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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徐海军一家被保安拦阻不让进入小区

    【民生观察2023年6月6日消息】2023年6月6日13:00,秋雨圣约教会发出代祷信息称,今天中午12点,秋雨圣约教会成都双流区蓝光长岛国际社区三期租户徐海军弟兄、金英姊妹一家被多位小区保安拦阻,不让进入小区他们的租房内。

    2023年6月6日中午12点左右,秋雨圣约教会居住在成都双流区蓝光长岛国际社区三期的徐海军弟兄、金英姊妹一家被小区保安多人拦阻,不让进入小区。保安所持理由是,房东说已经不租房子给他们了。

    在此之前,租住在长岛一期的吴五清传道被物业多次拦阻,不能进入自己所租的房子。到现在都未能进去。

    蓝光长岛的物业保安竟然被“赋予”了阻止合法租户入住的权力,报警后警方不处理。这是到目前为止,成都相关部门所做的各种逼迫教会和基督徒的违法行为中,最为荒唐和严重违法的做法之一。相比之下,堵锁眼、停水停电、扎轮胎、不让出门……都不算是严重的犯罪了。

    秋雨圣约教会恳请弟兄姊妹为徐海军弟兄和金英姊妹夫妇代祷,也为秋雨圣约教会代祷。求主为我们开一条出路。

    也请为成都,为中国祷告,如果法治继续被执法者破坏,如果公权力继续不受约束地被滥用,不只是我们基督徒会被逼迫,遭遇困难,整个国家和社会的未来不堪设想。求主赐下怜悯,约束恶人里面的恶,让恶的洪水不至于决堤,冲毁一切。求主使福音快快广传,使人心不再刚硬抵挡,使许多灵魂在绝望之中悔改得救。

  • 不让女儿成为铁链女,别让儿子成为胡鑫宇

    ——致中国公民的公开信

    中国官方2日为江西中学生胡鑫宇案正式定调为自杀,并启动维稳机制,不但在网络删文、禁言、封号,更对数亿密切关注该案的国人发出恐吓,宣称对“故意编造、传播谣言”者依法进行“打击处理”,以图堵住悠悠众口。

    在全国民众为之群情汹涌的江苏省丰县铁链女事件却能不了了之后,中国官方的公信力早已破产,一个专制的政府不关心真相,不追求社会公义,唯一关心的是权力与利益。所以,现在的胡鑫宇案官方的定调完全在意料之中。

    由于中国专制政权不容许民间社会、言论自由、独立调查等公民社会要素的存在,国人根本没有任何获得真相的机制,所以官方对胡鑫宇案的定调并没有使数亿国人的种种疑惑和质疑得到解答和回应,在中国网民还能拥有言论自由的推特上的投票显示,十多万参与投票的网民有超过7成的人不相信官方的调查结论,而仅有不到7%的人相信官方的说法。

    全国民众对胡鑫宇案最核心最迫切的问题是,为什么这个国家拥有全世界最多的监控摄像头,用大数据、人脸识别以及健康码、行程码等全世界最严厉的对民众监控手段,却仍然有胡鑫宇等青少年失踪事件层出不穷?这些失踪事件是否和中国猖獗的移植器官和贩卖器官有关?

    根据中国非营利组织“中民社会救助研究院”的数据,仅在2020年中国就有100万人失踪,平均每天失踪2739人。而就在胡鑫宇失踪的2022年11月,湖北、江西、广东及河南就发生十多起中小学生失踪事件。胡鑫宇案和其它青少年失踪事件都使国人担忧是人体器官被非法买卖所致。

    中国已经成为移植器官和贩卖器官的世界中心,器官移植呈指数式增长,根据《中国移植发展报告(2019)》数据,2019年中国器官捐献量和移植手术量分别为5818例和26121例,位居全球第二位;2015-2019年器官捐献量和移植手术量复合年均增长率分别为20.43%和19.53%,远超全球增长水平。中国卫生部前副部长黄洁夫更宣称要在2023年将中国变成器官移植第一大国,每年要达到5万利的规模。

    官媒《环球时报》2019年4月报道说,英国人赴中国移植器官,一次肾移植手术的花费约10万美元。韩国媒体《东亚日报》2017年9月报导说,调查发现2000-2016年期间,在韩国以外国家接受了肾、肝移植的韩国人为2206人,其中97%的肾移植和98%的肝移植,都是在中国做的手术。

    即使是官方制订的实质上远远低于市场价格和黑市价格的对人体器官的指导价格也显示了人体器官市场的繁荣和暴利。2021年6月8日,国家卫生健康委、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中央军委后勤保障部卫生局等联合下发的国卫医发〔2021〕18号文件《关于印发人体捐献器官获取收费和财务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后,各地出台的人体器官的官方指导价格显示,河南省为肝脏26万元、单肾16万元、双肾23万元、心脏10万元、肺脏8万元、胰腺和小肠均5万元、眼角膜单只1万元、双只2万元;湖北省的肝脏移植为26万元,肾脏20万元,心脏和肺脏都是7万元;天津的人体器官价格为肝脏25万元、肾脏20万元、心脏8万元、眼角膜1.2万元、胰腺2万元。

    由于移植器官和贩卖器官的暴利,全中国除了三甲医院,许多不具器官移植资质的医院,也纷纷改建成移植中心或开始开展器官移植业务。但由于器官移植供需的极端不平衡,从而产生了庞大的地下人体器官市场,各种非法的使用死刑犯器官、被拐卖的妇女儿童、被失踪的青少年等都成为这个庞大利益链条的牺牲品。

    2019年,《澎湃新闻》、《新京报》与《南方周末》等中国主流官媒公开报导了在2017年至2018年间的安徽怀远县非法摘取11位死者的器官案,该案判决文书显示,该案涉及京津江苏安徽4个省市、6家医院、5名主任医师或专家医师操刀,相当于覆盖半个中国的移植龙头医院与业界大佬,通过“假捐献表”非法摘除了包括李萍在内11个人的14个肾脏和9个肝脏,再送往黑市买卖。安徽怀远器官案表明,中国的各级卫生部门对于非法器官移植不仅缺乏监管能力,甚至官官相护,涉嫌息事宁人、大事化小。

