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面对面
二、重点关注
三、人物访谈
五、精神病人权益
六:评论与呼吁
七、民间行动与倡议
八、学界观点
九、域外传真
主办:民生观察工作室
编辑:刘飞跃 柳梅

一、面对面
二、重点关注
三、人物访谈
五、精神病人权益
六:评论与呼吁
七、民间行动与倡议
八、学界观点
九、域外传真
主办:民生观察工作室
编辑:刘飞跃 柳梅

二、访谈
三、案件关注
五、聚焦精神卫生法
六、评论与呼吁
七、精神病人权益
八、官方动态
精神病人犯罪怎么办?诸暨市首例强制医疗案审结
九、域外传真
德媒:“被精神病”在中国会成为历史吗?
编辑:刘飞跃 柳梅
主办:民生观察工作室

2013年4月号
一、关于《中国精神卫生法》正式施行的公开信—愿法律不要成为废纸
二、重点关注
内蒙古刘晓梅:我被警察儿子签字交款送进精神病院
三、人物访谈
辽宁营口被精神病者马秋满:冤就冤了,不敢再上访了
江苏无锡市崇安区前进村尤宝芬上访被精神病的经历
四、本月“被精神病”动态
五、新法解读
防止“被精神病” 患者有权申请再次诊断
六、民间行动与倡议
百名律师签署《保护精神障碍患者权利律师行动宣言》
徐武:一个“被精神病者”五一节有话说!
七、评论呼吁
被精神病扮精神病都需严防
全国人大代表李大进:完善程序 杜绝“被精神病”
八、网文摘要
那些“被精神病”的小伙
九、官方动态
中国健康教育中心举办《精神卫生法》媒体培训座谈会
十、域外传真
美《为药疯狂》简介 警告精神治疗药物被滥用
美国:精神疾病诊断标准第五次修订,囤积癖升级为精神疾病
编辑:刘飞跃 柳梅
主办:民生观察工作室
本期封面人物:“被精神病”

2013年3月号
一、重点关注
老资格异议人士张文和获自由 曝光精神病院内打死人
二、面对面
湖北省宜昌市李发华上访告状七进精神病院(附视频)
三、人物访谈
访谈辽宁被关精神病院的助理经济师陈沈群
四、案例传真
山东省荣成市访民曹秀丽二度被关精神病院
五、精神病人权益
老父用铁丝绑精神病儿子致其患败血症死亡
男子臆想妻子有婚外情将其杀死 被鉴定为精神病
六、评论呼吁
被精神病等于酷刑迫害
杜绝“被精神病”的同时明确强制医疗决定权
七、民间行动与倡议
精神病院10大"酷刑"
八、官方动态
精神障碍鉴定当前仍较混乱 刘白驹委员建议立法
九、域外传真
莱特先生的麻烦
十、一家之言
“被精神病”现象 今后将可以被“屏蔽”
编辑:刘飞跃 柳梅
主办:民生观察工作室
本期封面人物:张文和
2013年2月号
编辑:刘飞跃 柳梅
主办:民生观察工作室
本期封面人物

