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类: 第二十八期

  • 《中国精神健康与人权》月刊(总第二十八期)

    专题——探访疯人院

    10.13上饶精神病院探访记——一个关押多位访民的地方

    北京受害者王丽荣——我被精神病的真相

    一、面对面

    辽宁大连卫荣珍:我从小矛盾上访到被关进了疯人院

    二、受害者访谈

    湖北罗田王习章给温家宝寄信被关进精神病院

    河南访民朱格菊的亡夫之痛和被精神病的经历

    辽宁省张海彦:四中全会前警察送我进精神病院

    三、本月精神病动态

    母亲将女儿送精神病院 强制治疗10个月被女儿起诉

    与母亲争吵被送精神病院 男子告医院称“被精神病”

    宋再民张昆等被送进了精神病院

    四、精神病人权益

    精神病母亲陪同,小孩被扔下楼

    西充中年女子杀害双亲 疑似患有精神疾病

    男子精神病发作捅死十个月大女儿被强制医疗

    五、评论呼吁

    无奈:精神病患者回归社会遭遇很多阻力

    1:842——冰冷数字背后的精神病患者医治困境

    海南精神病院床位紧张 病人当街乱躺成常事

    六、民间行动与倡议

    精神病患者走失 民警送回家 家人送其去治疗

    陕西永寿拿出专项资金为精神病患者“解锁疗伤”

    贫困精神疾病患者可获免费基本药物救治

    七、域外传真

    俄罗斯艺术家裸体自残,抗议政府用“被精神病”手段打击异见者 
     
    2014年10月号
    主办:民生观察工作室
    编辑:刘飞跃 晋贤
    本期封面人物:王习章

  • 10.13上饶精神病院探访记——一个关押多位访民的地方

    民生观察网前报道过上饶市弋阳某镇政府以越级上访为由将许大金关押在上饶市精神病院之事,(江西上饶精神病院关押多位上访人员至今不放http://www.msguancha.com/a/lanmu12/2014/1011/11027.html),许大金说,除他之外,上饶市精神病院还关押着毛沛瑶和郑国标,他们也都是被基层政府以非法、越级上访为由强制进来的。一个地级市的精神病院竟然关押多位访民,而且是在新的精神病法律实施之后,本刊深感震惊,决定委派志愿者前去探访。遗憾的是,由于精神病院防守较严密,我们虽然确定了毛沛瑶就关押在那里却未能见到他。
    10月13日上午,本刊两位志愿者由许大金带领前往上饶市精神病院,希望能见到毛沛瑶和郑国标并与他们交谈,了解他们入院原委以及该医院内是否还有其他被强制关押的人员。
     
    上饶精神病院位于信州区胜利路155号,处于市中心繁华地带,汽车站附近一位好心的小吃店老板为我们指了去的路,找到这家精神病院不难。该医院主体建筑是一幢四层楼的住院区域,一、二层是住院部,三、四层大概是办公区,此外带一个操场,操场与马路隔着一道铁门,铁门旁是夜有保安看守。我们上午8:30去的时候“病人”都穿着条纹状的病号服在做广播体操,护士们也站在操场的几个角落监视着。
    医院的门卫告诉我们,9:30之后才能由家属进入探视,但探视“病人”先要由主治医生许可。许大金隔着铁门问其他病人,为什么没看到毛沛瑶和郑国标,回答说郑国标前几日已经出去了,毛沛瑶属于严管的人,脚上戴脚镣,早上也不能出来做操。等到了准许的探视时间后,许大金带着我们两人去找该精神病院主治医生,因许大金多次被政府人员送进来过,主治医生认得他,听到我们想探视毛沛瑶后,他表示需要我们去找综治科艾(音)科长。
    以下是本刊志愿者黄宾与上饶精神病院综治科艾科长的对话
    黄:“艾科长,我们想看毛沛瑶”
    艾:“你是他什么人?”
    黄:“我是他表弟”
    艾:“看他要经过他们政府同意,你先去找他们政府的人,他们向我打电话了我才能允许你们去看”
    黄:“我们来精神病院看一个人为什么要政府的人同意?这里其他病人都可以直接来看,都不需要政府的人批准”
    艾:“毛沛瑶比较不一样,他是政府那边送过来的,也要求来看他的人必须经过政府同意。再说了,我怎么相信你就是他的表弟,你有什么证明吗?我不能确认你的身份。你们去找毛沛瑶的当地玉山县政府吧,找我没有用”
     
    据许大金介绍,毛沛瑶是上饶市玉山县岩瑞镇东巷村人,但他也不知道毛的家人的联系方式,我们无法通过他的家人进而去到住院区探访人。
     
    上午11:00左右,我们趁着护士拿药进住院区的时候悄悄的尾随跟了进去,进了一层住院区域常年上锁的大门后是护士办公和会见区域。从护士办公区域看过去有一个上了锁的大房间,几十个穿病号服的人在一个房间里显得有些拥挤,这就是病人活动区域了,但是我们无法进去,那里还站着一个穿迷彩服的保安。我们在门外喊毛沛瑶的的名字,听到里面有人说“毛沛瑶,有人找你”,遗憾的是没有见到他,护士们此时反应过来后合力将我们推出了门外。此后我们还试过一次强行进入病人活动区域试图与毛沛瑶见面,也因此与医院的工作人员发生了冲撞,但因对方人多势众,终究是没能如愿。
     
