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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山东临沂两位花甲老人给检察长的公开信

     
    控告人:王进勇(62岁)王进生(64岁),山东省临沂市兰山区居民
    联系电话18653951235
     
        山东省临沂市兰山区检察院被评为全国“模范检察院”(见图)
    董金伟就是这个全国模范检察院里涉嫌职务犯罪的副检察长(见图像)
      
    王进勇在2006年12月被临沂市兰山区检察院诬陷“办理房产证行贿”拘留,期间遭到兰山区检察院的刑讯逼供并被副检察长董金伟亲手殴打致伤。
    自2007年起,王进勇就与胞兄王进生以确凿的证据实名控告董金伟,但临沂市检察院包庇董金伟长达八年不立案,使这个涉嫌职务犯罪的副检察长期逍遥法外!
     
    山东省临沂市检察院鲍峰检察长(见图像)曾经三次承诺“一定依法终结你们(王进勇、王进生)的实名控告,给你们一个满意的处理结果”,但是承诺只是画饼充饥至今没有兑现。
        我们在无奈之下就远离检察院静止展示“强烈要求鲍峰检察长兑现承诺”的诉求,临沂市检察院竟然动用公安对我们实施暴力。
     
     
        2015年3月9日,临沂市检察院授意公安将我们以“扰乱公共秩序罪”拘留,64岁的王进生在拘留期间遭殴打全身12处骨折。
     
        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渎职侵权犯罪案件立案标准的规定》明文规定“涉嫌刑讯逼供”的就应予立案,临沂市检察院为什么长达八年不立案?
    《老年人权益保护法》规定“对侵犯老年人合法权益的申诉、控告和检举,应当依法及时受理,不得推诿、拖延”——山东省临沂市人民检察院为什么反其道而行之,对我们两位老人的控告拒不立案?
        
    我们一直坚持的诉求是:
    对我们的实名控告依法立案,如果立案后查明我们的控告失实,我们甘愿受到“诬陷罪、诽谤罪”的法律制裁
     
    董金伟涉嫌刑讯逼供是铁的事实,临沂市检察院为什么不敢立案?
    鲍峰检察长为什么不敢兑现承诺反而向我们实名控告的老人实施暴力?
    ——这是我们百思不得其解问题,希望得到广大网友的帮助!
                                  2015年6月22日
     

  • 李向阳:山东临沂张红仅因给警察拍照被拘留

    2015年6月5日下午,朋友卢秋梅起诉临沂市公安局河东分局非法拘留的案子开庭,张红前去准备旁听。
    14时20分许,张红用手机在法院院内拍照,作为被告的公安局代表人前来应庭,气势汹汹走来,走进了张红的镜头内。张伟速副局长等河东公安局警察说张红侵犯了他们的肖像权,一个一脸恶毒的女警上前把张红手机打落,张红捡起来再度被打落在地。接着,同来的十来警察一拥而上,抢走张红手机后放到他们开来的警车上。张红斥责他们抢手机违法无耻,在索要不来手机的情况下,张红及旁听群众以手机被抢走为由向110报警。110警察将张红拉到临沂河东公安局下属的派出所。警察承认张红手机已在派出所,但拒绝返还。
         临沂河东公安局当然是不对该事件作调查,以张红“公然侮辱警察”为由,对张红行政拘留五日。
     
    事理法理分析
    作为被告前来应庭的警察,此时的身份是官方工作人员。官方工作人员前来应庭就是在工作中,工作中的官方人员已经不是一般的自然人,代表了所供职的政府机构。就是为其拍照,也不是侵犯自然人肖像权。法律没有规定,对政府工作人员非保密工作中的场景拍照是非法的,这就决定了张红行为的合法性。恶警们“侵犯肖像权”之说,不仅是寻衅,更是践踏政府法纪,展现出强权流氓嘴脸。
    此时,这些前来应诉的身着便服的警察,就是穿着警服,也只是警察身份,但只是作为诉讼案中的一方当事人出现,已经没有执法权。张红就是如恶警们所说违法侵犯他人肖像权了,他们也只能通过法院诉讼解决问题。这帮身为警察实为歹徒的东西,一涌地齐上,两度打掉张红手机的行为,是典型的暴力侵犯他人身权财产权的非法行为。把张红手机抢去,是典型的抢动行为,足以构成抢劫犯罪。
    可是,这些恶警们,也就是这些犯罪分子们,把受侵害、伤害的张红借用公权力拘留。这显然再度犯罪,构成了滥用职权的犯罪行为。
     
