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访民之声2016/11/9消息] 新疆和静县巴润镇访民丁孝贵,因向本网反映多位访民被强制接受为期1个月的社区矫正教育,遭到非法监控,手机被没收。
昨天丁孝贵获释后告诉本网志愿者:“我们8个人昨天下午释放了,据悉,中共中央开六中全会和新疆自治区开党代会政府怕我们上访,才变相以法治宣传教育培训班学习之名,对我们上访人员进行非法拘禁,太可恶了。因我将此事对外发布,他们对我特别监控,手机扣押,其他7人都可以会见和电话联系,还拒绝任何人的手机借给我打电话,不让会见亲属,昨天下午重见阳光,看看我的问题能否解决,不行我就去京,谢谢您对我的帮助!”
丁孝贵是新疆和静县巴润镇阿尔孜格尔村四组村民,他反映的是李泽福任四大队二队队长(管水员)期间,乱收水费,乱集资,坑农害农,贪污腐化问题,后因村民反映强烈,于2014年撤销了李泽福的队长(管水员)职务。
2015年,李泽福违反《村民委员会组织法》中村民委员会主任、副主任和委员,由村民直接选举产生的规定,通过关系在巴润镇阿尔孜格尔村任代理副村主任、村书记职务。
在2016年4月29日,李泽福为了控制丁孝贵上访,扣押了他的身份证,至今没有归还。
丁孝贵认为李泽福的行为违反了《身份证法》第15条: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扣押居民身份证;和第十六条第三项之规定,丁孝贵就此多次向巴润镇派出所报案,镇纪检委、县纪检监察局反映情况,均不立案调查处理, 李泽福反倒被正式任命为村书记。
丁孝贵要求主管职能部门依法履职,根据中共中央组织部下发的“三严三实”《八项规定》、《六条禁令》之规定,撤销李泽福的党组织关系和村书记职务,同时请求监察机关根据《行政监察法》第18条第1款规定受理他的控告举报,并根据第6条规定将处理情况给予回复。
新疆丁孝贵等七访民被强制进行“社区矫正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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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访民丁孝贵因发布被强制“矫正教育”消息遭非法监控
新疆丁孝贵等七访民被强制进行“社区矫正教育
[访民之声2016/10/8消息] 新疆和静县巴润镇访民丁孝贵,今天被和静县相关部门以解决问题为由骗到司法局,关到社区矫正办公室接受法制教育学习,期限为1个月。丁孝贵说:“我今天被和静县法院、司法局骗到县司法局,关在社区矫正办公室,要对我进行法律教育学习1个月。被矫正教育学习的有7个人,都是今天抓进来的上访人员,每个人都有警察或村干部看着,说是矫正教育是县政法委规定的。我没有违法犯罪,这段时间也没有上访,社区矫正是针对违法犯罪人员的。关我们是非法变相关押,侵害人身自由权,这就是当今中国共产党作为政腐部门无视法律,以权压法,迫害人民,把访民当做迫害維稳对象的犯罪行为”。随后,本网志愿者网上搜索发现,根据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司法部联合下发的关于开展社区矫正试点工作的通知,社区矫正的适用范围规定为五种罪犯,即被判处管制、被宣告缓刑、被裁定假释、被暂予和被剥夺政治权利监外执行并在社会上服刑的罪犯。丁孝贵是因为当地政府非法征地,不予合理安置补偿上访。因为上访被拘留10天、劳教一年六个月。之后他的案件被三级终结,为此上访遭到辱骂。在维权无门的情况下,丁孝贵让儿子在网上发帖投诉,希望能得到社会各界人士的关注。结果当地党委政府、派出所多次找他妻子威逼恐吓,强迫他儿子删帖,否则就把他们父子一起抓起来。帖子被迫删除后,他在新疆上大学的女儿也遭到威胁,不许发帖投诉。今天被强制矫正教育的上访人员:1、巴特,(蒙古族)38岁,和静县夏尔布拉克村牧民。2、麦哈提·穷(维吾尔方族),78岁,和静镇夏尔布拉克村人。3、艾力买买提,44岁,依布拉音,40岁,维族。4、吐逊尼牙孜,60岁,维族。5、艾山江·热哈曼37岁,维族。(以上5人均是反映官员非法征地,贪污村民水費,林木、征地补偿款等问题。)6、郭新庄,48岁,汉族,和静县阿拉沟乡,阿拉沟村,上访5年未果,(问题:草场纠纷…)7、丁孝贵,汉族。被关押进行矫正教育的访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