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签: 两天

  • 陕西化肥厂下岗职工连续两天露宿省政府外维权

    [访民之声2017/7/18消息] 陕西访民今天告诉本网,陕西榆林市米脂县化肥厂下岗职工集体在省政府门外睡了两天,副县长赶来现场接访。

    随后,本网人权观察员联系在场职工得知,昨天一早他们70余名下岗职工就赶到省政府,要求支付拖欠他们的生活费,改制进程快一些还他们工作。今天副县长赶来现场接访要求职工们回去,职工们表示,没有明确答复是不会回去的。今晚,他们仍然露宿在省政府门外。

    在场职工表示,他们是2014年下岗,当时下岗时市政府承诺每月给他们800元的生活费,但从今年元月开始就没在给,职工们讨要多次无果,被迫到省政府维权上访。省政府工作人员多次劝他们回去,却不肯说出解决问题的方案。



  • 万名“善心汇”会员连续两天在长沙市政府维权

    [访民之声2017/6/10消息] 从昨日起,来自全国各地的“善心汇”会员就在湖南长沙市政府门前进行维权,要求释放被抓捕关押的十余名成员。今天,上万名会员仍冒雨坚持在市政府门前,要求尽快给予答复。未到长沙的各地善心汇会员也纷纷举牌声援。

    “善心汇”会员告诉本网,他们是因湖南永州市公安局经侦支队非法拘押深圳善心汇文化产业集团(以下简称集团)大数据中心核心技术人员,敲诈勒索善心汇巨额资金,非法冻结善心汇创新产业链资产1.1亿元善款,导致集团精准扶贫系统面临停运,直接威胁到500万会员上亿元资金安全,严重影响善心汇新经济大系统良性运作,破坏善心扶贫计划而进行维权。

    事情发生在今年的6月4日,永州市公安局人员以集团涉“传销”为由向善心汇索要千万元以上的“保护费”,被董事长张天明严词拒绝。当晚, 永州市公安局经侦支队人员将集团大数据中心8名核心技术人员带走,同时被抓的还有几名会员,1.1亿元资金被以敲诈的名义冻结。

    对此,善心汇成员无法忍受,出动上万人到长沙市政府维权。他们认为,这一年来,善心汇通过自主研发的生态系统已经帮扶了大量残疾人就业创业,产业扶贫初显成效。500万会员人人受益,由于善心汇模式威胁到了某些利益集团,这些人在利用舆论攻击无果后,直接利用权力手段实施打击报复,严重危害了合法创新企业的发展,损害人民利益!湖南永州公安在没有查明事实的情况下,以莫须有的罪名,滥用党和人民给的权力,乱抓无辜。他们维权期间,遭到各种刁难,连上厕所、购物都受到了限制,附近超市、厕所关门停业!



  • 河南遂平县数十老兵连续两天到政府维权无果

    [访民之声2017/5/23消息]  人权观察员伍立娟告诉本网,河南多县市老兵这两日展开维权活动,遂平县60余退伍老兵连续两天,在县市两级政府门前打着“坚决维权,讨回尊严”等横幅并高喊口号,进行维权活动。

    参加此次维权活动的工商银行下岗老兵李勇恒表示,昨天他们一行60余人到县委县政府维权,都是穿着军装过去的,要求落实关于老兵待遇的中央涉军八项规定,但是遭到政府推诿,不给解决问题。今天上午,他们赶到驻马店市政府维权,要求解决社保、低保等待遇问题。虽然县民政局长张峰、主抓民政副县长张黎明及常务副长孙大杰和信访部门人员出面给他们进行商谈了解,但没有谈到实际问题,也没有得到明确的答复。

    据悉,老兵们的诉求很是简单,就是解决他们下岗失业,没有生活来源和没有按照中央规定落实他们老兵待遇的问题。这即是中央明确表示热切关注的民生问题,但他们为了解决这些问题多方奔走,并数次进京维权问题仍未得到解决,还因此遭到了政府的稳控。



  • 苏昌兰宣判已两天家属继续失联

    【民生观察工作室2017年4月2日消息】本网获悉,自苏昌兰案宣判当天(3月31日)的上午十点半以后,苏昌兰丈夫陈德权和哥哥苏尚伟一直失联至今。
     
    苏昌兰的辩护律师刘晓原律师表示,两天来他一直尝试与他们联系,但一直无果。他称今天早上他拨打陈德权的159的电话号码不通,已经转为来电提醒,而另外一个137的电话号码打通后无人接听, 而苏尚伟的150的号码打通后也是无人接听,给他们两位发信息和微信留言都不见回复。
     