    倍受迫害的张红
        张红,平民百姓家的一介弱女子。只因他家是平民百姓,果园被占用,赔偿远低于国家政策规定,而有官方背景的同样情况的果园,赔偿同于他家五倍之多。她不服,为此申诉,成了访民。
    就是因为上访,她已经被两次拘留。
    今年的1月份,山东省两会期间,他到了省城济南,无任何非法行为的她,被临沂官方所派的警察绑架,强行拖进车拉回,被拘留。
    当时在济南的张红,就是有违反治安法规的行为,临沂的官员甚至是警察,也没有执法权,发生在济南的社会治安案件,临沂警方也没有管辖权,临沂警方在没有济南警方委托转办手续下,也没有处置权。
    这个事件中,同时被如此迫害的八人,如上所说的卢秋梅诉公安局案,就是这八个案子中之一案。当然,张红也为此提起了诉讼,并已经开庭审理,等待判决。
    我们可以这样说,这是强权流氓们理屈辞穷下,对张红及其他提起对公安局起诉的访民的恶意报复。
     
    李向阳
    2015/6/8

  • 山东临沂朱明霞被以中南海上访为由行政拘留10日

    民生观察工作室2015/5/11日消息:山东临沂访民朱明霞,5月1日到六部口递交维权材料,被府右街派出所送到久敬庄关押,次日被山东截访人员带回以“在中南海非法上访”为由行政拘留10天。关押于临沂市兰山区拘留所,于昨日晚上被提前一天释放。
     
    据悉,2012年7月7日,因为赶上了临沂市河东新区的开发需求,她的厂房被强拆,6亩地的面积,还有15年合约的租凭期,悉数被毁。朱明霞说“近二百万资产化为乌有”。为此,朱明霞多次进京上访告状,屡遭迫害,2014年3月1日,朱明霞被强制送入了河东拘留所,等她清醒过来后才知道,自己的姐姐也因为此事被拘留在这里,送到拘留所关押两天后,朱明霞又出现头晕、昏迷现象,被拘留所紧急送往临沂市人民医院抢救室,并通知了桃源路派出所,等朱明霞清醒后,派出所为了控制她的行为,强行从医院把她抢出来,送往罗庄区中心医院特服科(罗庄矿务局精神病院),并强按着给打针等迫害。

    相关报道:临沂朱明霞投诉拆迁赔偿不公被送入黑精神病院受摧残
    http://www.msguancha.com/a/lanmu51/diershisiqi/2014/0703/10312.html

  • 山东临沂:冤民闵现国骑车万里行被配两个警察做保镖

    闵现国,山东省临沂市兰山区汪沟镇冤民。他被警察与不法商人联手构陷入狱,企业被抢去。出狱后,参入构陷他的假证人做假证的事实被证明,假证人被逮后也不了了之,等待平反,遥遥无期。为此,他走了上访路。上访也无果的情况下,他发起了“冤民万里行”活动,并率先骑单车实践这一“万里行”。

    2015年4月12日,闵现国正在“冤民万里行”途中被兰山区汪沟派出所半截回,就一直处在被严格监控中!4月27日,是郑州“贾灵敏寻衅滋事案”开庭的日子,闵现国于4月25日启程前往郑州围观该案,结果又被汪沟派出所截回。在闵现国的视死如归的抗争下,汪沟派出所在经兰山区公安分局领导批准后,派两名干警陪同闵现国去郑州巩义市声援贾灵敏寻衅滋事案,并承担全部费用。
     
    明确的冤假错案不纠正、明确的真正犯罪分子不追究,却对受冤狱迫害的人“维稳”,不惜给配上两个干警做“保镖”,临沂市兰山区政腐,不讲法律,不讲公平正义,讲政治,出现给爱冤狱迫害者配保镖、出费用,令人啼笑皆非的荒唐事!
     
