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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长沙4户村民诉国土局案庭审中公民大战法警

    民生观察工作室2015/3/9日消息:今日上午9点,长沙井湾街道莲湖村4户村民为捍卫自己赖以生存的土地,诉雨花区国土局案行政诉讼案开庭,法院不准许王全平律师和范标文律师做公民代理,法警要推王全平出法庭,委托人不同意,与旁听公民一起拦在法庭中央,和十多个法警扭作一团,把他从法警手中抢回来。
     
    今天上午,代理此案的王全平、龙中阳律师、范标文律师、谢阳律师、汤星云律师、石文好律师、文铁军律师准时出席长沙雨花区法院第十审判庭的开庭,而法院尽然刁难王全平和范标文两位律师,拒绝他们做公民代理,遭到委托人和旁听公民的一致抗议,并为了阻止驱逐律师和法警扭打成一团。
     
    王全平说“从来没见过如此勇猛的旁听公民。二十多个法警没有佩戴工作证,被律师训斥,庭审中止一个小时,后法院调来两车警察,中午十二点半后,大批警察涌入法庭,把我和范律师从审判席边门推出法庭。庭审继续流氓中”。

  • 湖北访民阮积中被接访人员包围众访民帮其逃出

     
    民生观察工作室2015-3-4消息:今天下午3点36分,在京上访的湖北访民阮积中被5个穿便衣的彪形大汉堵在租住家里,湖南访民覃事文等人听说后赶过来,纠缠住截访人员才让他跑了出来。
     
    据了解,阮积中租住与北京市丰台区吕村,今天下午为了两会维稳,他原籍湖北荆州来人要把他强截回老家。阮积中是因为10年前,湖北荆州政府抢了他的房子,霸占了他的土地,经法院判决阮积中胜诉,但地方政府不执行法院的生效判决,阮积中要求强制执行无果,只得到京上访,问题非但没有解决,他和妻子却被政府当成不稳定因素,不断打压,多次被拘留、被关黑监狱。

  • 河南访民张新中银行取钱被以寻衅滋事罪刑拘

    民生观察工作室2015-2-7消息:河南正阳县访民张新中,在北京市阜成门西四大街附近一银行取款时被北京警方查验身份证发现是访民后遣返回乡,2015年2月5日被正阳县公安局以寻衅滋事罪刑拘,现关押在正阳县看守所。
     
    据悉,张新中家住河南省正阳县雷寨村前徐41号,因2000年4月4日,正阳县原梁庙乡计生所长梁发田捏造张新中家超生三胎,抢走他家一辆价值7千多元的农用新四轮拖拉机(5天内私自以4000元的低价卖给他的亲属),对他家处罚12400元,夫妇被迫上访维权。而在上访维权的过程中,张新中的妻子被该乡派出所和县公安局共八名警察闯入家中强行拖走送往河南省女子劳教所,违法劳教了一年零九个月,并且还超期羁押38天。在劳教期间,还遭到了三次毒打。
     
    直到08年7月28日,雷寨乡政府和正阳镇政府才纠正了该错误,认定张新中家没有超生三胎的事实,并给予十九万元赔偿。但是,对张新中妻子被违法劳教和超期羁押的问题,却一直不给予纠正解决。
     
    在当地数年维权无果的情况下张新中夫妻开始进京上访,结果,遭到多次非法拘留。

  • 北京张德利拘留所中被打缝多针 武汉陈小群等拘留期满

    民生观察工作室2014年10月27日消息:10月17日,北京市顺义区拆迁访民张德利因到中南海上访再次被拘留十天。今天,张德利拘留期满,但他没有被释放回家,而是被顺义区仁和派出所接到派出所内,仁和派出所威胁要再次拘留张德利。
     
    张德利的妻子张淑凤今天告诉本工作室,她与张德利有过短暂通话,张德利说10月21日他在北京朝阳拘留所时,看守抢他手机,他不从,竟遭朝阳拘留所人员暴打,至头破血流,到医院缝了十余针。
     
    另外,10月24日本工作室发布了四中全会期间武汉访民朱海清、陈小群等多人被拘留的消息(http://msguancha.com/a/lanmu4/2014/1024/11106.html)。今天,陈小群和王桂英拘留期满出狱,一些武汉上访人到武汉第一拘留所迎接她们归来。

