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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重庆强拆户进京维权被拘留

    【民生观察2021年8月1日消息】重庆维权公民杨长华、赵群珍夫妇,因购买了去北京的车票,被抓进巴南区花溪派出所,后俩人分别被以不同罪名行政拘留10天。

    据获释后的赵群珍反映,“2021年7月17日中午11半左右,家里来了二十多名警察和辅警,把杨长华强行抓到巴南区公安分局花溪派出所,然后晚上11点多钟送到巴南区拘留所行政拘留10天,罪名为扰乱公共场所秩序罪。”

    赵群珍说,“2021年7月17日下午,我去重庆巴南区花溪派出所询问杨长华的事。一位(女)民警说:是你们花溪街道、区政法委做的材料,警察把杨长华用手铐双手反铐背后,是因为你们买了7月18号的火车票到北京维权。”

    随后,赵群珍去问办案警察:为什么要抓杨长华,杨长华究竟犯了什么法?什么罪?那位办案警察拒绝回答,并说:赵群珍阻碍执行职务,把她也拘留了10天。

    据悉,1998年9月11日重庆市人民政府发布了380号违法征地批文,杨长华、赵群珍夫妇的房屋在征收范围内。2004年4月23日早上,其一家人的房屋遭到当地政府公、检、法的暴力强拆,因拒绝违法强拆,一家老小四人被抓去坐牢。出狱后,一家人继续上访维权至今已有17年,仍然无果。

    赵群珍电话:15998979241

  • 我们仍在努力

    大午案一审宣判,我得以暂时抽身,陪儿子来到北京。他第一次来,我来过无数次。第一天,这家伙骑共享单车去游圆明园,路上居然吃了个罚单。

    大午案宣判的同一天,孙大午的两个儿媳,以及侄女被取保候审,至此,另案处理的四个同案人中,只留下孙大午的夫人刘会茹仍然在押。

    据说老太太非常坚强,坚称大午集团没做过坑害国家,坑害老百姓的事情,不认罪。

    大午案涉及21个被告,9个罪名,这么复杂的案件,从检察院到法院只用了10天,从法院收案到开庭前会议也只用了10天,而同时被抓,在审查起诉阶段被人为分案处理的孙大午的四位女眷,只涉及4个被告人,1个罪名(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检察院却以补充侦查为由,退回公安机关,历经二个月有余,至今仍然未结案。

    这真是莫大的讽刺,充分证明了在本国,法律就是橡皮泥,无论是实体还是程序,是过程还是结果,都可长可短,可大可小,可方可圆,可黑可白,最终出来个什么样,全看司法机关怎么揉。

    据了解,刘会茹一案已一退重报,又回到了高碑店市检察院,理论上,高碑店市检察院还可以再以补充侦查为由搞个二次退查,如此在手上又可以再合法地拖上四个月,最后才将案件移送法院。这叫用尽所有的程序、时间和手段。

    不过,鉴于孙大午等人已宣判,预计保定有关部门会在近期尽快将刘会茹起诉到法院,并尽快开庭宣判。至于刚刚取保候审出来的大午的两个儿媳和侄女,是同案起诉到法院,还是走完刑诉法规定的两次退查程序后,由检察院作不起诉处理,当然得看两位儿媳是否“听话”了。

    我完全可以想象,三位女眷在取保候审时,签署了怎样的保证书,又受到了怎样的威胁。

    另外,庭审期间,谢阳前律师于7月18日来到高碑店“劳军”,深夜11点半请刚刚休庭的律师们搓了一顿羊肉串,并转交了网友们捐赠的5416.88元。说实话,虽然大午集团董事长孙萌亲笔书写了要求集团支付律师费的指令,但因为政府工作组不允许集团支付律师费,家属们的钱又都存在集团,作为“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的赃款被冻结,因此律师费迟迟未能完全到位,此次开庭,甚至面临食宿费用都没有着落的窘境,幸好最后还是有好人出手相助,所以,这笔5416.88元,连同7月17日、7月24日天祥关爱举行的两期大午驴肉、大午粮液义拍义卖所得3573元,以及朋友小玲姐私信转账的300元,天祥凑了个整,合计10000元,全部捐赠给大午案的未成年小朋友们。

    愿大午集团的孩子们健康成长,愿家属们坚强,愿员工们重拾信心、盼望和勇气。

    我们仍在努力,我们一起努力。

    杨斌
    2021年7月31日

  • 从深圳重判基督徒看中共重拳镇压基督教

    据人权网站“对华援助协会”、“维权网”等报道,深圳生命树文化传播有限公司因销售圣经播放器,被逮捕的傅炫娟、邓天永、韩丽、冯群豪等四基督徒一案于7月16日在深圳市宝安区法院宣判:法院认定傅炫娟、邓天永、韩丽、冯群豪等四基督徒犯“非法经营罪”,判处傅炫娟有期徒刑六年,并处罚金20万元;邓天永三年有期徒刑,并处罚金5万元;冯群浩两年六个月有期徒刑,并处罚金3万元;韩丽一年零三个月有期徒刑,并处罚金1万元;另外没收六种型号播放机、电脑主机2台;其它电脑4台。

    中共如此集中将一家注册开发销售圣经播放器的公司所有员工拘押重判,是过往镇压基督教案件中罕见的,显示着中共加重对基督教在大陆传播的阻止力度,正系统性地消灭各种与基督教传播相关的出版发行宣传途径。