    见探访失败,许大金提议我们去他弋阳县老家采访,问几个当地人,看看他们的评价。能想像的到,政府强制送精神病给他的名誉造成的损害,我们同意并答应了许大金去他老家。在上饶市汽车站,“偶遇”到许大金镇上的一个副镇长,应该就是跟踪许大金过来的,他说自己来上饶办事,碰巧遇上了,正好可以一起搭他的车回去,还能省了汽车票。
     
    我们见行踪已被政府维稳人员获知,担心去了弋阳县后个人安全不能保证,便决定不去许大金家里了。
     
    我们叫了出租车开到上饶市火车站,买了最快的一张到南昌的火车票,大概一个小时后发车。临发车还有二十多分钟的时候,一个警察走到我们前面说检查身份证件,需要我们到旁边的警务室配合一下,走过去后发现真正要检查我们的是他旁边的两个便衣人员,其中一个给我们看了证件,是上饶市弋阳县的警察,在一番争执后,我们携带的背包被强行搜查,一个相机被他们抢去,把当天在上饶拍摄的照片及视频全部删掉后才允许我们进站乘车。
     
    后记:10月13日,在上饶市精神病院大门前我们给许大金录制了一段视频,讲述他因为上访被关进去的经过还有在进而被打针吃药的事情,听说相机里的视频被删除后,他提出要再录一次,我们便约定10月19日前后在北京再见一次。时值中共开中央全会,北京大肆抓捕各地访民,19日之后我们多次拨打他手机都显示关机,至今处于失踪状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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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北京受害者王丽荣——我被精神病的真相

    2014年10月底,本刊接到两位访民的信息,说他们的访友王丽荣被警察送到了北京市丰台区丰台精神病防治院(精神病院),已经关押了将近一年,为此,本刊志愿者寻找那隐藏在丰台区南苑公园附近飞腾家园小区南围墙外小胡同里的丰台精神病防治院(隶属北京市南苑医院)。经过调查发现,王丽荣被关押,远远不仅因为普通的上访,而是涉及了一个笔者从来没遇到过的新名词“脑控”。
     
    王丽荣说“脑控迫害的程度,不亚于日本731部队,他们是犯了战争罪、反人类罪,因为脑控武器是战争武器,发展下去会毁了全人类,自然也是反人类的武器。”
     
    王丽荣,女,北京人,退休国企职工,家住北京市洋桥东南角大中电器南邻海户西里北庄区9号楼102室。
     
    2013年10月29日上午,原本王丽荣与北京大兴区法院某法庭马法官约好去递交(关于脑控的)起诉意见书的日子,却因砸车被丰台区洋桥派出所警员邀请她去派出所谈话,王丽荣表示改日再谈,今日要去法院,没功夫谈事情。结果被警察带走,至此开始到今日再也没有回家。
     
    王丽荣在给本刊的我被精神病的真相一文中说“我拒绝开门后,警官林鹏开始锯我家的门锁,还得意洋洋的问我,你害怕了吗? 我气愤之余泼了一盆水出去,但是没有用,他们还是把门锯开,把我扯了出去,看到有很多人围观,我就大喊,“我要去法庭,他们制止我”。他们把我带到洋桥派出所,关在一个大会议室里,对面坐了一排便衣,警察介绍说,这是市政府的人,来调查脑控问题的。”
     
    王丽荣真以为有上级愿意调查她反应多年的问题了,很认真的跟对方做了交谈,还高兴的拿出照片等证据给对面的人看,其中一个人还夸她思维满清楚的,而就是这次不经意的谈话,对方给她确诊为“精神病障碍”,并下达了诊断书,到后来王丽荣才知道这些人根本不是所谓的市政府官员,而是北京昌平区回龙观精神病的医生们!
     
    王丽荣说“我被警察送到精神病防治院,再诊断出精神病障碍,这是站不住脚的,都是策划好的,10月29日上午我要去交意见书,我有足够的证据让他们无言以对,然而就在这天大清早,有几辆车对着我的窗户辐射,搞的实在难受,我就出去砸了它,他们抓了我后,告诉我儿子,我无故砸车,危害社会治安,导致我儿子没有任何辩解,只能签字把我送进来。”
     
    本刊随后联系了王丽荣的儿子赵先生,问他为什么不接自己的母亲出来时,他说“我也要生活,接她出来把她放哪呀,监狱吗?看守所吗?如果她没病砸车是要坐牢的。如果她好了,我也可以去跟警察那边商量下看能不能放她出来,给她找个偏远的山村或者好好呆到家里”。
     
    本刊询问他是否觉得母亲有精神病时,他的回答是,我不觉得是,但是她老这样,我也不好说了。他还问笔者是不是她母亲“脑控”或者上访人一伙的,当笔者表明身份后,赵先生很反感的就说是美国注册吧?您还是中国人吗?并推脱还有别的事情,如果有时间以后再打,说完就挂断了电话。
     
    从上述的对话中,赵先生承认要放他母亲出来还必须经过警方的同意,那么关押他的医院又是何种态度呢?
     
