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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浙江一公务员殴打七旬老人

    【民生观察2021年10月14日消息】浙江省永嘉县沙头镇公务员叶圣远殴打七旬老人致其两条肋骨骨折,沙头镇镇政府纵容包庇迟迟不予处理。

    叶益仁,男,75岁,浙江永嘉县沙头镇渠口村退伍军人。因土地承包权证被他人非法登记占为己有,近二年时间里数次催改,要求变更登记,物归原主,而政府部门不作为,村里推到镇里,镇里推县里,县里又返还到镇里,镇里又说找村里,至今问题得不到解决。今年3月,叶益仁再次前往镇政府信访办反映情况,遭到信访办主任叶圣远的殴打,导致其两根肋骨骨折,政府纵容包庇打人凶手至今不予处理。

    叶益仁反映,“2021年3月18日上午9时许,我到沙头镇综合信息办公室向主任叶圣远反映,2018年期间土地承包权登记,其有部份土地被另一个村民非法登记占为己有,要求土地承包权证更正,物归原主的情况。”

    叶益仁说,“叶圣远主管部门又像往常一样踢皮球,踢来踢去,曾多次找他讲道理,就是不予理会。当时我只是自言自语:事实都承认,就是没有人解决。叶圣远听后大怒,手指直戳我面门大吼着:你再说一句。我说:我年纪已大,打不过你年轻的。话刚落,叶圣远一拳就击中我胸部,被旁人拉住,他打了一拳还不过瘾,挣扎着又踢了我一脚。事后我第一时间报了警,叶圣远竟然当着民警的面还要扑上来打我这个七旬老人,被民警及时拦住,其嚣张的气焰令人发指。”

    叶益仁称,“后经永嘉县人民医院、温州市中西医结合医院、温州中医院等三大三甲地方医院1毫米5毫米的CT检查光片显示,我左胸第6、第7根肋骨骨折,胸部软组织损伤,在温州住院治疗长达11天。事情发生至今打人者叶圣远对此事不闻不问,照常上下班,欲一手遮天,掩盖事实。”

    叶益仁表示,“叶圣远打人致伤的行为,已触犯了刑法第234条之规定,已构成故意伤害他人人身安全罪。叶圣远作为一名国家公务员,目无法纪,知法犯法,无法无天,工作期间态度极端恶劣不说,还特别嚣张。而且叶圣远在工作期间殴打他人,我不是第一个被他殴打的受害者,还有其他村民也被殴打:叶忠强,沙头镇渠口村村民;潘教桃,沙头镇泰石村村民。我们三位报告人,来自不同的村落,不同的年龄,不同的姓氏,但是都尝过叶圣远铁拳及嚣张跋扈的滋味。为了严惩凶手叶圣远这个共同的目标,我们相聚在一起联名上告。”

    三位受害人均表示,叶圣远身为国家公务员,利用职务之便曾数次打人,重犯性质特别恶劣,侵害了他人人身安全,已涉嫌故意伤害罪,望上级政府部门从快从严处理并追究其法律责任。

    叶益仁电话:13336944306

  • 七旬老人信访被暴打家属维权又被打

    【民生观察2021年7月14日消息】因住宅属于采煤沉陷区,相关赔偿协议未达成,四川省攀枝花市西区72岁老人蒲德芬,去攀煤公司大宝顶矿信访却遭到残暴的殴打虐待,医院诊断结果为多处软组织损伤,当地警方居然判定是“摔伤”且处罚两人共200元。其子蒋福依法上访维权又被打、非法拘禁、软禁、全家被威胁。

    以下为举报信全文:我叫蒋福,是四川省攀枝花市西区的一位普通市民,现举报四川省攀枝花市西区公安分局宝鼎派出所和西区治安大队在处理案件过程中的乱作为,包庇犯罪行为人和单位,损害民众权益的行为。

    2016年5月10日上午,我母亲蒲德芬和另外一位老人李某乘坐四川省攀煤公司大宝顶矿的通勤车从烂泥箐到达干坝塘,去大宝顶矿办公楼找单位负责人刘海林(矿党委书记)沟通信访问题。找到刘海林的时候不到八点,双方就信访问题沟通,沟通没好久刘海林很不耐烦,他说道理说不过我的母亲就发火说“别说了,不管你们上访到哪里,无论是市里还是中央,就不给你们解决,单位有的是人和时间陪你们玩”,我母亲听到此话后气的迷糊(有肺气肿病史),一下站起来不小心就把刘海林办公桌上的花盆碰掉在地上,此时刘海林怒冲而出就喊了单位保卫部陈刚等人上来把我母亲推、拉、打出办公室,在走廊上把老人直接打到在地,当时鲜血直流,老人当时眼前一黑就昏迷过去一动不动(另外一位老人看见后想帮助我母亲却被他们强行拖出,然后挡在大门外,老人试图冲进大楼却被强挡在外,她看没法就开始查询我的号码却没有,然后又试图几次进入仍被强挡在外,又闹了一会,老人慢慢才想起她女儿有我的电话号码,然后又通过她女儿把我的电话找到后,告诉我母亲的情况,她电话通知我的时候人已经吓的语无伦次了。