    从公开资料可见,深圳市生命树文化传播有限公司是一家成立于2011年4月的合法企业。其公司简介为:本公司依托于1996年9月5日成立的译讯通电子有限公司,持续开发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先进多媒体数码终端和通讯技术产品,具有多年电子研发经验,依托深圳数码高科技领域的成熟产业链,面向全球需求,以丰富和充实群众文化生活并实现出口创汇和行业价值。致力于圣经文化传播,可根据客户需求提供适合的内容,如赞美诗或经典的讲道等之类的,目前已与国内外多间有影响力教会及书店、机构和代理商等建立良好关系。

    可见深圳生命树文化传播公司是公开合法开发销售圣经传播产品,并不是什么“非法经营”。而从生命树公司员工工作分工情况可知,他(她)是一家规模很少,经营目标明确,分工协作的公司。

    傅炫娟,1978年12月20日出生,汉族,中专学历,原籍地是广西壮族自治区北海市合浦县常乐镇大教村;邓天永,1971年12月4日出生,汉族,中学学历,籍贯为广东省中山市沙溪镇汇源社区居委会第40组;冯群豪,1976年6月13日出生,汉族,初中毕业,住所地为广东省肇庆市四会市东城街道陶冲村;韩丽,1981年11月14日出生,大学本科学历,籍贯海南省文昌市白秋二村。

    傅炫娟是深圳市生命树科技发展有限公司法人;自公司成立以来,邓天永和冯群豪就开始在该公司工作,邓天永负责审核并管理电子播放器中下载的内容;冯群豪是公司的技术人员,负责复制和刻录经过邓天永审核的相关视频以及售后维修;韩丽担任前台并管理财务,负责包装、运输以及公司的财务支出结算。

    如此一家合法合规经营近十年的公司及一批守法信教稳定的员工,居然突遭中共执法部门的查抄与拘押,直至被重判。

    2020年7月2日下午16:00,公安人员在宝安区西乡街渔村横林大厦701A单元逮捕了傅选娟,邓天永,冯群豪,韩丽;2020年7月3日,四人被控涉嫌“非法经营”被深圳市宝安分局公安局拘留;经宝安区检察院批准,被认定“非法经营”,8月6日被深圳市公安局宝安分局逮捕,被关押在深圳九围看守所,其家人和律师都被威胁,不得对外透露案情。

    后宝安区检察院将此案起诉至宝安区法院,法院受理,案号:(2020)粤0306刑初3596号,由法官宋巧仙(+86-0755-29997281电话)承办,法官助理黄诗婷(+86-0755-29997260电话)协办。2020年11月27日,该案在宝安区法院第六审判庭开庭审理。2020年12月9日,该案在宝安区法院第二次开庭审理。宝安区检察院起诉书认定,2018年1月至2020年6月,深圳市生命树科技发展有限公司涉嫌非法经营金额为3661847.84元。检察院认定,傅炫娟,邓天永,冯群豪,韩丽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二十五条,应追究其非法经营的刑事责任,建议判处傅炫娟有期徒刑五年,邓天永三年有期徒刑和罚款,冯群浩荐三年有期徒刑和罚款,韩丽一年零六个月有期徒刑和罚款。最后宝安区法院在延期7个月后,于2021年7月16日作出重于检察院建议判处的刑罚,将傅炫娟重判六年,重罚20万元。

    中共深圳当局如此加重判决生命树公司销售圣经播放器有关人员,完全无视生命树公司的合法经营权及有关公民信仰权,是赤裸裸的镇压基督教传播,因此是公然侵犯公民信仰自由,践踏宪法。

    中共十八大所谓红色血统的红二代登台后,提出了要将宗教中国化,事实就是要将一切宗教控制在中共领导下,将宗教成为歌颂中共的工具,于是加紧了对所有宗教的整顿镇压,对作为西方传入中国的基督教更是严加管控,强力镇压,不仅推毁了大批教堂,迫害拘押了大批传道人,威胁警告株连信仰基督民众,而且集中对在大陆有影响力的教会进行打击,先后将北京的守望教会传道人长年软禁,禁止信众聚会,将成都秋雨之福教会长老王怡重判,现在又从圣经发行传播上下手,先将网络上销售的圣经下架,再将现实中印刷圣经的机构关停,今又将发行圣经播放器公司员工重判。可见中共当局严酷镇压基督教的狂潮正一浪高过一浪,中国公民信仰自由权利正被日益剥夺,中国社会人权状况正急剧恶化。对此文明世界应保持高度警惕并给予坚决抵制。

    民生观察 2021年7月30日

  • 中共重拳镇压基督教——从深圳重判销售圣经播放器的四基督徒


    据人权网站“对华援助协会”、“维权网”等报道,深圳
    生命树文化传播有限公司因销售圣经播放器,被逮捕的傅炫娟、邓天永、韩丽、冯群豪等四基督徒一案于7月16日在深圳市宝安区法院宣判:法院认定傅炫娟、邓天永、韩丽、冯群豪等四基督徒犯“非法经营罪”,判处傅炫娟有期徒刑六年,并处罚金20万元;邓天永三年有期徒刑,并处罚金5万元;冯群浩两年六个月有期徒刑,并处罚金3万元;韩丽一年零三个月有期徒刑,并处罚金1万元;另外没收六种型号播放机、电脑主机2台;其它电脑4台。

     

