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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严控出境——极权维护对国民的奴役权

    (编者按:当学生、教师的护照也需要收缴严控时,极权对一切国民的奴役权捍卫的魔爪便暴露无遗。当体制内一切人必须无条件屈从禁止出境后,普通民众的出国自由权利必然被剥夺殆尽,虽然法律也似乎留有救济的条款,但在一个完全不讲法的国度,指望司法维护权利,自然成为幻想。)

    一、中共进一步严控出境

    英国《金融时报》10月7日报导说,他们访问了十几名中国国营机构工作人员,并查阅了6个城市的教育局通告,显示中国的出境限制自2023年起大幅扩大,包括学校、大学、地方政府及国企的普通员工。这项名为“个人出国旅行管理”的护照收集行动,允许地方政府官员控制和监控谁可以出国、出国次数和出国地点。

    “现在凡是归当局管的人,它都要控制”

    《金融时报》的报道指出,中国早在2003年开始就设立了一套严格限制中高级官员出国的制度,并允许地方政府就公务员出国制定规则。自2010年代中期起,一些地方开始对教师实施“因私出国”管理制度。2023年中国放宽疫情旅游限制后,更多地方教育局实施限制教师出国的措施,今年夏天更是加大力度。

    今年6月6日港媒指出,尤其是“局长”(按,县处级)以上级别的官员出境,含退休也受到永久性的严厉限制,过去一年来,中共从中央到地方,不断出台新的私人出境限制规定。受限群体均需上缴护照。

    根据《关于进一步加强领导干部出国(境)管理监督工作的通知》,明确规定县(处)级以上党员干部因私出国(境)需严格执行相关规定,不得擅自或变相下放审批权限。是县处级领导退下来的一般都参照领导干部因私出国(境)审批程序。

    中共严控几乎所有公务员、大多数国企及国有银行职员,以及大学、医院的领导出境,都受到旅行限制,若要出国旅行,必须申请“借用”护照,审批程序复杂且不透明。包括报告旅行计划的每一个细节。

    出境限制越来越严学生、教师也成目标

    报道举例说,一名在四川某大城市工作的小学教师表示,所有教师及公共部门雇员都被要求上交护照:“如果我们想出境,要向教育当局申请,但我不认为会获批。”在湖北省宜昌市及安徽省的教师也表示被要求交出护照。今年9月新学年开始前几周内,广东、江苏和河南三省的教育工作者也在社媒上抱怨被迫上交旅行证件。

    报道认为,这和中共长期以来一直把培养学生的忠诚度放在首位,并将教师的政治教育作为工作核心有关。浙江温州对教师的旅行前指示显示,当地政府担心教师出国会受到不同意识形态影响。据温州市瓯海区教育局3月在网站发布的指示,出国旅行的教育工作者不得与被禁的法轮功或其他“境外敌对势力”接触,要严格执行保密规定和反间防谍规章制度等。

    通知还称,教师出国旅行必须向学校提出申请,一般每年只能出国一次,且逗留时间不得超过20天。该区还要求所有公立幼儿园、小学和中学教师上交护照,其姓名将在公安局边检部门登记。

    2023年中国放宽疫情旅游限制后,更多地方教育局实施限制教师出国的措施,今年夏天更是加大力度。

    二、泛滥的限制出境法规举措

    自2018年以来,中华人民共和国已经通过了五部新的或修订的法律,扩大了其实施限制出境的能力。目前,限制出境的法律总数已经达到15部。被限制出境者很多并不知情,直到他们准备通过边检出国时才发现自己已经被限制出境。中国有时会在无法律依据的情况下,惩罚人权捍卫者及其家人,让活动人士噤声,或是挟持家庭成员,借此胁迫其家属返回中国,有时也会以此当作“人质外交”的工具或恫吓外国记者。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间谍法》,限制出境不仅限于中国公民,也包括外国公民。1995年至2019年期间,至少有128名外国人被禁止从中国出境,其中包括29名美国人和44名加拿大人。2016年至2022年间,中国提及出境禁令的案件增加了8倍。

    2018年,天则经济研究所所长盛洪11月1日在首都机场边检被告知不许出境,理由是“危害国家安全”,让他感到震惊。

    据人权卫士报道,由于缺乏限制出境的完整官方数据,排除数以百万计基于民族理由实施的限制出境后,估计限制出境的案例可能数以十万计。当中许多限制出境禁令是在没有法律依据的情况下实施,侵犯了国际人权法中明订的迁徙自由权。

    三、被限制出境的典型个案

    2023年中国出境限制的报道在媒体上不断涌现,而且日趋严重。以下是一些例子:

    • 权平,一名中国籍朝鲜族公民,曾因穿着嘲笑习近平的T恤衫被监禁,他为了逃离中国和出境限制,不惜冒着生命危险乘坐水上摩托逃往韩国。
    • 林钰筠,流亡中国维权人士林生亮的12岁女儿,在试图与姑姑一起进入香港时在边境遭到拦截。
    • 郭于华,80多岁的杰出作家,被告知她将不被允许在今年夏天计划的欧洲之行离境。
    • 蔡金树,刚完成四年间谍罪刑期的台湾学者,因涉嫌从事间谍活动,基本上被软禁在中国境内。
    • 李和平,著名人权律师以及其家人计划前往泰国度假,在机场被拦下。
    • 人权律师卢思位急于前往美国与妻子和年幼的女儿团聚,但又被限制出境,只好逃往老挝。不幸的是,尽管他持有有效签证,但他还是被老挝警方逮捕,并担心他将被驱逐回中国。
    • 2023年在六月,多岁的作家和历史学家章詒和在文化部的一次活动中被告知,在可预见的未来,她不会被允许离开中国。她原计划七月去欧洲旅行。
    • 因间谍罪被判刑四年的台湾学者蔡金树亦被禁止回家,理由是他还有被剥夺政治权利4年的附加刑。他目前无法离开厦门市的鼓浪屿,该岛位于中国福建省,面向台湾

    自2023年7月1日,修订后的《反间谍法》正式施行。授权出境禁令的新法或修订法增至15条。该法允许政府对任何涉嫌从事间谍活动的人(包括中国人或外国人)和被认为离开中国后有可能对国家安全造成危害的中国公民该法允许对他们实施出境禁令。 尽管警方依然继续骚扰人权律师及其家人和直言不讳的学者等政治目标,包括强制驱逐和压迫性监视,但北京越来越不愿意让他们离开中国。这意味着他们根本无处可去。