    我接到电话后拨打了110和120,过了一段时间,在左腿被猛烈踢打后我母亲稍微清醒,却被他们强行架起从三楼拖着下了一楼想要直接丢到大门外去,后在我母亲强烈要求下进入了值班室。在整个老人受伤过程中一直到我到达现场,刘海林和陈刚等人没有对老人采取医救措施,老人流血昏迷,被恶意踢打惊醒,被拖着从三楼到一楼,老人在值班室被一群人背着手、翘着二郎腿围着、看着,最近的卫生院离事发地不超过200米,就算医生散着步也到了,将近两个小时(因为我母亲说当时刘海林说八点十五要下井口,不一会就发生了上述老人被打的事情,我喊来的120接走老人的时候是近十点)。

    期间,没有任何医救措施,这就是攀煤公司大宝顶矿党委书记刘海林指使和带头打人的陈刚一帮人做的事情,就是这么殴打虐待老人的,老人在值班室还遭到了陈刚等人的辱骂。老人在事发当天眼角血溢青肿、胸部、背部、髋部、腋下稍微按压都疼痛呻吟不止,大部分部位可见瘀伤,一条腿更是动弹不得,这些都是进院后医治的部位,医生护士都看见的,我们是造不了假的。

    多处伤口、伤痕,老人在住院前期大小便失禁,睡觉时而惊醒尖叫,家里两人24小时看护。

    老人在流血受伤长达两个多小时内,未受到任何救助医治。事发当日还是我呼叫的急诊。

    大宝顶矿单位在事后发表的说明更是罔顾事实、推卸责任、避重就轻。在他们的公布的说明中说我母亲把几十斤的花盆抱起重重的摔在地上,还说我母亲是在劝离过程中碰伤的,居然还说采取了医救措施。我母亲说要不是李某打电话喊我儿子来的话,可能被打死了丢在荒郊野外了,他们如此恶劣嚣张草奸人命呐!而且当天在医院我多次通过警察催促单位垫付医疗费,护理人员也是不予理睬,住院当中也是同样态度,就像刘海林说的:单位有的是人和时间陪你玩!玩死我们,对我们进行打击报复,毕竟他们有强大的关系网,而我们只是一个普通的老百姓,他们能把此事化于无形,还有人力和时间拖耗死我们!

    欺压残害百姓、罔顾事实是你们的能耐,感谢你们还没把老人打死。打虐老人还义正言辞?但愿你们的儿女、血亲以后也这样对待你们。

    宝鼎派出所接警后,据我所知没有开执法记录仪,而且居然和单位的人劝我母亲自行出去找卫生院处理,老人当时一条腿动都动不了,这可能吗?在我到达现场开始录像后他可能才开的记录仪,当我询问案件进展的时候,当地派出所长却说是我母亲的错,还说单位大部分地方没有监控,并且他们动用关系网把刑侦压到普通治安案件了,在治安大队接手后居然说连治安案件都够不上了,就这么一级一级的压下去了;5月10日做警询笔录没有做伤情鉴定,5月23日做第二次警询笔录的时候才给我发的立案通知书(立案时间5月10日)并且喊来的法医做伤情鉴定也是马马虎虎看一下,老人给他展示身上其他多处伤痕却不看就说是轻微伤,无视当天老人受伤的情形,前段时间按照他们的立案已经超过30天了却不给结果,而是不停的给我们灌输调解,还说我母亲扰乱社会治安,说不调解后果自负,想让我们无话可说。

    治安大队的民警出具的调查结果也是根据原派出所的调查而出的(换汤不换药,没有重新取证),调查结果说:2015年5月10日9时许,攀煤大宝顶矿武装保卫部工作人员刘某、高某用手拉住在该矿党委书记刘海林办公室上访的蒲德芬,将其带离办公室的过程中致使蒲德芬摔倒受伤。这和单位发布的说明基本是一个论调,调查结果中的刘某和高某在老人接受警询笔录的名单上根本没有,虽然不排除有参与的可能,但可以看得出就是背黑锅的替死鬼,想草草结案定性完事。如此程序包庇枉法渎职,是秉公执法,清正廉明,服务为民?

    认定我母亲是“摔伤”,处罚两个替死鬼各100元完事。要是你们的母亲也是这样判定吗?

    我母亲在医院的诊断是:多处软组织损伤(附带并发症),证人有李某,还有一些视频图片,还有当时单位对老人殴打虐打的过程合符逻辑的警询笔录,包括刘海林等处理此事的方式和态度,这些条件完全能作为一个刑事案件了吧,宝鼎派出所和区治安大队处理此事的所有过程基本都有录音,他们想让刘海林和带头打人的陈刚逃脱罪责,想凭着单位的人多势众就可以串供来颠倒事实,真的要让他们逃脱法律的制裁吗,从单位的说明和处理态度包括基层民警的处理方式,让我母亲能去哪里伸冤?

