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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蚌埠活石归正教会案庭审结束三人获取保候审

    【民生观察2025年1月9日消息】2025年1月7日-9日,安徽蚌埠活石归正教会万长春、薛少强、曹斌挺、万春琴等四位基督徒被控“诈骗罪”一案,在蚌埠禹会区法院正式开庭审理。目前案件一审已经结束,除了万长春牧师以外,万春琴、薛少强、曹斌挺均已被取保候审释放回家。

    2025年1月8日,安徽省蚌埠活石归正教会案结束了一审庭审。

    庭后,除了万长春弟兄,其余三位弟兄姊妹万春琴、薛少强、曹斌挺均已取保候审回家,结束了一年八个月的被囚生活。

    1月9日活石归正教会发文表示,谢谢大家的祷告和关心。

    2023年4月11日,万长春牧师被安徽省蚌埠市禹会分局,以涉嫌“非法经营罪”刑拘,羁押在蚌埠市仁合集看守所。家里的银行卡等也都被收走。

    2023年5月19日,万长春牧师被更改罪名,以涉嫌“诈骗罪”被执行逮捕。同时万长春牧师的姐姐万春琴,以及教会的两位同工薛少强和曹斌挺,也相继被同一罪名逮捕。

    2023年7月19日,该案两个月的侦查期已过,被再延长侦查期一个月。

    2023年9月18日,该案第一次退回公安局侦查,被再一次移交到禹会区检察院审查起诉。

    在侦查和退侦阶段一些弟兄姐妹被公安和国保带去,诸多问题的盘问给他们带来生活和工作上的极大压力。家属在这段期间也承受了多方煎熬,妻子和孩子们在思念中望眼欲穿。

    2023年10月23日,活石归正教会再次发出申明:我们教会的四位同工没有“诈骗”任何人的钱,弟兄姐妹都知道自己没有被骗。所有的奉献都是甘心乐意,教会的支出也都是公开透明的。总之,我们没有任何人被诈骗。

    2024年5月9日,万长春,薛少强,曹斌挺,万春琴被控诈骗罪一案召开庭前会议。因为法院一直没有通知被告人到庭,律师们认为这不符合法律规定,不肯让步。最后经协商,禹会区法院同意定于5月13日继续召开庭前会议,并将全部被告人提到法庭。

    2024年5月13日,万长春,薛少强,曹斌挺,万春琴被控诈骗罪一案继续召开庭前会议。四位弟兄姊妹均到庭,态度平和。大家依然有愿意为主受苦的心志,不承认教会收取奉献与诈骗有任何关联。

    此次法院总体保障了辩护律师的辩护权利。一开始拦阻家属进入,后同意放行,但遗憾未能看到被囚的亲人。

    2024年5月16日上午,蚌埠禹会区法院开庭审理万长春等4人被控诈骗罪一案。家属被法院以作过证人限制进入法庭旁听;辩护律师被法警要求不得携带电子产品,遭到律师坚决拒绝,之后家属和律师都未能进入法庭。

    法庭在辩护律师未到场的情况下强行开庭,遭到万长春等4人以沉默、唱赞美诗的方式抗议。之后,庭审终止。

    随后,辩护律师和家属前往多部门进行了投诉和反映情况。

    2024年9月9日,万长春等4人被控诈骗一案再次召开了庭前会议。

    原定于2024年9月27——30日的开庭,因特殊原因法院取消了此次的开庭,至于下次开庭的时间,由各方协商再做确定。

    2024年11月19日至22日,万长春、薛少强、曹斌挺、万春琴等四位基督徒被控“诈骗罪”一案,在禹会区法院正式开庭审理。

    当天,大量家属不允许进入法庭旁听;被害人权利被忽视,申请回避都被驳回;庭前会议申请多数被驳回,两名被告人笔录不作为证据。

    2024年11月20日,万长春、曹斌挺、薛少强、万春琴四人对于起诉书分别发表了自己的意见。

    2024年12月17日-19日,2025年1月7日-9日,蚌埠活石归正教会四位弟兄姐妹:万长春、薛少强、曹斌挺、万春琴的案件继续在蚌埠市禹会区人民法院开庭。目前该案一审已经结束。

    据了解,蚌埠活石归正教会是一间安徽蚌埠的家庭教会,未在民政局等相关部门登记注册。教会的牧师和长老是按圣经的教导,经全体同意选立的。教会所有的奉献都是按圣经的教导甘心乐意摆上的,没有任何勉强。教会所有支出都是公开透明并会定期公布,所有花费都是教会成员共同知晓并同意的,根本不存在所谓的诈骗。

  • 张文鹏案海南方面恶意审查律师身份并禁止会见

    【民生观察2025年1月9日消息】海韵集团执行总裁兼总法律顾问张文鹏因为公司维权而被打击报复案,近日海南方面对律师身份的恶意审查到了变态程度:律师证被质疑,委托书被疑假签字,被称利害关系人,还被称是案件犯罪嫌疑人等等。律师前往看守所要求会见被拒。

    2025年1月9日,据微信公众号“燕赵悲歌最难平”发文,海南侦办的张文鹏寻衅滋事案,两任辩护律师前仆后继,全都因“利害关系”成了陪绑。

    警方一句“有利害关系”犹如利剑下的诅咒,轻松给法律人的专业辩护判了死刑立即执行。

    先来说说第一任律师。

    大老远奔赴三亚,护着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却在派出所里被警察上楼汇报后一转身——律师证件被质疑,被怀疑是假签字,要追究刑事责任;还送个新身份——犯罪嫌疑人。

    出来后,律师还是打算去看守所碰碰运气。所幸第一看守所的警察倒还客气,告诉他,张文鹏被关在第二看守所。

    于是律师一路狂奔到第二看守所,又是解释新证证明,提交资料,好不容易终于见着了当事人。

    可好景不长,会见到一半,就被执法人员喊停,说禁止会见。

    接下来,一通电话告诉第一任律师:“你与本案有利害关系,不能再当辩护人了,而且你可能也跟着成了犯罪嫌疑人。”

    好家伙,搁这儿给律师整了个全家桶。警察的理由更是绝妙,你与案件有利害关系,暂且别当辩护律师了。

    吓的律师本人赶紧给自己的律师朋友连夜寄委托手续——一朝被蛇咬,十年怕草绳,谁知道明天就不会被套上另一顶帽子?

    海南警方不仅当选手,还当裁判,而且还玩帽子戏法。

    等到第二任律师黄海上场,依旧收到同样的倒霉催:“对不起,你跟案件有利害关系,看守所不安排会见。”

    海南警方这一次,以寻衅滋事之名关押张文鹏,又以有利害关系之锤击退律师。他们这样胡乱扣帽子,是不是就是一种寻衅滋事?

    翻阅《刑事诉讼法》和相关司法解释,看不出哪里有警察可以一句话就把律师定成嫌疑人的条文。

    更妙的是,不仅第一任律师被指“有利害关系”,第二任律师也落得同样下场。

    据悉,现年31岁的张文鹏,曾是山东晓临律师事务所一名实习律师。因举报青岛司法局的腐败,遭报复被永久禁止执业。

    自2015年起,海韵集团与三亚市政府,因合作开发三亚半岭温泉项目产生纠纷,三亚政府单方面终止协议。海韵集团诉诸法律,获赔26亿元,已收到17亿元政府赔偿款,还有9亿元欠款。

    但事情出现反转,2019年8月,三亚当局把海韵集团垫付的开发成本下调到11亿,要求其归还6亿元,海韵集团不服,提起反诉。

    2020年8月,海韵集团董事长陈宪清及公司上百名高管集体被抓,并被控“合同诈骗”等多项罪名。集团也被三亚当局托管给国企三亚旅文集团,禁止一切财务支出,包括发放员工工资。

    2024年6月,张文鹏受律师张庆方推荐并接受海南海韵集团总裁陈宪清的任命,担任海韵集团执行总裁兼总法律顾问。

    2024年7月,张文鹏到旅文公司交涉,被吉阳分局公安警告其违法、扰乱单位秩序。

    2024年8月,发生了海韵集团员工集体维权要工资的事件。

    2024年9月24日,张文鹏被海南三亚市吉阳分局以涉嫌“寻衅滋事罪”罪刑事拘留,25日被羁押于三亚市第二看守所。

    在被关进看守所前,张文鹏遭到三亚市公安局吉阳分局荔枝沟派出所民警刘广鼎的刑讯逼供、殴打虐待。之后,张文鹏的辩护律师李国蓓律师就民警刘广鼎滥用职权、刑讯逼供的违法行为,向三亚市城郊人民检察院递交了控告信,要求对该民警进行立案调查。

    而就在张文鹏被刑事拘留前,该案辩护人张庆方律师被司法局通知拟将吊销其律师执照。

    2024年9月27日上午,李国蓓律师前往三亚市第二看守所要求会见张文鹏,看守所却不给予安排,并称律师会见必须得到办案单位的批准,之后律师遭到无赖式刁难。

    之后在多重努力下李国蓓律师才得以会见了当事人张文鹏。

    2024年10月8日,张文鹏发出公开声明称,他目前被关押在三亚市第二看守所。张文鹏不认为自己违法,而是认为警方以这种方式阻止他为公司维权。

    他表示,现在正在海口市中级法院审理的指控海韵集团公司涉嫌诈骗三亚市政府等案件,是在海南省政法委的插手干预下,不让该公司委托诉讼代表人参加诉讼,严重侵害、剥夺海韵公司的诉讼权利。

    2024年12月12日上午,李国蓓律师前往三亚市第二看守所会见了张文鹏。得知张文鹏自12月4号开始被戴上脚镣至今未去除,期间张文鹏多次要求见驻所检察官,但一直见不到。代理律师李国蓓已提出控告多次,但检察官长期不在岗。

    当日,李国蓓律师向三亚市城郊人民检察院递交了关于对侵害被羁押人张文鹏会见权、人格尊严、实施虐待的控告书。


  • 刘美廷夫妇上访被截回被非法拘禁至今

    【民生观察2025年1月8日消息】山西省运城市河津市樊村镇村民刘美廷、韩丽芳夫妇案件被河津市公检法司枉法裁判,进京上访被截回当地,被非法拘禁至今,期间夫妇二人遭到殴打,身份证和手机被抢走。

    刘美廷、韩丽芳夫妇是山西省运城市河津市樊村镇刘家院村村民,是多位参加过抗日、解放、抗美援朝战争的军烈属子女。

    上世纪九十年代,由于刘美廷搞新闻报道了当地的真人真事实况,全家遭到河津市委、市政府、公、检、法、司、信访局、樊村镇政府、樊村派出所和司法所等部门中个别腐败分子们,持续三十年的残酷迫害和打击报复。

    1995年3月8日晚,河津市政法委、检察院个别腐败分子,预谋故意砍杀刘美廷60多岁的父母七、八十刀,杀死其父母两人,重伤其两个弟弟,造成两死两伤。但河津市公安并未侦破,多名凶手逍遥法外,中、高院个别腐败分子被买通,运城市中院包庇凶手,将1996年发回重审的判决书落款时间提前到1993年,山西省高院隐瞒二审裁定书三十年至今不给刘美廷家,枉法裁判目无法纪造成冤案;

    刘美廷的五弟刘五子,被河津市腐败分子们迫害成精神病,上天无路,下地无门,一个正当防卫婚姻第三者案,导致杀害刘美廷父母的凶手们再次逍遥法外,他们买通运城中院和山西高院,枉法判决杀人凶手为死缓,已服刑二十年;

