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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内蒙古一养殖场两人中毒死亡政府为了政绩不立案

    【民生观察2025年2月18日消息】网曝内蒙古一家养殖场两人先后中毒死亡,当地政府为了政绩,压住此事不立案。死者家属网上喊冤频繁被删帖封号。

    2025年2月16日,内蒙古。王国平称,2022年6月17日,妹妹王美仙在自家养殖场喝了黄连水后中毒死亡。十天后即2022年6月27日,一名员工庄根换喝了养殖场里的绿豆水后也中毒死亡。

    家属向达拉特旗公安局报案。公安在养殖场中检测出剧毒农药,但至今达拉特旗公安都不予立案。

    王国平发文表示:“这是发生在最底层的悲剧,我的妹妹和羊倌先后中毒死亡,公安局长怕成为积案两年不立案,死不瞑目!把命案压了,这样的事怎么能没人管?”

    在王国平提供的一段录音中,达拉特旗公安局长闫学军称,“是,糖罐里检测出了‘灭多威’,你也没有证据证明就是误食,也没有证据证明是他杀,命案不能随便立案,立了它就成了积案”。

    另据网络公开资料,当地官方公众号“平安达拉特”在2022年10月06日发文称,“百日行动”圆满收官,达旗公安局用一组组数据晒出平安“答卷”。

    破获刑事案件103起,抓获犯罪嫌疑人106名,查处治安案件288起,打击处罚350人,全旗刑事、治安警情分别下降24.82%、22.64%,重大恶性案件“零发生”…夏季治安打击整治“百日行动”圆满收官,达旗公安用一组组数据晒出平安“答卷”。

    2023年国庆前夕,当地官方公众号“平安达拉特”又发文:“盛世华诞,共谱华章达拉特旗公安局举行迎国庆升国旗仪式。

    闫学军副旗长进一步强调,在国旗的辉映下,在训词的指引下,在旗委政府和市公安局的坚强领导下,全旗公安机关唯旗必夺、勇创一流,队伍建设健康发展,基础建设全面推进,暖警惠警持续落实,专项行动战果显著,命案防控实现零发案,电诈综合治理水平稳步提升,为平安达拉特建设贡献了中坚力量,向党和人民交上了满意答卷。”

    对于这起案件,2024年12月22日,微博博主“海上森林一只猫889”发文介绍说,此事件发生在鄂尔多斯达拉特旗王爱召镇小淖村。

    对此,网友“无权利者的权利”留言表示:“生如蝼蚁,死如草芥,不明不白,两条人命,不许报官,无人问津?”

  • “雪饼”两人已向广东高院正式提起上诉

    【民生观察2024年7月5日消息】女权活动家黄雪琴和劳工行动者王建兵被控“煽动颠覆国家政权”一案(以下简称:雪饼案),于今年6月中旬宣判,二人被分别判刑5年和3年半,并处罚款。近日,经雪饼关注组确认,两人已正式向广东高院提起上诉。

    雪饼关注组日前经确认,雪饼两人已经正式向广东高院提起上诉。黄雪琴在宣判当天就表示要上诉,并已完成后续上诉流程,其表示无论未来二审结果如何,都将持续申诉到底;王建兵则对部分判决提起了上诉。

    2024年6月14日,广州中院一审判处两人所谓“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罪成立。黄雪琴被判5年,王建兵被判3年6个月,并被处以巨额罚款。该判决主要针对两人日常的的公共观点表达和批判性言论、以及近年来在国内试图建立青年行动者网络的努力。宣判时,法官并没有给两人陈述和发言的机会,也没有询问其上诉意愿。

    雪饼在二审期间,仍继续被关押在广州市第一看守所。两人迄今已被任意羁押长达1018天。

    据悉,两人目前状态不错。王建兵(煎饼)请大家不要担心他,只是看守所的生活难熬,他希望可以收到一些诗词方面的书籍。黄雪琴意志坚定,一直坚持锻炼,还为在押人士争取到了改善饮食、洗热水澡等权益。

    心系雪饼的你,如果想要向雪饼传递你的支持和爱,可以:1)在雪饼留言网页留下你的鼓励,自由之日他们一定可以看到:padlet.com/freexqjb/xuebing;2)给雪饼寄送书籍或者明信片,请邮件索取具体地址和提供你其它的想法:freexuebing@protonmail.com.