    就在我母亲被打后不久,攀煤公司发出了强拆的通知并在2016年10月9日强断水电,党委书记刘海林还告知我母亲,他现在是代表了,嘲笑我们拿他无奈何。查询到他居然还是党代表,攀枝花市第十次党代会攀煤公司的党代表,当上党代表后就开始发强拆通知了。这样漠视群众生命、欺下瞒上、官僚主义的人有资格做代表吗?他这样的人根本不配做党员,更别提党代表了!

    老人刚被打了不多久就要开始强拆房屋了,你们就是地方的土匪恶霸,你们就是地方的土皇帝。

    为给母亲讨个说法,我从2016年6月30日起就逐步在12389、公安、信访、检察、人大等各个各级部门依法依规逐级实名检举,举报当地警方包庇枉法渎职,没有收到任何书面的告知、受理、答复;2016年8月、11月以及2017年2月、10月西区公安分局找我做了几次约谈和交流,也是因为此举报事件,但是他们仍然互相袒护包庇,仍然对蒙冤的我们进行压制,每次向他们索要举报的告知受理答复文书(逐级反应到区市省了的)都不给;在得知2017年10月份我将要依法依规去北京上访的时候又让玉泉派出所和玉泉街道的工作人员对我进行威胁(谈及某些社会人员流氓和地皮以及可以借助法律强制的措施)、劝阻、监控;2017年10月10日更是让治安大队的人对我展开莫须有的调查和问讯,我在问及是什么案件的时候,却告知暂时没定或不知,只是先调查,调查完了再说,并说这是他们办案的权利,并威胁必须随传随到否则就要强制拘押,如此程序是秉公执法,清正廉明,服务为民?

    2017年10月13日,我又坐火车(K118)去北京举报宝鼎沉陷区的贪腐和我母亲信访被打虐受冤的情况,在成都站被攀枝花市西区政府指派的公安人员、攀煤公司大宝顶矿工作人员、玉泉街道办事处的人员非法拘禁和带离(K118列车乘警有执法记录仪记录),攀煤公司大宝顶矿的工作人员严勇(音)还对我进行恶意的人身伤害,造成我胸腹受伤、呼吸困难,一同的公安和街道人员没有任何制止,一帮人还阻止我求医求药,不顾我的伤病连夜将我从成都带离,回攀枝花长达十多个小时,到达攀枝花后,路过医院我要求自费治疗都被他们拒绝医治,我拨打120救护车,也被他们强行拦在派出所外面劝走,最后好不容易到了医院求医,医生居然还要问警察是否开药,到底谁是受害人?谁是患者?

    2017年10月14日后,我已经被完全的软禁,每天有数人对我24小时看守、监控,外出会有人近身跟随,阻拦、监控、截访、威胁、非法拘禁、人身伤害。

    2018年3月份,我在北京市被攀枝花市政府的人威胁全家,不准我去检举和上访。

    2021年6月底临近党建百年之际,攀枝花市政府、攀煤公司以我曾是上访人员为由,多次来到我在南充的住处对我维稳。在窃取我的出行天津(列车K386次)的信息后,于2021年6月22日攀枝花市的公安、社区以及攀煤公司等多人对我恶意阻拦,限制我人身自由且阻止我去天津参加企业经营相关的工作活动,在告知他们我是去参加企业经营活动的情况下,他们仍对我强加阻拦,这是在给党、国抹黑。

    地方上这帮人已经一手遮天了,我母亲被打受冤,我正当依法依规的维权被恶意阻拦,还被大宝顶矿的人员(严勇)恶意人身伤害,我们的合法权益受到了严重侵犯,而且这还是地方政府带头所为,正如刘海林(矿党委书记)曾说的:“不管你们上访到哪里,不管市里还是中央,就不给你们解决,单位有的是时间陪你玩!”

    地方上的这些做法不断的激起矛盾和民怨,他们在地方上一手遮天架空中央政策,违背中央“依法治国”的方针,制造党群关系矛盾,他们这样无法无天,百姓还能看得见光明吗?公正法律还存在吗?

    我家因为此事在精神上、身体上遭受巨大伤害,为此四处奔波四处借债,耗费了无数的时间、精力、人力却得不到一个公正……

    我强烈要求公正,并严惩虐打老人的指使者矿党委书记刘海林和打人者矿保卫科长陈刚,以及渎职枉法的人。

    蒋福电话:15983585055

  • 丁菊英夫妇滞留“垃圾房”过夜

    【民生观察2019年4月13日消息】本网获悉,上海访民丁菊英夫妇昨天到上海市政府部门信访,之后被警察扭送到了塘镇信访办门口扔下。傍晚,丁菊英夫妇又来到上海市政府门前喊冤,后又被警察抓进王港派出所关进了一间“垃圾房”里滞留了一夜。