    中共如此集中将一家注册开发销售圣经播放器的公司所有员工拘押重判,是过往镇压基督教案件中罕见的,显示着中共加重对基督教在大陆传播的阻止力度,正系统性地消灭各种与基督教传播相关的出版发行宣传途径。

     

    从公开资料可见,深圳市生命树文化传播有限公司是一家成立于2011年4月的合法企业。其公司简介为:本公司依托于1996年9月5日成立的译讯通电子有限公司,持续开发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先进多媒体数码终端和通讯技术产品,具有多年电子研发经验,依托深圳数码高科技领域的成熟产业链,面向全球需求,以丰富和充实群众文化生活并实现出口创汇和行业价值。致力于圣经文化传播,可根据客户需求提供适合的内容,如赞美诗或经典的讲道等之类的,目前已与国内外多间有影响力教会及书店、机构和代理商等建立良好关系。

     

    可见深圳生命树文化传播公司是公开合法开发销售圣经传播产品,并不是什么“非法经营”。而从生命树公司员工工作分工情况可知,他(她)是一家规模很少,经营目标明确,分工协作的公司。

     

    傅炫娟,1978年12月20日出生,汉族,中专学历,原籍地是广西壮族自治区北海市合浦县常乐镇大教村;邓天永,1971年12月4日出生,汉族,中学学历,籍贯为广东省中山市沙溪镇汇源社区居委会第40组;冯群豪,1976年6月13日出生,汉族,初中毕业,住所地为广东省肇庆市四会市东城街道陶冲村;韩丽,1981年11月14日出生,大学本科学历,籍贯海南省文昌市白秋二村。

     

    傅炫娟是深圳市生命树科技发展有限公司法人;自公司成立以来,邓天永和冯群豪就开始在该公司工作,邓天永负责审核并管理电子播放器中下载的内容;冯群豪是公司的技术人员,负责复制和刻录经过邓天永审核的相关视频以及售后维修;韩丽担任前台并管理财务,负责包装、运输以及公司的财务支出结算。

     

    如此一家合法合规经营近十年的公司及一批守法信教稳定的员工,居然突遭中共执法部门的查抄与拘押,直至被重判。

     

    2020年7月2日下午16:00,公安人员在宝安区西乡街渔村横林大厦701A单元逮捕了傅选娟,邓天永,冯群豪,韩丽;2020年7月3日,四人被控涉嫌“非法经营”被深圳市宝安分局公安局拘留;经宝安区检察院批准,被认定“非法经营”,8月6日被深圳市公安局宝安分局逮捕,被关押在深圳九围看守所,其家人和律师都被威胁,不得对外透露案情。

     

    后宝安区检察院将此案起诉至宝安区法院,法院受理,案号:(2020)粤0306刑初3596号,由法官宋巧仙(+86-0755-29997281电话)承办,法官助理黄诗婷(+86-0755-29997260电话)协办。2020年11月27日,该案在宝安区法院第六审判庭开庭审理。2020年12月9日,该案在宝安区法院第二次开庭审理。宝安区检察院起诉书认定,2018年1月至2020年6月,深圳市生命树科技发展有限公司涉嫌非法经营金额为3661847.84元。检察院认定,傅炫娟,邓天永,冯群豪,韩丽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二十五条,应追究其非法经营的刑事责任,建议判处傅炫娟有期徒刑五年,邓天永三年有期徒刑和罚款,冯群浩荐三年有期徒刑和罚款,韩丽一年零六个月有期徒刑和罚款。最后宝安区法院在延期7个月后,于2021年7月16日作出重于检察院建议判处的刑罚,将傅炫娟重判六年,重罚20万元。

     

    中共深圳当局如此加重判决生命树公司销售圣经播放器有关人员,完全无视生命树公司的合法经营权及有关公民信仰权,是赤裸裸的镇压基督教传播,因此是公然侵犯公民信仰自由,践踏宪法。

     

    中共十八大所谓红色血统的红二代登台后,提出了要将宗教中国化,事实就是要将一切宗教控制在中共领导下,将宗教成为歌颂中共的工具,于是加紧了对所有宗教的整顿镇压,对作为西方传入中国的基督教更是严加管控,强力镇压,不仅推毁了大批教堂,迫害拘押了大批传道人,威胁警告株连信仰基督民众,而且集中对在大陆有影响力的教会进行打击,先后将北京的守望教会传道人长年软禁,禁止信众聚会,将成都秋雨之福教会长老王怡重判,现在又从圣经发行传播上下手,先将网络上销售的圣经下架,再将现实中印刷圣经的机构关停,今又将发行圣经播放器公司员工重判。可见中共当局严酷镇压基督教的狂潮正一浪高过一浪,中国公民信仰自由权利正被日益剥夺,中国社会人权状况正急剧恶化。对此文明世界应保持高度警惕并给予坚决抵制。

     

    民生观察 2021年7月30日

  • 记者在郑州拍摄被派出所带走问话

    【民生观察2021年7月30日消息】7月27日,因为拍摄郑州市民向遇难者献花,《南方都市报》摄影记者陈冲、财新传媒记者陈亮,分别被郑州警方删除照片和带走问话。

    从7月26日晚间开始,郑州市民和遇难家属为了祭奠“洪灾地铁遇难者”而去地铁5号线沙口路站B1出口献花。有关部门为了阻止市民前往地铁口献花悼念遇难者,在地铁出口建起了围挡。但围挡建了两次,又被市民拆了两次。