    黄雪琴和王建兵两人自2021年9月19日失去自由,关押两年后于2023年9月22日才正式开庭一审。

    开庭前夕法院门口周边连夜封路,警车和警察布满路口。尽管号称公开审判,一审当天不允许任何人聚集和围观,更遑论进入法院。当天开庭,雪饼两人拒绝承认所做所为有错,当天法院未作出宣判。

    2024年6月14日,黄雪琴和王建兵“煽动颠覆国家政权”一案,在广州中级人民法院开庭宣判。两人被处以严重刑罚。

  • 强行拆毁我三处房产逼死两人及丈夫被杀

    控告人:唐云淑,女,1973年3月29日出生,户籍地:重庆市丰都县龙河镇自强街17号。(收信地址:重庆市两江新区大竹林康庄美地二期5号门)汉族,身份证号码:512324197303297042。联系方式:15683637229

    因政府人员在拆迁及基建过程中违法行使权力,强行拆、毁我家三处房产,逼死控告人(以下简称我)的母亲和奶奶,以及我为此上访后被发现我的丈夫陈延斌突然不明原因死亡(但警方不顾我丈夫尸体上多处伤痕,3根肋骨断裂的事实,拒不立案侦查)等三位亲人。在维权过程中,我被政府人员多次殴打、辱骂、抢劫财物、非法拘禁、被精神病及行政、刑事拘留、亦因维权被判刑。缘此,特向您反映,希望尽快依法查处上述案件。

    一、暴力强拆及命案的形成

    1、控告重庆市涪陵石板水电站、丰都县人民政府,县长罗成。重庆市丰都县龙河镇石板水电站建设导致我家房屋跨塌:90年代初政府在丰都县龙河镇修建石板水电站施工过程中的爆破、泄洪等作业,导致我家位于龙河镇自强街103号的房屋四层楼(国有土地使用证:丰国用93字第号)及多处民房受到振动、冲击,不同程度受损,其中包括我家在内的44户民房被政府认定为危房,予龙河镇民政部门进行部分救灾处理。与此同时,为了尽快完工,施工方加大爆破力度,加之泄洪、修建的龙河镇政府下水道排洪水,造成危房不断增多。2000年左右,99号-103号的房屋被水电站和排水道泄洪冲垮。我家被冲跨的318.48平方米住宅和门面房位于菜市场,其中一半是商业门面房。

    房屋被毁后,为了得到相应补偿及解决住房问题,我(我父亲唐子云已过世,1998年按我父亲遗嘱我继承了103号的房产)与母亲无数次向当地政府部门反映,均未获答复,后被迫逐级上访。2006年11月9日,丰都县龙河镇政府为了应付上级,自说自话,决定每年给我500元的租房费用,每半年支付一次,直到把我的原房址交给我之后半年止,另给我灾民倒房救助款1000元,(见:《关于丰都县龙河镇唐云淑上访事项的协调意见书》)。因此意见明显不合理,同年11月23日龙河镇政府在原有协议的基础上每年给我加1000元的家庭困难补助(见:《房屋倒塌问题协议》,至场镇滑坡治理完工止。对于倒塌的房屋其拒不做出赔偿。迫于政府的淫威,我不得不先接受政府开出的条件。但我母亲无法接受这个协调结果,她认为房子不是自己垮塌的,按当时市场每平方米造价600元计算,修建成300多平米的毛坯房都是近二十万元资金的投入,加上土地、装修、配套设施、家具等,修建成这样的房子要投资30万元左右才能建成,况且家具、货物及门面房被冲毁,无法营业,断绝我们的经济来源等都未作赔偿,之前的积蓄全部用作构建这套房子,现在我们生活都困难,政府不赔偿倒塌房屋款我们拿什么盖房?即使这样,龙河镇政府也没有履行协议,我母亲廖开香还被龙河镇政府人员张双全等人多次绑架,受尽欺凌。在投诉无门,无家可归的情况下被迫于春节前2007年2月4日悬梁自尽。

    2、控告渝利铁路、丰都县政府,因2009年3月,政府修建渝利铁路,把我奶奶刘德珍位于丰都县龙河镇的房子土地登记编号Ia-8-7-5暴力强拆两层384.96平方米,没有安置补偿给我奶奶。我奶奶委托我向政府索赔,她也寻求安置无果,致使80多岁的老人只能睡在路边的塑料棚中,数月后由于塑料棚中潮湿、阴冷,导致我奶奶患病。因家庭连遭不幸,奶奶自知无钱医治,强拆事件也没有着落,只得选择投河自尽。被好心人救起后经多方治疗仍含冤而终。

