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签:

  • 民生观察呼吁停止打压「非新闻」 释放卢昱宇、李婷玉

    据悉,民间维权抗争记录网站「非新闻」创办人卢昱宇,将在今天在下午开庭受审。作为公民记者,卢昱宇因坚持搜集、整理和统计国内各类民间群体事件而在2016年6月16日被云南省大理市警方以涉嫌「寻衅滋事罪」刑事拘留,于同年7月21日正式批捕,目前被羁押在云南大理州看守所。民生观察工作室密切关注这一典型的「因言获罪」案例,并对当局对和平行使言论自由权的公民记者进行无耻的打压,粗暴践踏现行宪法所赋予的公民权利这一罪行表示强烈的抗议。

    卢昱宇,1979年出生,是贵州遵义市遵义县枫香镇人,大学肄业。2011年10月,他因转发盲人维权律师陈光诚的消息,被上海警方找到、约谈。也从此致力于公民维权,2012年4月卢昱宇便开始有意识地收集各地的维权事件,然后整理、发布,并在2013年6月创办「非新闻」的推特帐号(@wickedonnaa),和女友李婷玉一起管理谷歌博客(http://wickedonna.blogspot.com/),微博等社交网络。他们凭藉个人的努力,整理发布中国各地发生的群体事件信息,其中包括农民抗议征地、工人罢工、业主维权等。仅2015年所记录到的群体游行、示威、集会等案例高达28,950起,由于「非新闻」的信息能让外界及时了解到中国正在发生的群体事件以及中国社会存在的问题,因而产生了巨大的影响力,备受各界关注。

    因为搜集整理网路上有关各类群体事件讯息的工作量极大,卢昱宇最后只能辞去工作,并且在女友李婷玉的全力支持下,专注于「非新闻」的工作。中国当局从2008年以后就停止发布每年的「群体性事件」统计,其原因我们不得而知,而这一抗争趋势从最早公布的1994年的10,000起10人以上规模的抗争,逐年递增,2003年58,000起、2004年74,000起,2008年估计超过10万,其中的千人规模以上抗争,只留内部掌握,并不公布。因此,「非新闻」在几年来所默默从事这项记录当下中国的无偿劳动,不仅是以保存资料的作为对抗当局的网络审查手段,用社会记忆抵抗集体遗忘,更为中国民间抗争史留下了珍贵的记录。

    在遭到抓捕之前,卢昱宇和李婷玉已经多次遭受国保的恐吓,接连被迫搬家,一路辗转上海、福州、广州,最后落脚云南大理。两位逐渐成长的公民记者以坚韧的辛劳和惊人的毅力,持续记录着中国当代悲壮的抗争史。然而这一了不起的工作在2016年6月14日嘎然而止,紧接着便是卢昱宇和李婷玉被以涉嫌「寻衅滋事罪」抓捕、拘留的消息传来。2016年11月,记者无国界组织将2016年度「新闻自由奖」的公民记者奖颁给「非新闻」的卢昱宇和李婷玉,以表彰他们为新闻自由甘冒生命危险的专业精神和勇气。

    与此同时,我们注意到2017年3月22日,云南大理市人民检察院将「非新闻」的卢昱宇、李婷玉进行分案处理,并于2017年4月20日在云南省大理市法院秘密审判李婷玉。由于在此之前,李婷玉的两位代理律师葛永喜和黄思敏遭到解聘,而当局对外严密封锁消息,因此李婷玉目前的情况我们不得而知。尽管李婷玉的亲属曾对外透露,李婷玉会在近期获释,律师也分析到缓刑的可能性,但李婷玉是否已获得真正的自由,至今依然是谜。

    现在,卢昱宇被推上审判席,但众所周知,这一次有罪的并不是被告。在刚刚过去的「世界新闻自由日」,本年度的主题是「大变局时代呼唤批判性精神」,新任联合国秘书长古特雷斯呼吁终止一切打压新闻记者的行为。有鉴于此,民生观察呼吁各国政府、人权组织和新闻机构密切关注卢昱宇、李婷玉目前的处境,并采取一切可能的措施敦促中共当局立即无条件释放卢昱宇,并要求有关方面交待李婷玉的下落,并追究参与实施对卢昱宇、李婷玉进行人权迫害的有关部门与人员的责任。

    民生观察 2017/6/23 发布

  • 铭记「六四」 民生观察抗议起诉「酒案四君子」

    去年六四前夕,因制作「铭记八酒六四」 酒瓶,符海陆、陈兵、罗富誉、张隽勇四人遭到当局的刑拘和逮捕。3月24日符海陆、陈兵、罗富誉、张隽勇被当局以89.64元在网上售卖有关六四「纪念酒」为罪名正式起诉「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罪」。民生观察工作室严正关切此典型的政治迫害事件,同时对当局迫害和平行使言论自由权的人权捍卫者,践踏公民宪法权利的非法行径予以强烈抗议。

    符海陆,1986年12月13日出生,四川省宣汉县清溪镇白鹤村人,退伍军人,自由职业者,维权公民。因经常参与各种维权活动,积极追求自由民主理念,而被成都警方经常「喝茶、谈话」。2012年,因反对「韩德强打人事件」并在北京航空航天大学举牌抗议,而被当局维稳办强行遣回原籍;2016年全国爆发问题疫苗事件,因第一时间积极参与对疫苗受害者家属的帮助,再被成都警方数次「喝茶」。2016年5月在六四27周年纪念日前夕,制作「铭记八酒六四」酒产品,并将自己的微信二维码、电话号码公布网上,2016年5月29日被成都市警方以涉嫌「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罪」刑拘;2016年7月6日被正式逮捕。