    丁菊英今天发出消息称,她家原拥有农村宅基地上建造的1278平方米房产,地址位于上海市浦东新区塘镇大丰村7队倪家宅。2002年,该房并不在拆迁范围內,更未经丁菊英签字同意,该房就遭到强权部门的强拆,宅基地也被掠夺,且未得到安置和补偿。直到2013年间被安置在上海市浦东新区唐镇虹盛东路39弄2号601室、602室。但在2015年9月22日上午约9时左右,有警察、治安、特保、便衣等人员组成的抢劫团伙,乘丁菊英夫妇外出之时,强行在该两套安置房屋内强抢财物。丁菊英的丈夫倪明其,在上午9时许返回家时,在楼下看到自己家的财物被装满了一大货车运走,至今不知去向。门锁也被调换,丁菊英夫妇无法进如家门,报警也无人受理,案件至今未侦破,由此遭成丁菊英夫妇无家可归。

    丁菊英全家8口人赖以生存的1278平方米房子被夷为平地,事后多次投诉政府仅答应补偿人民币44万元,平均每平方米才350元,而当时同一地段的商品房的市场价格高达每平方米人民币4000多元。丁菊英认为,这样的拆迁与抢劫何异?从此丁菊英全家因拆迁致贫。从自2002年被强拆后,丁菊英夫妇开始走上了信访之路,但上访维权的结果却是换来了20多次被拘留的血泪历程。

    2019年4月12日,丁菊英夫妇来到上海市政府部门信访,在下午17时许,以警号011877为首的警察带领二名警察和8个黑保安,冲过来把丁菊英和丈夫倪明其抓住,扭送到了上海塘镇信访办门口扔下,期间,警号为010523的警察还把丁菊英夫妇的随身物品粗暴的扔到了大马路上。

    此时,天色已黑,无家可归的老夫妇又来到上海市政府门前喊冤,很快他们又被抓进了附近的广场派出所关押,不久广场派出所警察又通知了唐镇人民政府信访办的工作人员和王港派出所的警察前来接人,随后丁菊英夫妇就被转到了上海王港派出所关押,当晚,该派出所就把老两口滞留在了一间被拆得乱七八糟的“垃圾房”里过了一夜。

    今天上午,丁菊英夫妇获释,获释后老两口拖着疲惫的身体来到上海市公安局、市纪委监察委、市人民政府信访办投诉,要求调取昨日的监控录像,查办地方政府动用黑社会人员把两位70多岁的老人赶到马路上,把他们的私人物品粗暴的扔到大马路上,并把他们关在一间“垃圾”房里滞留了一夜的恶行,但是这些部门并未履职查办。



  • 武汉近七旬老人周瑞英为儿上访被关黑监狱大半年

    民生观察工作室2015/12/31消息:周瑞英是湖北省武汉市青山区新沟桥14街坊80门2吨的居民,武汉钢铁公司退休职工。近日,周瑞英找到本工作室投诉了她为儿上访长期被关黑监狱的情况。
     
    周瑞英说2009年1月28日中午,她儿子周彬下班回家喝下牛奶送医不久后死亡,当时医院作出的结论是猝死。但周瑞英后来对此不服,她怀疑是租她家房子的租户所为,原因是房租上涨产生杀机。周瑞英甚至说三年后租户曾到派出所自首,但公安认为是开玩笑的。至今,武汉市青山区公安分局和红钢城派出所仍拒绝立案。
     
    为了要求立案,周瑞英走上了上访路,至今已六年。2014年4月10日,正在北京上访的周瑞英被武汉市新沟桥派出所民警和红钢城社区办事员封中勤控制,从北京一旅社押回后,送往武昌北湖白玉山黑监狱关押,这里原是武钢一废弃的工厂。
     
    在这里,周瑞英一直被关到2014年11月13日才被放出来,七个多月的关押给年迈的周瑞英的身心造成了极大的伤害。离开黑监狱没几天,周瑞英就被查出乳腺癌晚期,而关押前她身体正常。周瑞英说对她的非法拘禁是严重的违法行为,她将继续为她的儿子和自己而上访。