  • 马家楼接济服务中心不收留河北残疾访民孙金海

    民生观察工作室2014-8-31消息:河北沧州盐山县访民孙金海和他60多岁的老母亲,今天被接访人员送到了丰台区久敬庄路18号的元丰宾馆。

    孙金海说,他在久敬庄住了5天了,今天接访人员才把他接出来,说要给他解决问题。孙金海坚持在北京解决,解决了再回乡,不能在让他们骗了,他残疾人来一趟不容易,还要人照顾,马家楼接济服务中心都不接济他这样坐在轮椅上的残疾人了,还能总指望谁。

    许多访民对此也有议论,马家楼接济服务中心竟然不收留老弱病残的访民,这些人到马家楼就会被赶出去,反驳就会被拖走,已丧失了其救助职能,彻头彻尾的沦落成为关押访民的黑监狱。

    孙金海是因为交通事故致残,法院判决的民事赔偿不到位上访的。

  • 被贴上“精神病”的标签……

    生活中,看不惯一类人的时候,我们常常会骂他是“神经病”。这里有个潜台词,就是这样的人,最好是需要被“强制治疗”的,好让自己眼不见为净。比如网瘾,青春年华,不好好学习,虚耗在网络上,确实让人揪心。于是学者专家将之纳入精神疾病的范畴。是病,就得治,哪管你愿意不愿意。6月16日,有媒体曝光,河南19岁少女在戒网瘾学校被加训致死。事实上,2004年到2014年十年间,青少年“戒网瘾”惨案从未止歇。
      只是谁能想到,网络成瘾症,最初只是美国精神科医生伊万·戈登伯格在社区论坛内编造出来的一个玩笑。即便2004年,荷兰人凯特·巴克在阿姆斯特丹开办了欧洲首家网瘾诊治所,但两年后,荷兰人便宣布他们对网瘾的诊疗失败,原因便是他们发现网瘾不是一种精神疾病。
      然而在国内,网络成瘾临床诊断标准却一度令人大跌眼镜,“日均上网超过6小时即可诊断为网瘾”。及至2009年,彼时的卫生部才否定将网瘾作为临床诊断的精神病,遗憾的是,成见形成,澄清不易。
      放眼望去,这些年,动不动就“被精神病”的事与人,何止爱网络的青少年?比如有人看不惯广场舞,他可能就觉得跳舞的都是“神经病”。在“百度知道”,正儿八经提问的还真不少———“大妈们在高速路跳广场舞有精神病吗”、“有的小青年还跟老太太跳广场舞,是精神病不”……动辄怀疑人家有精神病,这却也不仅仅是国人的思维:前几天,一则国际新闻称,新加坡一些精神病专家正向卫生部门提议,要求把网络成瘾症和手机上瘾症列为精神疾病。不少网友在新闻后调侃称,“自己已经与病魔抗争了好几年”。
      精神病的可怕,显然不仅仅在于疾病本身的病理表现,而在于它可能被强制或变相强制治疗。有两个例子,耐人寻味:一是《精神卫生法》自2013年5月1日开始实施,这部耗时27年才掀开面纱的法律,在保障精神疾病患者权益层面,被社会寄予厚望;二是2013年10月,郑州部分社区的基层医护人员被要求筛查本辖区内的重性精神疾病患者,人数不低于辖区人口总数的2‰,完不成任务就要被扣分和督导。最后,卫计委不得不出面表态称,郑州摊派精神病指标不合理。结合戒网瘾学校常年生意兴隆的现实来看,一旦某类人群被贴上“精神病”的标签,似乎终究逃离不了被排斥、被治疗、被隔离的命运。
      数年前,有篇很火的评论《人人都是精神病》,提到过一个观点,“持不同意见者则等于精神病患者”。这跟米歇尔·福柯在《疯癫与文明》对“疯癫”的界定殊途同归——— 我们看不惯的那些人,他们就是癫疯者,就是精神病;当然,贴标签只是第一步,关键是有了这样的族类归群为前提,我们就可以冠冕堂皇将之“跟踪尾随”、甚至“将它们固定起来,排斥出去”。于是,精神病就不单单是个医学概念,而成为一种权力工具,据此排除异己,借助看似正义的程序,剥夺对方的权益与自由。
    社会一旦弥漫了这种气氛,公共理性与法治底线恐怕就要被洞穿。由此也得出一个结论,要让“精神病”真正回归疾病范畴,最根本的还是谦抑的权力要慎重伸手。
    (来源:新浪网http://news.sina.com.cn/o/2014-06-20/091930394784.shtml2014年06月20日09: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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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被精神病者钟亚芳致杭州中院的公开信

