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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学生吃垃圾桶剩菜国务院约谈政府主要负责人后不了了之

    学校餐饮食堂现在是腐败重灾区。地方大中小学餐饮由主管部门统一招标,更是为钱权勾兑打开大门。一方面政府吃特供食品,一方面为在校学生实施所谓的“学生营养餐”计划,推广预制菜进校园等……学生食堂就餐后,出现呕吐、腹泻、集体食物中毒事件一而再再而三的发生,令人痛心疾首,网友点评:官员和权贵们享用的是安全有保障的食品和用品,且不接受任何监督。呼吁没有特供,食品安全问题才会得到妥善的解决。直呼:中国不大,尽创造“神话”!

    近日,辽宁省本溪市桓仁满族自治县五里甸子镇学校,食堂每天给孩子们吃的饭是从垃圾桶里扒出来的……食堂工作人员发现菜不够了,直接把准备喂狗的垃圾桶剩菜倒出来,给学生们二次食用,甚至有学生在吃饭的时候,发现菜里有牙印和饭粒子。多名学生吃后上吐下泻,12月27日,国务院食安办联合教育部、市场监管总局约谈辽宁省本溪市人民政府主要负责人,只约谈是很难让学生家长满意的,也是很难让舆论和公众满意的。

    中国县级行政区数量是2844个(2023年底),有3.8万件涉及学生餐的违法犯罪事件,平均每个县发生件数是13件,可以说这是普遍的违法犯罪事件。

    特供食品为一种食品供应方式,目的是为中央政府机关供应绿色无污染食品……

    和讯网:浙江一些部门和单位借助权力在生态环境优越的遂昌县开辟农产品“特供渠道”,让当地一些绿色农产品基地高标准保障其部门和单位内部供应。浙江国土资源、水利、农业等部门以及一些外地政府机关,都是特供菜基地的定点用户。

    难舍深蓝:学生吃校餐集体呕吐,校长掩面痛哭称:换不动送餐公司,因为是教育局招标的!

    搜狐千里眼:华东师范大学闵行校区超50人食堂就餐后呕吐腹泻,已登记保留就诊记录及病历的有20余人,均确诊急性肠胃炎,不同医生的诊断都指向食品问题,后勤领导却表示是大家受凉了。

    @懒得想而已:本月中旬小侄子的小学午餐后有一个班级里陆续有二十人左右出现呕吐腹痛等症状,最后不了了之了,听孩子说学校要求所有师生不能私下讨论该事件了……

    新黄河:12月18日四川雅安九小陆续出现学生集体腹泻现象。

    一个甜姐:长沙家长发现学校食堂给孩子吃的食材都是坏的,且学生发生呕吐腹泻。

    龙视新闻:云南普洱一学校多名学生就医,部分学生出现呕吐肚子疼,正在救治。

    刨刨啊:河南三门峡义马市一中发生校园集体食物中毒事件,现场上百名学生被送医检查。

    极目新闻:安徽省六安市舒城县多位家长反映,千人桥小学校内多名学生集体出现腹痛、呕吐等症状前往医院就医。

    搜狐新闻:哈尔滨市道里区抚顺小学校长李佩妍接受当地纪委调查,知情人称其部分违纪行为,涉及与给学校配餐的餐饮公司有不正当经济往来:每名学生每天12到15元的午餐费中,有3元要“回扣”给学校。李佩妍的落马,也揭开了当地学校学生餐的灰色生意链。

    热爱:湖南隆回两任县委书记受贿,放任不良商家将劣质米掺进学生营养餐。

    刘耕博士:学校餐饮食堂现在是腐败重灾区。原因很简单,经济不景气,大量餐饮店难以维持而倒闭。学校餐饮因为有税收优惠加上消费人数和营业额稳定,吸引许多餐饮企业。地方中小学餐饮由主管部门统一招标,更是为钱权勾兑打开大门。湖南两任县委书记受贿放任劣质米进学生餐不过是冰山一角。