2013年1月号
一、《中国精神健康与人权》月刊2013年春节来临前的呼吁信
寄信“疯人院”禁止非自愿治疗 让被精神病者回家过年
二、探访疯人院
本刊精神病院内专访张治:“我要回家”
三、人物访谈
大学教师王培剑出院后首谈精神病院内的经历
访谈吉林敦化因“下跪”被送进精神病院的刘淑梅
四、案件关注
上访者在山东临沂“被精神病”案开庭
五、案件追踪:往期案件最新情况
六、本月“被精神病”动态
七、精神病人权益
律师手记:“无人认领的精神病人”
八、评论呼吁
法律上如何防范"被精神病"
杜绝“被精神病”,司法应敢于作为
九、民间行动与倡议
不要让孩子“被精神病”
十、域外传真
余一中:苏联时代的“被精神病”恐怖
编辑:刘飞跃 柳梅
主办:民生观察工作室
本期封面人物 :张治
2012年12月号
一、探访疯人院 本刊编辑赴哈尔滨探访被关精神病院六年的邢世库
二、案例与访谈
三、重点关注
五、精神病人权益
六、评论呼吁
七、新法解读
八、域外传真
编辑:刘飞跃 柳梅
主办:民生观察工作室
本期封面人物:邢世库
(总第五期)
一、专题:关注刚通过的中国精神卫生法
——就精神卫生法通过对国内被精神病者的问卷调查
二、典型案例关注
四、精神病人权益
五、评论与访谈
六、民间行动与倡议
七、域外传真
编辑:刘飞跃 柳梅
主办:民生观察工作室
(总第四期)
一、社论
(一)浙江被精神病者钟亚芳与她的七场官司
(二)胜诉后的河南被精神病者吴春霞
三、特稿
四、探访疯人院
五、案例传真
七、精神病人权益
八、评论与访谈
九、民间行动与倡议
十、域外传真
编辑:刘飞跃 柳梅
主办:民生观察工作室
保障人权,有效遏制“被精神病”
——2012年世界精神卫生日《中国精神健康与人权》月刊致政府的公开信
近年来,媒体不断曝光精神正常之人被强制收治的“被精神病”案例,像武汉徐武、竹溪郭元荣、十堰彭宝泉、漯河徐林东、南通朱金红、上海周鸣德、中石化陈淼盛等。其中有的从二十世纪90年代便被关押在精神病院,至今已十几年(如郭元荣);有的已经在精神病院去世(如陈淼盛)。“被精神病”案例的屡屡发生,反映了我们国家在精神卫生疾病的申请、诊断及收治等方面,法律层面上的空白和缺漏。
“被精神病人”被强制收治的情况包括:被家人、被单位、被政府非法送至医院强制治疗,其完全忽视了“被精神病者”本人的意愿,湖北十堰彭宝泉曾说:“看守所你可以喊冤,能够申诉,精神病院你说自己没病,他们说你病得不轻。”
真正的“精神病”人,应经过法定权利人的申请,通过严格、规范的医疗程序、人性化的关怀来救助、治疗,应得到法律的有效保护和人们的特殊关爱。而现今的收治程序,则背道而驰,由行政机关来认定和强制收治,只要你不顺当局之意,完全就可由当局确定你为“精神病”患者。而 “被精神病”者,却没有丝毫的救助、诉求能力。诉求的无助和无果、权力者的权力膨胀和滥用,都造成政府形象的破坏和人民利益的损害,以及群众对政府部门的不信任、群众与权力机构关系的紧张等等。 这说明,“被精神病”比真正的“精神病”更为可怕!东南大学法学院卫生法学研究所所长张赞宁教授曾说过:“如果精神病学滥用得不到有效抑制,每个人都有可能成为下一个受害者!”
一个正常的社会每个人都拥有公民的权利,即自由权、参与权、名誉权等。一个人在社会上获得一个正常的身份和名誉,是自身重要的权利,当其被精神病后,自由、人格和名誉都将受到极大的伤害和践踏。
非自愿住院治疗,实质上就是采取强制措施,对所谓“精神病”患者的个人权利进行野蛮的限制和剥夺。按照《立法法》的规定,“对公民政治权利的剥夺、限制人身自由的强制措施和处罚,只能制定法律”。我国目前对精神病人的强制措施的依据,仅仅是卫生部等部委的规章、规定和地方制定的精神卫生条例,这些都不是《立法法》中所指的“法律”。这些规章、规定和地方条例规定的对精神病患者的强制治疗,严格说来是违反《立法法》的。大量案例表明,正是由于法律在这些环节上规范不严、控制不力,一些地方的公安机关、医院自我赋权、滥用行政权力,酿成了各种“被精神病”的悲剧。无数被曝光的“被精神病”案例,基本都涉及如下问题:一是矛盾冲突问题,正常人被当作精神病人送进精神病院,多是因其与自己的亲人或者当地政府起了冲突,让对方看不顺眼,这是个社会问题;二是权利和权力的限度问题,正常人“被精神病”的过程是其人身自由以及名誉等权利受到损害的过程,其受到损害的原因在于加害人的权利或者权力的过度行使,这是个法律问题,根源在于公权力的滥用。