    周瑞英
     

  • 七旬老汉“被精神病”4年 状告妻儿和医院

    闽清一七旬老汉被子女和老伴以“老年痴呆”为由,送到闽清县精神病防治院4年。老汉出院后,将妻子、子女、闽清县精神病防治院告上法庭。经鉴定机构鉴定,老汉没有精神病。
      为什么要将没有病的亲人送进精神病院呢?昨日,老汉女儿接受海都记者采访时说,父亲经常对母亲实施家暴,母亲不堪忍受,一直求儿女帮她,大家才出此下策。
      走出精神病院 老汉索赔98
      钱某俊生于1936年,曾是中学音乐教师,和同是教师的妻子住在闽清县,生有三个子女。2014年,78岁的钱某俊将妻子和两个子女,以及闽清县精神病防治院告上闽清法院,称“被精神病”长达4年,要求四被告赔偿98万元。
      法院查明,2008年8月5日,钱某俊的妻子刘某英、子女钱某鸣和钱某洁,将钱某俊送治闽清县精神病防治院,防治院以“老年痴呆”为由收治钱某俊,后又诊断其为“人格障碍”。2013年2月7日,钱某俊患中风,经其子钱某鸣及钱某俊的兄弟姐妹要求,防治院于2013年3月11日为钱某俊办理出院。钱某俊被收治住院共1860天。
      2014年3月25日,中山大学法医鉴定中心作出鉴定:2008年钱某俊被收治入院时不存在精神疾病,且鉴定时精神正常,防治院的诊疗行为存在一般过失。法院认为,钱某俊的妻子刘某英应承担40%的赔偿责任,防治院应承担30%的赔偿责任,子女钱某鸣、钱某洁各自承担15%的赔偿责任,四被告共赔偿4万元精神损害抚慰金。
      医院通知接人 母亲坚决不从
      钱某俊的女儿钱某洁在闽清县精神病防治院工作。昨日,记者来到该院找到了钱某洁。钱某洁告诉记者,父亲钱某俊上个月因脑溢血去世了。钱某洁告诉记者,她在家里排老二,钱某鸣是她大哥,还有一个弟弟。她说,把父亲送进防治院,有不得已的苦衷。
      钱某洁说,父亲退休后,性情大变,对家人十分粗暴,对母亲和她非打即骂,而且花销大索取无度;父亲经常把母亲赶出家门,钱用完了,就找母亲索要,还逼母亲向他们几个儿女要钱;父亲还时常去宾馆开房,街坊四邻的风言风语,让他们儿女脸面无光。母亲不堪忍受家庭暴力,几次离家出走,都被父亲找回来,一不给钱就打人。母亲为了摆脱这种痛苦,求子女帮她。
      钱某洁说,她将父亲的这些情况向一些专家请教,得知父亲可能是得了老年痴呆症,便和大哥、母亲一起,把父亲送到闽清县精神病防治院治疗。后来,院方诊断父亲是人格障碍,医院几次通知家人将父亲接回家,但母亲坚持不从,认为父亲出院会对她造成更大伤害。就这样,其父在医院住了4年。
    (来源:东南网http://news.sohu.com/20151126/n428254346.shtml 2015-11-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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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阻七旬老人外出上访 河南陈秀莲被八人轮流看管

    民生观察工作室2015/12/4消息:今天中午,河南省焦作市武陟县访民申春芳给本工作室发来消息说,从9月3号开始,她年逾七十岁的母亲陈秀莲就被“上岗”。 武陟县维稳当局派出八名人员轮班把守在武陟县兴华路康泰一巷三排十三号陈秀莲的家门口,严禁老人出门上访,至今已三个多月了。
     
    据悉,申春芳母女是因为2002年一起家人的医疗纠纷,医院勾结法院枉法裁判而上访的。


     

     

  • 七旬老母亲无端被殴,行凶歹徒至今逍遥法外

    我是一位身在广州的务工人员,我的家乡是广西桂平,为了生计,我多年飘泊在外,平时很少有机会回家,对于留守在家乡的老母亲也没能尽到为人儿女应尽的义务,内心深感愧疚。去年,母亲在家无故被打,一年来桂平西山派出所非但没有破案,反而一再欺瞒、敷衍我们,给我们造成了一次又一次的伤害。今天我怀着满腔的悲愤,向广大网友细数广西桂平西山派出所的种种不作为,希望能得到广大网友的关注,也希望能得到相关部门领导的重视,还我全家一份公道,还社会一份正义,从而维护法律的尊严和神圣,让我们对政府执法部门多一份信赖,多一份信任。

    我的母亲居住在广西桂平市西山村,2013年8月4日,母亲在自家屋里被陌生人(带着头盔 墨镜)进家持铁器殴打。歹徒将母亲打倒在地后,到门口看看没人看见,又倒回来对母亲进行第二轮殴打,整个殴打过程持续了20多分钟,造成母亲浑身多处青於,伤口血流不止。朗朗乾坤,歹徒对一名70多岁毫无反抗能力的老人痛下毒手,简直形同禽兽,不可饶恕,其行为目无王法,嚣张至极,对我们全家造成了极大的伤害,在当地也产生了非常恶劣的影响, 事发后,母亲向桂平市西山派出所报了警,派出所民警来到我家,向我母亲了解了凶手的特征(当时就有其中一名民警说“又是他”,可见民警似乎知道歹徒的身份)。后来,120救护车将母亲送去医院,做了一系列的检查。母亲的头、右胸、腰以及四肢有多处损伤,行走不便。医生建议住院观察治疗,但家里实在没钱,不得不东借西凑,备齐了6000元,于三天后为母亲办理了住院,然而入院一周后钱很快就用光了,在没有达到出院条件的情况下,母亲不得不提前出院回家休养,出院后母亲在家休养了两个多月,一切生活都无法自理,需儿女照顾。

    母亲一辈子都是个老实巴交的农民,在母亲30多岁时,父亲就去逝了,留下5个儿女,当时最大的只有13岁,最小的3岁。面对一贫如洗的家境,母亲没有抛弃我们改嫁,而是坚强的挑起生活的重担,又当妈又当爹将我们兄妹五人拉扯大。我们每个子女都从心底感谢母亲。本以为到了晚年,可以让她老人家安享清福,没想到又遭此祸端。如今,母亲被打一事已经过去了差不多一年,母亲伤情虽有所好转,但留下了明显的后遗症,过去母亲生活都能自理,买菜、做饭这些她都能做。然而,现在她走路上楼梯都感觉比较困难,两腿经常麻木。对于一名70多岁的老人来讲,她又该如何面对他的晚年。