    据悉,陈德权和苏尚伟于苏昌兰被抓后曾在网络上传“释放苏昌兰” 和“苏昌兰回家” 等照片以涉嫌“寻衅滋事罪” 被刑事拘留,后取保候审一年。
    刘晓原律师直言,苏昌兰案件一审都已经判决完了,而俩家属还被继续强迫失踪,实在不可理喻。
    有关苏昌兰以及其家属的情况本网将会继续关注和报道。
     
    相关报道:
    苏昌兰案宣判早已结束家属疑似被控_民生观察 关注底层民众命运
    http://www.msguancha.com/a/lanmu9/2017/0401/15651.html
    苏昌兰判三年陈启棠判四年半剥夺政治权利三年_民生观察 关注底层民众命运
    http://www.msguancha.com/a/lanmu4/2017/0331/15647.html
  • 嫌犯有没有精神病,谁说了算?

    两天前在社交媒体上炒得沸沸扬扬的“地铁女孩被猥亵殴打”事件,以“嫌疑人是精神病患”为理由,没头没尾地收场了。攻击女孩的男人先后被送往两个医院却都无法接受精神病诊断;最后在没有出具书面报告的情况下,被专门收留无人监管的精神病患的北郊医院收容,事情就这样了结了。
    类似的事件昨天再度发生。半个月前在四川师范大学发生的大学生砍头案件中,嫌疑人滕某将室友卢海清杀害;医院认定,受害人身中50多刀,由缝补痕迹,是由头颈离断伤致死。昨天犯罪嫌疑人滕某的母亲表示,滕某患有精神病,公安机关已经为其申请了精神鉴定,一个月后出结果。
    中国《刑法》第十八条规定:“精神病人在不能辨认或者不能控制自己行为的时候造成危害结果,经法定程序鉴定确认的,不负刑事责任,但是应当责令他的家属或者监护人严加看管和医疗;在必要的时候,由政府强制医疗。”
    在世界上的许多国家中都有类似的法律规定,精神病人不必承担刑事责任;但对于精神疾病的鉴定、申请和最后的收治,都有严格的法律程序。在中国,由于司法鉴定上的不健全,给法律的执行带来了更多的人为不确定因素,导致很多犯罪嫌疑人通过伪装病情逃脱了刑事责任,而一些真正的精神病患却被投入监狱,承担了他们事实上无力承担的制裁。
    1997年,湖北省松滋人杨义勇杀人后,立即找人出重金替自己伪造了精神病鉴定,被无罪开释。之后的四年里,他拿着这份伪造鉴定,自称已经拥有“杀人执照”,肆意作案。直到2001年被人举报后,才被揭穿鉴定造假,判处了死刑。
    在刑事案件中,要认定犯罪嫌疑人的精神状态和刑事责任能力,司法精神病鉴定是唯一的法定程序,也是司法机关对案件做出处理的法定依据。
    目前的司法精神病鉴定主要解决两个问题:“是否存在精神障碍”与“有无民事行为能力”。
    由于自身存在的特殊性,精神病的诊断没有明确的生物学指标,在实际操作中,“是否存在精神障碍”的判断往往更多地依赖于鉴定人自身的专业能力与素养。而作为鉴定程序关键步骤的“有无民事能力行为”的判断,更是没有统一的标准可以依据。这就导致精神病的司法鉴定总是一次又一次地重复进行,而且每一次结论可能都大不相同。虽然现行法律规定,司法鉴定至少需要两名鉴定人共同进行鉴定并出具报告,但依然无法保证鉴定的准确性。
    1999年,江苏南通市发生一起毁容案,嫌疑人王逸把硫酸泼向亲生母亲、妹妹和外甥,导致三人毁容。这个案件前后做了五次司法精神病鉴定,出现四个不同结果,其中两次结果针锋相对:一个认为嫌疑人“患精神分裂症,无责任能力”,一个认为她“无精神病,有完全责任能力”。
    新疆精卫法医精神病司法鉴定所的研究人员曾经分析了229例正在服刑中的疑似精神病患者,发现其中的重复鉴定案例中,70%的两次鉴定结论都不一致。北医六院和安康医院的鉴定专家们也在104个重复鉴定案例中,发现鉴定不同的案例有78次,占比75%。