    3、控告南岸区人民政府,原区长:郑向东,现任区长陈一清。控告南岸区公安局,姚局长。​2013年1月5日,重庆市南岸区政府为修建东水门大桥南立交工程,做出了征收国有土地上房屋的决定,南岸府发(2013)15号文件。我丈夫陈延斌名下南岸区龙门浩街下浩茶亭6号、6-1号房屋也在征收范围。然而,南岸区政府人员郑向东、万杨俊等人为了达到空手套白狼的目的,将房屋断水、断电使我无法居住后以“被征收房屋没有明确的产权人”为由,抢劫室内财产,并乘势进行了强拆。为了进一步说明该房屋产权和继承权明确,我向政府提交了结婚证渝南岸结字010904856结婚证字号、房产证:106房地证2010字第15004号和法院的裁定及调解协议书。这套房子共三层,一、二层原所有人是我的公公婆婆,第三层原所有人是公公婆婆的大女儿—我的大姑姐陈燕萍。2015年10月31日我婆婆汪天玉去世。2006年10月13日,我丈夫与我的公公陈国兴、大姑姐陈燕萍、陈燕玲达成协议,从当月起(10月),我的丈夫陈延斌每月支付给我公公400元医药费,直至其死亡,房屋所有权和国土使用权归我的丈夫陈延斌所有,一、二层由我的公公居住至死亡。因陈燕萍未及时履行生效判决,2006年11月6日,南岸区法院裁定原房屋所有人履行过户手续。(见:2006南民初字第4487号重庆市南岸区法院民事调解书【2006南执字第2765号】重庆市南岸区法院民事裁定书)。2010年3月20日,变更房屋产权人为我的丈夫陈延斌。

    2011年3月27日,我丈夫陈延斌枉死之后,我母子二人和公公共同继承了这套房产(未作产权人变更登记)。2012年12月7日,我公公因医疗事故不幸亡故。令人不解的是,政府在没有明确我和陈延斌的两个姐妹补偿份额的情况下,于2013年9月22日,以《国有土地上征收与补偿条例》中第二十六条的规定,认为我的丈夫去世后“被征收房屋没有明确的产权人”做出了显失公平的强制性的补偿决定(见:南岸府征补<2013>86号南岸区政府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补偿决定书)。2014年3月5日,南岸区政府向区法院申请强制拆除我丈夫名下的这套房屋,后政府执行了强拆裁定。发生以上案件,我多次报警,南岸区公安局不依法立案,徇私枉法保护腐败分子。

    4、控告长江航运公安局重庆分局、南岸区公安局,局长。我的丈夫陈延斌是武警退伍军人,2011年3月27日,有人在重庆市长江段朝阳河发现了他的尸体,经检查发现他全身伤痕,3根肋骨断裂。但重庆市长江航运公安局重庆分局及南岸区公安局认为这是溺水死亡,拒不立案侦查,也不给家属尸检结果。详见南岸区涂山派出所2012-8-30日作出的回复函。长江航运公安局重庆分局2013-1-16违法作出的长公渝(刑)鉴定通字(2013)1号鉴定意见通知书。南岸区公安局违法作出的渝公南不立字(2013)10号不予立案通知书。然后我向检察院反映,检察院违背法定职责不肯立案监督,至今我丈夫的尸体还在殡仪馆存放。

    5、控告重庆市武警医院,我公公陈国兴因为感冒到重庆市武警医院就诊,医生给他做了CT。因为我的公公安装有心脏起搏器,CT导致医疗事故发生,2012年12月7日去世。事故发生后,我们家属起诉至法院,法院驳回诉讼请求。医院也不肯承担责任,致使我的公公不能入土为安,他和他儿子陈延斌的遗体均安放在南岸区莲花堂殡仪馆。

    二、我向各级政府部门反映上述情况被重庆方面以各种手段迫害我的血泪史,控告丰都县政府,丰都县公检法,重庆市政府,公检法,南岸区政府,南岸区公检法。

    1、因2009年9月23日,我和奶奶到龙河镇政府找人大主席马世俊反映奶奶房子被强拆的问题,他叫来镇派出所代宝军等人把我绑架到丰都县拘留所,捏造罪名以“扰乱单位秩序”为由拘留我10天。详见证据丰都县公安局违法作出的丰公(龙河)决字(2009)第713号行政处罚决定书。

