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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蔡霞教授被严处 因言治罪再添新篇

    8月17日,中共中央党校发出了《中央党校(国家行政学院)严肃处理退休教师蔡霞严重违纪问题》说:“中央党校(国家行政学院)退休教师蔡霞,发表有严重政治问题和损害国家声誉的言论,性质极其恶劣、情节极其严重,严重违反党的政治纪律、组织纪律,违反国家事业单位人员行为规范。经中央纪委国家监委驻中央组织部纪检监察组和中央党校(国家行政学院)机关纪委联合审查调查,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处分暂行规定》的有关规定,中央党校(国家行政学院)校(院)务委员会决定,开除蔡霞的中国共产党党籍,取消其享受的相关退休待遇。”这是中共当局在因言治罪上加增的又一罪证,说明中共当局早已背叛了自己在与国民党抢夺政权时期向世界所作出的承诺,在违反法制,践踏人权,挑战文明的邪道上持续狂飙,不死不休。

    本次中共当局严处蔡霞教授的直接原因是,今年6月初,社交网站上流出蔡霞20分钟的音频,蔡霞在音频中抨击取消任期制的修宪、四个自信、四个意识以及两个维护,认为习近平就是一个黑帮老大,党内所有人都是他的奴才,已没有人权和法治可言,并建议习近平退居二线养老。这些讲话充其量也只是一个中共党员履行建言职责而发出的言论,或者说是一个公民本着宪法赋予的言论自由权利而表达的忧思,即无论从中共自身党规还是从国家宪法,蔡霞教授所言皆合规合法。

    纵观蔡霞教授人生履历,可以看到其按中共准则属所谓的根正苗红,而她整个言行是一个力图坚持中共延安时期追求民主、人权、宪政初衷的共产党人。

    蔡霞女士,1952年10月出生于江苏常州,外祖父曾在国民大革命时期入党,1927年后随潘汉年在苏北和上海当交通员。母亲、舅舅和姨姨都参加了中共军队。

    1975年起蔡霞在军队、国企、和县委党校从事政工工作,1984年32岁时考入二年制党政干部大专班,后在县级党校教书。1992年40岁时考入中央党校,先后攻读硕士和博士学位,2000年获法学博士学位。

    在党校任职期间,蔡霞负责对各地官员进行培训。一次中青班结业时,一位即将晋升副部级的学员针对网络管理发表意见,认为“天津蓟县大火,那么个小事情在网络上搞成好大的事情一样,搅和人心。我们需要加强管理。”蔡霞则表示“人命关天的事情你们认为是小事,社会当然认为它是大事,我们对老百姓的生命有没有基本的感情?”“我给那学员打分很低。我感觉你对人民的感情极淡漠,这不是思想观点不同,是良心何在?”

    2002年,在宣讲“三个代表”时,有干部对农民表示不满,称“农民就是刁民。”蔡霞则问道,“在座的哪个祖上不是农民?”“现在一些干部对老百姓的感情变了,称呼改变反映了感情的改变,党校老师在原则问题上坚决不能退让。”2003年参与编写《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学习纲要》。2008年,蔡霞前往西班牙考察研究了西班牙政治转型,使她陷入焦虑长达半年。

    在讨论“多数人统治就是民主”的时候,蔡霞以纳粹德国和文化大革命举例,称“文革当中以多数人的名义对于少数领导干部进行侵害,其实是践踏人权的暴政。”有学员以“党校姓党”进行指责,蔡霞回应“你说到文革,我就来跟你说说文革。我当时是红卫兵,我们怀着对革命的虔诚之心,陷入疯狂,造成了很多伤害,我一辈子带着歉疚,但是我的孩子听文革跟听故事一样。党的历史怎么能回避这10年的曲折?“党校姓党”同样包含对历史教训的总结和反思。剥夺记忆,历史错误就会以新的方式再犯,现在有些人就把文革中流行的做法当成创新,恰恰是我们不能赞成的。”她的讲话获得了学员持续数分钟的掌声。

    2011年起,蔡霞与北京市某街道合作,开展“党群共治”,实验预算民主,请人讲解罗伯特议事规则。2016年,任志强因发微博质疑人民政府成为党政府,被留党察看一年。蔡霞发表名为《党章党规保护任志强们的党员权利》的文章支持任志强,但遭到《光明日报》驳斥。

    今天回顾蔡霞教授的言论,可以说其从本质上仍然是希望中共能够兑现曾经给天下承诺的民主、自由、人权、宪政,希望对中共不称职的领导人作出调整,使中共统治融入人类现代主流文明,而不是要颠覆中共统治。如此温和理性而坚守中共初衷的教授,居然今天被中共当局开除党籍,取消退休待遇。若不是她现身居国外,肯定将被逮捕重判。

    由蔡霞教授长期来所言所行,可以看到体制内追求现代民主人士的努力,及中共统治集团中坚守民主初衷者的努力。这种努力意在使中国实现现代民主文明转型,让中国融入人类主流文明中。这与中共早期夺权时期向世界的承诺是一致的。然而,这种努力最终换来的是重处,是开除党籍。由此可见,中共极权统治集团今天已经完全背叛了自己曾经给天下的承诺,已经将坚守中共初衷人士当作敌人来予以惩处。类似蔡霞教授情况,今天众所周知还有中共北京政协委员前华远董事长任志强也因希望中共兑现民主承诺而遭拘押。

    当然,中共迫害敢言知识分子由来已久,远者不说反右中几百万右派、文革中数千万知识分子及其家庭,就是上世纪八十年代文革后不久的清除精神污染与反自由化,仍迫害了众多学人,而六四屠杀及其之后清查硝烟至今未熄。而对大学教师清剿,更是近年来中共一再祭起的屠刀,至今据不完全统计,自2017年1月以来,就有山东建筑大学邓相超教授,北京师范大学史杰鹏副教授,重庆师范大学谭松教授、唐云副教授,齐鲁工业大学刘书庆教师,山东工商学院李默海副教授,北京建筑学院许传青副教授,中南财经政法大学翟桔红副教授,厦门大学尤盛东教授、周运中教授,贵州大学杨绍政教授,清华大学教授许章润,浙江传媒学院文学院副院长赵思运,电子科技大学郑文锋副教授,四川轻化工大学李志副教授,中国社会科学院大学外聘教师周佩仪,以及湖北大学梁艳萍教授等等,纷纷因言论而遭致中共当局解聘,有的被开除或行政记过,有的被提前办理退休,现在又将蔡霞教授开除党籍并取消退休待遇。

    从中共当局因言严处蔡霞教授及近年来疯狂惩处众多大学教师可见,中共当局早已赤裸裸背叛自己抢夺政权时向天下作出的民主承诺,公然背弃自己颁布的宪法中赋予公民言论自由的条款,肆意践踏公民基本人权,拒斥人类普世文明价值,因此文明世界应对其予以高度警惕与严加防范。同时,中共体制内保持民主初衷人士,也应由蔡霞教授被严处事件更看清中共的反动本质,从而坚定结束极权与捍卫人权、民主、法治现代文明的决心。

    民生观察 2020年8月17日

  • 中央威权 特区特律 恩威并施 严刑峻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香港特别行政区维护国家安全法》特点解读及与内地法律部分对比

    北京时间2020年6月30日23时生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香港特别行政区维护国家安全法》”以下简称:“香港国安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以下简称:“内地刑法”。
    以下提及的“国安”,一般指“国家安全”。
    对昨夜颁布的香港国安法,本律师初步解读如下:

    一.涉及罪行和刑罚问题的条款不溯及既往,只对法律生效后的危害国家安全犯罪行为适用本法治罪。
    中国刑法在溯及力问题上坚持“从旧兼从轻”原则。
    香港国安法涉及罪行和刑罚问题的条款不溯及既往。若行为发生在香港国安法生效之前,则适用香港原有法律。
    香港国安法生效后发生的相关行为,若刑事检控,当然适用香港国安法。

    二.香港国安法最高刑罚为无期徒刑,没有死刑;部分罪名刑期低于内地刑法。
    内地刑法规定恐怖活动、危害公共安全致人死亡的,最高刑为死刑,而香港国安法第24条规定:“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无期徒刑或者十年以上有期徒刑”。
    罪名刑期低于内地举例:宣扬恐怖主义、煽动实施恐怖活动,香港国安法第27条规定最高刑期10年,而内地刑法第120条规定(单一罪名)最高刑期15年。