    森千寻:tui,真像他们说的“有天中国没有了特供,中国才有食品安全”!高级政府官员也来吃吃这些毒菜毒肉毒奶毒蛋毒油吧!​

    成都暴力抄底哥:食品安全没人管环境污染没人问还没实现共同富裕身体就不行了取消特供食品,让有关部门切实履行责任,让老百姓买到安全、质量可靠的产品……

    绿骑霜钟:现在中国食品安全真是迫在眉睫的事,可是政府官员们却在享受特供食品,不着急啊,“为人民群众着想,为人民谋福利”不只是挂在嘴上说的,要落到实处,要付诸于行动,取消特供要和人民同患难啊~

    @鲜花鲜说:城市中小学的午餐,质量也很差,学生经常抱怨吃不到肉,发的水果永远是市场上最小的,25元的标准,赶不上机关食堂20元的标准。要提高生育率,就必须从细节入手,且不说他们补贴19元,小学生补贴10元,质量相等就行。

    冬季恋歌:有特供在,本身意味着政府放弃了基本的公共责任。

    草木心青龙吟:强烈反对预制菜进校园!如果先从政府机关先试点,那我举双手赞同!不要政府机关的天天吃着特供,强烈谴责让我们的孩子来当小白鼠的行为!

    长期平大仙女:预制菜进校园其实解决舆论很简单,预制菜那么好,干嘛不取消特供,从机关单位政府大院开始推广呢,这样谁还骂你!

    鹿鸣呦呦好时光:如果真的想推广预制菜,建议从预制菜进政府食堂开始,领导干部公务员带头吃,才能真正体现想发展一个行业的决心,一边自己开小灶吃特供产品,一边让弱势群体吃预制菜,只能说明有猫腻。

    山水依依又一程:是什么法规阻止民众知情其孩子正在吃添加了“科技与狠活”的预制菜?是“防民之口甚于防川”?还是“愚民和糊弄韭菜条例”?!如果预制菜能进政府食堂且代替官老爷的特供,我就让自家孩子吃,关键是它们敢么……

    珍石部落:与乡政府食堂特共蔬菜基地人员的问答。

    问:您今年多大岁数了?
    答:60整,六三年属兔的。
    问:您是怎么被选中成为特共户的?
    答:乡政府食堂每年都举办招标会,来确定当年的特共户。我知道这事后,就去投标了。每次参加招标的农户挺多,都有十多户吧。从中择优选择3户,因为一家供不上食堂所需。人家看我的条件不错,我就中标了。我今年是第四次中标了。中标后,双方要签订合同,一式三份,个人手里一份,乡政[二哈]府手里一份,还要在公证处留一份。
    问:对提供的蔬菜数量和重量有什么具体要求吗?
    答:有,当然有啊,都在合同里写得清清楚楚的。
    我总共有两亩多地,供给乡政府食堂送菜,每个礼拜周三和周六各送一次;每年大约要送价值3万元到6万元的菜。
    检测嘛乡里做不了,每次都是请市里质检局来做的。农药绝对不能超标,那是绝对不敢超标。
    我的菜地除虫,主要是用醋和白酒,而且是天越热越得打,这样效果最好。有的时候也用多菌灵,我都是选上海出的那种多菌灵,质量高,效果好,不敢用杂牌子的,万一检测不合核,得不偿失。哎呀,你可不知道,他们可严格可严格了!
    有一回检测超标了。原因是我那次施了尿素,因为下雨把菜给淹了,再不施化肥就救不活了,无奈只能用化肥。那次给他们送菜时,我把这事给他们提前说在了明处,可市质检局来人一测,结果还是超标了。那批菜全部退回来了。我就把菜转运到残疾人工厂食堂,他们那标准不如乡政府高。说实话,其实那批菜比市面上卖的好得多,但乡政府食堂就不收你的。
    问:他们要求这么高,那你的成本和人工投入就会大,是不是价格会比普通菜要高呀?
    答:那当然了,大约比市面上的普通菜高出三分之一吧。
    问:您能给我说说乡政府食堂的情况吗?
    答:说实话,我也在他们食堂吃过几次饭,最少四个菜,吃的可好了。食堂有—百几十号人,早餐2元,中、晚都是4元,保安也跟着一块吃。
    问:那除了蔬菜要特供外,是不是像其它的米、面、油、肉、海鲜类什么的也要招标特共呢?
    答:对呀,我知道的,除了专门供菜的,还有专门供海鲜的,供米面的,什么都有专门的特共来源,也都是每年招标一次,对招标对象好中选优,竞争也很激烈。