    因此,对于精神病鉴定人的资格审核成为了一个重要的关口。但中国现今对于鉴定人的资格规定并不算明确,而且关注点更多放在专业能力上,忽略了在信誉和其它方面的审核。根据《精神疾病司法鉴定暂行规定》,具有5年以上精神科临床经验,并具有司法精神病知识;或具有司法精神病知识、经验和工作能力的主检法医师以上人员才有资格作为鉴定人。
    法国刑事诉讼法对具有鉴定权的人或机构做出了明确的规定,并要求专家在登陆进专家名册时必须在其住所所在地区的上诉法院宣誓。意大利刑事诉讼法典也规定法官在任命鉴定人时应当从专门登记簿上注册过的专家中挑选。日本的鉴定也是由法官委托,并且明确规定了在侦查阶段受检察官聘请的专家不能作为审判阶段的鉴定人。
    比在专业上出现纰漏更让人担忧的,是鉴定人在实际操作中受到的各方制约,影响了鉴定结果。
    中国《刑事诉讼法》规定,检方既可以委托第三方鉴定机构进行鉴定,往往是由省级人民政府指定的医院;也可以委派自己的下属专业机构来鉴定。但是根据司法部2012年的数据,90%以上的鉴定还是交给了检方下属机构完成。
    在刑事案件里,只有公安机关、检察院、法院有权力启动精神病司法鉴定,他们也几乎都有自己下属的精神病检查机构,在精神病鉴定上往往自判自鉴、自侦自鉴,诊断结果很容易受到各方左右。2005年10月,全国人大出台的《关于司法鉴定管理问题的决定》第7条,宣布取消了司法机关下属的这些精神病检查机构。但在实际操作中,这些下属检查机构并没有消失,只是改头换面重新出现。新的精神病检查机构的设立、准入登记依然由各系统自行审理,在实质上依然是隶属关系,并未纳入司法行政机关的统一登记范围。
    除了在外部受到各自隶属机关的制约,在鉴定机构内部也存在着上下级的制约关系。当同一个机构中的不同鉴定人存在意见冲突时,大多采取下级服从上级的处理方式来解决,但这和科学精神是完全相违背的,也不利于保证最后诊断结果的科学性和真实性。
    中国属于大陆法系国家,鉴定人作为法官的助手身份出现,他们存在的价值是帮助法官弥补一些技术性、专业性较强的知识不足,处理这一部分的事实认定。因此中国的精神病鉴定人的技术鉴定带有“准司法权”的色彩。
    在世界通行的鉴定法规中,鉴定人只有权对当事人的精神状态进行推断或总结,不能作出司法裁定的结论。《联邦证据法规》第704条b款规定:鉴定人只能对被告的精神失调症状与犯案时的心智状态做出描述,至于被告到底是否精神错乱以及如何判定责任,则必须留给陪审团决定。
    中国的鉴定人常常将事实问题和法律问题相混淆,越权对当事人有无过错进行鉴定。
    2015年的南京宝马案中,肇事司机王季开着宝马与多车相撞,造成2人死亡、1人受伤、多车受损。南京脑科医院在鉴定意见中宣布:“王季进作案时患急性短暂性精神障碍,有限制刑事责任能力。”判断王季作案时的状态是的确是鉴定人的工作,但对刑事责任能力做出判断是法庭职权,鉴定医院做出这样的判定实际上是越俎代庖,也违背了《刑事诉讼法》的相关条例。
    但这却也是中国在司法精神病鉴定中的普遍做法,医生通常会在鉴定结果中直接判断当事人是“完全责任能力”、“限定责任能力”或是“无责任能力”。由于判定标准本身的主观性和专业性,律师无法提出有力的质证和反驳,法官也倾向于采纳鉴定人的意见,导致一旦被医院鉴定为精神病人,嫌疑人离免责也就不远了。
    (来源:网易http://view.163.com/special/resound/psychologycrime20160418.html 2016-04-18