    三.香港国安法明确《公民权利和政治权利国际公约》、《经济、社会与文化权利的国际公约》适用于香港。
    受刑事控告的香港居民享受公约规定的被告人最低限度待遇,包括但不限于:及时会见律师、不得强迫被告自供或认罪。
    另可推定:在不危害国家安全、公共秩序、公共卫生或风化,不侵害他人权利自由的前提下,香港居民享有和平集会、自由结社的权利。
    而《公民权利和政治权利国际公约》并没有被中国中央立法机关批准,在内地不适用。
    内地法律规定,危害国家安全犯罪嫌疑人,律师能否会见,取决于侦查机关(警方)能否批准。

    四.不仅危害国家安全的组织、策划、实施、参与行为受检控,而且相关煽动、协助、教唆、资助行为亦被香港国安法认为是犯罪。
    也就是说,言论不当,可构成犯罪;出钱不出力,也可构成犯罪。

    五.香港国安法刑罚范围较广,有关“对香港特别行政区或者中华人民共和国进行制裁、封锁或者采取其他敌对行动”,“通过各种非法方式引发香港特别行政区居民对中央人民政府或者香港特别行政区政府的憎恨并可能造成严重后果”
    的联络请求、接受资助等,均被定罪。
    也就是说,中央认定的分裂、卖国、乱港言行,均可以定罪。

    六.香港国安法第29条最后一款规定“本条第一款规定涉及的境外机构、组织、人员,按共同犯罪定罪处刑”,第38条规定“不具有香港特别行政区永久性居民身份的人在香港特别行政区以外针对香港特别行政区实施本法规定的犯罪的,适用本法”,使香港国安法成为超越属人管辖、属地管辖、保护管辖的中国特别刑法,域外威慑范围极广。
    即自己实施或支持或资助港人涉及香港危害中国国家安全的外国或者境外势力、人员,均被认为是涉嫌犯罪组织、人员,中国司法机关有权进行管辖和刑事检控。
    内地刑法第八条规定:“外国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外对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或者公民犯罪,而按本法规定的最低刑为三年以上有期徒刑的,可以适用本法,但是按照犯罪地的法律不受处罚的除外”。
    但是,香港国安法作为中国特别刑法,相关条款不受内地刑法第八条限制。
    也就是说,香港国安法是中国特别刑法,其效力,超越一般意义上的属人管辖、属地管辖、保护管辖。
    当然,香港国安法的实际域外效力如何,取决于中国的真实国力,取决于中国警察、特工的域外行动能力。

    七.香港国安法贯彻了“若港府无能,则中央司法”的原则。
    香港国安法第55条规定:“有以下情形之一的,经香港特别行政区政府或者驻香港特别行政区维护国家安全公署提出,并报中央人民政府批准,由驻香港特别行政区维护国家安全公署对本法规定的危害国家安全犯罪案件行使管辖权”……
    第56条规定:“根据本法第五十五条规定管辖有关危害国家安全犯罪案件时,由驻香港特别行政区维护国家安全公署负责立案侦查,最高人民检察院指定有关检察机关行使检察权,最高人民法院指定有关法院行使审判权”。

    八.香港国安法创设了特首以签发证明书形式介入司法审判的特别规定。
    香港国安法第47条规定:“香港特别行政区法院在审理案件中遇有涉及有关行为是否涉及国家安全或者有关证据材料是否涉及国家秘密的认定问题,应取得行政长官就该等问题发出的证明书,上述证明书对法院有约束力”。
    即特首除了有权指定涉国安审判法官之外,还有权先行定性、签发证明以干预涉国安的司法审判。

    九.香港国安法规定了危害国安嫌疑人、被告人,审前羁押是常态,保释是例外。
    香港国安法第42条第2款规定:“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除非法官有充足理由相信其不会继续实施危害国家安全行为的,不得准予保释”。

    十.涉国安人事安排由中央决定。
    香港维护国家安全委员会秘书长,由行政长官提名,报中央人民政府任命。
    维护国家安全委员会国家安全事务顾问,由中央人民政府指派。
    警务处维护国家安全部门负责人由行政长官任命,行政长官任命前须书面征求“中央人民政府驻香港特别行政区维护国家安全公署”的意见。

    十一.香港国安法创设了“截取通讯和秘密监察”的警察侦查权。
    香港国安法第43条第6款规定:“经行政长官批准,对有合理理由怀疑涉及实施危害国家安全犯罪的人员进行截取通讯和秘密监察”。
    《中华人民共和国反间谍法》第12条规定:“国家安全机关因侦察间谍行为的需要,根据国家有关规定,经过严格的批准手续,可以采取技术侦察措施”。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规定有“技术侦查措施”,但该技术侦查中的通讯监控,不等同于香港国安法所述的“截取通讯”。“截取通讯”,是否包括拦截短信验证码等侵害通信自由的内容,需要立法解释。
    刑事诉讼法规定有“秘密侦查”手段,但“秘密侦查”多数适用于缉毒案件,不等同于香港国安法所述的“秘密监察”。“秘密监察”中的“监察”、“监督”如何能够做到“秘密”、“保密”,需要解释。

    综上所述,香港国安法充分体现了中国中央政府、全国人大维护国家安全、反对国家分裂、维护香港稳定的坚强意志,是中国刑事特别法、国家安全特别法,有许多创设性条款,值得深入研究。

    【本文可全文转载发布;但为避免被断章取义,未经书面许可,本文任一段落、章节内容均不得被复制、摘录、引用、汇编。】
    【本文作者系北京市执业律师,中国政法大学国际经济法系1997届本科毕业生;仓促撰写本文。文章若有错误,敬请专业人士指正。联络邮箱:13901322991@139.com】

  • 蒲文清致信中央请求释放黄琦

    【民生观察2019年5月3日消息】因忧心罹患多种疾病的儿子黄琦遭遇不测,最近,86岁高龄的蒲文清老人写信给中央及多个政法系统部委,请求当局释放黄琦,以期尽快入院接受系统治疗,挽救生命。

    “六四天网”创办人黄琦被捕已经两年多,被控“为境外非法提供秘密罪”及“泄露国家机密罪”两项罪名,已于2019年1月14日在四川绵阳市中级法院遭到秘密审判。羁押期间健康恶化,家属和律师多次申请保外就医无果。

    最近蒲文清老人致电友人表示对黄琦处境的担忧,认为自从1月14日黄琦案秘密开庭后所发生的事情十分蹊跷。除了拒绝律师会见之外,连她送存的物品都遭到拒收,并且自从黄琦被抓后一直帮当局传话的人最近说话比较反常。该名传话者除了假意安抚老人之外,还特别提到黄琦,表示“假如黄琦被判刑,(老人的)原单位会一直照顾她(蒲文清)”,言语似乎意有所指,令蒲文清老人忧心忡忡。

    老人向友人表示,发生的一系列事情比较不寻常,令其更加担心黄琦,并猜测是否在上次秘密开庭后发生了意外,结果不敢细想,最近被不好的想法困扰了很久,因此在极其无奈无助的情况下,给中央及多个部委写信,请求当局能够释放黄琦,希望早日得到治疗,挽救生命。

    老人在信中请求中央领导敦促四川领导,绵阳市领导、绵阳中级法院实事求是公开、公平、公正审理黄琦一案,从人道出发早日释放患绝症的黄琦出来治病。



  • 潜江彭峰、丁元顺到中央监察委维权

    【民生观察2018年6月13日消息】本网获悉,湖北潜江维权人士、独立参选人彭峰,刚刚出狱不足两个月,今天(6月13日)再次进京为潜江全体访民维权。

    今天(6月13日),本网接到潜江维权人士、独立参选人彭峰从北京发来的信息,称他目前正在北京中纪委排队,递交多年来因上访维权而惨遭殴打、致残二次被迫害访民们的集体签名材料,希望能够得到外界的关注。

    彭峰因参加选举而被潜江当局以涉嫌“寻衅滋事罪”判刑一年零4个月,在2018年4月15日刑满出狱。

    知情人士向本网表示,彭峰刑满出狱后没有被吓到,他比以前更坚定更有人权意识,他在被囚中也没闲着,经常给狱友讲人权、讲法律、普及普世价值等。同一囚室的狱友都很尊重他,也很羡慕彭峰外面很多朋友给他送饭存钱,并且还羡慕他有北京的律师来为其做辩护人。

    据悉,彭峰与丁元顺在5月中旬已去了一次北京,但随即被潜江截访人员截回潜江。但当时动手绑架他们的人却是不明身份的人,绑架后被不明身份的人问他们两个人是否愿意与当地的人一起回去,彭峰与丁元顺都不愿与当地截访人员一起回去,然后不明身份的人便雇佣了一辆黑车将他们俩人押送回到了潜江。到潜江后丁元顺让回家了,而彭峰却被送到管辖区兴隆派出所做笔录口供后才被释放。