    由此可见,掌握公权力强权流氓们,千方百计对冤民不惜任何手段维稳、打压,花钱维稳的什么笑话都能创造出来;相反,依法办事真正维护社会公平正义实现良好社会秩序,是强权流氓们不准备办的事。
    闵现国,电话15866905857。
    下图一,近处三人,中间的是闵现国,两边的是陪同他的警察,这是声援贾灵敏案,前到郑州的闵现国在随行警察陪同下吃饭。

    下图二,闵现国冤民万里行活动中,路上随机与路过地的朋友合景。

  • 临沂精神病患者估计10万人 多数贫困救助需合力

    临沂市残疾人联合会的一项统计显示,2014年底,全市持二代《残疾人证》的精神残疾人(精神病患者)数在13600人左右。但实际的精神病患者,不止这些,很多散居在各地的精神病患者,并没有登记在册。根据相关部门的估计,全市重性精神病患者达10万人左右。
    精神病人是一群特殊的群体,因精神病发作,而对社会造成危害的病例屡见不鲜。而对于精神病患者来说,得不到及时的治疗,更是苦不堪言,成为家庭不幸。
    精神病患者无法得到及时救治,会成为较严重的社会问题。专家及市民呼吁,救助贫困精神病患者,还需要家庭、社会、政府多方合力,未来政府应该承担兜底责任,为精神病患者提供必要的医疗康复乃至生活照料服务。
    治愈率低、费用高精神病患者多成家庭负担
        据相关部门的估计,全市重性精神病患者达10万人左右。在这10万人中,还有多数患者有暴力倾向,有些精神病患者甚至出现过杀人等恶性事件。但他们中,能得到及时治疗的人却是少数。
    近年来,政府部门也在关注这一群体,精神疾病纳入了医保报销范围,患者的大部分费用都能报销,但对于小部分贫困家庭来说,自己承担的那部分医疗费用仍旧拿不出来。
    自身因为得病失去劳动能力,而家人却还要为治病花钱,精神病患者往往会成为家庭中的一个沉重负担。更让人不安地是,有不少家庭因为贫困等原因,无法给精神病人治疗,只能将患者关在家中。
    2012年,本报曾报道《被打11年老母铁链锁病儿》:兰山区李官镇的陈王氏,在被精神失常的儿子折磨了11年后,用铁链将儿子锁了起来,控制在西屋的小床上,并用一组破旧的橱柜隔开,年过七旬的老母亲就隔着橱柜给儿子盛饭。相隔一橱柜,望儿两行泪,精神病患者亲人的无奈,让人倍感心酸。
    救助重性精神病人还需要政府挑大头
    “精神病人及其家庭救助,需要社会合力,更需要政府挑大头。”临沂大学社会学教授王维义说,精神病患者的治疗往往需要巨额的费用,一般家庭很难负担长期治疗和监护一个重性精神病人的费用。
    王维义说,像恩贤这样的家庭,情况更特殊,恩贤的爸爸患有精神病,几乎丧失劳动能力,靠低保过日子,恩贤父亲的治疗费用以及恩贤上学和生活的费用,是一笔不小的开支。
    “社会公益组织对困难家庭的帮助,只是暂时的。”王维义说,民政、教育、医疗等相关部门,应该通过正常渠道,对其一家给予适当救助,或减免一些费用,这样对于恩贤这类的家庭,可以起到兜底作用,保障其基本生活。
    市民张先生26日致电本报说,救助贫困的精神病患者,政府需建立一个康复体系,让重性精神病患者在享受医疗保险补偿的基础上,可再适当获得额外的医疗救助。康复后可以通过日间照料站、康复站等,把精神病患者管理起来。
    相关链接
    市残联两种方式救助精神病患者
    “临沂市贫困精神病患者康复救助项目,主要对一些住院的少数贫困精神病患者进行资助,根本还得靠医疗保险来解决问题。”临沂市残疾人联合会康复部部长狄焕勇说。
    据了解,临沂市贫困精神病患者康复救助项目,每年为140名患者提供一次性住院医疗救助。救助标准为每人每次4000元,住院周期为3个月。
    另外一种方式是,为680名贫困精神病患者连续5年提供门诊服药补贴,救助标准为700元/人/年,其中基本检查和服用基本治疗药品的补贴650元,病人筛查、输送及下乡送药交通费、业务培训、“医疗救助卡”印制等补贴50元。
    他山之石:
    精神康复农场让人有新认识
    广东等省市开始出现专门为精神病康复者提供服务的康复农场,“医院——家庭”这种单一的精神康复模式正在突破。
    据《广州日报》2010年报道,2005年成立的广州市康宁农场,是国内首家不依托于医院的康复培训基地,是专门为精神康复者在康复过渡期提供生活照顾、生活与劳动技能训练的康复机构。
    农场优美的绿化环境、宽敞的活动空间、干净整洁的住宿、多样化的培训内容以及完善的资源配置让众人对精神康复基地有了新的认识。
    康宁农场招收对象的条件为,广州市户口,年龄18~45岁,有合法监护人,通过评估具有自我照顾能力、病情相对稳定、本人自愿参加农场康复训练的精神病康复者。
    康宁农场的模式也为解决多年来大量精神病人在社会上的康复和出路问题提供了完美的解决方案。
    据报道,康宁农场为广州市残联直属事业单位,由政府统一拨款,康复者培训津贴从最初的月均50元/人提至月均90元/人。
    (来源:大众网http://www.dzwww.com/shandong/sdnews/201503/t20150327_12118133.html2015-03-27 10:13: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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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山东沂水维权人士李向阳被临沂官员威胁要逮捕法办