    陈兵,1969年2月22日出生,四川省遂宁市人,在押著名政治犯陈卫的孪生兄弟,原河北省任丘油田正式职工,成都创能机电研究所创办者,成都某商业保险公司员工,八九学生,民主人士,08宪章签署人。1988年在西南石油管理学院自动化设计专业学习,1989年4月,在四川省南充市参加八九学运并成为骨干,后其孪生兄弟陈卫入狱后,尽力营救。1992年在河北省任丘油田任职时,陈卫二次被捕、被判转入四川省南充监狱服刑,其毅然辞职返乡照应,之后成为四川省民主运动的重要联系人之一。2003年因「遂宁三杰」刘贤斌、陈卫、欧阳懿等民主斗士从事民运的原因,其亦遭警方严控盯防,研发业务频遭受阻,被迫出走越南经商;2006年回国经商,2008年积极参与联署《08宪章》。2016年6月21日,因参与「铭记八酒六四」酒广告运作,遂被成都市警方抓捕,后曾获短暂取保候审,7月6日再次被成都市警方以涉嫌「煽动颠覆国家罪」转而逮捕。

    罗富誉,1974年12月13日出生,四川省泸州市人,广告设计师,广告公司老板、美甲店负责人,人权捍卫者。就读于重庆三峡联大广告装潢专业,毕业后曾在重庆市某公司担任广告设计师,后独立经商,先后开办过专业广告公司、美甲店及网络广告设计承接业务中心等。因长期涉足商业,深刻感受到一党专政体制下经商模式的困境和怪诞,开始反思和认识到现行体制严重违背民主、法治和普世价值理念的弊端与桎梏所在。2015年迄今,经常关心和支持帮助维权民主人士,并积极参与推墙活动、同城聚会和同城年拜等维权活动。2016年5月参与成都读书会使用诗朗诵方式纪念「八九六四」活动。2016年6月15日,因参与「铭记八酒六四」酒广告宣传遭成都市警方抓捕、刑拘,其家被查抄;2016年7月6日,被成都市警方以涉嫌「煽动颠覆国家罪」正式逮捕。

    张隽勇,1970年2月24日出生,四川成都市锦江区人,职业司机,人权捍卫者。自2012年7月起,因四川德阳的「什邡维权」抗议重度环境污染事件而认识到中共一党专政导致严重的政经及社会问题,随进入维权领域,多次资助维权友人,帮助生活困难的维权人士维系基本的生计,积极参与围观、声援过四川成都乃至全国各地的多起维权事件,多次对成都警方的违法行为进行抗议并第一时间关注、围观声援,因积极参与维权活动和围观声援而被成都当局不满和忌恨。2016年6月15日因参与「铭记八酒六四」酒广告宣而遭成都警方抓捕、刑拘,其家被查抄;2016年7月6日,被成都市警方以涉嫌「煽动颠覆国家罪」正式逮捕。

    2016年5月,成都疫苗受害家长、复员军人符海陆,设计师罗富誉,维权人士张隽勇以及八九学运领袖陈卫的孪生弟弟陈兵四人,制作了「永不忘记,永不放弃,铭记八酒六四」的酒瓶标签,印有六四的标志性象征王维林只身挡坦克的画面,以89.64元在网上售卖「27年记忆陈酿酒」,以纪念六四二十七周年。他们随后被陆续抓捕刑拘,并于同年七月被批准逮捕,羁押于成都市看守所,今年3月被以「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罪」正式起诉。

    1989年的天安门民主运动最后以震惊中外的「六四事件」结束,全副武装的军队屠杀了成百上千手无寸铁的平民。二十八年来,「六四」至今仍然是中共政权的禁区,他们用尽一切手段彻底封杀有关「六四」的言论,禁止民间一切形式的纪念,动用垄断权力进行强制性意识形态灌输,企图把这场大屠杀从公众的记忆中彻底删除。而在以更强硬的姿态对民间实行全面政治高压的新极权统治下的今天,当局必然要对坚持历史记忆、践行行动勇气的成都铭酒四君子进行残酷的政治迫害。

    与极权的抗争就是记忆与遗忘的斗争。每年的六月四日,对中共政权都是危险的日子,它恨不得把这一天从日历中抹去。然而,没有任何一个强权能够剥夺人民苦难的记忆,六月四日这一天,同样是民间彰显道义、良知与勇气所在。成都「酒案四君子」、陈云飞等以他们的行为艺术进行的反抗,承担起了自天安门母亲、刘晓波等至今的「六四」民间记忆代际传承,彰示了人们为未来自由中国的到来而前赴后继勇于牺牲的责任伦理。

    民生观察工作室高度赞赏成都铭酒四君子所担起的道义精神,与此同时,我们得悉一直坚持在香港纪念「六四事件」的香港支联会,将在今年维园「六四纪念集会」上向全世界展示成都铭酒四君子的勇敢行动。民生观察工作室呼吁各国政府、人权组织和新闻机构籍此采取一切可能措施促使中共当局立即无条件释放成都铭酒四君子及陈云飞等所有在押良心犯。

    在「六四」二十八周年到来之际,我们看到了中国民间为争取民主自由勇往直前、薪火相传的抗争精神。「永不忘记,永不放弃」——我们坚信「六四」的血不会白流,从1989年天安门民主运动至今中国人民不断为之奋斗的目标必将实现!