    王丽荣在我被精神病的真相一文中提到,南苑医院精神病防治院有规定,不问缘由,只要是警察送来的一律收治,所以这次我没有逃脱,被精神病了,他们的办事原则是,先收治住院,后再诊断,再找我儿子签字。一切符合手续。
     
    在医院探视时得知她向医院递交过出院申请,得到的对待就是递交一次先打针一次,院方的答复还说分局特别吩咐,别人都可以由家属接出院,唯独她不行。要听公安局的,一定要等警察的通知。王丽荣也和儿子一起办理过一次出院手续,遭到了拒绝。
     
    王丽荣有精神病吗?三年前,因为“脑控”的话题,相关机构就送她到北京精神病医院看过,医生诊断后确认无精神病,拒绝收治。而她现在的主治医生当着警察林鹏和刘鹏说,王丽荣没事,赶快办理手续接她出院,又转向她说,我说的你都听见了啊,没我的事!
     
    王丽荣失去自由已经一年有余,一个狭小的房间内要住8个病人,狭窄的走廊和食堂成了她唯一能散散步的的地方,而这样的环境并没有让她颓废,给本刊7页的我被精神病真相一文写的条理分明,表达清晰。本刊在医院见她时,她还透露有一位不知姓名的河南籍上访人也被关押于此。
     
    脑控到底怎么样,暂且不论。本刊志愿者在医院看到王丽荣本人清晰的头脑思维、条理分明的言语、犀利的颜色;医院这种不合流程的诊断;赵先生所说的要出院不由他说了算的无力和其他朋友们对她的印象,均说明她是一个正常的人,一个执著为了寻求真相的人罢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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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辽宁大连卫荣珍:我从小矛盾上访到被关进了疯人院

    卫荣珍,女,1944年2月2日生,汉族,农民,住址:辽宁省大连瓦房店市赵屯乡新立村。
     
    2008年9月24日上午9点钟,卫荣珍像往常一样在北京北站坐车到全国人大信访办填表,11点20分交完表后,人大信访处用大客车把所有的上访人全部送往久敬庄,当日下午2点左右,辽宁省截访人员把属于辽宁的上访人全部接回。25日凌晨不到一点中,大连市接访人员把卫荣珍等属于大连户籍的9个访民连夜送回,早上6点被关押到付泉庄。7点时,赵屯乡乡长张敬亲自带两人把卫荣珍强行押走,径直送往属于瓦房店市管辖的李店夹板沟精神病院关押,她被分在209号病房。
     
    卫荣珍想给家人打电话,眼疾手快的工作人员把她的手机抢走,并搜走了其它随身物品,由于卫荣珍是一个急性子,宁死不妥协,每天拒绝吃药、打针、吃饭。四天后,因为滴水未进,终因身体抵抗力太差休克了过去。该院院长知道后,立即实施了抢救,也怕闹出人命,就给张敬乡长打电话让他接人,表明这个老太太没病,我们不收治这样的病人。就这样经过搏命抗争,关押四天后她被放了出来。
     
     
    卫荣珍是一个典型的农村妇女,穿着随意朴实、说话大大咧咧、举手投足都像在干活,有两个儿子都已成家,家里盖有8间瓦房,还有一百多棵果树,谈不是小康生活,至少也算是美满幸福的家庭吧。谁知因为小儿子离婚的财产纠纷,导致她上访十多年,再回到家时,房屋被砸,果树死掉,断了生活来源,今年已19岁的孙女也不知道飘落在何方为生,最关键的是自己为此事还被两次行政拘留,一次刑事拘留,最后还被扣上精神病的帽子送到精神病院治疗。笔者在北京见到她后看过她的上访材料,所要求赔偿的金额并不高,她的说法是”从小矛盾上访到现在的大问题,不单单是钱的事,最主要就两个字——公道!”
     
    1999年,卫荣珍的儿子吴世江和儿媳妇吴霞因感情不合闹离婚,导致双方家长矛盾激化,据卫荣珍说,”儿媳妇有外遇被儿子抓到提出离婚,儿媳妇的父亲吴振安想要为女儿讨财产,希望把房子在离婚的时候分给媳妇那边, 而这套房子当时还属于我老公名下,所以就拒绝了,结果从1999年11月12日到2000年5月2日招致对方四次入室打砸。第二次他们翻墙进来打我的时候,我跑到邻居家,在邻居的阻拦下,才没有被他们带走,第二天没再敢回家,跑到瓦房店市里边租了个房子住下。第三次甚至当着镇民调(民事调解)打昏了我,他们才打电话给派出所,可对方被派出所叫走,下午就释放了。
     
    亲家四次入室打砸后,卫荣珍说共计毁坏财物近两万多,而法庭最后调查的结论是共计砸坏的财产价值为736.5元,由于双方认知差距巨大,卫荣珍认为赔偿不公,成为她日后上访的问题之一,而上访的另一问题则是在亲家砸家的时候,数十次报警,警方均置之不理,卫认为就是这种玩忽职守导致亲家嚣张的四次入室砸家。
     
    由于此次家庭纠纷,卫荣珍在寻求镇政府民调(民事调解)帮助下均没有取得很好的调解效果,警方懒散不出警,更主要的是因此离婚纠纷闹到法院后,简单的民事案件法院久拖了两年半才宣判,导致卫荣珍这两年不敢回家,家中126棵果树无人照看全部死亡,再对地方处理的彻底绝望后,她再也没有了安全感,至此,开始走上了十多年的上访路。
     