    我李向阳,诚惶诚恐地向山东淄博“人民公仆”问一下:李向阳是该逮捕么?
    至所以这样问,是因为淄博的朋友对我说,淄博的官儿说,我应该被逮捕法办。
    我是临沂市沂水人,淄博的官儿为什么这样说?
    我李向阳到底违了什么法、犯了什么罪?
    我近期到山东淄博做了两件事——
    其一,是因为淄博访民徐红被官儿们雇用的匪徒劫访,被施以殴打及性侮辱,她为此自杀。几十公民前去问责,我作为问责人之一,淄博官方给了“不予说明”的答复,我为此稍有微词。
    其二,淄博的孙峰被非法拘押,他不服提起诉讼,蔺其磊等律师们为其做诉讼代理人,开庭时,我前去旁听,被拒之门外。此情下,我说这个法庭是黑洞法庭,是非阳光的审理。我反复分析孙峰的犯罪事实,越分析,越认识到这孙峰是响应习大大反腐号召,响应万岁万岁毛主席们上世纪四十年代“建立民主国家”的宗旨。不解之余,我认为是淄博官员做了个恶梦,梦到孙峰奸杀了当官儿的全家,所以才被拘押的。除此之外,拘押孙峰没有理由。
    我李向阳是一介草民,做了如上之事,就触犯了淄博“人民公仆”龙颜了?就违了法?就犯了罪么?就该被逮捕么?
    我要说的是,我的腰就是被打断,也弯不下!
    李向阳
    2015-1-23

  • 山东临沂泰和花园小区居委会选举数千人没选民资格

    山东省村民、居民委员会换届选举正展开中。山东临沂市兰山区金雀山街道办事处泰和花园小区,居民张峰在居委会选民榜上,居然找不到自己一家人的名字。细数,这个有着9000人的泰和花园小区,选民榜上有名的仅2300来人。也就是说,除去18岁以下的小孩,还有数千有选举被选举权的居民没上选民榜,这些人的选举权被选举权被剥夺了。
    张峰虽六十余岁,但是有着充沛的精力,一直热心于推动社会进步工作。他作为山东老年福利促进会发起人之一,为山东维权联盟的发起奔走,面对当前如他一样的6000有选举被选举权的居民被无故剥夺选举权利而愤然不已。
    为此,张峰找到当地街道办及兰山区政府,得到的答复是找民政部门。民政部门给的答复居然是:认为自己属于哪个居委会,就找哪个居委会好了。
    6000余居民的选举被选举权被剥夺、被漠视!
    可以这么说,城市居民被如此剥夺权力的情况普遍存在,但是,如这里三分二以上、人数众多的居民被剥夺这项政治权力的情况非常有代表性。
    但愿这个社区如此恶劣的事态走进国内外正义人士及媒体的视野,从这一个点上,来认识中国最基层的普选之假、之荒唐。
    张峰电话:15562174683
    兰山区民政局主管选举的张科长电话:8319759
    兰山区选举办电话:8198910
    撰稿:李向阳
    2014/11/15

