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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一位房地产老总被侵占、被司法的冤痛

    【民生观察2020年9月4日消息】今年69岁的陈相文,居住在成都金牛区。是成都最早的私营房地产开发商,于1993年成立了国华物业开发公司兼总经理。

    1994年经过多年打拼实现了原始积累的陈相文,有了比较雄厚的产业平台和资金实力,遵照政府“搞活经济,鼓励挂靠”的政策,成立了成都最早一家地产物业公司,并取得成都市锦江区“府南河68号地块”开发权。经青羊区建委研究同意,准予国华公司挂靠成都市青羊区建委下属公司“成都青羊建委城镇房屋综合开发公司”进行地产开发。双方在自愿、平等、互利的基础上,签定了挂靠缴纳管理费、按比例提成利润,还有无条件接受青羊公司直接管理和领导的《合作协议》。在此基础上,国华公司以青羊公司的名义,按照房地产开发的程序规范地办理68号地块的开发所有权。在成都市建委立项并相继取得了市建委、市计委、市国土局、市规划局、市勘察测绘研究院、市房管局、市房屋安全鉴定办、市拆迁办等相关管理部门完善了“68号地块”开发的合规合法手续。

    规划方案通过后,国华公司对拆迁调查动员、安置补偿、房屋设计等。期间,国华公司付出了巨大的精力、人力、物力、财力、时间的代价,费用也都是由国华公司独立承担。

    1997年12月,签定《联合建房实施议定书》。但是由于资金缺口大,实施中举步维艰无力推进。12月,青羊公司要求国华公司与其脱离挂靠关系。迫于无奈与青羊公司终止了挂靠关系。

    1998年国华公司按照建委的要求,重新以国华公司的名义再次按房地产开发程序。在相关管理部门办理“府南河68号地块项目”的开发权和所有权。完成建委资质证书、商品房建设立项、计委的项目建议书、规划局的定点通知书、红线图、规划方案、勘测院界址点等等。

    1998年7月,眼红的青羊公司出尔反尔,发文到建委、国土局、规划局等主管部门,争夺“府南河68号地块”项目的所有权。由此产生经济纠纷和矛盾,开始了长达二十年的法律诉讼和上访行为。

    法律维权

    1998年7月青羊公司起诉国华公司。请求事项是:“返还青羊公司投入的资本金750万元;支付资金占用利息和违约金250万元等还有其他费用。”

    1998年10月即将开庭时,青羊公司突然变更诉讼请求。这次开庭审理了两个不同案由和不同诉讼请求的内容,违反了审判程序法的原则性基本规定。

    1999年4月,受理审理的四川省高院合议庭,在同一个合议庭,同一天,同一个法庭,同一个审理过程,竟然做出两个截然不同的审理判决结果。再一次严重违反审判程序。

    同年底,国华公司在上诉期间等待二审开庭的时候,竟收到最高法的民事终审裁定书。使国华公司失去了机会。青羊公司倚仗有政府背景,加上又是集体企业的优势,串通司法舞弊作假打压私营,将国华公司再一次背叛出卖,实现了获取“68号地块‘法术’所有权”。

    2000年3月份,在青羊公司等人的操纵下,弄虚作假背着陈相文变更了国华公司的法定代表人。在作假的新的法人代表配合下,将“68号地块”抵偿“合法变更”给青羊公司。

    上访维权

    从2001年起,陈相文开始了上访喊冤的路程。早先,就在成都本地,去了青羊的工商局、公安局、信访办、辖区派出所。一切无果没有意义。

    随后,转而成都市公安局、四川省维稳办、省信访办、省公安厅信访办、省政法委、省检察院。依然无果没有丝毫的转机。

    2006年后踏上去北京上访之路,先后找过最高院、最高检、国务院信访总局,国家工商总局等最高权力机关。十余年的北京上访抗争过程,换来的是地方政府的恐惧、打压和小费施舍。每到敏感日子,政府派人监护死守,禁止上访外出。

    最后地方政府做出某种姿态的让步,答应支付50万元的补偿,来消解陈相文的早期付出和奔波,至于司法不公、财产被侵也就一笔勾销。对此,陈相文绝不接受,认为饿死穷死也不承认这个羞辱人格的协商方案。

    20年来,法定代表的陈相文,不仅在经济上倾家荡产,精神上也受到摧残。尝到也认识到在不正常法制时空下,不正常的司法审理判决所导致的冤案。如今欠下巨额债务,长期恶性失眠,经常恍惚有加,是孤寡残年无儿无女无住房的极度贫困门户。曾经辉煌的新星企业家,遭遇体制和司法不公的连续迫害,生活艰难,满目苍凉,不堪今日,不寒而粟,难待明天。

