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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湖北白建强两度被当地政府强制送精神病院治疗

    《精神卫生法》已经实施3年多的时间,但被精神病现象依然很普遍,尤其是对于维权访民来说,被精神病成了当局稳控访民惯用的手段,湖北省枣阳市访民白建强今年因为上访再次被枣阳市警方强制送到精神病院,治疗了两个多月。白建强,今年62岁,家住湖北省枣阳市北城办事处民族北路2—2号。

    2012年,枣阳市政府以城市改造为名,大搞房地产开发,施工方为枣阳市城投公司,枣阳市公安局郭勤作为此施工项目的包保人。在没有达成拆迁补偿协议情况下, 枣阳市城投公司将白建强和父母亲共有的一套门面房强拆。白建强多次找与其相关的部门要求解决强拆后的补偿问题,但他诉求一直没有得到回应。为此,白建强多次上访。

    2015年5月26日,在北京的白建强接到枣阳市东园村侯玉方打电话,让他去前门见面,并安排了食宿。5月27日北关村干部郭秀国买了回乡的火车票,带白建强回原籍,北城派出所立即将白建强拘留。

    2015年6月7日早上8时许,白建强刚走出拘留所大门,北关村村委会的郭文章、郭秀国、蒋直峰三人说接他去玩一天。上车后白建强感觉情况不对,要下车遭到阻拦,郭文章打电话联系,没多久北关村村委会的王忠义带了几个不明身份人员,强行把白建强拖上一辆面包车,押送到位于襄阳市襄州区航空路204号的襄州朝阳精神病院。在精神病院他被强制打针吃药,受尽折磨。北关村副书记蒋直峰冒充其亲属签字同意治疗。

    白建强说:“刚进去就强行给我注射不明液体,时间不长我就失去了意识,大脑一片空白,没有思维,也不知道过了多少天我清醒后感觉浑身疼痛,不知道他们用什么刑具把我搞的遍体鳞伤体,每天强行让吃不正常药物。清醒一些后给朋友打电话诉说遭遇。”

    6月22日,朋友到精神病院看望白建强,发现他目光呆滞、精神恍惚,朋友拿的东西也不敢吃,整个人瘦得变了形。右肩膀和大腿上有伤痕,后背上还有烟头烫伤的痕迹,整个病区三、四十个病人,只有八、九个是真正的精神病人,其余都是因嫖娼、打架、吸毒等原因被进来的。  见到朋友,白建强对医生说:“这么多人来了,我可以出去了吧。”医生说:“你女儿说了,除了她们母女三人,任何人不能见你,任何人来问,都说没有你这个人。今天是星期天,你的朋友才见到了你。”

    出院后白建强才知道,大夫是在骗他,他女儿和前妻更本不知道他在精神病院,他住院期间他的姐妹去医院要求接他出院都遭到了医院拒绝。直到 8月2日他的朋友们才把他接出医院。

    第二次被送精神病院是2016年3月1号。白建强说:“我在河南南阳火车站,被大约8个自称警察的人拦截并强行搜身,当时搜走我的红米手机一部和多样手机配套用品及去北京的火车票,然后强行把我拖上一辆遮挡号牌的面包车上,又一次把我押送到襄州朝阳精神病院。大约住了6天左右陈院长和另一人把我押送到丹江口市优抚医院精神科,每天三次强行让我吃不正常药物。2016年5月11日,北关村副书记蒋直峰及枣阳北城派出所警官陈春哲和我的家人把我从丹江口市优抚医院接出来,结束了这种惨无人道的生活。而这两次把我送到精神病院都是在我家人不知情的情况下送去的。”
    白建强身份证号:420683196401300012

    白建强

    出院小结

    住院通知书

    精神病院收费收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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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不服判决上访,河南秦素珍两度被关精神病院

    秦素珍,今年50岁,家住河南省三门峡市和平路五街坊7号楼2单元5号。2001年丈夫意外死亡后,因为对政府处理丈夫后事的不满而上访,结果被关精神病院。院方对她实施强制性电击“治疗”后,致使其全身肌肉抽搐,双腿完全丧失行走能力。在中年丧夫和被强制治疗的痛苦挣扎中,秦素珍又患上了乳腺癌。秦素珍这个苦命女子近日给本刊志愿者讲述了她的不幸遭遇。
     
    她的丈夫曹勋生前在会兴纺织有限公司上班。2001年4月,曹勋在单位职工澡堂洗澡,因为水温太高被烫伤,经医院抢救无效7天后死亡。由于上有老下有小,加上秦素珍本身残疾,行走不便,家中在承担了丈夫的医疗费后,生活难以为继,秦素珍只好答应了会兴纺织有限公司8万元的赔偿意见,并签订了相关赔偿协议。事后,秦素珍觉得赔偿太低,2002年2月以协议存在欺诈情形为由,向河南省三门峡市湖滨区法院提起诉讼。结果湖滨区法院判决其协议所得超过了实际应得,而看在是残疾人的份上,才再让公司补偿她5000元。在这诉讼期间,法官曾威胁她,让她撤诉,并说否则可能会让她倒拿出来钱。秦素珍不服判决,提起上诉,最终法院二审维持了一审判决,导致秦素珍不服而上访维权。
     
