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7月号
一、面对面
二、人物访谈
四、精神病人权益
五、评论呼吁
六、律师观点
七、民间行动与倡议
编辑:刘飞跃 柳梅
主办:民生观察工作室
2013年7月号
一、面对面
二、人物访谈
四、精神病人权益
五、评论呼吁
六、律师观点
七、民间行动与倡议
编辑:刘飞跃 柳梅
主办:民生观察工作室
胡东圣,退休人员,中共党员,曾于2000年任安徽省合肥市合裕路社居委第一党支部书记,后改任第九党支部书记中共党支部书记。2005年因合肥市大拆违,老宅被政府认定为违章建筑拆除而上访维权,2009年2月12日被芜湖市精神疾病司法鉴定所以芜精司鉴所【2009】司鉴字第8号《司法鉴定意见书》鉴定为偏执性精神病,三名鉴定人《司法鉴定人执业证》证号分别为:341207091016、341207091006、341207091007,文书中姓名部分是印章,没有签名,印章因复印件模糊而仅有341207091007可看出是李××。
芜湖市精神疾病司法鉴定所的芜精司鉴所【2009】司鉴字第8号司法鉴定书分六部分,第一部分为基本情况:委托人为合肥市公安局瑶海分局,鉴定地点是合肥市瑶海区信访局,鉴定材料案卷一份,被鉴定人:胡东圣,男,63岁,离婚,退休工人,初中,户籍地址在合肥市裕溪路1521—7—308号,现租住唐桥停车场,转租别人一间房子是物流配载个体户。
2013年7月底,《中国精神健康与人权》月刊志愿者林中人面对面采访了这位曾是居委会党支部书记的胡东圣,以下是访谈全文。
林中人:你被做精神病鉴定自己知道吗?
胡东圣:不知道,2009年2月11日下午15时是瑶海区信访局梁局长称要给我开听证会,我到场见有合肥市公安局瑶海分局的警察和合裕路社居委的人,大约有十多人,我就不愿意开,可梁局长称领导都来了,于是我就见了。三人身份没有人告诉我。
林中人:结束的时候也没有告诉你他们三人的身份吗?
胡东圣:没有。没有告诉我这三人是精神病医生,没有告诉是来给我做精神病鉴定的。我以为是上面领导来了解、解决我上访诉求的。
林中人:问了哪些问题?
胡东圣:就问了我上访诉求的事情。
林中人:什么时间结束的?
胡东圣:下午16时许,谈了约一个多小时。
林中人:芜精司鉴所【2009】司鉴字第8号司法鉴定书中的第二部分检案摘要中称“2009年1月进京上访,在政府工作人员进京接访劝返过程中,被鉴定人情绪狂躁,并在公共场所无故裸露身体,情节严重,影响恶劣”,有没有此事?
胡东圣:我没有在公共场所裸露身体,这是政府官员编造的。
林中人:你第一次被送进合肥市公安局安康医院是什么时间?是哪个部门送的?对你人身采取强制措施了吗?
胡东圣:第一次是2009年3月4日由城东街道办事处合裕路社居委的宗卫、李凌霞等六、七人将我骗上面包车后送安康医院的,一上面包车,这些人就把我按倒在车里,一直按着,等车子到安康医院后,拖下车移交给安康医院。
林中人:第二次是什么情况?
胡东圣:第二次是2011年4月29日我被合肥市公安局城东派出所邹勇所长带着四、五名警察强行从北京押回,从合肥火车站下车后,他们就要对我进行捆绑,被当时的车站派出所警察拦阻。车子进入安康医院后,警察们将我用绳子捆绑,我被邹勇所长猛踹了一脚,致我左脚踝部受伤,警察们将我抬上医院三楼病房。
林中人:安康医院可否虐待病人,例如打人、饿饭、捆绑病人等
胡东圣:打人、饿饭是正常的,我没被打过,因为我配合吃药、吃饭,其他病人如果不听话、不配合,被护工(临时工一类人员)用棍子打嘴,饿饭;我刚被送进医院时被医院拷在床上达三天之久,吃饭等事情则由其他病人侍候。
林中人:每次在安康医院时间是多少?
胡东圣:第一次是7个月10天,第二次是6个月15天。
林中人:在安康医院那么多天有无后遗症?
胡东圣:就是每个出院的人都有皮肤病,皮肤溃烂,经治疗才好,不知道是什么原因。
林中人:你在安康医院是否知道有其他访民被精神病?
胡东圣:有,名字记不清了,有肥东县的,有长丰县的,肥西县的,都有。
《中国精神健康与人权》
2013、7
附胡东圣的病历、鉴定书和采访视频:
胡东圣






《中国精神健康与人权》月刊按,李金兰是四川省中江县石笋乡石塔村人,性格暴烈的她曾因女儿户口年龄问题在派出所内遭到铐打。2013年5月李金兰又被中江县警方骗到医院鉴定为“偏执性精神障碍”、 “被害妄想”。 这纸鉴定对李金兰来说是紧箍咒,现在依然四处上访的她随时有可能因为这纸鉴定被收进精神病院。2013年8月初,本刊志愿者蜀杰对正在成都上访的李金兰进行了面对面采访,了解了她的详细遭遇。
四川省中江县石笋乡石塔村6组的李金兰,因2006年修公路,家人与村干部发生口角,李金兰从中说了公道话,被乡、村干部记恨,处处被刁难。去年六月份,李金兰因女儿读书,自己打工受到不公正待遇,到中江县政府上访,被置之不理。李金兰愤怒之下砸了挂在门口的意见箱和为人民服务的招牌,被派出所关押了一天。今年4月30日,李金兰因女儿户口年龄问题,派出所误写了两岁,女儿因此不能出去打工。李金兰到乡政府要求改正。工作人员却骂李金兰:“你这个疯子婆娘,以疯带疯,疯子。”李金兰气愤之极,说:“我就是疯子,我现在就疯了。”说着,顺手将桌子上的老式电脑推在地上。工作人员喊来警察,几个警察拥上来,使劲将李金兰的手反扭在背后,边扭还边骂:“你这个疯婆娘,就是个人渣,只有弄到精神病院,要万多个男人来弄你。”随后,将李金兰抓到派出所,摔在地下,李金兰双手合拢,不停的念叨:“大慈大悲的观音菩萨保佑,观音菩萨保佑,惩治这些恶人,保佑我们受苦受难的人平安。”警察听到后,走过来,恶狠狠的说:“现在是金钱社会,菩萨保佑不到你,只有金钱才保得到你。”说着,就给李金兰戴上手铐,吊在铁栏杆上,李金兰被拷得昏死过去。醒来时,李金兰看到女儿站在栏杆外面,正眼泪巴巴的望着母亲,李金兰对女儿说:“妹子,不要哭,你赶快拍几张照片,留个纪念,不然你妈咋个死的你都不晓得。”李金兰的女儿才悄悄的拍了几张母亲被吊在铁栏杆上的照片。到了晚上,派出所找到李金兰的母亲,威胁说:“你女儿做了违法的事,要进班房。给两百元钱才放人。”李金兰的母亲不得已花了一百多元,买了几包烟,又说了很多好话。此时,李金兰拷在铁栏杆上,没了声息。警察将李金兰弄到椅子上,李金兰浑身无力,说不出话,只是心里明白,坐不稳,从椅子上滑下来,又弄到椅子上,又滑下来,如此几番,警察恼怒的吼到:“李金兰,你装死嘛,你以为把我们吓到了,你就是个人渣。”警察叫来医生,问李金兰断气没有。医生说:“这个人血压高,马上要脑冲血。”警察听后,才将李金兰的手铐取了。又通知李金兰的母亲和姐姐,请人抬上面包车,送回娘家,后来发现伤势较重,马上送往金堂县第二人民医院治疗。用去医药费上千元,后因无力继续交付医药费,被迫回家,用草药治疗。