    民生观察 2017年6月2日 发布

  • 要「拆」出一个怎样的中国?!

    ——民生观察对「明经国抗强拆案」的评论与分析

    3月17日,江西省赣州市南康区62岁的农民明经国因反抗强拆用镰铲农具锄死乡人大主任。事件被披露后,在网络持续热议发酵,同情和支持明经国的声音高涨。

    官方为平息事件控制舆情,发布消息称案发前现场的乡村干部没有与明经国发生冲突,更没有强拆他家的「空心房」。但是赶往当地的网友在网上发布一张从高处拍照的明经国老屋照片,显示屋顶的一小部分已经被拆除,从而使官方的谎言被揭穿。

    此命案的导火线本身就是官方政绩工程的产物。2013年7月,党魁习近平在考察时提出了「建设美丽新农村」,上有所好 下必甚焉,建设所谓美丽新农村便成为各级官员博取升官的终南捷径,甚至成为又一次疯狂掠夺的开端。

    江西省把强拆「空心房(一户多宅闲置房)」作为「建设美丽新农村」的主要内容,认为「空心房」影响村容,于是省市统一部署整治。在明经国所在的赣州市,2016年7月18日市现代农业攻坚领导小组印发《赣州市农村「空心房」整治实施方案》,推出强拆运动。2017年3月14日,赣州市召开《城乡环境整治暨乡风文明行动推进会》,要求「全面完成农村空心房整治,严格落实一户一宅」,并印发一系列毛骨悚然标语口号推广:「谁干扰,打击谁,谁阻挡,消灭谁!」、「空心房无补偿,无条件,无理由,必须拆除!」、「空心房整治,从我家拆起!」。

    由此,这种一党专政体制下典型的用政治的手段压力型动员模式,理直气壮肆无忌惮地在农村大地推倒农民的房屋,侵犯农民的私有财产权,直至明经国忍无可忍,以最决绝的姿态来对抗公权力的蛮横。

    以生命和鲜血来反抗强拆,明经国不是第一个。仅仅在数个月前的2016年11月15日,在舆论一面倒「刀下留人」的呼声中,河北省石家庄市北高营村农民贾敬龙被执行死刑。贾敬龙因婚房被强拆而杀死村党支书何建华一案轰动全国,把中国血淋淋的强拆现实呈现公众眼前。

    从1991年3月22日国务院78号令公布的《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开始了党国的拆迁时代,而对人为刀俎我为鱼肉的民众来说,这是血拆时代的开始,一直延续至今。从城市到乡村,在各种各样的崇高旗号下,贪官酷吏权贵与资本大鳄相互勾结,毫无顾忌地掠夺民众的土地房产。就在明经国所在的江西省,宜黄县官员喊出了一个震惊全国的口号:「拆出一个新中国」。

    这个疯狂的口号背后是一个疯狂的时代,这是赵家人饕餮盛宴的狂欢时代,这是草根屁民诉诸无门的绝望时代。唐福珍、钟如琴、陶兴尧、张纪民、龚雪辉、席新柱……一个个鲜活的生命在这疯狂的血拆时代凋零,他们被烧死、被活埋死、被打死……这是赵家人的中国,决不是人民的中国。

    指望法律能为被血拆者伸张正义是假装外宾,这碗鸡汤已越来越不能糊弄人,所以,近几年来,当生命和财富被掠夺时,决绝地以贪官酷吏的鲜血来一起谐亡已成为不少人的不二选择。贾敬龙、范华培、范木根、黑延平、刘大孬、吴学文、丁汉忠、杨玉波、张剑……到现在的明经国,他害他,他杀他,社会不断被撕裂,官民不断对立已成为常态。

    对明经国来说,他未来的命运几乎已经确定,不会因为民间舆论的压力而有所改观,如同贾敬龙的命运一样。因为,对极权主义来说,任何直接对抗体制的人都必须是重判的对象,而杀死体制中人更必须是镇压为最终结果的,否则无以恐吓民众,无以抚慰体制官僚。

