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签:

  • 律师浦志强被判三缓三 看民意如何评价

    民生观察工作室2015年12月20消息:今天(2015年12月22日 冬至)上午十点,令人瞩目的浦志强律师涉嫌“煽动民族仇恨、寻衅滋事罪”一案,继12月14日庭审以来,今天在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开庭公开宣判,浦志强被判有期徒刑三年,缓刑三年。
     
    新华社消息称:“新华社北京12月22日电22日上午,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依法对浦志强煽动民族仇恨、寻衅滋事案一审公开宣判。鉴于被告人浦志强如实供述指控的犯罪事实,积极认罪悔罪,法院依法对其从轻处罚,两罪并罚决定执行有期徒刑三年,缓刑三年。浦志强表示服从判决不上诉。”
     
    上午十点过后,央视、新京报、新华社、人民日报、腾讯、网易等中共各大官媒对浦案进行了铺天盖地的通稿报道。
     
    从昨晚获悉今天浦志强今天将公开审理判决的消息后,外媒及网民们便开始翘首以待浦案宣判结果,大部分意识清醒的异见人士对浦志强无罪判决表示不乐观。
     
    知名青年人权律师燕文薪昨晚(12月21日)发消息称:“在这个时代,讨论某件政治迫害案件的判决结果是件并无多少实际意义的事,除了可以投射一部分私人情感之外。当人们对宣判无所谓的时候,才是真正确立了自身立场和态度的时候,也才是垄断权力的执政党已经丧失了对这部分人精神上的统治权的时候。其实任何期待,在心理上都具有与权力结构的同构性,也都代表着民间仍然不具有话语掌控能力。重判或者轻放,党国都在那里,不增一分仁慈,不减一分专制,政权的性质从未改变。26年前的坦克,26年来无数的义人入狱,以及空椅子主人的11年,难道还不足以让世人清醒吗?周而复始循环式的等待,除了给了自身逃避的借口,就只能让人耳边响起那句歌词:我的心,在等待,永远在等待……”
     
    今天上午在等待浦案宣判之前,美国之音发布消息:《与高智晟律师同一天宣判:律师浦志强该当何罪?》九年前的12月22日,高智晟律师经北京第一中院宣判,被以“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缓刑五年。而九年后,同样在圣诞节前夕的这个日子,律师浦志强也将面临最后的裁决。……
     
    浦志强的辩护律师莫少平周一晚接受美国之音采访时说,虽然他们为浦志强做的是无罪辩护,但判决无罪的可能性非常小。
     
    莫少平律师事务所的尚宝军律师曾提到,浦志强在庭上的个人陈述中说“我相信法院,尊重法院的判决。如果我的微博有伤害到什么人,我愿意道歉。”
     
    有网友昨晚发消息揶揄:明天是冬至,选择明天判,是为了浦律可以赶回家过节吃饺子。有希望不一定能实现 ,没希望就一定不能实现。 让我们心怀希望一起加油!
     
    中午宣判结果出来网上一片大哗,有人欢喜有人忧。
     
    浦志强曾经为重庆被劳教案做过辩护律师的黄成城看到消息称,回家喝酒!
     
    李方平律师:【浦案评论】浦律师判三缓三,这是一个共赢共输的结局,不过未来还是在浦律师手中。但更多网友则对浦案有罪判决表示忧虑、绝望与愤怒。
     
    贺卫方:【果然】官家就是不肯认错,硬把无罪判有罪。不幸中的一点好消息是大个子即将走出囹圄。从历史的角度看,作出这种判决的人终究是罪人。
     
    周泽律师:浦案判三年,缓刑三年。这是一个包藏祸心的流氓判决。本来就没罪,也做无罪辩护了却说你认罪、悔罪,污你清誉;白关你近两年,还要监管你三年考验你,随时找个“新罪”,或者说你有“漏罪”,数罪罚你,或者说你会危害社会,分分钟恢复甚至考验期满前恢复三年实刑执行,足以让你失去八年左右甚至更多时间自由。律师证没了,随时对你收监,不是一般的狠毒!
     
    网友蓝无忧:缓刑暗含杀招。高智晟、杜导斌。
     
    陈建刚律师: 乌龟只能下王八蛋,下不了天鹅蛋。期盼天鹅蛋的人们肯定失望。
     
    著名诗人浪子:这个判决对老浦来说,就是个羞辱!
     
    燕文薪律师:一声叹息!党国赢了!希望老浦好好调理身体。
     
    杨子立: 看来要用对付高智晟律师的模式对付浦志强律师。
     
    不愿意透露身份的网友:
    网友a: 你没认罪但认错,党国就硬说你悔罪了,否则没法判缓。一认错,满盘皆输。
     
    网友b:真正应该感谢无数更换头像、转发帖子、现场围观的成千上万的网友。他们海潮般的呐喊,才是最直接的力量和压力。
     
    网友c:这不仅是对一个人的宣判,也是对所有追求言论自由、司法公正、社会正义者的宣判!是对日益增加的大胆讲出真话者群体的宣判!今天更是对宣判者本身的宣判!这一宣判本身比起任何文件、社评、讲话都更加清晰地告诉世人:什么是“依法”治国………
     
    肖雪慧消息:浦志强太太孟群说今天可以接他(浦志强)回家。她现在在法院正在办手续。
     
    据记者获悉,在浦案宣判后网络沸腾的同时,李美青、曼殊、吴京圣、林明洁、张宝成、野静环、陈燕华、辽宁铁肩等人士在北京二中院门口因围观声援浦志强被抓,现在已送到大红门办案中心。
     
    乌龙事件:据燕小云消息,新华社战地记者唐师曾今天到浦案庭审现场也被警察抓走,要新华社去领人……
     
    最后不得不提的一个很有趣信息,央视凌晨03:13发出浦志强案判决的消息(有截图为证)被细心的网友发现,央视又一次跑到了法院宣判浦案时间的前面,网友称:这是对法律的又一次侮辱,不信请看:今天上午的判决。
     
    附:浦志强因七条微博获罪博文:
     
    【浦志强的七条微博】
    第1条:“我老姐新闻发布会无聊,但记者人身有保障。她还证明:铁道部发言人王勇平真优秀,反正我信:铁道部毕竟让你问,中石油去年七一好悬把大连炸飞。今年周年搞纪念又放把大火,就不跟你说,还好老姐是母猪,换只疯狗就该问你:“你哪个单位的?你老总跟我熟啊,录音笔带我玩玩儿?”
     