一个多月过去了,李金兰的左手一直疼痛难忍,不能负重。到医院检查,医生说是骨折。随后医生又说没问题。李金兰认为是政府搞的鬼。于是,李金兰于5月4日到省公安厅投诉,要求查处石笋乡派出所非法关押,致其左手骨折,给予赔偿,并赔礼道歉。省公安厅责成中江县公安局解决。5月21日,李金兰又到中江县公安局讨说法,中江县公安局龙化派出所的曹警官却以检查伤情为由,将李金兰安排在宏盛旅馆住下来,对李金兰说:“你在这儿住到,我们要去凑钱,钱凑够了,才带你去看病。”还对看门的吩咐,要看好李金兰。三天后,曹警官对李金兰说:“钱凑够了,我们到绵阳去看病。”李金兰心想,中江、金堂这么多医院,为啥到绵阳去看病,莫不是把我整成精神病?李金兰当即表示不愿到绵阳看病。曹警官看出李金兰的疑虑,就说:“在中江、金堂看病你又说我们收买了医院,到绵阳就不会收买了嘛。”李金兰信以为真,旁边的人也说:“他让你到哪儿里看病就到哪儿里看嘛。”在去医院的路上,曹警官对李金兰说:“不要说你手痛,这个治疗才是主要的。”曹警官还一路走,一路不停的给领导打电话请示、汇报。到了绵阳第三人民医院,李金兰一看,这么大个医院,看病的人这么多,应该没啥问题。进到医院,曹警官把医生叫到一间房里嘀咕了一阵儿,出来后,医生要李金兰坐在凳子上,说:“我今天只问你这个星期的事情,你住哪个地方?”李金兰答到:“我住中江县石笋乡石塔村6组。”医生问:“你这个星期心情好不好?”李金兰答:“这个星期心情肯定不好,发生了这么多的事,闹得我那有好心情。”医生问:“你看到眼前有没有虫子飞、蚂蚁飞?房子转不转?”李金兰答:“没有看到虫子蚂蚁飞。房子也不转。”医生问:“你看没看到有人跟踪你、监视你?”李金兰答:“我没看到有人监视我,跟踪我。”问话进行了几分钟。最后医生对李金兰说:“不得啥子,一个星期后来拿结果。”走出医院,曹警官不满的对李金兰说:“看嘛,一颗药都没吃,就用了一千多元。”李金兰一听就冒火了,说:“我说是看手,你要把我弄来问话,他们的口是金子做的,问几句话就要一千多块。”李金兰坚持要做骨科检查,但检查仍然没有结果。只要李金兰回去等答复。
6月7日,6个警察来到李金兰的租住房,把正在打工的李金兰的女儿通知回来,避开李金兰,叫到一旁说话,李金兰见此,气愤的说:“我有啥子听不得,我又不是罪犯,作了坏事。”警察拿出“四川三益法医学司法鉴定所”出具的司法鉴定意见书,鉴定为“偏执性精神障碍”、“被害妄想”。直到此时,李金兰才知道那天到绵阳第三人民医院看病,是去作精神病鉴定。警察对李金兰说:“你有啥要求,我们可以帮助你。”李金兰指着警察说:“你们这些骗子,那天去看病,就是要把我弄成精神病,这下你们顺心了,我不敢再找你们要赔偿了,你们随时可以把我弄进精神病院去。你们这样做,是要遭报应的。”其中一个女警察蛮横的说:“我不看你是精神病,早就拿手铐把你铐起了,把你送到精神病院去。”李金兰伸出双手,说:“你铐啊,铐啊,你们这群疯子,吃人饭不作人事的,要遭报应。”几个警察见此,急忙爬上车,“噗”的一声开走了。围观的大妈大婶说:“他们这么坏,你把他们的车子掀翻。”李金兰说:“谢谢大妈大婶的好心,我现在不能这么做,他们就是要激怒我,好把我弄到精神病院。”
6月19日,中江县公安局在金堂县淮口镇在李金兰租住屋向其宣读并递交了《不予处罚决定书》,不予处罚的依据是《司法鉴定意见书》中的“偏执型精神障碍”“辨认力丧失”。李金兰感到人格受到了莫大侮辱,放声痛哭。李金兰及女儿因此失去了在淮口天地福鞋厂的工作。6月13日,李金兰带着衣物、干粮等,来到四川省公安厅督查大队,投诉中江县公安局乱作为。但省公安厅却置之不理。到现在,李金兰还在四处上访,希望能讨得一个说法,希望能摘掉精神病的帽子。
以下是李金兰的鉴定书和采访视频:

李金兰





2011年9月3日,广东韶关的李世杰在乐昌市迎宾酒店吃晚饭时,因为酒店不开空调,与酒店相关人员发生争执,并当场报警,随后被民警带至乐昌城北派出所。在交涉期间,派出所认为李世杰有精神病,便将其强制送往韶关复退军人医院(精神病医院),并通知李母到场。派出所声称如果李母不签字同意李世杰入院治疗,将对李世杰采取行政拘留的措施,李母无奈之下同意签字。入院后第三天,家属便要求接其出院,院方拒绝并规定20天内不准李世杰会客,并强制其住院长达93天。2013年3月13日,李世杰起诉韶关复退军人医院侵犯人身自由权,请求赔偿经济损失8万余元及赔礼道歉。2013年3月25日乐昌市法院受理此案,并分别于5月14日、6月6日两次开庭审理,但未作宣判。7月24日,《中国精神健康与人权》月刊记者李其刚电话采访了李世杰被精神病的情况。
记者:你好,请问是是李世杰吗?
李世杰:是。
记者:你起诉韶关复退军人医院将你被精神病,侵犯人身自由权,法院宣判了吗?
李世杰:还没有,一审法院已经开庭审理了两次,但没有宣判,还在作调查。
记者:哦,那你是什么原因,被他们精神病的呢?
李世杰:我2011年9月3号,到政府附近的迎宾酒店吃晚饭,因为酒店不开空调,与酒店相关人员争执起来,我拨打了12315投诉电话,酒店管理人员很凶的样子跑进来,不愿道歉,我就报了警,当时没有发生肢体冲突。
记者:派出所来人了吗?
李世杰:来了,是城北派出所的民警。民警来了就让我到派出所调查了解情况。
记者:派出所是怎么了解情况的?
李世杰:到了派出所,他们根本不作笔录,没有任何程序,就强行对我搜身,搜走了我的身份证。我就说:你们这样,我要通报媒体,还要到你们督察那里投诉你们。
我在派出所跟他们辩论了四、五个小时,他们找不到我个人问题,比如查我身份证也没找到我什么案底,还有什么污点。他们就把我妈胁迫到派出所,要我妈把我带走。我不同意,我要求他们按程序给我一个说法。我在外企工作,我是有自己观点的人。
记者:后来呢?