    中国卫生部前副部长黄洁夫多次公开承认有90%以上的移植器官是来自死刑犯。2003年曾揭发中国政府瞒报非典疫情的中国著名医生、中国人民解放军少将军医蒋彦永在2015年3月向香港媒体有线新闻揭露解放军腐败内幕“冰山一角”,称(解放军总后勤部掌控)军医院普遍违法“擅自移植、买卖死囚器官”,勾结公安、检察院、法院,包括301解放军总医院都派车至刑场拉死囚“争抢活鲜器官”,犯人一枪未被打死,即被拉回医院手术台摘器官、移植给患者,手法惨无人道的内幕丑闻。

    2022年12月9日,87岁的中共文联前党组书记、副主席高占祥因病在北京死亡。2022年12月11日,民进中央常务副主席朱永新撰写标题为《沉痛悼念高占祥部长》的现已被全网封杀文章透露“这些年来,高占祥一直在顽强地与病魔作斗争,身上的脏器换了好多,他戏称许多零件都不是自己的了。”此文显示了坊间传闻给中国高官进行器官移植的新闻并非空穴来风,区区一个副部级官员身上的器官换了很多次,其他更高层级的官员又是如何呢?

    在2008年,超过70国的医学代表共同发布伊斯坦堡宣言,明文禁止器官买卖及器官移植旅游,并要求所属成员在其本国推动立法。2012年10月的世界医学协会泰国曼谷大会,再次重申移植医学的伦理准则,必先基于核心原则:利他性,自主性,公益性,公平正义。且在任何地方,无论是分配系统或执行移植器官的行为,所有过程应该是透明的,可被公开审查的。

    在中国这个一党专政的国家,缺乏法律监督,权力在人民的头上运行,没有公平正义可言,却成为移植器官和贩卖器官的世界中心,基本的器官移植伦理准则根本做不到,更不可能做到“所有过程应该是透明的,可被公开审查的”,是绝对不适合发展人体器官移植技术的。

    无数失踪的青少年、每年失踪的100万人,我们每一个公民的生存权、健康权正在受到专制权力的无情蹂躏。

    在这个国家,民众是名副其实的“人矿”,从生下来就被当作消耗品使用,一辈子被剥削、压榨套取利益,最后还被买卖人体器官的终极“韭菜”。

    我们关注铁链女,关注胡鑫宇,因为在这个国家,没有一个人能置身事外,能袖手旁观,我们都只是现在的幸存者,未来的消耗品。

    我们来到这个世界,对家人的爱是我们最深切最真挚的感情。不让女儿成为铁链女,别让儿子成为胡鑫宇。

    公民们,行动起来,改变这个不正义不公平的专制社会。

  • 狱中张海涛四年多不让会见

    【民生观察2022年7月28日消息】新疆政治异议人士张海涛因在网上发表69条微信、205条推文、拍摄新疆乌鲁木齐街头13张照片,批评了中共,为自由、民主、人权发出自己的声音。同时也为新疆少数民族同胞的人权发声,说真话,被中国新疆当局重判19年,现被关押在新疆沙雅监狱。自2018年张海涛的姐姐探视他后,至今4年多不让家属会见。近日,张海涛河南的家人收到其狱中来信,此次是张海涛的第五封家书,此前张海涛曾向家人寄送过四封家书。

    目前流亡美国的张海涛妻子李爱杰表示,“这些信的内容相似,而且只字未提张海涛的家人此前寄给张海涛的书信。两年多以来,张海涛的姐姐曾多次向沙雅监狱打电话,要求会见张海涛,但每次不是打不通电话,就是被对方以“要请示上司”的借口敷衍过去。李爱杰认为,这些书信无法展现张海涛的真实情况。”

    2015年6月26日,张海涛被新疆警方抄家刑拘;7月31日,又被变更罪名正式逮捕;2015年11月18日,再次被变更罪名继续超期关押;2016年1月15日,被新疆当局以“煽动颠覆国家罪”及“为境外提供情报罪”合并重判有期徒刑19年。

    入狱后,家人在5年时间仅会见过张海涛3次。张海涛曾从监狱向在河南的家人寄送过四封家书。这四封家书的落款时间,分别是2018年12月2日、2019年6月9日、2020年10月6日和2020年11月5日。此次是第五封家书,落款时间是2022年6月27日。

    收到家书后的李爱杰表示:“四年有余不让会见,盼得来信心如刀绞。2018年4月26日,张海涛的姐姐探视他后,中国新疆当局一直以各种理由不允许家人会见张海涛。前些天姐姐发给我一封信,这是时隔近一年半后收到的另一封信,内容大同小异,都是说他很好,不需要来看望。”

    “不同的是:这次具体列举了他的吃穿情況,吃得有牛、羊、鸡、鱼肉,鸡蛋、牛奶等,各位朋友相信吗?他的监狱生活比在外面的人的生活还好。穿得好,夏天不热,冬天不冷。账上还有8千多,我的判断就是监狱方不允许他花钱。还说不用来探望他,这是一个被单独关押的人的正常心理吗?”

    李爱杰:“信的结尾异常诡异,也是以前的信中从来没有出现的字眼:感谢党、感谢国家、感谢政府!张海涛非常清楚他是一个无罪的人,只是为争取人权发声而被新疆当局冤判19年。他一个嫉恶如仇、铁骨铮铮的汉子,怎么可能写出感谢党、国家、政府这样的话呢?他在什么境况下写出这些不是自己意愿的话呢?”

    李爱杰认为,丈夫是在被逼迫或者在刑讯虐待下写出来这些话。她的脑海中浮现一个画面,张海涛被饿肚子,被毒打,被以非人對待……,她不能想象丈夫还有什么能够享有的一点自由,他们以这点有限的自由要挟他。姐姐當年探视海涛后确认他被单独关押禁止放风,想到这些,她心痛如绞。

    李爱杰质疑,“吃得好穿得好,身体健康,既然一切都好,为什么一直不允许家人会见?而且写出这些违背常规的话语,我严重怀疑张海涛正在监狱中遭受非人的虐待和酷刑!我们家人强烈要求会见张海涛,请求各界朋友、人权机构,国际方面的帮助、支持,跟进!感谢大家!”