    第2条:  “除了运气和血统,申纪兰当代表,毛新宇当委员,靠装傻和真傻。这说明人大政协啥也不是,人想如鱼得水,要麽装傻,要麽真傻。我不奢望毛委员聪明,只好祈求申老太活著轻于鸿毛,死去重于泰山,您一死了之该多好啊!您都84了当60年代表,终于到坎儿上了,趁机马革裹尸讹人大追封个烈女如何。”
     
    第3条:  “没有共产党,为什麽不行?我他吗的哪儿知道为什麽不行?!除了瞒骗推拖斧头镰刀,这个党有他妈什麽执政奥秘?我告诉你项平:中国没谁都行,少他妈的给爷指道儿,还“一本中国人应该读的书”?你写出这种破书,简直就是无耻之尤!要不是吴虹飞进去了,你的祖宗也会受性侵的!你让我看着就特恶心哼”
     
    第4条:  “藏区要寺庙“九有”,要挂毛邓江胡领袖像,伊甯禁穆斯林留胡子和戴面纱,连串组合拳打出,号称淡化宗教意识,是汉人头疯了?还是汉人的头儿疯了?!
     
    第5条:  “伊宁已全面禁止穆斯林戴面纱,号称淡化宗教意识,汉人全疯了?”
     
    第6条:  “昆明事件太血腥,凶手罪孽深重。说疆独制造恐怖,这回我信,但这是结果,不是原因。死伤极惨重,后果太不堪,你就给了我一句话,说疆独凶残你没责任,我不满意。天天说党的政策亚克西,维吾尔人心向党..

    法院外抓人

    封锁戒严

  • 湖北省随州市三居民李冬琴、余文艳、徐正义的诉求书

    民生观察工作室2015年11月17日消息:近日,湖北省随州市居民李冬琴、余文艳和徐正义的妻子蔡艳琴先后找到本工作室,反映了她们各自的冤情和诉求。
     
    李冬琴是随州市随县厉山镇海潮寺村人,现居住在曾都区南郊办事处。2008年10月9日,李冬琴儿子因感冒在南郊卫生院住院时被注射儿童禁用药“诺氟沙星”,造成小孩腿痛难医、关节障碍。李冬琴为此上访,结果成了当地的重点维稳对象。2012年3月31日,湖北省县域经济工作会议在随州召开,当局为了防范李冬琴“闹会场”,包括南郊办事处主任等十几人对其进行公开暴力抓捕。在此过程中,齿轮社区一把手将李冬琴右手小指扭断。尽管李冬琴现在重点反映这一打人伤人事件,但至今没有一个说法。
     
    余文艳是湖北省随州市余家老湾村三组村民,因自家猪圈被邻里而毁,及自家农田排水受阻而上访。今年两会期间的3月6日下午三点多,余文艳到随州老火车站(现已无客车营运)一家名为888店准备干帖膜的活。结果被维稳人员知道她到了火车站,可能又要去上访。随即,村民兵连长赶到火车站将余文艳带上车,说是到曾都开发区谈她的问题,但最终余文艳被带到了北郊派出所,在这里余文艳被关了整整九个小时。
     
    徐正义是随州市北郊办事处磙山九组村民,他家主要反映承包田被占的事。徐正义妻子蔡艳琴提供的材料显示:村领导2014年迟发我的2005年的《土地经营权证》,证上所写填证时间是2005年,所有填写笔迹清新,笔迹没有褪色的原因不知是2014年近期所填写,还是村领导保管的好,上面所填的田亩4.42亩,与我当时所种实际面积不相符,有当地财政所所发05、06年税费监督卡为依据,上面填写“二轮延包耕种面积8.4亩”,可结局在我不知情的情况下将我的田确权给了别人,这对一个平民老百姓不公平,请求各级领导监督、责令村领导补足我的8.4亩田,以维护老百姓的合法权益。

    李冬琴的诉求书

    余文艳的诉求书

  • 烟台曲世涛等三退伍军人诉公安虽获立案仍败诉

    民生观察工作室2015年11月13日消息:今年七月,本工作室报道 了山东省烟台曲世涛、周来生、乔延兵三名退伍军转干部起诉烟台市公安局芝罘分局非法拘留获得立案并开庭的消息(山东退伍军人曲世涛诉公安一案8月6日开庭http://www.msguancha.com/a/lanmu13/2015/0730/12881.html)。
     
    今天,曲世涛发来消息说,他们三人的案子都失败了,法院都以超过诉讼时效驳回起诉了。曲世涛质疑,这分明是法院以此为借口枉法裁判,这样做建立立案登记制度又有何用?
     
    以下是曲世涛发来的消息全文:
     
    在全国企业军转群体中具有很大负面影响的烟台市非法拘留军转干部案件历经十多年的艰苦抗争,于2015年11月12日下午3点终于有了一个明确答案。
    烟台市芝罘区人民法院违背良心的做出裁决:曲世涛.周来生.乔延兵三人五分行政诉讼状全部被驳回。其理由是我们没有拿出证据予以证明我们在2005年11月21日时效期内向烟台芝罘区法院提起过诉讼,所以现在起诉超过失效期,应该驳回。众所周知,凡是涉军案,法院一般不予立案,也不出具不予立案通知书。所以我们在2005年11月21日提起的诉讼,他们虽然心知肚明,却硬是违背良心揣着明白装糊涂。习近平总书记为首的党中央为了体现公正公平,决定今年五一开始实行新的行政诉讼立案方法,使我们有可能把我们的冤屈通过法律的手段来得到昭雪。为此,我们在五一小长假过后,就直接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在审理过程中,被告肆意造假编伪证词,在假话被揭穿后,在理屈词穷的情况下也提出我们的诉讼已经过了时效期,要求法院驳回起诉的请求。
     
    我们当庭提出,我们在事发后就向烟台市公安局芝罘分局提出过行政复议,在烟台市公安局芝罘分局做出了违背良心.违背公正公平.违背事实真相的复议决定后。我们与2005年11月21日向芝罘区法院提起行政诉讼。当时芝罘区法院行政立案庭的庭长(庭长姓于.具体姓名不详)接待了我们,提出行政诉讼要先复议后审理原则,不予立案,当我拿出复议决定书后,他表示把材料留下请示领导。一个星期后给答复,一个星期后,他说:“我们的领导答复,不予立案,也不出具不立案通知书。”他把我们提交的所有诉讼材料原物退回就不管了。
     
    在庭审时被告提出我们的诉讼已过时效期时我们就要求法庭,传当时的行政诉讼立案庭于庭长出庭作证,证明过了失效期的责任是法院不予立案所致,原告是受害者,责任不应由原告承担。当时法庭没有表态,我们认为,法庭没有表态就是默认。现在案件经过法院的反复审理调查,历时半年零一天(行政案件审理结案应在六个月内结案)他们已经超出结案期限!属于程序违法。现在法庭却提出我们没提出证据,起诉应予驳回。这到底是依法审判还是依权审判呀?我们说这样的审判,这样的法庭.这样的法官是否太有点小儿科了?是否太给山东省.烟台市人民丢人了呀?这和万恶的旧社会还有啥区别呀?明明是他们指鹿为马,却非要让马拿出它不是鹿的证据,这里醉翁之意不在酒,谁都明白!习总要求让每个国民都能享受到司法的公正,那我们的公正在烟台法庭面前如何体现?总不能把烟台芝罘区法院的行政不作为所酿成的恶果交由恶果的受害者来承受吧?
     