    家庭的巨变给刚上小学的孙女带来了无尽的灾难,父母的离婚让他们的孩子也无人照顾,在中学未读完的情况下被迫撤学,卫荣珍谈起自己的孙女时忍不住哭了出来,她说”孩子从小学习特别好,就是因为家庭的变化,因为家被砸了没法住,最后中学没读完就放弃了继续接受教育的机会,很小就出来打工挣钱,今年19岁的孙女也不知道在外干啥,已经很久没有联系了……”
     
    卫荣珍在北京跟笔者交流结束后,还要再赶赴火车站去买票回家,原来她此次不远千里来京,就是在笔者给她打电话了解情况后奔着这次采访而来的,她说”有希望就不放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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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湖北罗田王习章给温家宝寄信被关进精神病院

    王习章,是个很直爽的人,对他几封信就让政府把他搞成“精神病”说的头头是道,最后他笑着说,现在怎么寄信也不管用了,我的冤案就没人管!
     
     王习章,男,住湖北省罗田县胜利镇毛家坳村一组。今年42岁。他被精神病的原因还得追溯到2001年,那年的9月,他通过学校公开招标以每学期上交学校2000元的价格,并免费给全校老师提供饭菜的条件承包了胜利镇新办的宝洁中学的食堂,这个学校是由小学转办,只有初中三年级,共8个班,有500多名学生,学校食堂负责供给学生的饭食。
     
    在王习章没有接手之前,学生都是自带酸菜,自己带米,由食堂统一做,每月给学校上交50元柴钱和人工费,学生就可以在学校就餐。王习章承包后,提供了多种服务,饭菜品种增多,也不用学生再带米,交柴钱,而是拿钱换饭票,凭票买饭。两个月后,学生家长嫌学生消费太高,就到学校投诉,经学校开会研究让他退出食堂,学校包赔损失,并给了他两个月工资。此后他南下广东继续从事餐饮工作。
     
    2007年春天,王习章又以镇业务员的名义,拿着招商文件到湖南省招商,考察烟花爆竹项目。回来后由于机构和机构的交叉、重叠,10几个部门给他摆出了一个大迷宫,不知项目的归属,他的损失无人赔偿,县长的答复更让这个大男人不自觉的落泪。
     
    2007年4月,王习章带着满腔愤怒给温家宝总理写了一封信,反映政府的无赖行为。并发短信给政府人员要炸掉县政府。7月份王习章又给温家宝总理寄出了第二封信,并把从外地带回来的做烟花爆竹用的火药交给公安局后,公安局给他开的一张收据一起寄给了温家宝总理。
     
    2008年5月7日,罗田县公安局到广东省江门市找到打工的王习章,让他回老家,有事要找他。5月11日王习章一个人回到原籍,两个办案人员留在广东省玩。当晚罗田县公安局把他在家中带走拘留5天。
     
    7月1日罗田县公安局到他的家中把他抓住,送到湖北省黄冈市精神病医院司法鉴定所做精神病鉴定,鉴定结果为:情感性精神病障碍—躁狂型,司法评价为无责任能力。
     
    8月10日在宝洁学校附近,准备回家的路上,罗田县公安局的4个民警把王习章抓走,直接送到罗田县精神病院。被强制吃药,不吃药就绑起来灌,吃了一次亏后王习章就听话的自己吃药,一天两次。他说,吃了没力气,一个星期后又加了一种药,吃完全身都不能动,舌头都麻了,也不能说话,医院说这是正常反应。后来王习章就偷偷把这种药藏了,不敢再吃。89天之后镇政府给他办了出院手续。
     
    在王习章住院期间,他发现医院治伤、治残、治死人了与医院都没关系,他怕这种事也落到自己头上就借别人电话通知了家人,他的哥哥才到医院看他。王习章说,在送他精神病院之前,公安局威胁他的家人,要是不承认王习章有精神病,就给他判刑,王习章的父兄担心王习章真的被判刑,不得已承认王习章有精神病。就是不肯签字送他去医院,为了送他进去,副镇长才签了字。
     
    王习章说,出院后政府老是找他麻烦,还要拘留他,他就索性住进了精神病医院,医院给他一个床位,一直留了几年。民政局交代,只要在罗田县精神病院,花多少钱他们掏,不过王习章担心饭里被下药,从不吃医院的饭,宁可自己花钱买。
     
    2009年9月的一天,王习章在网上向湖北省公安厅投诉,罗田县公安局把他送到精神病院,鉴定成精神病是错的,要求纠正。
     
    第二天上午,罗田县公安局4个武警用头罩把他罩住,手脚都被捆着,直接拉到黄冈市精神病院。在精神病院的49天,他每天被迫吃药,一天两次。他说,49天他都是晕晕乎乎的过的。直到他爸找到医院强烈要求放人,医院才让他签字把人带走。
     
    为了证明自己没精神病,王习章不间断的上访,索要鉴定结果,2012年8月王习章向罗田县公安局提出要求,重新做精神病鉴定,费用自理。罗田县公安局招架不住王习章的越挫越勇,不得已才委托湖北省精神病医院司法鉴定所给他做了精神病鉴定,鉴定结果为,无精神病,精神活动正常。2013年10月8日黄冈市精神病医院司法鉴定所才撤销了对王习章的精神病鉴定结论。
     