李世杰:最后他们也不愿意调解,也不愿意道歉,最后就想到‘被精神病’的手段强制收治我。
记者:他们是怎样把你送到精神病院的?
李世杰:是这样的,在送我到精神病院去之前,有一个小插曲。我正在跟警察辩论的时候,派出所里来了一男一女两个农民工。女的说男的强奸了她,派出所也不作笔录,就把那个男的拽到另外的地方使劲打。我看见了,很气愤,就呵斥他们说:“你们这样,我会让当事人起诉你们。”这一下,把他们惹恼了,“呼”一下,几个人围上来,要把我送精神病院。
记者:他们是把你拖上警车的吗?
李世杰:不是,是我自己走的,我那时怕他们打我。有四个警察同我一起上了警车。
记者:他们把你送到哪个医院呢?
李世杰:韶关复退军人医院,也就是精神病院。到了医院,派出所的教导员先进去,跟医生说了一会儿话,说是要维稳,要把我关在那里。
记者:他们办了入院手续了吗?
李世杰:办了,他们要我妈签字,还威胁我妈,说:“如果不签字,就把你儿子治安拘留起来。”我妈又不懂法,不知道事情到底有多严重,以为进了医院,住两天就可以把我接出来,就签了字。入院后第三天,我妈便要求接我出院,被医院拒绝,还规定我20天内不准会客,强制我住院长达93天。
记者:把你送精神病院,公安局的法制科、指挥中心知道吗?
李世杰:不知道。
记者:在医院里,你是单独住吗?
李世杰:不是,我是住在区域里,有300多人,全是精神病人。
记者:你每天吃药、打针吗?
李世杰:每天都吃药,还要打针。医院根本不管病人状态,也不作病历,只管打针吃药。“被精神病”跟劳教制度一样,都可以不经过法律程序,限制人的人身自由。很黑的。
记者:你吃了药有反应吗?
李世杰:有很严重的反应。整个人处于昏睡状态,没办法集中精力,浑身无力,想不起事情。还有就是感觉很愤怒,我跟医生说:“出去我一定会起诉的。”
记者:医院给你出过诊断书吗?
李世杰:我的病历上给我写的是精神分裂症,我把病历拿出来了。医院就是为了钱,乱来。我这次被精神病,医院收了我一万多块钱,说是家属同意了的。社保交了7000多,我自己还交了3000多。
记者:你是怎么出院的?
李世杰:三个月以后,医院通知我妈把我接出去的。我这是第二次被精神病。
记者:你第一次被精神病是在什么时间?
李世杰:是在2004年5月份,我从北京回来,我是搞互联网的,需要创新,需要风险投资,我父亲就说我有妄想症,不切实际,与父亲争执不下,就一起到医院作心里咨询。
记者:那怎么又会成精神病呢?
李世杰:医院为了赚钱,就说你有精神病。
记者:还是那个复退军人医院吗?
李世杰:是,还是那个医生,叫毛剑。他在我的病历上写的是精神分裂症。一帮人就上来绑我,用电击我,给我打针,还给我吃重度精神病人的药,对我伤害很大。我现在的牙齿有些都脱落了,就是当时给我作电疗,我拼命反抗,把牙齿都咬碎了。
记者:那次你在医院住了多少天?
李世杰:住了22天,我小姨知道后,觉得很荒唐,就把我接出来了。
记者:那你一定要把官司打下去?
李世杰:肯定要打下去,我不仅仅是为我自己,是为更多的“被精神病”的人。
记者:祝你顺利!
最新消息:2013年7月31日,李世杰起诉韶关复退军人医院案再次开庭,乐昌法院未作出判决。
《中国精神健康与人权》月刊
2013、7
河南“被精神病”农妇起诉当地警方行政违法案二审 今年39岁的吴春霞,是河南省周口市川汇区小桥街办事处高庄村民。曾因家务和村务纠纷上访,被当地视为维稳对象。2008年7月16日,吴春霞在河南省周口市川汇区法院沙北法庭参加和前夫的离婚案开庭审理过程中,周口市公安局第二分局在没有出示任何证件和手续的情况下,直接冲进法庭将吴春霞带走并拘留十日,随后将其送入河南省精神病院,住院长达132天。2012年6月,河南省周口市中级人民法院终审判决中认为,“医院负有审查送治人监护人资格的责任,未尽审慎审查义务,应当承担侵权责任。”最终判决小桥办事处及河南省精神病医院侵犯吴春霞人格权和身体健康权,赔偿15万元。2012年10月9日,吴春霞将主要送治人周口市公安局第二分局告上法庭, 2013年5月6日,一审法院周口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一审判决,支持了吴春霞的诉讼请求,判决认为公安局参与将吴春霞送往精神病院的行为存在过错,行为违法。2013年5月17日,对方不服上诉至河南省高院。7月18日,河南省高院开庭审理此案。从下午3:00到5:00,双方围绕是否将吴春霞强送精神病院及诉讼是否超过时效两方面的问题,进行了激辩。吴春霞提供完整的证据链条证明对方的送治行为,并且没有超过诉讼时效。经过两个小时的庭审,法庭未当庭宣判。
吴春霞的案件被评选为2012年十大公益诉讼之一,被称之为遏制“被精神病”的曙光性判决。(来源:中国新闻网)
十年滞留精神病院者打官司 新《精神卫生法》能否还他自由?上海一位人士十年前被家人强行送进精神病医院,其后他几次想出院但都被医院和监护人拒绝。今年五月新的中国《精神卫生法》出台后,该人士把医院和监护人告到法院。据悉,该案是新《精神卫生法》出台后的中国首例此类案件。化名徐为的上海男子2003年与家人发生矛盾后被诊断为精神分裂症送往上海青春精神病康复院接受治疗,后来他父亲去世,监护人变更为其兄长。徐为入院后积极配合治疗,病情没有复发,甚至还在医院里交上了女朋友。十年间,徐为几度欲出院回家,但是医院坚持“谁送来谁接走”,而其兄长则因为住房的问题一直拒绝接他出院。为此,徐为把医院和其监护人告上法庭,事件至今已经近三个月,但法院仍然未决定是否立案。他的代理律师杨伟华表示:大半个月前他们法官给我打电话说这个案子是可以受理的,现在的问题是以什么身份来受理,所以他们现在要解决一个身份的问题,杨伟华说,徐为目前的所为与想法思路都是很正常的,就是其监护人不想他出来。据悉,在2012年12月4号徐为75岁的母亲为接其出院,曾向法院起诉要求变更监护人,但被上海普陀区人民法院判决不同意变更监护人……
此外,中国大陆有很多被强制关进精神病院的人,其中各地访民所占的比例很大。新的《精神病卫生》条例明确了精神障碍者的自愿住院原则和诉权,是否保障了这部分人的权益还要看司法制度是否完善和配合。
(来源:自由亚洲电台)
