡甸区侏儒镇上有一对5旬左右的夫妻,男的是镇政府的公务员,月薪是2324元;女的是小学高级教师,月薪却只有1182元。在同等条件下,蔡甸区一般公务员的工资比教师月人平至少多700元。而近年来,蔡甸区政府的公务员又获得大量的“补贴”,如2005年元月起,全区机关工作人员开始享受“政府目标奖”月人平400元;2005年,全区机关工作人员得到“两大节日”补贴年人平1400元;2006年,“两大节日” 补贴变成“四大节日“补贴,年人平2200元(春节1000元,元旦、五一、十一各400元)。这些补贴统统与老师们无关。
在这份申诉书中,老师们还写道,希望政府这次认真考虑他们的要求,“以免导致大批教师依法游行 以示抗议”。老师这样说,是因为他们今年农历的正月十八就向政府申诉过一次,没有任何结果,大家已非常不满了。
2006年12月20日,我来到武汉市蔡甸区对老师们反映的问题进行了实地调查。通过 调查,我了解到,武汉市蔡甸区共有教师六千多名,现在已有1234名教师在这个申诉书上签字,在这一千多名签名教师中,大部分还是在职教师。同时,我还了解到,在武汉市蔡甸区有一支非常优秀的维权团队,在这支团队的带动下,蔡甸区的老师们从1994年就开始了针对不同的问题进行持续的维权活动,并且一直坚持到现在。其中,1995年,蔡甸区的老师们曾正式向蔡甸区民政局、教育局申请过成立教师协会,但未获批准。现在,二十几名教师代表正以志愿者的身份开展维权活动。在十几年的维权活动过程中,蔡甸区的老师们无数次到湖北省、武汉市、蔡甸区各个党政部门上访,但总是“上面推下面”,解决不了问题。许多老师代表还受到打压。如侏儒镇的八十多岁的尹老师,今年的农历正月十五在蔡甸区街上走亲戚时,就被公安人员强行传唤三个多小时。前面提到的甘老师,也曾多次被蔡甸区教育局、侏儒教办找去谈话,他手里的108名教师签名名单也被政府强行索要。
老师们在最后表示,按文件规定,政府应在十五日内答复他们的申诉。如果不答复或答复时完全不考虑教师们的要求,他们一定会采取行动。而我在调查时,不仅看到了那份1234名教师的签名书,还看到了已写好的“游行示威申请书”,只不过老师们说现在还不是公开这两份文件的时候。
《民生观察》工作室
2006-12-21
注:此信主要内容已寄武汉市蔡甸区政府及国内外媒体[组图]蒙冤入狱8年的记者高勤荣发公开信感谢网
2006-12-15 16:10:58

出狱后的高勤荣。南方都市报记者姜英爽 摄
高勤荣,原《山西青年报》记者。1998年5月27日,《人民日报》读者来信内部版刊登了高勤荣采写的“山西运城搞假渗灌浪费巨额资金”一文,随后,各路媒体的跟进使得这一问题大白于天下。一年后的1999年5月4日,高勤荣被运城地方法院以“受贿罪、介绍卖淫罪、诈骗罪”,判刑13年,关押进晋中监狱。
2006年12月7日,高勤荣终于刑满释放(因在狱中表现好,高多次立功,共获4年减刑),回到他现在已经一贫如洗的家中。
此事经媒体报道并上网后,各地网友对高勤荣的遭遇给予了很高的关注。据高勤荣介绍,昨天接到不少热心人士的来电,纷纷对他表示关心和安慰。其中,一位热心的江西老人还一直关注网上对此事的评论,一看到新的评论,就致电高勤荣,交流看法。
高勤荣说,现在想要采访的他媒体还骆绎不绝。他希望借此向全国网友表达自己的心意。
以下为高勤荣的感谢信。
尊敬的各位网友:
你们好!
我是高勤荣,非常感谢大家对我的支持和帮助。自我冤狱后,全国政协委员、人大代表、全国知识、文化、法学界的知名人士、国内外近百家媒体,以及社会各界正义之士,不断为我提案、呼吁和鸣不平。
在这里,我向你们致以崇高的敬意,并代表我妻子和女儿向你们表示真挚的感谢!