    原告曲世涛
    联系电话:13184011976
    QQ邮箱:564741689@qq.com
    2015年11月12日
     
    附:烟台市芝罘区法院行政裁决书
     
     山东省烟台市芝罘区人民法院
    行政裁定书
    (2015)芝行初字第37号
     
    原告:曲世涛,男,1950年6月16日出生,汉族,无固定职业,住烟台市芝罘区桃花街29–8号。
    委托代理人:乔延兵,男,烟台亿城园林绿化有限责任公司工作人员。住烟台市芝罘区上夼西路131-6-3号。
    委托代理人:周来生,男,烟台亿城园林绿化有限责任公司工作人员。住烟台市芝罘区大海阳路74号付20-6号。
    被告:烟台市公安局芝罘分局,住所地烟台市芝罘区市府街78号。
    法定代表人:陈斌,局长。
    委托代理人:纪鹰.王光明,该分局工作人员。
    原告曲世涛不服被告烟台市公安局芝罘区公安分局做出的公(芝)诀字【2005】149号《公安行政处罚决定书》,于2015年5月11日向本院提起行政诉讼。本院受理后,依法组成合议庭,公开开庭进行了审理,原告曲世涛及其委托代理人乔延兵.周来生与被告烟台市公安局芝罘分局的委托代理人纪鹰.王光明到庭参加了诉讼。本案现已审理终结。
     
    原告诉称,2005年3月30日,被告与烟台市公安局已违反社团管理规定为由,将我非法传唤至望海楼宾馆连续24小时进行非人的审问.逼供.侮辱和摧残。3月31日晚,被告以未经社团登记部门批准私自以“烟台市企业军转干部维权中心”的名义进行活动为由,对我处以行政拘留15日的行政处罚。事实上,我从来没有以烟台市军转干部维权中心这一未经注册的社会团体的名义进行过任何活动,被告根据相关法律来处罚,没有事实和法律依据。我们受全国各类维权活动的启发,萌生了依法申请成立烟台市军转干部维权中心.依法维护自己权利的设想,经过到相关部门咨询,于2005年1月25日,以烟台市企业军转干部维权中心筹备委员会的名义向烟台市人事局递交了关于成立烟台市军转干部维权中心的书面申请材料,一直未得到书面批复;于2005年2月19日向烟台市委市政府提出了六个问题请求给与答复,并将此材料抄送烟台市警备区;于3月24日向烟台市公安局提出咨询申请,能否以烟台市企业军转干部维权中心筹备委员会的名义申请于清明节在烈士陵园集体悼念革命先烈,进行党员先进性教育,烟台市公安局答复筹委会不具备法人资格,不能以委员会的名义申请,可以以负责人的名义申请。我们当场改为以我为集会负责人,向烟台市公安局提交了申请。之后,因烟台市公安局通知我应向被告提交集会申请,3月28日,以我为负责人的名义向被告递交了“关于清明节集会悼念西炮台烈士陵园革命先烈的申请”。被告于4月2日做出决定,对我们的申请不予许可。我们只是以烟台市企业军转干部维权中心筹备委员会的名义提出过有关申请,并为以烟台市军转干部维权中心这一未经注册登记的社会团体的名义递交过任何材料、进行过任何活动,被告以此对我们进行的行政处罚,没有任何事实跟法律依据。我依法申请复议被驳回后,2005年11月21日,我曾就被告的违法行为向你院提起行政诉讼,法院接到起诉书后,一直未予立案。故请求依法撤销被告作出的公(芝)决字【2005】149号《公安行政处罚决定书》,赔偿因被告违法行政给我造成的经济损失及精神损失。
          本院认为,《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条例》第三十九条规定,被裁决受治安管理处罚的人或者被侵害人不服公安机关或者乡(镇)人民政府裁决的,在接到通知后5日内,可以向上一级公安机关提出申诉,由上一级公安机关在接到申诉后5日内作出裁决;不服上一级公安机关裁决的,可以在接到通知后5日内向当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原告等人于2005年1月25日向军转干部主管部门烟台市人事局递交了关于成立烟台市军转干部维权中心的书面申请材料,主管部门未予批复。原告等人在未向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机关烟台市民政局提出申请且未经社会团体登记管理部门批准登记的情况下,即以烟台市军转干部维权中心筹备委员会的名义先后多次向烟台市企业军队转业干部办公室、烟台警备区递交申请成立烟台市军转干部维权中心的材料和向市政府提出六个问题的材料,让政府给与答复。另外,原告与乔延兵、周来生还以筹委会的名义向烟台市公安局申请清明节集会、游行,到西炮台祭扫烈士墓,被告以原告等人的行为违反了《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国务院第250号令)的相关规定为由,在作出公(芝)决字【2005】149号《公安行政处罚决定书》后,原告虽在法院所定期限内向烟台市公安局提出了申诉,但在烟台市公安局作出烟公复决字【2005】第7号《公安行政复议决定书》后,没有在法定期限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原告诉称其曾于2005年11月21日向本院提起诉讼,但其未提供证据予以证明,故本院对其主张不予采信。原告现起诉,超过了法定起诉期限,其起诉应予驳回。
          综上诉述,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三条第一款第(二)项之规定,裁定如下:
          驳回原告曲世涛的起诉。
          如不服本裁定,可在裁定书送达之日起十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递交上司副本,上诉于山东省烟台市中级人民法院。
                                                审   判   长     姜义斌
                                                人民陪审员     徐桂萍
                                                人民陪审员     王东香
     
     
                                                 二0一五年十一月十日
     
                      
                                                  书  记  员     高莹莹(代)

  • 三、本月被精神病动态

    抗战胜利七十周年维稳连精神病人也不放过     
    郑培升,山东省日照市五莲县洪凝镇郭村店子村44号村民,今年反法西斯胜利70周年大庆举行阅兵庆典期间随上访的父亲郑全玉居住于北京,被地方政府绑架回原籍关进精神病院遭强制治疗,导致本就精神状态不佳的郑培升完全成了废人,生活不能自理。
          郑培升的父亲郑全玉说,郑培升几年前就病了,经过精神卫生中心的治疗病情好转,郑培升还在北京的久敬庄找了一个当保安的活。今年3月2日为了两会维稳,郑全玉被五莲县公安局在北京丰台区的吕村绑架给戴手铐拉回老家非法拘留了14天。当郑培升打他父亲电话不通就到他的住处找他,听说他被抓了就又犯病了。
           他出来后就赶紧回了北京借钱给郑培升看病,经过报警求助,在北京警方的帮助下把郑培升送到了安定医院,经检查属于肝胆抑郁症,用中医疗法,不准乱用药。8月14日他出去给郑培升买药引子在北京的吕村被五莲县公安局抓住给戴上手铐抓回去的,抓他的时候郑培升基本好的差不多了,可五莲县公安局还是把郑培升也从北京抓回去送到五莲县精神病院,在里边强制给打针、吃药,吃了药头痛难受,现在郑培升的病不但没好还成废人了,人事不懂,都不能自理了。
     