广西:42名精神病人集体出逃 医治方称“因想家” 广西梧州市藤县一间医院近日发生42名精神病患者集体出逃事件,因网络存在“被精神病”的质疑而引发各界关注。7月11日,当地卫生局、事发医院以及一些护工都向中新网记者表示,这些精神病人的集体“脱管”,都与想家有关。据介绍,藤县第三人民医院是藤县唯一一间收治精神病人的医院,承担着17个乡镇及周边地区精神病人的收治。藤县卫生局局长刘羡杰介绍,这两个月的病人逐步增多,并且天气闷热,一些家属长时间不来探视,该事件的发生与病人想家有关。
“有些病人他在这里住的时间长了,想出去外面看一看,没有什么太大的理由。”刘羡杰说。
藤县第三人民医院副院长胡超云也表示,经事后了解,此次42名精神病人集体出逃,原因是他们在医院治疗时间太久了,想回家看看,并没有什么特殊的原因。“他主要想回去、想出去,想回家。”他表示,病人治疗时间长,不是3、5天住院就可以出去的。医院护工曾朝忠告诉记者,事后病人说,他们心情不好,天气很热,他们想回去看看老婆、孩子、爸爸等。据了解,由于缺少医护人员等原因,下一步藤县第三人民医院将会把病人分流到梧州市蒙山县、岑溪县等地的精神病医院继续治疗。 (来源:中国新闻网)
广西计生局砍人案:凶嫌握砍刀守大门阻止人员撤离 广西东兴市一名男子23日手持砍刀冲进当地政府机关行凶,酿成2死4伤的惨案。此间警方表示,案发后,凶嫌被迅速控制,其行凶动机有关当局正在进一步调查中。据此间警方通报,23日上午8时40分左右,东兴市马路镇一何姓村民持砍柴刀冲进东兴市人口计生局办公大楼行凶,当场砍死2人,砍伤4人。接到报警后,东兴市公安局迅速出警,及时制服并抓获该名何姓行凶者。4名伤者被及时送到医院救治,目前伤势稳定,无生命危险。参与当天现场处置行动的东兴市法院一名官员说,在接到协助警方制止暴徒命令后,该院8名法警队员携带警棍及防爆叉等装备,在3分钟内跑步赶到事发现场。
据法院官员称,当时计生局楼上及大院内有多名伤者及人员被困,凶嫌手握砍刀守在大院门口,阻止大院内人员撤离及救护车进入现场抢救伤者。在公安干警及法院法警的共同协作下,凶嫌被当场制服。警方在当天稍晚些时候通报时指出,据查何姓凶嫌有精神病史,并于2010年6月领取残疾人证(三级精神残疾)。据记者了解,2名死者一男一女,均是东兴市计生局工作人员;4名伤者中有3名是计生局工作人员,另一人是一家律师事务所律师。
23日下午16时许,记者赶到事发现场看到,仍有数十名民众围观在计生局门口,现场有武警和民警在维持秩序。计生局院内,临近大门处的地面上有几处干涸的滴状血迹。
门口的警戒线已经摘下,但普通民众仍不能自由出入,只是计生局内部职员和现场工作人员可以进出。(来源:中国新闻网)
整理:柳梅
北京市退休工人李文海住在北京东城区某小区之内,因为有长年的钳工和电工工作经历,退休之后开设五金小铺,赚钱补贴家用。李文海将报废的工具射钉枪改装成为玩具枪,并对人开玩笑说:“我去抢运钞车。”遭人举报并被北京东城区公安局抓捕。警方指控李文海图谋抢劫运钞车,两次向检察院提请批捕,皆被检察院以犯罪事实不成立等原因拒绝。办案警察随后以蒙骗方式,把李文海鉴定成为精神病人送入北京私立的大柳树精神病院“治疗”三年半。离开精神病院之后,饱受精神药物摧残的李文海于2010年6月11日服用过量安眠药自杀。李文海自杀被发现之后家属报警,前往处理的警察正是抓捕李文海的警察,他们并未立即将李文海送医院抢救,而是在现场问话调查长达三个小时,导致李文海最后身亡。
7月29日,《中国精神健康与人权》月刊记者李其刚电话采访了李文海的妻子李桂安。
记者:你好!请问是是李文海的家属吗
李桂安:我是李文海的老伴李桂安。
记者:李文海是因为一句玩笑话被送进精神病院的吗?
李桂安:是,我老伴李文海是个钳工,但他又会电工、焊工,手可巧了,那些废铁啊旧工具啥的,经他手一过,就焕然一新了。他把报废的工具射钉枪改装成玩具枪,对人开玩笑说:“我去抢运钞车。”被一个叫刘桂容的小区物业管理给举报了。
记者:那怎么又成精神病了呢?
李桂安:他们就是想整他,那个刘桂容,过去跟我们还有来往,我还帮助过她。主要是我们当时把小区的半地下室承包过来,又装修了一下,作出租生意。刘桂容眼红,想把我们赶走,就借此机会整我们家老头儿。
记者:李文海是什么时候到的精神病院呢?
李桂安:2006年5月份,那几天,我因为家里的琐事跟他争吵,他就出去了,我去找他,找不着,我就急了,后来听人说被抓了。我通过熟人才了解到,他被秘密关押在沙河那个地方,还听说被人打了,还逼着他说:“我跟你们抢运钞车。”要他老实交代。他一60岁老头,怎么抢运钞车啊。
记者:当时被送到精神病院了吗?
李桂安:还没有,关押在公安局,公安局两次要检察院批捕,检察院都不批捕。
记者:哦,检察院不批捕,就把他整成精神病?
李桂安:是,2006年7月14号,我们家老头在公安局被关押了两个月,被送到朝阳区大柳树精神病院,那是个私人医院,可黑啦。
记者:送精神病院你们没跟着去吗?
李桂安:去了,公安局的预审员王军跟我们说:“去医院住几天就回来,说是到医院作个鉴定。”还让我们替他说有病。我以为他们是好心,还给他们买饭,还买烟,让老伴同学感谢他们。他们还让我买饭的时候,不要买太油水的。结果被他们坑惨了。
记者:医院出过诊断书吗?
李桂安:在病历上写着精神病,我现在还拿着病历,还写着他家有精神病史,简直就是胡说八道,他家八辈都没人有精神病。
记者:李文海住精神病院你去看他吗?
李桂安:去,每个星期都去,有时还去几次。给他带烙饼,带饺子,就是想安慰他。
记者:你第一次去看李文海是啥情况?
李桂安:第一次去看他,见着我就哭,说医院的饭是给猪吃的,还说医院逼他吃药。我安慰他说,王军说了,过几天就回家。
记者:你们找过医院要求放人吗?
李桂安:找过,医院说,是公安局送进来的,我们又找律师去,那个院长李文祥说:“我们不跟律师打交道,我们只对公安局。”我们找社区,社区说他回来,对社会有危害,怕他投毒。不准他出来。
记者:李文海跟你说过吃啥药吗?
李桂安:吃安泰,还有…..反正都是治疗重症精神病人的药,不吃药就打,他有糖尿病,就一次给他吃5片降糖药,这不是谋杀吗!
记者:李文海吃了药有变化吗?
李桂安:变化可大啦,吃了药,皮肤发黑,牙齿全掉了,头发、眉毛都白了,浑身骨头疼,手老发抖,把人吃成皮包骨头。出来就是一骷髅,活死人。
记者:看他这样,你心疼吗?
李桂安:心疼死了,每次去看他,看着他哭,我也哭,他说:“我怕,我不知道能不能活着出来。”我就安慰他,说给你带好吃的啦。我为什么去得勤,就是想让他高兴。在医院,真的是过一天当过一年,还不如判刑,判了刑就是干活,也比吃药强啊。他们太不是东西,缺德,伤天害理。
记者:李文海被关了多长时间?