高勤荣
2006-12-15
[组图]湖北殷店农民今日上访请愿

村民们向政府行进
《民生观察》近期曾以《数百亩农田被强占 呼吁政府关注》为题披露了湖北省随州市曾都区殷店镇容河村强占农田,承包给镇、村干部种树的案件。今天(2006-12-18)上午,容河村数十名村民聚集在殷店镇外的一大桥处,村民们准备到殷店镇政府上访请愿。九点半左右,当村民们刚展开带来的横幅标语时,被路过的殷店镇政府的几名干部看到,这几名干部立即上前阻止并欲抢夺标语。村民们对干部们的这种粗暴行为进行了坚决抗拒,并举起标语向殷店镇政府行进,而刚才的这几名干部一直开车尾随在村民们的后面。当村民们行走了大约十多分钟,来到殷店镇街上不久,突然有两辆警车冲过来,车上的人下来后,立即上前抢夺横幅标语并欲阻止村民们前行。经过一番争夺,标语被卷了起来,最终到达殷店镇政府的村民只有二、三十人。我本人在刚拍摄不久,就被殷店镇的那几名干部发觉,并遭到他们的制止。当上午我离开镇政府现场时,到场的村民仍和殷店镇干部及公安人员处在僵持状态。
《民生观察》工作室
2006-12-18
镇干部强夺标语
最终到达政府的村民
闻讯而来的警车
车中拍下的殷店镇政府大门
村民自已统计的被占农田数
附《民生观察》2006-11-28新闻稿
数百亩农田被强占 呼吁政府关注
一、农民数百亩农田被强占
湖北省随州市曾都区殷店镇容河村现有9个组,471户,耕地3710亩,人口1700余人。从2003年开始,容河村强行将该村许多村民耕种多年的农田收回,转包或出卖给村镇干部种树。在这些干部中,有容河村村支书、殷店镇干部及林业局干部共8人。据殷店镇政府2006年9月10日的调查报告,这8名干部共包田种树728亩,其中水田76亩,其余全为坡荒地、岗子地、河沙滩地和荒坡。在728亩土地中,现任容河村村支书一人就占了250亩。容河村村民对这个调查报告不认可,他们自己挨家挨户进行了统计登记,目前已统计了6个组,得出的结果是,在被干部种树的土地中,有水田175.79亩,旱地(可种花生、玉米等作物)135.8亩。2006年11月26日,我们一行两人到容河村进行了实地调查,我们除了看到大量的农田种的是树而不是粮食外,我们还明显感觉到种树的水田远不止殷店镇政府调查报告中公布的76亩,同时,在水田之外有大量的旱地,这些旱地本身是可以种农作物的,把这些地全部算作坡荒地、岗子地、河沙滩地和荒坡是不准确的。
殷店镇政府的调查报告认定以上8名干部与容河村都签有土地承包合同,不属于强占农民土地。但我们在调查中了解到,调查报告以8名干部与容河村都签有土地承包合同为由而否认强占行为是不准确的,该报告有意或无意忽视了容河村村委会及其主要干部强行将农民土地收走转包给村镇干部种树的事实。据容河村村民反映,农田承包给人种树,在农村来讲是大事,但栽树一事,容河村村委会没有召开村民大会讨论通过,也未进行公开招标。相反,容河村村委会及其主要干部采取了哄、骗、压等手段将农民的田强行收走。村民郑建兴、马光新对我们说,他们的田、山场都是在自己毫不知情的情况下被村干部卖给了别人。当有的村民不同意这样做时,村支书公然在大会上威胁说:“哪是你们的田?土地是国家的,该不该你,由我村上决定!”。在这种情况下,五组黄克强1.2亩已栽好红苕的田,同组刘军0.5亩已栽好缸豆的田被强行翻耕种树。五组村民刘发国已60多岁了,老两口原有2.7亩水田和2.3亩旱地,村支书对刘发国说:“老刘你老了,做不来了,把你的田拿出来,以后给你搞照顾”。 刘发国的1.9亩水田和2.3亩旱地就这样被拿了出来。