    重庆被精神病访民张芬进京上访失踪疑被关精神病院  
    重庆合川被精神病访民张芬两月前进京上访失踪,今天她的亲属致电本网志愿者希望能帮助寻找张芬。
         据张芬的亲属说,张芬是今年7月间进京上访后失踪的,家里一直联系不上,她丈夫因为和她没办结婚证,他们的关系不被政府认可,也不告诉他张芬的消息,他们担心张芬再次被害。
    据了解,张芬是南津街梳铺村村民,上访反映父亲张中伦的田改鱼塘因修兰渝铁路被强征和她自己遭遇车祸警方不依法处理的事情,因上访被多次毒打,拘留还曾被关在歌乐山精神医院接受强制治疗4个月。在让她离开精神病院时被威胁,在上访还把你送进精神病院。她的儿子也因她上访受到牵连被多次威胁。
       
     湘西被精神病者张治出院后频频被政府人员骚扰  
    张治近日致电民生观察网志愿者,称当地镇政府的人员频频去她家和田地里找她,她因为害怕被抓走去精神病院而躲在邻居家,待镇政府的人开车走后才返到家里。近日临近中央五中全会的召开,当地政府的人已多次去她大山里的家“拜访”

  • 余甘林:我落得一无土地二无房屋三被凶手打致二级伤残

    余甘林,女,54岁,汉族,湖北省孝感市临空区(原孝南区)闵集乡杨寨村3组。身份证号:420902196108087927,电话:15650705572。
    余甘林在2014年3月份正值全国两会期间反映丈夫黄四益工资问题、教师周转房、土地问题(2012年闵集乡政府承诺在年底将余甘林3.75亩土地依法返还,至今不能兑现)、余甘林的安置房等问题。
    2014年4月29日,由孝感市政府副秘书长万建明牵头解决上述问题。参加解决问题的主要工作人员有:教育组的董新、杨寨村书记张胜祥、临空管委会社管局局长罗冬堂、副局长张忠甫等6人参加解决上述问题无果。
    2014年5月份向临空管委会提出安置房,时任一把手郭国文对余甘林说:“你没有房子,不能和你订安置房……”
    2014年5月28日申请建房子,郭国文又不同意审批建房许可证(2014年5月28日申报表为证),郭说:“人家别处干部带头植树造林,可我们这里不许栽树,别处可以建房,我们这里不许建房……”余甘林是一个二级残废人向郭发问:“我没有房子到哪里去住呢?……”郭说:“你克服一下,支持一下我的工作……”
    2014年7月份向郭反映房子被杨寨村田湾人黑良心将猪、牛系在余甘林屋里当牛栏,全湾的黑心人都抢着占用将房屋撞歪了,一直到2009年3月被邻居黄祥善将房屋拆除为止。
    郭国文说:“你的房子是哪个拆的,你去找哪个,又不是我管委会把你的房子拆的……”余甘林说:“你要当好人民的父母官……”郭说:“你到法院去起诉,你没有钱,管委会帮你出诉讼费……”当时己录音。
    一直拖到2014年12月29日管委会社管局的副局长张忠甫要余甘林写一份材料,余甘林当场简要地阐述4个主要问题:1、1993年杨寨村干部在暗地里强行要黄四益接受被黄祥四已经种植10多年的0.6亩责任田,而且将田挖成鱼池子,时间一长被雨水冲下来的土淹没得田不田塘不塘(2014年12月26日黄四益亲自向管委会社管局的副局长张忠甫承认了)余甘林在完农业税才得知。2、第二年(1994年)4月份的一天下午余甘林看见黄祥四的哥哥黄祥友将已退回来的0.6亩责任田的水挑干了去浇他的西瓜地,于是前去阻止,黄祥友不听反而拿一块整砖将余甘林左脚砸骨折了,并在外面扬言要将余甘林打死就说余甘林自己跳水死的,有证人证言。3、余甘林被迫离家出走,拖着两个幼小的儿子从此过着漂泊的曰子,生活过得非常艰难,而且居无定所。随后田湾里黄大祥(当时是杨寨村会计,此人将余甘林的0.2亩当成2亩扣除农业税,为此和他理论反倒骂人) 离余甘林家有300米远却将猪系在余甘林家大门口,把门拱开了,然后湾上一湾人将牛系在屋里抢着占用当牛栏,一直抢着占用到2009年3月份被邻居黄祥善将余甘林房屋拆除,又在其被拆除的宅基地上种棉花。4、反映余甘林的公爹黄幼民在过去饿饭的三年期间曾经救活一湾人,临空管委会的张忠甫了如指掌。
    以上所述的四件事临空管委会心知肚明,故意刁难余甘林没有提供证据,又不作深入的调查,竟然对余甘林重大的突出问题熟视无睹,违背了习总书记在十二五规划中强调:“没有住房就没有立身之本”了。
    2015年2月9日余甘林和黄四益被张忠甫强行叫到闵集乡政府杨成的办公室,和杨寨村书记(1993年任村主任)张胜祥当面对质,黄四益说:“当时是幼涛当书记,是幼涛叫我去并说:‘黄祥四已经把田退给你了……’我当时口头和黄祥四协议好了,以后这0.6亩田就是你的,农业税就该你承担,这块田已经被黄祥四种植了10多年已是事实。” 张胜祥当时是村主任知道这事,已完全认可了黄四益的陈述并问黄四益:“你有么要求?”余甘林在一旁对张胜祥气愤之极地斥责道:“是么样总是找他呢?他黄四益说了算?你们找他等于是继续坑人……”张胜祥要打余甘林,在场的工作人员张忠甫、杨成、毛道金等人在一旁看笑话叫出去打,勿在办公室打。
    黄四益坚决不同意去闵集乡政府,遭遇危险在无果的情况下,二人到临空管委会郭国文的办公室,郭国文和闵集乡政府沆瀣一气要余甘林到杨寨村田湾里去,郭说:“现在实行民主,通过村民代表发表意见……”余甘林说:“我是找杨寨村和田湾要求赔偿房屋被毀灭等问题,凭么事要通过村民代表……我到杨寨村田湾有人打我有危险呢?”郭说:“有杨成、张局长(张忠甫)保护你。”张忠甫为官不正地说:“她骂人家我是保护不了的…”黄四益说:“那不行,我里宅基地我清楚我回去……”在一旁乡政府的工作人员杨成立马跳出来将黄四益抓出去当胸就是两拳头,这时杨寨村主任黄道润出现在管委会郭国文的办公室,余甘林对黄道润说:“他是教师,你又管不了他。”蓄谋已久的谋杀案第二次被黄四益给阻止了(第一次发生在2012年8月15日,余甘林到临空管委会,为要回自己的土地,1997年被闵集乡政府和杨寨村在余甘林继续完成国家税收任务的前提下,擅自将余甘林第一轮承包土地瓜分给其他农户,不但不解决,反倒致余甘林死地。临空管委会社管局的方云青打电话不便在手机上发短信的狼狈为奸,勾引闵集乡政府的一把手罗冬堂、二把手张忠甫,二人将黑道李小忠直接带入临空管委会社管局的办公室,对余甘林袭击谋杀,被黄四益拉开了…,不甘心的黑道李小忠便等候在楼梯间,见黄四益下来就是三拳头,被打得眼冒金花的黄四益,慌忙从临空管委会的院子里找来一根长棍子自卫,这时临空管委会全体工作人员出来,有的看笑话,胡玉国、徐某、罗冬堂、张忠甫等人极力拉扯黄四益,张忠甫气急败坏地将黄四益猛推,差点被摔倒,余甘林看见在打狗子架有危险,系拔打了110,准备实施第二轮谋杀,李小忠乘余甘林不备,尾随其后,将余甘林活活碾死,就以交通事故来掩盖故意杀人的犯罪事实,被闵集派出所获救才脱离危险。孝感市的“交通事故”太多了,来坑受害人,让受害人死不冥目)。打110报警无济于事,又打120救护车,临空管委会拒绝出住院医药费(孝公法鉴字“2015”第112号法医鉴定)为证。(2013年2月23日临空管委会“黄建军此人在2013年3月15已调离”、罗冬堂、教育组祝斌等人合谋强行要无房户教师黄四益从租住屋搬出,遭遇毁灭性的杀害致二级残的严重后果,未得到治疗而引发心脏过速经氧气抢救才脱离危险,第三次险些丧命)。不作任何处理,违反了政策和法律的有关规定。
    2015年2月15日到临空管委会途中,看见有人竟在管委会眼皮底下大量做房子,向郭国文举报时,郭当时问了一下,随后敷衍塞责。到了3月16日做房子的人碰见我问:“你向管委会说我在做房子?……”余甘林回答:“闵集乡现在到处都在做房子,包括杨寨村、大余湾……”郭国文和那做房子的暗中勾结,目的是让别人对余甘林进行打击报复来借刀杀人。安置房、建房不予审批、房子被毁灭,临空管委会都不予解决而气焰嚣张地说对余甘林说:“你想要房子,是天方夜谭的故事…”余甘林”的房子问题没得到解决,反遭毁灭性杀害,第二次被黄四益将他们设局布陷进给破坏了,才不被阴谋所陷害。