    2007年9月11日,秦素珍在准备去超市购物的路上,被跟踪她的三门峡市前进派出所民警抓住并带到派出所。当天晚上,秦素珍被以扰乱社会秩序为由送到拘留所拘留10天。拘留期满后,于9月21日又被三门峡市劳教委决定1年劳教,但却到现在没给劳教决定书。在劳教所期间,秦素珍被强制劳动,有病不给看。
     
    2009年8月6日,秦素珍到国家信访局办公机关信访,又被警方送到马家楼(接济服务中心),后河南省、三门峡市信访局来人把她接到陶然亭公园附近的一宾馆住下。到9日晚,洛阳精神卫生中心来了3个人,在宾馆强制把秦素珍带上车,医院护士长徐琳琳等在车上,秦素珍一上去就被捆上手脚,直奔洛阳,到第二天上午10点左右到了洛阳精神卫生中心。秦素珍没体检就被关进病房,手脚都被绑在床边上的铁栏杆上,送她来的截访人还抢走她的身份证、残疾证、现金、银行卡、手表等所有证据材料,直到现在还没还。当天医院叫她吃药,她坚决不吃。
     
    说到这,原本坐在地上的秦素珍想站起来,本刊志愿者下意识的去扶她时,她却推开了志愿者扶她的手说:“我身上扎着好多针,你扶我,把针攥住了,我很难受。你不用扶我,我自己起来吧”。陪她来的人也示意不要管,本刊记者正在诧异时,只见秦素珍转过身扶着树慢慢站了起来。她说,这是在精神病院落下的病,她没钱看,只好自己学针灸,给自己扎,现在她身上扎着好多针,并给本刊记者继续讲述她那段惨痛的经历。
     
    “那是进去快一个星期的时候,因为里边给穿的精神病人的衣服太破,肉都漏出来了,我就借了别的精神病人家属拿来的衣服穿,结果被拉出去打一种叫电休克的电针,打上针感觉生不如死,就不想说话,特别难受。他们叫我去谈话,我发现我腿走不动了。他们就给了我一支药喝,说是氯化钾。后来我让病人家属给我儿子带信出去,我儿子来医院看我,医生和护士都说我不在那。病人家属再次来时,带话给我,我才知道。儿子没办法,为救我就上访去了。10个月后,当地政府又把我转到了灵宝市精神病院,我是被两个院长接来的。在这也没给我检查就直接关进了病房,不许我出去放风。在灵宝市精神病院住了一个月后,到当年6月22日才释放我回家。出院的时候,因为我腿残疾,又被打了5、6次电针,腿软的一点劲都没有,整天就是瘫在地上,医院工作人员不让我扶东西,也不让别人管,病人家属看不过去才把我搀出去。后来我找医院要病历,医院不给,找卫生厅也没给。
     
    第二次是2012年3月9日上午9点半,我在北京的2路公交车上,行到天坛西站的时候,售票员对路边的警察说,车上有上访的,还有一个架双拐的。警察看过我的上访材料后,把我带到了天坛派出所。当时警察说,北京有新规,残疾上访人有绿色通道,你去哪都送你。后来驻京办来人把我架到出租车上,当天送到了灵宝市精神病院。医院也没给我用药,我在医院打了110,警察来了,但没有任何处理就走了。警察走后,医院抢走了我的手机。我儿子听说后,到医院来看我,医院不让见,后来我儿子也报警了。警察来后,我给警察说我没病被关这了,警察说我“非访”才关的。这次被关,一直到2012年的12月才让我出来。
    在里边吃的饭很差,馍都是用发霉的面做的,有的馍当时吃不完都长出了毛,成了黑馍,还让我们吃。吃的我经常肚子难受,几个月后我忍不住了,冒着被电击的危险向大夫、护士反映,经过一段时间的反映后,他们才有所收敛。”
     
    从医院出来后,秦素珍忍着病痛开始着手写上访材料,她查看了好多法律书籍。她不但反映医院贪污病人伙食费的问题,还反映灵宝市公安局和灵宝市精神病院勾结,把流浪乞讨人员送进精神病院,把精神病人弄虚作假成没监护人的流浪人员,骗取国家经费和当事人的钱财。更让她难以接受的是,经过8个多月的努力,她居然拿到了灵宝市卫生局要将她重新治疗的答复。答复中称,根据目前“观察治疗”的情况看,秦素珍还需“观察治疗”。对此,秦素珍怒不可遏,医院8个多月得不出是否有精神病的诊断,居然现在还需观察治疗,这违反了《精神卫生法》的基本原则。由于屡次控告卫生厅不履行监督职责而无效,秦素珍只好把灵宝市精神病院起诉到了法院,却遭到了不立案处理。
     
    对此,秦素珍恼恨地说,哪个部门都不履行监督职责!要不然她不会有第二次被关精神病院。
     
    中国精神健康与人权网络月刊 丁桑  采访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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