    彭峰出狱后不服潜江法院对其判决,便将自己被潜江当局以涉嫌“寻衅滋事”被判刑一年零四个月案,起诉重审送湖北省最高法院。因彭峰以前多次被“行政拘留”,他所起诉的案件程序都已到了北京最高法,所以他要去北京最高法院行使自己的诉讼权利。彭峰从北京被截回来后,又接到潜江法院开庭通知“诉讼潜江公安局局长行政不作为”一案即将开庭。

    今日(6月13日),彭峰、丁元顺再次去北京维权却不是为了自己的案件,而是为了潜江全体访民在维权过程中遭到殴打与软禁的一些违法行为。

    知情人士对本网称,在潜江维权的很多访民都被当局殴打过(后附有材料)。这些被殴打致残的访民都在彭峰此次进京所带的材料上有签名。彭峰带的这些材料将上交到中共新成立的中央监察委信访接待中心。

    据悉,潜江这些被殴打的访民大都是在被软禁失去自由的情况下被殴打的。知情人士表示“当局就是用非法暴力侵犯人权的非法手段打压维权访民的,比如:潜江访民杨玉兰,廖梅枝夫妻甚至是在市政府门口被殴打,杨玉兰殴打造成残疾,至今没有医治;廖梅枝夫妻也多次被殴打,廖梅枝在维权过程中被关押到精神病医院一年多,潜江维权访民所遭受的打压是非常严重的,完全是黑社会化,在关押中被罚跪用塑料凉鞋、塑料拖鞋狂扇耳光,让他们跪着背诵信访条款;杨玉兰在关押中被殴打到双眼模糊到什么都看不到;曾祥军遭到杨玉兰一样的遭遇,曾祥军被关押50多天才释放回家,曾在关押过程中,腰椎骨被打断了”。

    潜江维权人士伍立娟在关押拘留所期间被4、5个狱警用塑料胶带捆绑坐在老虎凳上,从早上他们上班,到下午一点半左右才松绑回监室,曾用毛巾塞嘴,双手双脚都被铐上,用塑料胶带封嘴。

    伍立娟女士说“在我强烈的呼叫反抗中,他们用毛巾塞住了我的嘴,一个警官还说‘我就是殴打你了,你去美国联合国去告吧’,他们权利的傲慢根本不把访民当人看,访民在他们眼里就是任他们殴打的对象。”

    据悉,今天彭峰已完成将相关材料送到北京最高监察委,这个部门号称是专门监督中共党员官员的部门,彭峰呼吁外界拭目以待,看看最高法在这个号称“依法治国”的国度里,如何处理这些违法犯罪、侵犯人权的行为。



  • “梦见猪”涉及中央领导 广东网友因调侃被拘

    【民生观察2017年9月29日消息】本网获悉,继河南濮阳籍网友陈守理于9月15日晚因在微信群的调侃言论被行政拘留五天后,近日再传出一宗因言获罪案例,广东省潮州市民田应俊亦因微信群调侃而被拘留七天。

    据悉,田应俊于9月16日凌晨在一个名叫“雅俗共赏”的微信群里进行调侃发言,按照警方认定涉嫌违法的言论包括“那一年,王芳利用和梦见猪的关系,不许宋祖英和谭晶上春晚”、“雷洋知道梦见猪和王芳的关系,知道杨澜为了吃醋,和王芳PK的关系,所以雷洋必须的(得)死”、“被国安局的人搞死的”、“雷洋和王芳是好友”、“梦见猪喜欢走后门”、“王芳多次被住院”、“周小平和王芳结婚是梦见猪安排,和二东见面也是梦见猪安排”等。警方认定田应俊言论中多次提到的“梦见猪”是特指国家领导人孟建柱。9月19日,警方通过IP地址找到田应俊,警方声称有田应俊本人的陈述材料和网络截图,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对田应俊处以警告、行政拘留七天的决定,送潮州市拘留所执行。

    网友刘先生告诉本网,中共十九大会议召开在即,当局对社会不满情绪和维权抗争群体以及言论的强力管控已经到了登峰造极的地步,风声鹤唳草木皆兵的架势背后其实是惊弓之鸟般的心虚和恐惧,担心失去权力和害怕被清算的惶恐情绪随着社会民众更多的醒觉而变得越来越强烈。

    相关报道:网友微信群一句调侃 因言获罪被拘五天
    http://www.msguancha.com/a/lanmu1/2017/0924/16456.html



  • 山东大批维权老兵求见中央督察组被强制清场

    [访民之声2017/9/5消息] 昨天,山东大批维权老兵赶到中央督察组入驻的淄博市宾馆前,求见督察组,遭到国宝警察强制赶走,在场老兵发现警方出动了无人机。

    山东潍坊一在场老兵告诉本网,我们听说中央督察组到淄博市巡视,昨天就赶往淄博,去了有7、800人。先进督察组下榻的酒店人被国宝警察赶了出来,我去的晚没能进的去。昨天不但警察多,他们还出动了无人机进行安保。

    老兵们表示,他们打着横幅,喊着口号,列队直奔督察组下榻的酒店,结果被强制清场。既然中央督察组下来调查问题就应该和老兵们见面交谈,这样才能了解民意,建立解决问题的平台。

  • 湖南长沙市数十名军转志愿兵求见中央督察组

    [访民之声2017/8/30消息] 今天,湖南长沙市数十名军转志愿兵(士官),聚集在长沙市政府门前,求见中央督察组反映诉求,获市政府秘书长接谈。

    在场一名志愿兵表示,今天到市政府的有80来人,都是军转志愿兵士官,有的是上午来的,现在还陆续有战友们赶来。下午,市政府秘书长出来给我们5名代表接谈,说愿意搭建一个联合接访平台,共同商讨解决问题的方案,让我们安心等待。

    据了解,军转志愿兵是因转业分配后被强制下岗失业而上访维权。在多年的维权过程中,他们强烈要求归还编制,还他们应有的待遇。但看似简单的诉求却至今没能得到解决。老兵们认为,其实解决他们的问题很简单,只要国家把历年来给军转志愿兵增加的编制名额,让地方政府实名公示,志愿兵的一切问题就会迎刃而解了,督察组也就省心了。



  • 中央巡视组入住陕西 数百访民递交联署信要求惩治腐败

    [访民之声2017/4/10消息]  今天,陕西访民向本网人权观察员反映,中央第十一巡视组入住陕西已经两个月的时间,其对访民态度冷漠,信访局工作人员横加阻挠,不许访民递交信访材料。

    而信访局工作人员给出的不让访民递交材料的理由是,巡视组只管党政官员贪污腐败和收受贿赂的问题,不管访民涉法涉诉的案件。陕西访民吕动力认为,每一个涉法涉诉案件背后都有贪污腐败和收受贿赂的问题存在,如此把访民拒之门外就是在袒护腐败分子。
    好在巡视组虽然态度冷漠,总算是把访民的材料和255名访民状告腐败官员的联署信收下,让等待回复。

    附:陕西访民状告司法腐败联署信

     
    中央第十一巡视组暨徐令义组长:
    我们是来自陕西各地有不同严重冤情的几百名访民。之所以采取这种集体联名形式来反映大家的冤情,是因为我们长年上访不但没有得到依法公正解决,相反,还饱受地方政府的暴力打压和残酷迫害。现在,已是人人陷入走投无路的困境!
     
    为了包庇官场腐败黑幕,某些位高权重的党政长官操纵公、检、法肆无忌惮违法乱纪,死捂冤假错案不纠正。顽固对抗中央依法治国决策及规范信访工作的文件,经常暗中向中央相关部门上报冤民的虚假终结黑材料,不择手段暴力阻止群众上访。企图掩盖他们的违法犯罪事实,谎称陕西省是零上访。
     
    事实是,陕西省各地的冤民目前都处于叫天天不应,叫地地不灵的绝望境地。尤其是名单中的这些冤民,更是长年饱受暴力维稳和非法监控、残酷镇压之苦。这些访民中有很多人被判刑、拘留、殴打、关精神病院及拘禁式的法制班。还有访民被致伤、致残甚至致死。截止目前,名单中的冤案无一例得到依法公正处理,全部处于不断升级的恶化状态。
     
    本次联署的255起案例当中:有52起命案,其中41起不被立案,11起被枉法重罪轻判;有19起实名举报职务犯罪案例,被举报人无一例被立案追诉,举报人无一例外遭受打击报复。轻者被辞退公职,重者被强加莫须有的罪名判刑入狱,甚至受到死亡威胁并付出生命代价;有87起诉讼参与人数年、十数年、数十年奔命于上诉、申诉、终审、再审等等的恶性循环之中;其余近百起的强征血拆案例中,合法业主被官商勾结的黑恶势力肆意欺凌,人身、财产被任性侵害而没有任何的法律救济渠道。相反,被侵害人胆敢奋起反抗,随时都可能招致更严重的人身伤害或牢狱之灾。说是司法不公实质是公权力危害社会,每一起案件都渗透腐败,散发在社会的各个角落。
     
    一件件血淋淋的案子,把最普通的人逼到绝望,逼到绝境!
    第十一巡视组到陕西“回头看”,是中央高层深化反腐败斗争,畅通民意诉求渠道的一种具体形式。作为含冤访民,我们非常支持中央这种执政为民的举措。只要中央深入调查我们控告的司法腐败突出问题,才会对贪官、法匪和人权施害者形成震慑和有效打击;老虎苍蝇才会现形;信访案件及访民人数才会逐渐减少。
     
    为此,我们要求如下:
        1.对于上访案件,不要再以任何形式转交到属地让其自行处理。
    如若照此以往将上访案件移交属地,就等同将访民如羔羊般送入虎口。访民问题不仅得不到解决,而且随时都会有更大灾难或生命危险!
     