李桂安:被关了3年半零19天。出来之前,社区的李朝辉跑家里来,叫我们不要救他,不要管这事儿,还说想好了,就回他话。我说:“不管没有道理,你上我们家作什么工作?他是儿子他爸,我们是一家子,你们没有权利不让我们救他。”李朝辉气得不理我,甩着脸走了。
记者:李文海是怎么出来的。
李桂安:2009年底,医院的孙院长跟我说:“你可以把人接走了,公安局放话了.。”
记者:李文海出来怎么又自杀呢?
李桂安:我老伴出来的时候就是个活死人,瘦的皮包骨头,走路都只能挪着脚走,手老发抖,筷子也拿不住,出来还不能马上停药,只能慢慢减药,我给他调理身体,慢慢的气色过来了,精神状态也好点。我就跟他说:“完了我们就去找公安局,不能白吃这么大的亏,你不要太着急。”他说:“我一身的病,活着也拖累你们。”我就安慰他会好的。
记者:李文海是吃安眠药自杀的吗?
李桂安:是,安眠药是他自己慢慢攒起来的,他老说睡眠不好,时不时的就给他吃一片安眠药。
记者:李文海自杀时距离出医院有多长时间?
李桂安:是在2010年6月11日,离出院半年多。那天早上,我们娘儿俩到派出所去了,回来看见老头儿躺在床上,嘴里翻着白沫子,我们报警,110、120老不来,过了40多分钟,110警察和120救护车才来。他们为什么晚来,就是玩儿坏。来的那个警察就是当初抓捕我们家老头儿的派出所副所长杨平春,他们来了就说人过去了,没有生命体征了,逼着我们娘儿俩在死亡书上签字。
记者:你们觉得李文海已经死了吗?
李桂安:我们看着老头儿脸上还有表情呢!很快老头儿就被拉到火葬场火化了。这不是烧活人吗!看法医在现场拍的照片和录像就清楚了。事后我们问他们要,他们不给。
记者:有人跟你们说过什么吗?
李桂安:说过,街坊邻居就跟我们说:“你要不报警,这人就有救了。”事后我娘家哥哥也告诉我说,公安局找过他,不准他帮助我们抢救。我也咨询过医生,医生也说,吃安眠药24小时都可以救活。
记者:你上访过吗?
李桂安:上访啊,我去过区公安局、市公安局、市政府、检察院……去的部门多了,但都是踢皮球。我找律师,律师被他们砍了,说如果代理我这个案子,就要被吊销律师执照,吓得没人敢代理这个案子。找媒体吧,《法制日报》说好给我登,一个字儿两块钱,钱都收了,报社找我说:“你这个案子我们不敢登,如果登了,我们饭碗都保不住。”没办法,我就穿上印有我老伴儿头像的衣服,还写上字儿。
记者:写得什么字儿?
李桂安:上面边写的是:北京特大冤案,活人送太平间。左边写的是:依法申诉,长期不处理。右边写的是:作假精神病,强制关押私人精神病院3年半零19天。后面写的是:公安局蛮横无理捂盖子,上级层层敷衍不作为。
记者:你现在还在上访吗?
李桂安:还是在上访,还在找三级检察院。我眼睛都瞎了,为了儿子,我都认了,我就是要他们给个说法,就是行政复议一下也行啊,无论如何是被他们精神病了啊。他们让我看好房子(意即出租房子),儿子以后也可以继续看房子。但北京看房子的多了去了,也挣不了多少钱,我还搭上一条人命。发生这样的事情,我们不明白,没人跟我们认真谈过。还成天派人盯着我们。
记者:那你们要注意安全。
李桂安:谢谢记者。
记者:不客气。
《中国精神健康与人权》月刊
2013、7
记者16日从郑州市精神病防治医院了解到,网传拥有高学历、海归身份的郑州流浪女子已经入院治疗,经初步诊断为精神分裂症。确切的诊断结果,有待医院专家进一步会诊。
院方一位王姓工作人员对记者表示,这位患者是15日下午送到医院的。根据她的行为举止、言谈表达,初步断定为精神分裂症。现在患者的情绪比较稳定,但仍然会有神志不清的情况发生。她表示,如果这位女子愿意配合治疗,医院将会设计最人性化的治疗方案,尽力医治,而费用将会由救助站代表郑州市政府承担。
关于社会最为关心的该女子的身份以及是否有海外留学经历,她表示这些细节涉及到患者的隐私,出于对弱势群体的保护,她不便透露。
而最早发现女子的郑州市救助管理站也拒绝就她的个人信息向记者透露。救助站的梁书记表示,留学和在北京某电视台工作等经历仅出自该女子之口,救助站没有能力核实其真实性。
她呼吁,社会应当多关注这名女子下一步的治疗情况和今后的生活问题,而不是为女子为何沦落至此等问题穷追猛打。
早些时候,该女子被发现连续数天在郑州市金水河岸徘徊,曾多次接受周围群众及救助站工作人员的救助,但喜怒无常,有时会说英语让救助人员走开,甚至袭击救助者。
据了解,救助站曾与女子家属取得联系,但是其家人表示她已经结婚,不愿再管她的事情。(来源:新华网 )
——还给他们尊严
对于心灵展开于阳光之下的普通人,描述重度精神病患者幽暗而错乱的精神世界,是个难题。这是一种带有诡异传奇色彩的疾病。它向更多的普通人,展示了残酷的一面。
它让一个人突然变得可怖而陌生,毫无“理由”地杀父、杀妻、杀陌生人。在记者的采访中,无奈的亲人只能把患者关到自制的铁笼;或是请求警察把他关进监狱;又或是把他“遗弃”在精神病院,永不探视。
这是个庞大的群体,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精神卫生中心2009年初的数据显示,中国重度精神病患者人数超过1600万,也就是说不到100个中国人中,就有1个是重度精神病人。
而这个群体的救助方却显得“弱小”,我国注册精神科医师只有2.05万人,护士3万人,医患比例高达1∶840,远低于世界平均水平,他们面临着巨大的工作和心理压力。
救助所依赖的医疗基础设施,也显得“单薄”。即使在医疗条件领先的北京,精神病专科医院回龙观医院,等上一张病床往往要数月乃至半年的时间。
今日起本报推出专题“解锁重症精神病人”,共6期,将展示他们被困锁在家中,被“遗弃”在医院的现状,也会探究精神病院、社区治疗、精神科大夫所面临的困境,最后一期权威访谈提出解困之道。只有更多的救助和关爱,才能在患者幽暗的精神世界洒下阳光,重归尊严的生活。
关注焦点
关在笼中、锁着铁链的精神病人,偶见于新闻事件,而记者采访发现,这样的“笼中人”其实是个庞大数字,仅河北省便有约10万人。中国约有1600万重症精神病人,其中10%有潜在暴力倾向,很大比例的这类病人成为了“笼中人”。
5月1日,《精神卫生法》施行,限制自由的手段被法律所禁止。但记者调查显示,因经济条件限制,家庭关爱不够,村落、社区对精神病人认知恐惧等原因,铁笼成为大量重症精神病人的最终“归宿”。
精神卫生专家指出,没有家庭、社区以及社会的支持,“笼中人”的命运难以改变。
新京报记者 刘一丁 河北报道
“你们千万不要把他放出来!”2013年7月5日,河北唐山市丰南区南孙庄乡深井村,村民见记者出现在刘跃贵的房前,显得紧张和警惕。
玻璃窗被用报纸、破布糊起来,甚至没有阳光可以透入的缝隙。52岁的刘跃贵,就在房间里的笼子中。笼子由拇指粗的螺纹钢焊接而成,一米五高,他无法站立,或坐或卧。