    四、中共限制出境种类

    根据中国大陆现行有效的法律依据,中共限制出境大概可以分为以下几类:

    1.刑事类
    (1)根据《出入境管理法》第十二条第二项、《刑事诉讼法》第七十一条、七十七条,被判处刑罚尚未执行完毕或者属于刑事案件被告人、犯罪嫌疑人(包括中国公民和外国人,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情形),公安机关可以对其采取限制出境措施。

    (2)根据《反电信网络诈骗法》第三十六条,对于前往电信网络诈骗活动严重地区且存在重大涉电信网络诈骗活动嫌疑的人员、有前科的电信诈骗违法犯罪人员,移民管理机构可以作出限制出境决定。

    (3)根据《刑事诉讼法》司法解释第四百八十七条,人民法院可以对涉外刑事案件的被告人、对开庭审理案件时必须到庭的证人,作出限制出境和暂缓出境的决定。

    2.民事类
    (1)根据《出入境管理法》第十二条第三项,有未了结的民事案件(包括中国公民和外国人),可以对其采取限制出境措施。

    (2)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印发《关于为维护国家金融安全和经济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提供司法保障和法律服务的若干意见》的通知,对可能逃匿的债务企业的股东和高管人员,可以依据当事人的申请采取限制出境措施。

    (3)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二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执行程序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三十六条、三十七条,人民法院对被执行人不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被执行单位的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影响债务履行的直接责任人员可以作出限制出境决定。

    (4)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印发《第二次全国涉外商事海事审判工作会议纪要》的通知,九十三、九十四、九十五、九十六条,对涉外商事纠纷有未了结的诉讼当事人或者当事人的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有逃避诉讼或者逃避履行法定义务的可能;出境可能造成案件难以审理、无法执行的,人民法院可以作出限制出境决定。

    3.监察类
    根据《监察法》第三十条,为防止被调查人和相关人逃匿境外,经省级以上监察机关批准,可以对被调查人及相关人员采取限制出境措施。

    4.出入境管理类
    (1)根据《出境入境管理法》第十二条第一项,未持有效出境入境证件或者拒绝、逃避接受边防检查的中国公民,出入境管理机构可以阻止其出境。

    (2)根据《出境入境管理法》第十二条第四项,对于因妨害国(边)境管理受到刑事处罚或者因非法出境、非法居留、非法就业被其他国家或者地区遣返,未满不准出境规定年限的中国公民,可以采取限制出境措施。

    (3)根据《商务部、公安部关于严禁向境外博彩色情经营场所派遣劳务人员的通知》公安机关不得为赴境外博彩、色情经营场所工作的人员办理出入境证件,且可对曾赴境外博彩、色情经营场所工作人员作出一至五年限制其出境的决定。

    5.行政类
    (1)根据《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中国证监会关于办理证券期货违法犯罪案件工作若干问题的意见》,证券监管机构可请求公安机关协助对证券期货违法有关涉案人员采取限制出境措施;

    (2)根据《税收征收管理法实施细则》第七十四条,对于欠缴查补税款的当事人,欠缴税款的纳税人或者他的法定代表人。税务机关可以通知出入境管理机关阻止其出境。

    (3)根据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八十八条,对于涉嫌交通肇事逃逸的外国人,可以采取限制出境措施。

    6.国家安全和利益类
    根据《出境入境管理法》第十二条第五项,可能危害国家安全和利益,国务院有关主管部门决定不准出境的中国公民,可以采取限制出境措施。

    7.党内纪检类
    根据中国共产党纪律检查机关监督执纪工作规则第三十四、四十条,对被核查人及相关人员,经严格审批手续,纪检监察机关可以作出限制出境决定。

    五、被限制出境后的绝望

    无处申诉
    许多人不知道自己被限制出境,直到他们准备通过边境检查出国时才发现。当中许多受害者并未被告知他们禁止出境的原因,而补救渠道往往不起作用甚或并不存在。

    2023年3月,山西省吕梁市警方告诉中国维权人士高旭强,他们不能透露他被禁止出境的原因,因为「这是国家机密!」

    高早前曾提交信息自由请求,要求警方解释他去年被禁止飞往欧洲参加研讨会的原因。当时边防人员甚至直接剪掉了他护照的一角。

    他告诉保护卫士,他一开始感到「绝望和无助⋯⋯我的计划被毁了」。后来他接受了这一点,并决定通过法庭对禁令提出质疑。他说这种做法是「一种相对安全的抵抗方式」。 除了逃亡别无他法

    因为出境禁令可以持续多年,一些人权捍卫者在绝望中不得不铤而走险以走私方式逃离中国。

    在2017年,艺术家以及活动人士向莉在多次被禁止出境以及被无视限制出境的书面通知的申请后,最后逃亡到了泰国。

    向莉告诉保护卫士:「我觉得他们永远不让我出去了…我就想我要偷渡离开中国。」

    六、限制出境具体规定缺失,操作程序不明

    中共限制出境从法律层面存在的问题具体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限制出境的适用对象范围存在争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出境入境管理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国人入境出境管理法》对可以适用限制出境的人员范围没有具体规定。毫无疑问,限制出境的对象应该是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确定是否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应适用该自然人的属人法。作为案件当事人的自然人可以被限制出境,但是当案件当事人为法人或其他机构时,限制出境的对象范围在实践中就产生了分歧。最高法院《第二次全国涉外商事海事审判工作会议纪要》第93条规定法院在审理涉外商事纠纷案件中,只能对未了结案件中的当事人或者当事人的法定代表人、负责人限制出境。有观点认为,限制出境对象的范围应适当放宽,只要是与案件纠纷解决有直接利害关系的人,均可以限制其出境,如主要业务代表人、业务经办人、董事、执行董事、经理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甚至包括承包经营人。[5]

    2.当事人提起限制出境申请的时间不明。如上所述,现有法律、法规、司法解释及有关文件对当事人申请限制出境的时间没有明确规定。实践中有观点认为,根据法律关于“有未了结民事案件不能出境”的规定,当事人只有在诉讼阶段或强制执行阶段才存在所谓未了结民事案件,在立案之前,案件尚不存在,因此诉前采取限制出境措施不符合法律规定。也有观点认为,限制出境属保全措施,自然如同诉前财产保全一样,可以在诉前申请对有关人员采取限制出境措施。从广东各地法院报送的限制出境申请来看,当事人在诉讼前、立案阶段、或在诉讼过程中申请限制出境的情况均有存在,省高级法院未因此在审批或备案上有所区别。