    2.要求第十一巡视组暨徐令义组长接谈:因为我们的很多案件都牵涉到省市级高层领导,从安全角度出发,我们要亲自向第十一巡视组暨徐令义组长递交个案的证据材料;
     
    3.要求接访人员挂牌上岗:我们无法信任连身份都不敢出示的,本次巡视组前台工作的接访人员。因为2014年中央驻陕西巡视组如同本次巡视组的接访模式,其结果是我们递交的材料近三年来杳无音信。也没有任何部门向我们反馈意见和解决问题。
       
        故此,我们特向中央第十一巡视组暨徐令义组长递交《陕西访民状告司法腐败联署名单》,恳请审查解决。
           陕西访民状告司法腐败联署名单(255人)
    1.陕西宝鸡吕动力,千阳动力机械有限公司(私企法人)。2004年因举报千阳县委书记刘升周遭迫害,县工业局、财政局先后以我5年前挪用公款,滥伐林木等5项莫须有罪名报案,我被判刑入狱两年半。([2008]陕刑监字第5号)服刑期间我五岁儿子被非交通事故车祸死亡,妻子被不明身份的人推掉桥下腿部骨折,政府变卖扣押我企业全部资产。法院收取20万诉讼费,08年刑事、民事均申诉至最高法,虽已受理,九年来只接谈至今无结果。电话:17071151500 
     
        2.陕西咸阳彬县,荔凤鸽,我因向中央驻陕西巡视组举报农商行董事长宇存社贪污腐败等问题复遭报复陷害:两次被以同一莫须有的"违法发放贷款罪"判处缓刑并致身体伤残。被举报贪官一路撒钱行贿,公检法对其腐败问题始终不立案追诉。2017年《两会》期间我又被拘留10天。法院声称,我再上访,就把对我的缓刑变为实刑。电话:18391989501
     
    3.陕西商洛,郭建设,原商洛肉联厂职工。1993年为了挽救本厂32万元的经济损失,被副厂长牛武俊伤害致颅内血肿。商洛市两级法院法官深受时任市委书记魏民洲权力干预,司法不公,枉法裁判,导致该起刑事附带民事案件至今不能在陕西省高法立案。我因此举报魏民洲的违法违纪问题遭其疯狂打击报复:我被无端停止工作,23年来无工资,无生活费,无一分钱的赔偿;岳父被魏故意雇凶交通肇事撞击身亡;妻,张敏霞被魏指使银行运钞车碰撞致终身残疾。2006年商洛市区修建了5处黑监狱关押上访群众,同年劳教了47名上访冤民,我与妻都是其中之一。因“零上访”政绩显著,2007年魏民洲升迁当上了陕西省常委、后又当上了西安市委书记等要职。官方言称魏民洲走前有指示,凡是在他手上处理过的案件,今后没有他的话坚决不能翻案!电话:15891368184
     
     4.陕西商洛,张敏霞,商洛市中心医院职工,举报职务犯罪被打击报复案受害人。从1993年开始,我家因丈夫郭建设举报市委书记魏民洲权力干预司法办案等问题不断遭受打击报复:1998年家父被魏故意雇凶交通肇事撞击身亡,2000年我本人被魏雇佣商洛市中国银行运钞车司机田亚明,“酒后”驾驶运钞车急冲人行道撞成重伤后逃逸!致使我昏迷18天,两年失去记忆,6年不能站立。虽交通肇事责任认定:“中国银行应负事故全责”,但因罪魁祸首是权力机关位高权重的市委书记魏民洲,所以此案至今17年不能解决。我上访维权被捏造莫须有的罪名,送进陕西省女子劳教所关押559天(无《劳教决定书》、《劳教通知书》、《公安行政处罚决定书》)。非法拘留、拘禁不计其数。电话:13991416370
     
    5. 陕西西安,白忠民,原兵器集团公司第205研究所(简称:205所)职工。2007年初,我向检察院实名举报205所原物资供应处副处长“杨春雷釆购伪劣产品贪污受贿上千万元,给上百亿元的武器设备埋下严重质量隐患”一案(简称:《举报案》)。在某领导的权力干预下,《举报案》10年多得不到立案查处(见:西检反贪不立[2012] 1号、西检侦监二议决字[2012] 1号),本人反被205所长王小鹏等打击报复辞退公职。妻,杜淑芳向陕西省人大举报省检察院以“举报人不是受害人,沒有申诉复查的主体资格”为由,不依法复查《举报案》并不出具《复查决定书》等违法渎职行为;控告新城广场派出所长王万仓对“要求检察长胡太平接访”的我夫妻二人暴力伤害等案,遭陕西省公、检、法、司、政高层合谋陷害,强加于"聚众扰乱社会秩序罪"刑事羁押7个月零18天后取保候审。电话:18515931523
     
    6.陕西宝鸡,杨岁全,越战老兵。企业改制强迫我失业,企业不给交"三险"使我无钱救治伤残病情恶化。我乞讨十年上访维权,因揭露现省信访局副局长王琳(原宝鸡渭滨区委书记)谎言用200余万元解决了我的上访问题等遭打击报复。被地方政府非法拘留七次,被信访局长权军民等人殴打致我伤残加剧。电话:13772658270
     
    7.陕西西安,李乃棠,因代表三线学兵到省政府维权,被强加于“非法集会罪”判刑2年。电话:18509214480
     
    8.陕西咸阳,王英强。我儿王小刚2007年2月在西北电力建设第三工程公司,工作时间因工作被同事程文才两次恶意放值班狼狗咬伤。事后干部张小兵等人又雇凶打人,导致王小刚严重精神病。多年工资及其它应得收入至今未补发,养老金也暗中停缴。我维权十年得不到公安的立案追查,反遭地方政府暴力维稳和镇压。我数十次被截访、戴手铐,遭殴打致双腿残疾。陕西省公安厅多次虚假上报“案件终结”,地方政府私造伪证、造假低保等迫害我全家四口人一死二残的后果。省公安厅信访主任夏琛明曾对我说:“狗把你儿子咬了,你找狗去,找我们做什么?”现在我仍处在非法监控和软禁迫害当中。电话 :029—33711064
     9.陕西西安,陈玉梅,诈骗案及人权侵害案受害人,三级法院枉法判决。(见:[2012] 陕民申字第00323号等)上访维权被拘留六次。电话:13689247112
     
    10.陕西韩城,魏晓红,单位政府雨季三防渎职不作为隐瞒重大事故。暴力强拆强迁雇凶伤人,团伙暴力抢劫毁灭罪证,人身伤害打击报复等案件受害人。电话:15877685300
     
     11.陕西富平,昝恒中,陕西压延设备厂领导打击报复意见人,单方解除我的劳动合同。为此我打官司12年遭两级法院枉法裁判,向陕西省法院申诉5年没有结果。在一次等待省院副院长曹建国接访时,被法警强行拖上警车并殴打致4根肋骨骨折。电话:13572961386
     
    12.陕西宝鸡,周志银,人身伤害案家属。不服法院判决上访维权,被关黑监狱六次,行政拘留四次,刑事拘留两次,被属地维稳办主任张小卫雇七名凶手关黑监狱毒打致残。上访控告被以“寻衅滋事罪”判刑一年。(见:(2016)陕0304刑初135号)电话:13892466726
     
    13. 陕西户县, 郭世元,村干部贪污、强拆、乡政府拖欠工资、公安非法拘留、法院检察院枉法裁判、政府非法关押、法院拒不移交刑事案、检察院不立案公诉、第六巡回法庭拒收再审申请等案受害人。电话:18292092552
     