刘跃贵是一名重症精神分裂患者。他在笼中已生活了10年。
2009年3月,他被河北省第六人民医院的“解锁工程”救助。经过两个月的治疗后,已恢复部分社会功能的刘跃贵,被送回家。但他又一次被关进笼子里。
根据2006年进行的河北省重症精神疾病人员流行病学调查,像刘跃贵这样被关在笼中或被铁链锁住的精神病人,河北约有10万人。
中国疾控中心精神卫生中心2009年初公布的数据显示,中国各类精神疾病患者1亿人以上,其中重症精神病患者超过1600万,能够住院治疗的不超过10%,10%的人有潜在肇事肇祸倾向。
而很多有暴力倾向的重症精神病人,被家人铁链锁住或关在笼中。
威胁
杀人事件
铁笼中的刘跃贵,吃饭的问题,目前主要是三弟刘跃金在照顾。每天会给他放一些食物和水。
7月5日,谈到笼子中的弟弟,大哥刘跃福不断重复一句话,“我们能有什么办法。”
刘跃贵以前主要由父亲照顾吃喝,父亲今年85岁了,无力再照顾。
深井村的村民都反对解锁刘跃贵,认为自由的刘跃贵,是村民的重大安全威胁。
刘跃福说,1983年,刘跃贵在面粉厂上班,跟同事发生矛盾被打伤后,开始不对劲。自言自语,后来整天在外面跑,晚上身边放着镰刀、木棍,总说有人要杀他。
刘跃福称,当年弟弟看过医生、吃过药,但病没有明显好转。后来离了婚,刘跃贵的病情更加严重。邻居经常看到他站在房顶上大喊。
7月5日,深井村村主任郭连华回忆,刘跃贵有时匍匐在棉花地里,突然出现去抓人的脚脖子。村里的妇女那时候都不敢独自到棉花地干活。
2000年前后,深井村南邻的无名泊村,一名也有精神问题的妇女在晚上被杀死,村民都怀疑是刘跃贵杀的。没有目击者,也没人知道两名精神病人如何发生了遭遇战,事情最终没有被深究。刘跃贵在无名泊村杀人的传言还未淡去,他在本村杀了人。
2002年7月8日,深井村一名60多岁的村民被刘跃贵用镰刀砍死。
刘跃福回忆,死者叫刘绍武(音),似与刘跃贵拌过嘴,在街上碰到,两人就打了起来。刘跃贵拿着镰刀追,刘绍武跑不及,被砍倒,又被用砖头砸了头部。
这一事件震动了深井村。患有精神病的刘跃贵没被投进监狱,村民们都感到非常害怕。
刘跃贵家距离村小学非常近。刘跃福说,家人怕他再惹事,就找人焊了个铁笼,把刘跃贵圈了起来。
经济
贫穷与铁锁
在石家庄新乐市马头铺镇陈家庄村,跟刘跃贵一样,患有精神分裂的王占勇也曾被家人锁在笼子里。
“不是我不疼他,疼不起啊!”6月25日,王占勇的母亲郭素新说。2003年,王占勇的父亲癌症去世,紧接着,定好的亲事对方退了。那以后王占勇开始“疯疯癫癫”。
父亲治病已花光家底,家里借了几千元到附近的医院给王占勇看病。病没治好,家里再也拿不出钱。
最麻烦的是王占勇会到学校门口追打学生。“如果打了人,家里只能用命赔了,实在没法活了。”郭素新说,后来亲属就将王占勇关在了笼子里,只留下了一个送饭的口。
石家庄市行唐县只里乡习家庄,重症精神分裂患者刘会杰家里,晾台上的预制板,曾是镇压刘会杰的“五行山”。
6月28日,刘会杰的父亲刘林保说,为了给儿子看病,家里的钱花光了。刘会杰发病时候,跑远了会把自行车和衣服全丢了,然后回来。还每天唱歌,大喊要用菜刀砍死谁。
他说怕儿子惹祸,自己年迈又看不住,就把儿子用铁索拴在预制楼板上。但刘会杰用铁链拽着楼板在屋里屋外走动,砸家具。后来楼板增加到了三块。
7月3日,河北省第六人民医院院长栗克清介绍,精神病人住院治疗,费用约一两万元。目前精神卫生疾病已纳入基本公共卫生服务,但即使有医保和合作医疗报销,家庭仍要承担至少几千元,一些贫困家庭花不起或者也不愿意花。
王占勇和刘会杰的事情都曾被媒体关注,后来他们都得到武警河北总队医院的救助。治疗后,家人说他们一直坚持吃药,两人目前已脱离了“牢笼”,都在外打工。
环境
恐惧的村民
被河北省第六人民医院接走治疗的时候,刘跃贵已在笼子里待了7年。
河北省精神卫生中心、河北省第六人民医院2008年5月开始,进行了一个“解锁工程”,基本每个月会救助1到2名“笼中人”。
2009年3月31日,医院接到南孙庄乡派出所的电话后,到深井村去“解救”刘跃贵。
医生严保平回忆,对于刘跃贵要被接走,村民们显得非常热情。笼子锈住了打不开,村民找来电锯,帮忙锯开。
铁笼子被切开后,开始刘跃贵并不走出来,嘴里还念叨着要杀人。被从笼中放出后,他显得很兴奋。7年没直立过的刘跃贵,在医生搀扶下蹒跚,像刚刚学走路。
严保平回忆,经过两个月的治疗,刘跃贵恢复了大部分社会功能,也没有明显的暴力倾向了。
2009年6月2日,刘跃贵的住院治疗结束。河北省六院宣传信息中心主任赵向辉等人,将他送回家。结果让他们非常吃惊。
虽然已经提前告知家人,但到刘跃贵家时,发现大门紧锁,电话联系,家人称出门了回不来。
这时候,深井村村民在村干部带领下,赶来阻止刘跃贵回村。
有村民守在救护车前,称要是不把刘跃贵带走,“就从我们身上轧过去”。村民越聚越多,有人指指点点和辱骂,刘跃贵精神又受到刺激:“你们是坏人,都杀了你们。”
赵向辉他们将刘跃贵带上救护车,带到南孙庄乡派出所。很快,所长和民警以出警为由出去了,留下一个值班人员。
最终,赵向辉他们夺路而逃,把刘跃贵留给了那名值班人员。“我们开车几百公里接送病人,医院免费救治,家人拒收这种情况,让我们心里很不是滋味。”6月27日,赵向辉说。
“家里没有办法。村里瞪着眼珠子不让我们接收。我们抵抗不了。只能躲出去。”今年7月5日,刘跃福说,村里对刘跃贵避之不及,“可以扔出去就扔出去,省得再出事”。
刘跃贵当年在派出所待了几天后,还是被送回了村。一回家,在全村的关注中,家人将他直接又关进了铁笼。
7月3日,河北省第六人民医院院长栗克清说,对于回到社区、家庭的重症精神病患者来说,社区康复机构的指导和家庭的支持,是让精神病人能够康复的很重要环节。但社区精神疾病康复机构匮乏,是全国共性问题。目前河北还没有一家社区康复机构。
而家庭对精神病人的支持,从医院后来对治疗过的病人回访看,也显得薄弱。
家庭
“锁起来”的便利
在保定市徐水县东史端乡西史端村,打听田树伟,村民们会说“那个疯子”就锁在变压器后面的房子里。
“那个疯子”,是村民对田树伟共同的称呼。他跟刘跃贵一样,都曾被解锁工程帮助,又重新回到了铁锁中。
2013年6月28日,一个杂草丛生的角落,田树伟赤身裸体侧卧在低矮的房子里。这是田树伟的父母留下的。
村民介绍,无论春夏秋冬,田树伟都赤身裸体被锁在这里。他脚腕上缠着小指粗的铁链,两三米长,另一端被砸进了房间的地里。田树伟的吃喝拉撒,全在这两三米范围内。
30岁的田树伟,十几岁的时候失去了父母,20岁的时候得病。他由三个哥哥轮流照顾。
大哥田树岭说,对于锁着弟弟,三兄弟也有过争执。前段时间,二哥有些心疼,要把铁索放开。但田树岭与老三田树广不同意,“伤了人怎么办?”