    3.申请限制出境是否需要交纳申请费没有规定。《诉讼费用交纳办法》及相关司法解释中没有规定申请人向法院申请限制出境是否需要缴纳申请费。最高法院《第二次全国涉外商事海事审判工作会议纪要》规定法院采取限制出境措施过程中产生的费用,由申请人预交,最终应判令由败诉一方当事人负担,但是没有进一步明确申请费计算标准和费用范围。在收费内容没有明确规定的情况下,广东法院在实践中未曾向当事人收取过限制出境的申请费用。对于申请人在办理限制出境中实际发生的费用,如办理申请担保产生的担保物评估费等,即使申请人一方胜诉,实际也由申请人一方承担。虽然从结果上看,申请人办理限制出境手续中实际发生的费用属申请人的实际损失,有权要求败诉的被申请人承担,但由于没有依据,实践中很难获得法院支持。

    4.法院是否可以主动采取限制出境措施存在争议。《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国人入境出境管理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出入境管理法》规定由法院通知公安、边防机关限制出境,因此,有观点认为据此推断出法院可以主动采取限制出境措施。相反观点则认为,限制出境措施应参照财产保全制度,以当事人申请为主,特殊情况下由法院依职权采取。最高法院《第二次全国涉外商事海事审判工作会议纪要》则认为,限制出境措施在案件一方当事人提出申请后采取。

    5.被限制出境人没有依法获得救济的途径。现行法律、法规、司法解释和相关文件未为被限制出境人提供任何救济途径。限制出境是对当事人人身自由的重大限制,立法应当为被限制出境对象提供法定的救济途径,如复议权等。

    七、民事诉讼及执行程序中关于限制出境的法律及司法解释规定

    1.《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二条被执行人不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的,人民法院可以对其采取或者通知有关单位协助采取限制出境,在征信系统记录、通过媒体公布不履行义务信息以及法律规定的其他措施。

    2.《最高人民法院第二次全国涉外商事海事审判工作会议纪要》(2005年12月26日,法发〔2005〕26号)
    94.限制出境措施在案件一方当事人提出申请后采取。人民法院在必要时,可以责令申请人提供有效的担保。
    95.限制出境采取扣留有效出境证件方式的,被扣证人或者其担保人向人民法院提供有效担保(提供担保的数额应相当于诉讼请求的数额)或者履行了法定义务后,人民法院应立即口头通知被扣证人解除限制,收回扣留证件证明,发还所扣留的证件,由被扣证人签收,限制其出境的扣证决定自行撤销。作出扣证决定的人民法院应将解除出境限制的有关情况书面通知公安、边检部门。
    96.人民法院采取限制出境措施过程中产生的费用,由申请人预交,最终应判令由败诉一方当事人负担。

    3.《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办理执行异议和复议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九条被限制出境的人认为对其限制出境错误的,可以自收到限制出境决定之日起十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复议。上一级人民法院应当自收到复议申请之日起十五日内作出决定。复议期间,不停止原决定的执行。

    4.《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执行程序若干问题的解释》(2020年修正)
    第二十三条依照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五条规定对被执行人限制出境的,应当由申请执行人向执行法院提出书面申请;必要时,执行法院可以依职权决定。
    第二十四条被执行人为单位的,可以对其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影响债务履行的直接责任人员限制出境。被执行人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的,可以对其法定代理人限制出境。
    第二十五条在限制出境期间,被执行人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全部债务的,执行法院应当及时解除限制出境措施;被执行人提供充分、有效的担保或者申请执行人同意的,可以解除限制出境措施。

    八、限制出境的有限且不一定有效的救济方式

    当我们了解了被限制出境的具体原因后,根据作出限制出境决定机关的不同,可以采取以下不同的救济措施。

    (一)由人民法院作出的限制出境决定

    根据《民事诉讼法》和《民事诉讼法》司法解释规定,对不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的被执行人、被执行单位的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影响债务履行的直接责任人员可以作出限制出境决定。

    1.人民法院作出限制出境决定的方式
    人民法院作出限制出境决定一般有两种方式,一是由申请执行人向执行法院提出书面申请,二是由执行法院依职权作出限制出境决定。人民法院作出限制出境决定应当制作执行决定书送达当事人,同时应当告知被限制出境人申请复议的权利和期限。

    2.认为依申请作出的限制出境决定错误
    认为人民法院依申请作出的限制出境决定错误的,比如程序违法、申请人恶意等,被限制出境人首先可以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办理执行异议和复议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九条向作出限制出境决定法院的上一级法院申请复议。其次,对于依申请作出的限制出境决定侵犯了当事人合法权益的,还可以通过民事诉讼起诉申请执行人获得救济或是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限制出境是否属于国家赔偿范围的复函》申请国家赔偿。

    3.认为依职权作出的限制出境决定错误
    认为依职权作出限制出境决定错误的,除了可以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办理执行异议和复议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九条向作出限制出境决定法院的上一级法院申请复议。还可以通过申请国家赔偿获得救济。

    另外,在诉讼期间被限制出境的当事人,可以通过提供有效经济担保的方式申请解除出境限制。根据《关于依法限制外国人和中国公民出境问题的若干规定》,相关机关可根据具体情况,责令提供财产担保或交付一定保证金后准予出境。对于保证金的数额,最高人民法院《第二次全国涉外商事海事审判工作会议纪要》第九十五条进一步规定:被限制出境人应当提供与诉讼请求相当的数额。以确保在其败诉之后,即便其不在境内,也有相应的财产可供执行。

    (二)由监察机关作出的限制出境决定

    监察机关采取限制出境的适用对象既包括涉嫌职务违法犯罪的被调查人,也包括涉嫌行贿犯罪或者共同职务犯罪的涉案人员,以及与案件有关的其他相关人员。采取限制出境的审批权限必须经省级以上监察机关批准,交由公安机关执行,对于不需要采取限制出境的人员,应及时通知公安机关解除限制出境措施。