     14.陕西蓝田,马军利,人身重伤害案受害人。因不服主犯未抓及其他凶犯重案轻判而上访,被以"寻衅滋事罪"判刑3年。现拖着残疾之身,坐轮椅坐牢。电话:15877397342
     
    15.陕西安康汉阴县,罗章友,强征迁案受害人。上访被以“敲诈勒索罪”判一年缓二年徒刑。电话:18891852415
     16.陕西安康汉阴县,余勋巧,政府盖办公楼危害我家住房且赔偿不到位。因此上访被以"敲诈勒索罪"判二年缓三年徒刑。(见:[2014]蓝刑初字第00079号、[2014]西中刑二终字第00187号等)电话:15191556194
    17.陕西蓝田,胡正娅,因阻止汤浴镇政府非法圈占土地,侵害本人及村民利益,被判刑三年及赔偿镇政府损失费46814元。电话:13186176369
     18.陕西西安,杜红利,强拆及人身伤害案。上访被刑事羁押一年。电话:13991922242
     19.陕西西安,张  萍,强拆及人权侵害案。上访被刑事羁押两年。电话:13991922242
     20.陕西西安,封西霞,劳动权、财产权、人身权被侵害案导致我工伤致残被辞退公职。水产商店被砸毁、身体被致四级伤残。二审法院枉法判决且不送达《判决书》([2015]陕行监字第000240号)。我不服三级法院判决,申诉到最高法院17年至今无果;依法维权  20年被劳教1年3个月;行政、刑事拘留六次,非法拘禁上百次。电话:18691634079
     21.陕西户县,皮军利,人伤害案受害人。(95西刑一终字第25号)电话:18192973683
    22.陕西西安, 黄  华,冤案家属,冤案案号(2012)新刑初字第00248号。电话:13572276946
    23.陕西西安,张小娟,人身伤害及劳动纠纷案受害人家属。 电话:13991177862
    24.陕西西安,薜  筱,诈骗案受害人。电话:13892868953
    25.陕西西安,李建辉,强征迁受害人。电话:13891852237
    26.陕西咸阳,宋志刚,财产侵害案受害人。电话: 13152043486
    27.陕西韩城,高  昆,人身伤害及财产侵害案受害人。电话:13474189605
    28.陕西西安,赵  红,受害军人遗属,涉军维权被陕西公安致骨折,多次被拘留。电话:15349266673
    29.陕西汉中城固,王金山,1992年被勉县公安局误认为罪犯枪击致四级伤残。中级、高级法院均不作赔偿判决。电话:13108461406
     30.陕西商洛,杜顺宝,三条命案受害人家属。公安徇私枉法不立案。电话:13709127302
    31.陕西西安,翟桂芝,命案受害人家属。西安铁路局隐瞒重大事故致我丈夫身亡事件,
      使其12年得不到公正合理赔偿。      公安枉法不立案 。电话:18729359314
    32.陕西蒲城,张端生,命案受害人家属。 公安枉法不立案 。电话:13891346235
    33.陕西西安,李玲玲,命案受害人家属。 公安枉法不立案 。电话:18091588230
    34.陕西西安,李克祥,命案受害人家属。 公检法枉法重案轻判。电话:18049236656
    35.陕西蓝田,王润平,命案受害人家属。 公安枉法不立案 。电话:15929959303
    36.陕西西安,张艳丽,命案受害人家属。 公安枉法不立案 。电话:13772070143
    37.陕西汉中,郭玲莉,命案受害人家属。 公安枉法不立案 。电话:18709226095
    38.陕西西安,刘永乐,命案受害人家属。 公安枉法不立案 。电话:18291851598
    39.陕西西安,刘仙娥,命案受害人家属。 公安枉法不立案 。电话:18092051059
    40.陕西临潼,郭会芹,命案受害人家属。电话:15202922378
    41.陕西蒲城,刘一宁,命案受害人家属, 法院枉判侵害受害人财产。电话:15319159968
    42.陕西潼关,张亚玲,命案受害人家属。 公检法枉法重案轻判。电话:15891581300
    43.陕西蓝田,曹秀芹,命案受害人家属。 公安枉法不立案 。电话:15609251643
    44.陕西商洛,晏石娃,命案受害人家属。 公安不立案追凶。电话:15596611114
    45.陕西渭南,郭粉肖,命案受害人家属。 公安枉法不立案 。电话:  15336152010
    46.陕西安康,汪小燕,命案受害人家属。 公检法枉法重案轻判。电话:13509152562
    47.陕西长安,吕连香,命案受害人家属。 公安枉法不立案 。电话:15991385473
    48.陕西铜川,赵秀英,命案母亲。   终审判决及枪决我儿均不通知家属。 电话:15129820150
    49.陕西华阴,周华芳,命案受害人家属。 公安枉法不立案 。电话:13795551782
    50.陕西铜川,岳俊英,命案受害人家属, 案发至今公安不立案追凶。电话:15129190898
    51.陕西咸阳,邹成玉,命案受害人家属。 公检法枉法重案轻判。电话:15399255883
    52.陕西渭南,孙瑞红,命案受害人家属。 公安不立案追凶。电话:18628506921
    53.陕西华阴,周华芳,命案受害人家属。 公安枉法不立案 。电话:13795551782
    54.陕西西安,贺能侠,命案受害人家属。 公安不立案追凶 。电话:  13759873860
    55.陕西宝鸡,苟丙功,命案受害人家属。 公检法枉法重案轻判。电话:13891753445
    56.陕西商洛,张敏霞,命案受害人家属。 公安枉法不立案 。电话:13991416370
    57.陕西商洛,王志立,命案受害人家属,我儿子2005年被人杀害,公安至今不立案追凶。电话:15829972941
    58.陕西商洛,王丹青,命案受害人家属。亲弟被歹徒杀害近20年,3名歹徒至今逍遥法外。电话:15009145919
     59.陕西渭南市潼关县,刘秀芳,抢劫杀人案受害人及家属。由于县人大常委会副主任王根娃及政法委书记郑庆战贪腐包庇,致我家两亡三伤案件,二十多年公检法不予立案追凶。电话:15706099028
    60.陕西渭南潼关,朱抗梅,两条人命案受害人家属,2001年案发至今地方公案不履职追凶。上访16年无结果。电话182-9130-1448
    61.陕西潼关,张亚玲,命案受害人家属。 公检法枉法重案轻判。电话:15891581300
    62.陕西潼关,王德龙,命案受害人家属。 公安枉法不立案 。电话:15091166399
    63.陕西潼关,吴虎民,命案受害人家属。 公安枉法不立案 。电话:15891321510
    64.陕西潼关,徐菊棉 ,命案受害人家属。公检法枉法重案轻判。电话:15229838943
    65.陕西潼关,刘桂荣,故意强奸杀人案受害人家属。公检法办案人员收受凶犯方贿赂,罔顾事实,重案轻判。电话:13572359658
    66.陕西潼关,周旺莲,命案受害人家属。我儿沈威被同学黄江涛及其兄故意杀害。2000年案发至今,地方公安故意设障不抓凶归案。电话:18091316971
    67.陕西潼关,万怀珠,持枪抢劫杀人案受害人家属。公检法枉法不起诉杀人凶犯。电话:13892548730
    68.陕西潼关,胡敏玲,人身伤害案。电话:15991170552
    69.陕西潼关,谷马娃 , 财产侵害案受害人。电话:13992356007
    70.陕西潼关,王平娃,枪击重伤害案受害人,地方公检法枉法不起诉追凶。上访13年无结果。电话:15191361911
    71.陕西潼关,李引谋,财产侵害案受害人。电话15891538352
    72.陕西潼关,張奶娥,财产及人身伤害案受害人。电话:13991646485
    73.陕西潼关,杨小转,经济纠纷案被三级法院枉法裁判并执行。电话:13809132208
    74.陕西潼关,万六谋,故意伤害案致我和父亲六级及九级伤残。公检法三年未立案,三级法院枉法重案轻判。电话:18292338760
    75.刘桂荣,2008年潼关县政府非法抢夺我们破产单位职工住的公房,将土地私下非法卖给开发商,不容我们与他们讲理,强行用大型推土机将我们住房推倒,至今得不到解决。电话:13572359658
    76.陕西渭南,梁玉芳,枉法裁判受害人,电话:18991540398
    77.陕西渭南,王希英,人身伤害案。    电话:18191392678
    78.陕西渭南,李瑞芳, 财产人身侵害案受害人。电话:15829437241
    79.陕西渭南,严百照,人身伤害案。    电话:13892399059
    80..陕西渭南,段万成,村官腐败侵民权案。 电话:15129924433
    81.江苏徐州,张正龙,因在陕西渭南白水县西固镇煤矿工伤致二级伤残。两级法院枉法不给合理赔偿。陕西省法院对我的再审请求,2016年5月6日立案至今不给结果。电话:13218801163
    82.陕西渭南,陈去录,档案被卖公职被他人顶替。电话:13689247112
    83..陕西华阴,王李芳,电力局无故停电致鸭场鸭子死亡案受害人。华阴市公安局非法拘留致我残疾。法院枉法判决致我当场突发心肌梗死,险些丧命。上访发病时在省政府门口报警七次,都无人向医院送,只是拍了个照。后来从医院出来,地方政府取消了我的贫困户低保,断了我一切生路。电话号是17729135721
     84.陕西榆林,刘绿梅,三条人命案家属,公安徇私枉法不立案。上访维权被劳教、关黑监狱、欧打致残疾。                                      电话:18329252762
    85.陕西榆林,马德财,命案受害人家属。 公安徇私枉法不立案 。电话:13659117589
    86.陕西榆林,丁向国,命案受害人家属。 公安枉法不立案 。电话:13289732740
    87.陕西榆林,孙生发,命案受害人家属, 公安枉法不立案 。电话:暂不公布
    88.陕西延安,白泽斌,命案受害人家属。 公安枉法不立案 。电话:18291920718
    89.陕西延安,李彩云,命案受害人家属。 公安枉法不立案 。电话:13084841520
    90.陕西榆林,李志福,命案受害人家属。 公安枉法不立案 。电话:13474226183