    但事情并没有就此结束,王习章被错误的关在精神病院,多次拘留,严重影响了他和家人的生活,至今单身。罗田县公安局在已知错误的情况下,拒不赔偿,王习章这个当初雄心勃勃的汉子,不得不奔走在上访这条不归路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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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河南访民朱格菊的亡夫之痛和被精神病的经历

    朱格菊,是河南省开封市八里湾镇锦江村一组村民,今年60岁了,一直务农为生,是个实实在在的庄稼人,上访以后倍受摧残才让她长了一些见识,多了点心眼。她的丈夫阮有义在狱中被虐待致死后,经历了许多苦难的她用她多年的上访经验继续和政府博弈。
     
    由于多年的奔波和无数次的摧残,好多东西在她记忆里已经模糊了,近日,在北京南站遇到她时听她讲述了她的上访经历,合并她的材料做了如下整理。
     
    朱格菊是因为2004年村支书让同村村民在她家的耕地里建房,经多次协商,朱格菊夫妻始终不同意,对方强行占地,她们夫妻才着了慌。虽然没有文化,但也知道“手里有粮心里不慌”的道理,为保住自家的口粮田朱格菊夫妻反映到镇里,镇里领导不但没给她做主,反而嫌她多事把她打了一顿,朱格菊越想越有气,2004年农历腊月17日(公历12月17日)性格倔强的朱格菊爬上了村里的信号塔。但此举并没有引起领导们的重视,她的问题仍是久拖不决。
     
    2006年进入冬季以后,家里地里都没了要紧的事,朱格菊收拾了一些衣物就又到北京上访,刚走到国家信访局就被开封市信访局的人把她拦住,带到北京的一个小旅馆安排她住下,几天后地方来人把她接回了原籍。几个政府工作人员半夜闯到朱格菊的弟弟家里逼着她的弟弟在送精神病院治疗单上签字,不签就要制裁他,他的弟弟迫于政府的淫威不得不签字。拿到签字后,八里湾镇镇长赵中州、镇派出所的两个人还有村支书一起把她送进了开封市第五人民医院(精神病院)这一呆就是22天。每天要和真正的精神病人关在一起,强迫给她打针,经过3次之后她学的听话了,自己吃药,医院才不再给她打针。用过这些药后她总是感觉昏昏沉沉,脑子里什么都没有了,站也站不住。这期间她的女儿听说她被关在精神病院就到医院交涉,医院领导才让她的女儿把她领出来,但她并没有就此停下上访的脚步。
     
    2008年7月24日朱格菊74岁的丈夫阮有义以故意杀人罪被泽州市公安局刑拘,关押在泽州市看守所,同年7月31日泽州市检察院批准逮捕。
     
    朱格菊为此不服多处上访,她认为她的丈夫没有杀人事实,是因为她上访,政府打击报复诬陷所致。
     
    2008年农历8月初5(公历的9月4日),上访回来的朱格菊正在家给邻居做被子,村书记找到家里来通知她让她第二天早上8点到镇政府,已升任为镇书记的赵中州要给她说事。朱格菊怕错过了领导给她解决问题的机会,早早的就到镇政府等着,一直等到10点也没见到赵中州,还让她到民政所开票,她一看事不好就想走,几个镇政府工作人员把她拽住往车里按。朱格菊急中生智,撒谎说去厕所,借机跑了,跑出来4里多地后又被追上抓住,朱格菊再次借机逃脱,乘车到了郑州,在郑州又被抓住送到了开封市第五人民医院,当月的16日她的女儿才又把她救出来。
     
    2009年9月10日阮有义被晋城市中级人民法院判处死刑,朱格菊四处喊冤。2009年农历2月初3(公历2月27日)朱格菊再次被送到开封市第五人民医院精神病院,朱格菊说,她是正月到北京上访的,驻京办张学海把她逮住,在宾馆住了8天后送到的精神病院,5、6个人两辆车送去的。她和女儿失去联系后,她的女儿找到镇政府要人,镇政府才告诉她朱格菊在精神病院,医院也没在阻拦让她的女儿把她接来出来。朱格菊说,他们明着不让她吃药,把药放在馒头里,她不敢多吃,经常饿肚子吃不饱
     
    可喜的是在朱格菊的不懈努力下案件被发回重审,但她的丈夫没能等到开庭重审的那一天。
    2010年9月,她接到了泽州市看守所送来的阮有义的病情通知。病情通知大意是,阮有义入所后自诉患有多种疾病,在所内服药观察,后病情加重现正在住院治疗。朱格菊当时只给送信的人一句话“我人好好去的,你们给好好送回来”。
     
    2011年1月,朱格菊接到了看守所送来的病危通知,2月份她的丈夫阮有义“病故”。朱格菊说,不是病死的,是他们折磨死的,就是有病只要给他看,也不会这么快就死。
     
    她的丈夫亡故后,朱格菊依旧奔波于各信访部门之间举报、控告村领导贪腐、以权谋私,抢她的身份证,互相串通勾结制造冤假错案,但她始终不愿相信她的丈夫就这么死了,她要活要见人,死要见尸,一把骨灰说明不了问题。她的坚持最终换来的是被多次非法拘留、拘禁。
    现在的朱格菊被各信访部门忽悠多年后,对举牌情有独钟,她一再要求,再等一会,“我再写个牌子,在给我拍张照片”,她对此解释为,只有让媒体曝光才能引起重视,要不她丈夫就白死了。和她有同样想法的人很多,都希望能在舆论的监督下让政府弃恶从善还他们原有的安逸与温馨。然而政府能否如他们所愿,我们将拭目以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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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辽宁省张海彦:四中全会前警察送我进精神病院

