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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红三代烈属曾玉环维权被陷害诬告

    【民生观察2020年12月7日消息】山东省菏泽市郓城县曾玉环是红三代烈属,却遭人冒名顶替红军烈属身份,顶替之人骗取了国家下发的优抚待遇,曾玉环为此上访维权,却遭到地方官员张振生、吕继钦、张家国、仁兰景等四人联合诬告陷害,由县公安局立案,县检查院批捕,并将曾玉环列为网上追逃,用残酷手段打击迫害维权人。

    杨四烈士是曾玉环的祖父,生前为八路军115师独立旅二团排长,于1936年参加革命,属于红军,1940年2月28日在菏泽市鄄城县的一次战斗中壮烈牺牲,(其档案后来被人给篡改了)。从1940年到2020年,80年来杨四烈士的妻子张金贵和女儿杨秀兰没有领过一次性抚恤金和每年的定期抚恤金。杨四之妻张金贵依法律规定1949年4月该享受生活补助费,及定期抚恤金等待遇。可是到了1985年张金贵只领取了每个月8元钱的生活补助费,张金贵领取待遇的时间数目全记录在一本优待证书上,2009年张金贵去世,优待证被双桥镇民政办收回。两代人没有享受待遇。

    杨四之女杨秀兰(以法律规定)年满60周岁该享受国家优抚待遇,杨秀兰1994年满60周岁,可是到了2013年3月79岁第一次领取了生活补助费130元,只领取了生活补助费,证据:现有银行明细清单。每年的定期抚恤金及其它优抚待遇全被截留、私分、冒领。

    2019年1月冒名人到家里给杨秀兰投毒,杨秀兰之女曾玉环为此事依法维权,镇书记张振生说:上访迟早让你进监狱,是上边让我这样干的。因维权曾玉环被关押过7次,共117天,被吕继钦下毒谋害过一次,送进精神病医院两次,此事应引起中央重视,督办此案。

    镇政府党委书记张振生,吕继钦、张家国、仁兰景。主要是吕继钦、张家国最怕查清查明冒名顶替杨秀兰领取待遇之人是谁。他们四个人就联合起来诬告维权人曾玉环并将其列为网上逃犯。

    2020年8月5号双桥镇派出所联合青岛市崂山区中韩派出所抓捕曾玉环,为逃避进家投毒的恶人,曾玉环带着母亲杨秀兰在中韩打工,中韩派出所为抓住曾玉环利用一个不明身份的人把她的母亲杨秀兰骗进中韩派出所里,又骗曾玉环去中韩派出所里领母亲,曾玉环进中韩派出所就被抢走了身份证和手机,并说:“你是网上逃犯”。但却没给曾玉环看网逃证据,就非法限制曾玉环人身自由,被关进中韩派出所里,有一个身穿黑色上衣高高瘦瘦不明身份的人看着曾玉环,并说:“你敢哼声,我就揍死你”。这个人不是派出所民警,好像是黑社会里的人。

    曾玉环的诉求:

    1、请中韩派出所把曾玉环网上逃犯的证据拿出来。

    2、请中韩派出所归还其被抢走的身份证和手机。曾玉环所有的证据全在手机上,如被删掉证据,由中韩派出所负责。2018年6月5号,曾玉环被镇政府关押期间,家中曾发生被盗事件,盗贼来是为偷烈士证,没找到,却偷走了小麦补贴证和其父亲的大学毕业证书等其它证据。

    这个冒名杨秀兰的人2018年7月18号到双桥镇郭庄农商银行里办理了小麦补贴消户证明,冒名人还有杨秀兰的身份证原件。为此事报了案,双桥镇派出所调出来的视频,灰不留秋,造假冒名顶替烈属杨秀兰之人用的是造假指纹。请警方查明2018年7月18日,在郭庄农商银行里办理小麦补贴消户证明的监控视频,就知道冒名顶替烈属的人是谁。而保护伞就是双桥镇政府吕继钦,张家国一伙人和双桥镇派出所。