    7月27日,南方都市报摄影记者陈冲,用无人机航拍了地铁5号线沙口路站B1出口外摆满鲜花的“盛况”,后被警察要求当面删除,并带往派出所问话。值得一提的是,陈冲在从派出所出来后,回到酒店又把照片恢复了。

    而当天晚上,财新传媒记者陈亮也在现场,他也对地铁5号线沙口路站B1出口进行了夜间拍摄。夜色中,地铁出口摆满了表达哀思的鲜花。随后,陈亮被郑州市南阳路派出所带走。

    据陈亮的同事王和岩女士发出消息说:“我的同事,财新摄影记者陈亮在拍完沙口路站B1出口的照片后,被郑州市南阳路派出所带走。”

    另外,有郑州市民反映,昨天在沙口路现场,有一个西安的大学生用无人机拍摄,被一群便衣按地下打了,抢了他的无人机和摄影包,现场很多愤怒的郑州人一起出手,抢回了孩子的设备,围攻了那些打人者。之后几个热心的郑州市民请这个孩子吃了个便饭,安抚一下。

    网友质疑:郑州警方为什么要删除照片?为什么要带走记者?难道地铁惨案的无辜遇难者不能被遇难者的家属和郑州市民悼念?难道遇难者的家属和郑州市民都不能表达哀思?

    为了阻止遇难者家属和郑州市民前往地铁口献花表达哀思,有关部门两次在地铁出口建起围挡,已经是人神共愤了。

    现在郑州警方的作法,更是令人费解。新闻报道的自由,警察有什么权力横加干涉?到底是谁给警察的权力?

  • 望总理李克强亲临河南、郑州灾区的公开建议信

    李总理你好!

    我是中国公民(前上海律师)彭永和,电话13816353773,现居住地上海市浦东新区航头镇沈庄15组152号。

    在我的印象里,每次看到镜头前的你唯一不变的就是你那“深深的熊猫眼”。我当然知道你很忙!很忙!

    翻开人民日报网,知道你于2021年7月22日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部署防汛救灾工作并就河南水灾提出具体工作要求;7月26日在国家防汛抗旱总指挥部主持召开抗洪抢险救灾和防汛工作视频会议。

    雅安地震——2013年4月20日,你亲临四川雅安芦山县。

    云南鲁甸地震——2014年8月4日13点10分,你抵达云南鲁甸“8·03”地震震中龙头山镇。

    武汉长江洪水——2016年7月6日,你亲临武汉趟水长江干堤;

    等等。

    2021年7月27日上午,我在家里被上海公安以涉嫌寻衅滋事口头传唤至浦东航头派出所,约晚8时重获自由。涉嫌寻衅滋事的理由之一是——我在捍卫律师权益大群(微信群)发布了一条信息内容是“习近平、李克强去哪了”。据此,我要对总理你说的是:

    近日以来,河南、郑州水灾,作为公民、上海前律师的我希望你早日亲临灾区。我想,这不仅是我个人的想法,如果媒体能做个调查,我相信全国的大多数民众都同我一样希望你能早日亲临灾区,尤其是河南、郑州的民众更是如此。同时,我丝毫不怀疑国家主席习近平及中共中央的其他政治局常委们都会支持你早日亲临河南灾区、亲临郑州灾区。

    你是国务院总理,代表着中央政府,政府救灾这是你分内之事。

    另外,我要对在李强书记领导下的中共上海市委、在龚正市长领导下的上海市人民政府公开告知和问询的事情如下:

    第一,非常感谢从2020年12月19日到2021年7月15日长达半年多的时间安排“保安公司人员”每天白班2人12小时,有时晚班2人12小时对我及我的家庭提供的出行、购物、本人找工作等方面的便利和安全保卫工作。

    第二,不要让那个姓“徐”的国宝再来做我的工作了,这四年来我非常“讨厌”他!下次再“约”我去派出所,不要跟以前一样从来不向本人出示书面传唤证,到时请依法出示书面传唤证(不要再冲到我居住的家现场发现本人存在违法的行为),否则,本人不会配合非法传唤行为,请,时刻铭记:上海市是有历史的!上海是法治城市!

    第三,此前听警方透底并多次重申近2年不会让我再在上海律师执业,那么,请问,过了近2年之后呢,本人是否可以再次在上海律师执业?请明确答复。

    第四,昨天国宝要求我卸任捍卫律师权益大群群主的身份并退出该群——我就不明白了,我们这么一个微信里的捍卫律师权益大群的宗旨是维护律师合法权益,自然难免跟党内、政府中存在的某些侵犯我们律师同行合法权利人和事产生冲突和对抗,难道这也会对上海法治政府的建设产生不利的影响?