    2、2015年9月29日,岳红波等人在北京市东城区看守所门外把我绑架,10月1日凌晨1点到达重庆江北机场,随后他勾结南岸区龙门浩派出所民警高泽科等人把我送到重庆市巴南区樵坪镇康桥山庄非法拘禁到同年的10月3日,我趁他们不注意跑了。详见证据我的报警回执。

    3、2015年10月24日10点左右,在重庆市火车北站南广场进站口检票时,5、6个不明身份人员把我拦下,南岸区龙门浩派出所民警梁明亮、高泽科,街道工作人员王兴泽等人上前强行把我绑架到巴南区樵坪镇康桥山庄非法拘禁到当月29日。详见证据报警回执。

    4、2016年4月11日左右,龙河镇派出所岳红波与政府林森等人在北京市丰台区看守所门口把我绑架到车上,对我拳打脚踢,而后把我绑架到位于北京市丰台区高家场46-3号的黑监狱关押。次日,刘学泉、岳红波等人再次对我拳打脚踢,打得我吐血,掐我脖子差点窒息死去。然后把我押上回重庆的火车。在火车上他们一路打我,不准我吃饭喝水上厕所,到达重庆后于4月13日以“扰乱单位秩序”为由把我送到丰都县拘留所,拘留5天。详见证据丰都县公安局违法作出的丰公(龙河)决字(2016)第473号行政处罚决定书。在去拘留所的途中,岳红波还扬言看到我一次拘留一次,在喊冤就弄死我。

    5、因我在北京的案子要开庭,我于2016年11月14日11点左右到达北京西站,刚下火车,龙河镇派出所民警曾桂林和重庆市住北京市丰台区高家场46-3号黑监狱的5、6个工作人员把我绑架到高家场黑监狱关押,至11月16日把我绑架回重庆,期间我的手机被他们抢走损坏,同时毁灭了我的证据。详见证据报警回执。

    6、2016年12月27日,龙河镇政法委书记王斌打电话通知我去丰都县政府信访办解决问题,当天下午17点左右我到达丰都县信访办,结果信访办工作人员舒胜等人及龙河镇派出所、丰都县公安局尧昶等人把我绑架到丰都县拘留所拘留10天。证据详见丰都县拘留所2016-1-6日作出的丰拘解字(2017)第5号解出拘留证明书。期间被连续刑讯逼供7天五夜,为了逼迫我认罪,连续7天5夜对我进行殴打、辱骂、不许我睡觉。目的就是让我说出谁叫我去北京的,谁组织的,去了哪些部门,谁拍的照发到网上。对我反映的案情他们却置之不理。

    7、2017年1月8日在丰都县信访办,丰都县公安局及龙河镇政府等人员王斌、舒胜等人给我戴上手铐,逼我签息诉罢访承诺书,我反映的问题以给予困难救助的方式解决,并让我在困难救助款的收条上签字,两个条件哪个不答应也会把我关进大牢。万般无奈,我只好照办。

    8、2017年3月2日10点左右,因北京的案件,我到北京市丰台区法院咨询开庭事宜,被重庆市丰都县公安局及政府人员何江涛、舒胜等人绑架到北京市高家场黑监狱内,我的随身物品及手机全部被他们抢走,还被程字桥辱骂,并给我戴上手铐押送回重庆。回到重庆的当天(3月3日)把我关押到丰都县看守所,他们还到我家进行查抄,两台电脑被损坏至今未获赔偿。从3月10号到3月18号连续8天八夜的时间里被警察编号:214183、214193。214082等人以辱骂、殴打、不许睡觉的方式对我进行刑讯逼供。以致我的腰部留下严重的后遗症,直到现在疼痛不止。同年4月17日,我向看守所的警察程羽求助,反映我的冤屈,反被她毒打、辱骂。2017年6月1日我被戴上脚镣、手铐,强押到重庆市金子山精神病医院做精神病鉴定。2018年1月12日,丰都县检察院做出“‘情节轻微,证据详见丰都县检察院违法作出的丰检刑不诉(2018)5号不予起诉”的决定我才得以获释。

