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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709大抓捕”的延伸:大规模专项检查律所

    自九月份起,北京、重庆、广东、广西、河南、湖南和云南等地司法厅局,在政府操控的中华全国律师协会和国保警察部门配合下,对多家七家律师事务所展开所谓“专项检查”。这种“专项检查”明面上以所谓“加强”和“规范化”对律师事务所的监督为由,实际上检查已经超出了常规行业管理的范围,当局出动了司法局、律协、国保、派出所片警、街道办事处等多部门维稳力量,对律所的案卷、税务登记、财务制度、内部管理制度甚至律师网上言论等进行检查。

    当局这次的“专项检查”,针对的基本上是活跃的人权律师事务所或者经常代理“敏感”案件的律师所在的律师事务所,包括代理刘晓波、高志晟、郭飞雄等“政治要犯”的北京莫少平律师事务所,代理王全璋、谢燕益等709大抓捕案的北京道衡律师事务所,代理江天勇等“709大抓捕”的广州律成定邦律师事务所。

    对律师事务所的“专项检查”除了是为中共的十九大维稳外,更主要的原因是对人权律师事务所、人权律师的震慑、警告、威胁和打压,达到所谓的稳控作用。2015年的震惊中外的“709大抓捕”,当局通过对人权律师的大规模打击,企图切断近年来风起云涌的中国社会抗争中关键群体的支持平台,从而达到控制冻结社会的目的。在“709大抓捕”的过程中被逮捕、传唤、刑事拘留、失联、约谈、短期限制人身自由,受影响人士前后多达319人,然而此令人窒息的红色恐怖并没有达到当局的目的,仍然有众多人权律师不惧强权为被捕律师发声,不避风险担任被捕律师的辩护人。所以对当局来说,人权律师迄今仍是心腹大患,是一党专制统治稳定的“危害”因素。

    根据《律师法》第52条,官方的司法行政部门有权对律师和律师事务所实施“日常监督管理”,而根据《律师事务所管理办法》第64条,这种监管权力相当广泛且定义含糊,包括可以监督律所“遵守法律、法规、规章的情况”和“内部管理制度”,司法局不需立案即可对律所实施检查。《律师事务所管理办法》明文规定律师和律所必须“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并在律所内部成立党组织,而且禁止律师发表、散布“否定根本政治制度”或可能“危害国家安全”的言论。

    甚为讽刺的是,有如达摩克利斯之剑悬挂在律师头上的《律师事务所管理办法》是长期担任中共司法部长一职的吴爱英任内所推出。此严苟的管理办法引起律师群体的愤怒,去年十月,百多名律师发起联署,呼吁官方立即罢免吴爱英的司法部长职务。就在此次十九大前夕的10月14日官方新华社发布了《中国共产党第十八届中央委员会第七次全体会议公报》,宣布吴爱英因严重违纪而被开除党籍双规。

    但是吴爱英被开除党籍双规,与什么法治进步半毛钱关系都没有,而是中共内部权力斗争的结果。对律师的震慑与打压,不是吴爱英的个人作为,而是中共把对人权律师的防范和打击作为控制冻结社会的主要手段。2012年7月31日的《人民日报》明确把维权律师、地下宗教、异见人士、网络领袖、弱势人群列为新“黑五类”,是“国家安全防范的重心”,严厉控制和打击的重点对象。

    所以,新一轮对人权律师的打压是当局的必选项。当局双管齐下,不仅采取“专项检查”以震慑、警告律师事务所,同时以“接获投诉,在网上发表言论、年检不合格”等各种理由,对人权律师个人处以被扣留律师证、年检无故延迟或不合格、停业处罚,湖南文东海与浙江吴有水二律师被律协立案调查,最严重的是河北韩庆芳律师和四川詹肇成律师正面临着当局的刑事指控。

    官方一手举起大棒强硬打压,另一手也使出了其统战收编的惯常伎俩。八月底,司法部及律师协会在国家法官学院召开“刑事辩护与律师制度改革”专题闭门研讨班,一些人权律师被点名要求参加,包括曾为刘晓波辩护的莫少平、曾为胡佳和伊力哈木辩护的李方平、代理河南六四公祭案而被羁押半年的常伯阳,以及为709大抓捕案被告辩护的刘正清、陈建刚、张重实和葛永喜等人。司法部部长张军和副部长熊选国都在研讨班亲自向律师“授课”,张军再次强调西方民主国家的“三权分立”不适合中国,研讨班内容包括国情教育、批评“709大抓捕”涉案律师行为危害国家安全等,还强调要加强对律师行业的管理,要求律师不能在庭外发表影响审案的言论,在现实中接受外媒采访的一些律师,也受到警告、约谈。

    由此可见,威慑与安抚并举,打压与收编共存,官方意图把律师“纳入社会主义法制轨道”,成为维护一党专制统治稳定的专政工具,同时向经历“709大抓捕”考验而愈坚若磐石的人权律师们重申政治红线,这意味着“709大抓捕”并没有停止,打压依然持续。在新极权体制继续高举高打控制冻结社会的可见未来,人权律师群体将继续面临如著名人权律师滕彪所说的艰难处境:“喝茶窃听黑材料,跟踪传唤黑头套,栽赃电棍大灯泡,劳改失踪暗杀掉”。