    一直到2015年3月2日(正月十二),余甘林又到临空管委会找郭国文,边放声大哭边向郭国文诉说一湾人将牛系在屋里的恶劣之事,当时余甘林带了证人黄长安去临空管委会证实房屋是一湾人的牛系在屋里当牛栏一直抢着占用到2009年3月份被黄祥善将房屋拆除为止。
    郭看见带了证人,在余甘林和证人黄长安面前不以为然地说:“我是农村出来的,人不在屋里就有人系猪系牛……叫项主任、罗冬堂、张忠甫给你作最后一次调解,你们各执一词,调解不成就到法院,我们给你作书面……”余甘林说:“那你把答复给我把事实认定出来……”郭说:“我们认定还要看法院认不认定……”余甘林又说:“你只管对我负责,法院认不认定是法院的事。”郭说:“现在还在过年,你过了月半十六里再来。”
    余甘林在正月十四里又带证人黄长安去管委会社管局,黄长安向张忠甫证实:余甘林被黄祥友打了离家出走之后,湾里人首先是系猪,没多久猪将门拱开了,后来一湾人把牛系在余甘林屋里……张忠甫对黄长安说:“你说一湾人将牛系在余甘林屋里,那你也有责任……这样你说一湾人把牛系在余甘林屋里,你就写个证明材料……”张忠甫看见黄长安没有写证人证言的证明材料,就要黄长安在张忠甫自己的记录上签字。
    2015年3月6日余甘林和黄四益又去临空管委会,管委会的张忠甫叫去闵集乡政府杨成的办公室,由张忠甫组织闵集乡政府的毛道金、杨成、杨寨村书记张胜祥、主任黄道润、黄国文等人参加余甘林房屋被毁灭的事情属实。张忠甫拿起在今年3月4日做的记录向他们念着:“余甘林为了房子的事,来临空管委会不止10次,主要反映的问题有:1、杨寨村要黄四益认田是房子被毁灭的起因;2、余甘林去阻止被退回的0.6亩责任田的水被黄祥四的哥哥黄祥友打了,导致余甘林离家出走;3、一湾人将牛系在余甘林屋里导致房屋倒塌,证明人是黄长安;4、黄祥善将余甘林房屋擅自给拆除;5、其公爹黄幼民在过去三年饿饭年代(1959年-1961年)曾经救活一湾人;6、94年离家出走未种田,从黄四益工资里扣除农业税要求返还等问题。”当时闵集乡政府的毛道金在证人证言面前当场否认,说:“你的房子被毁不与杨寨村相干,你离家出走与黄祥友打你无关,看牛是自己跑进去还是人系在屋里的?你要有200%的理由才能够行……”余甘林义愤填膺地指着毛道金说:“你讲不讲究事实,你懂不懂法?”在一旁的狗腿子黄道润连忙起身过来对余甘林说:“你说话不要指手……”余甘林说:“不要打狗子架。”黄道润扬起手来骂道:“你再叫老子说一句?…”在场的工作人员无不欢喜。张忠甫接着沆瀣一气地说:“房子歪了倒下来把人打倒了还是你的责任,因为房子是你的;黄祥善拆房子看是授了权的冇?如果授了权的,那就了…”余甘林反驳:“人家哪个叫他去拆房子?”张忠甫代替众歹头狡辩,不承担任何责任,也不解决任何问题黑心烂肝的说:“那很难说…”当时已录音。第二天余甘林又到临空管委会张忠甫的办公室,质问道:“你说房子歪了倒下来把人打到了是我的责任…”张忠甫坚持作恶的说:“你不信去问律师。”
    早已下了死刑判决,临空管委会下了两个不同的阴阳信访答复(见2015年3月17日和2015年3月26日的信访答复)。临空管委会的郭国文、罗冬堂、张忠甫等人不履行法定义务和职责,反而伙同侵害,推诿到法院更是严重失职、渎职的行为所在,没有尽到一个干部应尽的责任。在2015年2月9日面议的时候,杨寨村的张胜祥及管委会的张忠甫口气一致对余甘林说:“你的房子是田湾人的牛搞垮的,只要一个人作证,那就算数…”现在有证人证言,管委会社管局的张忠甫又耍起无赖,现在现有老实忠厚黄长安的证人证言,故意不釆纳,没有证人证言就钻余甘林牛角尖林:“你又沒有证证据…”,临空管委会的负责人没有一点人性的道德化,让余甘林困死、饿死、揣死、害死、冤死、难逃一死而出具2015年3月17日和3月26日的阴阳答复意见书。
    2015年3月31日的答复意见书载道:你家一轮承包土地3.75亩,后因种种原因湾里对土地进行了重新分配,类似情况在你们田湾一共是十一户。显然是孝感市临空管委会不敢面对事实。由然来的闵集乡政府滥用职权地伙同杨寨村委将田湾重新分配土地,在没有阳光下操作的。有狠的人就通过走访签字确认不要田,这十一户都不愿种田,嫌农业税收任务大,而嫌种田划不来,所以这十一户弃权不要土地;可余甘林是:1、余甘林在未种田的情况下,还在继续从黄四益的工资里扣除农业税;2、;闵集乡政府和杨寨村没有通过余甘林签字说不要土地,闵集乡政府和杨塞村在余甘林不知情的情况下擅自瓜分给其他农户,和十一户农户是有区别的,是不能相提并论的,怎么能和这十一户农户搅合在一起呢?意见书的调查情况中提到:杨寨村从黄四益的工资里扣除农业税,因你反映问题不具体未举证,当事人因时间久远记不清楚,调查难度大,也难还原事实原状;后面在处理意见书中表述:因种田缴纳农业税是2005年政策要求,前后自相矛而不攻自破。余甘林强烈要求:如不解决房屋问题,不能征收余甘林的宅基地,答复意见书里面却对此只字未提。2015年2月9日杨寨村书记张胜祥已认可并向黄四益提问“你有么要求”被张忠甫诡辩为:“那是对你心里了解,我还不是问你有么要求”余甘林强烈要求不解决房子就不能征收宅基地,管委会已向孝感市政府反映说:“到时候按政策办理…”但是第二次书面答复余甘林的强烈要求却只字未提,这明显耍无奈到时候巧取豪夺,临空管委会故意不解决余甘林房屋问题,是为他们以后强占余甘林宅基地为目的打下坚实基础,到时候以各种手段,恃强凌弱地将余甘林的宅基地全部霸占,假公济私的卑鄙手段,三番五次的坑害,杀人灭口致毁灭性的打击。
    综上所述事实:杨寨村委会的行为导致余甘林二十多年无房可住的种种遭遇是世上前所未有的,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三十九条(住宅安全权)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的住宅不受侵犯。禁上非法搜查或者非法侵入公民的住宅。违反了《土地承包法》第六条:农村承包土地,承包中应当保护妇女的合法权益,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剥夺、侵害妇女应当享有的土地承包经营权。第十三条:发包方享有下列权利:(三)制止承包损害承包地和农业资源的行为。第十四条:发包方承担下列义务:(一)维护承包方的土地承包经营权。违反《土地管理法》第十六条: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争议,由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由人民政府解决。违反《物权法》第三十四条:无权占有不动产或者动产的,权利人可以请求返还原物。第三十七条:侵害物权,造成权利人损害,权利人可以请求损害赔偿,也可以请求承担其它民事责任。第六十六条:私人的合法财产受法律保护,禁止任何单位和个人侵占、哄抢、破坏。
    余甘林现落得一无土地,二无房屋,三被凶手饶幺云无故暴打致二级残完全丧失了劳动能力是世界上空前绝后的恶性事件。余甘林一家过着暗无天曰的生活,俗话说:“猪有栏,狗有窝”,过着连猪狗不如的生活。但是不能引起孝感市临空管委会的重视,而不闻不问。孝感市临空管委会不仅没有尽到法定义务和职责,反而伙同侵害一个生命不会长久的二级残废人余甘林,为达到他们的目的而不择手段,二次致余甘林于死地,为此特请求引起上级主管部门的高度重视,依法赔偿余甘林的房屋重建到位和由此所造成的一切损失;依法返还余甘林的土地承包经营权,切实维护法律的公平正义。
                                                         紧急检举人:余甘林
                                                          2015年5月4日