    9、2018年2月25日,因为两会维稳,我在四川广安火车站被自称重庆市公安局的民警刘斌、张苏冀等人拦截,他们勾结了丰都县公安局吴海涛,龙河镇派出所徐红等人绑架回当地在丰都县南湾商务酒店非法拘禁8天时我逃走,同年3月8日我在重庆市两江新区大竹林被丰都县警方及政府人员岳红波、舒胜等十多人找到并绑架到丰都县包鸾镇名城山庄休闲农庄非法拘禁。期间遭到龙河镇政府及派出所人员熊建雨、熊成超、代永祥等人以掐脖子、用枕头、被子捂嘴、拳打脚踢等各种方式毒打,非礼。用脚镣打的我头上两个伤口流血也不给治疗,还给我打了背拷,戴手铐脚镣7天。也没办法吃饭,致使我多日卧床不起。随身物品和2800元现金及手机一个全部被抢走。这样关押我到3月30号才得以自由。后来我多次报警无人管。

    10、控告丰都县公安局,原局长:朱波,现局长:肖军。丰都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宋川。丰都县法院,院长石磊。重庆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院长卢君。因2018年9月2日,我在北京西站附近被重庆市政府及丰都县公安局及龙河镇政府工作人员王斌、曾贵林等人绑架,9月4日被以涉嫌“破坏秩序罪”刑事拘留羁押于丰都县看守所,后在我不知情的情况下变更为寻衅滋事罪。同年10月10日我被强制做精神病鉴定。同年10月31日被逮捕,2019年11月14日,丰都县法院一审以寻衅滋事罪判处我有期徒刑1年7个月,二审维持原判。2020年4月3日获释。详见证据一审法院违法作出的(2019)渝0230刑初177号《刑事判决书》二审法院违法作出的(2020)渝03刑終8号《刑事裁定书》。而法院认为我有罪的理由是,我在签订息诉罢访承诺书或是被告知信访事项终结、不予受理,或不属于信访事由后仍在中国国际智能产业博览会召开期间,在重庆市国际博览中心展馆外面;在中央巡视组及国务院督查组在渝州宾馆入住期间,在渝州宾馆两处非信访区域非法上访,在公共场所起哄闹事,造成公共场所严重混乱,故而认定我有罪。庭审期间,我和律师据理力争,然法院全然不顾息诉罢访承诺书是在被强迫戴着手铐的情况下签订而成,不然就要换我进大牢。各职能部门严重渎职,使我有冤无处诉的事实,及我只是迫于无奈到上述地带期望见到领导,引起重视达到解决我上访诉求的目的,并没有法院认为的造成公共场所严重混乱的行为,法院认定的所谓证据也不能证明我的行为造成了上述后果,但出于维稳的目的,我还是被判处了刑法。

    11、2020年5月15日,我到河北省固安县看望在此看病的河北访民丁灵杰,被重庆市警方及政府人员绑架回原籍以非法拘禁14天,期间被徐红、熊成超等人毒打。我多次报警无人立案。

    12、2020年8月20日16时左右,我在重庆地铁6号线礼嘉站被丰都县政府及公安局10多人,绑架我到丰都县公安局坐老虎凳铐脚镣手铐24小时才获自由后,才知道是李克强总理来重庆视察洪水灾情。腐败分子怕我向李总理反应我的以上冤案,所以来绑架我,丰都县公安局及龙河镇派出所徐红等人来绑架我到车上对我一阵拳打脚踢。

    13、2020年10月23日,我被丰都县公安局、县政府及龙河镇政府人员从北京市丰台区开阳里邮局附近绑架,他们当即抢走了我的手机、钱财及所有随身物品。之后辗转押送回重庆,当月25日被以涉嫌寻衅滋事罪传唤,被坐老虎凳铐脚镣手铐24小时。于当月29日获释。期间,遭到不许睡觉、按压、拖拽等非人的对待,大便都被压了出来。

    14、被告丰都县公安局、2021年3月6日,唐云淑在北京府右街下车准备去邮局向中央监察委等部门邮信,反映因为自己的父母、丈夫被人谋杀,三栋房屋财产被强拆摧毁,被北京公安警号044033等人以查身份证为由拦截不准离开,然后被押上京A4971的车送到府右街派出所,然后我们被京Ak5050的车送到久敬庄。在21时许又被几个男女押上京E60572的车送到了北京市丰台区高家场46–3号关押。在第二天15时许又被6人押我上渝BSA731的车,途径河北省、河南省、湖北省,最后到达重庆市丰都县。3月8日、11日,被做核酸检测两次,并被隔离在丰都县尚都商务酒店到3月11号才获自由,然后被丰都县公安局扣押了我的三星手机一部归还(扣押一个多月)。