  • 民生观察对公民立案难的专项监察(2015年5月18日至24日)

    ——既不立案也不裁定投诉无门现象仍普遍存在
     
    民生观察工作室2015年5月25日按:起诉权简称诉权,是法律赋予公民提起诉讼请求的权利。然而在中国,由于司法体制的原因,公民的诉权却经常难以保障。就在今年5月1日新的“立案登记制”实施之后,各界普遍关心的“立案难”问题依然没有得到解决。本周(2015年5月18日至24日),民生观察工作室司法监察项目对“立案难”等侵犯公民诉权的问题继续进行观察,“既不立案也不裁定”、当事人投诉无门等常见的“立案难”依然普遍存在。
     
    公民依法起诉,却遭法院恐吓。上海公民沈佩兰在网上发帖表示,她在2015年5月22日前往上海市闵行区法院递交起诉材料提起行政诉讼,该院非但不接收她的诉讼材料,却还遭到了保安的恐吓威胁。沈佩兰在网帖中说,她按照正常程序排队取号至立案窗口递交起诉材料,立案窗口却让她到“领导接待”窗口。在“领导接待”窗口,一名叫蒋宇娟、自称是领导的人,“拿起我的诉状也是翻了翻,看也没看就说:你对我们法官有意见,你去投诉好了,这案子不立案。说完把我诉状一扔扬长而去,拒绝收我的诉状。过会叫来了好几个穿黑色衣服的黑保安,有男的,有女的,身上都佩戴棍棒之类的,把我围起来向我示威。我看了看他们,问:你们带枪了吗?开枪呀!最多被你们也开枪打死在这大厅里吧!后来蒋宇娟还指使那些保安拖我出去、打我,那几个保安扬言在外面要‘做’了我。”民生观察工作室目前尚不清楚沈佩兰这次提起行政诉讼的具体诉讼请求,而作为维权人士的沈佩兰在此之前曾遭到过不明身份的人绑架。对于网帖中提到的蒋宇娟,民生观察工作室信息员在《闵行区政法综治网》看到,蒋宇娟被评为“忠诚敬业十佳业务标兵”,该文中称蒋宇娟“热心、细心、耐心、诚心、公心”;但是在互联网上搜索“闵行 蒋宇娟”等关键词时却发现,网上不乏多宗对于蒋宇娟不接收材料、不立案不出文书等问题的申诉控告,其中一件则是早在2010年当事人金月花对蒋“渎职侵权”的控告。
     
    浦东法院依然我行我素,律师电话投诉不立案无人接听。关注完上海市闵行区法院,我们再来关注上海市浦东新区法院。民生观察工作室司法监察项目在此之前曾经关注过上海市浦东新区法院立案一庭庭长童凌违法拒绝接收上海公民冯正虎等人行政起诉材料,当天童凌还利用一整天的上班时间来对冯正虎进行所谓的“维稳劝导”,甚至不惜动用法院司法经费请冯正虎吃饭,严重浪费司法资源。后来,当事人冯正虎也对于童凌的违法行为进行了投诉。然而在5月21日,北京德和衡(上海)律师事务所律师郭乘希在微博上发消息称,她拨通了浦东法院立案庭庭长童凌的电话,准备投诉该庭法官周军违法不登记她的诉状、违法不立案的问题。童凌简单听完陈述后,却让郭乘希律师稍后再打。但当郭律师再打时,打了将近1个多小时的电话,却一直无人接听。由于郭乘希律师当天还要赶飞机,只能暂时作罢。据民生观察工作室查询了解,童凌现任上海市浦东新区法院立案一庭庭长,级别为“四级高级法官”。
     
    既不立案也不裁定依然普遍。据民生观察工作室本周消息,安徽省颍上县六十铺镇访民耿士奇因为上访被多次拘留,每次地方公安局拘留他都是依据的北京警方开出的训诫书,而他本人对此训诫并不知情,为此耿士奇把北京和地方警方起诉至北京市西城区法院,但是该院既不立案,也没有向耿士奇作出任何答复。
    而引起海内外媒体关注的维权军转干部提起的行政诉讼,也遭到了北京市第二中级法院“既不立案也不裁定”的对待。本周,一封署名为“郑州市在企军转干部”发布的《对北京市第二中级法院不立案不出具裁定的质疑》中表示,“法院不登记不立案也不出具裁定,理由是‘你们的问题是老问题,是特定的历史时期形成的政策性问题’。法院不讲法,揣着明白装糊涂的做法,我们只有质疑!”
     