    西谚有云:「风能进,雨能进,国王不能进」,而在中国,只要一党专政不消亡,那么「风能进,雨能进,房主不能进」的血拆时代就不会终结,新的明经国就会不断涌现。

  • 盘点中共「砌生猪肉」招数

    「被认罪」、「被失踪」、「被精神病」……内地网民戏称,现时已进入极具中国特色的「被时代」,社会上的弱势群体或异议声音,面对强势的政府机器,处于十分被动的角色,只能如肉在砧板上任人宰割。公权力愈来愈不受限制,官方以种种「砌生猪肉」的卑劣手法将「眼中钉」判罪,投入监狱甚至精神病院。
    一个「被」字道尽了被压迫一方的无奈和愤懑,在一个扭曲的社会,人性被扭曲、价值观被扭曲,民间的怒火长期积压,有朝一日终会喷薄而出。
    ■被灭声
    自中共十八大以来,当局对言论的监控愈收愈紧,社交平台微博、朋友圈的一句话,都可能成为「罪证」。内地十月一日起实施《关于办理刑事案件收集提取和审查判断电子数据若干问题的规定》,在新规定下,执法部门侦查刑事案件时,有权通过网上截取或服务供货商,搜集受查对象在微信、微博等通讯软件和平台上所发布的讯息、转发的网址连结和相片等,作为呈堂证据。
    因土地维权而遭到封锁、镇压的广东陆丰乌坎村,有村民指近日公安逐家逐户登记和通知,当局会监控村民的微信,并会拘捕转发乌坎消息人士。其实,在上月的官民冲突中,就有四名网民被指散布虚假消息遭受不同程度惩罚,其中深圳一名网民(乌坎人)因发布老婆婆中枪身亡的消息而被刑事拘留。
    内地以言入罪早有案例,不胜枚举,著名维权律师浦志强就是以七条微博被判「煽动民族仇恨」和「寻衅滋事」两项罪名,判监三年缓刑三年。而这次的新规定赋予法院、检察院、公安机关等部门「依法取证」的权力,有维权律师指这做法侵犯了《宪法》赋予的言论自由,制造白色恐怖。
    ■被失踪
    内地异见人士、维权律师、人权关注者等「被失踪」,可说已是司空见惯的事。发出与政权不同的声音,就要有随时「人间蒸发」的心理准备。二零一五年七月中旬的维权律师搜捕潮,短短四十八小时内有超过五十七人「被失踪」、被传唤等,其后受牵连人数扩大至二百多人,引发全球关注。
    令港人切身感到寒意的是,香港铜锣湾书店五名股东及职员自二零一五年十月起陆续「被失踪」,当中李波一案更涉嫌「跨境执法」,内地执法人员强行来港掳人。港人惊觉原来香港已不再安全,随时被以「自己的方式」失踪。
    ■被弃权
    乌坎村维权领袖林祖恋被捕后,其家人为他聘请的律师玉品健、魏汝久先后遇阻。检方交给魏汝久律师一份署名林祖恋的手写声明,内容大致为「我相信政府依法依规办案,本人早已表态,不需要请任何律师协助,更不需要任何人为我请律师」,林祖恋变相「被弃权」,丧失辩护机会。当局其后为林指派了两名辩护律师,但上海律师张雪忠批评这使辩护变得毫无意义,被指派的律师甚至可能变成共同的加罪者。
    而去年「七零九」维权律师大搜捕后,被捕律师的辩护律师也一直无法与其会面。在正式批捕后,多名辩护律师更突然「被解聘」,办案警官既没出示解聘通知书,律师要求与当事人会面证实也被拒绝。
    ■被认罪
    被捕的维权人士、律师、记者、非政府组织(NGO)人士等,在电视上「被认罪」、「被悔罪」已成内地新常态。最新加入「认罪骚」是林祖恋,林祖恋在上访前夕突然被抓,汕尾市政府六月二十一日播出他的认罪影片。这位耿直、硬朗的老汉被逼在镜头前「亲身说法」供认自己收受贿赂,引起村民极大反弹,认为林老是「被认罪」,天天上街游行要求政府放人。
    香港铜锣湾书店的五名股东及职员,也被轮流安排上电视「认罪」。当中店长林荣基挺身而出,冒险说出被带走、禁锢、被逼认罪的过程,指认罪片段「有导演有台词」,令香港市民以至国际社会都知道「认罪骚」是如何炼成的。
    ■被贪钱
    内地为打压异议、人权、维权活跃人士,找不到其他罪名,往往就扣上寻衅滋事或一些经济罪名。曾代理艾未未、谭作人、浦志强、郭玉闪等案件的北京律师夏霖,今年九月二十二日被以「诈骗罪」重判十二年,法院指夏霖以投资为理由,骗取他人一千多万元人民币来偿还赌债。然而今年六月,北京大学法学院教授贺卫方、张千帆等七名法律专家曾发表声明,指夏霖一案所涉款项属于民间借贷,被告人完全不构成诈骗罪。夏霖的代理律师王振宇更指,这种政府强行出面替私人「讨要借款」的行为,正暴露出夏霖案的政治特色。
    此外,今年五月广西师范大学出版社的负责人何林夏被批捕及控以受贿罪,当局亦是通过莫须有的经济犯罪来执行。北京维权艺术家艾未未二零一一年也被当局指控逃税,被认为是对其政治活动的报复,包括他纪念二零零八年四川大地震中死于「豆腐渣」工程的学生。
    ■被嫖妓
    中国人民大学研究生、环保学者雷洋「被嫖妓死」一案在全国引起轰动,警方被抨暴力执法。今年五月七日,雷洋在离家准备前往机场接机的途中,因「涉嫌嫖娼」被北京便衣抓捕,在带回审查的路上突然心脏病发死亡。事后警方声称,雷洋尸体上的伤痕乃因其激烈反抗并试图逃跑所致,但却未能提供执法影片;而涉事足浴店女子的供词也有漏洞,其后更遭警方严密监控,舆论批评当局企图隐瞒真相。
    ■被精神病
    当局为阻止访民上访,经常采用另类打压手法。上海访民陆立明今年初打算赴京控告地方政府非法暴力拆屋,却被警方拘捕送到精神病院,受尽折磨,至二月十一日才获释。另一无锡访民汪荷娣,今年一月二十三日也被强行带到精神病院,至二月一日她的丈夫才到医院找到她,为她办理出院手续。维权人士认为,当局因没有证据起诉这些访民,所以将他们关押到精神病院,阻止他们上访。
    「被精神病」也是当局报复民运、异见人士的手法。内地著名异见人士王万星因在一九九二年悼念「六四」,被当局关押在精神病院长达十二年,直至二零零五年八月、时任美国总统布殊访华前夕才获释,被送往德国与妻女团聚。总部在纽约的「人权观察」表示,王万星事件凸显中国有数以百计的政治犯,没来由地被关在精神病院。
    ■被自杀
    当局的维稳、打压手法层出不穷,最极端的莫过于「被自杀」。被誉为「六四铁汉」的李旺阳先后被判入狱二十二年,在狱中被迫害致瞎、致聋、致残。二零一二年六月二日,香港有线新闻台播出李旺阳的访问,四天后(六月六日)李旺阳在湖南邵阳市一家医院被人发现「上吊」死亡。官方称其「自杀」,但外界指死因疑点重重,认为李旺阳是「被自杀」,事件引起广泛关注。
    (来源:独立媒体http://www.inmediahk.net/node/1046823  2017-01-05)

