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签: 丰台

  • 天津维权人士许乃来被关在北京丰台航天医院

    民生观察工作室2014-11-18消息:10月12日晚7点10分被北京丰台警方,在位于丰台区王庄村的出租屋内强行带走的天津维权人士许乃来(天津维权人士许乃来昨晚被北京警方抓走http://msguancha.com/a/lanmu1/2014/1013/11041.html今天上午9点多发来消息,他现在被丰台区云岗派出所警察放在丰台航天七三一医院急诊室,当问及和他一起被抓的孩子在哪时他也在没有回复消息。
       许乃来是和他8岁的女儿在租住屋内被丰台分局的5、6个警察抓走后,截至今日仍没有他女儿的消息。
     

    许乃来父女

  • 湖北黄冈胡俊雄今天被丰台警方跨区抓捕

    民生观察工作室2014-10-31消息:湖北黄冈胡俊雄,今天上午10点多在北京市西城区手帕口南街,奥运劳教老人王秀英家中被丰台区公安局刑警带走。

    王秀英老人说,前几天民警就到她家找姓胡的,还问她家有没有阁楼。今天来了有6、7个警察,进门就要找姓胡的,因为他们不是辖区民警,她的女儿王凤仙不允许他们查看身份证,那几个警察叫来了辖区的民警把他们身份证逐个登记,之后把胡俊雄带走。截至发稿时胡俊雄的手机仍处于关机状态,目前情况不明。

  • 维权公民马胜芬和冉崇碧 在丰台看守所举牌讨说法

    民生观察工作室2014-4-22消息:今天下午,维权公民马胜芬和冉崇碧来到了北京市丰台看守所门口,她们在此举牌,向北京市公安局局长傅政华讨要说法。

    据悉,在今年的2月28中午,维权公民马胜芬和冉崇碧在北京市的大街上行走,却被4个便衣和一个警号0403232的警察无故抓进了右安门派出所。随后,他们就被送往了北京丰台看守所刑事拘留32天。

    马胜芬说,警方对她们的处罚完全不合法。因为,第一,警方人员没有出示工作证。第二,警方没有出示传唤证。第三,警方没有出示搜查证。第四,警方没有给她们刑事拘留决定书。第五,警方没有给她们解除刑拘证明。

    为了给自己被无辜刑拘30多天讨回公道,以及追讨被警方扣押的手机等物品,她和冉崇碧曾多次拨打110和公安督察处的电话进行控告,结果都杳无音信。无奈之下,她们决定今天亲自来到丰台看守所门前举牌控诉。

  • 用法律捍卫尊严:宿宝丽告丰台公安局四起行政不作为

      民生观察工作室2013-12-19消息:今日,辽宁访民宿宝丽向丰台法院起诉,状告丰台区公安分局对其遭到殴打时,不依法对受害人进行伤情鉴定履行保护公民人身权利法定职责。
     
    据悉 这已经是因为一元公交钱被打后,宿宝丽状告丰台公安局的第四个行政诉讼,在昨天,北京丰台区法院受理了宿宝丽起诉丰台区公安分局对其行政拘留处罚5日和起诉该局对其当作违法嫌疑人采取的强制传唤措施,即询问、查证和检查随身物品等行政强制措施的违法行为。加上12月5日已经受理的丰台右安门派出所警察非法放走打人者,不履行法定职责一案,四起行政诉讼全部进入法制轨道,这位受害的访民群体提供了典型的维权案例。
     
    本网相关报道http://www.msguancha.com/a/lanmu1/2013/1019/8519.html
     

  • 在京访民丰台打横幅要求司法独立

    民生观察工作室2013-11-26消息:在京访民蔡志国、居小玲等人今天顶着北京3-5级的大风,在北京丰台区多处到处打横幅,他们还把横幅打到丰台区法院门口。横幅上写有“访民拥护司法独立要求纠正冤假错案”,“公民要求官员财产公开”,“官员财产不公开就是袒护腐败包庇罪犯”.