  • 江西彭中林因庆安事件被拘三十天 取保后再被软禁

    民生观察工作室2015-6-29消息:江西景德镇维权人士彭中林因涉庆安事件,被北京方面刑拘30天,昨日被属地国保押回江西,目前被软禁于江西景德镇市一间宾馆。
     
    彭中林对本工作室志愿者表示,他于5月28日被拘于北京西城看守所,11天后回被转移至北京市第一看守所,期间被五次提审,主要讯问他与庆安事件的有关事情。 刑拘30天后,即昨日,他被取保候审,提前守候在京的其老家国保人员连同治安警察共5人连夜将他押回江西。
     
    彭中林目前被软禁在景德镇市的一间宾馆,房间外有四位看守,看守说他大概还需要在宾馆待10天左右。彭中林表示,他目前可以与外界通话,但似乎手机被监听, 因为通话会经常中断。
     
    据悉,彭中林因1993年在景德镇市乡镇企业局买了一套住宅, 后这套住宅被乡镇企业局的局长李红果看中并帮自己的司机买下,彭中林手持房产证索要说法,李红果却拒绝协商和退还彭中林的购房款,还指使地痞流氓威胁恐吓彭中林,后又非法侵入彭中林的住宅。彭中林为此上访后,遭到北京和地方政府的残酷打压被多次非法拘禁、刑拘、还曾被劳教2年。

    右一为彭中林

  • 唐荆陵等三君子煽颠案开庭 多名家属和声援公民被抓

    民生观察工作室2015-6-19消息:今天上午9点半,唐荆陵、袁新亭、王清营涉嫌煽颠案在广州市中级法院开庭审理。来自全国各地的200多名公民被广州警方包围,数十人被带走,还阻挠记者采访,抢夺其设备。
      据今天到场的湖南维权人士覃事文介绍,今天有外国使节和唐荆陵爱人汪艳芳,袁新亭父母以及王清营的爱人等200多人来到广州市中级法院(仓边路28号)。广州派出大量警察、警车和国保、法官、法警围在该院周围,并用铁栏堵拦公民旁听和声援,并且动用暴力抓捕多名公民到北京派出所,唐荆陵爱人汪艳芳和王清营的爱人及多名家属也被抓走,更嚣张的是还抢夺香港有线电视台记者摄像设备,在大家抗议下才没有得逞,不让任何人旁听。
    11:30分时,代理律师常伯阳,张雪忠,刘正清等律师从法院出来,在接受采访中说,既然是涉嫌煽动颠覆中共政权,就得是非中共党员法官担任审判,而他们提出的要求该院不采纳。这明显违反法定程序是对公民的迫害,因此他们强烈要求法官回避,遭法庭拒绝。 因为没有公平,六名律师全部被当事人解除代理。
    在场公民表示,中共认为公民维权和自由言论挑战中共执政权威和地位就是犯罪,这是对人民的迫害,希望每个公民行动起来,共同维护人权。