村民们说,2004年4月30日,国务院出台了《关于坚决制止占用基本农田进行植树的紧急通知》,可2006年,村民雷守忠等人的田还是被一村干部栽上了树苗。村民们还反映说,几百亩农田被栽树后,粮食直补的钱、退耕还林的钱,农民们都未得到。村民们认为,干部们强行栽树,就是看到现在农田不交农业税了。
二、农民土地减少生活困难 无地农民靠捡破烂为生
当七百多亩土地被村里强行收走后,许多农民未获得重新安置土地,绝少数得到安置的,安置的土地数量严重不足,属于位置差、靠天收的田地。土地是农民之本,土地骤减后,农民们生活出现困难。
七组村民金汉申,一家八口人,两个儿子是哑巴,全家一直靠种地为生。金家原有土地十多亩,由于栽树占田,他家现只剩5亩多田,生活难以为继。上文中提到的刘发国夫妇二人,现只剩0.8亩耕地,由于村支书承诺的“照顾”始终难觅踪影,老两口的口粮都不够吃,刘发国几次欲喝药自尽,都被老伴再三劝阻。
郑建兴是原容河一组的村民,2000年1月19日从陕西省迁到本地,花钱向本组村民宫桂刚买了房子、田6.8亩、山场17亩。2003年,容河村在没有通知郑建兴本人的情况下,将他的全部田、山场卖给一干部种树。郑建兴现在无地可种,全家被迫到殷店镇上以捡破烂为生。
三、村民维权抗争被打被抓
马光新是容河村三组人,全家老少七口人,从1995年开始一直承包村里水田7.5亩,旱地2亩,菜园3分。2001年2月,容河村村支书要求马光新在田地里全部种上百合药草,马光新不从,认为村里提供的百合药草价格太高。村支书以此为理由,将马光新田、地,连同菜园全部收走,转包给别人种树。事后,在马光新的一再要求下,村里给他家重新安置了5.5亩位置和条件极差的田地。马家从此陷入困境,两个子女早早失学。马光新自此开始了常年上访。由于马光新的上访,影响了当地一些人的利益,他因此成了当地一些人的“眼中钉”,必欲整之而后快。2006年6月,马光新在山上砍了一些树,在家中做了几把椅子。没过多久,当地林业派出所的人对马光新进行了抓捕,将他戴上手铐带到镇政府宾馆后,立即对他拳打脚踢,一顿暴打之后,马光新身上的一百元钱也被搜走。马光新说,别人现在都在种香菇、木耳,他家不敢,因为他根本不敢在上山砍一根木头。
何义忠是容河村六组人,2006年7月6日下午3点左右,一辆面包车开到他家门前,车上走下七个小混混,一进屋就对何义忠一家人说:“我们是肖立均派来的,肖立均的树是不是你拔的?!”。说完,这七个人抡起椅子就砸向马光新一家人,连两个小该也不放过。何义忠和妻子顿时被打昏在地,当场头破血流。后经法医鉴定,何义忠为“头皮挫裂伤及多处软组织挫伤,何义忠的妻子为“ 多处软组织挫伤”。事情的起因是这样,何义忠2005年秋从妻弟雷守忠手中转种了2.2亩田地,种上了麦子。2006年2、3月间,容河村以雷守忠这2.2亩田是从搬迁户手中捡种的为由,将田收回,发包给殷店镇干部肖立均栽树。肖立均很快在田里种上了白杨树苗。由于田里被栽树,造成麦苗被毁10%,减产300多斤。何义忠多次找到村里理论,村里就是置之不理。何义忠一气之下将树苗全部拔掉,于是发生了前面的一幕。现在,肖立均托人赔给了何义忠一家二千多元医疗费,但何义忠要求对肖立均进行处罚和法办。
在这次调查中,我们了解到,容河村的村民们现在仍在为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而抗争着,双方的矛盾很有可能进一步激化,在此,我们呼吁各级政府迅速采取措施,平息矛盾,切实维护农民的生存权,还容河村村民们一个公道。