  • 「从摄影镜头 正视精神健康」

    什么是精神病?精神病复元人士的内心世界,又会是怎样的?香港精神科医学院与非牟利机构心影荟及浸信会爱羣社会服务处合办「Look at MI 摄影与精神健康推广计划」,鼓励经历精神困扰的青少年透过摄影,表达面对精神病的心路历程。在计划当中,青少年与同行大使一同学习摄影,并透过相片去探索对精神病的理解和想法。
    Fish(化名)大学毕业后曾患上思觉失调。她最初对精神病了解不多,亦很担心自己的病情。在发病之后,她很害怕让别人知道她的情况,渐渐变得不愿意与朋友见面,对自己的病更难以启齿。在参与计划期间,Fish透过摄影,重新思考自己对精神病的想法,她发现,患病的经历对她的人生有另一种意义。她又指出,平日很难用言语或文字表达自己心中所想,但透过捕捉影像,能引起她内心的共鸣。她发现,摄影能让她更容易表达自己的想法。
    义工Karen表示,过去从报章上得知精神病复元人士的情况,故很想与他们同行,陪伴他们经历生命中的困难。她过去对患上精神病的人有既定印象,以为他们的能力较别人差,知识水平亦不高。从没有接触过复元人士的她,透过计划了解到精神病是很普遍,而且不同层面的人都有机会患上。她又指:「精精神病复元人士的学识水平可以很高,而且他们跟我们一样拥有梦想,对未来亦有很多想法。」Karen表示,参与活动过程中,令她对精神病有更广阔更深刻的理解,亦突破了过去对精神病的各种既定框框。参与活动的精神科医生,在病房外与病人接触,亦有很特别的体会。
    在同行交流活动中,复元人士与同行大使对精神病有重新的定义和理解,并透过自身经验分享和指导,更掌握在患病复元路上的目标和方向。透过不同的摄影活动,反思自己对精神病的迷思和误解。
    「Look at MI正视精神全港公开摄影比赛」是本次计划的重点,期望让公众透过相片,表达对精神健康及精神病的理解和感受,以提升大家对精神健康的关注。欢迎广大市民及读者一起参与,比赛详情请浏览:http://www.hkcpsych.org.hk/index.php?option=com_content&view=article&id=270&Itemid=623&lang=tw
       (来源:雅虎香港https://hk.news.yahoo.com/blogs/psyhk/%E3%80%8C%E5%BE%9E%E6%94%9D%E5%BD%B1%E9%8F%A1%E9%A0%AD-%E6%AD%A3%E8%A6%96%E7%B2%BE%E7%A5%9E%E5%81%A5%E5%BA%B7%E3%80%8D-060812884.html  2017年1月27日)

  • 遭诬煽动学潮 囚15年「特务」被精神病

    六四镇压一万日,《苹果》讲个你不知道的六四故事。「我主张地方自治、竞选。 」梁强一开口就是民主,这个病床上等待心脏支架手术的63岁阿伯,八九年是国家头号敌人。《人民日报》头版要闻《插手动乱造谣煽动 一批台湾国民党特务落网》点名的「特务梁强」,1989年被当成煽动学潮的境外势力、国民党特务判囚15年,狱中绝食抗议,被当精神病电击。回望经历他说:「过去就过去了,不想提,就想国家能前进就好。」
    「胡说八道,然后开枪镇压学生。说我幕后策划、是国民党三人领导小组成员,我什么也没做。」当年36岁的梁是北京轻型汽车公司干部,刚从日本公费留学归来,由于家住天安门附近,每天仅过跟学生聊天,1989年5月27日被捕。对于被捏造成境外敌对势力派到中国煽动学运的代表,他至今感荒唐。
    当年因特务罪、反革命宣传煽动罪判刑15年,他狱中绝食79天抗议,「被精神病」绑在床上「电疗」、服药13年,梁强2004年出狱,房子被没收、入狱前19年工龄政府不承认,所幸妻子不离不弃,他在北京卖了几年包子,近年在妻老家河南安阳做「看厂」(类似保安),够温饱但不够医病。此次心血管百分之九十五堵塞,要做心脏支架手术。他今在微信朋友圈「卖书治病」,收微信红包、回赠一本自己的书《唯人趣谈》,是马克思「唯物」理论的相反。
    (来源:苹果日报http://hk.apple.nextmedia.com/realtime/china/20161020/55804697 2016年10月20日)