    对于监察机关作出的限制出境决定,首先应确认采取限制出境措施的程序是否合法,其次应积极配合监察机关进行调查,越早查明不属于涉嫌职务犯罪的被调查人或相关人员就能越早被解除限制出境措施。最后,若监察机关作出的限制出境决定程序不合法,比如未经省级以上监察机关批准,或延长限制出境期限未经省级以上监察机关批准,可以依据《监察法》第六十条第五项和第六十五条第八项向该机关进行申诉。

    (三)由税务机关作出的限制出境决定

    税务机关作出限制出境决定的适用对象包括欠缴税款的纳税人或者他的法定代表人。

    对于税务机关作出的限制出境决定,可以通过及时补缴税款、滞纳金或提供纳税担保后再向税务机关申请解除限制出境。

    (四)由公安机关作出的限制出境决定

    1.公安机关作出限制出境决定的方式
    公安机关除因司法诉讼活动主动对案件的被告人,犯罪嫌疑人采取限制出境决定外,还会依其他有关部门的申请或要求协助配合其采取限制出境措施。

    2.对于公安机关主动作出的限制出境决定
    对于公安机关主动作出的限制出境决定,可以向决定机关提交解除限制出境决定申请书。被公安机关限制出境一般是涉嫌刑事犯罪,当事人是否具有无罪的可能,以及确实构成犯罪但罪轻罪重以及责任的承担大小均应成为作出限制出境决定时公安机关需要考量的情况,故在解除限制出境决定申请书中可以充分论证不构成犯罪或罪轻需要承担的责任较小,不应作出限制人身自由的刑事诉讼强制措施的决定。

    3.对于公安机关被动协助采取限制出境措施
    对于公安机关应有关部门要求,协助配合控制相关人员出境的行为。有学者认为此行为属于行政法上的“协助行政行为”,对于公安机关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应可以进行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对此作者赞同上述观点,认为公安机关在非依据司法诉讼活动作出的对特定自然人限制人身自由的限制出境决定时,被限制出境的自然人可以根据《行政复议法》和《行政诉讼法》提起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进行维权。

    最后,对于不符合限制出境情形的被限制出境人穷尽上述手段仍不能得到救济时,宪法赋予每个公民向有关国家机关提出申诉、控告或者检举的权利,也可以根据公安部关于印发《公安机关信访工作规定》的通知寻求信访救济,提出不服决定机关职务行为或决定机关职务行为错误的具体理由,以引起决定机关的重视,启动审核程序。

    九、违法限制出境属于国家赔偿范围

    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限制出境是否属于国家赔偿范围的复函》(〔2013〕赔他字第1号),人民法院在民事诉讼过程中违法采取限制出境措施的,属于国家赔偿范围。对于因违法采取限制出境措施造成当事人财产权的直接损失,可以给予赔偿。

    详情请参看:

    1、中国扩大出境限制 强化思想管控还是防止资金人员外逃?
    https://rfa.org/mandarin/yataibaodao/shehui/kw-restriction-going-abroad-10072024145445.html

    2、最新报告“困于笼中:中国日益泛滥的限制出境问题”
    https://safeguarddefenders.com/zh-hans/node/599

    3、华日报道中国限制出境案例:欠七千美元债务就可能被限制出境
    https://rfi.my/ATZW

    4、关于对因私护照(通行证)进行集中收缴的通知
    https://www.jlufe.edu.cn/info/1046/4745.htm

    5、中共收缴护照严控公职人员出国
    https://www.tuidang.org/2024/06/13/698496/

    6、限制出境
    https://zh.wikipedia.org/wiki/%E9%99%90%E5%88%B6%E5%87%BA%E5%A2%83

    7、关于加强失效因公护照管理工作的通知
    https://www.sport.gov.cn/gdnps/html/zhengce/content.jsp?id=25531555

    8、中国的限制出境日趋严重,甚至有人因此乘坐水上摩托车逃离
    https://safeguarddefenders.com/zh-hans/node/639

    8、新疆收缴居民护照统一保管引发争议
    https://www.bbc.com/zhongwen/simp/china/2016/11/161124_xinjiang_passport

    10、湖北省外交护照、公务护照和公务普通护照收缴管理实施细则
    http://wqj.jingzhou.gov.cn/z/zhengwuzhongxin/zhengcefagui/2017-02-07/99.html

    11、【过期】因公护照收缴情况通报
    https://wb.beijing.gov.cn/home/wswm/crjxx/qzxx/qztz/202006/t20200612_1923689.html

    12、民事诉讼及执行程序中限制出境及审查规则
    https://www.sohu.com/a/673594718_120677543

    13、民事诉讼中限制出境措施的若干实务问题
    https://www.faxin.cn/lib/flwx/FlqkContent.aspx?gid=F93338

    14、被限制出境后有何维权救济路径
    https://www.dehenglaw.com/CN/tansuocontent/0008/029442/7.aspx

    15、护照领取及收缴管理
    https://wb.fujian.gov.cn/ywxx/ygcg/hzlq/201912/t20191223_5166549.htm

  • 当局严控北京火灾公众舆论引爆网民愤怒

    4月18日,北京长峰医院发生火灾,造成29人死亡。这是过去20年里北京发生的最致命火灾。火灾事故在周二中午发生,但直到晚上近9时,官媒《北京日报》才发出了一篇情况通报。在火灾发生到官方通报中间的8个小时,中国网络对此事没有报道和讨论,在官媒正式报道大火前,包括微博在内的中国社交媒体上就流传着多个视频,显示滚滚黑烟从长峰医院的大楼里冒出,楼里的人爬到窗外试图逃生。但这些视频很快遭到了删除,相关讨论也被审查。大火消息第一时间遭封锁,此事随后在中国网络引爆网民的愤怒。

    18时30分左右,社交媒体上终于流出火灾视频,但很快被删除。一些本地媒体如@北京时间,及北京本地自媒体如@北京大峰峰发布和转载新闻,但视频很快被删除,@北京大峰峰目前也处于被禁言状态。“北京长峰医院起火众人躲空调外机逃生”这条最早的相关话题词条,目前已无法查看。

    在北京市政府第二天举行的火灾事故通报会上,北京丰台区副区长李宗荣向全市人民表示歉意,称已成立群众工作组,长峰医院患者家属已全部对接,未来还将继续督导长峰医院做好善后及赔付工作。短短17分钟的通报会,强调领导到场,救援及时,灭火措施到位,医疗救助到位。死者是谁,在哪里,不知道。幸存者是谁,在哪里,也不知道。相关微博报道下有1000多则评论,但却被开启“评论精选”模式。网友说,与其不让评论,还不如不道歉。