    以下是抓人时的图片:

  • 钟亚芳向巡视组告县长 三天后收开枪杀光全家短信

    我是惨遭迫害的浙江桐庐县冤民钟亚芳, 2015年5月27日向浙江省委第六巡视组(桐庐组)以及5月29日网上控告举报桐庐县长方毅、公安局局长王建平等枉法腐败官,于今天(5月30日)下午1:17分收到杭州号码 :13735537341短信死亡威胁!短信内容为:钟知含母女,请你们说话小心点!小心开枪把你们全家都统统的杀光!
    钟亚芳已向桐庐县公安局110报警,但110不出警!
    求生不能的钟亚芳、钟知含母女以及全家紧急向全世界求救!钟亚芳
                           2015年5月30日晚上9点37分
     
     递交给巡视组的控告状与视频等相关证据材料见如下:
                              控 告 状
         控告人:钟亚芳,女,1967年3月5日,家住桐庐县桐庐镇惠民小区7幢510室,电话15306516215。
         被控告人:桐庐县人民政府,法定代表人:方毅,县长。
         被控告人:桐庐县公安局,法定代表人:王建平,局长。
         被控告人:桐庐县中医院,法定代表人:刘柏洪,院长。
          控告事项: 
         1、被控告人目无党纪国法、滥用职权,以言代法,公然违法在既没有法律依据也没有执法凭证下,以伪造的“缠访户”名义每月花几万元公共财政资金雇请社会人员(监控人员)联同警察以“监视居住”的方法对身患重病的信访人(合法公民)钟亚芳实施跟踪监控、强制不准离开桐庐镇等限制人身自由,直至今日已长达近4年,且现仍在肆无忌惮地进行中!
         2、被控告人又滥用职权,公然违法从2014年4月起在没有《辞退证明书》下非法停发已被其非法限制人身自由且无劳动能力钟亚芳的病假工资,每天需靠服用药物与加强营养等维持生命的核污染与上访被精神病致病重受害者钟亚芳与其单亲年幼核污染被害女儿钟知含维持生命的生活来源被断绝,直至今日已长达14个月,被控告人要明目张胆地一边每月花几万元公共财政资金非法限制人身自由、一边又非法停发病假工资断绝生活来源“关起门来”活活饿死、病死、迫害死惊天之冤证据确凿的核污染被害钟亚芳、钟知含母女而变相杀人灭口!
          控告请求:
         1、请求立即撤除非法雇请已近4年的俞一丕、程晓蔚等社会人员(监控人员)以及警察 ,恢复身患重病的信访人(合法公民)钟亚芳人身自由;
         2、请求立即依法把非法停发的病假工资发给钟亚芳,让每天需靠服用药物与加强营养等维持生命的核污染与上访被精神病致病重受害者钟亚芳与其单亲年幼核污染被害女儿钟知含有饭吃;
         3、请求依法追究被控告人方毅、王建平及其他相关人员的责任。
          事实与理由:
         控告人钟亚芳与女儿钟知含先后双双惨遭核污染被害,失去健康(见附后证据4、5,北京华夏物证鉴定中心《司法鉴定意见书》)。钟亚芳本人于2006年12月21日上午被浙江大学医学院附属第一医院核医学科误注用于治疗晚期骨转移癌的放射性核素氯化89锶致核污染,失去健康。在投诉交涉过程中遭报复,钟亚芳受到浙江大学医学院附属第一医院核医学科主任李林法威胁后不久的2007年10月,钟亚芳当时年仅8岁的单亲女儿钟知含就被放射性核素投毒毒害致核污染,失去健康。2008年12月29日,《民主与法制时报》以《母女遭受核污染谁之责》为题进行报道! 钟亚芳因桐庐县公安局局长周建杭、桐庐县政法委副书记兼县综治办主任赵华丰等枉法官员包庇凶手、徇私枉法,拒不同意对由桐庐县公安局自己委托国家级北京华夏物证鉴定中心做出司法鉴定结论的女儿钟知含核污染被害刑案依法立案侦查,造成惊天大案成惊天冤案凶手李林法等逍遥法外,而被逼进京依法上访。结果冤未伸,钟亚芳反成桐庐县人民政府与桐庐县公安局以及控告官员的“眼中钉、肉中刺”和打击报复以及“稳控”对象。
         2009年10月1日上午,在北京依法上访的钟亚芳在公话亭打电话时,被控告的对象桐庐县公安局的局长周建杭与桐庐县人民政府的相关部门工作人员非法抓回桐庐县。10月2日上午,被非法抓回桐庐县的钟亚芳即被非法关进黑监狱(桐庐—上海快乐度假村)67天,非法关进桐庐县第三人民医院精神病病房1天2晚,后钟亚芳又被隐瞒亲属以伪造的“(无受处罚能力)扰乱社会治安秩序的精神病人”非法关进杭州市公安局安康医院(精神病强制所)“强制医疗”长达591天,造成多种疾病危及生命(核污染病体长出几十个肿块、肝脏占位、甲状腺占位、高血压病等,有各家医疗机构诊断证明),而伪造的“偏执性精神障碍”却并没有被桐庐县第三人民医院与杭州市公安局安康医院使用任何精神病药物进行治疗。
         2011年7月22日傍晚,已被迫害致病重的钟亚芳从非法关押的杭州市公安局安康医院释放,由救护车接回家中。但从病重每天需靠服用药物与加强营养等维持生命的钟亚芳回家之日起,随即又被桐庐县人民政府与桐庐县公安局滥用职权公然违法在既没有法律依据也没有执法凭证下以伪造的“缠访户”名义落实二十四小时盯死看牢措施限制人身自由,具体每天由桐庐县公安局城北、城南派出所警察与桐庐县中医院(钟亚芳的原工作单位)雇请社会闲杂人员(监控人员)联合实施以“监视居住”的方法对钟亚芳实施跟踪监控、强制不准离开桐庐镇等限制人身自由,直至今日已长达近4年,且现仍在肆无忌惮地进行中,钟亚芳求生不能!桐庐县中医院为“长期对钟亚芳二十四小时盯死看牢的这一稳控任务”,不惜非法每月花几万元公共财政资金承包给了桐庐县桐庐镇社会闲杂人员俞一丕,俞一丕叫来程晓蔚等社会闲杂人员执行如上决定。
         在这长达近4年中,在既没有法律依据也没有执法凭证下,钟亚芳被雇请的社会闲杂人员(监控人员)与警察强制不准离开桐庐镇,甚至钟亚芳(或钟亚芳与其母亲等任何人一起)走出居住的小区就被雇请的社会闲杂人员(监控人员)跟踪监控,被强制不准家人单独陪同钟亚芳接受手术等救治生命,敏感时期钟亚芳被强制不准走出小区(如2013年10月汪洋副总理来桐庐县),钟亚芳要离开桐庐镇去杭州法院开庭或治病等等一切都必须经“领导”的批准同意后,再由3至5名{雇请的社会闲杂人员(监控人员)与警察(或协警)或有时钟亚芳的工作单位桐庐县中医院保卫科人员}一起非法押送跟踪监控前往,否则,只要“领导”不同意,就连非法押送跟踪监控前往也被强制不准。期间因“领导”不同意,在桐庐县长途汽车站等大庭广众之下,钟亚芳无数次地被接到雇请的俞一丕等社会闲杂人员(监控人员)的电话后赶来的桐庐县公安局城北派出所副所长黄鹏(原)、副所长陈中华以及桐庐县公安局城南派出所等警察与非法雇请的俞一丕等社会闲杂人员(监控人员)强制不准买票离开桐庐镇。更有甚者,警察与非法雇请的社会闲杂人员(监控人员)不准从2014年4月起又被在没有《辞退证明书》下非法停发病假工资断绝生活来源的钟亚芳离开桐庐镇外出求救等。(有时被使用暴力,有时被抓进派出所)。——见附后证据2,光盘中钟亚芳拍下的其中15个视频以及视频中钟亚芳和非法限制其人身自由的警察及雇请的社会闲杂人员(监控人员)的对话内容文字整理。
          在钟亚芳拍下的附后视频中:警察称“(不准钟亚芳买票去杭州)不凭什么”,“你的事情又不是一天两天的事情”,“领导会跟你解释的为什么”,“我们要听局领导”,且警察还称“{雇请的俞一丕、程晓蔚等社会闲杂人员(监控人员)}是钟亚芳的朋友”; 而花钱雇请的社会闲杂人员(监控人员)则称“杭州(钟亚芳)是不好去的”,“(只要钟亚芳活着)都要被监控”,“我们反正是上头怎么讲、我们怎么做,同我们没有关系的”,“(天天24小时来跟踪监控限制钟亚芳人身自由)是混饭吃”。且监控人员与警察均称“(钟亚芳)没有犯法”。
          2012年6月5日,桐庐县作风办把对钟亚芳以“缠访户”名义落实二十四小时盯死看牢措施的《桐庐县有序推进“两排查两促进 ”活动》作为公开信息,发布在杭州网上。(见附后证据1)
          在这长达近4年中,这些非法雇请的俞一丕、程晓蔚等社会闲杂人员(监控人员)在2013年10月8日之前的长达2年多中,一直被违法安排在政府保障性住房廉租房(桐庐县桐庐镇惠民小区2幢2单元306室,钟亚芳家对面楼);后经钟亚芳举报后,这些非法雇请的俞一丕、程晓蔚等社会闲杂人员(监控人员)于2013年10月8日起直至今日的长达一年多中,一直被违法安排在政府保障性住房廉租房的配置用房(桐庐县桐庐镇惠民小区8幢3楼,钟亚芳家隔壁楼)(见附后证据3)。 
         更甚,被控告人为掩盖上述违法犯罪事实变相杀钟亚芳母女灭口,从2014年4月起又滥用职权公然违法在没有《辞退证明书》下非法停发已被其非法限制人身自由且无劳动能力钟亚芳的病假工资,每天需靠服用药物与加强营养等维持生命的核污染与上访被精神病致病重受害者钟亚芳与其单亲年幼核污染被害女儿钟知含维持生命的生活来源被断绝,直至今日已长达14个月,同时各部门互相勾结联合封杀信访、劳动人事争议仲裁等救济途径,且不准钟亚芳外出求救等。—-被控告人要明目张胆地一边每月花几万元公共财政资金非法限制人身自由一边又非法停发病假工资断绝生活来源“关起门来”活活饿死、病死、迫害死惊天之冤证据确凿的单亲核污染被害钟亚芳、钟知含母女变相杀人灭口!钟亚芳、钟知含母女求生不能却又无处伸冤!
         为维护合法权益,为活命,钟亚芳与钟亚芳年迈70多的父母无数次地向各有关部门及相关领导提出控告与求救,甚至钟亚芳年迈70多的母亲被逼2次进京上访。但无法无天的被控告人却坚持违法,坚持要置钟亚芳、钟知含母女于死地,坚持睁眼造假,坚持欺下瞒上,坚持对钟亚芳与其年迈父母的合理合法诉求拒不理睬(拒不恢复钟亚芳人身自由、拒不发病假工资给钟亚芳)!而面对惨无人道令人发指的残酷迫害,钟亚芳年迈70多的父母已先后双双病倒卧床不起!
        自2015年5月19日起,浙江省委第六巡视组开始巡视桐庐县,为维护合法权益,为活命,今惨遭迫害求生不能的弱女子钟亚芳在非法雇请的社会闲杂人员(监控人员)的跟踪监控下到桐庐县信访局向浙江省委第六巡视组巡视桐庐组提出控告与求救,1、请求立即依法撤除非法雇请已近4年的俞一丕、程晓蔚等社会闲杂人员(监控人员)以及警察 ,恢复身患重病的信访人(合法公民)钟亚芳人身自由; 2、请求立即依法把非法停发的病假工资发给钟亚芳,让每天需靠服用药物与加强营养等维持生命的核污染与上访被精神病致病重受害者钟亚芳与其单亲年幼核污染被害女儿钟知含有饭吃;3、请求依法追究被控告人方毅、王建平及其他相关人员的责任。——以维护钟亚芳母女的合法权益,以示党纪国法的存在! 
                              控告人:钟亚芳
                              2015年5月27日 

