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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李蔚向北京昌平检察院提交立案监督申请书

    2022年3月11日上午,李蔚在北太平庄派出所陈警官和两名保安的陪同下,到北京市昌平区人民检察院提交《立案监督申请书》,相关材料共计100页左右。

    提交申请书时,接待窗口的女工作人员要求李蔚提供两份《立案监督申请书》、公安部门的相关不予立案决定、复议决定和复核决定,名曰检察院案管部门和经办部门分别一份。李蔚惊讶,但不得不去附近再复印1份再提交。提交后,这名女工作人员并没有给李蔚收件回执,称该院都是这么做的,但允许李蔚将检察院的登记记录拍照。

    在接收材料过程中,李蔚向她询问是否认识官欣。

    女工作人员:认识,不过她早已经调走了。

    李蔚:我原来的这个案件就是官欣她办的。官欣去哪里了,知道吗?

    女工作人员:去江西了,还是在检察院。不过,具体去哪里了,我就不知道了。

    2011年,李蔚曾到昌平检察院申请查阅案卷,一名自称是副检察长的老年男性接待的。他进去大约半小时后出来告知李蔚,官欣在办理李蔚案件后不久即离开昌平检察院了。和老公一起去郑州了。

    在网络上,李蔚没有找到官欣在郑州、河南和江西的任何记录。

    此前,李蔚向北京市公安局昌平区分局史各庄派出所报秦巍及其母亲刘述兰涉嫌诬告陷害罪案、周小红和张俊磊涉嫌伪证罪案,北京市公安局昌平区分局以“其他依法不追究刑事责任的情形”为由决定不予立案,李蔚提出复议申请后该局仍以“超过追诉时效”为由决定不予立案。

    随后,李蔚向北京市公安局提出复核申请,并提供了向有关法院、检察院申诉和控告的答复。虽然这些答复均未对李蔚提出的证据进行针对性回应,但是这是李蔚在追诉期内提出控告的有效证据,只是它们没有依法处理。《刑法》第八十八条规定“被害人在追诉期限内提出控告,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应当立案而不予立案的,不受追诉期限的限制。”然而,北京市公安局仍维持北京市公安局昌平区分局不予立案的决定。

    鉴于以上情况,李蔚不得不向北京市昌平区人民检察院提出立案监督申请。不过,可以预见,在北京市昌平区人民检察院是原李蔚故意杀人案的办案单位,并且北京市相关各级法院和检察院均未对李蔚申诉和控告真正依法处理的情况下,该院几乎可以肯定不会要求昌平公安立案。总之,就是不会进入实体调查,否则案件就要启动再审,相关人员可能要被追责。

    立案监督申请书

    申请人:李蔚,男,汉族,50岁,身份证号码:XXXXXX,住址:北京市海淀区XXXXXX,邮编:100082,电话:13269350956

    被申请人:北京市公安局昌平区分局,地址:北京市昌平区西环路甲68号,法定代表人:朱炳文局长,电话:010-69746110

    申请事项
    请求人民检察院依法行使立案监督权,通知被申请人对秦巍和刘述兰涉嫌诬告陷害罪、证人周小红和张俊磊涉嫌作伪证罪予以刑事立案侦查。

    事实与理由
    2007年6月6日晚约8时,申请人李蔚在北京市昌平区中关村生命科学园驾车躲闪不及,捷达车左前角刮撞上突然加速横穿过马路的秦巍,造成其轻伤。

    2007年9月7日,申请人李蔚被以涉嫌故意伤害刑拘。2008年3月31日,北京市昌平区人民检察院以京昌检刑诉[2007]917号对申请人李蔚以故意杀人罪提起公诉。2008年5月12日,北京市昌平区人民法院开庭审理李蔚涉嫌故意杀人案,所谓被害人秦巍及相关证人等均未出庭接受询问和质证,客观证据如现场勘查记录、固有场景图和车辆勘查记录缺失。2008年7月14日,北京市昌平区人民法院作出(2008)昌刑初字第321号刑事判决,认定申请人李蔚犯故意杀人罪判处有期徒刑四年。申请人李蔚上诉后,二审维持原判。

    申请人李蔚指案件中存在虚假言词证据,一直不认罪,坚持申诉和控告至今。案件中有诸多客观证据如现场勘查记录、固有场景图等被放弃或有意丢弃。

    2021年9月,北京市公安局昌平区分局史各庄派出所受理申请人李蔚对秦巍和刘述兰涉嫌诬告陷害罪、对周小红和张俊磊涉嫌伪证罪的报案。

    2021年10月8日,昌平公安分局作出的两份《不予立案通知书》(京公昌不立字[2021]50403号和京公昌不立字[2021]50404号),称,我局经审查认为“其他依法不追究刑事责任的情形”,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二条之规定,决定不予立案。

    申请人李蔚不服,随即向昌平分局提出复议申请。

    2021年12月10日上午,申请人李蔚在收到北京市公安局昌平区分局邮寄来的两份不予立案的《刑事复议决定书》(京公昌刑复字[2021]50134号和京公昌刑复字[2021]50135号),两份决定书均认为“李蔚所反映情况已过追诉时效”,决定维持原(两份不予立案)决定。该复议决定是北京市公安局昌平区分局经延期1个月后作出的。

    《刑法》第八十八条,“被害人在追诉期限内提出控告,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应当立案而不予立案的,不受追诉期限的限制。”

    申请人李蔚自在2008年5月12日一审法庭上知道存在不实言词证据后就予以指出,并且一直不认罪申诉控告至今。

    为争取启动再审,使所谓被害人秦巍及其母亲刘述兰、证人等出庭接受质询,以还原真相,申请人在服刑过程就开始一直依照申诉和控告程序在向有关各级法院和检察院申诉和控告中,有如下四份通知书为证:

    1.​2010年5月14日,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驳回申诉通知书》((2010)一中刑监字第891号);
    2.​2010年9月28日,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驳回申诉通知书》((2010)高刑监字第00525号);
    3.​2011年10月17日,北京市人民检察院第一分院《刑事申诉复查通知书》(京一分检刑申复通[2011]0032号)。
    4.​2012年9月14日,北京市人民检察院《刑事申诉复查通知书》(京检刑申复通[2012]0025号)。
    因此,北京市公安局昌平区分局“认为李蔚所反映情况已过追诉时效”,决定维持原(两份不予立案)决定的理由不成立!