    虽然北京官方出面向北京市人民表示歉意,但网络舆论仍然不买账。中午12点多发生火灾,直到晚上8点官方发布火灾通报,在事发七八个小时之内,被隐藏得好像什么都没有发生过一样。没有网络传播,没有新闻报道,没有家属通知。一直等到晚上看到官方通报,许多家属才知道自己的亲人可能已不在人世。即便如此,他们仍然得不到确切答案——医院拒绝发布死者名单,也不肯回复家属询问。据媒体报道,“分诊台的工作人员说,要登记患者姓名,逐级上报,才能告知”。

    网民质疑是什么“神秘力量的干预”,导致这起事故“被隐藏长达8个小时”?为什么有大量舆论质疑29人这个死亡数字?在这起重大事故发生后,为什么媒体也在9个小时无动静?在人人手机自拍的时代,一场医院大火几乎不可能没有视频上网。然而,比救人更迅速的是,这些视频被删得干干净净。网络传播也遭到严格限制。一场发生在美国俄亥俄州的列出翻车事故可以连续十天上“热搜”,“淄博烧烤”可以火遍全网,一只熊猫的病亡引发全民悲悯之心。相比之下,4月18日中午,北京长峰医院的至少29名患者,可以说是静悄悄地与世长辞了。一直到官方通报之后,传播和讨论被严格控制之后,这个消息才从容不迫地出现在“热搜”榜上。

    中国政府在迅速审查新闻以平息公众的愤怒和对灾难的质疑已形成一整套模式,民众纷纷在社交媒体上表达对信息披露延迟和审查的不满。有网民批评:“中午12点多发生的事情,发生时没有一家媒体发突发新闻。近10个小时后,也就是晚上九点多,开始发通稿。以前的媒体,现在基本都变成了通稿复印机。耻辱。”“太可怕了!连亲人最起码的知情权都可以无视?!医院不是应该最安全的地方嘛?”“我国还有媒体吗?还有调查记者吗?还有媒体人吗?”

    《环球时报》特约评论员、前总编辑胡锡进,一开始也在微博批评:“到官方晚8点四十几分发布正式通告之前,网上关于这场火灾的信息很少有留存的,因此现在人们只看到了官方的文字通报,几乎搜不到有关这场火灾的照片和视频,我认为这不应该。”随后,他“自我审查”将质疑的言论删除。有网民在胡锡进的原发文底下留言讽刺:“老胡不容易。把微博里面关于新闻报道延迟的质疑删除了,然后重新发送。果然是和谐社会,人人有责。”

    一名北京的报纸编辑说:“最可怕的不是29人的死亡,而是8小时的沉默,前者是意外失职,后者是蓄意而为,全力以赴,肆无忌惮地炫耀自己的社会控制能力,把我们当成聋子、瞎子、傻子和没出息的臣民。事故是可以预防的,但蓄意的行为可能会成为常态。”

    前媒体人闾丘露薇说:“一个两千万(人口)的城市,居然大家都要等到晚上发通报才知道,这简直就是『奇迹』。彻底秀了一把管控能力,而这种手段,应该是疫情中形成和成熟的。”

    在微博上,网民的批判排山倒海。微博网民“小飞侠吃冒菜”说:“以前出了事是新闻记者第一到现场传回现场画面,对工作人员,消防人员等相关人员进行采访。现在就是转发政府的发文。”微博网民“晓张玏芽2021”说:“蓄意而为,全力以赴,肆无忌惮地炫耀自己的社会控制能力所以这篇最终也会被夹。”微博网民“因沒講出來”说:“新闻只有喉舌,真相只有蓝底白字通报。我们生活在一个巨大的被欺骗的世界里,就这样还有人觉得够了与幸福。”

    微博网民“过来ZZ”说:“没见过正常社会下的新闻报道才会问出这样的问题。这样级别的灾难,正常来说发生之后的一个小时内媒体就会出稿了,哪怕那个时候只是几十个字的播报。之后的几个小时里,关于这家医院的背景,伤亡人数,现场的特写都会陆续出街。8个小时只等来一份通告,可以想象媒体内部有多无力。”

    微博网民“幸福的快樂豬2”说:“是啊,当他们说出“你们”这词时,已经站在了大家的对立面,而和他们站在了一起。放心吧,他们没把你当成“咱们”。。。我忍不住阴暗地想,那些遇难者以及家属,他们中有没有人曾经也说过“你们”。哪怕说过也没关系,我们今天争取是为他们,但更为自己,为所有人。”

    前媒体人本所在其微信公众号“张所长”发表文章《关注什么火灾?还是去淄博吃烧烤吧!》,文章说,这次火灾里,21个人去世。新闻通报里,只有短短几百个字,但每一个字背后都惊心动魄。哪个地方的烟火才是人间的真实?两个烟火的境遇,交相辉映,映衬出无限的光怪陆离。从12点发生,到晚上8点,8个小时的时间,都是无声的空白。我们拥有发达的直播,短视频平台,社交媒体,但我们却如此闭塞,成了盲人和聋子。

    作者木蹊说在其微信公众号“木蹊说”发表文章《长峰医院之思:看不到风险,才是最大的风险!》,文章说,记得去年“浙江宣传”在《别让一个负面热点害了一座城》一文中,明确反对“阻止媒体发声”的处置方式,主张把工作全方位全过程做好,才是前提。可惜,这仅仅是一种呼吁。更多的,就是一删了之。显然,这并没有达到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要求。也对社会活力、人民的表达权造成了明显抑制。互联网是有记忆的。一个地方发生火灾,其实并没有那么多的负面,相反,如果救援及时,处理合法合规,就能得到正面回馈。镜子是亮的,良药是苦的。查明问题,揪出黑手,问责相关,才是积极面对事故,树立公信力的正确做法。可惜的是,这件事的质疑没能及时得到良好的回馈。公信力不是与生俱来的,也不是遮盖出来的。不让百姓看到风险,往往就是最大的风险啊!