    现代人衣食住行,亲朋联系谁离得了手机?!我向中央邮寄反映我的冤案何错之有?居然被构陷“寻衅滋事罪”将我传唤,用心何其歹毒?!!我请求有管辖权的部门领导及时归还我手机,同时为我申冤作主,解决我的所有冤案!从2017年起至今,我总共有3部手机,2000多元的现金,两个皮包,一台东芝笔记本电脑等被丰都县政府及公安局的人非法扣押,至今未还!

    三、诉讼到各级法院:控告:丰都县法院、涪陵区法院、重庆市第三中级法院、渝中区法院、渝北区法院、沙坪坝区法院、重庆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重庆市第五中级人民法院,不是不立案就是违法作出了枉法裁判。例如:

    1、重庆市沙坪坝法院冯晞等腐败团伙不作为乱作为,我们盼望领导给我们申冤作主讨回公道,给我们立案抓捕违法丰违法犯罪分子归案……申诉控告重庆市沙坪坝区人民法院院长及冯晞法官,案由:行政不作为、乱作为,枉法裁判。事实理由如下:

    重庆市沙坪坝区法院2020-11-17日开庭的案号为:(2020)渝0106行初229号,因为在2018年3月8日,我被重庆市腐败团伙来重庆大竹林消防队附近绑架去丰都县包鸾镇名城山庄非法拘禁我二十多天还毒打我。我向重庆市两江新区公安局申请政府信息公开我以上被人绑架的监控录音录像资料,该局拒绝公开,我向重庆市政府申请复议,也不依法公开。我起诉到法院去,重庆市沙坪坝区法院法官冯晞枉法裁判,开庭时不准我辩护,不准书记员如实记录;被告也没有一个负责人出庭应诉。在2020-11-25日冯晞法官违法作出了裁定撤诉处理此案,在(2020-12-24日上午我拿作(邮局挂号信涵收据编号:xA25147067550,邮局告知已经收到)相关证据到重庆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去立案,立案庭的女工作人员,叫我去沙坪坝法院找一审法院的冯晞法官开票立案,当天下午我到沙坪坝区法院给冯晞法官打电话说我上诉立案之事,她说给我裁定撤诉了,不能上诉。根据《行政诉讼法》第58条应该按被告负责人无故不出庭按撤诉处理,以及85条我有权提起上诉。以上被告不讲天理王法了他们违反了《刑法》第305、399条等规定。请有管辖权的部门的领导立即督促沙坪坝法院给我立案抓捕违法凶手归案,把枉法裁判的冯晞法官抓捕归案不知道她枉法裁判了多少冤案?领导们看中国裁判文书网和中国庭审直播网就真相大白于天下了……

    2、重庆市第五中级人民法院周琦法官枉法裁判,并拒绝调取案卷;唐云淑打110报警,三个多小时才出报警回执且不依法处理!

    唐云淑起诉重庆南岸区人民政府不履职违法一案:原区长郑向东等人暴力强拆了唐云淑家位于重庆市南岸区龙门浩街道下浩茶亭6号、6-1号的房屋260多平米,重庆市第五中级人民法院,于2021年3月23日10:30分至13:08分,周琦法官等人公开开庭审理此案。但是法警以疫情之名不准旁听人员进入法院旁听(重庆市政府并未出台相关政策),显然是借疫情之名,行不法之实!开庭时法官不准唐云淑质证自己的52页证据,否则要按撤诉处理;被告提供的质证证据全都不是原件属于无效证据;被告负责人也没有依法出庭应诉,应当按照《行政诉讼法》第58条被告缺席判决。法官不准书记员如实记录;唐云淑在开庭前申请了庭审直播,请法院公开庭审直播就真相大白,然而他们为了掩盖他们的违法犯罪事实,至今都无法查看庭审情况。2021年4月6日,唐云淑收到该院枉法作出的(2021)渝05行初67号裁定书,以此房屋产权不明确为由,驳回我的诉讼请求。我在2021年3月24日,4月6日,去重庆市第五中级人民法院调阅此案的案卷,给法院的书记员徐华梅多次打电话023-63905619联系,她拒绝调档案给我,我多次打110报警,重庆市大溪口派出所出了警,警号100299等人三个多小时才给我出了报警回执,他们不如实出具报警回执,我反映了上述情况,他们都说管不了法院,我的案子他们管不了,还不如坏人王立军时期——接警后三五分钟赶到现场处置。

