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签: 中兴

  • 郑州中兴基督教会被打砸并取缔

    【民生观察2023年5月27日消息】近日,河南省郑州市金水区民宗局等相关部门联合执法,对中兴基督教会进行了打砸。几日前,郑州市金水区民政局曾出具了一份取缔决定书,拟对位于郑州市注协大厦14楼的中兴基督教会进行取缔。

    2023年5月25日,河南省郑州市金水区民宗局,民政局,城管大队联合执法,对中兴基督教会进行了打砸,部分信徒留在现场的财物,包括订婚戒指均遭洗劫一空。

    据会友提供的现场图片显示,教会里面一片狼藉,玻璃等杂物堆满一地,教会大门被民宗局贴上封条。

    另据会友提供的一份文件显示,郑州市金水区民政局取缔决定书,全民取字(2023)02号,被取缔单位:中兴团契宗教组织,机构负责人:马腾,机构地址:注协大厦14楼。

    经查,该单位未经登记,擅自以社会组织名义开展活动,违反了《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第三十五条“未经批准,擅自开展社
    会团体筹备活动,或者未经登记,擅自以社会团体名义进行活动,以及被撤销登记的社会团体继续以社会团体名义进行活动的,由登记管理机关予以取缔,没收非法财产;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尚不构成犯罪的,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的规定。

    依据《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第三十五条,我局决定对该单位依法作出取缔的行政处理。

    如不服本处理决定,你单位可自接到本决定书之日起60日内依法向金水区人民政府或郑州市民政局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在接到本决定书之日起3个月内依法向郑州市金水区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注:本处罚决定书一式两份,一份交被处罚对象,一份存卷备查。

    落款单位为:郑州市金水区民政局,日期为2023年5月21日。


  • 冀中兴被打残十三年后案件仍在侦查

    【民生观察2018年5月12日消息】本网从刘晓原律师处得知,日前,东莞警方派出两名警察去到冀中星位于山东的家中,问冀中星有何要求,称可以书面材料提出要求,只要要求恰当,就会按政策处理,不过对于冀中星关心的案件问题,对方则告知“仍在侦查之中”。

    据悉,东莞警方派出的民警是在5月10日去到冀中星家中,声称东莞市公安局领导非常重视其所反映的问题,但目前案件“仍在侦查之中”。两位民警在言语关心之余问冀中星有什么具体要求,表示可以写成书面材料进行提交,只要要求不是太高,(东莞政府)就会按照政策进行处理。

    据刘晓原律师介绍,冀中星于今年3月21日获得减刑出狱,结束四年零九个月多的牢狱生活回到山东老家。为了继续追问“殴打致残”案的复查结论,4月17日,冀中星向东莞市公安局邮寄了《请求公开“殴打致残”案作刑事立案后的复查结论》的书面材料。

    作为冀中星的辩护律师刘晓原律师表示,在材料邮寄不到一个月的时间里,东莞市公安局随即派出民警上门家访,并将“仍在侦查之中”的结论告诉当事人冀中星,似乎应该是引起领导的重视了。有关案件“仍在侦查之中”的结论,刘晓原律师直言,如果从2013年9月10日作刑事案件立案复查算起,也已是四年零八个多月了;如果从2005年6月28日案发后案件由交警转给派出所调查算起,那么时间跨度更是达到13年之久,但东莞警方还以“仍在侦查之中”来搪塞,显然是说不过去的。

    另外,刘晓原律师透露,东莞警方在派出两名民警与当事人冀中星接触外,同时还派出两名民警去到刘晓原律师的江西老家县城。刘律师猜测该两名民警应该是国保人员,很可能是前去调查。为此,刘律师通过老家县公安人员联系了对方,表示想与他们见面聊聊,但对方表示无此必要。刘晓原律师称,记得当年在办理冀中星“爆炸”案期间,曾几次去到东莞市公安局询问复查结论,但每次都是被安排在信访办公室坐”冷板凳”。对于东莞警方目前的动作,刘律师表示“有些受惊”。

    相关报道:冀中星获两次减刑提前释放但原案件仍无说法
    http://www.msguancha.com/a/lanmu1/2018/0321/17210.html



  • 中兴坠楼员工同学:死者被公司领导宣称有精神病史

    近日,有媒体援引知情人士说法称,深圳中兴网信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网信科技”)要进行大规模裁员,并且是中兴通讯勒令网信科技缩减编制。根据工商备案信息显示,网信科技成立于2009年5月25日,是由中兴通讯股份有限公司投资控股的全资子公司。

    12月10日,中兴通讯大楼发生了42岁员工欧某坠亡的事件。据南山警方介绍,经现场初步勘查,认定为高坠死亡,排除他杀,具体情况还在进一步调查中。

    据欧某的妻子丁女士透露,由于网信科技内部领导间的矛盾,12月1日,还在劳动合同期限内的欧某被直属领导王某某谈话,并提出劝退的意思。坠楼事发当天,欧某表示“领导要我去公司”,走之前还说:“我们公司有内部矛盾,我很可能成为牺牲品。”