    公开资料显示,出生于1971年的张海涛,是河南省南阳市镇平县籍人,原1990年代国企下岗工人,新疆区域电信产品销售者、自由职业者,权利运动义工,民主维权人士,中国在押政治犯。

    1995年,因其从所在国有企业被迫下岗,随前往新疆谋生,并从事电信产品零售业;2009年,曾在河南省南阳市老家渡假时突遭无辜抓捕,并被新疆警方以涉嫌“诈骗罪”刑拘,关押在乌鲁木齐市六道湾看守所;在关押近2个月后,又被无罪、无说法地释放;为了维护个人合法权益,其开始接触中国的司法公正问题;

    近几年,又因积极关注新疆民族问题和民生事务,热心协助访民维权,经常在网上发表对政府和时局的看法及不同意见,并参与权利运动网站的义工活动等;2010年8月,曾参与《要求立即撤销国务院<关于劳动教养问题的决定>等劳教行政法规的公民权力主张书》的签名活动;2014年6月4日,曾因六四25周年纪念而遭到当地警方的拘禁、讯问。

    基于其以上长期的民主维权言行,遂引起中共当局的强烈不满和仇视;2015年6月26日,被新疆维吾尔族自治区乌鲁木齐市中亚南路派出所警方以涉嫌“煽动民族仇恨、民族歧视罪”抄家、刑拘,其家中银行卡全部被冻结;7月31日,又被变更罪名以涉嫌“寻衅滋事罪”正式逮捕;2015年11月18日,再次被变更罪名以涉嫌“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罪”继续超期关押;2016年1月15日,被新疆维吾尔族自治区乌鲁木齐中级法院以“煽动颠覆国家罪”重判有期徒刑15年,以“为境外提供情报罪”判处有期徒刑5年,二罪合并执行19年,剥夺政治权利5年,并处没收个人财产人民币12万;其不服上诉,2016年11月28日,经新疆维吾尔族自治区高级法院二审裁决,依然维持原判,刑期至2034年6月25日。

    据悉,其在看守所和狱中长期遭酷刑虐待、歧视及不平等待遇等;如在看守所时,给同囚室犯人发食物而不给他发,睡觉时故意放着空床位不睡却让两个犯人把他挟在中间挤着睡,一审判决书后一直让其戴沉重脚镣,从2016年3月6日起一直没有放过风;狱中,曾连续20天日夜不让睡觉不准闭眼,如困了就用打火机在其头前后左右点着烧,不给食物和水,时常遭辱骂、威胁、恐吓、欺骗,夜间经常被拉到无监控器的地方及地下室蒙头用手拷反吊着打,拳打脚踢和用空心胶管、蝇子拍殴打头部、胳膊、腿等部位,白天被审问。目前在新疆维吾尔族自治区沙雅监狱九监区服刑。

  • 长沙地铁站不打疫苗不让乘车

    【民生观察2021年8月30日消息】2021年8月29日,长沙地铁发布最新运营公告称,8月29日起乘坐长沙地铁须查验新冠病毒疫苗接种情况,对乘坐地铁的未接种疫苗人员必须登记个人信息后,方可进站乘车。长沙地铁小哥张吉对此规定表示异议,并坚决抵制。在经网络曝光和发酵后,该事件遭到网友强烈反对。今天长沙地铁发出消息:不再查验疫苗接种情况,不再登记未接种者个人信息。

    2021年8月29日,长沙小哥张吉前往搭乘地铁出行,在安检处被保安人员拦下要求查验健康码和疫苗接种码,对此,张吉对工作人员要求出示疫苗码才能进站乘车以及未接种需登记个人信息表示异议。

    张吉:你们现在公然侵犯我的权利,我现在坐地铁是作为一个公民在法律框架下可以行使的权利,你明白吗?你现在一纸文件,我不签字我不登记,我就不能坐地铁,你们不是变相侵犯我的权利吗?那长沙市政府大还是国务院大?还是中共中央大?你告诉我。卫健委它是哪一级机构?你告诉我。你现在不是在变相的强制接种疫苗吗?国务院出台的任何一条法律法规或者是行政命令说了不接种疫苗,就不能干这干那吗?

    随后,张吉被带到一间单独的警务室,被警方问话。

    该事件经网络曝光后,引起网友的一片反对之声。

    湖北武汉高新:长沙地铁地方涉嫌强制打疫苗,是在跟中央抹黑,国家卫健委一再强调,打疫苗自愿。谁违法了?长沙牛逼啊!

    自媒体《轨道都市圈》更是发出《五问长沙地铁强制登记未接种疫苗个人信息》一文,质疑长沙地铁的“土政策”。全文如下:

    一问,长沙地铁强制查验疫苗接种凭证并强制登记未接种疫苗个人信息是否与党中央国务院三令五申的遵循自愿接种原则,禁止在疫苗接种问题上搞“简单化一刀切”、保持一致?人为增设未接种疫苗群体出行障碍是否属于变相对抗国家卫健委“对于个别地区出现的对未接种新冠病毒疫苗群体的限制通知”的纠正和规范?

    二问,长沙地铁强制查验疫苗接种凭证并强制登记未接种疫苗个人信息是否属于人为在重点场所增加聚集接触,增加爆发集中性疫情隐患?根据《重点场所重点单位重点人群新冠肺炎疫情常态化防控相关防护指南(2021年8月版)》,列车尚需根据客流情况组织运力降低满载率,如此人为增设强制查验和登记信息,是否属于人为在重点场所增加聚集爆发感染风险,是否与党中央国务院一贯提倡的减少聚集号召背道而驰?

    三问,长沙强制查验疫苗接种凭证并强制登记未接种疫苗个人信息,是否违背8月20日通过的《个人信息保护法》,属于违法收集个人信息?强制收集身份证号、个人住址、联系方式等多个非必要个人信息是否属于过度收集个人信息?且法律规定的信息处理的目的、方式和范围几大项在收集过程中无一公示,是否属于违法处理个人信息?

    四问,长沙强制查验疫苗接种凭证并强制登记未接种疫苗个人信息,是否存在严重个人信息安全泄露隐患?采用最原始的纸质填写收集最多的个人信息,处理过程中无任何脱敏处理,任何人都可以直接拍照登记表获取个人信息,无任何阻拦,更何况全线网如此多的员工和外包安检人员,个人信息收集后如何处理和管理规范的,是否符合国家有关个人信息处理规定?

    五问,长沙强制查验疫苗接种凭证并强制登记未接种疫苗个人信息,是否违背国务院和交通部适老化要求?国务院办公厅此前印发关于切实解决老年人运用智能技术困难实施方案的通知,要求不得人为增加老年人服务保障障碍,在长沙地铁的双码查验公告中,未任何体现对于老年人等特殊困难群体的措施方案!