    申请人李蔚认为:

    1.​秦巍谎称她自己是在生命科学园变电站大门北侧被申请人李蔚驾车在车逆行道内从背后撞伤,以达到不承担过马路过程中打手机,突然加速垂直过马路等过错的责任,索取高额赔偿,并阻止申请人李蔚对秦巍之前撒谎等造成被行政拘留不服从而对其进行调查等目的,应以诬告陷害罪追究秦巍刑事责任。

    2.​刘述兰(秦巍之母)谎称秦巍是在生命科学园变电站大门北侧被申请人李蔚驾车从背后撞伤,以达到不承担过马路过程中打手机,突然加速垂直过马路等过错的责任,索取高额赔偿,并阻止申请人李蔚对秦巍之前撒谎等造成被行政拘留不服从而对其进行调查等目的,应以诬告陷害罪追究刘述兰刑事责任。

    3.​周小红作出了这不符合事实和客观规律的陈述,在陈述申请人李蔚驾驶的捷达车由北向南行驶,车左前角撞上从西向东横穿马路的秦巍时,谎称秦巍从捷达车右侧落地,以达到证明捷达车未躲避的目的,应以伪证罪追究周小红刑事责任。

    4.​张俊磊作出了这不符合事实和客观规律的陈述,在陈述申请人李蔚驾驶的捷达车由北向南行驶,车左前角撞上从西向东横穿马路的秦巍时,谎称秦巍从捷达车右侧落地,以达到证明捷达车未躲避的目的,应以伪证罪追究张俊磊刑事责任。

    综上所述,秦巍、刘述兰、周小红和张俊磊在不同案件情节上作出虚假陈述,案件中还存在其他证人不实但很可能是误会的言词证据(本文和控告书中省略),掩盖了案件的真相,影响了对案件的定性,根据《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三条和《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刑事立案监督有关问题的规定》第四条,申请人向贵院提起立案监督申请,望贵院能依法监督被申请人立案侦查,以维护申请人的合法权益。

    此致
    北京市昌平区人民检察院

    申请人:李蔚
    2022年3月11日

    证据目录
    1.李蔚身份证复印件1份;
    2.北京市公安局昌平分局《不予立案通知书》(京公昌不立字[2021]50403号)复印件1份;
    3.北京市公安局昌平分局《不予立案通知书》(京公昌不立字[2021]50404号)复印件1份;
    4.北京市公安局昌平分局《刑事复议决定书》(京公昌刑复字[2021]50134号)复印件1份;
    5.北京市公安局昌平分局《刑事复议决定书》(京公昌刑复字[2021]50135号)复印件1份;
    6.2010年5月14日,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驳回申诉通知书》((2010)一中刑监字第891号)复印件1份;
    7.2010年9月28日,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驳回申诉通知书》((2010)高刑监字第00525号)复印件1份;
    8.2011年10月17日,北京市人民检察院第一分院《刑事申诉复查通知书》(京一分检刑申复通[2011]0032号)复印件1份;
    9.2012年9月14日,北京市人民检察院《刑事申诉复查通知书》(京检刑申复通[2012]0025号)复印件1份;
    10.北京市昌平区人民法院(2008)昌刑初字第321号刑事判决书复印件1份;
    11.《诬告陷害和伪证罪控告书》副本1份;
    12.北京市公安局刑事复核决定书(京公刑复核字[2022]50034号)。

  • 毛黎惠用生命维权的8年死不瞑目

    【民生观察2022年3月12日消息】毛黎惠3月1日在江阴申港浦东休闲中心被烧死,公安告诉家属毛黎惠自焚,3月5日遗体被强制火化。目前该休闲中心以整修内部为名歇业。

    率先传出毛黎惠死亡的消息的无锡访民沈爱斌,3月6日被无锡市公安局梁溪分局以“寻衅滋事罪”拘留,目前关押在无锡市看守所。14位访民去看望毛黎惠的父亲被带走8个小时。当地百多人被传唤到派出所,被要求删掉毛黎惠的所有消息。

    32岁的毛黎惠生前发出的最后一个信息:今天是2022年2月16日,我是江苏省江阴市申港街道申西村西毛三号毛黎惠,电话13376222228。我从河北石家庄定州转车去天津时,被定州火车站乘警以上访人员为由阻止我乘车,并通知申港派出所过来绑架我。请大家关注!

    毛黎惠,因当地以租代征的违法行为没有签署拆迁协议,房屋被野蛮破坏造成无法居住,与70岁的老父亲依法维权。

    2014年4月起,被政府挑拔几十位不明真相的群众围堵毛黎惠的家门,逼迫毛黎惠交出合法房屋和土地,后又被断电断水砸门砸墙砸玻璃破坏房屋偷菜偷粮偷草药偷香草苗偷桶偷缸偷钱偷监控偷快递杀狗毁地,水淹草药地,水稻地放水,半夜爬墙,报警指认本村及临村村民所为后派出所仍以找不到人或看不出,监控跳侦没拍到为由,不立案调查。

    2016年3月毛黎惠种植的1.68亩基本农地破坏,毛黎惠向12345反应无果。

    2016年5月4日村霸对毛黎惠及毛黎惠父亲进行暴力“劝签”,殴打致毛黎惠父亲肋骨骨折,肺破出血,腹部出血现转变为肺气肿和腹主动脉瘤,致毛黎惠眼神经,枕大神经,胫神经,三叉神经受损,鼻子完全失嗅!统称脑外伤后遗症。2016年5月7日,被雇佣人员再次冲进病房“劝签”毛黎惠父亲,5月20日又冲向毛黎惠家进行暴力“劝签”。

    报警后派出所笔录造假,把毛黎惠的正当防卫写成打人耳光,再是伤情鉴定造假,隐匿了瑞金医院的检测报告和诊断结果,再以无鉴定能力为由把重伤鉴定成轻微伤,而后续病重发展成严重的腹主动脉瘤,生命危在旦夕,要求重新做伤情鉴定的申请不予回应,再以文字游戏把暴力“劝签”的四人变成一人,最后以暴力“劝签”的一人投案自首为由不予处罚!