    回目录

  • 武汉肖连珠:两天一小打,三天一大打 黑监狱致我爆瘦30多斤

    尊敬的上级领导:
    我是湖北省武汉市蔡甸区蔡甸街建新村村民肖连珠,2010年11月至2012年9月两年时间里,因进京上访先后多次把我关进东西湖柏泉法教班实为黑监狱,长达100多天,遭受非人折磨的真实情况反映。
    一、上访来由:
    2006年初武汉市蔡甸区人民政府在城关实施两平方公里城市改造项目,此项工程的承建方是蔡甸区建新房地产开发公司。2006年元月,建新房地产开发公司法人,在区街两级政府部门的授意和支持下,组织雇拥黑社会闲杂人员50余人,绑架我一家四口,用挖土机铲除了我自建的五间商铺门面,政府这种致国家法律而不顾的野蛮暴力的强拆行为,从此也改变了我一家人的生活。为此,我多次找蔡甸区人民政府和蔡甸街办事处主要领导要求解决,但始终未果。在被迫无奈的情况下,走上了长达7年进京上访之路。
    二、被关法教班实为黑监狱的经过
    在这7年上访时间里,我去蔡甸区政府、市、省、进京等多次上访反映情况,殊不知“上有政策,下有对策。”每每都以无理诉求,而始终得不到解决。不仅如此,蔡甸区政府和蔡甸街办事处主要领导指使蔡甸派出所,以我进京非访的罪名,先后把我关进监狱四次,东西湖区柏泉法教班(实为黑监狱)二次。
    在关押期间,我遭受非人道的折磨,每天罚站20小时,我终生难忘是2012年9月20日晚上9点左右,在东西湖柏泉法教班,以汪某为首的七、八个暴徒一进法教班拳头像雨点般的对我进行毒打,把我肋骨打断,我站不起来,在地上平躺了十天,稍有好转他们又把我五花大绑,用棍子打,还扒光我的衣服用冷水灌,左右开弓打我耳光。后来,有一个打手跟我讲:“我们跟你无冤无仇,这是你们蔡甸街政府雇请我们,要求我们做到两天一小打,三天一大打。”就这样打得我死去活来,叫天天不应,叫地地不灵。
    2012年12月15日,蔡甸街工委副书记姚传兵又指使司法所所长王贤忠去法教班向我勒索8000元钱。当时我说:“我关在这里面,什么都没有。”王贤忠叫我打电话给我的大女儿,当着王贤忠的面叫女儿把钱交给他。我没有同意,王贤忠又指使暴徒汪某对我头部、背部、胸部进行猛烈毒打,汪某边打边骂:“老子就是政府,你能把老子怎样?老子把你打死了,有政府扛。”当时我被打得口吐鲜血,呼吸时胸口都痛,真是生不如死。身体的承受到了极限,他们在我意识模糊的情况下强迫我在承诺和悔过书上签字。我在监狱里先后总共关了半年之久,直到2012年12月26日怕我死在法教班才把我放出来,遍体鳞伤的我,身体状况逐步下降。整个人都变了形,体重骤降三十多斤。
    在武汉市协和医院检查:子宫炸裂,住院三次,共花医疗费近五万元。这就是在共产党领导下蔡甸区政府所办的法教班,真是法西斯的在现。
    三、解决部分问题的经过和还未解决的问题
    2013年6月18日,我到蔡甸区信访局找曾宇局长解决问题。他的答复是:叫我不准提由强拆引起的一切诉求,有误工费和五间门面的租金损失费、医疗费等费用。如果我提到这些费用,他就不给我解决。还说:“现在信访制度改了,对我们没有压力,我们都是这个椅子换那个椅子坐,共产党有的是时间陪你玩,你要再上访,我就把你关在监狱里,就是中央来人了又能把我怎样?”我迫于淫威很无奈。
    2013年7月9号,被迫无奈我就把协议签了。解决了一部分问题。签这个协议之前,我跟市长热线也反映过我7年五间门面的租金,为什么不准提?法律上是哪一条是一项管万条?市长热线没有回复,让我这个弱势女子心寒。我的诉求现任蔡甸街办事处主任龚厚利08年腊月20几的在区信访表态说:她来解决。可是现在余下问题到了蔡甸街,她是久拖不办,我实在是无法才又上访。目前只要我到上面反映情况,她就安排黑社会的闲杂人员用简单粗暴的手段对付我,她的这种手段和行为不是一个共产党员办事处主任,党的干部的所为。这纯粹是一种流氓行为,严重践踏国家法律和人权,这种行为应该受到全社会的声讨和谴责,理应清除党的队伍,这些黑社会的打手也应该受到法律的制裁。
    我相信在这个乾坤朗朗的社会,在这个讲求公平正义的法制国家,我的冤屈和诉求也能得到解决。
    尊敬的领导,我一个弱女子期盼得到您的关怀,使我的问题得到解决,尽早恢复我平静的生活。
     
    反映人:肖连珠
    电  话:13329717539

Are you sure want to unlock this post?
Unlock left : 0
Are you sure want to cancel subscriptio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