  • 临沂朱明霞投诉拆迁赔偿不公被送入黑精神病院受摧残

    朱明霞:69年生,山东省临沂市河东区九曲街道桃源村人,拥有自主小服装加工厂
     
    2014年6月28日,《本刊》记者在北京见到了正在上访的朱明霞,身材矮小、消瘦的她讲起警方对她家的迫害时,显得焦虑、恐慌、很不平静,她说之所以这样,是源于对已经遭受的一切给心里留下无法抹去的阴影,自己很不想再回到那样的环境当中。
     
    2012年12月30日之前的朱明霞一家,可以说过的幸福美满,女儿已经成家,儿子也成年懂事。自家开的小服装加工厂,在姐姐、妹妹的帮衬下,谈不上生意如日中天,也算红红火火。但,就是这一天的下午,家里的房子被政府强拆,不幸的遭遇从此开始;2013年6月30日,朱明霞在北京上访期间被临沂驻京办绑架带走,在带回老家的路上逃脱,辗转回到来到北京,在返回老家。7月7日,因为赶上了河东新区的开发需求,她的厂房被强拆,6亩地的面积,还有15年合约的租凭期,悉数被毁。朱明霞说“近二百万资产化为乌有”。
     
    为此,朱明霞多次进京上访告状,屡遭迫害,2014年2月28日,九曲镇镇府的张洪波、石兰坤以房屋强拆问题解决为由,骗朱明霞到政府去,因赔偿标准双方争执不下,镇党委动用桃源路派出所把朱明霞控制了起来,家属闻听去谈判的她被送到了看守所,就过来要人,结果警方调集及20余社会闲杂人员对朱明霞及过来要人的姐姐、妹妹、女婿、儿子群殴,致使姐姐被带到分局去问话,朱明霞被打至嘴唇大面积破裂,,致使她当场昏迷,其他家属也被围殴超过1小时。
     
    朱明霞说“为了把我送入拘留所,桃源路派出所带我到河东区人民医院检查身体时,心电图医生检查的有冠心病证明,然而,他们改成了胃病诊断证明,以此来达到拘留的身体合格标准”。2014年3月1日,拿着胃病证明,朱明霞被强制送入了河东拘留所,等她清醒过来后才知道,自己的姐姐也因为此事被拘留在这里,拘留6天。
     
    3月3日,送到拘留所关押两天后,朱明霞又出现头晕、昏迷现象,被拘留所紧急送往临沂市人民医院抢救室,并通知了桃源路派出所,等朱明霞清醒后,派出所为了控制她的行为,强行从医院把她抢出来,送往罗庄区中心医院特服科(罗庄矿务局精神病院),并强按着给打针,跟前有全副武装拿着警棍的人站着,看着吃药,稍有不从,就可能遭到警棍伺候。
     
     
    朱明霞说“,刚开始每天打针,逼着吃药,几天服药下去,思维就开始模糊起来,后来好心人看我痴痴呆呆的,就提心我不要吃药了,在晕也要忍着,从他们那里我才知道这里是罗庄矿务局中心医院(内行人所说的罗庄精神病医院),还有其他上访的人也被关在这里,这栋楼是全封闭的,要通过五六道门才能到我们里面,服务我们的都是中心医院的护士,但是他们都偷偷摸摸的,看见我们就跑,这个楼上没有挂牌子,就是典型意义上的黑医院了”。
     
    罗庄医院病例诊断,朱明霞是“癔症”,在罗庄CT检查完后医生说没病,但是朱明霞却一直头晕呕吐,出院后她自己到上海市普陀区中心医院做CT,诊断结果显示脑外伤加中毒性脑梗。但是并没有检查出所谓的“癔症”状态。
     
    这就说明该院给朱明霞强加了癔症的病症,而刻意隐藏了脑梗的病症。
     
    癔症是什么?百度百科对癔症的介绍是:癔症(分离转换性障碍)是由精神因素,如生活事件、内心冲突、暗示或自我暗示,作用于易病个体引起的精神障碍。癔病的主要表现有分离症状和转换症状两种。癔症的症状是功能性的,因此心理治疗占有重要的地位。该病预后一般较好,60%-80%的患者可在一年内自行缓解。
     