    因被非法拘禁提起行政诉讼,法院仍然在推诿。江苏常州访民朱玉妹因去北京上访,而被非法拘禁。朱玉妹的丈夫於纪兴于2009年9月18日到镇政府处要人,镇政府才出示了《告知书》。常州市新北区春江镇人民政府制作《告知书》称,“由于朱玉妹在征地安置补偿得以合理解决的前提下,借故理由在国庆60周年重要敏感时期再次进京非法上访。根据国务院《信访条例》、《江苏省信访条例》及有关政策规定,经研究,决定对朱玉妹举办法制教育学习班。”朱玉妹因此被非法拘禁28天。朱玉妹认为,镇人民政府决定对她“举办法制教育学习班”的行为违法,遂多次向当地法院提起行政诉讼,但跑了三年多法院,至今尚未立案。新的“立案登记制”实施之后,常州市新北区人民法院依然在推诿,没有就朱玉妹的起诉登记立案。朱玉妹表示,她会向上级法院反映,坚持要立案。民生观察工作室也将持续关注本案。
     
    外嫁女权利遭剥夺,诉至法院被裁不予立案。江苏常州公民王小琍系常州市武进经济开发区夏萧村南坟头组村民,在该村拆迁时还享受过拆迁安置待遇,但拆迁后她应当享受农民基本生活保障的待遇却遭到了剥夺,理由是王小琍已经出嫁不能享有此待遇,并且经过了江苏省常州市武进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审核。王小琍认为,武进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对《武进经济开发区夏萧村南坟头组农民基本生活保障人员确认表》的审核,故意将王小琍的名字排斥该表之外,是歧视妇女的体现,违反男女平等的宪法原则。于是,王小琍向常州市武进区法院起诉该委员会。但武进区法院却作出了不予立案的裁定,本周王小琍已将此案上诉至常州市中级法院,请求依法撤销常州市武进法院的行政裁定并责令其依法立案。
     
    要求撤销无效行政协议,被裁不予立案。据民生观察工作室本周消息,湖北黄石访民柯爱群因为她的丈夫罗克欢涉嫌被镇信访办干部殴打致死,镇领导为了掩盖真凶威逼恐吓她签了一份《赔偿协议》。事后柯爱群到法院起诉要求依法撤销《赔偿协议》,但法院始终没有对该案立案审理。新的“立案登记制”实施之后,柯爱群再次来到湖北省阳新县法院起诉,但得到的却是不予立案的裁定。
    本周,另外一起要求撤销无效行政协议的案件,也同样遭到了法院不予立案的裁定。江苏常州的永兴庵有300多年历史,香火旺盛。据永兴庵负责人明和介绍,常州市武进区湖塘镇政府看中此风水宝地,在没有合法手续的情况,欺骗他签订了拆迁补偿协议,将古庵拆除建商品房。然后,镇政府又诱惑明和去建一个没有批地手续的新庵。因新庵系违法建筑,随时会遭遇难以预料的恶果。所以,永兴庵方面于2015年5月4日向常州市武进区法院起诉湖塘镇政府,请求确认原告与镇政府签订的补偿安置协议无效。但武进区法院却同样作出了不予立案的裁定,5月20日,原告已将此案上诉至常州市中级法院,请求依法撤销常州市武进法院的行政裁定并责令其依法立案。

  • 陕西永寿拿出专项资金为精神病患者“解锁疗伤”

      儿子彬彬10多年前患上精神分裂症,发作时常常暴打家人。但不久前彬彬从医院一回来就把院子里一人高的荒草铲净了,还磨了一袋面。“这回算享了养儿的福。”12日上午,坐在破败不堪的土炕上,75岁的韩大妈说起儿子彬彬时喜中带泪。
          精神病人往往是一人患病、全家遭殃,而彬彬是陕西省永寿县受到“解锁疗伤”救助的一个精神病患。
          永寿县有关部门通过摸底发现,当地共有精神病患者253人,其中重症者95人,他们有的一病多年,严重时家人只好用绳捆链锁,家庭多贫困不堪。鉴于此,县里今年拿出57万元救助资金,向全县精神病患者提供医疗服务,既使精神病患者及家属得到帮助,又降低了精神病人一旦行为失控所造成的风险。
          永寿县政府出台《关于进一步加强精神障碍患者肇事肇祸行为预防管控救助工作实施方案》。随后公安牵头,整合各职能部门拿出57万元专项救助资金,对病人及家庭进行管护、救助和帮扶,并邀请专家对所有患者,按高、中、低三个等级进行风险评估。对正发病的53名高风险病人,永寿县分批送院治疗,同时对117名轻度患者上门救治。
          为把资金用到实处,并防止“被精神病”问题发生,县上同时制定《永寿县精神障碍患者入院救治须知》,对确需入院治疗的,由患者监护人提出书面申请,村、镇核实后加注意见,由辖区民警、镇干部、监护人共同送往医院。病人费用经合疗或医保报销后,不足部分全部由专项资金拨付,就连住院期间的生活费也不用家属承担。
         “老婆得了10多年病,这次在医院住了2个多月,万把块钱的费用我一分没出。”在咸阳市精神病专科医院的病床前,渡马镇村民王建说。
         “一个精神病人就可能对村里的安全造成隐患。现在好了,政府把这事管起来,救治一人,解脱一家,安稳一方。”永寿县干堡村干部李明表示,村里一些精神病人经过治疗后,已经能够独立生活,有的已经出门打工去了。
    (来源:新华网 http://news.xinhuanet.com/local/2014-10/13/c_1112805593.htm014年10月13日 16:38: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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