    今天我们得到消息:经长沙地铁哥张吉抵制车站强制不打疫苗的乘客不准进站后,政府方面已做出了让步,已经撤销了有关规定。

    对此,网友梦想留言:在你的坚守下,一切“强制”都是纸“老虎”。

    昨天刷屏长沙地铁站不打疫苗不让乘车,今天就撤销规定。

    有人说你整天发那个…能改变什么?

    任何权利都不是平白无故地得到的,每一次都是靠网友们不停接力转发而争取到的!

    沉默就会变本加厉,一再退缩就会逼至墙角……

  • 常玮平案看守所不让存钱拒绝会见

    【民生观察2021年7月28日消息】2020年10月22日,陕西律师常玮平被控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罪,被指定居所监视居住。2021年4月7日,常玮平被宝鸡市检察院以涉嫌颠覆国家政权罪批准逮捕,目前羁押在陕西省宝鸡市凤县看守所,至今已被关押近九个月,期间没有一个人见过他。2021年7月23日,常妻陈紫娟和律师历经艰辛到达凤县看守所要求会见和存钱遭拒。



    陈紫娟:2021年7月23日下午,我和孩子、辩护律师、还有五位朋友一起去凤县看守所想要求会见和给常玮平存钱。当天是雨雾天气,翻过秦岭时如在仙境行走,能见度非常低,也就一两米。开了三个多小时,下午16:00左右我们才到达凤县,凤县大雨瓢泼。到达看守所,雨渐转小。



    看守所大门紧闭,有两个身穿警服的人在房檐下站着。难道他们早知道我们要来?果然,我们刚停下车,那两个着警服的就走了过来。我们摇开车窗,说是在押人员家属来存钱的,一位领导模样的警察(后来知道是李教导员)就说:账上钱多着呢,不用存。包龙军律师反问:我们还没说给谁存钱呢,你怎么就知道他的帐上钱多着呢?他意识到自己演砸了,就问我们是谁的家属。我们说了常玮平,他就又装模作样打了一个电话,询问常玮平账上有多少钱。打完后说是帐上有2070元,他们规定每个在押人员帐上的钱不能超过1000元,每月消费不超过150元。上次让我们一次性存了1500元导致他被领导骂了。



    包律请他出示一下他所说的按规定帐上最多1000元、每月消费不超过150元这一规定的文件,让我们看一下是哪个机关作出的。他支支吾吾又不说了。包律师说那我们给您拍个照,证明我们来过这里,以后复议你们有个依据。一听要给他拍照,李指导员带着他的跟班转身就走。



    辩护律师追上去说他要求和李指导员了解一下情况,李指导员边走边说要看他律师证。但是当律师给他看了律师证后,他又吱唔着含混不清的说他不和律师谈,喊上跟班,匆匆跑掉。我们和武警说能不能打开门,让我们进接待室避避雨。武警说领导不让开门,并警告我们不许拍照。



    这时,来了一辆救护车。司机说所里约好的要他今天下午来拉病人,武警请示后,告诉救护车上人员,今天谁也不能进看守所,先回去等通知。因为我们的缘故,连急救都被拒之门外。



    深圳到凤县看守所有1940公里,我凌晨三点半起来坐飞机,冒着生命危险穿过秦岭的雨和雾,来到这里,当听到不能给他存钱这句话,所有的委屈和绝望瞬间涌上心头,眼泪止不住的流。我不能白白的来这里,我希望他能听到我的声音,只能对着看守所喊:常玮平,我是陈紫娟,不知道你是不是真的在这里,如果你能听到我的声音,我希望你好好活着!



    一个多月前,我打电话给凤县看守所,他们就说常玮平账上有2070元,为什么一个多月了,他帐上的钱一分没少?自从被抓,马上九个月了,没有一个人见过他,他真的在这个看守所吗?为什么不让我给他存钱?不让律师会见他?



    玮平,亲人们挂念着你…




  • 邮局拆阅举报信 申冤材料不让寄

    【民生观察2020年8月19日消息】寄送给最高检、最高法、中纪委领导的举报申诉材料,竟被邮局等有关部门私自拆封后扣押,喊冤材料缘何被定性为“非法出版物”?

    近日,福建林小华就厦门市文化和旅游市场综合执法支队扣押其举报申诉材料一事提出行政复议申请。林小华不理解,自己将反映哥哥冤情的材料装订成册,向有关机关及领导反映,进行申诉,怎么就成了“非法出版”?

    林小华系备受社会关注的原福安市长林小楠被控受贿上诉案当事人林小楠的弟弟。其因在接受原宁德市纪委、市检反贪局询问的过程中对林小楠案办案人员的逼证过程进行了数十个小时的录音,并将之整理成十九万字的录音文稿,对办案人员的违法办案过程予以曝光,而广为人知。

    林小华反映,其于2020年6月9日上午,通过EMS全球邮政特快专递服务平台向最高人民检察院、最高人民法院以及中央纪委相关部门领导邮寄了52套林小楠案举报申诉材料。该材料主要内容为林小楠所写的个人成长及从政经历,以及蒙冤情况反映材料,也包括一些媒体对林小楠案的报道及评论。为方便领导及关心该案的人们查阅材料,了解林小楠案案情,林小华将这些材料装订成册,并命名为《半生回眸》。

    然而,在林小华将前述52套举报申诉材料交邮后,当日下午却被告知:邮政领导不让邮寄本批邮件。快递服务人员将该批邮件退回后,林小华发现其中一个包裹已被拆封。经询问,快递服务人员承认邮政领导私自将该包裹拆开。林小华随即要求邮政快递方继续履约,对该批邮件重新进行邮递服务。经沟通,快递服务人员同意了这一要求。

    不料,2020年6月13日,快递服务人员又告知林小华,收寄完毕的该批邮件已被全部拆开,其中名为《半生回眸》的申诉材料及举报材料光盘被厦门市文化和旅游市场综合执法支队扣押。

    半个月后,也即7月1日,厦门市文化和旅游市场综合执法支队作出(厦)文旅执扣字[2020]第3002号《扣押决定书》,将《半生回眸》举报申诉材料认定为“非法出版物”。