《民生观察》工作室
2006-11-28一位跪在省政府门前的女访民
一、三年跪地喊冤 屡遭警察毒打
2006年3月21日,我路过湖北省人民政府,见一女了跪在省政府门前。当时这名女子穿着一件旧黄袄,右肩部位已经破烂,里面的棉絮都露出来了。这件黄袄的前面和后面各写着一个很大的“冤”字。
见有人下跪,路人三三两两地围了过来。很快,省政府警卫室里出来了一位穿警服的警察。出来后他首先对围观的人说:“走走,不要看了,她在这儿都跪了三年了”。接着,他对那名女子说:“你怎么又来了?都像你这样搞,省政府成了什么样子?”。那女子说:“我的问题没解决,现在生活都过不下去了,我不找父母官找谁?”。这时,从省政府警卫室又走出了一位穿便装的男子。他们二人对那女子大声喝斥道:“到后面去,不许跪在这儿”。见女子不动,二人动手把她向后拖。那女子执意不肯,结果她翻滚着被拖到了后面。警卫室的两名人员回来后,又对围观的人群说:“你们怎么还在这儿看?是不是想到警卫室里去?”。这时,旁边一位年青人发言了:“你们警察不是为人民服务的?怎么这样对待老百姓?”那位警察立即上前把这位年青人拽着:“走,我们到警卫室里去谈”,年青人很快被拉进了警卫室。就在这时,那位女子又爬了回来,边爬边喊:“太黑了,简直是黑了天呀!”见那女子又回来了,省政府警卫室的那两位人员上前边推她边说:“法院都判了,你还有什么冤屈?”那女人说:“你放屁!没得冤,我天天在这儿跪着!”。这时,围观的人又增加了不少,那位警察挥舞着手臂向我们走来,似乎要打我们。在这种情况下,人群被迫散开。一位中年人离开时小声说:“不就是穿着一身皮吗?在老百姓头上作威作福!”。
后来,我在另一个地方见到了这名女子,她叫李翠香,湖北省仙桃市杨林尾镇塘咀村六组人。李翠香从2004年初就开始到省政府上访下跪,到现在已有三个年头了,下跪的次数起码有上百次,80多岁的爹爹(她公公)也到省政府下跪过。李翠香说,刚才穿制服的那个警察最坏,几次把她脑壳打了个大包,有时80多岁的爹爹他也打。李翠香记下了这个警察的警号:018326。
二、丈夫死三年 赔偿无希望 家庭陷绝境
李翠香的丈夫叫岳望成,前些年一直在武汉一家玻璃公司做装卸工。2003年12月22日,岳望成及另外两名装卸工坐车到湖北省嘉鱼县鱼岳镇送货,当时他们坐的这个送货车是一辆牌照为鄂A8B152的中型货车。司机叫周伟,这个车挂靠在武汉市东西湖康华运输公司名下。2时50分,车子卸完货返回武汉,行致武蒲线70km+385km处,超越同向的鄂A46802箱式货车时,发现对向来车即停止超车。未减速跟在其后,当鄂A46802减速时,司机周伟因跟车过近,致自己的车与鄂A46802车尾随相撞,岳望成及另两人当场死亡,周伟侥幸逃生。
事故发生后,案件起诉到嘉鱼县人民法院,后又上诉到咸宁市中级人民法院。李翠香听人说武汉市东西湖康华运输公司给咸宁市中级人民法院的相关人员送过钱,致使她们的案子迟致2004年11月1日才判下来。该判决判周伟及武汉市东西湖康华运输公司赔偿李翠香66620元。
案子虽然判下来了,但李翠香到现在只拿到了7500元,那还是丈夫刚死时,周伟及康华运输公司给的一点丧葬费。她多次申请咸宁中院执行判决,可咸宁中院就是拖着不办,说康华公司在武汉,跨地区不好执行。后来虽然找到武汉市东西湖法院协助执行,但东西湖法院却让她们自己去找车主和康华公司的财产。没办法,李翠香等人多次找到湖北省高级人民法院。高院执行局收下了她们的材料,说让她们回家等电话。可等了好长时间都不见电话来。等到最后康华公司竟跑了,找不到人了。