    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翁钢粮院长:
    审判委员会各位成员:
    审监庭朱梅、危薇、夏明贵法官:
         您们听到、看到被荒唐枉法第2次“无民事行为能力”成为“活着的废人”的惊天错案受害弱女子钟亚芳的呼冤、呼救了吗?!——此惊天错案不纠,法理不容!天理难容!
    习近平总书记提出“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义”;最高人民法院院长周强要求“对于错案,各级法院要坚持依法纠正,发现一起、查实一起、纠正一起”; 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翁钢粮在杭州市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上工作报告中称“2014年,强化公正司法,努力让人民群众信服裁判。坚守法治,敬畏法律,站稳脚跟,挺直脊梁,只服从事实,只服从法律,铁面无私,秉公审判,让司法成为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的最后一道防线。强化司法为民,努力让人民群众信赖法院。做到群众深恶痛绝的事零容忍、群众急需急盼的事零懈怠”。
        5月14日,打电话给主审朱梅法官,朱法官说“你这个案子肯定是要经过审判委员会讨论决定是否再审,应该快了,就要出结果了”。
    本案(2013年11月25日立案,案号<2013>浙杭行审字第55号)是一起触目惊心的惊天错案!是一起把核污染与上访“被精神病”受害者钟亚芳的民事行为能力随心所欲视为儿戏的骇人听闻司法笑话!一、二审裁定是个弄虚作假、自相矛盾的荒唐错误裁定。钟亚芳提起行政诉讼的期限应按“从知道之日” 并“自2011年7月22日解除强制收容治疗”起不超过2年计算(即至2013年7月21日止),钟亚芳于2011年8月3日(即距离2011年7月22日钟亚芳解除强制收容治疗仅11天)提起的行政诉讼没有超过法定的起诉期限。钟亚芳没有经过法院判决宣告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依法是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不存在法定代理人之说,钟亚芳的父亲钟宜根不具备钟亚芳法定代理人(监护人)资格。一、二审裁定弄虚作假“以不具备钟亚芳法定代理人资格的父亲钟宜根为钟亚芳的法定代理人作出的违法无效、且未向被非法关押在杭州市公安局安康医院内的钟亚芳本人送达的杭政复决(2010)29号《行政复议决定书》计算起诉期限,而错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第三十八条第二款规定(申请人不服决定的,可以在收到复议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以已超过15日的法定起诉期限而驳回钟亚芳于2011年8月3日(即距离2011年7月22日钟亚芳解除强制收容治疗仅11天)提起的诉讼”,不仅认定事实错误、适用法律错误、把钟亚芳的民事行为能力视为儿戏、且与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2011)浙杭民再字第7号《民事裁定书》内容相互矛盾、同时与本案中一、二审法院自身的行为也自相矛盾、荒唐不堪!——此惊天错案不纠,法理不容!天理难容!
    本案荒唐、枉法错误(例举):
    一、 一份以不具备钟亚芳法定代理人(监护人)资格的父亲钟宜根为钟亚芳的法定代理人作出的违法无效杭州市人民政府《行政复议决定书》,竟荒唐被一审上城区人民法院与二审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认定为“合法有效”,成为本案定案证据。
    二、同一个钟亚芳,同样的法院,民事诉讼和行政诉讼适用完全不同的法律判断标准。在钟亚芳诉浙一医院医疗损害民事诉讼上诉一案中,二审杭州市中级法院于2011年12月14日再审纠错依法确认钟亚芳是“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从未丧失民事行为能力、不存在法定代理人之说,恢复审理了钟亚芳诉浙一医院核素误注案”(见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2011>浙杭民再字第7号《民事裁定书》); 而在钟亚芳诉本案(诉杭州市公安局公安行政强制及行政赔偿上诉一案)中,二审杭州市中级法院于2013年6月21日却又自相矛盾地认定钟亚芳是“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需法定代理人钟宜根(系钟亚芳父亲)代为行政复议”(见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2013>浙杭行终字第196号《行政裁定书》)。
     三、 本案中一审杭州市上城区人民法院与二审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自身的行为也自相矛盾、荒唐不堪。一审杭州市上城区人民法院与二审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一边认定钟亚芳是“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对钟亚芳的诉讼主体资格予以认可,不仅受理了钟亚芳提起的诉讼与上诉,且杭州市公安局也对钟亚芳的诉讼主体资格予以认可,钟亚芳作为本案一审原告与二审上诉人不仅参加了一、二审法院对本案的庭审(注:钟亚芳的委托律师只是一般授权委托),而且一、二审法院都对钟亚芳送达了本案裁定书”; 一边却又自相矛盾地认定钟亚芳是“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采信以钟亚芳父亲钟宜根为钟亚芳的法定代理人(监护人)作出且未向钟亚芳本人送达的《行政复议决定书》作为本案定案证据计算起诉期限,而根据《行政诉讼法》第三十八条第二款规定以已超过15日的法定起诉期限而驳回钟亚芳于2011年8月3日(即距离2011年7月22日钟亚芳解除强制收容治疗仅11天)提起的诉讼” 。