    刘美廷夫妇因家中天下奇冤,多年来千万次逐级维权,又遭到当地政府中贪赃枉法的腐败分子们打击报复,被枉法多次拘留。

    为了阻止刘美廷夫妇依法赴京向最高法、最高检、公安部、中纪委、国家信访局等部门控申,河津市政府中的个别腐败分子,指使河津公安局樊村派出所,于2017年5月3日半夜23点,不带任何法律手续,到不在其管辖的山西铝厂刘美廷夫妇租住的房子门口,将夫妻二人非法抓捕,抢走夫妻二人四部手机,然后给手机里栽赃、捏造假证,并买通运城检察院个别腐败分子枉法公诉,买通运城中院、山西高院个别腐败分子枉法一审、二审,罪名不成立,又多次枉法变更罪名,以“寻衅滋事罪”将无罪之人刘美廷非法超期关押于河津看守所四年;将刘美廷的妻子韩丽芳非法超期关押于盐湖区看守所三年,被殴打、折磨地遍体鳞伤;

    刑诉法规定:寻衅滋事罪一审属县级法院、二审属中院管辖,而刘美廷夫妇的寻滋罪被枉法提级审判;

    因刘美廷夫妇蒙冤坐牢,靠他们夫妻赡养的丈母娘,被腐败分子们变相迫害致死;

    腐败分子们打击报复刘美廷夫妇,连孩子也不放过,夫妻二人蒙冤坐牢,两个可怜的小女孩赴京请律师,又被抓回来各拘留二十天;

    刘美廷夫妇蒙冤坐牢后,樊村派出所还抢走了夫妻二人的家园、企业两串钥匙及企业全部合法财产;

    2021年5月3日,刘美廷走出河津市看守所,夫妻二人逐级赴京依法控告、申诉。

    河津市政府、樊村镇政府、河津市公安局、樊村派出所、河津市司法局、樊村司法所、河津市信访局等部门个别腐败分子们,雇佣黑社会人员,于2021年5月22日、9月26日、10月25日和2022年1月28日,四次分别从北京将刘美廷夫妇绑架回来,无任何法律手续,假借疫情居家隔离,先后非法拘禁于河津市橘子宾馆、樊村镇固镇村吕梁山黑窑洞、河津市拘留所、村报废的学校等地直至今天,二人被非法拘禁共计四个年头了。

    期间,腐败分子们又雇佣固镇村以邵三泽为首的黑社会人员轮班看押,并多次将夫妻二人打伤,报警后河津公安拒不出警,河津公安局和樊村派出所还抢走了夫妻二人的两个身份证和另两部手机(共六部)。

    对此,刘美廷夫妇要求依法追究贪赃枉法的腐败分子们故意杀人、故意伤害、绑架、抢劫、非法拘禁、枉法拘留、捏罪判刑的行政、民事、刑事责任!

    刘美廷、韩丽芳电话:13521133561,17535921272

  • 陈品霖案一审被当庭重判三年半

    【民生观察2025年1月8日消息】近日,纪录片导演陈品霖涉嫌寻衅滋事一案在上海市宝山区法院开庭审理,其一审被以涉嫌寻衅滋事罪判刑3年6个月。陈品霖的辩护律师方县桂为其做了无罪辩护。他表示,宝山法院套路审,一审重判陈品霖案,该案被拔高定性,因立即变更强制措施为取保候审。

    2025年1月6日下午,上海宝山法院对陈品霖案如期开庭。

    开庭前,陈品霖在律师见证下和检方签署认罪认罚具结书,检方建议量刑2年,庭审中法官向陈品霖确认了认罪认罚。

    三个小时庭审后,合议庭合议了1小时回来当庭判陈品霖3年6个月。

    方县桂是北京必奕律师事务所律师,是陈品霖涉嫌寻衅滋事案的辩护人。此前,方律师发表了关于“陈品霖涉嫌寻衅滋事案”被拔高定性,应当不予起诉,立即变更强制措施为取保候审的律师意见。

    经阅卷详细了解案情,结合之前与承办人张斌警官、高俊霞检察官交流后,方县桂律师坚决认为即使存在相关事实,陈品霖的行为亦不能评价为犯罪。追究陈品霖的刑事责任,明显属于拔高指控,宝山检察院应当不予起诉,具体意见如下:

    据宝山分局起诉意见书指控陈品霖制作并在境外优兔平台发布了一个《<乌鲁木齐中路>白纸运动一周年完整回顾纪录片》视频,认为其制作的视频多次出现恶意攻击、诋毁中国共产党和国家领导人,损害中国形象。

    方律师认为∶该指控既不符合事实,又与现行法律相抵触,继续滥用刑罚权,追究无罪之人的刑事责任却有可能损害中国司法形象。

    一、《纪录片》是由当时网络上已经存在的视频剪辑而成,各段并非陈品霖制作,视频只是载体,指控“恶意攻击”、“诋毁”的内容并非其喊出。

    据讯问笔录所示,陈品霖剪辑该视频的素材有:其和女友拍摄的现场视频、朋友提供的现场拍摄视频,还有在互联网上找的视频,包括不同国家(美、法、加等国)抗议声援上海乌鲁木齐中路的视频,国内白纸运动视频,上海封城视频,四月之声等。

    2023年12月7日笔录,公安人员逐个视频片段讯问陈品霖怎么来的,其一一回答,绝大多数从互联网上获得。公安人员问起那些“禁忌”口号(侦查卷2第48页),其回答称“到底是谁在喊我也不清楚,当时我也被吓到了,我没敢喊,也没有喊,因为我也知道这个太敏感了”。

    综上,即使按卷宗揭示的事实,也与指控的事实严重不符。整个《纪录片》素材来源广泛,大多来源于互联网,陈品霖只是对其剪辑,严格说不算该76分钟纪录片的制作者。

    即使有人喊出那些“禁忌”口号,视频中多次出现恶意攻击、诋毁中国共产党和国家领导人的内容,侦査人员应该去调查到底是谁在喊,视频只是载体,不能因为长相不好看怪镜子,把镜子制造者都抓起来。

    二、指控陈品霖寻衅滋事,不符合宪法和法律规定,也与司法解释不符

    陈品霖在网络上发布信息被指控寻衅滋事,最相关的法律依据,只能系两高《关于办理利用信息网络实施诽谤等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五条第二款之规定,即“编造虚假信息,或者明知是编造的虚假信息,在信息网络上散布,或者组织、指使人员在信息网络上散布,起哄闹事,造成公共秩序严重混乱的,依照刑法第二百九十三条第一款第四)项的规定,以寻衅滋事罪定罪处罚。”

    该司法解释是系对《刑法》的突破,把刑法打击的范围肆意扩大到网络空间,严重侵犯了公民的言论自由权,违反罪刑法定原则。

    (一)言论自由系宪法权利,未经严格的立法程序不得限制和剥夺

    《宪法》第三十五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有言论、出版、集会、结社、游行、示威的自由。该条亦被称为表达自由,是公民一切政治权利的基础,为中国宪法所保护。

    全国人大网“法律释义与问答”中“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通释”,对表达自由中的言论自由保护予以高度肯定:“言论自由是指公民依据宪法享有的通过语言方式表达自己的思想见解或者其他意思的自由。言论自由既包括口头表达的自由,也包括书面表达的自由。”(http://www.npc.gov.cn/npc/c13475/201004/f6fofa308715410b8e963fdcb7ac7e9d.shtml

    表达自由之重要,同样见于人权宣言和国际公约。《世界人权宣言》第十九条规定:“人人有权享有主张和发表意见的自由;此项权利包括持有主张而不受干涉的自由,和通过任何媒介和不论国界寻求、接受和传递消息和思想的自由。”《公民权利和政治权利国际公约》第十九条第二款规定:“人人有自由发表意见的权利;此项权利包括寻求、接受和传递各种消息和思想的自由,而不论国界,也不论口头的、书写的、印刷的、采取艺术形式的、或通过他所选择的任何其他媒介。”

    《立法法》第十一条:“下列事项只能制定法律:(四)犯罪和刑罚;(五)对公民政治权利的剥夺、限制人身自由的强制措施和处罚;”第十二条:“本法第十一条规定的事项尚未制定法律的,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有权作出决定,授权国务院可以根据实际需要,对其中的部分事项先制定行政法规,但是有关犯罪和刑罚、对公民政治权利的剥夺和限制人身自由的强制措施和处罚、司法制度等事项除外。”

    立法法规定了对言论自由等公民政治权利的限制和剥夺,特别是因此治罪的情况下,只能制定法律。对于法律没有规定的,国务院亦没有权限制定行政法规。上述《信息网络诽谤解释》只是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岀台的司法解释,两高不是立法机关,不能制定法律,司法解释与《宪法》、《刑法》相抵触的部分当属无效。

    (二)即使适用该理当无效的司法解释,陈品霖的行为亦不构成犯罪

    《信息网络诽谤解释》第五条第二款规定的入罪条件为:“编造虚假信息”+“在信息网络上散布”+“造成公共秩序严重混乱”。

    公安机关指控案涉视频系陈品霖制作并发布,但视频本身系去年上海“白纸运动”的真实场景,由当时的摄制者发布到网络上,陈品霖只是对这些视频的再加工,并没有任何歪曲事实的成分,并非虚假信息。

    至于何为“造成公共秩序严重混乱”,该解释没有明确规定,即使参考最高检官网2015-04-16转发《检察日报》刊载的《认定网络散布虚假信息难题有解》文章,“公共秩序严重混乱”的认定,可以有以下三项标准:“一是行为本身是否具有严重性;二是破坏网络秩序行为在网络上的传播和影响程度,可以由信息被转发、评论的次数来加以判断。目前,法律对此还没有一个明确的涉案评判标准,有待进一步明确;三是对虚假信息接受者的影响。散布虚假信息行为使信息接受者产生恐慌心理、对受虚假信息波及的政府机关、商家的信誉或经济损失等。”(https://www.spp.gov.cn/llyj/201504/t20150416_95489.shtml

    指控陈品霖的视频,很难说具有严重性,被转发、评论的次数亦没有法律规定的构罪依据,对信息接受者的影响更是可以忽略,因为指控其发布在外网,国内受众有限,影响不大,没有证据证明信息接受者产生恐慌心理,也没有证据证明哪个政府机关的信誉受损失。因而,即使根据该司法解释,陈品霖的行为亦不构成犯罪。

    三、如果处理不当,继续追究无罪之人的刑事责任,却可能真正损害中国司法形象

    起诉意见书亦陈明陈品霖,其剪辑该视频的主观目的只是为了博取流量挣钱和情绪发泄,没有政治目的.