    第五,在航头派出所国宝跟我说:“上海不欢迎你;最后通牒;寻衅滋事最少三年;张展(报道武汉疫情的上海前律师被以寻衅滋事罪判刑4年)非常想你,如果运气好你们俩还可以分到一起;我看你是选择先吃几年牢饭再被遣返原籍赶出上海;还说,既使将来上海的教育政策改了,外地户籍可以在上海高考,我可以保证你女儿在上海上不了高中”。——我无法判断以上说法是他个人的意思还是上海方面的意思,麻烦你们给我一个明确的答复,免得我天天提心吊胆。

    祝:愿李总理保重身体多休息

    愿李强书记工作顺心多微笑

    愿龚正市长对本人的工作及家庭生活多关心

    公民、上海前律师:彭永和
    2021年7月28日星期三

  • 孙大午案孙萌签署上诉状的艰难过程

    孙大午案,在高碑店市人民法院经过十四天日夜连续开庭,昨天(7月28日)下午当庭宣判。官方发了新闻稿,想必大家都知道了。

    根据《刑事诉讼法》第二百零二条:“宣告判决,一律公开进行。当庭宣告判决的,应当在五日以内将判决书送达当事人和提起公诉的人民检察院;”故,目前律师和被告人还都没有收到纸质判决书。

    昨晚,律师们商议,上诉状需要好好写,要把在案证据所涉的所有问题,尽可能列明。我同意。

    我本想昨晚回京。但一想到:

    (1)这14天开庭,我其他客户的事情耽搁了很多,接下来恐怕没有时间专程来高碑店看守所让孙萌签署上诉状;

    (2)料孙萌没想到刑期如此之重(我和仝宗锦老师也没料到),我需安慰他一下;

    因此,综合考虑,我昨晚紧急赶到徐水,到大午医院做了核酸,找了防护服,跟看守所预约了今天会见,连夜做了一份上诉状的签字页;上诉状前几十页我回京后再详细撰写。

    今天(7月29日)下午,如约到了看守所。

    到了看守所,办会见手续时,接待警官就提出“恐怕不能签上诉状,因为判决书还没有送到看守所”,我反驳道:昨天已经公开宣判!我让他签署上诉状怎么了?我在侦查阶段都可以让当事人预先签好上诉状!只要当事人认可即可!上诉状尾页写了“本人对一审判决不服,特向保定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这种文件律师也不可能用作他用,当事人当然也不会有任何意见。

    办完手续,等待空余会见室。等了一个多小时,轮到我会见孙萌。

    会见孙萌后,因疫情期间,隔着玻璃,我只能到会见室外侧的值班室,把“上诉状签字页”和《会见笔录》交给值班警察,让他去拿给孙萌签字。——以往几次会见,每次让孙萌签《会见笔录》都没问题,他们会把孙萌带到这个值班室,签完后直接让我拿走,——但今天,警察扣下了我的材料,让我离开会见区,去到最侧办手续的值班室去等。

    我只好退回到最外侧办手续的值班室。

    过了一刻钟,警察说:不能签。上诉状签字页和《会见笔录》都不能签。因为还没有到上诉阶段。

    什么?!昨天宣判了,今天还说没有到上诉阶段?再说,你看守所有什么理由限制我当事人签署法律文件?!我在侦查阶段让当事人签署上诉状都没有问题!

    而且,《会见笔录》也不许孙萌签字!这有什么道理!难道因为我会见笔录中提到要让孙萌及时上诉,就不允许孙萌签署《会见笔录》?

    《会见笔录》是我和孙萌之间的沟通记录;我需要入卷的,证明我会见了孙萌,这是我工作记录的一部分。这个笔录,无论我上面记载什么,看守所都无权审查。但是,此次,看守所明确不许我签署。让我等他们接到纸质判决书后我再来。

    刑事案件,上诉期只有十天,不是十个工作日。8月2日到5日,我都在山西大同开庭,日子一晃,十天就会过去。

    我在高碑店开庭14个日夜,其他客户的事情,耽搁太多了。

    但是,高碑店看守所设置这种障碍。

    请问各位同仁:你们认为,在法院口头宣判后,书面判决书送达给被告人期间,被告人有没有权利签署上诉状?看守所有没有权力,不允许我的当事人给我签署《会见笔录》?

    注:我后来找了高碑店法院的院长,请他协调一下。他正在协调中。他刚打过电话,大概率没问题。但问题是:如果我不找院长呢?记录此事,并非仅为个案。是否他们对别的案件也这样处理?!是否别的看守所也存在这种情况?

    再注:经过高碑店法院院长沟通,看守所同意只给签署两份。但因为上诉的话需要三份“正本一份,副本两份”,看守所说副本用复印件即可。呵呵。你们都让他签了两份了,何苦还差那一份?但是,就是要卡你一下。呵呵。

    本来非常简单的事情,如果他们不设置障碍,我现在都到北京了。今晚北京大雨,高碑店也有雨。我助理住在昌平,非设置障碍。现在已经19:40分,我们还在跟他们交涉另外一份。我们还在高碑店看守所。雨,已经越下越大了。

    各位同仁们,我今晚要连夜开车回京,我有任何意外或问题,你们记得找高碑店看守所问责。本来四点多我就可以离开,现在已经快八点了。

  • 审判孙大午是一次政治迫害的集中展示

    7月28日,河北大午案历时14天开庭审理后,河北省高碑店市中级法院当庭作出判决:孙大午犯聚众冲击国家机关罪、妨害公务罪、寻衅滋事罪、破坏生产经营罪、强迫交易罪、非法采矿罪、非法占用农用地罪、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数罪并罚,决定执行有期徒刑18年,并处罚金311万元人民币。与他同案的19名公司员工,也被判缓刑或1至12年不等的刑期,并处以罚款。他的儿子和两个弟弟,分别被判处12年、12年和9年。律师透露,大午集团被处罚金3亿余元,并被追缴14亿元,退还所谓“非法集资”款10亿余元。