    四、 本案一、二审裁定都弄虚作假故意隐瞒了杭州市人民政府于2010年3月26日作出的杭政复决(2010)29号《行政复议决定书》是“以不具备钟亚芳法定代理人资格的父亲钟宜根为钟亚芳的法定代理人作出、且未向钟亚芳本人送达”的这一客观事实,在一、二审裁定书中都找不到任何有关对这一客观事实的描述言语。
    五、 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竟在距离2011年12月14日再审纠错依法确认钟亚芳是“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从未丧失民事行为能力”不到2年的时间内,又故伎重演于2013年6月21日再次制造惊天冤假错案,荒唐枉法认定钟亚芳是“无民事行为能力人”——使钟亚芳再度成为“活着的废人”!
       另特别说明二点:
    一、 只要思维正常的人都知道——在一审上城区人民法院与二审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开庭审理案件的钟亚芳又岂会是“无民事行为能力人”?!  难道人民法院可以荒唐到和“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开庭审理案件?!
    二、 本案不论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等如何弄虚作假,都无法改变一个铁的客观事实——钟亚芳没有经过法院判决宣告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依法是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不存在法定代理人之说,钟亚芳的父亲钟宜根不具备钟亚芳法定代理人(监护人)资格,一、二审裁定弄虚作假“以不具备钟亚芳法定代理人资格的父亲钟宜根为钟亚芳的法定代理人作出的违法无效、且未向被非法关押在杭州市公安局安康医院(精神病强制所)内的钟亚芳本人送达的杭政复决(2010)29号《行政复议决定书》计算起诉期限,而错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第三十八条第二款规定(申请人不服决定的,可以在收到复议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以已超过15日的法定起诉期限而驳回钟亚芳于2011年8月3日(即距离2011年7月22日钟亚芳解除强制收容治疗仅11天)提起的诉讼”, 不仅认定事实错误、适用法律错误、把钟亚芳的民事行为能力视为儿戏、且与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2011)浙杭民再字第7号《民事裁定书》内容相互矛盾、同时与本案中一、二审法院自身的行为也自相矛盾、荒唐不堪!
    有关本案一、二审裁定的荒唐与枉法错误,以及申请再审的事实与理由,本人在《行政再审申请书》中已清楚载明,今不再复述!——此惊天错案不纠,法理不容!天理难容!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没有任何理由不依法再审本案、纠正此惊天错案!——还我钟亚芳“民事行为能力”!还我钟亚芳诉权!还社会公平正义!
    此惊天错案不纠,法理不容!天理难容!若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继续坚持违法不依法再审本案,不依法纠正此惊天错案,则,被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与涉案法官刘晓辉、李洵等荒唐第2次凭空枉法认定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成为“活着的废人”的惊天错案受害弱女子钟亚芳,只要一息尚存,定会坚持维权到底,哪怕付出生命,直至依法再审本案、纠正此惊天错案——还我钟亚芳“民事行为能力”! 还我钟亚芳诉权!还社会公平正义为此!
    身为审判委员会负责人的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翁钢粮院长与审判委员会的各位成员以及审监庭朱梅、危薇、夏明贵法官:尽管您们都是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的领导与精英,发现错案、纠正错案、依法办案、公正司法,是您们各位应尽的职责与义务,但鉴于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一而再无法无天地制造惊天冤假错案,闹骇人听闻司法笑话!
    为此,惊天错案受害弱女子钟亚芳今只能再次忍着全身病痛、含着血泪来信强烈要求您们各位:在中央与翁钢粮院长本人都在强调“司法为民、公正司法”的当下,能真正“依事实为依据、依法律为准绳”尽快依法作出再审本案、纠正此惊天错案的审查决定——还我钟亚芳“民事行为能力”!还我钟亚芳诉权!还社会公平正义!
                            