    曾玉环电话:13854094077,15589444402

  • 漳州李红花一家三代女性被控寻滋罪

    【民生观察2020年9月10日消息】漳州维权公民李红花寻衅滋事案将于2020年9月11日上午8:45在漳州女子看守所内第二次开庭宣判。

    该案已于2020年7月25日在漳州女子看守所开庭审理一天。李红花和辩护律师吴魁明到现场参加庭审,李红花母亲庄金莲(没有辩护律师)通过视频参加庭审。李红花女儿陈小玲则未被起诉。

    庭审中,控方指控李红花、庄金莲因对拆迁补偿不满,在2011年10月至2016年12月间,多次到北京中南海周边非正常上访,因此多次被北京公安训诫。北京公安并将案件移交漳州市龙海市公安局,龙海市公安局又对李红花庄金莲作出行政拘留的处罚。其中李红花被行政拘留16次,庄金莲14次,陈小玲6次。

    辩方则提供多份李红花向上述作出训诫的北京市公安机关提出的信息公开的申请和答复作为证据。该几项答复均称北京的公安机关对李红花没有作过训诫的处罚,也没有将案件移交给漳州龙海市公安局。李红花则称自己从未被北京公安机关训诫过,也从未收到任何的训诫处罚的通知,每次上访都是被黑保安强行带回龙海,没做任何讯问就被关进拘留所。辩护人认为,北京公安部门对李红花没有作训诫的处罚,而龙海公安对李红花作的行政拘留的处罚没有经过合法的程序,是无效的。

    辩护律师又提出,本案的立案和拘捕的时间是2019年3月,而被指控的犯罪行为却是发生在立案时7年半前就开始,至立案时2年半前就已经结束的上访行为。而且这些上访行为在当时就被龙海市公安局作了行政处理。这些上访行为显然不能再用来指控构成刑事犯罪。

    李红花和辩护律师都认为本案就是当地政府对李红花的打击报复和构陷。

    更为离谱的是,法庭调查结束后,控方提出改变对李红花的量刑建议,从量刑一年十个月到二年半改为三年到四年。理由是李红花的认罪态度不好,但李红花在本案中从来都没有认过罪。

    本网将继续关注本案的上诉情况。

  • 漳州李红花家三代“寻滋案”不日开审

    【民生观察2020年7月23日消息】本网获悉,福建漳州维权访民李红花多年维权遭秋后算账,一家三代女性被指“寻衅滋事罪”将于7月25日(周六)上午九点在漳州女子看守所内开庭审理。李红花九年前开始维权,母亲及女儿受到牵连,2019年3月三人一同蒙冤被捕至今。

    据了解,2019年3月6日,漳州市辖龙海市法院以“拒不履行法律文书义务”为由,将现年五十五岁的李红花处以司法拘留十五天。三日后的3月9日,李红花七十五岁的母亲庄金莲和三十一岁的女儿陈小玲双双被刑事拘留,而李红花则被转为刑事拘留,一家三代女性均被控“寻衅滋事罪”,关押漳州市女子看守所,大概一个月后,三人均被批准逮捕。

    根据法院起诉书指控的“犯罪事实”显示,李红花及其母亲庄金莲因对拆迁补偿结果不满,在2011年10月至2016年12月的四年间,曾多次上京,到中南海周边地区进行“非正常上访”,祖孙三代多次受到漳州警方的训诫和处罚。其中,李红花被训诫16次,庄金莲被训诫14次,陈小玲被训诫6次。而案件主角李红花在四年内除了十几次的训诫外,还先后16次被龙海市公安局处以行政拘留,其中2012年被处劳教一年零九个月,2018年9月因参与福州鞭炮案被刑拘一个月。

    案件发生至今已有一年零四个月,但期间曾两次退回补充侦查,又有两次延长审查起诉。2019年11月末,三被告之一的陈小玲被龙海市检察院作出相对不起诉的决定。

    而律师表示,案件的立案及拘捕时间为2019年3月,而被指控的所谓“犯罪”则发生在2011年10月至2016年12月,距离立案时已过去两三年,并且当时上访行为早就已经结束,而且起诉书所列的“犯罪事实”在上访期间已被逐一处理过,明显属于打击报复秋后算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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