    随后于7月7日,文旅执法支队前往林小华的工作场所,向其出示了厦门市新闻出版广电局出版物鉴定专业站出具的、将《半生回眸》认定为“非法出版物”的鉴定意见。

    2020年7月29日,文旅执法支队向林小华出具《延长扣押决定书》,决定将52套举报申诉材料及附属光盘延长扣押至2020年8月29日。

    在了解上述情况,并详细查阅检索了新闻出版相关法规后,行政复议代理律师告诉林小华:其交邮的《半生回眸》及所附光盘未对社会公众公开发行,系供领导及关心林小楠案的人们了解林小楠案冤情的举报申诉材料,不属于“非法出版物”。而且,根据出版法规,“非法出版物”的鉴定必须由省级以上新闻行政机关指定的鉴定机关和鉴定人员作出,未经指定的厦门市文旅执法支队通过所谓出版物鉴定专业站将该材料认定为“非法出版物”的认定系无权认定、违法认定。根据出版法规,如未在扣押7日内委托有权机关鉴定,则应将相关材料返还给所有人,因此该支队所作出的将相关材料扣押至2020年8月29日的决定也属超期扣押。

    就举报申诉材料被厦门市文旅执法支队扣押一事,林小华已于日前向负有行政复议职责的厦门市司法局申请复议。

    代理行政复议的王昊宸律师认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四十一条规定,公民对国家机关及国家工作人员的违法失职行为有申诉、控告、检举等权利。林小华向有关部门及领导投递的举报申诉材料,无论设计、装订成什么样,本质上都是申诉材料。有关部门将林小华为哥哥申冤的举报申诉材料认定为“非法出版物”,予以扣押,于法无据,而且明显违反了宪法保障公民申诉、控告权利的规定。

    王昊宸律师还指出,《中华人民共和国邮政法》第三条规定:“公民的通信自由和通信秘密受法律保护,除因国家安全或者追查刑事犯罪的需要,由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或者检察机关依照法律规定的程序对通信进行检查外,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以任何理由侵犯公民的通信自由和通信秘密、除法律另有规定外,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检查、扣留邮件、汇款。”该法第三十五条规定:“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私自开拆、隐匿、毁弃他人邮件。除法律另有规定外,邮政企业及其从业人员不得向任何单位或者个人泄露用户使用邮政服务的信息。”

    同时,《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五十三条规定:“邮政工作人员私自开拆或者隐匿、毁弃邮件、电报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王昊宸律师称:很显然,本案中邮政领导及文旅执法支队均无开拆林小华所寄邮件的职权,邮政工作人员私自开拆邮件并向其他单位和个人泄露林小华使用邮政服务相关信息的行为,甚至可能构成刑事犯罪。

    目前,厦门市司法局已向林小华送达了行政复议受理通知。

  • 重庆崔斌被打伤不让做伤情鉴定

    【民生观察2018年6月29日消息】本网获悉,重庆万州区公民崔斌,于今年4月26日在家附近遭到黑社会人员暴力毒打,报警后警察一直没有处理打人凶手,凶手也不赔偿医疗费用,昨天,崔斌再次前往万州区龙都派出所要求做伤情鉴定遭到警方推诿。

    据崔斌对本网讲述,他因在网上关注709家属和写了今年五一是游行节的帖子,遭到当地维稳人员疯狂报复。今年4月26日晚上9点,他在小区附近的马路边上,遭到重庆市万州区维稳部门指使的3名黑社会吸毒人员对他进行暴力毒打,时间长达半小时之久,从而导致他颈椎损伤、右耳鼓膜穿孔和全身多处软组织受伤。后当场报警,警察来后不但不抓捕凶手,反而说他闹事,警察将他送到医院就不管了。而他因经济状况拮据一直无钱治伤,每天只能强忍疼痛,在小诊所输液作消炎处理。

    崔斌说,在被打的第二天,他便来到龙都派出所要求立案抓捕打人凶手,同时要求做伤情鉴定和医疗赔偿,可一直遭到警察的推诿和忽悠。昨天,他再次前往龙都派出所要求领导签字,然后去做伤情鉴定,可值班民警告诉他领导出差去了,让他回家等通知。

    崔斌表示,现在离他被打伤已经过去2个多月了,龙都派出所始终在他被打伤一事上进行推诿、回避,只是现在采取的方式不同了而已。龙都派出所就是想用拖的方式来解决,时间长了就不了而之了。

    据了解,崔斌是重庆市万州区龙都街道居民,2012年2月29日,因帮助消防武警官兵救人,在施救过程中被武警把膝盖踩伤,从而造成二级伤残。当时《三峡都市报》对此次警民合作救援行动给予了报道,重庆当地老百姓都对他交口称赞,称他为救人英雄。可英雄崔斌因救人受伤后,重庆市政府不仅不承认他是见义勇为行为,还不按照相关法律政策给予奖励和救助,在万般无奈之下,他被迫走上了上访之路。期间,多次遭到重庆地方维稳部门的打压和迫害。

    现如今,崔斌从一位访民成长为一名坚定的人权捍卫者。2015年他因在北京二中院围观浦志强案而被抓进久敬庄,被关押四五天;2016年参与声援郭飞雄签名活动,并在高笋塘步行街广场公开绝食以示声援,后遭警方传唤;2016年3月两会期间,崔斌因在北京拦截两会代表车辆,被打伤后又被行政拘留,但因其残疾严重拘留所不收,后被当地警察押送回家,被万州警方监视居住一年,期间因外出没有事前“报告”,被行政拘留10天;2016年5月15日崔斌因进京上访,遭到黑社会人员的暴力殴打,重庆维稳部门指使黑社会人员用杀猪刀砍断了他双手的八根筋健和三根手指骨,并且全身多处被暴打砍伤;2017年8月,崔斌穿着印有“当人民恐惧政府即为暴政”的文化衫拍照并在网上传播,随即遭到警方传唤抄家;今年4月26日,崔斌因在网上声援709家属,在家附近遭到暴力毒打,后报警警察不管;今年5月期间,崔斌在家中多次遭黑社会吸毒人员的生命威胁,后多次报警,不了而之。

    附:崔斌见义勇为受伤事实经过

    我叫崔斌,男,1964年4月17日生,身份证号:512201196404170337,汉族,住重庆市万州区龙都街道科隆路9号松林包廉租房D栋二单元106室,联系电话:+8615223533336
    请求事项:希望继续治疗直至康复。

    事实和理由:

    2012年2月29日我在万州区高笋塘广场休息时发现一名女子爬上广场边上一棵黄桷树上想结束自己的生命,万州区消防队的官兵、红光派出所的民警、高笋塘交巡警平台的民警及三峡都市报记者均迅速赶到现场。通过官兵的劝解及多种方式救助依然无法安全解救那名女子,一时间大家都非常着急,就怕那女子在情绪激动之下会发生意想不到的意外,做为一个有良知的中国人是宁肯自己流血流泪也不能让一个鲜活的生命在自己的眼前消失的。在这种危急的情况下我就给旁边给消防官兵出主意,并经过现场指挥领导的允许加入救援,最终救下这名女子。在救助那名女子的过程中因场地所限,一同救助的一位消防兵为防止他自己和那女子摔伤,一只脚的踩在了我的左膝上,造成膝盖半月板损伤(这是后来拍片才知道的),当时我是痛得走不了路,在现场休息了好一阵后才能勉强一跛一跛的非常艰难的走路。

    因当时的确是作为一个有良知的中国人的见义之举,在现场休息一阵后,腿痛稍微得到缓解我就离开了,也没有想到会伤得这么严重,以为也就是肌肉被踩伤了,过几天也就没事了。当时女子被救下来后,大队人马就很快将女子带离了现场,只留下高笋塘片区城管大队的一名同志在现场,说是有记者要采访一下当时帮忙救人的两个好市民——我和另一个叫李大兰的,然后带我到医院去检查,谁知后来那位城管的同志接了一个电话后就走了,剩下我们两个不知如何是好,我只好自己到药店买了点儿药就回家了,可到了晚上疼痛无法忍受,买的药根本无济于事。第二天我到高笋塘去找那位城管他又没上班,第三天我找到他后,他带我到高笋塘中医院去检查,这一查才发现不是什么肌肉拉伤而是膝盖半月板损伤。

    当是我就吓傻了,城管的那位同志也吓到了,也不想承担这笔费用,花的钱太多了。我想到自己本身就经济条件不好,这下可怎么办?不看医生吧,痛得叫人受不了,看医生吧,又没有钱,关键是我这伤也不是自己弄伤的,是在救人的时候被消防兵给踩伤的,于是无奈之下只好去找到当时在场救人的几个单位:万州区消防支队、红光派出所、高笋塘城管大队、高笋塘交巡警平台寻救解决治疗事宜,我找到这几个单位后,他们都不愿意担责,都很同情我的遭遇,但因医疗需花费大量金钱,都怕自己单位无力承担,给予的答复是:“你是一名好人是一个英雄,你是因为无私救人才把自己弄伤的,应该由政府为你的伤的进行治疗,你来我们这里,我们也没有办法给你解决,你可以到区政府去,政府有一笔专门的见义勇为专项资金,我们单位给你出具一个证明,证明你的确是救人受的伤,再说这个事件《三峡都市报》上也是有登载的,也是可以证明的,你向万州区政府进行申请治疗。”

    于是我就拿着这些证明书找到区信访办,信访办的同志又叫我去找政法委,政法委说我这个见义勇为评不上,要人死了才能评上见义勇为,又叫我去啊找信访办,信访办又叫我去找区人大政协,到了人大政协也不管,我无法只好再次拖着受伤的腿来返回到信访办,找到负责人要求一定要给个说法,到底怎么个解决法。开始根本没有理我,推说找不到责任事故人和责任单位,直到我说:“今天你不给我解决我就不走了。”并坐了下来,不一会儿就来了几个警察,要把我带走,我当时就把整个事情的来龙去脉给那几个警察讲了一遍,说我并不是无理取闹,而是实在没有办法,但凡有一点法可想,我也不会这样做的。那几位警察听后很是同情我的遭遇,但又没有其他办法,过了一会儿他们就自行离开了。

    这位负责人见警察没有处理且离开只好给太白岩街道办事处的政法委书记骆斌打电话,通知其解决好这件事情,骆斌当时承诺把我送到医院进行治疗,叫我第二天到他办公室找他。第二天我如约到他办公室去,可我等了一天也没见到人,办事处的人说他到区委开会去了。没办法我只好第三天又拖着伤痛的腿到他办公室去,他才安排了一名办事员把我安排到太白岩社区医院(汇源医院),这医院不是专业的医院,医疗条件很差,没有骨科,就只能看点平常的小病,对我的伤根本就没有能力治疗。我很无奈但也没有其他办法只好暂时住下来,可住了几天不知道咋回事医院都不给用药治我的腿,后来才从医生那里了解到医院没有得到太白岩街道办事处的答复是否给予治疗,担心到时候不知道找谁拿钱。我知道后感觉这真是气人了,把人骗到医院不给治疗也不管。但我的腿伤还是痛得受不了,还得治疗啊,不治这伤也不会好啊,而且这伤也不是我自己不小心弄伤的,也为了救人被弄伤的啊,这笔费用应该得政府出啊。所以我没法只好再次到区信访办找到负责人要求解决,这位负责人再次通知太白岩街道办事处骆斌(没去)、卫生局领导人、医院院长、医院主治医生全部到信访办共同商讨治疗事宜,信访办责成他们必须全力进行救治。就这样我又再次住进了社区汇源医院,在医院进行常规检查一切正常,建议我做核磁共振检查,但太白岩办事处的政法委书记骆斌知道核磁共振检查的费用很贵就不同意,还在电话中把我奚落一番:说我是骗子,常规检查一切正常根本就没有好大回事还到处大吵大闹。我当时的腿伤肿得很高,根本不能动,我就不信若没有好大回事为什么不能走路,只好请求医生给我做核磁共振检查,检查结果出来为膝盖月牙板轻度损伤,关节腔有少量积液。这时候骆斌还骂医院的负责人不该给我核磁共振检查,说做核磁共振太贵了,办事处不承担这笔费用。医院明知我是膝盖月牙板轻度损伤,不给我进行合理的用药治疗,我在医院里忍着疼痛坚持了1个多月,总共才用去医药费2100多元。大家可想而知住院三十多天才花去2100多元的治疗费是怎么个治疗方法和用的什么药物这么便宜,根本就没有认真治疗,在这治疗期间只是消了肿,还是痛得不得了,不能正常行走。后来实在是忍不下去了,再次找到太白岩街道办事处和信访办领导,均不给予解决。由于伤情越来越严重,无奈之下只好自己到三峡中心医院进行治疗,到中心医院一做核磁共振检查,发现病情恶化了,问我为什么一开始不到三峡中心医院来医治,说社区汇源医院根本不具备医骨伤的条件,我这伤若是早点到三峡中心医院治的话早好了,现在拖了这么久才来治,还不晓得情况能不能好转,说不定还会出现其他一些并发症。随后几个月一直在三峡中心医院医治,但因拖延的时间太长,脚长期行走受力不均,耽误了最佳治疗时间,导致我的身体出现了右脚月芽板Ι度损伤、腰第五椎磨损等一系列并发症。三峡中心医院见此情况,建议我转到重庆西南医院进行手术治疗,而政府又不愿承担手术费用,就又想把我骗到万州区骨科医院进行治疗,到骨科医院后,医生一看病历资料就拒绝接受,说中心医院三甲医院都医不好,我们只是二甲医院就更不行了,同样建议我转到重庆西南医院治疗。在三峡中心医院治疗的时候,医院的医生和护士见我为了救人落得如此下场,很是同情我,为我提供了很多帮助,后来政府承诺返还我自己垫付的医药费4500元至今也没有落实。后来因为实在过不下去了,没钱吃饭,只好再次到重庆市信访办要求转院继续治疗,解决基本生活,市信访办又一张纸令把我指到万州区政府,把我遣送到万州救助站,没人来接我,后来还是居委会的人把我领出来又把我放在马路边自生自灭。我的腿实在是痛得受不了,只好自己拖着伤残的身体到处救人借钱医治,有好心人知道整个事件的实情,就伸出援手,大家你几十,他几百的借给我,叫我先去医治,借到钱后,通过别人介绍,我在北京中科院骨伤科研究所买药自己治疗,一个疗程2个月,5800元钱,一直医到2013年的7月份,借的钱也用完了,我也不好意思再向朋友开口借钱了,这时别说治腿伤,就是基本的日常生活都无法维持下去了,一天一餐吃了两个月。