     强烈要求人:钟亚芳
     电话15306516215 , 2014年5月18日
    作者:钟亚芳 文章来源:本站原创 更新时间:2014-05-19 08:49
    http://www.msguancha.com/a/lanmu12/2014/0519/9974.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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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新疆访民余光中到最高法上访后“失踪”

    民生观察工作室2014-5-22消息:新疆访民余光中不服最高法对他案件立案后几年不处理,2014年5月16日中午到位于北京市东城区东郊民巷的最高人民法院上访,法警把他领到法警室,让他等待下午到信访接待室接谈,和他一起去的山东访民宋安军只好独自离开。
    自此余光中就在没有出现过,电话也始终处于关机状态。
    今天内蒙杨金枝、河北刘敏杰、赵敏、段淑兰 等访民到最高法要人,法警说余光中当天就自己走了,跟他们没关系。
    据知情人说余光中这两年都有最高法的法官给他谈,但一直拖着不处理。

  • 河北唐山建行王洪杰在手术中被逼买断现已瘫痪

    王洪杰在1976年河北唐山大地震中失去父母后,由无儿无女的姑姑姑父抚养,父母的震亡对姑姑是巨大的打击,健康每况愈下。生活的重担全压在了老实忠厚的姑父肩上。1986年姑姑病逝,时年56岁的姑父即要照顾他患有老年痴呆症的妈妈,还要供王洪杰姐弟读书。因为生活负担太重,姑姑死后王洪杰本想辍学减轻些姑父的负担,从未读过书的农民姑父说什么也不同意,硬是靠四处打工省吃减用供王洪杰读完大学。
     
     
    1992年8月王洪杰到唐山丰南建行参加工作,姑父已经62岁了,为供她上学,姑父始终住着地震后盖的简易房,还欠下许多债务,直到她上班后状况才有所改善。只是生活的恶运总是伴随着王洪杰,有一年冬天在建行的楼梯上摔了两跤(冬天建行的暖气供的太差,早晨用墩布墩地后就会结一层薄冰)腰正好硌在楼梯上,因当时年轻没往心里去,只是之后总是腰疼进而发展到腿疼直到不能走路,只好到医院做了手术,术后失于调养,仅仅一年又复发。
     
    2003年5月不得不进行二次手术。2003年9月在医疗期中被当时的唐山丰南建行强逼买断!失去工作后,无法再调养身体,只好拖着病体打工维持生计。73岁的姑父因 我失去工作倍受打击,2005年因抑郁愁苦患胰腺癌去世,临死还惦念我生活无着落。姑父死后,我的身体因多年劳累旧病复发,多年来时好时坏,为生计我只好在身体稍有好转时去打工,去年我再也坚持不住了,至今已卧床三个多月仍不见好转,我无依无靠。
     
    高昂的手术费医疗费加之手术后的调养等等,积蓄已花光,没有任何收入,因已经做过两次手术,已无法再进行手术治疗,保守治疗又康复无期,病痛折磨经济压力让王洪杰彻夜难眠,她只能靠安眠药维持两三个小时的睡眠,不知道王洪杰能否坚持到建行还她公正的那天!。
     
    希望各级建行领导倍加关怀王洪杰的现状,也希望各社会有能力帮组她的人可以联系她本人。

    王洪杰
    2014、3、28
     
    电话13832554593 

    供稿:工行维权人士伍立娟

     

    王洪杰在病床上

  • 马家楼救济中心不救济 上海访民法院前又被抓

    民生观察工作室2013-9-13消息:据今天上午正被关在马家楼救济中心的四川残疾访民张伟致电本工作室说,昨天他就看到一位年老的访民在马家楼内身体出现严重不适,但马家楼未及时放人送医。直到今天上午,这位访民昏倒在马家楼内。(见图片)
     
    另外,据上海维权人士尹慧敏发来消息,今天早上7:30分左右,上海30多位访民又来到了上海高院前准备喊冤,抗议司法腐败,结果多位访民被抓上车送往上海府村路500号接济管理中心关押。

    病倒的访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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