    本来是一个国人不太关注的案件,也没有多少人知道陈品霖的名字,如果因为处理不当,他剪辑的视频,那些“禁忌”口号都将大白于天下,反而不利于中国共产党和国家领导人的形象。

    陈品霖的行为到底是言论自由,还是遭受政治迫害,社会公众对本案会有公允评价,到时反而有损国家司法形象。

    以上,请领导高度关注,不要因为年轻人“无脑”的一时热血,执意毁了其大好前程,处理不当也将真正损害中国形象。望领导督促有关机关严格罪刑法定原则,把本来就不构成犯罪的陈品霖变更强制措施为取保候审。

  • 陕西蒲城数千人集会抗议校园霸凌与警发冲突

    【民生观察2025年1月7日消息】近日,陕西省渭南市蒲城县职业教育中心发生一起校园霸凌致死事件,在上周日(2025年1月5日)晚引发了一场大规模抗议事件,数千民众围堵学校并与维稳警察发生冲突。现场有多人受伤倒地,多人遭到特警殴打和带走。

    2024年12月29日,陕西蒲城县职业教育中心一位男生党昶鑫,在遭遇同学霸凌后坠楼身亡。

    网络流传的信息显示,死者在宿舍内因言语冲突与一名高一年级学生发生争执,随后遭到该学生纠集其他同学的报复,虽然其后有老师出面调解,但据称老师处理方式偏袒高一学生。死者同学称,事发后男生宿舍的电闸被关闭,学生手机被全数没收。还有有目击者表示,死者并非如官方通报所称“高空坠落”,而是被推下楼。更有传闻称,涉事学生家长为当地官员,校方及有关部门可能存在掩盖真相的企图。

    2025年1月1日,家属到学校后被老师关在屋子不许离开,直到天亮才得知孩子跳楼的消息。之后家属又被带到宾馆,被两名老师轮流看管。

    家属称,在殡仪馆想看看孩子还有没有其他外伤时遭到老师阻拦,并且孩子手机手表被没收,手机里的照片被删除。

    1月2日,死者家属和部分同学指控校方事后处置不当,称校方拒绝家属查看事发现场、拒绝提供监控录像,并试图阻止家属通过网络寻求帮助。

    这些举动激起了公众的强烈反应。

    自1月4日起,死者家属和一些网友开始在学校门口组织抗议,要求校方给出合理的解释。随着抗议的扩展,越来越多当地民众加入了示威行列。

    1月5日,孩子家长发抖音求助。民众们聚集在蒲城职校为坠楼孩子和家属发声,期间有民众遭警察锁喉带走。还有知情者称“校长已经翻墙跑路了”。坠楼孩子的家属被学校老师继续控制在酒店里。

    家属在学校手捧孩子遗像下跪维权,大批民众前来为家属声援,有网友在现场直播,随即直播间遭平台封禁。

    大批手持盾牌全副武装的警察进入学校维稳。警察用警棍殴打民众,民众们和警察发生推搡。

    1月5日晚,抗议规模急剧扩大,数千人聚集在学校内外,与大批维稳警察发生冲突。

    目击者称,冲突的导火索是死者的舅舅被警方强行带走并遭到殴打。这一举动激怒了在场的抗议民众,他们冲进校园,要求警方释放被捕的亲属。抗议者与警察在教学楼前发生了激烈对峙,过程中多名示威者遭到殴打或被带走。

    最终,在警方释放死者舅舅后,抗议人群才陆续散去。

    当晚,蒲城县联合调查组发布了通告称,认定死者系高空坠落死亡,目前排除刑事案件。

    深夜,仍有民众聚集在校门口不愿离去,网友们在直播间刷屏:“人民万岁”

    1月6日,陕西蒲城民众继续走上街头前往学校,为坠楼孩子发声。

    学校前聚集了大批为坠楼学生讨说法的民众,校门口的标语写着“发展职业教育,我支持你们——习近平”

    民众们不惧警察和保安,众人齐心协力推开学校大门冲入学校,砸毁了部分学校设施,围殴了校长。

    视频显示,在冲击过程中,有几位男士被警察抓捕。还有愤怒的民众用灭火器砸毁学校门玻璃,一些人干脆爬上学校的墙上。

    一名满身灰尘的男子被警方背铐,但铐他的警察却不知所踪,男子大喊道:“警察你们心里还有人民吗?”还有多人被警察喷辣椒水。

    一名便衣在混在人群中打民众,被愤怒民众们揪出来围殴。

    民众们向警方投掷石头,还有人持灭火器向警方喷射。期间数名警察持警棍殴打倒在地上的民众,多位民众在冲突中受伤,还有一名警察被民众殴打倒地不起。

    视频显示,多名警察持警棍殴打一名男子,其中一名警察先用手扇男子头部,接着又用警棍殴打男子的头部。这一幕刚好被远处的市民拍下。几名警察欲将一名女子带走,周围民众上前解救,遭到警察持棍追打。在冲突中受伤的民众,一名女孩浑身是血,一男子倒地。

    警察们脚踹民众,踹完后又把人强行拖走。民众大喊:打人了,警察打人了。现场有人被带走,民众们齐声高呼“放人!”“放人!”

    还有视频显示,愤怒的民众们一拥而上殴打蒲城职校副校长,现场还有民众挥舞国旗,手持盾牌的特警们在现场维稳。

    食堂也遭到民众打砸,几名青年持灭火器对着食堂喷射。愤怒的民众们扔石头砸向警察,把警察们逼得连连后退。

    当日坠楼学生党昶鑫的家属在学校焚烧纸钱,接着又站在楼顶抛洒纸钱,漫天飞舞的纸钱像雪花一样飘落。

    同天网传蒲城职校坠楼学生党昶鑫的妈妈发声:感谢大家的关心和支持,目前相关部门已介入,正在沟通中。“希望大家不要相信谣言去学校聚集,请给我孩子和学校留一片清净”,目前该视频已被删除。

    当日傍晚时分,民众们和全副武装的警察继续对峙。当晚夜色已深,警察们仍不敢掉以轻心,民众们和组成人墙的警察对峙,

    当晚凌晨12点,依然有民众聚集在学校附近。

    7日凌晨2点,网曝陕西渭南高速交通管制。目前,蒲城职校周围道路已被警方拉起警戒线封锁。

    有网友反映:蒲城本地人开设的直播间中无论与学生死亡事件是否有关,网友都在评论区询问学校门外情况,导致许多直播间遭封禁,主播们只得隐晦地向观众们传达自己的看法。

    另一个直播间里,评论区观众纷纷号召陕西人民团结起来,把事情闹大。

    1月7日,在抖音搜索蒲城职教中心警民冲突事发地,蒲城和诺大的渭南市,筛选一天内的视频后就只剩下两条。

    而搜索同属渭南市管辖的大荔县,则有很多一天内发布的当地视频。

    有网友总结了近年来的大规模警民冲突事件:

    2022年11月23日,河南郑州,富士康暴动;

    2023年2月27日,河南安阳滑县发生大规模警民冲突。据悉,20日,当地一名二十四岁女性被丈夫连砍八刀死亡。26日夜里,突传女方尸体被偷走,导致大量愤怒的村民前往男方住所讨要说法,最终导致群体性事件发生。在事件过程中,出现了推翻警车,警察使用暴力殴打村民等情况;

    2023年8月23日,河北霸州,泄洪灾民市政府维权事件;

    2023年12月28日,河南省宁陵县育华园学校少年死亡事件;

    2024年9月24日,山东济南。大批强拆人员进入王炉村强拆,期间村民们向其发射烟花反抗。最终在大家的抗争下当地政府妥协,取得胜利的村民们高呼“共产党万岁!”

    2025年1月6日,陕西蒲城,17岁少年坠亡事件。

  • 河北张桂云

    姓名:张桂云 性别:女 年龄:不详
    接受精神医学诊断治疗的次数(总共)1次 非自愿诊断和治疗的次数:1次 自愿诊断和治疗的次数:0次
    第一次被非自愿送治精神病院的情况:
    20251月6日,河北涿州一名叫张桂云的执业中医医师,在微信公众平台撰文曝光了她被精神病18天的经历。
    2024年5月,因耕地纠纷,张桂云陪同涿州市刁窝镇的嫂子从镇里到市里,市里到省里逐级反映问题。
    被截访强制带回老家涿州后,张桂云并没有等来截访领导所承诺的“解决问题”,而是被送进了收治精神病人的涿州安康医院,开始了长达18天的精神病治疗生涯。
    被精神病的结果,无疑是痛苦的。当天晚上,在未做任何检查和诊断的情况下,张桂云被一男一女两个护士到了病房强制要求服食精神病药。身为医生的张桂云非常清楚一个正常人服食精神病药物所产生的后果,所以坚决拒绝服食。但张桂云的拒绝,没有任何作用。男护士马上叫来三四个男的并说:“不吃就下胃管!”张桂云意识到,再不听话,会被捆绑起来强制下胃管喂食精神病药物。两害权衡取其轻,为了避免不必要的折磨和伤害,张桂云屈服了,乖乖配合医生服食了精神病药物帕利哌酮。
    张桂云被迫吃下的“帕利哌酮”,是一款治疗精神分裂症和双相情感障碍的精神类药物。就这样,张桂云每天都被强制服食两次帕利哌酮,每次吃完药,护士还要用手电筒照口腔,逼着喝水,确定药物咽下去了才让离开。
    被强制吃药三四天后,张桂云明显感觉身体出现了诸多不正常症状,担心会不会被这药给吃死。但张桂云不敢闹,因为闹的后果就是被捆绑起来、被打针、被打……
    之后张桂云被逼着按照政府的要求写出《忏悔书》才被释放回家。其家人被逼着签下虚假的承诺书,诬陷她参加非法宗教、是偏执型人格。

    涿州一女医生因信访被关精神病院18天,释放后被诬参加非法宗教!
    https://mp.weixin.qq.com/s/xnZ3cg74Cz3eD1RMH-SmAw

    送治日期:2024年5月 送治人姓名:涿州市公安和刁窝镇领导 送治人与被送治人的关系:维稳关系
    送治医院名称:涿州安康医院 送治医院地址:河北涿州 入院治疗多长时间:18天
    接诊医生姓名:不详 住院期间是否接受精神病诊断:否 出院时是否收到自己的病历、诊断结果?否,诊断结果:偏执型人格
    送治原因:张桂云医生被精神病的原因,是因为她的信访举报。
    2024年5月,因耕地纠纷,张桂云陪同涿州市刁窝镇的嫂子从镇里到市里,市里到省里逐级反映问题。
    直到张桂云和嫂子到北京有关单位信访时,遭到了传说中的截访。
    被截访强制带回老家涿州后,张桂云并没有等来截访领导所承诺的“解决问题”,而是被送进了收治精神病人的涿州安康医院,开始了长达18天的精神病治疗生涯。
    非自愿送治行为发生前,是否发生了如下情况:
    伤人
    1,被送治人(新闻当事人)是否有言语威胁,将要伤害送治人的话语?