    毛黎惠起诉到法院又被枉法判决,理由五花八门,有不让原告毛黎惠在庭上发言直接枉法裁判的,有歪曲事实枉法裁判的,有明明看到视频证据,确用与案件无关的其他理由枉法裁判的,有确认原告没有收到开庭通知,故意开假庭以原告不到撤诉的枉法裁判,有的连主审法官是谁,受案结案时间没有,枉法裁判的理由也不找了,直接显示终止的……,毛黎惠一直走法律程序,索性毛黎惠的起诉就直接不受理了!问为什么不受理?答:没有为什么,就是不受理!

    被逼无奈,逐级走访后,于2018年9月2日,毛黎惠依照国家信访局工作人员的要求带着证据到国家信访局排队走访!在北京国家信访局门口被强制绑架到北京京华饭店,当场被暴力至昏迷,脚被至骨裂,拖进饭店102房间,被暴力遣送在江阴申西村村委共5天,直到2018年9月6日才逃出。

    2018年9月25日,毛黎惠到北京国家信访局报案做笔录时,自称是无锡督察冲进派出所强行遣送回江阴。

    2018年10月7日在江苏金坛肯德基被暴力遣送至江阴申港街道新浦东宾馆关押105天,用恐吓、虐待、折磨、侮辱等方式暴力限制毛黎惠的人身自由,2018年10月29日毛黎惠趁几个看守睡着时逃了出来,当天到无锡公安局报案,无锡公安局崇宁派出所非但不立案查处,还把毛黎惠交给申港派出强行关押到黑监狱,威胁毛黎惠任何事情都不允许上访上诉,上访是违法的,国家是不允许上访的,上访就关精神病院,至到2019年1月19日中午12点毛黎惠才获得人身自由,其间因缺衣少食又被多次暴力“劝返”,而到江阴人民医院抢救多次,骨裂一个多月的脚拍片造假证据!毛黎惠被抢走四个手机、随身物品及法律学习资料!并称毛黎惠要树枝硬柴是“敲诈政府”!

    2019年3月13日下午,在北京府右街派出所被强制带至北京京华饭店102房间,被四男四女脱光拿走所有衣服裤子包括内衣内裤,摸胸摸全身猥亵,暴力至脸部肿胀,身体多处伤痕,五指印清晰,全身瘫痪,被抬上黑车,期间被抢走1200元现金,银行卡,公交卡,两部手机,贵重物品等,强制传唤24小时不给传唤证,强制关押在申西村西毛二号39天,至2019年4月19日下午得以获得自由!

    2019年7月25日起,毛黎惠在北京打工,被十几次围堵毛黎惠打工的地方,均被毛黎惠逃脱了,威胁老板不准雇佣毛黎惠,有毛黎惠的消息汇报有赏!

    2019年11月毛黎惠回到江阴后发现父亲已被折磨的病危了,得知父亲在骑自行车时被2次推翻,导致父亲腹主动脉瘤破裂出血,生命垂危!

    2019年9月25日,已与毛黎惠签订断决兄妹关系协议的哥哥毛仁慧,签订了“毛黎惠信访事项的化解方案”,配合政府陷害毛黎惠因为不遵守“上级党委命令法”,按照国家规定逐级信访是思想有问题的目的!

    2019年12月10日,世界人权日,毛黎惠被维稳人员从顺义半壁店暴力强制绑架至申港派出所,被派出所邱金兴等民警殴打致伤,在派出所报警十多次均未出警受理,受伤照片在派出所被强制删除,又强制关押在宾馆一天,生命垂危的父亲去庙里做没有工资的义工!江阴信访局局长邓国平威胁毛黎惠是“越级上访”,让其拿出毛黎惠越了哪一级的证据,邓国平局长默不出声!这次又被抢走两个手机,与之前被“劝签”的六个手机一共八个在申港派出所还了7个,其中三只完全无法开机,一只被加了开机密码无法打开,两只可以开机,图片,录像大部分消失,经常打不出电话,接不到电话,文件会自动删除,且手机会自动翻软件找手机内的资料,其余现金,公交卡,银行卡,手表,法律学习资料,衣物鞋子等未归还!

    2020年4月13日毛黎惠到江阴信访局反应三个问题:

    1、2019年12月黑恶势力何小伟逼访,要求毛黎惠立即到北京以申港街道让坐牢的人参与拆迁为由上访,否则就要打击报复毛黎惠,因为毛黎惠不服从何小伟的逼访行为,所以毛黎惠放艾草的房屋被何小伟等黑恶势力锁起来,毛黎惠的艾草被他们抢劫处理掉,202.2.13日毛黎惠向江阴市公安局报警之后,民警出警并制作笔录,但是至今未做出处理结果.