    从判决来看,中共当局列举众多罪状,终于成功彻底剿灭了良心企业家孙大午及其所创办的大午集团企业。而从代理大午案的律师团队所发表的声明及结合整个案件发生、审理的全过程,可以看到这是一桩彻头彻尾的违法侵权的政治迫害案。

    律师在结束一审后发表声明中表示:一,从公安侦查对孙大午等人的非法指定居所监视居住,到法院受理案件后就急于强推案件进程,到连续14天大部分天数的庭审时间均超过12小时的高强度疲劳审判,再到面对九个罪名二十余起事实的复杂案件的当庭宣判,无不显示这并不是一个正常的法律审判。二,我们对高碑店市法院无视绝大部分辩护律师的无罪辩护意见、照搬检察院的起诉书对指控全部认定有罪感到十分失望和遗憾。三,鉴于多名当事人当庭表示自己无罪,我们将继续为大午案提供法律服务,协助当事人提起上诉、进行申诉等,直到所有的法律程序终结,直到所有的合法手段穷尽。四,我们感谢国内外各界对大午案的关注,我们恳请大家继续关注大午案,关注中国民营企业的生存发展环境,关注中国的人权法治状况。

    由律师团队认定“不是一个正常法律审判”,到对判决的“十分失望”,再决心“直到所有的法律程序终结,直到所有的合法手段穷尽。”显示着律师对向依仗违法侵权来维系的中共当局讨还正义的绝望但同时又拒绝放弃的心声。

    律师认定大午案不正常,当然看到中共司法在整个案件办理中的违法事实,而大午先生的最后陈述则透露了中共赤裸裸基于“政治安全”来镇压大午集团的实质,“公诉人说政治安全,我也很坦然地在反思,怎么能够让领导对我们、对这么大的企业不省心啊?”,由此话可以看到中共办理大午案是为了“政治安全”,为了让领导“省心”。

    依照中共当局的逻辑,既然是政治案那就不可能按照法律办理,而之所以通过法院审判,无非是假借法律的名义来达成政治的目的,以便掩人耳目,欺世盗名。

    本次中共制造孙大午案的直接起因是大午集团与当地国营农垦农场发生土地纠纷,而整个过程显然是大午集团被迫奋起维权,而从庭审播放的录像及中共检察院起诉的所谓证据来看,其中显然有当局蓄意操控,因为录像显示有不明身份人士参与民众及职工队伍中制造事端。由此可见,整个案件发生是一场蓄谋已久的布局,最终镇压大午及其公司就是目的。

    在办理大午案过程中,中共执法当局更是极尽违法残酷手段。如孙大午表示,在所谓“指定居所监视居住”期间,自己“苦不堪言、生不如死”。他并当庭赋诗一首:“日月星辰全无存,昼夜刺眼长明灯;六班甲士双人岗,辛苦煎熬蒸煮烤;命运无常活死尸,禁止吭声瞪着眼;苦不堪言信念在,默默思念大午城。”

    孙福硕则表示,自己被拷在审讯椅上长达30个小时,腿都肿了,警察还威胁要把他送去指定居所监视居住,他非常害怕,才在压力下做出后续笔录。

    女被告人纪玮莲在庭上指控,她被监视居住的房间,办案人员将窗户全部封死,导致她长期处于缺氧状态。一个看管女工作人员进她的房间5分钟就晕倒了。直到庭审前最后两天,医生才给了她申请多次的氧气袋。

    她说,长期缺氧和孤立封闭的折磨,令她记忆力衰退,案件细节都回忆不起来。她希望出去提审,可以放放风。她甚至抓狂地想徒手在墙上挖出一扇窗户来透气。

    她还说:“大午先生说监视居住期间是生不如死,而要我来说,我觉得用语言来形容都已经太苍白了。庭前会议时律师提出要去指定监视居住的场所进行现场勘探,我真的不愿意去,因为我想到那个环境,我就颤抖”。

    由如上事实可见,孙大午案从案发起始,到侦察阶段,充满着阴谋违法设计,酷刑违法侵权,就是到了开庭,河北司法当局仍然公然肆意违法:河北方面派出大批维稳人员到法院周边戒备,并且动用了通讯干扰设备。每名被告只容许一名直系家属旁听。辩护团队的律师所在地的司法部门都派人来了,对律师进行就地管控。中宣部和司法部都派人到场干预案件。试图采访的记者,被宣传部拦截并就地遣返。

    种种事实显示,孙大午案是得到中共高层全国性统一协调安排的审理案,从头到尾是在权力主导掌控下的违法造案,执法当局完全不顾自己颁布的法条,不顾自己宪法作出“国家尊重和保障人权”的承诺,完全不顾文明准则。因此孙大午案是赤裸裸的违法侵权政治迫害案。值得世界与中国所有民营企业主高度关注与警醒。

    民生观察 2021年7月29日

  • 孙大午被判有期徒刑18年

    【民生观察2021年7月28日消息】2021年7月15日9时至2021年7月28日16时,大午案经历14天庭审后当庭宣判:

    大午农牧集团有限公司:罚金3050万元,依法追缴违法所得1447.54万元,责令大午农牧集团有限公司退赔非法集资款项人民币10.37亿元。

    孙大午:有期徒刑18年,并处罚金311万元;

    孙萌:有期徒刑12年,并处罚金190万元;

    孙德华:有期徒刑12年,并处罚金51万元;

    孙志华:有期徒刑9年,并处罚金55万元;