由于丈夫死了,自己又长年在外上访,李翠香的家庭生活陷入了绝境。李翠香有两个儿子正在读高中,“昨天儿子还在电话里问‘妈,你几时带钱回来?我们要交考试费’”。 李翠香说:“儿子,快了”。 李翠香还说:“我现在听到儿子的电话就胆颤心惊,压力太大了”。对于上访,李翠香说:“我现在把亲戚朋友的钱都扯干了,现在上访的路费都是乡亲们凑的。乡亲们说,你去跑,跑到了把钱还给我们,跑不到算了”。
三、多年上访无果 被逼人代会会场爬墙喊冤
李翠香的上访从2004年初就开始了,期间的遭遇令她不堪回首。在省政府门前下跪喊冤屡屡被打就不说了。她曾多次找过湖北省政法委,有一次政法委一位姓袁的科长被她找烦了,指着她说:“你的钱要不到的,你的娃也读不成大学” 。李翠香当时受到这话的刺激,哭得眼花缭乱。
2006年初,湖北省人大、政协会议在武汉剧院招开。李翠香来到两会现场,可会场工作人员不让她进去。武汉剧院的墙不是很高,李翠香奋力爬上墙头,使劲叫:“我要申冤呀!他们警察黑我、镇压我。你们要给我做主啊!”李翠香叫后,咸宁中院、嘉鱼法院的院长都出来了(他们是人大代表),用车把她押到了省信访局。李翠香说:“押过来后,他们把我关在一间小屋子里,门外有人把守,我根本出不来。他们威胁我说,你闹事也是白闹的,一份钱都拿不到。后来,他们知道我不会善罢甘休,就说有5000元钱,让我拿回去不要再闹了。我对他们说,我不是叫花子,这点钱就想打发我,要搞就把我的钱搞到位。他们见收买不了我,就打电话把仙桃市、杨林尾镇的干部叫来了。仙桃市、杨林尾镇的干部当时开了六辆来,有警车,还有救护车。那天我正生病,我是坐救护车打着点滴被他们押回去的。在车上我几次要跳车,他们都拦着,还骗我说回去后2月份一定解决,可到现在一分钱都没看到”。
四、打算将来继续跪下去
2006年3月,全国两会将召开,李翠香说在湖北解决不了她的问题,她准备两会期间到北京上访。可还没等她出发,仙桃市、杨林尾镇的干部就找到了她,对她说:“3月6日跟我们到嘉鱼去拿你的赔偿款”。 李翠香信以为真,就随着干部去了嘉鱼。到了嘉鱼后,嘉鱼法院的人就安排她们到大宾馆住着,好吃、好喝管招待,就是不提钱的事。最后的结果是,全国两会结束后,李翠香空手回到家中。说起这件事,李翠香骂声不断:“政府为什么总是对我们拖呀、骗呀,把你搞得精疲力竭。政府都是他妈骗子”。
3月21日,我采访她时,问她今后有什么打算。李翠香说她爹爹明天要过来,到时他(她)们一起到省政府门口跪着。我说:“这能解决问题吗?”。李翠香答道:“我爹爹婆婆说了,一日钱拿不到手,就到省政府门口跪着。只要不搞死,总是拼这两代人命不要。没有钱,娃们不能读书,要命有什么用?!”农妇屡遭殴打 多年上访无果
王桂花是湖北省武穴市横岗乡岳山村2组的一位普通农妇,2006年3月的一天,我在武汉见到了她。通过对她的访谈,我对底层民众的生存状况、对农村“和谐” 社会有了深切的感受,同时对上访大军们的上访原因有了进一步的了解。