    俗话说,人民警察为人民,为了给母亲讨回公道,我们一直将希望寄托于人民警察,寄托于西山派出所的民警们,希望他们能够将犯罪分子绳之以法,予以严惩。但是在母亲被打已经差不多一年的时间了,案件一直没有侦破,作为受害人家属,我们觉得这起案件不是难案、悬案,而是一起不作为的案件。在案件处理过程中,西山派出所的民警一直在拖延、推搪,欺瞒,他们的一些做法让我们甚为不解。对西山派出所的办案,我存在四点疑问,在此一一列举,请大家评判。

    一、为何要编造犯罪嫌疑人?

    母亲被打后,我们一直积极配合办案民警,希望能够找出犯罪分子。因为我家曾因为政府扩建公路回建地买卖的问题,与邻居产生过矛盾,当时邻居也扬言过要让公安局的人来打我母亲,说完没几天事情真的发生了,所以我们告诉民警,怀疑案件跟邻居有关系。结果,在案发的第三天,有民警打电话给我母亲声称查到了是谁雇凶打人,当时我们都很高兴。8月19日,我母亲亲自到派出所了解情况,办案民警表示已经查明买凶手打我母亲的人就是我们邻居,但人已经跑了。可是后来我们发现邻居家所有人都在家。根本没有人跑。当我们将这个情况反馈给办案民警时,办案民警只回了一句“是吗?”,根本没有为之前的结论做任何解释。虽然,之后民警曾两次叫我大哥到派出所,让我哥带他们到邻居家了解情况。然而当我哥赶去之后,民警却又说:“我没时间,你先回去吧”。

    对此,我们感到非常的不理解,民警既然不能确定犯罪嫌疑人,为何要告诉我们说是邻居买凶打人,难道仅仅因为我们怀疑,就敷衍我们,给我们一个编造的结果吗?既然想去邻居家了解情况,为什么约好了又一拖再拖。我想问这应该是公安机关的办案作风吗?每一个案件都是慎重的,都关系到被害人切身的利益,由得你们信口雌黄吗?这是很明显的敷衍了事!!到底你们有没有把人民群众的事情放在心上?能不能给受害人一个真相?作为一个办案民警不但没有破案,还编出谎言来欺骗受害人,等于在受害人未逾的伤口上撒盐,给受害人带来二次伤害。

    二、为何对破案工作一推再推?

    案发之后,办案民警并没有立即进行破案工作,理由是没有做笔录。母亲在住院期间曾要求做笔录,但办案民警以在医院没有电脑不能做笔录为由,予以拒绝,后来我弟弟用轮椅将受伤的母亲推到派出所要求做笔录,民警又说等出院之后再做笔录也可以的。母亲出院后,在半年多的时间里曾先后几十次往返西山派出所,反映情况,了解情况,民警就开始以各种理由刁难、推搪。母亲,还直言对我母亲说:(你老是来这里干什么?!!查到我们自然会告诉你)听到母受此委屈心里面真的好痛!!直至2014年4月份,我母亲再到派出所了解情况时,民警表示案件太久了很难破案。派出所民警的态度让我们觉得他们在拿受害人当猴耍,一次又一次的搪塞我们,一次又一次的欺瞒我们,实在是令人心寒。

    我想问,既然民警知道案件过了太久难破案,为什么不早点为受害人做笔录,在破案的黄金时间来破案,而要等到这么久才告诉受害人难破案?我想问,犯罪嫌疑人骑摩托车经过桂平市的多个交通路口离开,每个交通路口都有摄像头,为什么派出所民警不去查看录像?我想问,一个70多岁的老人一次又一次的登门,提供线索,配合办案,民警为何一次次的置之不理,甚至为难诘问,要我们拿出证据?我想问,在这样一个简单的案件面前,却一拖就一年,你们要偏袒在案逃犯吗,你们要为犯罪分子减刑吗?我还想问派出所到底有没有破案的能力,你们能保一方平安吗,人民警察力量就是如此苍白无力吗?你们的责任感和使命感在哪里。你们这样的办案部门简直就是形同虚设 只是在不停耗费广大纳税人的血汗钱。“人民警察”这么光辉的字眼,用在你们身上简直是糟蹋,是亵渎。

    三、为何办案程序混乱不清?

    在案发三个月后的2013年11月8日,有民警开车接我母亲去派出所,到了派出所之后,我母亲才知道要做伤情鉴定。我们感到非常疑惑,为什么案情发生3个月后才通知做伤情鉴定?为什么不叫当事人带上病历和其它的任何资料?这样的办案程序难道不违规吗?这样的伤情鉴定对我们难道是公平的吗?记得派出所负责刑侦的工作人员说“被打都3个月了,一般的伤都好啦,如何看得出当时的伤情,应该入院时就要来的”可是,谁也没告诉我们要做伤情鉴定。对于普通百姓而言,我们根本不了解办案的程序,派出所难道也不知道吗?