    张平:有期徒刑4年6个月,并处罚金10万元;

    刘平:有期徒刑3年6个月,并处罚金95万元;

    许来福:有期徒刑2年3个月;

    卢志英:有期徒刑4年5个月,并处罚金30万元;

    靳凤羽:有期徒刑1年7个月,缓刑2年;

    李大红:有期徒刑2年;

    张艳会:有期徒刑1年9个月,并处罚金4万元;

    李凤祥:有期徒刑1年6个月;

    王忠臣:有期徒刑1年2个月,并处罚金4万2千元;

    孙福硕:有期徒刑1年6个月;

    姚旺:有期徒刑1年5个月,

    马复昌:有期徒刑1年,缓刑2年;

    赵健华:有期徒刑1年,缓刑2年;

    张廷森:有期徒刑1年,缓刑2年;

    纪玮莲:有期徒刑1年5个月;

    柏雪松:有期徒刑1年,缓刑2年。

  • 孙大午法庭最后陈述

    孙大午,2021年7月28日,于河北省保定市高碑店法庭

    谢谢法庭给我陈述的机会。

    首先我陈述一下大午集团的发家史。大午集团是我妻子养50头猪、养1000只鸡起步的,我是当兵出身,1988年辞职下海的,和妻子刘会茹一块创建了大午集团。真正的创始人应该说是我的妻子刘会茹。大午集团是一个以农牧业为主的企业,以养猪、养鸡、做饲料为主,回忆过去很激动(哽咽)。

    从1000只鸡发展到现在的大午种禽公司,在我们的国家应该排在很前列的。但是我们给国家纳税很少,因为养鸡养猪做饲料都不纳税,还享受国家、政府的支持。当然我们的教育、理念都是国家支持的行业,我要说的意思是,大午集团发展到今天取得了很好的成就。我们必须很感恩,我们必须感恩国家改革开放。我们承认我们付出了,但如果没有改革开放,没有党和政府的支持,这点我很清醒,我不说了,不管我们做出了多大的成就,没有政府的支持,我们也做不好。很多东西我们手续不全,但政府支持企业这是主流,问题是很小的一部分。

    一个三十八年的企业,法庭上所指控的事情,我仍然认为是微不足道的事情。大午集团有错,错在我一个人。大午集团发展这么多年,主要是我在引导,在方向性上是有影响的,可以说是我带“歪”了,但不是带“斜”了。我是先按事说、再按理说,最后还是按制度说,就是按照事实说,按理说就会争吵不休,“公说公有理,婆说婆有理”,按事说就排除了谁官大谁说了算。

    我经历了这次庭审受到了很大的教育,先是法庭调查,这就是按事说。但在社会上不是这样的。比如621事件,他们要按照法律说,别人给他们确权了,有理就要让我们去法院说,所以我说我把他们带“歪”了。大午集团的干部都是这个思维,按事说了,不让拆大午集团的围挡和活动板房以及到后面去公安局请愿,都是这个思维,包括921堵路事件。

    律师们给我们辩护我很感激。宋律师说很多东西不赞同孙大午,我本人也不赞同孙大午,我本人对自己也是批判态度。比如说914堵路,别人堵路了我们应该去清理吗?从我自己出发是不应该的,如果每个人都像我们一样去清理,社会秩序何在?914那天我问高林村镇派出所所长,我说你们为什么不清理,他回答说他们只有9个警察,我说那我组织人去清理,他没有说话。如果他回复我了,我就有权去清理了。很抱歉,有时候不敢回忆。(哽咽)

    就像剿匪一样,没有政府的授权,就是私权对私权,尽管你是正义的,尽管没有官匪勾结,也不能这样做。我是认识到这一点的。所以,我说大午集团有重大过错,都错在我一个人。

    84事件,何必拦着那一辆车呢?崔超不给孙萌、给他爸爸打电话,到公安局门口,领导出来了,怎么还能嚷下去呢?你们认罪了,你们认冲击国家机关罪,你们冲击了吗?你们心服口服地认了吗?你们知道你们没有这样做,但出去以后没有怨气吗?

    我希望你们不管出去还是怎么着,从内心深处,真正认识到你们的过错。如果有怨气,你们怨我。通过这件事,我们长达九个月的关押,如果这件事结束以后,我们的心态都能调整好,那以后真正的才是开始了。

    我说我是有情怀和理想办企业的,就是共同富裕的理想。我可以说我是很富有的,是一个很富有的大富翁,也可以说我是一个一无所有的大富翁。现在我们是3.28个亿在银行,如果再算上我们被法院冻结的五千万,我们有3.8个亿,我们没有一分钱贷款,这是多么好的企业啊!我们康养小区还有上千套的房产。我们大午集团发展38年了,我们就是想追求有差异的共同富裕,我们不搞股份制,哪个搞股份制的企业超过了30年,因为他们在为钱打架,他们是用有限的资金去赚取无限的社会利润。大午集团的立宪就是限制我、限制我儿子,限制我后代,限制高管。

    今天我们律师给高管辩护,说他们没有决策权,那我们也没有决策权,大午集团私企立宪制度,我们的权力是自下而上的,是选举产生的。我们6000名正式员工,有选举权的只有1000多人,也就是说必须在集团干十年以上。而只要你能干,你只要在集团一年你就有被选举权。大午集团这种探索没有意义吗?我们的权力夯实在第一线,下边没有意见的时候,上边的表态都是错误的。我们的管理制度是分权、确权和限权的。大午集团有很多项目我都不知道。我跟法官说,我根本不知道大午医院已经交了四百多万的土地转让费,法官说你是真有钱啊,可是别说几百万了,就是几千万,这么大的集团,这些事到不了我这。