    我的这次受伤是在救助别人时被消防兵踩伤,属于见义勇为受伤,但经过这件事情我发觉无钱无势伤不起啊,一推二拉三踢球,没死不能评上见义勇为相关部门的冷漠让我寒心,为了让生活更加关注见义勇为的困境,我决定讨个说法,难道做了好人好事见义勇为是热火上升吗?政府的公信靠什么来树立,稍有常识的人都明白,那就是依法行使职权维护社会的公平公正、实事求是,传承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倡导见义勇为,弘扬社会正气,促进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努力构建和谐社会,见义勇为流血流泪寒心依然存在,你离群众有多近,群众与你就有多亲,当一个人做了应当做到事情后其结果折了腰,那这不是个人的不幸与悲哀,而是这个社会的不幸与悲哀,而这样的事情一而再再而三地出现那么这个时候难免不出现悲剧。

    但是我通过这件事情发现政府就像踢皮球一样一会儿把我踢到这儿,一会儿把我踢到那儿,要么就对我不闻不问,由着我的伤痛越来越严重,最后延误了最佳治疗时机,致使我的伤情从一开始的小伤到现在全身的伤痛,让我从一个正常人变成了现在的残疾人,每天不得不用拐杖行走,对我今后的生活造成了严重的困难。我实在没办法,曾想通过法律途径来解决问题,谁知我将诉状写好后重庆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和万州区人民法院都拒绝受理。

    我因做好事伤残后无钱医治,四处求助没有结果,于2014年到北京上访,在长期被推诿无助的情况下在北京联合国人权中心堵门举牌维权,被北京公安局送拘留所拘留,因我残疾严重,拘留所拒收,然后被地方警察押送回家。

    2016年3月两会期间,我在天安门西边拦两会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代表团车辆喊冤未遂,在北京上访期间在天安门广场喊冤撒材料后,被北京警察打伤后又被北京公安行政拘留,送北京拘留所因我残疾严重拘留所不收.在重庆驻京办关了5天黑监狱后被地方警察押送回家.被重庆市公安局万州分局不给法律手续以“监视居住”软禁,至今手机电话、微信、短信等通讯经常被控制住……

    重庆市公安局万州分局双河口派出所所长告诉我:“你是被监视居住,不能离开万州,离开万州要向派出所报告同意批准才能离开,否则私自离开万州,双河口派出所警察就会把你抓回来拘留……”。但是当我向双河口派出所所长要监视居住的法律文书,派出所所长和警察都不给。

    2016年5月5日上午,我因参与签名绝食声援郭飞雄遭当地警方传唤。被警方带到辖区的双河派出所进行传唤,警方主要询问我在网上参与签名以及绝食声援郭飞雄的事。在派出所我当即向他们要传唤证,他们不给任何手续只说是口头传唤,我被带到了审讯室并被要求坐在审讯椅上。随后国保开始问我这次为郭飞雄签名绝食是怎么回事,要我配合做个笔录。我认为这种事应该敢做敢当,就承认是为郭飞雄签名了,签名编号是448,绝食时间是5月27日,地点高笋塘步行街广场。国保还说我帮很多人代签,问那些是什么人,我说是当地同城的朋友。国保告诉我这么做是在同政府作对,但我坚持认为自己是在维护公民的合法权力,并向国保反问:“郭飞雄有病难道不该得到有效的治疗吗?中国公民没有人权,所以我们要民主,自由,人权!”国保听了居然告诉我说要自由就是要造反!

    2016年5月15日夜,我被不明身份的人砍伤双手臂,在万州三峡医院急疹科急救。我本地的朋友已报警,因本地朋友之前均感觉自家门外有异常,不排除当局报复的可能。之后,重庆警方把我的重伤鉴定成轻伤,重庆万州法院轻判砍伤我的罪犯有期徒刑9个月,同时万州法院至今都没有判决给予我刑事附带民事赔偿。2017年8月,我因穿着印有“当人民恐惧政府即为暴政”的文化衫拍照并在网上传播,随即遭到警方传唤抄家;今年4月26日,我因在网上声援709家属,在家附近遭到暴力毒打,报警后警察不立案也不抓捕凶手;今年5月期间,我在家中多次遭黑社会吸毒人员生命威胁,后多次报警,没有下文。现在距我被打伤已经过去2个多月了,龙都派出所始终不给我做伤情鉴定。