    2、2020年三月份,毛黎惠与江阴市申港街道申西村村委书记毛剑锋以及违法拆迁人员何小伟三方对质,何小伟当面承认对毛黎惠逼访不成后对毛黎惠打击报复,第二天,村书记毛剑峰就把毛黎惠种植墨旱莲的土地推平,毛黎惠家已经在该土地上四代人种了将近一百年了。

    3、2014年起,我被黑恶势力逼访要求,我被申港街道申西村西毛小学的土地及房产分配不公为由到北京上访!毛黎惠向江阴市信访局局长邓国平反映这三个问题之后,毛黎惠种植的1.8亩艾草地就被推平,在毛黎惠多次向邓国平局长索要受理与不受理通知书后,邓国平局长表示会在规定时间内给予毛黎惠答复,但是毛黎惠至今没有收到。对于毛黎惠这三个信访问题的。受理与不受理通知以及处理结果答复!毛黎惠向无锡市12345,江苏省12345反映邓国平局长不作为的行为后,一直没有得到答复!

    2020年5月6日,自称“扫黑办”,不愿报姓名,没有工作证的不明身份人士带着几名维稳人员逼问毛黎惠交出证据,毛黎惠问她要哪一项控告的证据!哪一项的证据!她只回答要所有证据!

    2020年5月17日至6月1日,维稳人员用“其他需要拉成黄码的人员”这项在锡康码管理平台把毛黎惠的健康码由绿码拉成黄码来维稳毛黎惠,让还在隔离期内的涉黑人员跟踪,威胁,恐吓毛黎惠,江阴市公安局称是申港派出所配合申港街道办对毛黎惠进行维稳!村委徐文清三次打电话毛黎惠都要求身体好了去面谈。

    2020年8月28日,邱金兴等申港派出所民警出警后不问清红皂白,在明知毛黎惠父亲是腹主动脉瘤的重疾患者,仍让辅警强行拖拽驱赶身患重疾的老人,在知道老人不能受刺激仍在大庭广众之下辱骂病危老人的行为是下流的手法,把毛黎惠殴打致肋骨骨折后以“防碍执行职务”口头强制传唤至申港派出所,未拿到传唤证就带到案件处理中心意图制冤案刑拘体捡时检查出毛黎惠被殴打致肋骨骨折,不给传唤证。

    江阴督察227647及228191及一名男法医意图通过到固定场所给毛黎惠做体表检查隐私部位来侮辱毛黎惠,当场就宣布邱金兴等民警没有违规违纪,是依法履职的结论!并威胁毛黎惠再在网络上发表言论将追究法律责任!并抢劫了毛黎惠父亲的随身物品及治疗的药物,导致毛黎惠父亲病情加重,假意送毛黎惠父亲住院其间又勾结毛仁慧撬开毛强的家门抢劫了三个监控,两个古董罐头,三块银元!砸碎了毛黎惠的菌种瓶和几个罐头一个大缸,并把毛黎惠的草药从不漏雨的地方全部移致漏雨处,以致草药全部发霉!

    毛黎惠住院其间200平的房子被拆了!毛黎惠带着证据到申港街道找叶海舟申请财产及人身安全保护,答复称政府是不保护人民的财产及人身安全保护的!申港派出所称自己的财产及人身安全要自己保护的!而毛黎惠书面修建申请不予批准!

    2021年3月10日,维稳人员把毛黎惠从河北香河强制带至申港警务室,遣返途中毛黎惠被摸下身猥亵!稍不满意就暴力相向。这次被抢走一辆刚买的自行车!

    2021年7月1日毛黎惠到国家信访局,从国家信访局信访出来后被绑架,在国家信访局保安的帮助下逃脱了。

    在执法记录仪开着时讲,你先听听我们是怎么解决的,不满意再去上访,执法记录仪一关,就说不可能给你解决的,什么都不给解决,给你解决了我们还怎么拿维稳费?

  • 公民的知情权不容剥夺

    每年3月的中共一年一度的“两会”,近日正在召开之际,网络上传出了上海大学教授李建勇先生向两会常委会提出了有关公开相关事项的建议,而被单位作出“停止一切公务活动”的处理,被网络称为“双规”,引起了网民的关注。当然,此事现在仍没有最后结果。不过,根据以往中国大陆当局对提出一些为权力集团所不喜欢建议者的处理贯例,外界有理由担心李建勇教授可能面临被进一步的惩罚。而从上海当局对李建勇教授因提出要求“公开”的建议遭受惩罚,可以看到中国公民知情权被剥夺的现实。

    3月8日网上披露,上海大学法学院教授,硕士研究生导师,上海大学法社会学研究中心主任,上海大学ADR与仲裁研究院副院长,宪法学与行政法学学科带头人李建勇先生向两会提交了如下建议:

    为了增强两会的透明度和公信力,推进在共产党领导下的建设法治中国的进程,希望两会(人大、政协)常委会:

    1.公布人大代表和政协人大委员的国籍、绿卡、国别所占比例,以澄清有关两会成了不少外国移民聚会的传闻;

    2.公布参会人大代表是如何被推荐或选举的详细过程,投票方式和赞成比例?政协委员怎么推荐协商的标准和程序?宪法规定人大代表任期不超过两届共十年,必须解释为什么人大委员超过连任多届的原因,如申纪兰已经担任了几十年的人大代表;

    3.公布代表、委员们目前的职业,身份,政党界别以及所占比重;

    4.分别公开人大委员和政协委员发起的提案数,被采纳数和提案内容;

    5.公布两会的总支出和分项支出(建议精确到千元);

    6.公开人大常委会和政协常委会工作议程;

    7.公开人大、政协、国务院、最高法、最高检的党组工作议程;

    8.公开人大财经组是如何审核和监督我国对外援助资金的;

    9.公开全国人大宪法和法律委员会是如何审查合宪性法规和文件,以及审核违宪行为的过程及其处置结果;

    10.国务院公开一年国库资金库存和使用情况,特别是退休的副国级以及以上级别官员和人数的总开支,中共中央相关部门要公开党库资金来源、总数和使用情况。

    李教授的10条建议,虽然涉及人大、政协、政府、执法等等众多方面,但归根结蒂就是要求“公开”,也就是伸张公民的知情权。

    所谓公民的知情权,又称为知的权利,知悉权、了解权。即公民对于国家的重要决策、政府的重要事务以及社会上当前发生的与普遍公民权利和利益密切相关的事件,有了解和知悉的权利。知情权是监督公共权力的有效手段,是保护公民自身利益的需要,是消除谣言,稳定社会秩序和社会发展的需要。