    我没想到大午集团能发展的这么好,我进来之前不足3个亿的存款,现在又增长了1个亿,因为我们的制度在运转,因为它的管理深深地扎在群众之中。

    我有乌托邦情节,但我知道乌托邦是强制的、大锅饭的。我们去过华西村很多次,我在华西村开董事会,在探讨他们的路适不适合大午集团。我们现在的这条路探索的多么不容易啊,我知道我学不了乌托邦,但我们要走出自己的路来。

    我们所谓的“桃花源”,就是我们有差别但差别不能太大,所以我们的工资制度是保底限高,这些在座的中高层全年的收入最高不能超过工人的十倍,你要想多收,你就提高工人的待遇。这就是说的桃花源和乌托邦的区别。我不想搞平均富裕,我想搞的是有差别的富裕,但干部的贡献必须明确的体现。大午集团是一套成体系的生态环境。

    说远了。通过九个月的羁押,我还是想跟高管说你们没有错,有错都是我的错,所以我说我不怕你们判我,我昨天激动,我不怕你们怎么判我。我想请合议庭根据事实和法律,把后面的高管无罪释放了,让他们出去。我想跟检察院说我们有罪,但免予起诉最好。你们说大午集团38年就是38年犯罪的历史,这能说的过去吗?我的党龄已经50年了,我是摁着手印开除公职的,我交党费交了十万,汇出去又给退回来了。

    如果是战争年代,我早就牺牲了,所以说性格决定命运,真是有道理。我这种性格,不能给别人谄媚的笑容,我做不到,这就注定了我的命运,我能干成一些事情,但很多事情人们不能理解你。我就想岳飞,岳飞精忠报国,就像他的满江红说的一样,“仰天长啸、壮怀激烈”,他那种横扫天下“朝天阙”的情怀,最后他死在了风波亭。不能说你个人讲究精忠报国,你的结果就会好。我对我自己不满意,也就这个意思。但冥冥之中有些事情,想避开就是避不开。

    哎!

    说白了,岳飞为什么会死?朝廷不知道他精忠报国吗?是因为他的岳家军,是因为他功高震主!公诉人说政治安全,我也很坦然地在反思,怎么能够让领导对我们、对这么大的企业不省心啊?公诉人说的那些话,除去对我个人的污名化,说我都是为了我的个人利益,其他话我都能听进去。我一开始就说我们是一家人,不管你是公诉人还是谁,我们的心愿不都是让社会更好吗?

    尤其是我知道我的律师们没有收到多少律师费,你们自带干粮,我心里真的很感激你们。王誓华律师你声嘶力竭,你要看多少资料啊,你付出了多少啊。还有孙萌的律师郝亚超律师,还有的律师虽然话讲的少,但你们逻辑很清晰,你们付出了多少,你们敬仰法律,你们使法律完善、使程序正义能够实现,我们在看守所能看电视,我非常幸运的看见了习主席的7.1讲话,习主席的站位之高,我是没有想到的。

    下一个百年国家再这样走下去,国家是有希望的。58年大跃进,是我们太狂热了,但这是我们的探索啊。我不同意昨天他们说的2025年超越美国,赶英是能够做到的,超美是不可能的。

    民营企业做大了是危险吗?国营企业做大了就不危险吗?这个理论能成立吗?国营企业是共产主义的基础,国营企业的管理体制没有民营企业的效率之高。习主席讲话是肯定民营企业的啊,是肯定邓小平南巡的啊。我真的希望大午集团的实践能让习主席知道,社会主义的实践是能够走得通的,是能够经得住所有人的检验的,不是公安局能检验,是每个顾客都可以检验,我们能经得住历史的检验,虚化所有权、夯实所有权,把家业变成企业、把企业变成事业,我们把企业变成了不死的社会。我认为对我们来说,这次仍然是我们正能量的修行过程,我们不会有怨气的。

    问题是到了这个地步了,这件事怎么走下去。我可以承担全部的罪责,但你们把我的高管放了,把他们无罪释放。有错我来承担,能不能不予起诉、能不能不予公开。你们扣在我身上的东西,我不清楚吗?涉黑涉恶,勾结境外势力,可是你们了解我的想法吗?你们知道我在做什么吗?

    最后,我希望给大午集团一个机会,最好让我认罪认错,我承担,我会认的,我来给社会一个交代。

    我这一生有三件事情,第一个是大午城,这个已经不操心了,它现在有基础了,它会慢慢演进;第二个是大午企业制度探索,我认为只完成了一半,还没有完善,还需要你们去探索;第三个是我的考古成果,政府一直在支持我考古,每年给我30万的经费,就是龙图腾一族,我们汉族是杂族,汉族是汉武帝的疆域概念,徐水有一个釜山,如果今年不把我抓起来,今年我的第六本书已经出版了。

    我可能没有机会了,我也不考虑这些了。但我仍然希望给我们一个机会,不要加重,甚至让他们带着怨气离开这个地方去寻找自由,要仍然对政府心怀感恩。

    你们要像我们的律师一样敬仰法律、敬畏法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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