  • 武汉徐崇阳对北京丰台法院的举报信

    尊敬的领导:
        我是湖北省武汉市的徐崇阳,我举报丰台人民法院及丰台人民法院法官蔡琳等法官有严重不负责任、滥用职权、玩忽职守行为。
         丰台人民法院及丰台人民法院法官蔡琳等法官于2012年12月27日对我做出﹙2012﹚丰刑初字第727号刑事判决定书,判我一年七个月刑期,并处罚金人民币2000元,退还受害人被诈骗金额。裁决前没有对证据的合法性进行审查,违法事实不清,程序错误。
    身为仲裁人员的蔡琳,明知我在公安局被实行刑讯是逼供暴力逼取证据,明知公安局和检察院捏造事实诬告陷害我,明知我无罪而受到追诉,明知判决裁定行为会给我造成危害的结果,还希望或者放任这种结果发生,在判决裁定活动中,故意违背事实和法律作枉法裁决,致使无辜无罪的我被判刑,使我的人身权利遭受重大伤害。
    一、蔡琳严重不负责任、滥用职权、玩忽职守行为表现为:
    1.不给我充分的时间准备庭审材料。到法院才知道今日开庭,我根本没有时间准备庭审的应诉材料。
    2.在庭审中,我对证人证言有完全相反的意见,强烈要求对我的12项指控违法事实进行质证,法官蔡琳不予理睬也不准证人到庭质证。
    3.在庭审中,我反映北京公安局对我采取暴力刑讯逼供,强烈要求验伤鉴定,而主审法官蔡琳不予理睬,也不让公安局人员到场质证, 也不审查证据的合法性。
    4.丰台检察院就此案的京丰检刑诉【2012】0297号《起诉书》有明显的程序错误,已经在2011年3月15日作出的,起诉时间在前,公安抓捕与检察院批捕在后,此《起诉书》如何2012年2月1日才移送到检察院呐?而法院还以此无效的《起诉书》开庭审理。
    5.公安局2011年6月6日抓捕,丰台法院做出﹙2012﹚丰刑初字第727号刑事判决定书的时间是2012年12月27日,这期间共计570天,超出法定办案时限。
    6.2012年10月-11月间,法官蔡琳用欺骗的方式,诱骗承诺他马上给我下判决书,释放我,前提条件是原谅他工作太忙,把案子押久了,他叫我大爷,说对不起,给你造成这么大的痛苦,给他帮个忙,给他年轻人改错的机会,叫我写5张不同日期的证据调查申请,过几天以疑案无罪将我释放。我为获得自由,被迫违心地为蔡琳编写了。我请求依法调出法官蔡琳获取这5张不同日期的证据调查申请的录像、录音全部过程。
    公安、检察院、法院的办案人员,共同捏造构陷违法事实,《起诉书》、《判决书》对我的指控全部是构陷的。《判决书》第4页中述,“上述证据,经当庭质证属实,证据真实、合法、有效,经本院予以确认。”以上与法庭庭审事实相悖,事实是当事人书面和当庭强烈申请质证,法官蔡琳不予理睬并当庭剥夺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不予质证。
    二、请求:
    1. 丰台人民法院向我赔礼道歉,恢复名誉。
    2. 撤销北京市丰台人民法院做出的﹙2012﹚丰刑初字第727号刑事判决定书。
    3. 追究丰台人民法院蔡琳等法官的刑事及行政责任。
    4. 对我的伤残进行鉴定。
    5.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司法赔偿法》的规定,对我进行精神及物质综合全权赔偿。
    6.对我的判决,造成对我爱人乔丽无性生活进行赔偿。
    要求丰台人民法院将二次开庭及调查取证过程的全程录像拿出来,我与法官蔡琳对全部过程可以进行当场对质。我对我的举报承担一切律责任
     
    官员控权犯罪合法在中国湖北省武汉市侨民徐崇阳先生身上有三个被侵权案件,被中国政府官员控权用公权合法犯罪体现更为精彩:第一、他的房产被中国湖北省武汉市硚口区法院恶意诉讼,司法欺诈,枉法执行给院长情妇长达十五年。第二、数亿财产被中国湖北省武汉市江岸区法院和武汉市中级法院恶意诉讼,司法欺诈侵吞已十年。第三、湖北省武汉市江汉区司法局公证处捏造虚假公证书,将他的合法房屋继承权剥夺。,又因接受媒体采访,揭露重庆朝天门码头淹死46人,重庆市委、市政府领导人应承担刑事责任和行政责任,北京公、检、法、公职人员秘密受贿,护匪,随魔笛起舞,徐崇阳被关黑监狱长达2个月,灌兴奋剂、灌迷魂药、灌辣椒水、灌胡椒水,强迫脱光衣服,在地上爬学狗叫,才给饭吃,并脱光衣服吊打、酷刑,
     
     
     
                        
                        举报人:徐崇阳   电话:13240146450
                        现暂住:丰台区右安门玉林里小区A栋110室
                        2013年9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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