       
     
  • 王树英:精神病院长说要关我到三月三十号

    民生观察工作室2015/2/26消息:今天上午,还在精神病院中的湖北省孝感市访民王树英(快讯:湖北省孝感市访民王树英刚被送到精神病院http://msguancha.com/a/lanmu12/2014/1011/11022.html)再次致电本工作室说,今天上午孝感市康复医院(精神病院)一院长来到她病室时,她问院长什么时候放她回家,该院长说大约要到3月30日。
     
    分析其中的原因,也许是因为三月有个全国两会,但愿王树英到时能如期出来。

  • 王宇等三律师在牡丹江被控制7小时后获释

    民生观察工作室2014/8/13日消息:昨日下午两点半,维权律师王宇、李春富、李敦勇三位律师到牡丹江是公安局交涉看守所非法阻挠律师会见等事宜时,被警方非法控制与外界失去联系(紧急关注:三维权律师到牡丹江市公安局举报侵权后失联http://www.msguancha.com/a/lanmu4/2014/0812/10614.html)。

    至昨晚11点钟,王宇律师的电话才接通,并向外界证明被关押在牡丹江市公安局的江南分局,关押期间警方还要求给三律师做笔录,遭到三律师的拒绝,在被控制7个多小时后才获得自由。三律师表示将会继续依法维权。谢谢各位关注!

Are you sure want to unlock this post?
Unlock left : 0
Are you sure want to cancel subscriptio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