    张海彦是一个很活跃的网民,经常运用网路维权,这是他经历无数次因信访被迫害、被推诿后想出来的一个办法。在许多熟识他的网民印象里他是一个诚实、质朴、乐于助人的人。他平时话很少,和女同胞们在一起也从来不像其他男人一样做些无聊的调侃。他的思路清晰,在使用网络维权方面带动了一批人,我也因此认识了他。第一次听说他被关精神病院后,感到很诧异,前几日,他发来信息,他再次被凤凰县公安局强制送到了精神病院。
     
    这次是在2014年10月21日下午2点,张海彦在辽宁省凤城市火车站买票,要去外地。这时有警察过来查他身份证后就不让他走,阻拦的原因是他以前上过访。张海彦向他们解释说:“我现在已经息访了”。可他们还是强行把他拽上车,押到凤凰城公安分局。当天,分局出动了6名警员把他扭送到凤城市精神病院,张海彦说这已经是第三次了。辖区民警王德平还电话通知张海彦的妹妹,你哥哥又被送进精神病院了,开完会就让他出来!
     
    2013年9月,在他被凤凰市公安局刑拘期间给他做过一份精神病鉴定,鉴定意见书中这样描述“纵观被鉴定人的病程及发案经过会发现其在2006年就已经发病,坚信高宏一伙人在谋害他,最终采取在饮料内放结核菌的手段让他患上结核病,且病情始终未能完全缓解。在妄想症状支配下不遗余力到处上告(为自己的无辜被害维权),并采取网上传播的方式争取更多人的支持,说明其辨认能力不存在。”鉴定结果为“偏执性精神病,无刑事责任能力。之后便把他送进精神病院“治疗”三次。
     
    张海彦说,如果我被鉴定成精神病,那么我所有的举报都不会被采信,将来再到任何地方举报都没人受理了。他们就是冲着我的举报来的。
     
    张海彦的资料显示,他是辽宁省凤城市人凤凰城丹凤委5组村民,1971年4月3日出生,焊工 (隶属丹东市) 。因举报本地的高宏(外号红哥)为首的黑恶团伙被打击报复,报警警方不作为被迫离开家乡到辽宁省大连市打工,因屡被迫害,无奈之下才开始上访。

      因为打毒针的证据是缺失的,辽宁省凤城市凤凰城公安分局为了及早结束他的信访案件,就以此为借口公然造假,给他造了个假的“精神病鉴定”。他们三次将他强行送进精神病院,让他吃药,一日两次(早晚各一次),不吃就绑起来,却并不治疗他的结核病。
     
    有了前两次的经验,张海彦这次在吃药时还是把药藏在舌下,大夫一走就吐出来,用卫生纸包好,偷偷带出来。
     
    他说,有时大夫看的紧还是吐不掉,没一会就感觉浑身无力迷迷糊糊,就想睡觉,脑子也迟钝,正常人吃了会变的又傻又彪。
     
    张海彦再次被送到精神病院后,张海彦的妹妹在网上发出声音,救救他的哥哥。
    2013年5月1日颁布并实施的《精神卫生法》也明确规定 :精神障碍的住院治疗实行自愿原则; 监护人不同意的,医疗机构不得对患者实施住院治疗。好在10月25日下午2点多,辖区民警王德平给他妹妹打电话,通知她去精神病院接张海彦出院。
     
    让张海彦不解的是为了治疗自己的结核病,今年7月就被迫签下了息诉罢访协议,为什么还抓我?难道我曾经上访过就把我当成敌人?中央政府在提倡依法治国,让公平正义回归社会,可为什么地方政府仍然在制造冤假错案。他希望用他受迫害的遭遇唤醒民众,让大家都知道我们生活在一个怎样的环境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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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母亲将女儿送精神病院强制治疗10个月被女儿起诉