    91.陕西榆林,刘香香,财产、人身侵害案家属及受害人,因上访被以"寻衅滋事罪"判刑1年6个月。电话:15191240083
    92.陕西榆林,宁小兰,人身伤害案家属及受害人,电话:182-9226-1909
    93.陕西榆林,闫俊孝,财产侵害案受害人。电话:18691206339
    94..陕西延安,王雪琴,人身伤害案受害人。电话:13109670158
    95.陕西榆林,高生连,故意人身伤害案家属。电话:13772912361
    96.陕西榆林,周玉莲,财产侵害、人身伤害案家属及受害人。电话:13146331447
    97.陕西榆林,尚桂增,交通肇事枉判案。   电话:13038952028
    98.陕西榆林,梁守芳,交通事故案受害人。 电话:15667735793
    99.陕西榆林,张庆玉,举报遭报复案。电话:13289765783
    100.陕西榆林,师笔明,人身伤害案。电话:15191202847
    101.陕西榆林,慕均理,所有权被盗案。电话:15029388379
    102.陕西榆林,高贵礼,人身伤害案。电话:13084846562
    103.陕西榆林,张竹学, 人身伤害案。电话:18220220781
    104.陕西佳县,张平桂,人身伤害案受害人。电话:15594742902
    105.陕西榆林,张明鼎,西定边县农商行官员利用职权多次骗取六十多户的农民贷,让农民背上了四百多万元的债务,其中骗取我(张明鼎)家80万元,电话138-9223-1695
    106.陕西西安,刘子君,政府拖欠本人工资案(见:[2009]陕民生申字第1181号、[2013]陕民申字第00490号),一案两判被轮空。电话:18009267157
    107.陕西西安市,柳风兰,村长等强拆杀人放火致我老公重伤残,烧毁我家29间房屋。公安不立案逼迫我自诉。法院重案轻判首犯1年6个月,我不服上诉中院维持一审判决。我上访10年多次被非法拘留、拘禁、关黑监狱。电话:13201539189
    108.陕西西安,朱三包,杀人放火重伤害案受害人。电话:13201539189
    109.陕西西安,王俊强,人身伤害案受害人。电话:18291903230
    110.陕西西安,陈遂玲,人身重伤害案家属。电话:13630257005
    111.陕西西安,薜生林,劳动争议案受害人。电话:15399090131
    112.陕西西安,赵宏财,土地及环境污染举报受害人。电话:13119158695
    113.陕西西安,吴忠琴,强征迁案受害人。电话:13152450958
    114.陕西西安,张彦沛,强拆迁案受害人。电话:15389251095132
    115.陕西西安,万彩云,强拆迁及人身伤害案受害人。电话:029-81177231
    116.陕西西安,王济学,强征迁案受害人。电话:13186079282
    117.陕西西安,李宏安,强征迁受害人。电话:13991322330
    118.陕西西安,张根柱,强征迁案受害人。电话:13474363279
    119.陕西西安,王玉梅,强征迁案受害人。电话:18229073405
    120.陕西西安,李爱芹,强征迁案受害人。电话:13060377120
    121.陕西西安,宫元金,劳动争议案受害人。电话:13572867899
    122.陕西西安,李新平,劳动争议案受害人。电话:159-2980-5866
    123.陕西西安,郭  伟,劳动侵权案家属。  电话:15929773826
    124.陕西西安,王团峰,财产侵害案受害人。电话:15209279235
    125.陕西西安,鲁东慧,高级审计师。控告西安市审计局局长李永奇不仅不执行协议,而且故意颠倒是非侮辱人。他勾结有关人员及黑社会成员非法拘禁、殴打致残我,造假将我关进监狱。电话:13572807430
    126.陕西西安,姚志明,控告莲湖区人民政府暴力拆迁23年不安置。电话:15910939839
    127.陕西西安,屈玉引,控告西安市公安局伪造证据,维权15年没人管。电话:18691632056
    128.陕西宝鸡,翟社利,强征土地及暴力拆迁案受害人。电话:15712990510
    129.陕西西安,荆巨宏,劳动争议案受害人。电话:17316077016
    130.陕西西安,范瑞武,国家赔偿案不落实。电话:13201611636
    131.陕西西安,李玉涛,国家赔偿确认案,省高院近九年不依法结案。([2008]陕确字第31号)电话:13909285236
    132.陕西西安,徐红林,财产侵害案受害人。电话:15339221330
    133.陕西西安,马希胜,法院枉法判决,强占私宅案。电话:13389226129
    134.陕西西安,朱  莉,劳动争议案受害人。([2012]西民再终字00004号)电话:13720765860
    135.陕西西安,焦素君,强拆迁案受害人。电话:13087589218
    136.陕西西安,梅巧云,房子被强拆,我还被殴打至九级伤残。电话:15353738220
    137.陕西西安,冯汉成,西安市莲湖区法院枉法裁判,强占我上千平方米私有房产不归还。 上访十年,区、市两级法院互踢皮球、严重超审限不出判决。电话:15594960308
    138.陕西西安,吴振虎,人身伤害案。电话:15029885519
    139.陕西西安,杨小利,人身伤害案,电话:13720659758
    140.陕西西安,宋惠琴,财产纠纷致伤残案。电话:029-38618112
    141.陕西西安,高仕兰,强拆迁及人身伤害案。电话:13572425126
    142.陕西西安,雷福平,强拆迁案受害人。电话:15091322415
    143.陕西西安,费秀芳,强拆迁案受害人。电话:13152154523
    144.陕西西安,高金玲,强拆迁案受害人。电话:13572436694
    145.陕西西安,杨益民,强拆迁受害人。电话:13991360661
    146.陕西西安,陈贤华,莲湖区政府强拆门面房致人身伤害案。 电话:13991350030
    147.陕西西安,周永强,法院枉法裁判案受害人([2016]陕01民申102)电话:13649201928
    148.陕西西安,王会玲,政府强拆迁及人身伤害受害人。电话:13619260759
    149.陕西西安、王虎玲,汉长安城遗址违法征地拆迁、侵害夫妻共同财产、制造社会矛盾、妻离子散、孩子从5个月到现在没有完整家庭、政府雇佣不明身份10几人员跟踪、维权4年领导相互推诿,至今母女流浪街头。电话:18202912905
    150.陕西西安,李道英,西安高新管委会非法强拆迁受害人。电话:15309253747
    151.陕西西安,赵稳稳,房屋被强拆。电话:13201619428
    152.陕西西安,宋光丽,政府拆迁不安置不分配。电话:13484625570
    153.陕西灞桥,胡淑过,拆迁合同不履行案受害人。法院枉法裁判使我得不到回迁房。上访维权被行政拘留4次。电话:13720616178
    154.陕西灞桥,尉宗虎,法院枉法裁判不履行合同使我无法回迁。灞桥区信访局到北京接访说回去联系开发商解决问题,回来后又耍赖不管。区长、区委书记不作为,不接访迫使我无安身之地割腕自杀,被人发现虽救活但留下严重后遗症。电话:13201505710
    155.陕西西安,梅溪默,丈夫骨灰被丢失案。电话:18066511129
    156.陕西西安,杨栓其,强拆迁案受害人。电话:15802963305
    157.陕西西安,王东军,房屋被强拆。电话:18629465825
    158.陕西西安,常  青,医疗故意伤害案。我没有心脏病,,西安西京医院的黑心教授张清为了谋取暴利,利用种种欺诈手段给我健康的心脏安装了一颗假冒伪劣永久性心脏起搏器,导致我三健康器官伤残,根据刑法规定属于医疗事故罪,却被法院极力保护。电话:13572110795
    159.陕西西安,姜燕青,房屋租赁纠纷案受害人。陕西武警总队在合同有效期内违约,伪造证据,造成我经济损失300余万。电话:18629528883
     160.陕西西安,樊翔,莲湖区政府没有手续,违法强拆我私人住宅。电话:13992813524
    161.陕西西安,张玉莲,西安新城棚户区改造办暴力强拆八年至今没解决。电话:13572933868
    162.陕西西安,孙卫民,劳动争议案受害人。电话:15902939635
    163.陕西西安, 杨波, 劳动争议纠纷案受害人,三级法院枉法裁判。联系电话:17792728112
    164.陕西西安,张爱玲,政府强拆案受害人。电话:13096938919
    165.陕西西安,靖爱玲,暴力强拆案受害人。电话:15829349122
    166.陕西西安,张望珍,西安碑林分局干警无故打断我7根肋骨致伤残。电话:13309281050
    167.陕西西安,卜兰君,房产侵权案受害人。法院枉法裁判,案号:[2009]陕民监字00007号。电话:待录
     168.陕西西安,樊翔,出租车合同纠纷案受害人。我没签任何合同法院不审,却把我出资购买的出租车手续,判给了当庭说一分钱没出的车队,(案号2016陕01民终5881号) 电话:13992813524
    169.陕西西安,刘红宇,法院枉法判决出租车辆确权案受害人。(案号:2016–陕0113民初8954号),电话:13572513204
    170.陕西西安,张文红,法院枉法裁判岀租车辆确权案受害人。(案号:2016-陕、0112民初          8948号)。电话:13572155653
    171. 陕西西安,李海燕,法院枉法判决出租车辆确权案受害人。(案号:2016–陕0102民初2340号),电话:18992855412
     172.陕西户县,王卜云、王耀德,1986年元月西安中院审判委员会查清作出无罪判决,但在时任省政法委书记干预下,西安中院刑事合议厅无证据否定审判委员会决定枉法裁判。拖了三十年至今未平反昭雪!电话:15829026843
    173.陕西户县,王小侠,因庄基地问题上访,被镇党委副书记万强殴打致伤残,现被政府非法拘禁近两年不释放。电话13991992344