    作者晚参君在其微信公众号“编委汇”发表文章《迟到的火灾》,文章说,见证了奇迹。从中午火灾发生到晚间官方通报,时间足有七八个小时,但这期间海量的网络上几乎无任何消息。人们常说,人人都有麦克风的时代,想不让消息传播很难,但现在看来,好像没多难。长峰医院火灾在新闻传播与政府发布的逻辑关系中开启了一个新时代。过往,新闻报道中的突发新闻追求“快”,以此倒逼相关部门的救援更实和发布更迅速,但从长峰开始,要变了。相关部门有足够的“定力”将新闻后移,把时间点拉长,直到认为合适的时候给出一个独一无二的独家“官宣”。以前,还有那么几家都市媒体迅速扑向新闻现场,寻找蛛丝马迹;现在,新闻媒介很发达,新闻却奄奄一息。新闻靠边,只有“官宣”。

    作者有竹不倒在其微信公众号“剑客写字的地方”发表文章《谁把媒体变成了这样?》,文章说,媒体是怎么了?面对国内的负面,忐忑不安,想报道却又瞻前顾后,拖到最后舆论已经炸裂了才开始出声,被网友骂作喉舌。反过来,一到国外的“负面”(其实也不算负面,最起码星舰坠毁在我看来不算。)哪怕是熬夜,也要更新。原因很简单,报道国外负面没有风险。你看看多少媒体有关星舰坠毁的报道下面,能少了网友们对马斯克,对美国肆无忌惮的嘲笑。肆无忌惮,是因为“正向”,要是火灾下面也是这样一种状况,不断质疑和讽刺预防不足与领导失职,很快你就会明白该怎样做人。

    有竹不倒的文章说,我们的媒体深谙此道,又怎么会不提前小心翼翼呢?很多时候,纵使报道了一些负面内容,点开评论你都会发现“博主已精选”,简而言之你无法评论,或者说:你评论了也上不了墙,等什么时候大家聊开了,没“危险”了,他们会再把你的评论“精选”出来。道理是一样的,谨慎、细微,提前规避一切“危险”。谁把媒体变成如今这样?这是一个无法回答的问题。或许是他们自己,或许是看受众的需要,又或许是社会变了……总之这是说不清的,或许也是没有人敢去详细的分析说清楚的。

    前南方都市报记者魏春亮在其微信公众号“亮见”发表文章《长峰医院火灾,公众需要知道发生了什么》,文章说,火灾发生于中午12点57分,但直到晚上8点49分,我们才看到报道。中间硬生生拉出了将近8个小时的空白。这8个小时的空白,让报道下那张“最新消息”显得很可笑。要知道,这不是发生在偏远山区,而是在首善之区。也不是无人员伤亡,而是死了21个人,属于“重大火灾”。但在官方通报前的这8个小时里,网上几乎没见到此事的只言片语。

    魏春亮的文章说,为什么,我们现在只能等官方通报?一场21条人命逝去的灾难,已经足以让人悲伤;但这场灾难,不应该再带来额外的恐慌,那是另一种伤害人数更多的灾难。我们的社会,不应该在灾难发生后,在无知中玩一种叫“猜猜猜”的游戏。疫情中,人们经常引用加缪在《鼠疫》中的一句话:与鼠疫斗争的唯一方式,只能是诚实。但其实,诚实适用的领域,不止是鼠疫,而是任何灾难。

    前南方都市报记者宋志标在其微信公众号“旧闻评论”发表文章《中产阶级如何谈论北京医院大火》,文章说,8小时的火灾空白,再一次嘲弄了“人人都是媒体”的夸张陈词。以为人人有了账号,等于人人有了话筒,可以遂行“人人都是传播”,看来又是一种虚假希望。这样有助于中产阶级理解身处的媒介环境,众声喧哗当中,他们是孤独的存在。

    宋志标的文章说,很遗憾的是,随着大众媒体走出市场化阶段,中产阶级在信息供应上被迫接受新闻枯竭的现实。街谈巷议很是扰攘,治理对信息流的控制近乎本能,他们被悬置在国情之中。信息流曾是中产阶级可以依靠的力量,他们也曾认可市场化媒体为他们可爱的同盟。但在北京火灾这件事的传播格局中,中产阶级除了失望之外什么也没有得到。与其说他们对媒体缺位失望,不如说是对自身阶级性流失的恐慌,因为他们视“接地气”为畏途。


  • 马波出行受严控北京出租房被上锁

    【民生观察2023年3月30日消息】2023年全国两会期间,黑龙江维权访民马波又一次被加重控制出行,其身份证在核查时显示她是红色标志的通缉人员。近日,在外旅行的马波得知其在北京房山区阎村的出租房,被阎村派出所警察安上了一道锁,逼迫上访人不能在此居住。

    2023年2月28日,马波在北戴河火车站乘T134次19点49分,开往上海的列车,进入大厅安检时被拦截,通过其户籍公安与北戴河站前公安沟通后放行;2023牢3月1号,顺利到达上海,于3月2号和朋友去上海城隍庙游玩后在返回酒店的路途中被不明人士跟踪。

    3月6日,马波由上海去苏洲,在苏州市姑苏区吉盛快捷酒店住宿三天,被苏州市姑苏区吉盛快捷酒店管辖派出所不知用什么方式,让吉盛快捷酒店用住宿费加倍涨价,逼迫马波不能居住。无奈之下,马波只好又到了无锡。

    2023年3月12号晚,马波从无锡返回北戴河时,只有到唐山中转。3月13号早上7点15分进站检验身份证时又被拦截。

    2023年3月14号晚,马波乘Z188次23:44分由秦皇岛开往深圳东,约晚上11点左右,马波在秦皇岛火车站进入大厅安检时,特别安静没有警察,上了二楼后过十几分钟来了一名小警察态度很好,问她是马波吗?马波说是的。说了几句话后,小警察要了马波的火车票进行拍照上传,随后与后台对话,当开始验票时,又把马波送到站台与乘警办交接手续后,才让她正常上了火车。

    近日,还在外地旅行的马波得到消息,北京市房山区阎村镇大紫草村所有上访人的出租房,被阎村派出所警察又安上一道锁,逼迫上访人不能在此村住。

    马波说:“我的门也被安了一道锁,我门上边原有一道蓝色门扣和蓝色的锁是我自己的,下面的白色门扣和黄锁是警察安装的。”

    马波认为,阎村派出所无权在别人住房随便安锁,阎村派出所没有这个特权。自己在北京有居住证,没有做任何违法的事情。阎村派出所没有随意封门的权利,如果拿出法律依据她可以配合,如果没有法律依据,那就是公开的耍流氓。