    2,被送治人是否先对送治人发起肢体攻击?(轻、重的攻击都算)

    3,被送治人是否有言语表达将要伤害自己?比如“我死给你们看”“我一头撞死”

    4,被送治人是否实施了任何伤害自己的行为?(被制止的也算)比如用砖头、重物对着自己的头之类的行为。
    第一次被非自愿送治精神病院之前,是否有过自愿前往精神医疗机构诊断或者治疗的情况?
  • 2025年初再次清理中共的反法治逻辑

    1980年前后,面对自己的衰朽和垂危,中共被迫对内实行局部改革、对外实行有限开放,同时依旧拒不承认自己制度性的错误和失败,死硬固守共产专制极权,绞尽脑汁生造了一茬接一茬的无数新鲜词语,如“社会主义初级阶段”、“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三个代表”、“科学发展观”、新时代社会主义理论、正能量,新质生产力等等。所有这些生造且花里胡哨的词语根本不携带任何具体的信息,而只是每隔几年更新一套的《1984》话术,用来粉饰中共江河日下、无可奈何花落去的虚伪合法性,竭力掩盖中共欲盖弥彰、破绽百出的特权、极权和专制本质。

    十余年来“依法治国”也被中共经营成了这样一个诡秘、迷幻的潮词。

    法治的根本问题是法大还是权大,法治的根本要义就是法大于和高于权力,法大于和高于皇帝、国王、总统、元首、主席、总书记,大于和高于所有的省长、市长、郡(县、处)长、镇长、村长和各级书记,即1215年英国《大宪章》开始确立的王在法下。王在法下是法治的根本原则,既然作为最高统治者(执政者)的国王(皇帝、天皇等等)都在法下,那么国王、皇帝以下的各级官员,共产党的各级书记自然也都在法下,而法(法律)也就只能是类议会的机构如1215年监督第一部《大宪章》执行的25人贵族委员会,以及日后议员来源多元化的的常设议会制定的法律,不是国王、皇帝或各级官员任性撒野、信口开河的个人说法。

    自苏俄、苏共以来的所有共产专制、独裁、极权国家,以及苟且、残存至今的寥寥几个自绝于宪政、法治世界之外的共产专制国家的历史表明,在所有的共产专制国家,共产党及其各级书记取代了旧式国王和皇帝,成为新的共产国王和皇帝,各级书记都是大大小小的国王,总书记就是总国王、就是皇帝、天子和党王;在共产专制国家,党王们根本不会像英王约翰那样被迫使处于法下,也不存在由来源多元、代表各阶层人民的议员组成的议会及其制定的法律,相反,有的只是党在国上、党在法上、各级共产党书记凌驾于国家和法律之上的权力,有的只是由共产党一党制定的、由议员几乎清一色都是共产党员组成的橡皮图章一般的虚假议会及其制定的法律;即便这种由共产党自己制定的法律,共产党及其书记们也总觉得碍手碍脚因而总是凌驾于其上,也总是把它轻蔑地踩在脚下。斯大林一脚踢开法律、完全蔑视法律的残酷大清洗,确立了共产专制阵营无法无天反法治的范例;二战结束后至1970年代,欧洲、亚洲共产党(统一社会党、劳动党、工人党,人民社会党等)趁乱上台,复制苏俄斯大林专制模式,其中不乏效仿斯大林清洗、杀戮者,但能够在折腾、杀戮本国人民方面比肩、超越苏共和斯大林的,仅有中共太祖毛泽东、柬共波尔布特、北韩金家王朝等少数几家,唯有在藐视法律、以党乱国、党及其各级书记凌驾于国家、政府和国家机关之上则是绝对的一致,尤以中共国最为荒唐至极、荒谬绝伦——人口第一的泱泱大国中共国从中共1949年僭政开始,直到1979年的整整三十年间不制定刑法和刑事诉讼法,却大模大样、堂而皇之地对人民强加反革命罪等各种罪名、判处死刑等各种刑罚,如被中共强加现行反革命罪、被强判死刑并向其母强索5分钱子弹费的林昭,以及同样被中共强加现行反革命罪、被强判死刑、临刑前更被中共残忍割喉的张志新。

    中共和毛太祖不仅无法无天,而且比他们批判的公开实施等级特权法律的家天下皇帝们更加狠毒、阴毒N倍,索性釜底抽薪,长达三十年压根儿不制定攸关生杀予夺的刑法和刑事诉讼法,从而可以随心所欲地罪行擅断,可以彻头彻尾、名副其实地无法无天;中共不仅不制定法律,而且还把自己已颁行的孤苦伶仃、粗制滥造的1954年宪法也束之高阁、扔进垃圾桶,宪法被中共和毛太祖玩成了闲法,正如日后的国家赔偿法被中共玩成了国家死不认错法、国王不(可)能为非法、国家不赔法、国家拒赔法,以及颠覆中共政权罪、寻衅滋事罪、敲诈勒索中共政府罪被中共玩成了修理、迫害维权人士、访民以及人权律师、异见人士的专用恶法条款。

    十余年来网络盛传的太祖毛泽东的两次内部训话最能反映中共对待宪法和法律的心迹,也经典地刻画出中共僭政七十五年来法律和法治的厄运。

    第一次是1954年在宪法讨论会上的训话,太祖豪横地说“我们有不少同志,就是迷信宪法,以为宪法就是治国安邦的灵丹妙药,企图把党置于宪法约束之下。我从来不相信法律,更不相信宪法,我就是要破除这种宪法迷信。国民党有宪法,也挺当回事,还不是被我们赶到了台湾?我们党没有宪法,无法无天,结果不是胜利了吗?……我们伟大光荣正确的党也是历来不主张制定宪法的,可是,……考虑到洋人国家大都制定了宪法,以及中国知识份子还没有完全成为党的驯服工具的情况,为了改造和教育人民群众,巩固党的领导,还是要制定宪法的嘛。制定宪法,本质上就是否定党的领导,在政治上是极其有害的”;“宪法制定是制定了,执行不执行,执行到什么程度,还要以党的指示为准。只有傻瓜和反党分子才会脱离党的领导,执行宪法。”

    毛太祖的这番“豪言壮语”,与中共第一阴坏陈云遗训之一“《新闻法》不能搞。蒋介石那个时代搞新闻法,而且搞得挺像样,被我们抓到了漏洞,结果还不是被赶到了台湾?我们党要管新闻才好”,言语、口气、逻辑何其相似乃尔!与网传朱镕基在中共国务院内部讲话放言“如今答应(美方的条件)是为了入世。入世之后,遵不遵守,主动权在我们手里,任何规则都有可以利用的空子,大家要多研究研究”,言语、口气、逻辑何其相似乃尔!与2018年中美贸易战开打以来中共一次次承诺购买美国农产品却一次次出尔反尔,言语、口气、逻辑何其相似乃尔!一年年过去,一代代过去,中共及其头目们对待宪法和法律、对待具体体现法律的国际条约和国际承诺的恣意践踏、言而无信的盗贼基因一脉相承、庚续不绝。这,是由中共空前绝后的集古今中外专制、独裁、极权之大成的本性决定的,正如狼行千里吃肉、狗行千里吃屎是由狼和狗各自的天性决定的一样!

    第二次是1961年在秦皇岛召开的一次座谈会(或为北戴河协作区主任会议)上的训话,毛太祖再次豪言“世上本无事,洋人自扰之。没有宪法的社会,是最好的社会。中华五千年,从来没有宪法,也没见什么损失嘛!汉唐强盛,有宪法吗?满清准备玩宪法,结果亡的更快。教训是深刻的嘛!”“可我们有不少同志,就是迷信宪法,以为宪法就是治国安邦的灵丹妙药,企图把党置于宪法约束之下。我从来不相信法律,更不相信宪法,我就是要破除这种宪法迷信。国民党有宪法,也挺当回事,还不是被我们赶到了台湾?我们党没有宪法,无法无天,结果不是胜利了吗?所以,迷信宪法的思想是极其错误的,是要亡党的。我们伟大光荣正确的党也是历来不主张制定宪法的,可是,建国后,考虑到洋人国家大都制定了宪法,以及中国知识分子还没有完全成为党的驯服工具的情况、人民群众还受国民党法治思想毒害的悲惨国情,为了争取时间,改造和教育人民群众,巩固党的领导,还是要制定宪法的嘛。制定宪法,本质上就是否定党的领导,在政治上是极其有害的,在不得已而为之的情况下,我们一定要化害为利,最大限度的缩小宪法的约束,坚持党的领导。当然啦,将来如果有一天,条件成熟了,有人提议废除宪法,永远不要制定宪法,我会第一个举手的,不举手的肯定是国民党。公安机关不是汇报说国民党很难抓吗?我看,到了一定时候,他们会自己跳出来的,这是不以人的意志为转移的!当然啦,宪法制定是制定了,执行不执行,执行到什么程度,还要以党的指示为准。只有傻瓜和反党分子才会脱离党的领导,执行宪法。如果没有我们党的领导,谁会执行现在这部宪法呢?有人不是说,敌对势力最尊重宪法吗?敌对势力如果把党赶下台,头一件事肯定就是废除这部宪法,这你们能否认吗?如果党不领导宪法,党就得下台;党下了台,宪法也就完蛋了。同志们,你们说,党不领导宪法能行吗?……我们的党,好比诸葛亮,对于‘宪法’这个阿斗,是怀有极其复杂的感情啊!不公开承认阿斗的领导地位是不好的,是无法向人民群众交代的;如果不把阿斗当摆设,也是不好的,是无法让党随意向人民群众发号施令的,也是迟早要被司马懿抓去砍头的。所以,我考虑再三,决定在全国所有学校取消宪法课,开设政治课,让全国人民明白,第一,阿斗还是有的,诸葛亮也受他的领导,不会胡作非为的,放心好啦;第二,诸葛亮是最厉害的,是会呼风唤雨、撒豆成兵的;不听他的话,后果会非常严重的,严重到比地球爆炸还可怕!”“不能靠法律治多数人,民法和刑法那一类法律都不需要了。民法刑法那样多条谁记得了?宪法是我参加制定的,我也记不得。”

    这番话充分暴露出毛太祖和整个中共像洪秀全太平天国和义和团一般愚昧无知以及对近现代宪政、法治、民主一无所知的那种无知无畏,对近现代宪政、法治、民主与中国传统皇权专制政治的本质区别毫无认知的狂妄和狭隘。

    这两个训话的真伪存在争议,只能有待未来民主转型成功后中共秘密档案解封时才能有定论,第二个训话大段重复第一个训话的内容并大幅扩充。无论毛太祖是否果真大放过这两段厥词,或者即便毛太祖确有这两段厥词但并未被如实记录下来,或者曾如实记录但因其太过无耻而已被中共畏罪销毁,中共僭政七十五年来的统治实践本身已经确凿、完美地证明了这两段训话的内容绝对是毛太祖本人及中共高层核心权贵集团的真实心声,因此,这两段训话内容的真实性完全不用怀疑。毛太祖是否果真在这两次会议上有这两段训话是无关紧要的,这两段训话一定是毛太祖及中共高层绵续不绝的所思所想、一定是中共专制、独裁、极权意识形态的顽念,毛太祖及中共七十五年来实打实地果真就是这么干的,才是最重要的。

    关于1954年训话的真实性,值得信赖的严肃学者何清涟女士在《无法变形成民主伟人的毛泽东》一文中说“其中1954年版本,文革时流传一本《毛主席内部文稿》中载有,我小时读过。而同一内容的话讲两次(指1961年会议重复1954年训话的部分),或者出于某目的将当年的旧文旧信翻出来下发,这也是毛的习惯性做法。……最重要的是,毛藐视资产阶级法律的看法早在1949年2月就已经以中共中央委员会文件的形式昭告天下,也完全符合他一贯的做法。”何清涟女士所称文革时期的《毛主席内部文稿》民间一定有人收藏,期待尽快有藏家展出该内部文稿中1954年训话的全文。

    何清涟女士所提及的1949年2月中共中央委员会文件当指1949年2月中共《关于废除国民党的六法全书与确定解放区的司法原则的指示》(二月指示),该指示以法盲和农民军特有的愚蠢和野蛮,以对近现代法治浑然不知的狂妄,不加区分地对包括民法(商法)、民事诉讼法在内的六法全书狂轰滥炸、全盘否定,而民法和民事诉讼法规范的纯技术性、形式性、通用性极强,绝大多数基本民法规范都为各国民法共同采行,无论宣称自己是资本主义还是社会主义、共产主义国家,而中共所谓改开后的民事立法也不得不重拾被其批倒批臭的六法全书中的民法、民事诉讼法的几乎所有基本规范。

    二月指示第(三)条不得不承认“任何反动法律──国民党的六法全书也是一样──不能不多少包括某些所谓保护全体人民利益的条款,……反动统治阶级为保障其基本的阶级利益(财产与政权)的安全起见,不能不在其法律的某些条文中,一方面,照顾一下它的同盟者或它试图争取的同盟者的某些部分利益。企图以此来巩固其阶级统治;另一方面,不能不敷衍一下它的根本敌人──劳动人民,企图以此来缓和反对它的阶级斗争。”第(四)条恬不知耻地说“我们在抗日时期……曾经个别地利用过国民党法律中有利于人民的条文来保护或实现人民的利益,……也常常利用反动法律中个别有利于群众的条文来保护与争取群众的利益,……但不能把我们这种一时的策略上的行动,解释为我们在基本上承认国民党的反动法律”。

    请中共国巨量的访民、维权人士和蒙冤下狱者细细品味,二月指示的这两条难道不正是今日中共国法律和司法现状的真实写照吗?有关信访、上诉、申诉、控告、监督、罢免、游行、示威、集会、结社(当然包括组党)、选举、宗教信仰、新闻和言论自由等等权利的字面上“敷衍一下它的根本敌人──劳动人民,企图以此来缓和反对它的阶级斗争”的宪法和法律条款,中共的行政诉讼法、国家赔偿法、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等等看似要限制权力、保障权利的法律、法规,不都已被中共搁置、架空,扭曲、玩弄得面目全非吗?这不正是网传毛太祖训话所称“制定了,执行不执行,执行到什么程度,还要以党的指示为准”吗?不正足以证明毛太祖训话的真实性吗?