    母亲怀疑女儿有精神问题,通知广州市精神病院强制将女儿送入医院,并办理入院手续,强制治疗10个多月。出院后,女儿将广州市精神病院、学校和母亲都告上法庭。
        母亲怀疑女儿有精神问题,通知广州市精神病院强制将女儿送入医院,并办理入院手续,强制治疗10个多月。出院后,女儿将广州市精神病院、学校和母亲都告上法庭。昨日,广州市中院二审判决,广州市精神病院收治后的强制治疗超过合理期限,有一定过错,需向韩越华赔偿精神抚慰金5万元。
        被母亲强制送入精神病院
        今年48岁的韩越华是广东商学院(现广东财经大学)的教职工,2005年后因不同事件,多次与同事和校方发生争执,工作也在校内多次调动。2007年3月,她与结婚17年的丈夫石林离婚,韩越华称是受到母亲逼迫,离婚后二人也未分居。
        2007年9月,韩越华长居北京的母亲贾某到广州探望女儿,认为女儿精神有问题。2008年1月9日,贾某、韩越华妹妹和精神病院工作人员、学校保安、警务室警员到韩越华居住的校内宿舍,将她强行送往精神病院,并为她办理入院手续。
        在广州市精神病院接受强制治疗64天之后,2008年3月13日,韩越华被转至广州市精神病医院江村院区,又被继续强制治疗达252天。其间,贾某到广州市公证处办理了公证,成为韩越华的法定监护人。
        一审重审败诉后再次上诉
        2010年11月2日,韩越华向荔湾区人民法院起诉广州市精神病院和广东商学院,此前,她已经成功申请广州市公证处撤销了贾某为她法定监护人的公证书。3日后,韩越华与丈夫石林复婚。
        2011年5月3日,荔湾法院一审判决韩越华败诉。韩越华不服上诉,广州中院委托司法鉴定所,鉴定韩越华在2008年1月9日前的半年内,精神状态符合“偏执型精神障碍”的诊断标准。其后法院裁定,案件发回重审。重审一审,韩越华再次败诉,又再次上诉到广州中院,提出撤销重审一审判决、三名被告公开赔礼道歉、追究涉案人员刑事责任、赔偿精神抚慰金10万元等六项请求。
        [法院判决]
        强制治疗显然超合理期限
        广州中院认为,韩越华母亲贾某感觉女儿行为和精神异于常人,而女儿不愿配合治疗,又担心女儿的病情进一步恶化,主动联系医院,并强制送韩越华到医院治疗,于情、于理、于法都无悖。目前没有证据显示贾某是出于非法目的,恶意将韩越华强制送院治疗,因此认定行为不构成侵权。
        对于精神病院强制收治的行为是否合法,法院持肯定意见。不过2008年3月13日,广州市精神病院以治疗好转为由,将韩越华转往江村分院继续住院治疗。而从住院的病历记录看,韩越华住院期间没有出现暴力和自残等行为。这时仍强制她住院治疗至2008年11月20日,显然超过合理期限。对此,精神病院具有一定过错,应当赔偿精神损害抚慰金。法院酌定为5万元。重审一审判决同时也被撤销。
    对韩越华其它请求,法院均不予支持。
    (来源:网易新闻 http://news.163.com/14/1024/06/A9A6L42A00011229.html 2014-10-24 06:33: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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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与母争吵被送精神病院 男子告医院称“被精神病”

      因家庭纠纷,48岁的男子阿宏(化名)要将同住的母亲赶出家门,母亲以儿子有精神问题为由向警方求助,后共同将儿子送精神病院治疗。出院后,男子称自己入院时没病,是院方杜撰了病史将其收治,并称在住院期间受到了殴打侮辱,于是请来律师将医院告上了法庭。此时,其母亲也称阿宏的病史为伍仲珮医院无中生有。对此,法院认为,医院在入院程序环节存在轻微过失,须赔偿阿宏精神损害抚慰金2万。
        事发:母亲报警要求送儿入院诊治
        2012年10月2日,阿宏因家庭纠纷与母亲梁女士发生激烈争吵。争吵中,阿宏砸坏了家中放置的观音像等物品,并要求原本同住的母亲到外面居住。梁女士随后向社区民警中队报警求助,并怀疑阿宏心理、精神上存在问题,要求公安机关协助其将阿宏送顺德区伍仲珮纪念医院进行诊治。民警两次上门劝说阿宏让梁女士回家居住,阿宏一再拒绝且情绪较为激动。随后梁女士在民警的协助下将阿宏送往仲珮医院,并提供了病史资料。伍仲珮医院将阿宏收治住院治疗至2012年11月5日出院,诊断为“双相情感障碍-躁狂相”。
        起诉:要求医院道歉并赔偿
        出院后,阿宏认为,自己当时被收治时并无精神疾病,医院是在明知他没有精神病的情况下,杜撰病历将公安机关送来的他收治入院,并称自己被当作精神病人,被非法关押、殴打、侮辱,院方还要求家人出具了精神残疾证后才允许阿宏出院。阿宏还称,自己出院后不仅眼蒙、手抖,而且受到冷落、歧视,造成心理及以后的职业生涯受到损害。
        于是找到律师,称伍仲珮医院对其进行收治侵犯其权益,将医院告上法庭,要求判令医院赔礼道歉,消除住院记录、精神病记录,并赔偿医疗费、伙食费、误工费、精神损害赔偿金等共计11万余元。
        鉴定:医院诊断不存在明显过失
        顺德法院根据阿宏的申请,依法委托中山大学法医鉴定中心对其进行司法鉴定。该中心于2013年6月25日作出司法鉴定意见认为:阿宏目前未发现明显精神异常,认知功能及社会功能良好,能够完全辨认自己的权利和义务,具有完整意思表示的能力,能够完全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即阿宏目前精神状态正常,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在医院收治问题上,鉴定称,根据家属所提供病史资料及医方当时精神检查所见,医方所作“双相情感障碍-躁狂相”的诊断符合相关诊断标准,且已与患者家属签署书面住院、用药知情同意书。然而,在收治过程中,院方未有门诊病历记载当时的精神状况就直接将患者收入院,在入院程序环节存在轻微过失。
        而诊断方面,鉴定认为,院方在与患者家属签署书面知情同意书的情况下,对阿宏采用了保护性约束及药物治疗的措施,切用药剂量均属常规范围,并定期复查血常规、血药浓度等监测药物安全,上述诊疗行为不存在明显过失。此外,阿宏用药一月多即停药,目前无明显的医疗损害后果。
        同时,虽然阿宏声称在医院曾受到殴打,但目前其未能提供被殴打的证据。
        母亲:病例记载为医院杜撰
        对于上述病历记载内容,梁女士在诉讼中称,病历中记载的病史与其当时回答医生的陈述不一致,其在办理入院手续时针对医生的提问,仅作出了这样的陈述:阿宏已戒烟多年也没有喝酒、没有吸毒;他喜欢做一些好菜;他们两夫妻没有和我一起住,我不知他们何时离婚,可能是两夫妻吵架吧;他没有打人,只打烂一个观音像,主要问题是他现在不听我的话,把我赶出家,让我到小儿子家住,搞得我无家可归,医生你们是心理方面的专家,请帮我劝劝他让他再不要赶我出去。除此内容之外,其他有关病史的内容均为伍仲珮医院无中生有,自行杜撰。
        法院判决
        医院在入院程序环节存在轻微过失
        顺德法院一审认为:鉴定意见就相关问题所作的分析客观合理,可以采信。据此,阿宏以伍仲珮医院对其所作的诊断错误为由,要求承担赔礼道歉、消除住院记录及返还医疗费并赔偿误工费、伙食费,没有事实和法律依据,法院对此不予支持。
        一审法院认为,医院对上述过失应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根据本案实情酌定由医院赔偿阿宏2万元精神损害抚慰金。
    阿宏和院方均对判决不满,向佛山中院提起了上诉。经过轮番的辩论,昨日记者了解到,佛山中院维持了一审的判决。
    (来源:网易新闻 http://news.163.com/14/1022/03/A94O9J2M00014SEH.html 2014-10-22 03:45: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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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宋再民张昆等被送进了精神病院