    事发3个月后,我们先后在西山刑侦队做了两次伤情鉴定,结果可想而知。2014年1月29日母亲到西山派出所要求重新鉴定。当时有办案民警表示我们可以去上一级部门重新鉴定,我母亲向民警了解去上一级部门重新申请鉴定的相关手续,民警表示不需要任何手续,个人直接去广西贵港市相关部门就可以了。母亲再三确认是不是真的不需要当地派出所出据相关的资料和手续?民警也再三表示不需要!!!于是在2014年2月7日,我和母亲直接前往广西贵港市,经过多个部门走访和打听,最后才来到广西贵港市刑侦之队。贵港市刑侦之队的工作人员表示不能个人做鉴定,要当地民警亲自带来才可以做。大年初八,我们母女俩顶着凄风冷雨在陌生的贵港市白白地走了一天。事后母亲曾到西山派出所反映此事,接待民警说,自己刚来警队,也不懂伤情鉴定程序。我们找到派出所黄所长,黄所长告诉我们,由于母亲在当地刑侦队做过两次伤情鉴定,再不能做了。我们质疑黄所长,为什么跟民警的说法不一样,黄所长告诉我们:“他说的是他说的,我说的是我说的”,俗话说:“官字两个口”,原来真是这么回事。

    我们很疑惑,难道基本的伤情鉴定程序,派出所也不清楚吗?这到底是无心之过?还是有意犯错?!要知道办案民警的一个小错误,会给当事人带来偌大的不公平和折磨!!你们还有良知吗?你们对得起身上的警服,帽上的警徽吗?作为受害人家属,我们对于桂平市西山派出所把法律程序当儿戏的行为甚为不满,对于办案过程中是否存钱权交易表示怀疑!!

    四、为何做出的承诺一再食言?

    事发后,对于西山派出所的种种行为,我们深感不满,我曾求助桂平市信访局,然而桂平市信访局却依据西山派出所的鉴定结果,认定此案不构成伤,对于这样的回复,我们不认可!!!自2014年3月份起,我曾在广西红豆社区、天涯论坛、广西壮族自治区纪委网上信访站、中国法院网-法治论坛等多个论坛网发贴,同时也以信件的方式向国家信访局、中共中央纪委、广西壮族自治区信访局、广西壮族自治区纪委、广西贵港市信访局、广西贵港市纪委反映情况,造成了一定的舆论影响。2014年5月30日,贵港市信访局的一位的同志回复了我,要求我将信件再寄给贵港市公安局长、 贵港市市委书记、贵港市市长、广壮族自治区党委书记,我一一照做,值得欣慰的是,贵港的部分领导对此事件做出了批示。

    2014年6月10日,西山派出所黄所长打电话让我母亲到派出所,跟我母亲说上一级部门可以补给我们一些医药费,并表示会尽量协调相关部门,处理公路扩建的回建地问题,补足我家被欠的70个平方的回建地,保障我们的合法权益,从而消除不安定的因素,保障我们的人身安全。6月26日,黄所长还曾打电话给我,再次表示,上级部门会补给我母亲医疗费,同时希望我们被害人家属能理解公安机关的工作,希望我不要在网上发帖,抽空回老家面对面谈谈。7月2日、3日,黄所长又接连两次打电话给我,声称公安副局长正亲自挂帅侦查此案,希望我停访息诉,并称医疗费问题已经解决,近日肯定会到位,对于征地拆迁回建问题,黄所长表示公安部门没有权利,但会尽力协调解决,而且还拿走了关于回迁地的资料复印件。期间,黄所长还拿出一份保证书(主要内容是让我以后保证不要在网上发信)让我母亲签字,被母亲拒绝了

    当我们满怀信心的期待事情终于可以解决的时候,却迎来了一盆迎头浇下的冷水,2014年7月8日黄所长打电话给我们说:“回迁地的问题我们也没办法,要告你们就告去吧。”,无赖的嘴脸暴露无遗。这就是我们西山派出所的人民警察,你们给出所有的承诺都是欺骗,一文不值,你们的目的就是为了安抚我们,让我停访息诉。当我母亲没有在你们提供的保证书上签字,你们的本面目就露了出来,你们骨子里还有一点人民警察的样子吗,跟地痞无赖有何区别。 母亲被打至今,事情已经过去了快一年的时间了,由于案件一直未破,母亲每天都在惊慌中度日,精神一直高度紧张,家里稍有响动,就会怀疑有外人进来。平时也是大门紧闭。作为女儿,我深感担忧!