    二月指示第(五)条宣称“在无产阶级领导的工农联盟为主体的人民民主专政政权下,国民党的六法全书应该废除。人民的司法工作,不能再以国民党的六法全书为依据,而应该以人民的新的法律作依据。”然而,除了1950年婚姻法、粗糙的1954年宪法以及一个政务院制定、勉强可算法律的1951年惩治反革命条例,整整三十年,二月指示宣称的“人民的新的法律”竟一直是飘渺如水月镜花,不见踪影,直到“文革”之后,鉴于刘少奇以及日后的“六四”屠夫邓小平等中共高层切身品尝到了毛太祖和尚打伞、无法无天的苦头,中共才开始在1980年前后出台刑法、刑事诉讼法、民事诉讼法等几部基本法律。

    无独有偶,日后被毛太祖整死的政敌刘少奇等人同一时期也抱持与毛太祖如出一辙的法律观和司法观,这也事实上证实了毛太祖训话的真实性。1955年1月间,刘少奇对时任中共最高检察院检察长张鼎丞说“我们的法律不是为了约束自己,而是用来约束敌人,打击和消灭敌人的。”同年7月,刘少奇又向张鼎丞、时任中共北京委书记彭真、时任最高检察院副检察长梁国斌下达指示称“我们的法律是要保护人民去同敌人斗争,而不能约束革命人民的手足。如果哪条法律束缚了我们自己的手足,就要考虑废除这条法律”;“宪法已经规定了,逮捕和起诉都要经过检察院。如果不经过检察院批准,捕人是违法的。……党委决定要捕的,检察院要闭着眼睛盖章。这样做也可能有错,这在党内可以讲清楚,但对外,都要由检察院出面担起来。……如果检察院不做党的挡箭牌,民主人士就会利用这点来反对党,结果可以说等于是检察院反党”,“必须告诉检察院的同志不准闹自由主义,不能因为你们闭着眼睛盖章,有了错案就说‘这个案子不是我批的,我不负责’。如果有人这样讲,就是泄露了党的机密,就是和党闹独立性。检察院要做党的挡箭牌,在党内可以讲清楚,对外,就要讲这些案子都是经过检察院批的,都由我负责。这样才对。不然,就是违犯了党的纪律”。这是卑劣无耻到了登峰造极的法家皇权专制和发扬光大了的苏俄共产专制集权的阴阳两手流氓手法!一人之下、万人之上的中共二把手、首任接班人刘少奇成为毛太祖“文革”精确制导锁定和打击的首要目标、在“文革”初期即被毛太祖一个小指头扳倒,早被毛太祖在阴暗至极的内心深处判处了死刑却还像李斯那样咸阳市中叹黄犬而长吟,“出上蔡东门逐狡兔”,以向毛太祖哀求辞官来表达无意与毛太祖相争锋,幻想着被毛太祖手下留情、恩准回湖南老家种地苟全性命,其可得乎?1967年刘少奇手持宪法单行本,无助地哀嚎“我是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我要捍卫国家主席的尊严。……我个人也是一个公民,宪法保障每一个公民的人身权利不受侵犯,破坏宪法的人是要受到法律的严厉制裁的!”,忍受着红卫兵暴民批斗、毒打,1969年刘少奇惨死开封,岂非正是死于他自己的与毛太祖毫无二致的法家和共产专制宪法观、法律观?刘少奇惨死,不亦作法自毙、咎由自取乎?冰冷而吊诡的历史和现实是,破坏宪法和法律的人未必都受到了法律的严厉制裁,与毛太祖持有相同法家和共产专制、独裁、极权宪法观和法律观的刘少奇却受到了毛太祖法家和共产权术以及被毛太祖煽动和利用的红卫兵暴徒们的残酷打击、无情斗争!

    青年历史学者袁腾飞说,唤醒底层小民不能用谭嗣同的鲜血,而要用小民们自己的鲜血;同理,能够让中共头目们明白无法无天苦头的,必须是刘少奇、邓小平、彭德怀、彭真、罗荣桓、邓朴方等等中共头目及红二代们自己的性命、身体和鲜血,而不只是小民们的性命和鲜血!最具讽刺意味的是,十余年来中共国法治大倒退的冷酷现实表明,由于中共专制、独裁、极权是集古今中外专制、独裁、极权之大成的空前绝后的专制、独裁和极权,由于中共是王八吃秤砣铁了心要死守其共产专制、独裁和极权,哪怕中共头目及红二代们自己切身品尝了无法无天的“美味”,中共也不肯实行宪政、法治,因为实行宪政、法治,中共就不能继续奉行专制、独裁、极权了,中共虽然颟顸、顽劣,但对这一点还是心底透亮的,正如满清皇族明明白白地知道宪政利于民而不利于官。十余年来中共屡次公开叫嚣绝不搞西方宪政那一套、坚决抵制西方三权鼎立、“七不讲”、“五不搞”即中共所宣称的“不能改的坚决不改”之类,正暴露了中共深知并认定宪政、法治是其专制、独裁、极权的天敌,暴露出中共铁心要在专制、独裁、极权的穷途末路上狂奔至死、不作不死、至死方休的满清皇朝式末世顽固。

    1955年9月,时任中共公安部长罗瑞卿在21省市公安厅局长会议上讲话称“宪法上……规定了‘法院独立审判,只服从法律’、‘检察院独立行使检察权’,所以,关于检察院和法院在对内和对外的讲法上要分开。当然,如果有些检察院、法院的同志以法律上的规定来对抗党的领导,那就错了。”

    1957年10月8日,彭真在中共八届三中全会上发言称“在司法行政和法院系统中,最突出的问题,是一部分人想借口‘司法独立’来摆脱党特别是地方党委的领导,同党分庭抗礼。”1958年6月,中共最高法院党组向中共中央报送的《关于第四届全国司法工作会议的情况报告》特别强调“法院必须绝对服从党的领导,成为党的驯服工具……法院工作服从党的领导,不仅要坚决服从党中央的领导,而且要坚决服从地方党委的领导;不仅要坚决服从党的方针、政策的领导,而且要坚决服从党对审判具体案件以及其他一切方面的指示和监督。”

    瞧好了,顽固抗拒司法独立这一司法审判的固有规律和专业规律,绝非最近十余年来中共维稳沙皇周永康,跳梁小丑、科班出身的法律小人、前最高法院院长周强,以及“七不讲”和“五不搞”逆流的突发奇想,而是从第一代中共最高层开始,代代相传至今,从毛太祖、刘少奇、罗瑞卿、彭真直至今日历代中共高层娘胎里带来的根深蒂固的顽劣基因。是这种先天顽劣基因决定了中共必须抗拒宪政、法治、民主,必须死守一党专制、独裁、极权。什么叫本性难改?这就叫本性难改!这就叫狼行千里吃肉,狗行千里吃屎!

    除了网传的这两段训话外,另有信史资料能够揭露毛太祖和刘少奇的太平天国、义和团农民军和商韩法家法律观以及苏俄共产专制工具主义、机会主义和刀把子法律观。

    1957年3月17日,毛太祖提出要加强学校思想政治工作,取消宪法课(《建国以来毛泽东文稿》第6册,中央文献出版社1992年版)。于一夫先生《“以党治国”面面观》一文(《炎黄春秋》2010年第7期)称“1958年8月24日,毛泽东在北戴河发表谈话,提出:‘不能靠法律治多数人……我们基本上不靠那些,主要靠决议、开会,一年搞四次,不能靠民法、刑法来维持秩序。我们每次的决议都是法,开一个会也是一个法’”,“要人治,不要法治。《人民日报》一个社论,全国执行,何必要什么法律?”,刘少奇也说“到底是人治还是法治?看来实际上靠人,法律只能做办事参考。党的决议就是法。”毛太祖这次北戴河谈话不久,彭真掌控的中央政法小组就在当年提交《关于人民公社化后政法工作一些问题向主席、中央的报告》,谄媚地说“刑法、民法、诉讼法根据我国实际情况看,已经没有必要制定了。”然而,长达三十年期间,没有刑法和(刑事)诉讼法,中共却大摇大摆地罪照定、刑照判、人照杀。天平天国、义和团农民泥腿子,就是这么粗暴、野蛮、蒙古大夫、汪达尔人蛮族统治的!

    最高头目群体都明火执仗地抱持如此荒诞和邪恶的法律观和司法观,又有如此不堪的检察院和法院,刘少奇、罗瑞卿、彭真等高层头目或被毛太祖一个小指头碾为齑粉、或被毛太祖逼的跳楼自残、或被毛太祖下狱九年,不亦因果循环、自作自受乎?中共高层头目们都抱持一模一样的法律观和司法观,但被碾为齑粉的之所以是刘少奇而非毛太祖,显然仅仅只是由于毛太祖是手握最高权柄的一把手,刘少奇虽然贵为二把手和接班人,但距离毛太祖的一把手之位却相隔了不可逾越的鸿沟,这是臣与君的本质身份差别的鸿沟,是李斯与秦始皇之间的鸿沟,是魏忠贤与崇祯皇帝之间的鸿沟,是布哈林、托洛茨基、叶若夫与斯大林之间的鸿沟。如果把毛太祖与刘少奇位置互换,被碾为齑粉的一定不是刘少奇,而一定是毛太祖,如果刘少奇也有毛太祖那番阴险、毒辣的手段。