    回目录

  • 从「摇摇哥」强制送医的争议,看强制住院的历史

    我不赞成松绑强制住院的条件,也反对扩大其适用范围。我只希望对病人或疑似病人的送医条件、过程,能够有更合现实和不违反医疗原则的规范。
    近日,「摇摇哥」强制送医的争议 ,又浮现新闻版面。这个社会,似乎总是在争议中渡过。对问题的澄清,似不太在意。对解决或改善问题的具体办法,也兴趣缺缺。仅在空洞、繁复的法律文字中针峰相对,各说各话、互不相让。
    我想把台湾精神病人送医的历史,依个人经历过的实际状况加以叙述,让大家有一个简单的了解。也许,对目前的争议和未来的精神医疗走向,提供另一个可以思考的空间。
    在八0年代中期以前, 对精神病病人的送医,主要有二个方式:1. 任由家属自行负责;2.政府强制安置。政府的强制安置,以台北市为主。我想,当初应是出自政治、社会考虑。因为,台北市不容许出现「路倒」,以免妨害观瞻、治安。
    「路倒」,是指倒卧路旁或衣衫褴褛在街头游荡的人。只要警察看到,就会填具路倒三联单 ,然后,强制安置。安置,有二个地方:1.社会局特约医院;2.游民收容所。依警察的初步判断,若怀疑有身体问题,送特约综合医院(以公立为主);若怀疑有精神问题,送特约精神科医院(以私立为主);若无怀疑身体及精神问题,送游民收容所(公立,由社会局负责)。路倒安置之费用,在未找到可付钱的家属前,一律由社会局负担。五、六十岁以上曾住过台北的人,大概都知道当时的台北,很少看到「路倒」的人,也很少看到「游民」。
    对特约医院新收治的「路倒」疑似精神病人,在一个星期内,必须由负责的公立精神科疗养院医师诊断确认后,才能继续住院,社会局才会继续付钱。我在1983-1987年曽任市立疗养院保健科主任兼负责台北市小区心理卫生工作。我的主要任务之一是,每星期对台北县、市近29家特约医院通报的新病人,到院去做诊断确认。在我的印象中,似乎未看到非病人被「强制」收治的情形。换句话说,在一般情况下,警察对精神病病人的初步判断,错误率似乎远比预想的状况为低。让人比较奇怪的是,由外县市来的「路倒」,似乎明显偏高。我知道,台北市外的县、市,财政相当困难,家属也因贫困无力负担医疗费用,而将病人「丢」在路上。因此,我和社工总是不太积极追问他家住那里,而照原始申报的「无名氏」,尽可能拖到他们改善到某一个程度才停止。
    对精神病人突发精神病行为而造成的问题,在戒严时期,处理相当简单。尤其,在蒋介石总统时期,任何波及到领导阶层的所谓「安全」问题时,病人的消息和境遇,通常皆音讯全无。我首次碰到的个案是一位女病人。她在1974年蒋介石逝世后不久,突然强闯总统府,要坐总统的位子。消息并未见报,在一段时间后,医院才接到警总要求收容病人的公文。这位病人才幸运的住进医院。在治疗稳定后,要让病人出院,但,警总却要医院保证病人不再犯才能获准。经过近半年的反复说明、沟通,病人才获准出院改门诊治疗。
    另一个例子,则是1976年双十节的谢东闵副总统爆炸案。案发后,警总等单位立即展开全面的搜查。有一天,外来安全单位会同人二直闯病房,要求比对所有病人笔迹时,被病房护理人员阻在门外而爆发争执。主治医师胡维恒就带我们几位住院医师,在病房门口与他们争论。最后,他们才悻悻而去。
    这二件事件,都是发生在叶英堃教授创立和担任台北市立疗养院院长期间。在戒严时期,对叶院长能够挡住压力而维护病人权益的勇气和坚持,我们都满懹尊敬。也可看到当时精神科医师应有的职业道德和尊严。
    真正改变的开始,是在李登辉总统时代。干扰总统府危安的精神病人,已改由警察要求家属带病人就医。精神卫生法,在1990年正式公布实施。虽然,经济的富裕加上人权、法治观念的改善是立法成功的因素,不过,1984年萤桥国小悲剧造成的强大民意压力,应是促成及早通过的重要推力。精神病人的就医问题,才逐渐受到正视。虽然仍发生1998年的北一女泼酼酸事件,不过,精神病人的受/就医权益,已受到某种程度的保护。
    「摇摇哥」的争议,我看到的是对精神卫生「法」的二个极端冲突想法,却忘掉了「法」的目的和精神。公权力和支持的一方,希望扩大适用范围;非公权力和反对的一方,则希望限缩适用范围。也许,大家都需要冷静、理性的思考,以获取合理的共识。就此个案,我想提出个人的看法,供大家参考。
    依现行的精神卫生法,强制就医需符合二个条件:1.严重病人;2.需有自伤、伤人或之虞者。以「摇摇哥」个案来讲,北市社会局希望未达自伤、伤人的标准,即可强制送医;政大师、生,有多达千人则「作证」摇摇哥没有危险性,也从来不曾伤害自己或他人,支持他可以拒绝强制送医。摇摇哥是否真有「病」?,或者,他需要不需要接受「治疗」?反而未被严肃讨论。