     
    以前所见到的或多或少都是具有资质的挂着正规医院牌匾的精神病院,而朱明霞这次被关押的罗庄中心医院,只不过是一个乡镇医院罢了,就是在这样的医院后面,盖了一栋连接的楼,便起名为“罗庄医院特护科”,内部人统称为“罗庄矿务局精神病院”,具体有没有诊治精神病的资质,现在还不得而知。
     
    经过这些事情的折磨,朱明霞说“我不的不相信,被精神病与脑梗的幕后,其实就是一种变相谋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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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薛明凯父亲被自杀事件临沂请愿团全部被遣返

    山东省临沂市的刘国慧、卢秋梅等十二人组团(十一人是临沂人,只有葛志慧一人是北京的),于今天上午(2014年2月4日)到曲阜市政府递交了有关薛明凯父亲被自杀事件请愿书后,同去的九人被当场扣押,另三人向外界公布消息后闯进曲阜市政府质问为什么无故扣人,也被扣押。
    这十二人从都被扣后就失去与外界联系。刚刚(4日21点15分)打通他们的电话,他们说,他们正在被遣返的路上,是曲阜方面让临沂方面去车拉的。
    结合今天下午铁路公安扣押前去曲阜的网友,以及临沂方面也协同曲阜方面的情况看,薛明凯父亲被自杀事件,已不仅是一个地方政府所为,是更高级的“联动”。
    不去解决人民的问题,只想去解决要求解决问题的人民,当局掩饰罪恶的惯常思维又在继续扩大罪恶。
    邪恶的官僚利益集团,正在导演第三个光成事件。
     
    李向阳
    2014-2-4
    最新消息:今晚九点半左右,卢秋梅已被从曲阜遣返回临沂,被丢在临沂市政府前,其它人也都被送回临沂家中,或各自家的附近,徐大丽被丢在了济南,葛志慧则被送到回北京的车上。
     
       这批有担当精神的公民名单如下:
     
    杨玉香:13869912084;
    郁纪英:15253910839;
    杨自娥:13854929904;
    赵兴荣:18263962715;
    王汝兰:15969912992;
    刘国慧:15552909164;
    徐大丽:13053918196;
    曹荣华:15854929935;
    葛志慧:13261499836;
    黄永璨:13589650036;
    卢秋梅:13666395696;
    刘文美:13969982673;
    陈中启:13791581993。