    毛太祖、刘少奇、罗瑞卿、彭真等等中共第一代头目们早已赤裸裸不加掩饰地挑明了中共延续至今的心声:宪法本质上就是否定党的领导,就是颠覆中共的一党专制、独裁、极权,所以中共绝不受宪法的约束,绝不允许宪法在自己之上;相反,宪法必须在中共之下,必须被中共踩在脚下。既然作为母法、总法和根本法的宪法必须被中共踩在脚下,作为子法的所有其他法律就不仅要被踩在脚下,而且压根就用不着制定,省得中共强权任性、罪刑擅断时,省得毛太祖整死刘少奇时碍手碍脚。这样的统治休说跟蕴含着自由、民主、平等、人权等普世价值的法治八杆子打不着,甚至根本不如商鞅、韩非严刑峻法的法家统治或曰法制,因为两千年来皇帝们的法家之治或法制至少还保证了有法可依,而毛太祖、刘少奇、罗瑞卿、彭真等中共第一代头目们的统治却压根无法可依,不仅是无法可依,而且更是无恶法可以,中共第一代头目们连皇帝们那种明确保障特权的恶法也不耐烦颁布!中共第一代头目们的统治是十足的任性撒野、随心所欲、随时随地因事立法的共产党及其大小书记们的皇权、党权专制统治,而毛太祖一人又处心积虑地把共产皇权专制玩弄成他一人的共产皇帝专制、独裁、极权。然而,中共总还是要在国际上混一混的,并且当时中共在共产专制阵营的那些大哥小弟们如苏俄大哥就搞出了一个苏共专制的宪法,所以为方便在共产专制阵营,在非洲、拉丁美洲、东南亚等穷棒子王国群和真真假假冒牌的所谓社会主义世界混圈子,加上还需要向欧美发达民主国家吹嘘,中共还是要搞出一个反自由、反民主、反人权、反平等、反各种普世价值和宪政价值观的水货宪法,以便在国际社会粉饰门面、招摇撞骗。在1980年有限、带着紧箍咒的半拉子改开之前,中共第一代头目们的统治就是彻头彻尾的和尚打伞、无法(几乎没有任何必备的立法)无天(权力随意撒野、不受任何限制),就是以对内、对外不同嘴脸的无耻两面派手段确保中共独揽大权、一党专制。

    1980年前后,为自我抢救和续命,中共被迫进行有限改开,以日后的“六四”屠夫邓小平为首的第二代头目们从自己被毛太祖无情碾压的切肤之痛中认识到了无法无天固然便利中共的强权任性和专制独裁,却也会因权力如脱缰的烈马、毫无制约而反噬他们自身,于是他们心急火燎地开始恶补立法,短期内密集出台多部必须的基本立法。然而,就像他们第一代头目对无法无天的迷信一样,第二代头目们同样是土包子泥腿子和刘姥姥出身,孤陋寡闻,视野狭隘,对真正的现代法治一无所知,他们最初只是粗浅、感性地认识到国家稳定离不开法律,而全然没有意识到完善的法律尤其是有关人权保障的法律会有力约束中共自己的强权任性,会根本反制中共的一党专制,或者说他们仅仅因为自身吃过毛太祖无法无天的大苦头而一时竟忘了毛太祖的“制定宪法,本质上就是否定党的领导”这一卑劣的高论,一时竟全然没有认识到中共一党专制的道场与人权保障和现代法治根本水火不容,接二连三制定了几部至今虽被中共玩得基本残废但其存在本身已让中共悔不当初的法律和法规:1989年“六四”屠杀前夕制定的行政诉讼法、1994年制定的国家赔偿法、2007年制定的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这几部法律法规越来越像紧箍咒似的勒在中共官员和政府的头上,越来越让中共各级各类官员、越来越让更高层级的中共政府以致中共最高层嗅到了法律、法治终将危及中共一党专制的气息,于是大致从2007年“维稳沙皇”周永康执掌中共政法委开始,中共从最高层到基层的各级政权开始系统性地公开破坏法治,公开恶意扭曲法律,公然大规模制造寻衅滋事、敲诈中共政府以及(煽动)颠覆中共政权罪等等冤假错案。

    2012年开始,中共索性撕破伪装,连遮遮掩掩、装点粉饰已不屑一顾,立法、司法、执法全面公开大倒退。这一年,中共把其长期在法外对其党员实行的“双规”乔装打扮后引入新修订的刑事诉讼法,扩充为完备且可“合法”对任何个人适用的指定居所监视居住,从此纯属酷刑、不受任何监督、完全由中共私家打手公安一手操纵、黑箱运作的指定居所监视居住被中共恣意滥用、泛滥成灾,最臭名昭著的案例就是2015年“709”大抓捕对人权律师和维权人士、2016年“苏州大抓捕”和“福州大抓捕”对维权人士和公民、2019年“12.26”厦门大抓捕对许志永博士和丁家喜律师等异见人士大规模非法滥用指定居所监视居住。三年中共武汉肺炎野蛮封控期间中共更把行政滥权推向“文革”一般的疯狂巅峰。

    “六四”屠夫邓小平以后的第二代和第N代中共头目们的统治看起来似乎在立法的数量和质量上比以毛太祖为首的第一代头目大有进展。然而,法律数量的多寡,具体法律条款和法律规范体系的细节改善,完全不能代表中共统治在法治上有根本的、质的提升。在宪法本质上就是否定中共的领导,就是颠覆中共的一党专制,中共绝不受宪法和法律的约束,中共一定要高于国家、法律和政府,中共铁了心要死守一党专制、独裁、极权这个根本上,第一代、第二代、第N代中共头目们完全一致、毫无改变,其间虽有胡、赵昙花一现的改良,但完全不能撼动中共的专制根本。因此,在中共一党专制这个根本前提之下,无论立法数量多么庞大,无论具体法律条款和纸上的规范如何精致甚至达到欧美法治国家的水准,都不过是李鸿章对濒临覆灭的满清皇朝的裱糊。只要慈禧老妖婆的“四个不能变”横立眼前,满清的预备立宪也就只能漫漫无期地预备着,直到满清把自己作死;“六四”屠夫邓小平的“四项基本原则”当道下寨,中国就绝不可能建成宪政、法治,中国就注定只能是中共国和中共党国,而绝不可能是人民主权、主权在民、政府权力和执政党在法律之下的法治国和共和国。质言之,中共专制政体与满清靼子皇权专制政体一样,与现代法治根本水火不容,有中共专制即无法治,欲行法治必先扫除中共专供制,正如有满清靼子皇权专制即绝不可们立宪、欲立宪必先剪除满清皇帝。

    这一点,中共自己与中国民间人士一样看得真真切切、明明白白,所以中共才一定要弃现成的“法治”一词不用,或不甘心、不愿乖乖地和痛痛快快地使用,而非要另行起用“依法治国”一词,背后逻辑与中共不肯心甘情愿使用“市场经济”一词,而非要生造一个“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完全相同。缘于此,真正体现现代法治实质的限制公权力的法律无论是制定还是实施无不步履艰难。1989年的行政诉讼法开启了中国历史上大概也是世界共产专制历史上民告官的先河,中共颁布此法之际显非完全虚情假意、粉饰门面,而更是由于对法治约束公权力、束缚中共自己手脚之功能缺乏基本认识。行政诉讼法甫一实施即遭到中共各级政府特别是基层政府的强烈抵制,尤其是遭到中共刀把子和唯一具有直接暴力职能的中共公安的极端抵制和藐视,民告官立案难、回复难、胜诉难、执行难事实上把行政诉讼法限制行政权的立法意图消解于无形,行政诉讼法的制度功能被地方各级甚至中共最高行政机关及其部门化为乌有。

    1994年,行政诉讼法颁布五年之后,中共又颁布了国家赔偿法,在限制国家权力的法治之路上更进一步,限权范围从行政权扩大到司法权。悲催的是,原本旨在限制行政滥权特别是限制强横成性的中共公安滥施暴力,促使中共公检法公正执法和司法、防止罪刑擅断和恶意炮制冤假错案的国家赔偿法,竟被中共从基层到最高层所有行政机关和检察院、法院生生玩成了国家不赔法,促进和倒逼执法和司法公正、防止冤假错案的立法目的生生被行政机关和司法机关异化成明知是冤假错案而为了逃避国家赔偿和个人追责竟至绝不认错、死不认错,如真凶现身的聂树斌被冤杀一案,中共最高法院及河北省高级法院恶意推诿长达十六年、直至推无可推方才纠错,更有巨量的案件在办理过程中明知是冤假错案却仍一意孤行、草菅人命、强加罪名、强判刑罚。立法意图上可谓用心良苦的行政诉讼法和国家赔偿法在实践中悲惨地走向立法意图的反面,恰似中共顽固死守的马列邪教所谓经典著作千万遍重复的人民利益、人民至上、代表人民,而实践中所有共产国家无不压榨、蹂躏、屠戮人民一样,原因究竟何在?显然不在法律本身,而在法律之外和之上的专制政治。

    2007年,国家赔偿法颁布之后十三年,中共国务院颁布了行政法规《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试图打破中共行政权长期黑箱、神秘运作的怪圈。然而,这个条例的命运如同行政诉讼法和国家赔偿法一样,被不甘受到约束、不肯被关进法律和制度的笼子里的各类行政衙门玩得半身不遂甚至彻底报废,中共所有的行政衙门无不绞尽脑汁拒绝公开行政信息。

    上述两部法律加一部行政法规构成中共国公民制约公权力、监督行政权的初步规范体系,但自始就受到中共整个行政、司法权力体系的顽固抗拒,立法意图基本落空,并且随着日益增多的个体公民运用这三部法律对中共进行个案制约,最迟在2007年维稳沙皇周永康执掌中共政法委开始,中共已明确感知到了其自己制定的这三部法律对自己的束缚,越来越后悔自己竟愚蠢地颁布了这三部自我设限的法律,越来越杯弓蛇影一般把中国人民特别是巨量的访民运用这三部法律对中共进行监督、制约的行为视为对中共政权潜移默化的和平演变和颠覆,越来越企图退守和内卷回毛太祖、刘少奇当年宣称的中共党不受法律约束的共产原教旨专制、独裁、极权状态,越来越明白了陈云老朽“新闻法不要搞”的个中三昧——既然新闻法不要搞,那么与新闻法具有相同的制约公权力和中共党强权任性效能的行政诉讼法、国家赔偿法、信息公开条例当然也都不应搞、不要搞。中共居然稀里糊涂搞出了这三部法律,中共简直有一种哑巴吃黄连、有苦说不出的后悔!