    扩大适用范围,是行政机关希望便宜行事,甚至带有极权心态,可能造成侵犯人权之虑的倒退行为。松绑条件,是否会因为被误用,而造成无关人等的人权被侵权伤害及压缩真正需要治疗病人的预算、经费,亦是必须严肃考虑的问题。反对者见诸媒体的理由,则亦有待商榷。若,摇摇哥真的有病,他需要的是适当、合理的医疗,而不是他「需」、「不需要」治疗。对不幸生病而难以正常、适当保护自己权益,或因病而非自愿伤害他人的病人,舍弃其应有的治疗权而任其自生自灭,真的能算是保障「人权」吗?作证不会自伤、伤人,真的能保证吗?一旦出事,病人不是又被不公平的对待和污蔑、仇视?
    对精神病或疑似精神病病人精神病行为的处理,其实,远比其他精神疾病、物质滥用/成瘾或人格障碍等单纯,成效亦相对较好且较能预期。对愿意接受治疗的病人或疑似病人,由自己或由家属陪同就医,不应受到任何干扰或限制。对无病识感,拒绝就医的病人或疑似病人,若出现异常行为且影响到他人时,某种强制性的保护(限制),促其就医,可能具有其需要/必要性。例如,家属或善意的第三者,发现有人(病人或疑似病人),在家里或公共场所出现较持续性的、令人担忧的、难以控制的精神异常行为时,可以通知警察帮忙处理。若警察发现个案为疑似病人,且有自伤、伤入的行为或有此疑虑时,可以采强制送医途径,由医院依法进行评估及决定是否强制住院的流程。若无上述忧虑,警察则通知家属带回。必要时,恊助家属带当事人就医。
    这是在八0年代中期后,我在参与卫生署精神医疗䆺议小组时,成员在多番讨论后的规范建议。较引起争议的是,家属或善意第三者的通报,因未有精神科专科医师的诊断,可不可能发生误报?应不应送医?如何送医?在考虑病人就医权利和公共利益间的平衡后,提出设有紧急强制就医的机制,让医院可以有短暂、必要的医疗鉴定、评估(必要时,可开始治疗)的观察期,过滤和降低错误。至多在七天内,必须由二位专科医师做出判断,来决定被鉴定者需进入强制住院的流程继续治疗或让其出院。这是以医疗为目的、主体,当时所获得的共识。也成为1990年精神卫生法的基本蓝本。
    真正造成改变的是马政府时代。在高调提倡所谓保障人权的口号下,卫生署对精神卫生法做了修正。严重或疑似严重病人,必需有专科医师的诊断,且需有发生(或可能发生)自伤或伤人的状况,才能强制送医。换句话,家属或善意第三者的通报,若无法具有前述条件,皆被排除。诊断及强制观察、鉴定的暂时性安置措施,也被缩短且需经过层层关卡的院外通报和审核。紧急安置二天内必须由二位专科医师鉴定是否要强制住院,若逾五日未能得到结果,即必须让当事人出院。强制住院的申报,还必须经过法官审理、判决。时间的缩短和繁复相关法律程序、申报表表格的大量增加,会不会造成强制住院个案错误率虽减少,却排除或限缩了更多病人可能该有的就医权利(新制后,强制住院明显减少)?我不敢断言,不过,过多的非医疗因素,明显的干扰了医疗的正常运作,却是事实。
    精神病人的强制就医,本来就不应该是医疗问题。因为,以医师的立场,任何病人都应该受到应有的医疗。精神病,和高血压、糖尿病等疾病一样,是一种病。同样应该/必需接受长期规则治疗。预后,也不比上述等疾病差。问题只在于,有、无强制就医的措施而已。缺乏病识感、不依医嘱服药,哪种疾病病人没有出现这些状况?唯一的差别,只在于精神病行为(症状),影响自己和他人的层面,可能较广、较复杂及较严重而已。在长期负向的偏见社会环境下,精神病人的治疗,并没有得到类似其他疾病应有的就医权利。强制就医,必需以医疗为主轴,在病人就医权利和公共利益间取得合理的平衡。社会也必须在获益-代价(benefit-cost)的衡量中,寻求和取得该如何实行的共识。
    我不赞成松绑强制住院的条件,也反对扩大其适用范围。我只希望对病人或疑似病人的送医条件、过程,能够有更合现实和不违反医疗原则的规范。虽然家属或善意的第三者,对精神病的诊断可能不太清楚,对可能造成的潜在风险评估,亦不像立法者那么「专业」。不过,对异常精神病行为的认定,除非是恶意或别有用心,其错误率其实并不高。因此,让家属和所有善意的第三者,适度的参与个案送医的过程(如,善意的通报,让疑似的个案得以送医接受该有的评估、治疗),对病人和社会,应皆有正面的功能,值得大家思考。
    生「病」,并不是犯「法」。「强制」就医,虽然在短期内限缩了病人的某些权利,却保障了他/她应有的就医权利,也降低对自己和他人的可能伤害。
    (来源:新公民议会http://newcongress.tw/?p=6892 2016/4/3)