    马波是黑龙江省哈尔滨市人,因儿子徐智鹏在校园被殴打致死,警方处理不公而上访维权,至今已有16年时间,问题一直没有得到妥善解决。时至今日,儿子的尸体还在冰柜中放着,无法入土为安。

    因地方不给解决问题,马波只好常年在京上访,故长期遭到地方当局的打压维稳。

    马波电话:18712763535

  • 从假期托管、教材严管看教育严控步步紧逼

    7月7日,中共教育部发布了《教育部办公厅关于支持探索开展暑期托管服务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宣告了中国大陆中小学教育中暑假制的结束,也就是说中小学学生与教师今后不再享有暑假了。因为中共教育制度下,这种权力支持下的托管,必定成为全管。而事实上中共推行这种托管也意在将学生更紧密控制在自己手中,使他们更少自由活动与自主寻求知识,也就是说托管本质上就是严管。

    如果仅仅从中共教育部通知的字面,似乎很难发现背后严控学生的意图。而只要结合近年来中共当局对全国中小学生不断加强的各项管理,尤其是课外图书的管理上,就不难发现其中奥秘。

    中共新党魁习近平上台后,进一步强化了所谓红色基因教育,要将所有学生培养成红色政权,也就是中共极权的维护者,为此极力加强对学生的思想教育,严控学生课外读物。接连出台多种政策规定。从2019年中共教育部出台的有关课程教材审查政策可见:

    普通中小学、特殊教育国家课程教材审查相关政策文件:

    2021-04-02教育部关于印发《中小学生课外读物进校园管理办法》的通知

    2020-07-13教育部办公厅关于2020年普通高中教学用书的补充通知

    2020-04-17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印发2020年中小学教学用书目录的通知

    2020-01-07教育部关于印发《中小学教材管理办法》《职业院校教材管理办法》和《普通高等…

    2019-11-15关于开展全国大中小学教材调查统计工作的通知

    2019-08-08教育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中思想政治、语文和历史教学用书有关事项的补充通知

    2019-07-24教育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中思想政治、语文和历史教学用书有关事项的通知

    2019-06-06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印发2019年中小学教学用书目录的通知

    从上面列出的短短两年中,中共教育系统出台如此密集管控中小学生课外读物有关规定,可以看到中共为了严控中小学生思想教育而下的功夫。伴随这些政策规定出台,中国各地掀起各种清查烧毁图书活动,将大量的人类文明常识读书列入了禁制名目,极大限制阉割了学生健康成长。

    而今年6月以来,更有媒体披露:大陆教材编辑政治、语文、历史等三门人文学科收归中宣部统一编撰,绝无仅有。大陆敏感词汇表越来越长,“民主”“公民社会”“社会信用体系”“极权主义”“专制独裁”等都必须删除或弱化。甚至“伊斯兰极端主义”“IS恐怖组织”“圣战”“国家资本主义”都是敏感词了。

    从人文学科教材收归中宣部统一编撰,可见中共党控教育的严酷程度,赤裸裸将教育变成共党宣教工具。

    中共对中小学教育从教材到课外读物如此苦心孤诣地严控,可以想见中共对中小学生暑假自由活动时间下可能接触到的各种非官方许可知识的恐惧,于是如何控制学生假期接触非官方许可知识,就自然成为极权集团谋划的课题。以替家长分忧面目出台的托管制,自然就成为了加强学生严控的手段。对此,事实上中共教育部的通知中也难以隐藏地透露出一些端倪:“五、积极拓宽资源渠道。有条件的地方和学校在托管服务中,要充分利用当地红色教育基地、博物馆、文化馆、科技馆、青少年活动中心等社会教育资源;要积极吸纳大学生志愿者、社会专业人士等参与学校托管服务。”这种利用假期托管进行红色教育的图谋显而易见。

    中共通过严控中小学生课外读物,到现在推广暑假托管,将中小学生自由阅读与自由活动时间完全侵占,使广大中小学生彻底丧失了自主选择学习知识的时间,使中小学生成长被完全控制在一个符合中共极权统治的模子里,从而将中小学生完全变成顺从及维护极权统治的工具。

    教育的目的原本是传承文明,使人心身全面健康成长,为此必须让学生广泛而全面接触人类积累的一切文明知识,使学生成长为独立、自由、尊严、平等、健全的人格,而拒绝成为任何政治势力的工具。如此,学生自由获取知识,独立享受人生,自主选择人生道路,就是教育必须尊重与维护的。作为人的教育权,本身内涵着自主学习与选择的自由权利。人类教育历史经验也一再证明,这种提供给学生成长的自由,对于人类文明增长、承继与延续具有不可替代的作用。

    中共极权统治集团基于维护自身统治需要,肆意管控学生教育,不仅严控教材,而且也严控课外读物,现在又进一步剥夺学生假期自主活动,是赤裸裸侵犯学生学习自由与健全人格养成,将人变成丧失自主权利的工具。中共当局这种只维护统治需要的教育,给中国教育带来的深重危害,从无法培养出本土有重大成就(如获得诺贝尔奖)的自然科学家,就力证出中国这种剥夺人权,摧残人性的教育之病。

    中国教育要想走出困境获得新生,真正培养出现代独立人格与科技领先人才,就必须尊重人的独立全面自由成长规律,放弃将人当作政治工具来顺化的企图,切实回归教育的本质,还中小学生自主选择、自主学习、自由健康成长的环境。为此,中共当局理应立刻停止对教材的政治化整编,停止严控学生课外读物,让学生享有充分假期自由。唯有如此,中国教育才能迎来一个真正的繁荣。

    民生观察 2021年7月9日

  • 中共两会将至上海警方严控重点人员

    【民生观察2021年2月23日消息】2021年2月19日17时许,上海维权人士顾国平在18日成功脱逃守在家楼下的社区人员监控后,本已成功到达北京,却因糖尿病发作不得不赶回上海家中。没想到辖区警察立马追上门来,欲送其去度假村软禁一个月,顾国平夫妇与警察一番理论,要警察负责其糖尿病发作的后果,警察暂时撤离,说明天再来。

    第二天下午13时零5分,顾国平在家附近被一辆警车带走。顾国平被带走前讲:“它们四五个警察和两个保安来的……刑拘是刑拘,单子已经开出了,它们把我两部手机都收去了,说要找证据,让它们找好了,我没有什么的,它们抓人是不需要理由的……”

    这是顾国平最后在警车上的情景,说正在去派出所的路上。随后电话就再也没人接听了。不知道他这次会被刑拘多久?他现在患有严重的糖尿病,大概半个月前刚出的院,之前被上海警察打折的三根肋骨还在作痛,现在又要被失去自由,带病关押?