“被精神病”久而久之已成为违法、违纪的地方政府打压维权上访人员的一种工具。而这种工具,血腥、残忍又极不人道。好好一个人,仅仅因为维护自身权益,反抗了某位当权者,就被定性为“精神病”患者,紧接着就会被强制治疗、被社会抛弃,失去了权利能力甚至行为能力。更有甚者,一些“被精神病”者在精神病院被酷刑、被强制服药,伴随着身体其他机能的严重损害。泯灭人性的残酷迫害,往往达到令人发指的地步,被害者却上诉无门,真可谓“叫天天不应,呼地地不灵”。此种状况,亟需改变。
“被精神病”凸显我国的司法窘境,触发了公众的集体焦虑。规范和程序的缺失导致司法行为正当性遭受质疑,进而使政府公信力受到削弱;也使得公民的个体权利保护处于一种不确定状态。
已经酝酿27年,即将出台的《精神卫生法》草案提出,“被精神病”行为可能获刑:“因故意或者疏忽将非精神障碍患者诊断为精神障碍患者的,对医疗机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责令改正,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或者责令给予降低岗位等级或者撤职的处分,对有关医务人员,暂停1个月以上、6个月以下执业活动,情节严重的,给予或者责令给予开除的处分,并吊销有关医务人员的执业证书,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但是,地方政府、公安、法院、检察院和精神病院往往互相勾结串通,这样的纸面文件能真正落实多少呢?况且,这部法律仅是一部“卫生法”,主要是保障精神病患者权益的法,从立法技术上看,《精神卫生法》关注的主要是国民精神卫生层面的权、责、利,而非以限制公权为主要内容,更不是规定犯罪与刑罚的刑事法。
“被精神病”的案例,虽然表现为强制收治,但其实质是非法拘禁。这种借了“精神病”的幌子非法限制他人人身自由的案件,理应依据刑法和相关行政法律来处理、遏制。所以,“被精神病”是《精神卫生法》不能承受之重。
对精神病患者“强制收治”是一种限制人身自由的强制措施,所以,精神疾病确认的主体及其职责,强制治疗的条件、程序、救济、解除、经费等均应以法律明确规定。
即将出台的《精神卫生法》中关于“精神障碍患者的人格尊严、人身安全等宪法规定的公民基本权利完全不受侵犯;精神障碍的诊断不得以精神健康状况以外的原因为依据;除法律另有规定外,不得违背他人意志进行确定其是否患有精神障碍的体格检查;对诊断结论表明不能确诊为精神障碍的以及确诊为精神障碍但不需要住院治疗的,任何单位或者个人不得限制其自行离开医疗机构的权力”等等的规定虽然能在减少和避免“被精神病”起到一定的作用,但这些规定关注的是技术问题,属于与其他保护公民权利的法律规范相衔接的规定,并未正面涉及社会矛盾冲突解决和对权利及权力的限制这两个催生“被精神病”现象的关键问题,不能从根本上遏制“被精神病”频发的现象,因此,其无法真正有效地保护公民的权利。在此,我们郑重提出:遏制“被精神病”必须从保护公民的基本权利入手,才能真正有效的解决这个问题的根本。
今天是2012年10月10日,第二十一个世界精神卫生日,愿我们每个人都能安全,都能确保基本人权的不受侵犯。
《中国精神健康与人权》月刊
2012-10-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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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精神健康与人权》月刊是由民生观察工作室主办的一份电子刊物,刊物以“被精神病者”的人权状况和民众的精神健康为主要关注对像。《中国精神健康与人权》月刊网址是:/Article/ShowClass.asp?ClassID=6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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