    综上所述:政府及公检法相关人员无视法律、法规,在没有做出补偿、安置的情况下强行拆、毁我家的三处房产,逼死我的母亲和奶奶。以上部门人员拒绝依法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土资源部》国土资函(2006)275号和(2007)520等文件。我丈夫被人谋杀公安机关拒不立案,在我向上级政府寻求帮助的过程中,政府及公检法相关人员对我进行惨无人道的迫害,以上冤案我多次向相关部门申请了录音录像保全。他们全官更以“法律”的名义对我进行惩罚,致使政府名誉受损,法律蒙羞。相关人员严重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人民警察法、法官法、公职人员政务处罚法、刑事诉讼法、刑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现恳请您深耕百姓疾苦,公正执法,以安逝者在天之灵!还我们的房屋财产和公道为谢!

    此致
    敬礼

    唐云淑

  • “广东海祭刘晓波案”两人获释 何霖拒写悔过书

    【民生观察2017年8月16日消息】今天,广东知名律师葛文秀于江门市新会区看守所会见了因“海祭刘晓波”而被捕的广州活跃公民何霖,得知当局要求他写“悔过书”,遭到何霖拒绝。

    据公开消息显示,涉嫌“扰乱社会秩序罪”的何霖因于7月19日凌晨在广东江门市新会区海边与众人一起祭奠7月13日因肝癌晚期不幸辞世的诺贝尔和平奖得主刘晓波而被新会警方刑事拘留,羁押于新会区看守所。同案人员还包括卫小兵、刘广晓、李舒嘉、汪美菊、秦明新,目前事发已经超过二十天。

    今天,何霖的辩护人葛文秀律师前往新会区看守所会见,得知当局曾要求何霖写下“悔过书”,遭到何霖拒绝。何霖表示,自己身为天主教徒,如果因为这样的事情认罪将会遭到神的惩罚,并指出,如果因为此事而坐牢也是没有办法的事情,与其在外面的大牢笼,不如在里面(监狱)。

    何霖透露,从刑拘进入看守所后,警方的提审强度比较高,基本每天提审。警方的审讯焦点主要围绕众人(涉案人员)在Whatsapp群组的言论内容,并打印了聊天记录。警方追问要求指出幕后指使人是谁,何表示自己一无所知,不知道是谁发起本次祭奠活动的。

    据本网了解到的情况,“广东海祭刘晓波”一案中已有两位公民以取保候审的方式获得释放,其中,李舒嘉于前日被释放,秦明新于今日获释。

    有关“广东海祭刘晓波案”的情况本网将会继续关注和报道。

    相关报道:广州多人因公祭刘晓波被带走抄家
    http://www.msguancha.com/a/lanmu9/2017/0722/16184.html



  • 五访民起诉公安部开庭在即 两人遭抓捕三人被警告

    民生观察工作室2015/9/13消息:辽宁沈阳“509”专案受害者许梅英、姚立新、王振华、杨兆芳、林淑军诉公安部行政复议不受理一案,2015年9月17日上午9时30分,就要开庭审理。不料,昨天许梅英在家中被沈阳警方带走失联,今天杨兆芳在京被沈阳警方抓走,现在遣返途中,另外3位没有被抓的访民也受到了沈阳警方的警告。
    杨兆芳消息称,我坐动车一下车就被沈阳公安局强行限制我人身自由,我报110多次北京警察看完我的北京第二中院传票后又看身份证件后说,他们也是警察,不管,就这样强行给我推上警车,现在在返回沈阳的路上。
    此前,许梅英等人曾发布开庭公告,辽宁沈阳“509”专案受害者许梅英、姚立新、王振华、杨兆芳、林淑军诉公安部行政复议不受理一案于9月17日上午9时30分,在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第二审判区)第40法庭开庭审理。庭前,他们已向法院递交《请郭声琨部长出庭应诉申请书》、《安排大法庭申请》。这是十八大习近平主席提出依法治国以来,沈阳访民首例起诉公安部的案件。届时欢迎参加法律学习。联系电话:15542277285    许梅英
    乘车路线:地铁10号线到分钟寺下车,换乘352公交车,坐两站下车即是。
      据悉,  沈阳“509”专案,是2013年5月9日,在辽宁锦州世园会期间,沈阳警方拘留了准备前去锦州参加世园会开幕式的13名沈阳维权人士,其中包括许梅英、姚立新、王振华、杨兆芳、林淑军等人,此事件后被称为“沈阳5.09旅游案”。