    还在抗争的道路上陈相文,在用生命去呐喊用死亡去伸冤。希望能为民营企业、为弱势群体,讨公平公正。

  • 庭前会议结束 律师为十一位冤民申请取保

    【民生观察2017年9月29日消息】今天(9月29日)是福清法院审理“福州大抓捕”一案闭门庭前会议的最后一天,议题与前两天庭前会议大同小异。考虑到大多当事人(嫌疑人,都是冤民)经过长期的关押,身体状况堪忧,且都配合法庭调查审理案件。纪中久等众辩护人向法庭书面递交了申请变更强制措施,为所有当事人要求再次取保候审。

    纵观本案这三天的庭前会议,11位当事人的当庭质证陈述,和辩护人针对他们举牌喊冤叫屈快闪维权行为,不符合“寻衅滋事”罪构成要件及犯罪特征的答辩,指控检察官都当庭哑口无言。因此,让他们中的大多数人,有望再次被取保候审。

    根据公开资料显示,福州林炳兴、张秀屏、蒋碧秀、石立琴、廖俊、熊凤莲、江智安、严兴声、贺清敏、吴宏福、林依妹、林善忠、卓道明、罗红梅等福州14位冤民,去年8月底前往福建省屏南县游玩时,因当时G20杭州峰会荒唐维稳作祟,陆续无端遭到抓捕,即“福州大抓捕”一案。后检察机关指控他们“寻衅滋事”罪名,除林炳兴、廖俊、严心声三冤民外,其余11冤民都是在关押40天后,被强制取保候审。今年三月初全国两会期间,除石立琴、林依妹(未到案)外,剩余9冤民又连续被收监。

    本案引起社会高度关注,被评为“2016年度中国十大人权迫害案”之一。著名维权律师葛文秀、隋牧青、葛永喜、李柏光、林洪楠、纪中久、黄志强、王国芳、成准强、闻宇、玉品健、黄沙等先后介入代理。

    有关“福州大抓捕”的情况本网将会继续关注和报道。

    相关报道:“福州大抓捕”一案今起闭门召开庭前会议
    http://msguancha.com/a/lanmu4/2017/0927/16462.html
    庭前会议第二天 “福州大抓捕”11冤民坚称无罪
    http://www.msguancha.com/a/lanmu1/2017/0928/16465.html



  • 央企也欠薪 事涉二十一位农民工

    民生观察工作室2015/12/1消息:中铁二十局是大型国有企业,2013年在山东青蓉城际铁路土峻头进行隧道施工,来自湖北襄阳的向远富带领21位农民工当时就在此打工。
     
    2013年12月工程完工后,中铁二十局二公司在支付了向远富这批民工部分工资后,剩下余款十五万元工资一直拖欠不予支付。2014年7月22日,经过反复催要,中铁二十局二公司的项目经理刘朝峰、余坚承诺于2014年9月1日前支付清剩余工资十五万元,余坚还手书欠条一张。
     
    但至今,向远富等人还未要到这笔欠款发放工资。找刘朝峰、余坚,他们不是说没钱,就是不肯见面,现在连电话也不接了。

  • 湖北张春霞、邹桂兰等十一位访民被困驻京办

    民生观察工作室2014年12月26日消息:今天上午,湖北张春霞、邹桂兰、丁振云、王先云、杨全姣、刘忠莲、彭汉宜、王德敏、伍王红、周良娟、何新民等十一人,在湖北省驻京办所在在湖北大廈上访。
     
    这些人上到湖北大廈17楼后,不仅无人接待,17楼多个楼梯口也被上锁,电梯一度不运行,造成他们被困了一段时间。
     
    以下访民今天的图片:


     

  • 一位老教师的曲折人生

    “政府管理”一词带给人们的通常是依法管理、有序管理的美好印象。但是在湖北省武汉市却发生了这样离奇的“政府管理”!2010年12月,一位年逾六旬、知书达理的退休老教师范净娟女士,因上访被武汉市公安局上海街派出所教导员杨玲芳要求接受“政府管理”,不可思议的是,在“政府管理”的名义下,未经依法鉴定,遵纪守法的退休老教师竟然被剥夺人身自由,被强制绑到武汉市精神病医院“被治疗”。
    更为离奇的是,当家属接到医院通知,前往医院接老教师回家时,武汉市公安局上海街派出所教导员杨玲芳,未经依法鉴定,竟然以“政府管理”的名义,不允许家属接老教师回家,调动警力强行阻拦,声称老教师“被收治”,导致老教师被关押精神病医院一个多月,心力交瘁,最终坠楼身亡。可怜老教师一生呕心沥血,教人遵守“政府管理”,最后自己却因“政府管理”而被精神病,而直到临终去世,都没有见到一纸依法鉴定!“政府管理”之下,是否可以置法定规则于不顾?警方作为执法人员,拥有“收治权”,该如何执行“政府管理”?未经依法鉴定,该不该被限制人身自由?宪法赋予公民的人权如何得到保障?恳请社会给予老教师一个客观公正的评价,维护“政府管理”的良好形象,避免更多的人们陷于“被精神病”!
    (来源:南方法制网http://www.fz345.cn/f/2014/minshengpufa_0910/1215.html  2014-09-10 15:58: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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