1999年7月28日,老天结束了连绵的阴雨,王桂花家的稻谷由于下雨都快发芽了,王桂花出门时告诉两个儿子把稻谷弄到稻场上晒晒。王桂花走后,大儿子闵炎银和弟弟很快便按她的吩咐在稻场上晒起粮来。就在这时,邻居张广恩夫妻二人出来了,他们也要在稻场晒粮,很快双方为争稻场吵了起来。16岁的闵炎银说:“我们先来的,你要晒先和我爸爸妈妈讲一下”。 张广恩听到这话大怒,先是抄起木棍向闵炎银打去,闵炎银的头、腰、手迅速被打伤。随后,张广恩又拿起一根扁担猛击闵炎银的脚。对闵炎银一阵暴打后,张广恩夫妻二人又上前殴打闵炎银的弟弟。已被打倒在地的闵炎银见状喊到:“我弟弟这么小,你们不要打他”。听到闵炎银说话,张广恩上前又对他一阵拳打脚踢。闵炎银的弟弟见状惊慌失措,忙向他母亲干活处跑去,边跑边喊:“妈呀,出人命了,我哥被打死了”。
当时王桂花在离稻场三百米远的一个地方干活,听到小儿子的喊声,她赶紧跑了过来。到达稻场后,王桂花被眼前的情景吓呆了,她说:“我看到我大孩子头上直喷血,就像按了水管一样。我还看见我大孩子鼻子打塌了,脚也打歪了”。 王桂花当时气极了,就上前和张广恩理论。张广恩说:“你不要讲,没什么理和你讲”。说完,张广恩夫妻二人又用木棍、扁担猛打王桂花,同时还欲打王桂花的小儿子。王桂花见状对她小儿子说:“孩子,你快跑呀,去喊你爸”。接下来,张广恩夫妻二人对王桂花又是一阵毒打,王桂花很快被打倒在地,昏迷不醒。这时,村里一位姓周的老头看到了上述情况,跑过来说:“不能再打了,再打会出人命的”。但张广恩夫妻根本不听,继续殴打王桂花母子二人。后来,王桂花的丈夫赶来后,才把王桂花和她大孩子送到横岗乡卫生院紧急治疗,在送往医院的过程中,母子二人的血一砣砣往下掉。后经医院查明,王桂花头部及左侧颞部有4.2×0.3cm2、2.1×0.3 cm 2、5.2×0.2cm2、1.5×0.3cm2、1.2×0.3 cm2五处伤痕,左手背有3.5×0.3 cm2青紫。闵炎银的伤更重,左、右顶后部有1.1×0.3 cm2、2.9×0 .3 cm2、3.8×0.3 cm2、0.8×0.3 cm2四处伤痕,右小腿后侧有7×1.1 cm2肿胀、背侧有15×0.2 cm2横形创口。王桂花介绍这些情况时,把头低给我看,我确实看到她头部靠后有一处没有头发,几个瘤子清晰可见。
访谈期间,我问王桂花:“你们家和邻居有仇?他怎么敢这么凶?”王桂花说,她们家本和邻居没有过节,都是村长指使的。王桂花接下来讲述了多年来村长整她们家的经过。王桂花的老头子原先在大队当会计,1985年时,村长有一天让他把一张650元的条子报了。王桂花的老头子说这是白条,上面又没有相关人员签字,当时就没有给他报销,说明天找人签字后再报,就这样把村长得罪了。有一年村长带领一些干部到王桂花家收税,王桂花交了一千多元后要求打个收据,村长一会儿说公章没带,一会儿说过段时间再开票,最终收了钱就直接走了。过了一段时间,村里又派人到王桂花家收上次那个税,王桂花说税她家已经交了,不肯再交。最后,来的人竟把王桂花家许多稻谷挖走了。王桂花说:“这次被殴打,与村长有直接关系,没有村长为凶手张广恩撑腰、挑担子,他不敢这么么猖狂。张广恩打我们后,曾跑去找村长说‘这次全靠你了,全靠你了!’”王桂花还说,像自己家无缘无故被停电这些事经常发生,她也怀疑是村长干的。
2004年4月2日,王桂花因家中的狗又与邻居发生冲突,不仅狗被打死,王桂花再次被打伤,打伤后昏到在地有数分钟。经医生查明,王桂花身体右后顶部被打出3.0×3.0 cm2、3.5×2.01 cm2两处伤痕,左侧有4.0×4.2 cm2的青紫,双手软组织严重损伤。就是在这次被打期间,村长等人还威胁王桂花说:“小心以后让你小孩子当不成兵,考不上学,结不成婚,做不成房子”。更为恶劣的是,王桂花被打伤在医院缝针时,村长等人跑到医院威胁医院相关人员不准作记录(伤情记载)。