     

  • 安徽李家花上访被拘留家中两人遭批捕

    民生观察工作室2015-3-27消息:今天,安徽省颍上县访民李家花来电称,她母亲和嫂子因为政府强抢她家耕地上访被关押至今,她哥被砍死,她到北京上访也被颍上县公安局拘留,昨天刚刚释放,公安局告诉她以后只要去北京就送看守所。
     据了解,李家花居住在阜阳市颍上县江店孜镇农科村,2006年镇政府以新农村建设为名勾结开发商搞商品房开发强占村民土地300多亩,李家花家的5亩土地也被强占,李家花的母亲杨士侠不服,多方投诉,在当地无人受理的情况下开始上访。2014年7月19日被颍上县公安局以寻衅滋事罪刑拘,同年8月5日颍上县检察院批准逮捕,至今关押在阜阳市看守所。上访期间她还遭遇多次毒打。
    李家花的哥哥李家贵因不满政府强占他家5亩土地就只给5万元,2010年被政府雇佣的农科村村长姑家父子拦腰抱住连砍9刀致死,只有一人被判无期徒刑。李家花的嫂子左传华为此上访,2014年8月2日也被刑拘,家里抛下5岁大的孩子没人照顾,。
    母亲和嫂子被关押后,李家花开始接力上访,今年的3月10日行至亮马桥一带时,北京市朝阳区小红门派出所民警问她你是不是上访的,要拘留吗,拘留就跟我走,就这样李家花被拘留5天,释放当天颍上县公安局将其接回,以扰乱公共秩序为由将其拘留10天。村民朱君、田厚山也因上访至今被关看守所。

  • 中山公民聚餐 两人被警方无理由带走传唤

    民生观察工作室2014/8/19日消息,昨日上午,中山四位公民朋友和珠海过来的两位朋友准备在中午一起聚餐,不料警方先后抓走两人,大约晚上6点才释放,没有给出任何书面文书。
     
    据悉,昨天上午10点,公民梁其义应约前往跟朋友预定的饭店小聚,在出租屋外即遭三名社会青年拦截,说梁其义冲撞了他们,并令他们丢失了钱包,然后这三名青年报警,并挟持梁其义前往派出所,录取口供至晚上六点多才放出来。
     
    而陪同梁其义的中山公民黄志松也遭到辖区派出所在电话里要求报告位置,他担心出事,所以关机。
     
    下午2点多警方还是找到了吃饭中的公民,其中公民张茂中被几名警察围住带着手铐拉上警车带走。晚六点多录完口供,才被放出。
     
    这次被抓警方没有给出法律文书,梁其义被诬赖偷钱包带走,张茂中被在闹市的饭店直接带走。一位参与聚餐的公民介绍,”被抓可能因为有珠海朋友涉及珠海教案【珠海教案是指华藏宗门的所谓邪教案】,有中山朋友涉及王清营案,导致我们的电话可能被全程定位和监听,这是一个比较平常的聚餐,连我们也没想到会受到如此的对待,这反应了近期当局在民主的道路上不但没有前进,反而严重倒退了”
     
    梁其义简介:广西人,在中山工作,在过去一年,因为制作六四胸章等原因,被当局拘留过两次,最近因为涉及王清营案,当局甚至不让他在中山找工作,而且可能动用了手机定位等手段,获取他在哪里工作的消息,导致他近期连半个月内失了两份工作。
     
    张茂中简介:广州五华人,也在中山工作,今年因为在广州参加支持朝鲜核爆的街头举牌活动,也被刑拘。
     
    黄志松简介:维基百科的管理员,然后因为在维基百科被封禁期间(2005-2008年),经常过去香港、澳门、台湾等地参加一些互联网会议,以及和当地的一些学生组织、社运组织有较多的接触,在2009年12月被禁止出境到2016年,其后又因为到现场参与了乌坎事件、沙溪事件等热点事件的公民报道等原因,在2011年失去稳定工作,直至今日,在国保持续骚扰下,仍然失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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