  • 十一期间 秋雨会友聚会受到严控

    【民生观察2020年10月8日消息】共产党中国将十月一被视为继六.四后的第二个敏感日,当局惊恐民间国殇日的言论给官员和民众带来绝望感。对这个国家附有智慧的群体釆取了严厉的措施。

    秋雨教会的王怡牧师、覃德富长老的入狱并没有让中共当局止息对他俩的弟兄姐妹有丝毫的改善。

    陈姊妹带着两个孩子毎天受到社区人员恶意跟踪、侮辱、攻击。基督徒的教义和女人本能的柔弱使得这些便衣变本加厉。沉重的攻击与伤害使陈姊妹患上了抑郁症。

    贾弟兄假期结束时回家在今晩被看守的便衣押往派出所审问,贾弟兄坚信自己信上帝不是罪犯,拒绝在笔录中签名,受到威胁后离开,家门囗的便衣再次重新上岗。

    李英强长老家庭在假期里随时被警察未经允许冲入。他的小孩子们忍受着难以用语言表达的恐怖感。警方切断了李长老与他的会众的正常往来,每逢星期日的这一天警察登门扰乱李长老在家敬拜上帝的仪式。

    在假期里有近一半基督徒会友被喝茶、电话警告、上门威胁和带往派出所。据了解,秋雨圣约教会服侍同工、长老、传道、执事目前再次被成都警方软禁在家。

  • 十一假日期间 秋雨会友聚会受到严控

    【民生观察2020年10月7日消息】中国共产党视十月一日的“国庆节”为继六.四后的第二个敏感日,当局惊恐民间国殇日的言论给官员和民众带来绝望感,对这个国家附有智慧的群体釆取了严厉的措施。

    秋雨教会的王怡牧师、覃德富长老的入狱,并没有让中共当局止息对教会中弟兄姐妹们的处境有丝毫的改善。

    陈姊妹带着两个孩子毎天受到社区人员恶意跟踪、侮辱、攻击。基督徒的教义和女人本能的柔弱使得这些便衣变本加厉。沉重的攻击与伤害使陈姊妹患上了抑郁症。

    贾弟兄假期结束时回家即被

  • 两会临近当局对张皖菏、刘星实施严控

    【民生观察2018年2月25日消息】本网获悉,跟随男友刘星(@老道)暂居河北邢台的维权人士张皖菏(张卫红)于日前收到邢台桥东区尚姓国保的特殊指令,要求张皖菏与刘星每日必须拍摄居家照片一张,上传该国保交差。

    据悉,张皖菏是在23日下午三四点之间,收到桥东区尚姓国保的微信留言,对方称,全国“两会”即将召开,为了完全安保工作,要求张皖菏每日中午拍摄一张其与刘星在家中的照片一张,传给该国保以便交差完全安保任务。

    从二人的微信对话截图可以看到,该国保口气还算平和。当张皖菏问到所住房屋门前有摄像头时,国保指摄像头“不归他管”,即摄像头的日常由另外的部门或人员管理。言下之意就是该国保只是完全自己的监管任务,即张皖菏、刘星二人离开邢台他需知情并陪同。据张皖菏表示,2017年她与刘星曾三次离开邢台前往山东、上海等地办事,均由邢台公安局派出国保和民警一路陪同直至返回邢台。张皖和所讲由国保陪同外出的事实亦由二人对话证实。

    张皖菏告诉本网人权观察员,她和刘星都不是访民,不可能会有上访的行为,但“两会”安保维稳的严控措施却降临在二人头上,有点不可思议。张皖菏认为,可能是邢台距离北京不远,警方可能担忧二人会在“两会”期间前往北京,给地方政府带来维稳压力所致。另外,张皖菏还透露,自己从过年前半个月开始至今一直身体欠佳,除了前去医院治疗外,其余时间基本在家卧床休息,日常生活和料理都靠刘星照顾,二人短期内并无外出的打算,因此不会听从国保提出的无理要求。

    有关张皖菏、刘星的情况本网将会继续关注和报道。

    相关报道:张皖菏、刘星被要求写保证书出门需请示
    http://msguancha.com/a/lanmu4/2017/0912/16414.html



  • 美国多州欲出台法律 严控精神疾病患者持枪

     据美国《基督教科学箴言报》7月6日报道,自美国康涅狄格州频发校园枪击惨案以来,以康州为首的美国各州纷纷要求立法管制枪支持有行为,特别针对患有精神疾病的人群。目前,美国国内对于是否应该限制持枪仍存在较大争议。
      据报道,早在1998年,康州彩票中心就发生过一起枪击事件,一名有精神病史的雇员开枪打死4名管理人员。针对这一事件,康州自1999年起开始着手立法以杜绝此类事件的发生,并规定在证据确凿的情况下,法官有权暂时没收当事人所持枪支;庭审须在14日之内做出归还枪支或禁枪一年的裁决。不过,从近年来美国校园频发的枪击案来看,立法管制枪支的效果并不尽如人意。
      2005年印第安纳州首府波利斯市发生精神病患者持枪袭警事件,此后该州成为美国除康州外唯一一个立法管制枪支的州。目前,在经历了类似事件之后,加利福尼亚州和新泽西州的立法者也在考虑制定类似法律。
      康州负责刑事司法政策的副部长迈克尔·劳洛(Michael Lawlor)表示,对于2012年发生在纽镇桑迪胡克小学的枪击惨案,如果出台法律没收精神疾病患者所持枪支,此类事件就可以杜绝。他还表示,政府在枪击案中往往是“事后诸葛亮”,在其已酿成严重后果后才去弥补。
    报道称,2009年的官方统计显示,康州警方持枪支没收令没收枪械2000余支,但仍没能有效防止枪击事件的发生。而美国宪法所规定的枪支持有权也使得禁枪行动困难重重。一些拥护持枪权的群体纷纷表示,政府没收人们的枪支就像没收汽车一样不可想象,同时担心警方是否会因此滥用职权。立法控枪支持者则表示,为了防止枪击事件的发生,至少应该禁止精神病患者持枪。
    (来源:财经网http://overseas.caijing.com.cn/2014-07-07/114321485.html2014-07-07 17:53: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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