    回目录

  • 应晓薇公开精障杀人犯对话 冷血问答令人震惊

    内湖4岁女童「小灯泡」惨遭割喉断头案,掀起外界对废死议题关注,曾拥有超过16年监所辅导经验的市议员应晓薇,昨(29)日在脸书曝光半年前与一名患有精神障碍疾病的死囚犯对谈(目前该死囚已从死刑改判无期徒刑),她沉重写下:「谁敢确定的说,随机杀人犯不怕死刑?」

    该囚犯的交谈过程中,应晓薇问到何要残忍杀害女童,对方回答:「大家都嘲笑我。」应:「她不认识你,没有嘲笑你。」死刑犯笑回:「所以她对着我说,我跟你无冤无仇,请你不要杀我。」冷血回复令人发指。
     应晓薇再追问:「谁嘲笑你?」
     死刑犯:「我的家人、起工作的人都嘲笑我,学校老师、同学也嘲笑我,我小学功课很糟,都不会,考试最后名,妈妈很生气。」
     应晓薇:「别人嘲笑你,你却杀死没有嘲笑你的孩子,后悔吗?」
     死刑犯:「这不甘我的事。」 应晓薇:「你想杀人想了很久?」 死刑犯:「常常想。」
    应晓薇:「你完全不后悔杀人?」
     死刑犯:「有时有,有时没有。」
    应晓薇:「你不害怕杀人会被判死刑?」
    死刑犯:「我的律师说我有精神病,不会被判死刑,废死联盟的人也告诉我我不会被判死刑。」「你没杀人前就晓得你杀了人不会被判死刑对不对?」
    应晓薇连问两次,对方都拒绝回答问题,但她观察到,这名死刑犯思考模式是很混乱的,唯独主动谈人权与两公约时,完全看不出来他有精神疾病,并且竟然可以很专业地高谈两公约,倒背如流。 应晓薇说,完全无悔意的死刑犯因精神疾病在现今法令保护下被判死刑的机会不大,讽刺的是这些死刑犯面对自己的死刑问题完全有思考能力。不止这名囚犯,另外几个重大案件的主角,犯案前都想过关于死刑的问题。
    她认为,这些人犯案前都想过关于死刑的问题。她希望提供这份对谈给法界参考,强调单以精神状况鉴定以及心理评估,做为求刑依据不够严谨,更对被害人极为不公平,「尤其犯罪人如果早有预谋,不应该免责死刑。」 这段对话公开后,不少网友看了都替受害家属心痛不已,纷纷留言写道:「死刑只是让人在犯罪前保有最后的理智!减少任意妄为的动机」、「台湾太讲人权,但很多时候人权用错地方,司法死了,令人痛心」。(来源:中时电子报http://gotv.ctitv.com.tw/2016/03/183224.htm 2016-03-30)

    回目录

  • 强制就医大执法 「被精神病」时代来了?

    内湖4岁女童遇害之后,检讨声浪四起,矛头尤其针向精神卫生法中的协助就医、强制就医机制,台北市今(31)天就传出警察开始严格执法、强制送医在政大生活多年的「摇摇哥」,引爆争议。专家就忧心,部分县市无疑在滥权,滥用法令,把被小区看不顺眼、没任何危险行为的人「被精神病」随便抓人。
    网友今在脸书PO出影片,披露生活在政大多年的「摇摇哥」(丁先生)中午12点半左右,被文山一分局警察、消防队、社会局、卫生局及政大驻卫警察会同强制送医,过程中丁先生不停反抗,并不断喊着「我没有犯法!」、「我甘有伤人?」、「我甘有安怎?」。
    引发争议的就是警方依据的精神卫生法第32条:警察机关或消防机关于执行职务时,发现病人或有第三条第一款所定状态之人有伤害他人或自己或有伤害之虞者,应通知当地主管机关,并视需要要求协助处理或共同处理;除法律另有规定外,应即护送前往就近适当医疗机构就医。
    台湾社会心理复健协会理事长滕西华批评,台北市此举根本荒谬,精神卫生法第32条重点应是协助就医而非强制就医,且前提还是必须有自伤伤人或自伤伤人之虞者才适用。
    滕西华强调,原本精神卫生法第32条为的是发挥小区、社会互助的精神,但现在却变成小区「互摃」条款,滥权之下,只要是小区平常看不顺眼、曾滋事的人,随时都可能「被精神病」抓走,她呼吁精神医学会应站出来以正视听。
    卫福部心口司长谌立中不讳言,精神卫生法第32条在执行上,对人权是存在争议的,但平衡的点该放在哪,没有一定标准,不是谁说的一定对、谁说的就一定错,必须看时代背景而定,有社会共识才做这件事。
    谌立中强调,除非有明确自伤伤人或自伤伤人之虞者,才适用该法条,他也指出,在执行面上,并非一下子就强制就医,应站在关怀的角度协助患者接受就医。
    台北市立联合医院松德院区院长杨添围则表示,该病人于松德院区确实留有病历资料,目前经急诊医师诊察,病人已同意接受安排住院治疗,院方是本着于精神医疗专业,对于需要治疗的精神疾病者,依其意愿安排妥适治疗,或依现行精神卫生法规范,进行强制治疗程序。
    (来源:Yahoo奇摩https://tw.news.yahoo.com/%E5%BC%B7%E5%88%B6%E5%B0%B1%E9%86%AB%E5%A4%A7%E5%9F%B7%E6%B3%95-%E8%A2%AB%E7%B2%BE%E7%A5%9E%E7%97%85-%E6%99%82%E4%BB%A3%E4%BE%86%E4%BA%86-104042371.html  2016年3月31日)

    回目录

Are you sure want to unlock this post?
Unlock left : 0
Are you sure want to cancel subscriptio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