    此外,更应该颁布的公职人员财产申报法更是遭到中共全党自下而上、自上而下的一致抵制,早年还有一两位“不识相”、不迎合中共的人大代表提出公职人员财产申报法的议案,而近十年来全体中共人大代表、全体中共官员都心照不宣地明白公职人员财产申报已成为中共的莫大禁忌,提不得、碰不得、言说不得。公职人员财产公示制度直指专制、独裁、极权、腐败、衰朽中共的死穴,提出公职人员财产公示议案简直是要直取已经奄奄一息、垂死挣扎的中共的老命,提出这样的议案才是货真价实地颠覆中共政权,而二十多年来中共也以其对官员财产公示制度的抗拒暴露了其假反腐、真贪腐和假法治、真专制的本来面目。

    无论是行政诉讼法,还是国家赔偿法,还是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无不以民主、宪政、法治为前提,无不是民主、宪政即法治之下的政治制度的具体机制。专制之下岂有法治?独裁之下,何来民主?极权之下,焉能自由?没有民主、宪政、法治即党在法下的宏观政治制度,行政诉讼、国家赔偿、信息公开统统必然沦为无本之木、无源之水。中共一方面妄图确保其一党专制、独裁、极权之根本政治制度固若金汤、传至万代,一方面又摆出架势装模作样实行行政诉讼、国家赔偿、信息公开即政务公开,纯属既做婊子又立牌坊,实乃自欺欺人、欺世盗名的无耻把戏,完全是重演满清靼子妄图不触动皇权而立宪的骗局。

    现代法治的真谛是限制公权力和保障民权、人权和私权利,即抑制公权、弘扬私权,把权力关进法律和制度的笼子里,为权利提供有效和强有力的法律和制度保障。中共却恰恰相反,中共念兹在兹的是要把私权即公民权利关进中共恶意讨薪罪、寻衅滋事罪、颠覆中共罪、谋财害命的信访等等恶法和邪恶制度的笼子里,却从不打算把自己的强权关进法律和制度的笼子里,即便这法律和制度是它中共自己制定和建立的,因为正如毛太祖、刘少奇、朱镕基等等中共历代头目所说所做的,法律和条约实际执不执行、执行到什么程度还要看中共的意志和任性。中共这样的法律和制度,中共这样的法律观念,根本与近现代的法治风马牛不相及,而仍然只是两千多年来的商鞅、韩非和嬴政的法家之治和暴政,是法家严刑峻法治民之治,是移花接木、改头换面、偷梁换柱的伪法治,即中共生造词语、别出心裁所称“依法治国”,是以严苛的恶法和罪刑擅断管制、禁锢、压制人民的法家和共产专制之治。不肯老老实实使用现成的“法治”一词,非要生造一个“依法治国”,暴露出的正是中共这种抗拒法治的卑鄙、阴毒小心思。

    既然法治的真谛是限制公权和保障私权,那么法律的首要锋芒就不应是指向人民,就不应是什么依法治国即动用法律治理、统治人民,而应指向公权力、公职人员和执政党,而应依法治官、依法治权力、依法治中共及其书记等等冗赘党官。然而,在中共一党专制、独裁、极权、特权的政治之下,依法治官、依法治权力、依法治中共及其党官纯属天方夜谭般的臆想,是根本不可能的,因为限制公权和保障私权之法治真谛在政治价值观上等同于平等和自由,而一党专制、独裁、极权的中共政治的终极、核心利益就是固守其永久执政的特权,因而中共绝不可能与任何其他群体和中国人民平等的,而为了固守永久执政、万世一系的特权,中共就总是像家天下的皇帝们那样视全体国民为潜在敌人,对人民进行防范、监控、盯梢,因而中共绝不允许人民享有自由。这就是中共的一党专制、独裁、极权、特权政治与真正的现代法治之间的死结,在中共的专制、独裁、极权之下只可能有与两千多年前商鞅、韩非、嬴政的严刑峻法同根同源、依法治民的法家之治,只可能延续斯大林、毛太祖那样的共产专制暴政,而绝无一丝一毫的现代法治的存身空间,这已被十余年来中共立法、司法公开大倒退的铁血事实所证明。

    从中共对律师的控制、打压及中共律师制度的虚伪能更清楚地洞穿中共假法治、真专制以及中共所谓依法治国的商鞅、韩非、赢政严刑峻法法家之治的本质。在现代法治之下,律师凭借法律、法学专业知识为委托人提供法律服务,独立于警察、司法机关和执政党之外,只服从法律,如此才能为委托人提供优质的法律服务,才能仅凭法律知识即能有效制约警察、行政、司法、执政党的强权擅断,才能切实维护委托人的利益,才能成为委托人和现代法治社会所需要的合格、优秀律师,成为法治不可或缺的重要组成部分。只是,这样的律师和律师制度却并不符合专制、独裁、极权中共的胃口,中共需要的是能够增进其专制、独裁、极权的驯服、顺从、乖巧的律师,而不是独立、不受中共操纵、只服从法律——当然是体现现代法治价值观的良法而非颠覆中共政权罪、寻衅滋事罪、指定居所监视居住、留置之类的恶法——的律师。这,正是中共僭政后长达三十年既几乎没有法律也没有律师(制度)的根本原因,也是中共胆敢冒天下之大不韪、悍然发动“709”大抓捕的根本原因,也是中共对北京大学法学博士出身的张庆方律师寻衅滋事、罗织罪名、吊销其律师执业证的原因,还是中共法院对女律师高丙芳野蛮强加虚假诉讼罪并被强判四年刑罚的根本原因。

    在经济上,中共绝不肯实行真正的市场经济;对应的,在政治上,中共也绝不肯实行宪政、法治,这是由中共的专制本性决定的。真正的自由市场经济,真正的宪政、法治,都会要了中共的专制老命,这是一定的,中共也看准了这一点,于是,中共才煞费苦心地推出一个伪装成法治的依法治国,企图愚弄底层小民和国际社会。中国人民和国际社会必须洞穿中共所谓依法治国的伪法治、真法家严刑峻法治民和共产专制驭民的嘴脸,切不可被中共带偏了方向。

  • 云南121名学生呕吐腹泻学校回应“不劳你们关心”

    云南省在两个月之内发生两次学生食堂就餐后,集体呕吐、腹泻等情况。而学校及教育局回应家长和网民的疑问不但没有解释,反而傲慢、嚣张的态度引发更多的疑问。

    2024年12月31日,云南省临沧市易成实验学校(小学部)多名学生因腹痛、恶心、呕吐到医院就诊,疑似发生食物中毒情况。截至2025年1月3日,累计病例121例。其中,学生家长反应孩子第一天口吐白沫差不多有20次之多,可怜的孩子。临沧易成实验学校对外界回应:“不劳你们关心”。市教体局对自媒体的回应:是诺如病毒感染导致,原因不知道。学生们现在是否已经正常入校上学也不知道。

    嗣后,有网友向临沧市人民医院、临沧市疾控中心、临沧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核实此事件情况,均未得到回应。

    而媒体通稿报道此事件为“有关部门发布通报……”没有具体的责任部门,家长们情绪稳定。

    2024年10月16日,云南昆明有家长发视频称,官渡区云子中学长丰学校学生食堂的生肉有臭味,“整盆肉都是臭的”,该事件随即引起全网关注。有多名家长表示,自己家孩子此前有拉肚子腹泻的情况,怀疑是吃了不干净的食物引起的。

    2024年10月17日,学校与家长代表们召开了见面会。

    有学生家长称:学校后厨发现了“2015年”的“僵尸肉”。

    学校回复:当地多个部门和家委会到学校处理此事。官渡区教育体育局工作人员称,已联合市场监管部门到学校处置,初查供餐公司证照齐全,生肉系当天采购。这个肉是今天早上现场采购的,家长可能觉得这个肉有一点不好闻。”

    家长:家长认为在学校后厨发现了来自“2015年”的冻肉,由于时间过于久远,大家称之为“僵尸肉”,视频里有家长还专门拍了“2015”字样的特写镜头。肉是2015年的冷冻肉,肉里面有臭味。有学生家长取样了,更多学生家长在校门口也确认了,确实是有臭味的。”

    学校回复:此事亟待当地有关部门进行深入调查……

    见面会现场:一名身穿厨师服,头戴厨师帽的男子不断道歉,表示“臭肉”事件是自己失责,“我的错,我的错。”长丰学校的副校长陈某某,穿红色外套、戴着眼镜,多次面露笑容。

    长丰学校举行与家长的见面会最后,一名身穿棕色外套的女子在主席台上拿着话筒表示“从3点到现在差不多两个小时的时间,今天我们的会议暂时结束”,随后无视家长们的抗议和呼唤,一言不发自行离开,引发台下一阵骚动。

    网友对教育局及学校冷漠嚣张的态度、还有感染源未知,且其他相关部门未积极回应,引发公众质疑和不满。对这种迅速通告原因,不公开透明处理,怎么来保障学生健康,维护校园卫生安全而担忧。

    新华社:2025年1月3日下午云南省临沧市临翔区有关部门发布通报称,2024年12月31日临沧市易成实验学校(小学部)多名学生因腹痛、恶心、呕吐到医院就诊。
    截至目前,累计诊治符合诺如病毒感染疑似病例121例,所有就诊学生均已得到及时有效治疗,无重症病例,均已好转……

    中国新闻周刊:2025年1月3日下午,云南省临沧市临翔区有关部门发布通报称……

    云南校园资讯:近日有网友发布视频:云南省临沧市易成实验学校多数孩子出现呕吐腹泻等情况,疑似发生食物中毒情况。市教育局表示:是诺如病毒感染,多数已经处理,目前感染源未知。记者致电临沧市人民医院、临沧市疾控中心、临沧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均未得到回应。

    @TacoLeBronJ_:你以为每次学校有这种问题出来是偶然事件,其实很多学校都多多少少有问题,只是没发现或者没曝出来。

    微浪旅行攻略咖:这位校长可真是“艺高人胆大”呀!臭肉问题不反思,反倒威胁家长,这是哪来的“勇气”呢?难道是梁静茹给的“勇气”太多了?校长大人,你这波操作可真是让人“刮目相看”。不去解决问题,却去制造更大的问题,你这是要在错误的道路上一路狂奔吗?家长们反映问题那是为了学校好,你倒好,不但不领情,还搞起了威胁,你这是要把学校变成“黑恶势力基地”吗?赶紧醒醒吧,别让自己的嚣张毁了学校的未来。

    @无执3209:这口气比病毒还嚣张据报道,临沧易成实验学校在面对此事时态度较为冷淡,表示“不劳你们关心妈呀,一问三不知,“我不清楚”,不调查清楚原因怎么解决问题,这种事故再次发生怎么办……

    @阿超_港媒视点:这起云南临沧学校学生集体呕吐腹泻事件,虽已处理,但感染源未知,且其他相关部门未积极回应,引发公众担忧。应重视校园卫生安全,迅速查明原因,公开透明处理,以保障学生健康,维护社会信任。各方应协同合作,共同防范类似事件发生。

    @Capricorn_lili:问题现在是教体局来回复这个……前久的校园食品安全还不够警醒啊……

    第一帮帮团:近日有网友发布视频:云南省临沧市易成实验学校多数孩子出现呕吐腹泻等情况,疑似发生食物中毒情况。市教育局表示:是诺如病毒感染,多数已经处理,目前感染源未知。记者致电临沧市人民医院、临沧市疾控中心、临沧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均未得到回应。

    @全接触热榜:跟病毒没关系,一三四年级一食堂的学生才出问题。要是病毒不会分食堂和年级的。查出细菌感染,也就是食物中毒。

    @橘猫刻本:希望别打着病毒的名号去掩盖其他性食物中毒就行。

    阿瑶瑶200602:学校也太傲慢了,回应就这个态度吗?查清楚了吗?不是食物中毒吗?公众对这次事件表现出高度关注,尤其对校园食品安全问题表示担忧。很多人呼吁政府和教育部门加强监管和调查,确保此类事件不再发生。部分家长和学生对学校和相关部门的解释和应对措施表示不满,认为缺乏透明度。他们希望学校和相关部门能够公开更多的信息,尽快查明事件的原因。与此同时,网友们也在社交媒体上表达了对感染学生的关心和祝福,希望大家能够早日康复。此外,专家建议采取对症治疗和支持疗法,并强调食品卫生和个人卫生的重要性。社会各界呼吁深入调查事件的根本原因,由专业机构进行处理,确保校园安全。学校和家长应共同努力,提高食品安全意识和卫生环境,预防类似事件的发生。

    等春暖艳阳天:呦,学校说话真硬气啊,到底是什么原因,大众还没有知道的权利了,希望给一个满意的答复。

    小眼晕花:无论是集体食物中毒还是诺如病毒感染,都是疾控中心发布。你若让一个学校去答复,恐怕还真答复不了。

  • 纪录片导演陈品霖被控寻滋案一审将开庭

    【民生观察2025年1月7日消息】本网获悉,“白纸运动”乌鲁木齐中路纪录片导演陈品霖案件一审,将于2025年1月6日在上海市宝山区法院开庭审理。

    2025年1月2日,律师收到宝山法院法官电话,告知陈品霖涉嫌寻衅滋事罪一案,定于1月6日下午1:45分在刑庭第三法庭公开开庭审理。地址:上海市宝山区月罗公路2099号,电话:+86-2126078989转903021