    174.陕西户县,史春香,强征迁及人身伤害案受害人。电话:18292092552
    175.陕西户县,王禾民, 黑监狱冤案受害人。 电话:13809150092
    176.陕西户县,吴志义,80岁党员,黑监狱冤案。电话:15209231325
    177.陕西户县,苟永堂,人身伤害案无人管。电话15029237316
    178.陕西户县,刘凤兰,人身伤害案。电话:15289486204
    179.陕西户县,贾青贤,人身伤害及非法拘禁案受害人。电话:18800159363
    180.陕西户县,温定定,人身伤害案受害人。电话:13991257468
    181.陕西户县,王海军,人身伤害案受害人。电话:18700974908
    182.陕西户县,郑养军,书记巩东亚逼死人命案。电话:18591933003
    183.陕西户县,冯爱荣,强拆打砸放火损毁材物案受害人,电话:13709209511
    184.陕西西安户县,何芳,和女儿户口被注销20多年没有分地,过着生不如死的生活。电话:13474520966
     185.陕西蓝田,李长印,财产侵害案。     电话:13299161039
    186.陕西蓝田,柳均和,国家赔偿案。      电话:15934877695
    187.陕西蓝田,杜秀芳,人身伤害及冤案家属。电话:15877397342
    188.陕西蓝田,陈亚娟,刑事冤案当事人。(代理申诉人:陈卉芳)电话:13572883286
    189.陕西蓝田县汤峪镇,代学利,人身伤害案家属。女儿被强奸,公安局捏造假签定,包庇犯罪分子,使其逍遥法外逃避惩罚。电话:13619205793
    190.陕西蓝田县汤峪镇,杨彦杰,政府违法占地,打伤村民,公安局不立案。电话18700487177
     191.陕西咸阳,杨鸿博,渎职侵权农民工资案受害人。电话:15291405623
    192.陕西礼泉,孙志威,财产侵害案受害人。 电话:13152341275
    193.陕西礼泉,安团结,财产侵害案受害人。 电话:  13892956025
    194.陕西礼泉,董  飞,财产侵害案受害人。 电话:13259016777
    195.陕西礼泉,张管社,财产侵害案受害人。 电话:18197103418
    196.陕西礼泉,王国防,财产侵害案受害人。 电话:1399103786
    197.陕西礼泉,康黑牛,财产侵害案受害人。 电话:15991842111
    198.陕西礼泉,康国旗,财产侵害案受害人。 电话:13186261836
    199.陕西礼泉  张宏文,财产侵害案受害人。 电话:13892028218
    200.陕西礼泉,刘槐勃,财产侵害案受害人。 电话:15129792469
    201.陕西礼泉,康志国,财产侵害案受害人。 电话:13402931563
    202.陕西礼泉,马宽让,财产侵害案受害人。 电话:14791695006
    203.陕西礼泉,张社会,财产侵害案受害人。 电话:13892034455
    204.陕西礼泉,宋志奎,财产侵害案受害人。 电话:13571097696
    205.陕西礼泉,王争先,财产侵害案受害人。 电话:15353784661
    206.陕西礼泉,杨发展,财产侵害案受害人。 电话:13892094041
    207.陕西礼泉,杨宏光,财产侵害案受害人。 电话:13992004008
    208.陕西礼泉,杨争光,财产侵害案受害人。 电话:15229585203
    209.陕西礼泉,张  峰,财产侵害案受害人。 电话:15399499810
    210.陕西礼泉,张国强,财产侵害案受害人。 电话:18291032712
    211.陕西礼泉,赵崇云,财产侵害案受害人。 电话:18700011145
    212..陕西礼泉,张柱队,财产侵害案受害人。 电话:13992029038
    213.陕西咸阳泾阳,王小勇,宅基地纠纷,因上访多次被拘,并被打伤(鉴定为轻伤),电话17310162203
    214.陕西咸阳,张稳厚,法院枉法刑判冤案。因不服判决上访,又被以“寻衅滋事罪”判刑3年。电话:15991011940
    215.陕西铜川,谷莲风,铜川市医院倒错胸片造成错误治疗致我5级伤残。二级法院偷我证据让医院篡改病历,委托无资质机构鉴定,伪造卷宗,错误判决。三级法院开庭不质证偷改的病历,维持原判。电话:15389185247
    216. 陕西铜川,巩新政,违法办案造假受害人:电话:18509192261
     217.陕西省汉中市镇巴县,周继山,招商引资欺骗案受害人。2004年由河南洛阳市宜阳县委政府招商引资,我到其处投资千万元与西马村联营煤矿签定了劳务成包合作协义合同。一年多后,煤矿被西马村党支书王龙章勾结官场黑恶势力,单方撕毁合同强行霸占。十多年来,我向河南各级政府投诉无有结果。电话:13609230163
    218.陕西汉中,徐德荣,土地承包纠纷案。电话:13379364726
    219.河北省人,张书堂,陕西公安厅包庇交警骗保险案受害人。电话:13383008417
    220.陕西汉中勉县,蒲忠国,故意人身重伤害案、故意放火纵火杀人灭口抢夺财产案受害人。地方公检法循私枉法,对凶手王长明不立案公诉,不依法判决。害得我家破人亡,妻离子散。维权上访10年无结果。电话:13915379232
     221.陕西商洛山阳县,梅金山,官商勾结强征血拆非法采矿案受害人。因全村30户120余人推选其代表维权遭打击报复。被当地法院以"扰乱社会秩序罪"判刑三年。电话:18291835739
    222.陕西商洛山阳县,梅进金,官商勾结强征血拆非法釆矿案受害人,因维权被判强制管制二年。电话:17802909958
    223.陕西商洛山阳县,徐德梅,强征血拆非法釆矿案受害人,因维权被欧打致残,被法院判管制二年。电话:15829962791
    224.陕西商洛山阳县,罗来瑛,强征血拆非法釆矿案受害人。因维权被致重伤,被法院以"扰乱社会秩序罪"判二缓三年徒刑。电话:18991459532
    225.陕西商洛山阳县,余策美,强征血拆非法采矿案受害人,因维权被致重伤。被法院以"扰乱社会秩序罪"判二缓三年徒刑。电话:暂不公布
    226. 陕西商洛山阳县,蔡长栓,强占血拆案致我全家6口人,7年多来无家可归。90岁太母寝无安席,3个婚龄儿女不能成家;与我同案遭遇的22户村民,饱受警方及矿商的殴打与迫害,相继被致重残1人,重伤害1人,轻伤13人。群体上访6年无结果。电话15348011276
    227.陕西山阳,梅进西,强占血拆案受害人。电话:18229059518
    228.陕西山阳,梅立峰,强占血拆案受害人,电话:18220444982
    229.陕西山阳,梅立华,强占血拆案受害人。电话:电话18220856513
    230.陕西山阳,梅立刚,强占血拆案受害人。电话:18192867626
    231.陕西山阳,蔡正淸,强占血拆案受害人。电话:13659268581
    232.陕西山阳,冯文军,故意人身伤害案。([2016]陕102刑初70号)电话15619998111
    233.陕西山阳,汪传稳,为姑夫代理经济纠分案上访维权,被当地政府多次殴打、非法拘留、拘禁。电话:13759614936
    234.陕西商洛山阳县,明湍良,耕种土地及宅基地被采矿商侵占,现住房仅距选厂洞口不到一百米。水源及路都没有了,环境严重污染无法生活。政府不管上访无门。电话:17791964438
    235.陕西商洛,舒新民,非法注销户口案19年。电话:15309183489
    236.陕西商洛,张保成,房产纠纷侵权案17年无结果。电话:13992443680
    237.陕西商洛,任安民,官商勾结侵权案,法院枉法裁判,电话:18329888752
    238.陕西商洛,张 英,刑事案。电话:15319752016
    239.陕西商洛,贾粉莲,祖坟祭祖侵权案。电话:18991435262
    240.陕西商洛,郭建设,强拆迁案受害人。商州区西街旧城改造非法拆迁,至今未安置和赔偿。电话:18992479396
    241.陕西商洛,郭占良,强征迁及人身伤害案受害人。电话:17090179341
    242.陕西商州,李双娥,2007年至今州城路拆迁安置不到位。
    电话:15129490818
    243.陕西商州,吴娣娃,2007年至今州城路拆迁安置不到位。
    电话:18391956487
    244.陕西商洛,陈来文,劳动纠分案受害人。政府部门工作几十年, 现工作、医保、养老等问题得不到公平安置。电话:15909257939
     245..陕西安康汉阴县,邝修英,强征迁案受害人。
    电话:15091452325
    246.陕西安康汉阴县,张昌来,恶霸村官强拆我家房反诬告我家强占安置房。法院院长孙建文枉法 裁判并带人抄我家。逼我无路可走跳楼 自杀。电话:15221425998
    247.陕西安康汉阴县,兰本成,强拆迁及人身伤害案受害人。电话:14791514312
     248.陕西宝鸡陇县,马香香,实名举报腐败,遭地方政府恶意打击报复,多次被关黑监狱、绑架、劳教等迫害。电话:15095524728
    249.陕西宝鸡,裴小红,政府勾结村霸村委会贪污截留鱼塘补偿款。公检法打击报复举报人。宝鸡公检法黑。电话:15291709158
    250.陕西宝鸡,刘小刚,因多年反腐,遭宝鸡腐败集团多次迫害,拘 留两次,非法监控至今。电话:13347468240
    251.陕西宝鸡陇县,张金鹏,养牛款被贪官贪污。
    电话:15191772406
    252.陕西宝鸡陇县,卢重后,守护森林一生,老无所养。
    电话:13209236003
    253.陕西宝鸡陇县,于科霞,人权迫害致残。电话:17829074435
    254.陕西宝鸡陇县,张武学,私企木工厂残遭贪官抢占。
    电 话:18292761039
    255.陕西宝鸡,李同生,劳动行政案受害人。三级法院玩文字游戏的枉法虚假裁判,李鬼用我李同生名字玩虚假诉讼,现司法文书当案调包。
     