    但网信科技针对裁员事件进行了澄清,指出经营活动一切正常,没有所谓的大规模裁员计划。

    家属:死者因“宫斗”被离职

    12月10日,网信科技的一位欧姓员工从南山区高新南四道中兴通讯大楼坠亡。据南山警方介绍,经现场初步勘查,认定为高坠死亡,排除他杀,具体情况还在近一步调查中。

    不过,在欧某坠亡后,欧某的妻子丁女士接受每日经济新闻记者采访时表示,欧某是由于网信科技内部领导间的矛盾才被离职的。她在网上发布的求助帖中透露:

    “欧某出生于湖南省邵阳市武冈县的一个农村家庭,今年42岁。毕业后曾在深圳华为公司工作8年,于2011年跳槽到网信科技,劳动合同显示,欧某与网信科技签订的合同期限为2014年9月1日至2019年8月31日。”

    “由于网信科技内部领导间的矛盾,12月1日,欧某的直属领导王某某找他谈话,流露出劝退的意思。随后,人事部刘某和张某找欧某沟通,提出了N+1的补偿方案。”

    此外,欧某还是公司持有股权的老员工,因此,12月7日,部门负责人郭某某开始与欧某谈谈股份转让的事情。当时,郭某某提出以2元一股的价格回购欧某的股份,但据欧某了解,去年离职员工的股份转让价为4块多,因此坚称不卖。

    周日(12月10日)上午九点多,在家休息的欧某对丁女士表示:“领导要我去公司。”走之前还说“我们公司有内部矛盾,我很可能成为牺牲品”,但令丁女士没想到的是,当天下午1点,一个陌生电话通知了她欧某坠楼死亡的消息。

    值得注意的是,在欧某跳楼的前一天(12月9日上午),其还就股权问题与金融行业从业的同学进行讨论。“他最近给我打了两次电话,分别是7号和9号,两次通话的主要内容都是讨论股权的问题”,欧某的同学李先生向记者表示,“因为他持有中兴的股份,离职的时候(公司领导)要求他以很低的价格转出来,所以他找我帮他评估一下价格是不是很不合理。当时,我想要了解一下他公司的财务情况,因此找了工商以及上市公司的报表披露,但均没有网信科技的财务说明。欧某也曾向公司提出看财报的要求,但公司拒绝了。”

    对于欧某跳楼一事,李先生表示非常震惊,“很难受,我们认识了9年,期间一直密切沟通,他是一个很老实的人,几乎不会做出什么偏激的事情,不知道到底发生了什么激烈的冲突才导致他最后跳楼了。”

    网信科技:无裁员,警方已介入调查

    此外,李先生还表示,在欧某跳楼后,有一位就职中兴通讯的朋友向他询问事件的来龙去脉,因为当时中兴通讯内部一位领导口头宣称“欧某有精神病史,经常怀疑有人跟踪他”。

    对此,丁女士进行了否认。“欧某的精神没有问题,即使被劝退,他的情绪也还可以,以他的资历找工作应该不难,他还给9岁的儿子读英语,给2岁的女儿讲故事。”而李某也称,两次电话沟通都聊了7-8分钟,欧某思路清晰,整个过程中,情绪还是比较平静的。

    对于欧某是否有精神病史一事,记者于12月15日上午联系中兴通讯方面核实并了解情况。中兴方面表示,警方已经在调查过程中,已经确认死者为网信科技的员工,因此后续的事情都是网信那边去处理。而关于精神病史一事,中兴方面相关人士向每日经济新闻(微信号:nbdnews)记者表示:“我再说一遍,有什么问题都是网信科技在后续处理,沟通员工也应该是网信沟通,发生这种事情,各种流言和道听途说会非常多,但大家还是要理性些。”

    15日下午,记者又联系了网信科技方面,公司回应称:“确实有员工坠楼,公司对该员工的不幸离世表示深切哀悼,对其家属疼失亲人深表同情。网信在第一时间成立善后处理小组,安排专人对家属进行慰问,同时安排好家属一行的住宿及饮食,此后一直保持与家属的密切沟通,积极做好安抚工作。目前,深圳警方已经介入调查员工坠楼事件,更多的信息请等待警方的结论。”

    与此同时,网信科技针对裁员事件也进行了澄清,并指经营活动一切正常,没有所谓的大规模裁员计划。

    丁女士表示,虽然网信科技已经派人来慰问,但家属更需要的是真相,是一个说法。“我们看了监控,从欧某10点多进入公司到跳楼期间,公司的监控有20分钟是没有拍到他的,不知道这段时间发生了什么,目前警方还在调查,有消息会通知我。”

    在中国政法大学知识产权中心特约研究员赵占领看来,用人单位如果没有法定或者约定的理由,又没有与员工协商一致的话,不得擅自单方解除劳动合同,否则构成违法解除。根据劳动合同法,用人单位应当支付双倍经济赔偿金,员工完全可以通过申请劳动仲裁等法律途径维护合法权益。

    对于获取股权的员工,在离职时,除非用人单位或者其他股东依据合同可以进行回购,否则员工完全根据自己的意愿选择持有,或者选择以某种条件转让。如果用人单位要求回购的价格过低,员工完全可以拒绝接受。

    关于中兴员工跳楼案的“罗生门”,每日经济新闻将进一步追踪。

    (来源:每日经济新闻 http://www.nbd.com.cn/articles/2017-12-16/1172162.html 2017-12-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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