    2022年11月26日晚,在上海乌鲁木齐中路爆发了抗议防疫政策的“白纸运动”,陈品霖用手机拍摄并保存“11.26”事件现场视频资料;

    2023年9月,陈品霖开始制作《乌鲁木齐中路》白纸运动一周年完整回顾纪录片,于11月27日制作完成,通过多个境外平台推广,其中推特浏览量达21万次。

    2023年11月28日陈品霖在上海宝山区被捕,被指控“明知是编造的虚假信息,在信息网络上散布,造成公共秩序严重混乱,转发引用辱骂国家领导人言论,损害国家形象、严重危害国家利益”;

    2024年1月5日陈品霖被以涉嫌寻衅滋事罪正式批捕;同年4月3日该案由上海市宝山区检察院向宝山区法院提起公诉。

    2024年8月16日下午,李国蓓、袁茂两位辩护律师参加了陈品霖涉嫌寻衅滋事案的庭前会议。

    但是一直到当日下午开完庭前会议,法院都没有提供案件的全部证据材料给律师进行复印。

    随后,两位辩护律师就法院不允许其复制电子数据的违法行为,不具备开会条件,向上海市人民检察院第二分院进行了紧急控告。

    2024年9月26日,袁茂律师和李国蓓律师一起到宝山区看守所会见陈品霖。

    会见过程,当事人告诉律师,其所在监室的人一个月才“放风”一次。另外,由于最近关押的人增加,监室显得拥挤,睡觉要侧身。

    律师听后感到惊讶。不敢相信中国第一国际大都市会有这样的事。

    因为事关当事人的合法权利,律师做了相关会见笔录,让当事人签字确认。随后形成书面法律意见,去找驻所检察官反映情况,希望检察官核实情况并依法保障在押人员的合法权利。

    但驻所检察官办公室却没有人,办公室除了墙上有工作人员照片,没有检察官姓名和联系方式。

    律师只得转到宝山区检察院本部12309中心反映情况。接待的工作人员接收了律师的材料,表示会为他们转交。

    根据法律规定,看守所被羁押人员如果未经法院判决有罪,只是嫌疑人或被告人。被羁押人员被限制自由是临时性的,为了方便案件办理,被羁押人员的合法权利应该被充分保障。

    据悉,陈品霖,1991年8月8日出生,福建省霞浦县人,大专文化,系上海心飞地传媒有限公司实际经营人。

  • 中国人权律师团强烈谴责南昌当局再次强送李宜雪入院

    【民生观察2025年1月7日消息】江西南昌女孩李宜雪因控诉辅警猥亵,被警方强制关进精神病院,她重获自由后发声揭露江西精神病院大量关押虐打“被维稳”的民众,并借钱起诉江西省精神病医院。随后,李宜雪被强迫失踪。2024年12月22日,根据通告李宜雪被南昌公安和街道二次送进精神病医院就诊。之后,全国大量网友前往寻找李宜雪,遭到阻扰和拦截。2025年1月4日,中国人权律师团律师发布声明,强烈谴责南昌当局再次把李宜雪强制送精神病院。

    2024年12月22日,南昌市公安局西湖分局和西湖区南浦街道办事处联合通报:李宜雪被街道社区依法依规送诊。

    大家不禁要问:

    一、李宜雪再次被送诊,送到了哪个精神病院?

    二、官方称依法依规送诊,依的是哪条法规?

    三、侮辱诽谤是自诉案件,筷子巷派出所为什么介入李宜雪和他人的纠纷?

    四、家属对李宜雪被送诊的情况是什么态度,能否由第三方独立采访并公开披露?

    李宜雪在几乎一边倒的社会舆论支持下仍然再次被强制关入精神病院引发全网关注,而这一次她能否精神正常地走出精神病院牵动着亿万网友的心。很多人感慨,超过10亿的流量和举国之力救不了一个李宜雪。

    其实这种悲剧性的结局在近年早已上演不止一次。2022年初和2023年初,举国关注和几十亿的流量同样不能让铁链女获得自由,也逼不出胡鑫宇的失踪和死亡真相。当然,与身陷囹圄的铁链女和阴阳两隔的胡鑫宇相比,李宜雪还算是幸运,她拥有着蓬勃的生命、灿烂的年华、率真的个性和自由的生活,当她遭遇不公时,她尚有机会利用法律为自己伸张权益,能利用网络对邪恶体制进行舆论反击。李宜雪在对抗暴政中展现出的勇气与真性情,给当代中国社会留下了一幅浓墨重彩的宝贵画卷。

    率真的李宜雪可能并不清楚,10亿的播放量不但未能救她,恰恰是她被二次强制关入精神病院消息的网络流量。当局所针对的已经不是她李宜雪个人,而是针对社会舆论和普遍的民意树立暴力机关和暴力政权的权威,反映的是独裁者的傲慢和霸道!借用他们抨击前苏联迫害异议人士的一句话:为了在国内强化法西斯专政,他们加紧利用“精神病院”作为镇压人民的工具。他们对不满和反抗其反动统治的持不同政见者扣上“精神病”的帽子后投入“精神病院”任意迫害,其手法之残暴比希特勒当年的集中营和监狱有过之而无不及!

    李宜雪事件的网路反应。

    前媒体人赵兰健12月20日在X上发帖说:“江西省公安系统一直是以黑社会的方式强加管制敏感案件,李宜雪已被江西省公安系统迫害致残。胡鑫宇案件也是江西省公安厅一手操办的糊弄老百姓的冤假错案。李宜雪举报江西省精神病院,揭示了中共利用精神病院,作为国家暴力工具迫害普通生命。李宜雪旁证出中共系统正在实施反人类行为,应受到法庭审判,追究中共的反人类行为的责任。尽早制止中共系统再继续作恶迫害普通人的生命。”

    曾经遭受当局精神病院折磨的界立建12月23日在X上发帖说:“每一次揭开自己被关押精神病迫害的痛苦伤疤,每一次都是痛苦的回忆,痛得喘不过气来。精神病医院的暴徒护工们比看守所监狱恶警还要凶残歹毒万倍、精神病院最邪恶的手段就是抽取你脑脊液、人为制造成痴呆植物人,逼迫家属签字接出医院,不到一年受害者就去世。进入医院一刻对你的各种检测包括血常规、心电图、磁共振CT、抽取大量血液、验尿等各种检测都是在为供体配型做准备,精神病院……更是器官买卖的交易市场。”

    中国法律学者杜文12月23日在X上发帖说:“我们必须明确地指出:在任何一个正常的社会,若存在独立的司法、媒体监督、以及对公权力的有效制衡,就不可能出现这种‘想关谁就关谁’的情形。可是为什么在中国屡见不鲜?为什么类似的事情还一直在不断重演?为什么在这片土地上,针对‘被精神病’的控告几乎没有一例能获得真正公正的审判?这背后的根源正是中共长期的极权统治!正是它建构起一整套高压维稳体系,使得无数黑箱操作有恃无恐,使得医院、公安、地方政府与其穿一条裤子、互相勾结,把公民最基本的自由与尊严践踏在脚下。”

    共产暴政的产物,通过精神病院迫害民众由来已久。

    早在2002年,著名民主人士胡平就写过一篇专著《谁是疯子——政治迫害的新招术》,揭露从苏联时代一直到中共如何利用精神病院对民众实施政治迫害。胡平在文章中写道:“以精神病的名义实行政治迫害,这种迫害有两大特点:第一,它罔顾法律,绕开法律,没有判罪的名义,却有判罪的效果。实际上是法外施刑,比那些以法律的名义治罪的方式还更狡猾、更阴险、更无耻。第二,关进精神病院常常比关进监狱还更残酷,因为它可以在治疗的名义下用药物和其它物理手段(如用电棍进行所谓休克治疗)直接破坏人的神经系统,摧残人的精神。事实上,它不是把精神病人治好成正常人,而是把正常人治坏成精神病。若问这些异议人士、工运人士或法轮功成员真的是精神病、是疯子吗?不是,肯定不是。如果真是疯子,当局倒不会把他们关进精神病院了。”

    胡平说:“七十年代,苏联著名异议人士麦德维耶夫写过一本书《谁是疯子?》,揭露了苏联克格勃利用精神病院折磨迫害各种异议人士的严重罪行。如今,当局继承其衣钵,变本加厉,虽然眼下我们还没有完整系统的披露,但仅就我们已经知道的零星事实,足以令人触目惊心。”

    资深媒体人郭君在近期的一期《菁英论坛》节目中表示,中共当局很早就设立了专门的精神病医院――安康医院,并且把政治异议人士关押在里面,这个医院的主管单位就是公安局。郭君说:“中共是在1987年左右开始设立安康医院的,有意思的是很多其它的医院也自称是安康医院,但公安部绝对不会去禁止别人用这个名词,所以就真真假假混在一起。

    1990年有一个文件特别强调说,有三种疯子公安机关可以把他们送进精神病院,第一种叫做花疯子,就是流浪汉;第二种是武疯子,就是犯病的时候会动武的;第三种叫做政治疯子,包括贴政治标语、喊政治口号的人。”

    郭君说:“这次李宜雪被关进的江西省精神病院,是不是这种安康医院,我们现在还不知道,但现在已经不重要了,因为所有的精神病院,都百分之百和公安员警有配合。现在所谓的政治疯子已经不只是贴标语或者喊口号,有其它的政治言论和文章也可以送到精神病院,这也就是前苏联的做法。”

    李宜雪被精神病事件反映了中共体制之恶。

    李宜雪最初被送入精神病院是因为她说出了辅警猥亵的真相,被送入精神病院是当局封口和进行惩戒的标准程序,也是中共邪恶体制的基本运作模式。李宜雪出院后将江西省精神病院告上法庭,是要告诉人们真相:自己不是精神病,是正常人。在打官司以及在与警方交涉的过程中,李宜雪拒绝接受私了,她要求通过法律得到一个公道,这依然是率真的体现。

    凡是在性格中保持着率真天性的那些人,都相信世界上应该存在且必须存在着公平、公正、公道,认为这就是我们这个世界运行的底层逻辑和崇高真理。如果世界失去了这些基本价值观,失去了这些底层逻辑和真理的光芒,那我们就必须把它们恢复出来,以让人们生活的有尊严、有骨气、有秩序、有希望,这也是我们人类在这个世界存在的基本意义。

    李宜雪在视频中表现出她是一个不虚伪、不媚俗、不愿被潜规则之人,是一个试图按照普世原则率真生活的正常人。然而以谎言和暴力为底层逻辑构筑的中共邪恶体制一定要打压、封口甚至灭口这样的正常人。中共依然试图将秉持率真个性的正常女孩李宜雪“鉴定”为精神病。只要中共的暴政依然存在,发生在中国人身上的这些悲剧就不会终止。

    我们关注李宜雪事件的意义。

    对一个人的不公就是对所有人的威胁,我们关注李宜雪就是希望我们自己哪一天不经我们本人或者家属同意,当局不敢把我们拖进精神病院。李宜雪未来的命运让无数人牵挂,已经成为中国当代历史的一个标志性事件。李宜雪点燃的光亮不会熄灭,因为它是无数前人早已点亮的那盏神圣火炬的传递和延续,是普世文明的火种在当代中国人心中不灭的体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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