  • 原中央警卫团区队长王伟平遭遇拆迁欺诈至精神失常

    [访民之声2016/12/22消息] 王伟平是北京市丰台区长辛店居民,曾任中央警卫团管理中队区队长,后转业到北京丰台区国土房管局工作,因政府危旧房改造时,其遭遇拆迁欺诈至精神失常,并被司法拘留。
     
    他的妻子吴田丽记述,王伟平1983年参军,从事保卫党中央、保卫中南海的工作,曾任中央警卫团管理中队区队长。1998年转业到北京丰台区国土房管局工作。2002年我们座落在北京市丰台区长辛店北关外156号,享有继承权、转让权、永久居住权的房屋因北京龙腾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龙腾公司)与区政府的相关部门实施长辛店东山坡一里危旧房改造项目而面临拆迁,涉及该拆迁的还有我丈夫的另外6名同事。
     
    为此,作为拆迁方的主要负责人之一,时任北京丰台区国土房管局下属长辛店房管所的书记兼所长李保生(于2008被批捕,次年被判刑10年)为了让我丈夫王伟平带头搬迁,根据我家的实际情况,主动提供周转房及10万元借款,以解我家无房周转又无钱回购住宅之需。为此还专门召集涉及拆迁的7名职工开会并宣布上述决定。
    鉴于整个拆迁工作刚刚启动,拆迁补偿款等事宜均未正式展开,我丈夫并不想带这个头,但是多年养成的良好军人素养让他最终还是服从了领导的安排,第一时间搬到丰台区长辛店教堂胡同98号单位安排的周转房内居住,并按时缴纳周转房房租,单位还专门派人派车协助搬迁入住。
    让人没想到的是这居然是时任长辛店房管所的书记兼所长李保生利用手中的权利精心设下的骗局,不仅拆迁补偿无人问津,还被冒名贷款,遭北京市丰台支行和周转房房主无端起诉。我丈夫因不堪忍受这釜底抽薪的毁约和无端指控患了精神病,曾三度入安定医院治疗,我也被迫放下生意行走在维权的道路上,孩子的学习和成长也备受干扰。
     
    期间,丰台法院王晓艳副院长,于2009年11月就此事进行过调解,对其提出的如下意见达成共识并签字;1.法院敦促建行丰台支行将已经收取王伟平缴纳的1.2万多元月供款并5000元违约金及利息退还;2.陆建民先生所诉之案不再执行,周转房由我们继续居住待该房拆迁时一并解决;3.丰台法院对我所控告、检举的两起案件不予纠正;4.我们对这两起案件息诉罢访,并且保证不再追究法院及审案法官的任何责任。
     
    岂料,2015年5月我们收到《北京市丰台区人民法院执行决定书》和《北京市丰台区人民法院限制高消费令》将我们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员名单”、责令我们不得有法律禁止的高消费行为。
     
    让人无法接受的是,就是这个做过承诺的丰台区人民法院,置法律法规、客观事实及法律对精神病患者的种种保护于不顾,于2016年11月10日派牛俊奇法官带5名法警,在我丈夫的工作单位,于众目睽睽之下将我丈夫戴上手铐拽上法警车扬长而去,与此同时强行将我们的周转房腾空,屋内家产不知去向。就这样我们被赶出家门!
     
    之后我从律师处得知我丈夫被司法拘留15天,11月11日提前释放。因我丈夫受到强烈精神刺激,三天后被北京安定医院收治入院,这就是我和我家人的不幸遭遇,面对这一切我还能保持沉默吗?我要呐喊我要大声疾呼天理何在?
  • 中央巡视组入住河南 政府下令严打上访民众

    民生观察工作室2016/8/4消息:本网志愿者连续两天收到了网友发来的河南省禹州市政府8月1日根据上级指示精神下发的一份指令,内中规定,凡是到中央巡视组上访的一律由公安机关依法训诫12个小时,组织策划集体上访的挑头人员,制造极端事件的个访人员,重访人员依法拘留。
     
    今晚,本网志愿者向河南访民吴振和了解情况得知,中央巡视组已入住河南郑州黄河迎宾馆近2个月的时间。自巡视组来后就有好多人到那上访,劫访人员也很多,单洛宁县就有6、70人。上访的几乎都被劫访人员劫回去看起来了,偶尔有个人过去给巡视组交了材料也会被扣住交给劫访人员带走。
     
    更为恶劣的是杜战京1个多月前去巡视组那上访就没了消息,谁都联系不上他,这几天他才打出电话来说被关在孟津县的一个宾馆,8月30日巡视组走后才放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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