  • 湖北一妈妈囚禁4个孩子1年多,还不让穿衣服

    在十堰市郧西县六郎乡两岔河村,有一位年轻母亲,将自己的4个孩子关在家里长达1年多,不让孩子出门,这是怎么回事呢?
    当记者带着当地相关工作人员,来到这个家时。看到这位母亲的家里脏乱不堪,传来一阵阵刺鼻的气味。当地乡干部说,这位女子姓樊,丈夫常年在外打工,家里有4个孩子,年龄分别在5到16岁之间。在过去的一年里,樊某一直把4个孩子关在家里,连衣服都不给他们穿。
    当医生要跟被关在屋里的孩子交流时,女子马上警惕起来。
    医生:“我们跟你大姑娘交流一下好不好?”
    樊某:“她不敢说话。”
    医生:“有医生在这,你不用更担心。我进去跟她说行不行? ”
    樊某:“她不敢说话。”(试图堵门)
    经过半小时沟通,樊某才答应了医生的请求。
    医生:”小朋友,你叫什么名字?你是女孩还是男孩?阿姨的裙子漂亮不?”
    医生与孩子交流后出来对其他人说:“两个男孩,他也看我,中间那个男孩光笑,表情还是很好,就是不说话。那个大点的孩子听到我说要他把手机给我后,还是伸手给我了。”
    通过现场初步诊断,医生判断樊某患有精神分裂症。长期被关在家里的几个孩子也有些不正常。
    十堰市中医医院(十堰市精神卫生中心)失眠科主任张贵金分析:“这三个小孩从目前来看有明显的自闭症,而且言语交流存在很大的障碍,这当然跟他长期封闭环境之下有关系,这些孩子进行一些适当的心理教育,进行适当的社会康复,也是可以完全恢复正常的。
    十堰市中医院与六郎乡政府协调,将樊某接到医院进行专业治疗。9月4号上午,樊某被送到了医院。
    在医院里,樊某的情绪很不稳定,也不配合治疗,医生暂时只能做一些初步的检查和药物治疗。
    十堰市中医院副主任医师张贵金介绍:“接下来我们就给她做检查,看她身体状况怎么样。排除一下脑部器质性的问题,有没有躯体方面的问题。如果排除了脑部器质性问题和躯体上的问题以后,我们就可以确定精神疾病的诊断,确定之后就可以进行治疗了。”
    目前,樊某的几个孩子已经被送到了学校,由老师负责他们的生活起居。十堰市中医院专门腾出了一个房间,为樊某治疗,当地政府正在协调解决治疗费用。
    (来源:楚天都市报http://www.ctdsb.net/html/2016/0910/hubei59511.html 2016-09-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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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谢燕益律师妻子原珊珊:让不让我与3个孩子活着给个准信

    我是原珊珊,谢燕益律师的妻子。谢燕益因为人权、法治、弱势群体发声,在2015年7月12号先是被秘密关押6个月,然后以涉嫌煽动颠覆国家政权被逮捕.现在关押已有一年之久,官方不让家属聘请的律师会见并强行解聘律师,官方给安排“官派律师”,不能通信,所有《宪法》所赋予的公民权力统统的、统统的被剥夺.
     
    现在谢燕益的死活我做为妻子都不知道,我与谢燕益一直生活很简朴,在北京郊区密云租房,当地公安局多次到我的房东处骚扰、干涉,我带着3个孩子,大的11岁,二的九岁,小的刚刚4个月与2016年7月10日搬家,因搬家双臂过度拉伸导致晚上无法睡觉,同时有一条腿也要拐着走,在第二天因谢燕益被关押满一年,我凌晨4点从家出发到天津看守所(别的部门从不接待)问问情况,偶遇709同案件的勾国洪家属、李和平家属、王全章家属,本也想到检察院投诉因时间太长,哺乳期涨奶实在坚持不下去的原因离开天津,在我回家的路上下午5:34接到电话,公安局给我的新房主打电话内容不得而知,房主给我打电话告诉我公安局有人给他打电话,问我是不是得罪什么人了,问我除了在家带孩子还干什么,一头雾水,没有头脑的开问起来。
     
    现为了维护一母3小能活着(想起谢燕益代理的庆安火车站民警枪杀旅客徐纯合案件,徐纯合死在一老、3小面前),今天到居住地公安局问情况。
    三个请求:
    —、我要是犯法请依法抓我
    二、我要是不犯法请给我一个法律解释。
    三、让不让我与3个孩子活着给个准信。
     
    今天是2016年7月12正是谢燕益被抓的日子。
    此事进展关注:
    微信:15811304951、17710194977
    微博:15811304951

  • 女精神病人投毒 村民不让她回村

    今年4月,溧阳一位女精神病患者因幻想被同村人骚扰,向村上三户人家投毒,六位村民因此中毒。近日,上百名村民向溧阳检察机关联名上书,提出不允许她再回村。
    为“报复”村民
    她向三户人家投毒
    溧阳市41岁的曹丽(化名)总是幻想同村人骚扰她,今年4月份,为报复村民,她带着农药来到三户村民家里,将农药投在三户人家厨房的调味瓶里。
    “我浸花生米吃的时候,觉得厨房里的酸醋味道不对,有股农药的味道。”73岁的傅师傅说,他怀疑有人要害他们一家,遂报了警。经警方调查,这三户人家的调味瓶里均验出了百草枯等农药,曹丽有最大嫌疑。4月23日,曹丽被溧阳市公安局刑事拘留。
    村民集体上书   不许她再回村里居住
    5月份,曹丽经常州市德安医院司法鉴定所鉴定患精神分裂症。曹丽向村民家里投毒,导致6人中毒,也把村民们都吓坏了,“她继续在村里居住,让我们一点安全感都没有。”
    虽然曹丽的丈夫承诺,等曹丽病情缓解后,他会加强对曹丽的监管。但是这并不能消除村民们的恐慌。100多位村民联名上书,表示即使曹丽的病治愈了,也不允许她再回到村里和大家一起生活。
    律师说法:病情缓解后她有选择住处的权利
    江苏乐天伯俊表示,曹丽在病情缓解后有选择住处的权利。“病情缓解或治愈后回到村里居住是她基本的权利,我们应对病人的合法权益予以保护。”俞律师表示,曹丽病情恢复后,经专门机构确认,就可以回村生活。俞律师说,曹丽回村生活后,监护人应加强监管。如果村民发现监护人不负责任,可向当地公安部门举报。(来源:凤凰网
    http://dailynews.sina.com/gb/chn/chnlocal/phoenixtv/20131016/15205073050.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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