田树岭说,其实田树伟没真正伤过人,但发病以后会大喊大叫,砸东西,追人,邻居都很害怕。而且田树伟拒绝穿衣服,“一个大小伙子,赤身裸体的,外面很多女眷,人家都很有意见。”田树岭说,村委会让家里人想想办法。他说,锁起来,是他们能想出的最好办法。
田树伟是让河北省第六人民医院感到可惜的一个病例。2010年9月28日,已被锁了两年多的田树伟,被“解锁工程”救助。经过两个多月治疗后出院。
医生严保平介绍,田树伟当时恢复得不错,能帮家里干活。他从医院带了三个月的药物,但之后家人没跟医院联系过领取免费药物。一年后,田树伟的病复发了。与邻居几次冲突后,他的哥哥们再次将他锁了起来。
严保平认为,田树伟会复发是家庭照顾不够。他说田日常服用的是氯氮平,100片只要5元一瓶,每月只要三四十元。而且这些药物可以在徐水县免费领取,与省六院联系也会免费提供。但哥儿几个都不愿意管。
6月28日,田树岭说,他们喂弟弟药都不愿吃,后来也就放弃。
严保平介绍,2012年6月到7月间,医院回访救助过的百名病人。三分之一恢复得很好,能够参加工作和劳动;三分之一抑制住了暴力倾向,生活能自理;但另三分之一再次复发,被重新锁起来。有几个已经死亡,有的则已经走失。医生们也发现了一个规律,病人有父母照顾的,大都保持得比较好,没有父母的,恢复会差一些。
社会
“杯水车薪”的公益
像刘跃贵、田树伟等得到过“解锁工程”救助的,只是少数“幸运”的病人。
河北省精神卫生中心、河北省第六人民医院2006年进行的一次全省重型精神疾病人员流行病学调查,被铁链锁住或关在铁笼子里的精神病人,河北约有10万人。
据赵永辉介绍,自2008年,河北省六院接到需要帮助的“被锁住”的精神病人的信息有3000多个,筛选了280多个,但有的是无法联系到家属,也有的家属不同意接受救助,有的则因医院自己“能力不足”而没去救助。
例如石家庄市元氏县,一名26岁的女子是重症精神病,其母亲也有精神病,父亲70多岁了。但此女子双脚截肢了,没有自理能力,医院难以承担。
赵向辉称,“解锁工程”已让医院花费了百万元的资金。
武警河北总队医院自2003年起也救助了数例精神病人。该医院精神卫生中心主任医师陈云芳说,医院为此也花费近20万元。他说,部队医院应承担社会责任,但这是杯水车薪。
武警河北总队医院近两年没进行“解锁行动”了。陈云芳说医院缺乏医护人员,中心没有男护士了,很多重症精神病人发病时女护士控制不住。
今年5月,河北省第六人民医院的“解锁工程”也暂停了。
一方面新的住院楼正在建设,病房不足。另一方面,院长栗克清说,精神卫生法实施后,精神障碍的住院治疗实行自愿原则,医院也在考量主动“解救”精神病人,可能遇到的法律问题。按精神卫生法规定,家人把病人锁住是违法行为,但同时也规定,送医主体是监护人、公安机关或民政局。栗克清称,作为公立医院,需要承担一些社会责任,但当时发起“解锁工程”时,也没想到这么大规模去实施。他认为,这样的公益行动,理想的做法是医院与慈善人士和企业共同去做。
河北六院的医生严保平与同事2012年6月曾回访田树伟。田家希望再次免费收治,但严保平觉得,即使再次收治,家庭照顾不好,还会复发,医院的努力会付诸东流。
田树伟也就继续被锁着。
笼子里的刘跃贵,2009年之后也没再接受任何治疗。
7月5日,南孙庄乡民政所所长兰小成介绍,刘跃贵目前每年有约2900元的低保。他说,全乡还有一些精神病人,民政所只能给予节假日时候的慰问,送些米面油等。
刘跃贵的低保是2008年民政部门给办的,为此引来很多村民不满。“杀人犯还办低保。”
对于弟弟,哥哥刘跃福说,“刘跃贵不会再出来了,过一天算一天。”
(来源:新京报记者 孔璞 李天宇http://news.qq.com/a/20130711/001163.htm
本报7月19日刊发报道《一个农村妇女因上访被送到精神病院,告赢医院后又告公安局——被上访改变的人生》,引发舆论关注。
农妇吴春霞的一切噩梦都源于2008年小桥街道办事处向蔬菜乡派出所的一个报案。报案称,“吴春霞于2008年4月28日在北京非正常上访。被北京市公安局控制后,经周口信访局驻京办接回,严重干扰了北京社会秩序。”吴春霞因此被拘留,被劳教,被送到精神病院“治疗”132天。
“被精神病”是最近几年创造出来的新概念,含义如其名,意指本非精神病人,却被强行送进精神病院,被当成精神病患者来治疗。随着“被精神病”的案例不断增加,这个问题也越来越受到精神卫生学界、法学界,乃至社会舆论的极大关注。
其实,在吴春霞之前,仅河南就已经出现过多起“被精神病”案例,其中不乏较有影响的,如漯河的徐林东案。
河南漯河农民徐林东因为帮助邻居跟镇政府打官司,结果被镇政府的有关人员强行送进精神病院,一关就是六年,并被当成精神病人接受相关药物和电击治疗。徐林东后与政府达成调解协议,拿到了30万元的补偿款。
有网友曾这样形容目前的精神病诊断收治程序:精神病医生承担了公安、检察院与法院三重机关的职能,侦查、起诉以及审判包括最终入狱服刑,所有的程序全部被精神病院包干,如此不受监督的程序,让“被精神病者”一路绿灯接受“治疗”。
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副教授程雷曾一针见血指出:“根源就是权力滥用和肆意扩张。”
北京大学法学院教授张千帆也认为,媒体不断曝光的“被精神病”事件,有单位和个人的纠纷,也有基层政府解决社会矛盾的非正常做法,从近期曝光的不少案例来看,根源则是公权力的滥用。
实际上,根据《刑法》相关条款规定,对真正危害社会的精神病人,政府有义务强制收治。但由于公权力的滥用,鉴定机构不独立,上访者稍有偏激,就可能被认定为“精神病”。此时,上述法律条文就成为公权力侵犯公民人身自由的工具。
而一个人一旦“被精神病”后,“被精神病人”的“病情”是否好转,何时出院,也非医院的医生说了算,而是视“病人”态度的转变。有媒体质疑该做法是“权力行医”的结果,认为“被精神病”成了地方维稳的工具。
对此,一直关注“被精神病”现象的律师黄雪涛说:“一般情况下,公权力机关介入的本意是好的,但警察不能当患者代理人,更不能当住院与出院的决定人。然而,事实往往是,警察行使了住院与出院的决定权。”
那么,如何避免权力行医下“被精神病”这一现象呢?