  • 民工刘刚在山东临沂“被精神病”案开庭

    5年,这是一名上访者试图证明自己“不是精神病”的长度。为此,普通农民工刘刚已经和一个市的政府部门较劲了4年多,真相仍未揭开。
    1月18日,本案正式在辽宁省北镇市人民法院首次开庭。
    “讨说法”进了精神病院
    2008年9月19日,辽宁人刘刚站到了山东临沂的市委市政府门前。
    他是为了反映仔猪在当地检验后死亡的问题。但他等来的不是“领导”,却是一辆呼啸而来的警车。
    “当时,一辆小面包警车里坐了6个警察。”刘刚说,他被警察反剪双手,推上了车。去的不是派出所,而是临沂市收容救助管理站。
    救助站是为流浪、乞讨等人员而设,上访的他为什么被送到那里?
    2009年6月《临沂市救助管理站关于救助刘刚情况的汇报》如此解释当时的情况:“刘刚从警车上跳下后,眼睛发直,一边叫骂、蹦跳,并从救助站值班室门前的柳树上揪下树枝,啃树叶吃。救助站值班员询问需要什么帮助,他什么也不说,开始用头撞墙,左顾右盼,情绪十分暴躁。救助站询问其家庭住址、姓名等具体情况时,他像没听到一样,左顾右盼,答非所问。”
    但刘刚却对中国青年报记者说,他根本没有这么做。“我在那里待了5分钟,没下车,也没说过话。只有两个警察下车,另外4个在车上看着我,我怎么可能跳下警车吃树叶?”庭审时,原被告双方都没有就此出示更多证据。
    随后,刘刚被送进了临沂市荣军医院精神病科二区。
    中国青年报记者致电临沂市救助管理站热线,工作人员称,荣军医院是救助站的定点医院,“精神病人会被送过去”。
    据刘刚回忆,当时好几名医生护士将他绑在床上,强行打针吃药。“三五分钟就迷糊了,什么也不知道了。”
    “每天早、中、晚3次打针吃药,有时我不吃药,护士就用工具撬我的牙,强行往里灌。”刘刚说。
    在临沂市民政局、卫生局、救助站向法院提供的住院病历中有这样一段对话:
    “知道我是干什么的吧?”医生说。
    刘刚回答:“知道,大夫,但是我没病。你们把我送到这里是犯法的,我要去告你们。”这段对话下面写着:“此后患者情绪极其激动,对其精神检查无法进行。”
    后来救助站人员前往时,与刘刚能正常交流,且他放弃救助态度坚决,救助站就让他填写了放弃救助申请书。
    2008年10月8日,刘刚“被放了出来”,出来时身上只有“1元3角钱”。
    在被告临沂市民政局、卫生局、救助站提供的入院、出院记录上都写着:“患者四处上访,言行怪异3月余。”
    “二入院”落下手脚伤,“真门诊”还是“假病历”?
    2009年1月,刘刚又来到临沂市信访局、民政局,要为自己被送进精神病院“讨一个说法”。临沂市救助站出具的《信访答复意见书》,认为“救助符合规定和程序,不存在违法现象”。刘刚并不满意这个答复。
    1月6日,民政局报了警,刘刚再次被带走。民政局的信访事项答复意见书中解释说,是因为他“在大门外再次出现精神失常”。
    “这一次,他比较配合工作人员的询问,说不愿意接受救助。按照自愿原则,不能强制其接受,所以本站没有对刘刚实施救助。”2009年6月救助站《关于救助刘刚情况的汇报》中说。
    但就在1个小时后,刘刚第二次被送入荣军医院。
    在刘刚提供的荣军医院《第二次入院记录》中,病史的来源是“市民政局门卫及科院有关工作人员”。
    “我不愿接受救助,他们把我强行送到医院,这难道不算‘行政强制措施’么?”刘刚问。
    在今日的法庭上,临沂市救助站的委托代理人说:“是公安部门把他送进精神病院的,救助站没有作出任何直接的行政行为,责任不在我们。”
    第二次入院给刘刚留下了伤痕,至今未消。
    同院病人朱崇亮等多人作证称,刘刚入院当天就被捆绑3小时,第二天又被捆绑两小时,手脚肿伤。“被放下来时,手脚都紫了。”
    2009年《山东省民政厅信访复查意见书》却这样记述刘刚的伤情:“根据刘刚在临沂市荣军医院第二次入院的治疗病历记述:2009年1月7日,刘刚自己晃大门,不小心将右手大拇指扭伤,局部肿胀、压痛,工作人员欲给检查受伤情况,还没触到皮肤,患者立刻打搅,医务人员马上给云南白药两粒口服,麝香壮骨膏外贴。”
    吊诡的是,在今日庭审提供的病历中,上面这段话却遍寻不着。刘刚因此质疑:“庭审提供的是不是假病历?”
    此案中,政府部门提供的病历的真实性成为一大疑点。
    庭审时,被告方临沂市民政局、卫生局、救助站提供了刘刚第一次入院的门诊病历,“初步诊断患有癔症”。
    但刘刚坚称自己并未经过任何门诊,“直接被送进病房,大门一关,谁也跑不出去”。他质疑被告提供的门诊病历“不真实”,“因为落款医生是高华、柏庄彬,他们是住院区的医生,并不是门诊医生”。
    被告方还提供了2008年、2009年刘刚两次入院的《诊断证明书》。蹊跷的是,相隔1年的两次诊断,门诊号和住院号都一模一样,均为“8148”和“4618”。
    究竟门诊病历是真是假?荣军医院医务科医生告知中国青年报记者,当时接待刘刚并且书写病历的医生2010年已被调走。
    “保证不再上访”的红指印哪去了?
    这次,刘刚在精神病院里待了36天。这是他最难熬的一个年。