从第一次被殴打起,王桂花就开始了漫长的上访路。可一路走下来,令她偿尽世态炎凉,饱受精神之苦。要想惩办凶手、获得经济赔偿,伤势鉴定至关重要。二000年二月,王桂花和她大孩子闵炎银到武穴市法院作伤势鉴定,一位姓朱的法医接待了他(她)们。朱法医一摸她的头,半边没头发,有明显疤痕,就说肯定是重伤。可武穴市法院法医鉴定所的负责人伍××却让朱法医出具法医鉴定书时把王桂花母子二人都鉴定为轻伤,王桂花对此相当不满。事后王桂花了解到,武穴市法院的一位庭长和凶手是一个姓、是一个族,凶手与此人在法院上下活动,许多人得了他们的好处,致使法院一再为凶手开脱。有一次,武穴市法院的两位干部开着车把她接到法院,说去了就给钱,可到了法院后,他们把王桂花推下车就走了。
王桂花说,二次被打,到今天直拿到了三千元的补偿。为了讨回公道,她多年来一直坚持上访,找过武穴市检察院、政法委,还找过湖北省高级人民法院,各级信访局更是跑了无数趟。只要问题不解决,王桂花表示她还要继续上访喊冤。在和我谈话时,王桂花多次称我是青天,期待之情溢于言表。
现在中国全国上下在大力宣传要建立“和谐社会”和“社会主义新农村”,可王桂花的遭遇为我们提供了另一份景象,它告诉我们,“村官腐败”、“农村政权暴力化、黑社会化”等现象仍然大量存在,此类现象及其背后的制度因素不除,农村社会和谐无望。村妇王永玲之死
2005年10月,因为我本人的维权活动和政治活动惹怒了湖北省随州市地方当局,他们以“支教”的名义将我迫害到随州市吴山镇三合店乡一所乡村学校。来到农村后,我立即开展了对农村的调查工作。李成是这里的一位农民,四十多岁,他也是我在农村开展调查期间的向导。一次调查结束后,我和李成一起吃饭,喝了一点洒后,李成的话慢慢多了起来,期间他非常痛苦地向我讲述了去年他家的不幸遭遇。过了几天他又给我提供了相关的文件。
“2005年11月20日上午,我和妻子王永玲(又名王惠)在家发生了争吵。因王永玲一时冲动,跑到三合店街上买了一瓶久效磷农药(整瓶装350ml)喝了大约20ml,当时大约11时30分,被邻居沈倩发现后得到及时制止。随后,沈倩叫赵大斌将王永玲送到距事发地有二、三百米远的三合店卫生所抢救。在沈倩打电话叫了我之后,我来到卫生所,看到妻子王永玲当时头脑很清醒,三合店卫生所的所长邱青松对病人进行了洗胃,并注射了解毒药物阿托品注射液,并挂吊针,吊针的药是解磷定,在三合卫生所进行了这些抢救措施后,约半个小时,病人病情就逐渐好转了”。
“当天病人病情好转后,三合卫生所继续对王永玲进行常规治疗。第二天即11月21日凌晨,王永玲就接连不断地发生呕吐。由于邱所长早晨到随州去了,三合卫生所就安排温圣青医生对其主治。她们继续对其注射阿托品注射液,但病人病情就是不见好转,并且呕吐越来越严重。我的弟弟李伟怀疑注射的药有问题,就跟进药房,发现用药的药盒子很沉旧,就问‘药盒子这么陈旧,药还能用吗?’。温圣青说‘这药生产时间长,但不存在过期’。李伟拿起盒子,看见所用的阿托品注射液是1988年生产的,没有注明有效期”。
“由于三合卫生所对病人持续使用过期的阿托品注射液,至21日下午8时左右,王永玲就因呼吸衰竭而死亡”。
李成在向我讲述事件的经过时,多次说:“这件事对我打击可大了。几次都感觉活不下去了,可娃还不到十岁”。李成还告诉我,事情发生后,他找了三合卫生所和该所的法人代表单位吴山镇卫生院,卫生所死不认帐,说药没问题。吴山镇卫生院在事情发生后说三合卫生所不属他们管,拒绝理会这件事。
