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类: 海南

  • 海南省海口市王新亮

     

     
    姓名:王新亮
     
     
    性别:男
     
    年龄:
     
    籍贯:海南海口琼山区
     
    受难者单位、职业
     
    海南一家国有企业的法人代表
     
    案件发生地
     
    海口琼山区
     
    实施迫害的机构、人员
     
    王新亮的母亲、舅舅及其他家人、海口一家精神病医院
     
    被关精神病院的开始时间 
     
    2011年9月16日晚上9时
     
    离开精神病院的时间
     
    2011年9月20日
     
    被关精神病院的名称
     
    海口琼山区一家精神病医院
     
    精神病鉴定的情况
     
    精神病医院对王新亮的初步诊断结论为“心境障碍(狂躁相)?
     
    医院内有否遭受虐待
     
    让他服用治疗深度哮喘和胃溃疡的药品
     
    有否联络方式
     
     
     
    遭受精神迫害的基本情况:
     
    王新亮以前在河北省曾担任过多年的政法干部,做过狱政科副科长等,十多年前受公派来海南担任一家国有企业的法人代表,家住海口琼山区。
    王新亮称,2011年9月16日晚上9时许,他的家中突然闯进来几个人,其中一个人是他的舅舅,那几个人不由分说就将他绑了起来,然后带着他上了停在小区内的精神病医院的车。到了精神病医院,他大声地告诉医院的医护人员:“我没有患精神病,我是被别人绑架过来的!”但医护人员不理他。医院在办理相关住院手续时,他的舅舅在知情通知书上签了字。就这样,他住进了这家精神病医院。
    王新亮介绍,他在住院期间,医院没有给他做什么检查,只是让他服用治疗深度哮喘和胃溃疡的药品。他坚称自己没病,并告诉医生不能胡乱用药。但他的抗争是徒劳的,最终还是被强制服下一些药品。
     
      王新亮称,就算自己患有精神病,按照有关规定,也应该是由他的第一监护人(妻子)送他去精神病医院接受治疗。然而,该精神病医院在没有第一监护人签字的情况下,仅在他的舅舅签字同意的情况下,就对他按精神病患者强制收治,违反有关规定,严重侵害了他的人身权和名誉权。
     
      王新亮事后找该精神病医院“讨说法”。但医院的答复并不能让他满意。2011年10月1日,王新亮将这家精神病医院告上法庭,要求精神病医院在媒体上公开向自己赔礼道歉,并赔偿自己名誉、精神损失60万元。
     
    案件来源:天涯网http://bbs.tianya.cn/post-laoba-299543-1.shtml
             

     
    收集时间:2012-5-27

  • 海南省文昌市史月琴

     

     
    姓名:史月琴
     
     
    性别: 女
     
    年龄:30多岁
     
    籍贯:海南省文昌市人
     
    受难者单位、职业
     
    海南省粮食局职工
     
    案件发生地
     
    当地
     
    实施迫害的机构、人员
     
    海南省女子劳教所
     
    被关精神病院的开始时间 
     
    2000年后
     
    离开精神病院的时间
     
    不详
     
    被关精神病院的名称
     
    海南省精神病医院——安宁医院
     
    精神病鉴定的情况
     
    不详
     
    医院内有否遭受虐待
     
    医生把她的手脚固定绑在床上强行打针,一直把她绑在床上连续几天几夜(时间不详),连厕所都不给上,屎尿都拉在裤裆里
     
    有否联络方式
     
    无
     
    遭受精神迫害的基本情况:
     
    史月琴,女,海南省文昌市人,30多岁,原海南省粮食局职工。1997年开始修炼法轮大法,由于她被海南省精神病院注射了大量药物,回家后表现出行为有些失常,并终于在2003年3月6日早上跳楼身亡。
     
    案件来源: 明慧网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4/6/15/77116.html
             

     
    收集时间:201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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