    从人类文明发展历史来看,现代民主文明的社会,都重视公民知情权,通过宪法与法制来落实对公民知情权的保护。因为公民知情权是公民选举权、监督权、参与权、言论自由权等等基本人权的前提与基础。

    建立公民的知情权制度有宪法依据。中国现行宪法虽然没有明确规定公民拥有知情权,但是宪法规定的人民主权原则及宪法赋予公民的基本自由和政治权利的规定,为公民知情权制度的建立提供了法律依据。

    一是宪法规定了公民参政权利的内容。中国宪法第2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的一切权力属于人民”,“人民通过各种途径和形式管理国家事务,管理经济和文化事业,管理社会事务。”宪法第34条规定的选举权和被选举权,规定公民通过选举,选出自己的代表组成各级人民代表大会来行使国家权力,选举国家机关的组成人员来治理国家。

    二是宪法赋予了公民监督权利的内容。宪法第27条规定:“一切国家机关和工作人员必须依靠人民的支持,经常同人民保持密切联系,倾听人民的意见和建议,接受人民的监督,努力为人民服务。”第27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对于任何国家机关和国家工作人员的违法失职行为,有权向国家机关提出申述、控告或者检举的权利。”

    三是宪法规定了公民的基本自由。宪法第35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有言论、出版、集会、结社、游行、示威的自由。”第40条规定:“公民的通信自由和通信秘密受到法律保护。”四是宪法规定了公民在行使自由和权利的时候,有限制性规定。宪法第51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在行使自由和权利的时候,不得损害国家、社会、集体的利益和其他利益。”上述规定以根本法的形式为确立中国的知情权制度奠定了宪法基础。

    所以,上海大学李建勇教授的建议,是依法要求有关人大、政协、政府、执法等等信息公开而落实公民知情权,是符合宪法与法律,是践行宪法赋予公民权利,是理应得到人大与政协常委会的尊重与实行的。

    上海当局对李建勇教授采取“停止一切公务活动”的决定,显然是剥夺公民要求落实知情权,公然打击公民依法要求公开公权力有关事项,因而是公然违法侵权。而一个不能接受李建勇教授提出10项“公开”建议的两会,只能是个秘密的会议,是个不敢对国人公开的会议,自然也是不会代表人民,没有民意基础与不能取信于民的会议。

    民生观察 2022年3月11日

  • 卢廷阁律师继续举报法院违法不立案

    【民生观察2022年3月12日消息】自2021年2月18日起,河北律师卢廷阁起诉河北省司法厅与石家庄市司法局的2起行政案件,石家庄市桥西区法院收到案件,至今拒不立案。11月1日卢律师向桥西区纪委、监委举报,至今不理。2022年3月11日,卢律师继续向石家庄市纪委、监委举报,要求立案严查。

    据悉,石家庄市司法局以肺炎疫情为由,推迟2019年度检查考核,且持续到2020年底,期间,律师办案需开《证明》,但司法局只开10天期限,给律师造成不必要的麻烦和损失。卢廷阁律师多次提出意见,拒不纠正。卢律师向河北省司法厅申请行政复议,被驳回。2021年2月18日向桥西区法院起诉,3月2日法院来电要求补正材料,3月9日补正后,至今不予立案。

    2019年12月15日,石家庄市律师协会(市律协)非法对卢律师立案调查,期间,卢律师向市司法局举报,不理;向省司法厅复议,不受理。2021年3月29日向桥西区法院起诉司法厅、局监督失职,法院收案,至今不予立案。

    上述2起行政案件,石家庄市桥西区法院在收案后至今,长达1年之久,迟迟不予立案。期间,卢律师多次电话催问立案庭法官,其答复,不是正在研究,就是正在请示石家庄市中级法院,到最后就不予理睬了。

    卢律师认为,石家庄市桥西区法院上述拖延立案、请示中院的行为,已明显的严重违反《行政诉讼法》之规定,是知法犯法、执法犯法,甚至官官相护、徇私枉法,让中共中央提出的“全面依法治国”,伦为口号、笑话!

    2021年11月1日,卢律师向石家庄市桥西区纪委、监委举报,要求予以严查。但4个月过去了,没有任何回复和进展。

    2022年3月11日,卢律师只好逐级向石家庄市纪委、监委举报,希望能得到重视并查处。

    据了解,卢廷阁是河北标致律师事务所律师。2017年,卢廷阁在代理法轮功学员案件时,被四川会理法院法警李朋殴打致昏迷,办公电脑和手机也遭扣押。他多次投诉维权始终无果。其后,卢廷阁又对司法局非法干预其执业权利、司法局官员骚扰其父母进行了实名举报,他怀疑因此而被当局报复。

    卢廷阁曾于2019年发起公民联署,准备向两会提交《修宪提案建议书》,要求改善立法制度,却被当局派人带走,一度失踪。

  • 随州望城岗遭偷拆 强拆即将再次上演

    【民生观察2022年3月11日消息】近期,湖北省随州市高新技术开发区望城岗居委会(原望城岗村)多位居民反映,他们家分别遭到违法拆迁,而且拆迁阴招迭出,令人叹为观止。强拆无止境,有消息指,望城岗很可能近日将再次发生强拆行为。

    刘丹平是原望城岗村三组村民,由于补偿安置未达成协议,她一直拒绝拆除她家房子。2021年1月31日是农历腊月二十九(即2021年大年三十),刚过完年刘丹平即得知她家房子没了,来到现场一看,房子变成了一堆瓦砾。刘丹平后从多位村民处得知,拆迁人员是在31日零点过后来的,来后很快将她家房子夷为平地。刘丹平说,高新技术开发区及望城岗的拆迁人员大年三十不忘搞拆迁,“敬业精神”可嘉。