    话说有一个正常人因为敢说真话,而被独裁者送进精神病院强制“治疗”。在精神病院里,他每向院方管理人员证明一次自己是正常人,就会被管理人员殴打一次。到最后他确实是被打怕了,也终于明白在里面所有的自我证明都是徒劳!遂“认命”,从此不再证明自己是正常人,该打针时打针,该吃药时吃药,只是每次吃完药打完针后都不忘对管理人员说声谢谢。
        没想到这样一改变,这个人反倒很快就因为精神“康复”而从精神病院走出来了。获得自由后,他发誓要向周围的人证明自己其实不是精神病。怎么办?他想只要不断说出一个大家都公认的普遍真理,那么人们就会相信他不是精神病。于是乎,他开始逢人便嚷“地球是圆的!”、“地球是圆的!”、、、、、、嚷叫的结果是:人们更加确信此人是精神病!
        由故事照进现实社会,“精神病人”在上访维权和民主活动人士群体中可谓“发病率”奇高。根据北大孙东东教授研究成果认为:上访者群体中,99%的人都有精神病。从现状来看,似乎在一定程度上印证了孙教授的观点,因为确实有不少上访者被地方当局送进了精神病院强制治疗。只不过上访者似乎并不买孙教授的帐,他们纷纷聚集到北大门口抗议孙教授的口不择言。抗议的结果是以孙教授向访民道歉了事。这样一来,人们才恍然大悟:原来孙东东教授才是如假包换的精神病!而容留孙教授的北大名校则在一夜之间跃升为“精神病被研究中心”!
        有一名叫张昆的英俊少年,经常活跃在网络上,发帖转帖,传播真相常识;也曾经周游全国几省市要求官员公布财产。就这样一位阳光帅气正直勇敢的男孩,却于2014年1月15日后失踪!后经家人朋友律师千寻万觅,才从徐州当地警察那里了解到:警方称正在给他做精神病鉴定,并称如果没病就会释放。可至今未见警方释放张昆,甚至杳无音讯。警方说“(张昆)如果没病就会释放”,而张昆至今仍未释放,当然也就推断出张昆已经被精神病的事实了!
        我无法想象,这位阳光男孩在精神病院里是自觉地吃药打针,还是被捆绑在床上强制灌药注射药物?他是否会由于不配合或因为自证是正常人而遭受殴打甚至电击?甚至他已经、、、、、、我知道,在这个神奇的国家,所有的担心都不是多余的!
        除了公民张昆这个案例,百度里还可以搜出数量可观的被精神病者案例,恕不一一列举。这些被精神病的案例中,大多数人都是因为对公平正义法治的信仰、对自己或他人权利的捍卫而“冒犯”公权力,遭致权力部门的打击报复。而“被精神病”是权力部门对付“刁民”们最为省事且屡用不爽的前苏联祖传法宝。
        如果在这个国度,当充满良知和社会责任感的公民不是被送进监狱,便是被送进精神病院,而人们依然能够熟视无睹一切如常,那么可以肯定:这个国家的人一定是生活在精神病的国度里!而这个国家的人,也必定是精神病人!
        如果哪一天,我不幸也被送进了精神病院里,我一定会按时吃药打针,并不忘每次都对管理人员说声谢谢。只是出院后,我不会揪着人就告诉他“地球是圆的!”,但我一定会对人们说:“鸟巢是方的!”、“夜色多么白!”、“GCD是好的!”
    (来源:博讯网 http://www.boxun.com/news/gb/yuanqing/2014/10/201410191517.shtml#.VE-Y99JPib0 2014年10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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