    当年,他女儿正在读高三。“突然有一天,我爸爸电话就再也打不通了,我们后来慌了,就天天打。眼看过年了,还是音讯全无,我和妈妈在家天天哭。后来妈妈就骗我说,爸爸在海上打工,接不了电话,但亲戚邻居说他一定是死在外面了。”
    这一年,刘刚的老父亲得脑血栓病倒了,至今靠68岁的老母亲照顾。他女儿在法庭上说:“爸爸一直上访,家里也越来越穷,我妈妈没法承受这种穷,就离家出走了。”
    临沂市救助站等单位两次不通知家属,成为庭审中的一个硬伤。
    “2008年入院时,刘刚一直不告诉我们住址和家庭信息。直到他出院的前一天,才取出自己的身份证,说出住址。随后我们才与锦州市救助站联系,核实了他的籍贯情况。”被告代理人解释说。
    刘刚则反驳称:“荣军医院对精神病人连裤带、鞋带都要收走,我的身份证、包全都在入院当天被收走了。”
    在被告提供的2008年10月7日《临沂市救助管理站了解定点医院住院受助病人情况记录》上,登记人员将刘刚住址的“北镇市”写成了“锦州市”。“如果是我掏出身份证让他抄写,他会抄出另一个市名吗?”刘刚问。
    “第二次入院,因为不是救助站直接送去荣军医院的,因此通知家属不是我们的责任。”救助站代理人在庭审上说。
    2009年2月12日,刘刚再次出院。他的右手拇指、食指无法伸直,左腿内弯,至今依然如此。
    “我在临沂市荣军医院治疗后痊愈。经全体工作人员的精心护理,我非常感谢。”山东省人民政府的信访答复中提到,刘刚出院时这样亲笔留言。
    刘刚在庭审上却公开称,这是医院逼他所写。“我记得后面还有一句保证‘不再上访’,还按了红指印。被告没有向法庭提供原件。”
    此后,刘刚多次上访。中国青年报记者查阅临沂市民政局、山东省民政厅的多次信访事项复查意见书,基本陈述均与救助站一致。
    2009年末,刘刚停止了上访,回家写起诉状,将临沂市民政局、临沂市卫生局、临沂市收容救助管理站告上法庭。
    2012年5月17日,刘刚收到了北镇市人民法院的传票,但是案件未能如期开庭审理。
    “立案之后,我们把诉状寄到山东那边,他们提出了管辖权异议。”北镇市人民法院副院长董德生告诉中国青年报记者。
    临沂市民政局认为,北镇法院对该案没有管辖权,应将案件移送有管辖权的山东省临沂市兰山区人民法院审理。
    根据《行政诉讼法》的规定,行政案件由最初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但对限制人身自由的行政强制措施不服提起的诉讼,由被告所在地或者原告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如果两个以上人民法院都有管辖权的案件,原告可以选择其中一个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6月28日,管辖权异议被北镇市人民法院驳回。驳回意见中写道:“经审查,本院认为,被告对原告实施救助并非自愿,有强制措施行为,从客观上收到了限制人身自由的效果,故被告异议理由不成立。”
    7月,临沂市民政局不服裁定,上诉至锦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锦州中院维持了原判。
    2013年1月18日首次开审时,合议庭认为,“被精神病”案的关键有二:第一,被告是否限制了原告的人身自由。第二,原告是否有精神病。
    刘刚有没有精神病,究竟谁才有资格证明?
    刘刚所在的北镇市中安镇三里店村民委员会,开具了“无精神病史,身体健全”的证明。今日庭审上,刘刚的同村人、合伙人也出庭作证,这名农民工在赴临沂上访前,并未表现出任何精神病迹象。
    但被告代理人指出,“村委会和证人均不是精神病专业鉴定人员,证词缺乏法律效力。”
    临沂这一边,也拿出了证据。2010年1月27日,临沂市精神卫生中心和荣军医院“两院专家组共同讨论”,认为根据两次入院前在场人员的反映及入院后临床表现,刘刚存在明显的精神异常及癔症性人格基础。“根据中国精神障碍分类与诊断标准(CCMD-3),支持原‘癔症’诊断”。
    但法庭上,刘刚质疑,临沂市荣军医院作为一家精神科专科医院,校验记录只有2002年1月、2010年~2012年两段时间的合格记录。“那么,在我入院的2008年、2009年,这家医院有精神科诊疗资质吗?况且,它有司法鉴定的资质吗?”
    对此,被告代理人回答:“校验记录可能是因为换证,材料不全,下次法庭需要可以补上。”
    当庭,合议庭和原被告均同意对刘刚进行精神病司法鉴定,庭后确定锦州市康宁医院为司法鉴定机构。本报将继续关注此案的进展。(来源:中国青年报http://zqb.cyol.com/html/2013-01/19/nw.D110000zgqnb_20130119_4-03.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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