    刘克品和刘克卓都是是原望城岗村一组村民,刘克品的房子早在2011年底就被强拆了,当时无强拆许可证,当天刘克品还被村里骗到很远的乡下说是谈点事,结果到晚上就得到消息房子没了。十余年后的今天,刘克品的妻子陈发云认为当年的强拆是违法拆迁,她打算提起诉讼状告拆迁方。刘克卓是望城岗村所谓拆迁“钉子户”,他是出交通事故被关在看守所,村支书亲自将他接出看守所后谈的拆迁事宜。刘克卓家的房子是2019年4月拆的,但他表示他家的补偿至今未完全到位。

    异议人士刘飞跃的老家也位于望城岗村三组,他在这里出生长大。父母的老房子由于无法达成拆迁补偿协议,孤悬在那里多年。今天有消息传出,望城岗村三组很快将拆掉剩下所有的房子,强拆大戏即将再次上演,让我们试目以待。

  • 八十岁老人举牌罢免辽宁省长省委书记

    【民生观察2022年3月11日消息】在北京召开的全国人大政协两会即将闭幕的时候,辽宁访民杨秀梅八十多岁的妈妈孙淑香举牌呼吁罢免辽宁省省长,辽宁省委书记,条幅写着《八十多岁的公亡家属含冤几十载至今不能洗清白,两会年年开法律宪法出的很明白,确都在当官的包里装,啥时想用啥时候拿出来,守法公民不受法律保护是常在,你说这官罢免该不该?》。

    辽宁维权人士杨秀梅在元旦节日后进京,在北京没有任何违法行为,走正常信访窗口,在2022年元月14日在北京国家信访局安检口被北京警察非法拦截,被拦截后由辽宁当地警察带回老家辽宁,杨秀梅被非法拦截遣返回去后,一直在就当地政府部门也对她的信访事件有过问,但是都是走马观花忽悠忽悠,当地政府对解决问题没有诚意。

    杨秀梅父亲因公伤死亡,地方政府不但没有给予工伤死亡,也没有给予一分钱的补偿,被逼无奈走上法律程序,但是在没有公正的法律下,自然没有得到法院的工伤补偿判决,接踵而来的是重多的债务,银行多次到家追债,被无奈只有逐级上访到北京,杨秀梅长期在北京一边打工一边上访,在维权过程中杨秀梅被辽宁铁岭当局非法构陷劳教三次,三次劳教一共七年,行政拘留七次,当地公安用手指着杨秀梅说再告就要你活不见人死不见尸的公开威胁恐吓。杨秀梅在三次老教中,在辽宁“马三家”劳教所受尽折磨与酷刑,在“马三家老教所”共计七年那是一种生不如死的环境,能活着出来都是奇迹。当局没有解决问题,当局又制造新的信访事件又不断的增加。

    杨秀梅被迫害过程:
    从1994年被非法处罚十五天拘留手续已经发给本人杨秀梅,杨秀梅逃跑了,没有实施。
    1997年拘留十五日(1997年12月15日)关了一星期。
    2003年4月22号被非法劳教两年。
    2005年无公章无日期被非法劳教三年。
    2008年北京6月9号止6月14号拘留五天。
    2008年6月9号关死在囱犯室8天(因得心肌肤梗塞要差点丢了性命)。
    2008年6月14号辽宁当局地方从北京拘留所绑架直接送辽宁“马三家”劳教所,被非法劳教两年。
    2011年7月5号拘留十天。
    2013年6月25号止7月6号拘留十天。
    2014年3月8号拘留十天。
    2017年1月7号至17号拘留十天。
    2015年8月30号被北京丰台刑拘三十天无法律手续。
    2003年第一次劳教两年,2005年第二次劳教三年,2008年第三次被非法劳教两年。总共被非法劳教三次,一共7年。

    杨秀梅在长期上访过程中多次遭到构陷入狱劳教三次,共计7年的迫害,还无数次的遭到非法遣返,软禁,监控等,杨秀梅维权至今没有解决任何问题,从青春少女到现在已经57岁的老年人几十年都走在维权路上,这是多大的社会悲哀啊!为了讨回公道杨秀梅一生没有结婚成家与老母亲相依为命,这样的维权代价太大了,中央一再强调冤假错案倒查20年,杨秀梅父亲工伤死亡的冤假错案倒查是不是应该给一个公平公正的昭雪?另外辽宁当局对杨秀梅被劳教,被拘留等一些列的错误行为都应该给予赔偿,无论杨秀梅的信访事件何时解决,对杨秀梅来说都是无法弥补她的青春年华,她所失去的青春年华无论多少金钱都无法弥补。

    本网将继续关注杨秀梅后续维权的情况。

  • 吉林农科院疫情严重学生微博求救

    3月10日,微博名为“林凡一寻”在网上发出求救信息,全文内容如下:

    大家好,我是吉林农业科技学院的一名学生,也就是深处暴风眼,占了吉林疫情半壁江山的农科院。

    1、学校现在一直压着我们的微博热搜,给发微博的同学打电话,压热搜。

    2、被隔离的同学刚刚被转走,但是在这之前全都大通铺,把所有需要隔离的同学放在图书馆和教学楼,交叉感染,没有病的同学也变成了密集,学生哭着给老师打电话,老师也不知道怎么办,全都在学校堆着,学生都崩溃大哭,吉林马上变成下一个武汉初的疫情了。

    3、现在我们学生孤立无援,正常的同学们在寝室没有水喝,消毒设施严重不足,学校说没了就是没了,补不补再说,态度很强硬。

    4、志愿者大都是学生,穿防护服为我们风里雨里冒险,很多也被感染去隔离了,一个公寓由几十个志愿者,变成几个志愿者,根本没人再敢当了,学生们心寒了,每个人都在崩溃大哭。

    5、九公寓的人,被隔离了好几百人,密接和次密接,后来直接把阴性的转移走,阳性的等死。

    6、我们公寓的人有很多发烧的,老师一直给退烧药,跟我们说吃了捂着被子睡一觉,但还是没退烧,老师给你换一种药,就是在宿舍等死。

    7、有个同学现在已经没意识了,躺在寝室,等待处置,一波又一波。

    8、生活必须品严重不足,女生卫生巾都没了,学生边流血边疼,哭着给家里打电话,学校严重不作为。

    9、被隔离的同学寝室门被胶布封着,不让上厕所,宿舍里也没厕所,同学都要急哭了。

    10、有阳性的室友不隔离,就让等,变成全学校是阳性的,学校就高兴了吗?