    目前,全国上下都在倡导群众路线,作为执法部门,公安机关更应该关心群众,保护群众,而不是不管不问,纵容行凶。我真的不清楚,桂平西山派出所,你们的群众路线是怎么进行的?你们心里还有人民群众吗?我们真诚的希望各界领导能为我们伸张正义,希望广大网友能关注此事、传播此事。我们目的只是要将犯罪分子绳之于法,获得一个事情的真相,一个公正的结果。我始终相信这个社会还有正义在,还有公理在,我始终相信,公道自在人心。

    受害人女儿亲笔:陈衍芬
    电话:18620417263

  • 七旬老人以给饭吃为由 将精神病妇女骗至家中强奸

       七旬老翁以给饭吃为由,将患有精神病的同村妇女骗至家中强奸。后被邻居发现后告知受害妇女的母亲,七旬翁因此获刑四年。
        1944年出生的文塘华系长山镇得胜村人。今年5月的一天,文塘华以给同村患有精神疾病的妇女吴淑琼饭吃为由,将其哄骗至家中强奸。此后,文塘华曾两次将吴淑琼骗至家中欲行强奸,后因身体原因未能得逞。6月29日14时许,文塘华以同样的手段将吴淑琼再次骗至家中欲行强奸,被邻居发现后告知吴淑琼母亲李琼华,李琼华将其解救并报警。经鉴定,受害人吴淑琼在本案中无性自我防卫能力。
    文塘华采用诱骗方式,与明知是精神病而无性防卫能力的妇女发生性行为,其行为已构成强奸罪。鉴于其自愿认罪,可酌情从轻处罚。近日,荣县法院以强奸罪判处文塘华有期徒刑4年。
    (来源:腾讯网 http://cd.qq.com/a/20141125/015929.htm 2014-11-25 09: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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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上海七旬癌症老人凌荣辰致社会各界的公开信

    习总书记强调:“决不允许滥用权力侵犯群众合法权益。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义”。
    我叫凌荣辰、妻子陈永香,都是七十五岁老人。由于受到法院一系列滥用权力迫害,特向党中央汇报、請求、关注、批示。       本人手机:18112654665   

    本人诉求:依法解决我俩老人的住房和应有的补偿;依据习总书记指示:“一切违反宪法和法律的行为,都必须追究”。确保党的事业千秋万代。
    简况如下:
        维权八年了,一言难尽,先暫却不说黄浦法院违背中央指令和违背法律规定的一系列违法行为,先請首長及各级党组领导看两份法律文书:第一份是2007年7月4日的上海市黄浦区人民法院民事裁定书。该裁定书以“被执行人暫无可供执行的财产为由,依法中止执行”。因裁定书漏洞百出、自相矛盾見不得人,故而采取暗箱操作,把制作好的裁定书,隐藏在档案材料中达五年之久,在我查档时被我发现,裁定书是法律文书,不送达给当事人,剥夺当事人的诉权,嚴重违背民事诉讼法的规定,这是瑕疵问题吗?还是嚴重的违纪违法问题?第二份是2007年7月9日的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的委托拍卖函。該拍卖函充分説明了:黄浦法院弄虚作假,伪造事实,权力凌驾法律之上的客观事实。依据最高院审判委员会第1315次会议通过的关于审理国家赔偿确认案件若干规定:第十一条第十四项:“对依法应当拍卖的财产未拍卖,给确认申请人造成损害的,应当确认违法”。法院为什么要这样做???难道他们不懂法吗??? 由于黄浦法院故意拖延,徇私枉法,又由于院长許伟基的包庇纵容,无視国家法律,造成我妻子在种种精神压力下而自杀,虽经及时抡救挽回了生命,但给我妻子在身体上、精神上造成了嚴重伤害,造成我俩老人居无定所。党中央三令五声最近又下发了:《关于依法处理涉法涉訴信訪问题的意見》然而黄浦法院对党中央指令继续阳奉阴违,继续搞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在事实面前不得不轻描谈写承认执行案中存有瑕疵,但又不依法给予落实办理解决问题。我逐级上訪,写了数千封信,不了了之。日本鬼子侵略中国,中国人民是八年抗战。我一个退休老工人,为了自己的合法权益要维权八年,如此简单事实清楚的案件至今仍得不到解决。为什么???这是法制社会吗???如此信寄出后仍没一个説法,我只好向民主党派、无党派、向全民呼吁、有必要向全世界呼吁,当然我不想这样做,如討不回公道,我不得不做。盼复!    
     七旬癌症老人:凌荣辰携妻叩拜  联系地址:上海市長宁区淞虹路805弄14号601室,凌叶华收转交凌荣辰  邮编:200335  
    日期:2014年5月

  • 武汉七旬太婆胡德宇驻京办前摆“地摊”抗议身份证被扣

    民生观察工作室2014-5-7消息:今天,武汉江汉区花楼街拆迁户胡德宇致电本工作室说,她到北京上访已十多天了。4月30日,驻扎在武汉驻京办武汉大厦的江汉区袁姓警察通知她到驻京办,说要谈她的事并核对她的身份证,胡德宇就给了他身份证,可致今袁姓警察未归还胡德宇的身份证,导致她住店等很不方便。
     
    今天胡德宇来到武汉大厦欲找袁姓警察讨回身份证,结果被告之袁姓警察不在,回武汉了。胡德宇说这是驻京办一帮人在骗她这个七十多岁的老太婆,她于是拿出写有她冤情的标语条幅在驻京办前摆起了“地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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