我仔细看了李成提供的文件,又到网上搜集了一些资料。在湖北省卫生厅1999年下发的18号文“省药政局关于组织清查过期失效药品的紧急通知”中,我们看到第三条是这样规定的,“对过期失效的药品要立即没收并销毁。对无有效期规定的药品超过生产日期五年以上(含五年)的,除立即封存外,应送所在地药品检验所检验,待检验合格后方可解封销售,否则按劣药处理”。李成告诉我,注射到王永玲身上的阿托品注射液,属无有效期规定的药品,其超过生产日期已有十七年,按文件在使用前应检验,但三合卫生所拿不出任何有关该药品在以前已被检验的证明,更拿不出药品合格证明来。
村妇王永玲就这样死了,死于过期失效药品,死于国家漏洞百出的医药管理制度。在国家和湖北省多份关于治理过期失效药品的文件中,我们都看到了政府信誓旦旦地要解决这个问题。但王永玲的死告诉我们,当政府的文件成为白条文件时,当政府管理玩忽职守视人命如草芥时,本该维护人民群众生命健康权的管理制度就成了杀人的凶手。遗憾的是这样的悲剧仍在不断地重演着。在刚刚过去的2005年12月11日,江苏省宿州市立医院眼科为10名患者做了并不复杂的白内障手术,当晚一名患者出现眼痛。至12日上午,10名患者相继出现眼部肿疼、流脓等症状。12日下午,宿州市立医院派出车辆和医护人员,将10名患者紧急送往上海一家医院治疗。13日,上海这家医院被迫对其中的9名患者进行了患侧眼球摘除手术。经过宿州市卫生部门初步调查,12月11日为患者做白内障手术的医生并不是宿州市立医院的医生,而是一家公司聘请的外地医生。原来,2003年宿州市立医院和上海某科技贸易公司签订了一份合作协议,协议规定由公司提供部分医疗器械、组织眼科专家、护士到宿州市立医院开展白内障手术,宿州市立医院负责组织病员,并负责手术前后的病人处理工作。每进行一例手术,公司收取2100元,其余收入归宿州市立医院。“宿州眼球事件”因此被媒体称为赤裸裸的金钱交易事件。面对9名被摘除眼球的患者,我们不禁要问“问题到底出在哪儿?为什么宿州市立医院敢让一家科技贸易公司来为病人实施手术?为什么如此严重的问题我们的卫生管理部门平时看不到?为什么非要等到出现了人员伤亡事件才去进行查处?”。
和上述案例相比,大陆昂贵的看病费用常常将大量的患者挡于医院大门之外。造成看病贵的直接原因是大陆医院的种种不正之风。现在医生拿药品回扣、开单提成已成了公开的秘密。为了多拿回扣,医生们往往心狠手辣地开大处方。过度检查、重复检查、过度用药司空见惯,乱收费、开贵药、开新药屡见不鲜。类似的行为在最近的哈尔滨天价药费案中达到了疯狂的程度。离休教师翁文辉近日在哈尔滨医科大学第二临床医学院住院两个多月,竟然花去医药费550多万元。这些钱是怎么花的呢?家属说“我父亲住院期间被收费化验2925次,平均一天近44次”,“7月5日—8月4日,短短一个月的时间,医院给我父亲输入一吨多液体,,其中7月13日这一天,将近170公斤”。面对这些天价药费案件,我们不能不说这已经不是一个不正之风和医德的问题,而是掠夺、抢劫、盗窃!
最近的第三次国家卫生服务调查结果显示,患者中,去医疗机构就诊的占51.1%,自我医疗占35.7%,未采取任何治疗措施的占13.1%。也就是说,患者未就诊比例为48.9%(城市为57.0%,农村为45.8%)。人吃五谷杂粮,没有不生病的。医疗卫生条件是人们基本的生活条件,当一个国家的医疗制度疯狂地吃老百姓的肉、喝老百姓的血,让老百姓看不起病的时候,这样的医疗制度就是吃人的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