    11、给吉林防控各种打电话,不是拒接就是推卸责任,没有人管我们,现在我们就是俎上鱼肉,任人宰割。

    我敬爱的党组织,校团委,这样的做法不让我们人民群众,同学们寒心吗?我们把生命交给党,结果呢?

    求求好心的人们,别再被压热搜了,我们农科院的同学要挺不住了,但我们现在还心存希望,希望舆论平台可以帮助我们,每个人都是一份力量,求求帮帮同学们吧!

  • 上海彭俊出门受阻 父母遭传唤

    【民生观察2022年3月10日消息】两会期间,上海金山区金山卫镇的彭俊一家,被镇政府派人24小时监视跟踪,正常出门办事被阻止。目前其年迈的父母被警方带往金山卫镇派出所接受口头传唤。

    据彭俊说:“她和老爸彭妙林这些天在家,上海市金山区金山卫镇镇政府自2022年2月16日开始,每天派10人24小时对她家进行监视跟踪。”

    “今天(3月10日),我要去银行取钱,顺便取快递,楼下四个黑保安强行拦截,不许我骑自行车出门(小区没有疫情,也没有被封控,人员都能正常出入)。打了110,警察出了警,但警察默许他们继续干违法的勾当。我不骑车,走到车站,他们就动用警车,不让我坐车出行。其中一个穿浅色衣服的长发女子还碰瓷,说我们推着的自行车把她撞伤了,硬是坐在地上不肯起身。”

    彭俊称:“《宪法》第37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的人身自由不受侵犯。任何公民,非经人民检查院批准或者决定或者人民法院决定,并由公安机关执行,不受逮捕。禁止非法拘禁和以其他方法非法剥夺或者限制公民的人身自由。但是我们的人身自由无时无刻不受到地方政府、公安的限制,严重影响了我们的生活,社会主义的公权利本应该是为人民服务的,政府和公安部门却无视宪法赋予公民的权利,强行限制我们的人身自由。”

    彭俊表示:“现在我父亲和母亲(都是快要八十岁的老人)被警察口头传唤,由警车带回金山卫镇派出所了,望大家关注转发,谢谢。”

    据悉,彭俊于1997年8月进入中国工商银行上海市分行金山支行工作,次年转正,之后单位每年与其签订为期一年的劳动合同,若工龄满十年,即可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就在工作的第九年临界期满,即2006年11月,工行以“劳动合同期满自然终止,不需要任何理由”,以邮寄送达《上海市单位退工证明》的方式,为彭俊办理了退工手续,当时的人事科科长俞建荣声称:“我们就是钻了劳动法的空子,你能拿我们怎样?”彭俊就这样莫名其妙地被失业了。

    父亲彭妙林因为女儿的事情坚持上访十多年,期间屡遭不公和当局的迫害打压。

    2011年10月因扰乱公共场所秩序行为被上海市公安局金山分局处行政拘留七日。

    2014年3月因扰乱公共场所秩序行为被北京市公安局天安门地区分局处行政拘留七日。

    2014年5月因扰乱公共场所秩序行为被北京市公安局天安门地区分局处行政拘留十日。

    2014年9月因犯寻衅滋事罪被北京市东城区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七个月。

    2016年4月因扰乱单位秩序行为被上海市公安局金山分局处行政拘留七日。

    2017年11月因寻衅滋事罪被上海市金山区人民检察院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

    此前曾被关押于上海市金山区看守所。刑期至2019年5月18日止。

    彭俊电话:13701953496

  • 漫画人权·江苏毛黎惠女士非正常死亡

    编按:3月3日江阴市维权人士发出消息,称3月1日毛黎惠在宾馆被烧死。毛黎惠女士,32岁,于2月16日进京维权时,被当地政府派出所拦截带回地方,随后被非法关在当地宾馆,3月1号莫名被烧死在宾馆,3月5日尸体被强制火化。3月4日有十四位朋友去探访毛黎惠的父亲,却被传唤,沈爱斌先生被刑事拘留。

  • “三八妇女节”湖北访民伍立娟进京被拦

    【民生观察2022年3月9日消息】今天是”三八国际妇女节”,中央正在召开全国政协人大”两会”之际为庆祝两会召开,伍立娟称,她希望能够到北京送达个人提议:全民免费医疗与全民免费养老,严厉惩治拐卖妇女儿童案件,对拐卖妇女儿童事件要做到发现一个严惩一个,对买卖双方同时一样的处罚才能杜绝买方。上午十点伍立娟到火车站购票直达北京的动车票被拒绝,因为没有核酸检查证明,又没有北京”健康宝”只好够买到武汉的动车再转到北京目的地。

    伍立娟到达火车站后到临时核酸检查处要求做核酸,做核酸的工作人员说他们只为到潜江的旅客做核酸检查,出潜江去不给做,火车站临时核酸检查这样的行为完全不负责任,如果有”危险的携带者出了潜江是不是把病毒传给别的地方了?不给出潜江的公民做核酸,但是购票出省的旅客还是需要核酸证明才能购票,尤其是到北京需要48小时的核酸检查结果,才能购票进站这样的48小时苛刻的条件出行给很多人带来了不方便,各地借用疫情胡乱使用限制人身自由,用核酸检查结果的方法控制出行。