黄雪涛认为:“最重要的是要把精神病人当作公民来看待,确认和保护精神病人的公共权利,这就避免了在‘有病’的帽子下忽略、侵犯病人的权利。”
“哪怕是犯罪嫌疑人,也有很多的权利,可以会见、委托律师,比较来看,非自愿住院的患者也应该有自己的权利。”黄雪涛说,作为一个公民,吴春霞的人身自由受到了约束,这种情况下也应有司法救济。疑似精神病人也有权选择自己的代表,来替自己说话。
我国第一部《精神卫生法》已于去年10月份经全国人大常委会通过,今年5月1日起正式实施,这部法律填补了我国精神卫生领域的法律空白。《精神卫生法》确定了精神障碍住院治疗自愿原则,被认为将终结“被精神病”事件发生。
《精神卫生法》明确指出,除法律另有规定外,不得违背本人意志进行确定其是否患有精神障碍的医学检查;同时,精神障碍的住院治疗实行自愿原则。很多医学界和法律界人士都普遍认为,这部《精神卫生法》得以出台,并且确立“自愿住院原则”,本身就已经是最大的进步,此前引发激烈争议的“被精神病”现象亦有望终结。
《精神卫生法》在确定住院治疗自愿原则的同时规定了两种例外情况,一是已经发生伤害自身的行为,或者有伤害自身的危险的;二是已经发生危害他人安全的行为,或者有危害他人安全的危险的。这也是为了确保精神障碍患者不会对自己以及他人造成伤害。
不过,对于寄希望于《精神卫生法》防止公权力下的“被精神病”现象,有专家认为,关键还在于两个方面:一是追究精神病诊断和收治机构的违法行为;二是细化程序,填补漏洞,约束精神病非自愿治疗的部门权力。
(来源:中国青年报http://news.china.com.cn/2013-07/20/content_29478340.htm)
——精神病人犯罪带给我们的真正痛感
近期,精神病人暴力犯罪再次挑动公众神经。7月26日,有乘客携刀具威胁出租车司机去首都机场闹事,家人称其有精神病史;22日,北京马连道家乐福超市发生精神病人持刀伤人事件,致1人死亡、3人受伤;17日,北京朝阳大悦城一名精神病人持刀行凶致2人死亡。一个本该被“保护”的群体,却屡屡扮演暴力犯罪的主角,如此强烈的反差让人陷入无所适从的无力感。
正义的实现,要求犯罪行为得到刑责的追究。精神病人犯罪引起公众思考的首要问题在于:这些行为能力不健全的精神病人犯罪,究竟要不要承担刑责?如果他(她)不承担刑责,那么受害人的正义救赎又该如何实现?
在法律上,刑事责任的承担,须以行为人的行为能力为前提,而精神病人恰恰在行为能力上存在缺陷,他们或是完全无行为能力者,或是部分丧失行为能力者。由于精神上的认知障碍,导致了法律上的行为能力和责任能力缺失,由此给犯罪的追究带来阻却因素。但根据我国刑法规定,并非所有的精神病人犯罪都不承担刑事责任,司法判断的标准在于其犯罪之时是否为发病状态。对于严重的精神病患者,因长期处于不能辨认或者不能控制自己行为的状态,其犯罪无法承担刑责;但间歇性精神病人在法律上不是完全无行为能力者,其在精神正常期间的行为需要由自己承担法律责任。也就是说,如果精神病人犯罪时并非精神病发作期,那么其不能逃脱法律的制裁。
法理上对精神病人犯罪的责任区分比较简单,但司法实践中却面临诸多变数。例如,刑法规定,“尚未完全丧失辨认或者控制自己行为能力的精神病人犯罪的,应当负刑事责任,但是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从条文来看,何谓“尚未完全丧失”,有赖于医学技术的鉴定结果支撑,这种精神病鉴定过程中,则可能产生腐败风险和暗箱操作,国内外以精神病杀人而不负刑责成功脱罪的案例并不鲜见。“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赋予了法官较大的自由裁量权,适用不当,也可能带来精神病人犯罪悉数免责的不良社会效应。可见,司法对精神病人犯罪展开客观而符合立法目的的追诉,乃是实现正义归复的第一步。
与准确界定精神病人的刑责相比,监护人的法律责任更为重要。立法设定监护人制度的目的,一为保护被监护人的权利,一为防范被监护人伤害其他人。而现实中精神病人犯罪,大多与监护人履职尽责不力相关。根据目前的立法安排,监护人只对精神病人造成他人伤亡承担民事责任,无需承担刑事责任。对于不负刑事责任的精神病人,监护人虽负有严加看管和送医的法定义务,但是实践中精神病人的监护落实并不到位,监护人对精神病人往往疏于管制和监护,致使悲剧一再发生。因此,在全社会唤醒监护人对精神病人的监护职责,乃是避免此类犯罪的重要方法之一。而对于明知具有暴力倾向的精神病人还依然放任不管,监护人是否需要承担行政法律责任或刑责,笔者以为可以展开立法论证,以尽快完善精神病人监护人的法律责任制度,加强其对精神病人看管的责任心。
出现精神病人犯罪,不单是其本人和监护人那里出了问题,同时也意味着社会公共秩序的安全链条中存在纰漏。因此,我们看待精神病人犯罪,还应当将其纳入社会视野,将其作为一种社会弊病予以诊治。有记者对北京市各级法院1999~2013年审结的47起精神病人案件进行梳理,发现近一半此类案件发生在街头等公共场所,这从一个侧面折射出我们的公共安全管理还有薄弱环节。
根据法律规定,除了监护人,类似居委会、社区、街道办等离百姓最近的基层组织,也有监管精神病人的相应责任。在实践中,这些基层组织是否有效地监管了辖区内的精神病人呢?其监管不力的具体法律责任又从何体现?对于无刑事责任能力的精神病人,刑法还规定“必要时也可以由政府强制医疗”。那么,在诸多精神病人犯罪案件中,是否存在相关部门的失职呢?如果缺乏足够的法律责任捆绑,势必让法律为这些部门和组织设定的义务轮空,而一旦让精神病人随意在社会上自由活动,无疑大大增加了其犯罪的风险。
总之,在法治社会,精神病人犯罪带给我们的真正痛感在于:犯罪主体的意志力缺损,使得原本成立的犯罪难以入刑,无辜者由此平白遭受人身乃至生命伤害,在实施犯罪的精神病人权益和受害人权益那里,两头都面临着正义的流失。所以,讨论精神病人犯罪问题,最终目的不是争辩法律责任如何分担,而是通过法律责任的确定与完善,在重塑精神病人犯罪案件中正义天平的同时,尽量避免此类犯罪的再度发生。(傅达林)
(来源:中国青年报http://www.chinanews.com/fz/2013/07-31/5104074.s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