    伍立娟不能购买直达北京的动车只好购买到汉口的票,购好票直接进候车室大厅,大厅的人不多,然后就上卫生间去了,刚进卫生间还没有方便就接到银行信访人员的电话了,他问伍立娟你怎么又买票了,伍立娟回答:这么快你就知道了?他说:你购票的信息直接用短信通知了他,这么快的速度监控一个人,高效率监控公民是维稳的重重之重,当局社会高层应该用这样的速度来解决问题化解社会”人民内部矛盾”才是重重之重。

    随后伍立娟在候车室大厅坐了不到20分钟银行来了三个人,一个是金宝宏,还有两个人都不知道他们的名字,天天见面从没有想要知道他们的名字,因为他们都是聋子的耳朵只是一个摆设不起任何作用,他们进来就开始劝导伍立娟退票回银行,伍立娟肯定不会答应退票,也不想去银行谈什么条件,伍立娟的问题不能解决问题出在最高层所以伍立娟要去北京递交”两会”建议,作为一个合法的公民有义务提出合理的议案供高层考虑,如果全民免费医疗保险与养老保险伍立娟还会上访维权吗?伍立娟的所求不就是要求解决这些基本的问题吗?

    在银行信访工作人员的劝说下时间一点点的过去了眼看到了进站口的时间了,三个银行信访人员开始对伍立娟拉扯,候车室的警务人员有一个人来到检票进站闸机口,警务人员没有行动,伍立娟拿出手机录像时银行工作人员都立刻离开背对伍立娟,警务人员也躲闪”镜头”现在的这些拦截访民的工作人员都学聪明了,他们不会做当局领导的”炮灰”,强行拦截访民是违法行为,一段出事后果不堪设想,大家还记得山西那个讨要工资的周秀云吗?那个执法警察打死了周秀云结果判刑四年出狱后他也变成了访民,他不就是一个”炮灰”吗?现在曝光警察参入拦截访民属于违法是要开除公职的,政府工作人员拦截访民同样是要受到处罚的,这只是法律法规这样说的,当然做不做的到还要看某领导”大人”的心情了,权力在手,任意使用这是中国官场的”法则”。

    伍立娟在僵持不下的情况被银行信访工作人员连扯带推的给推出了候车室,这些人都是高大威猛的男人,伍立娟一个小女人能抵抗的过他们吗?出站后伍立娟不去银行,明知道银行不做人事,只会扯犊子去干嘛呢?伍立娟提出要去政法委找书记,到政法委门口伍立娟打电话没有人接,正副书记都不接电话,副书记偶尔会接电话,也偶尔会接待一下,接待的态度还是热情周到,只是闲扯不解决实际问题。

    伍立娟的案件承包的人是历届公安局局长,现在公安局局长根本不见人,政法委书记也见不到人,现在的政法委书记严义高是副市长,他只是代理政法委工作,不像以前政法委书记是专人任职,所以说根本没有见到他的可能性,潜江市政府门口天天停着俩俩警车在保护这些官员工作,以前没有警车在政府门口也没有那个老百姓没事去政府找你们!更没有任何访民能去你们的办公室,你们办公室楼道口还有防盗门,谁也进不去的,一个小小的市级政府部门都这样严防死守,你们怕老百姓什么?天天两辆警车停在政府门口这不能凸显你们多么高大与廉节,只能凸显你们膨胀的太猖狂,两辆警车就能把老百姓突出的问题掩盖了的了吗?

    伍立娟维权十八年,受尽了折磨与打压,中央强调冤假错案倒查20年,伍立娟被非法劳教一年,行政拘留5次,刑事拘留3次共计8次,非法绑架拦截那都不计其数了,大型绑架软禁每年都是三到四次,每次最短都是十几天半个月的,最长一个多月,维权18年你们公安局与银行都有详细的记录,比伍立娟自己都记载的清楚,你们在软禁伍立娟的时候值班人员安排时间表清清楚楚的记载着几点起床,几点吃饭,你们换班时间等等,这些非法拦截绑架的行为应该给予纠正给予公正合理的赔偿,中国的访民都像铁链女一样被牢牢的套住任他们迫害与折磨,江苏省江阴市维权人毛黎惠,在2022年2月16日,被当地警方截回,就关在浴场浴室里,其结果当局通知家人毛黎惠死亡了,没有真相没有结果,家人被控制,关注毛黎惠的访民被警察上门威胁,这世道还有天理吗?死在维权路上的访民太多了,死在监狱的访民也不少啊!在这样严酷的环境中每一个访民都会是下一个毛黎惠,也是下一个铁链女。

    最后伍立娟也再次声明本人不会自杀,也不会轻生,更不会喝什么药物自杀,如有发生必定是被害。

    一网友发来信息说:在维稳调度会上要求,
    1、北京滞留人员,一定紧盯高度重视、盯死看牢,不能掉以轻心。
    2、预警信息、失联人员,要真盯住、真退票。核酸检测一定要关注起来,落实工作,核算工作具体不要向重点人公开。
    3、紧盯重点人、重点群体落实包保责任。
    4,强化打击还要加强,对于滋事经公安机关劝阻不退票的,坚决打击。

    本网将继续关注江苏铁链女与江苏毛黎惠的死亡真相!铁链女被拐卖的真相、同时还要关注维权访民的情况,希望各社会团体能够关注弱势群体的艰难生存的环境,当今局势没有解决问题的迹象,只有最严酷的打击行动的继续,访民的空间更加艰难困苦,如果疫情不结束访民是无法出行的,即使没有疫情当局也会有一千种理由严重打击访民,(山东王丽说的),政府的财力物力、人力都是最大的,老百姓的生活都及其困难哪能与政府对抗的了?

    伍立娟联系电话:137072277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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