    问:今年还准备继续投标吗?
    答:今年不打算继续干了。一来是太累心了,再有就是我老伴身体不太好,有点干不动了。
    这个农户特共乡政府食堂剩下的菜,一般都是卖相不太好的,就到集市上摆地摊儿。奇怪的是,他的菜摊位,常有老顾客、回头客来光顾,因为都知道他的菜绿色无公害。
    有一个操着南方口音的客户,隔不两天准来一次,每次都是买5斤西红柿。他说,口感特好,买回去都是生着当水果吃。
    笔者也买过这个农户的西红柿。妻子跟我说,味道很棒,略酸微甜,有西红柿特有的香味儿,真有久违了的“小时候的味道”。而且,他这西红柿还有一个特点,就是不用开水烫就可以直接把皮撕下来。这么些年来,把西红柿买回家,都是拿开水烫过之后,才能扒下厚厚的一层皮。而且,用刀一切,就看见红的表层下面是白的,几个室腔里面的籽汁也不饱满,吃的口感味道跟他的有很大差别.

    @杨昊然然然然然然然的沙发:居然仅仅是约谈,我个人认为应该关进去几个才能服众,至少要撤职一批教育系统的……

    学生交了餐费却吃着垃圾,典型的克扣餐费的腐败,校园腐败导致人已经不是人了,塌方式腐败让人变成了鬼。众所周知,食堂已经成了腐败校长与腐败教育官僚的小金库。

    其实学院食品安全很好解决,社会来查账,贪一分钱就地免职。出现食品安全问题,县里出事罢免市教育局长,市里出事罢免省教育厅长。

    十三香麻辣鸡:建议全面彻查全国各小初高大学等学校饭堂食品安全情况,这都多少起这种事件了?饭都吃不饱你要求学生做这个那个???食品安全问题什么时候可以真正落实到位呢?

    谭浩俊微财经:听到给学生吃垃圾桶剩菜的消息,相信所有家长都会对本溪市这所学校的行为感到愤怒,要求严肃处理相关责任人和学校负责人。要知道,这样的行为,不仅严重违反食品安全法的相关规定,也是对学生及其家长的侮辱,会对学生心理产生不良影响。

    要知道,中小学是食品安全工作的重中之重。为了做好中小学的食品安全工作,不仅制定了专门的法律制度,提出了更为严格的要求,而且明确了责任、明确了学校是食品安全的主体责任,甚至提出了陪餐制度。

    而从本溪这所学校的行为来看,什么食品安全责任落实,什么食品安全标准,什么学校的食品安全主体责任,基本都成为了摆设。但凡学校对食品安全有升学率的一半重视,学校的食品安全工作就一定能够抓好,就一定能够让学生满意、家长满意、社会满意,就不需要政府为学校食品安全工作操心。

    众所周知,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地方党政领导干部食品安全责任制规定》第五条第一款明确规定,坚持党政同责、一岗双责,权责一致、齐抓共管,失职追责、尽职免责;第六条规定,地方各级党委和政府对本地区食品安全工作负总责,主要负责人是本地区食品安全工作第一责任人。也就是说,如果地方出现了严重食品安全问题,地方党委、政府的主要负责人都是会被追责的。

    现在的问题是,政府主要负责人被约谈了,事件当事人和学校负责人该如何处理、如何问责呢?发生这么大的事,总不该市长一个人去担责吧?事件当事人、学校负责人、教育部门相关负责人是否也要担责,要接受处罚、接受问责,是必须关注的事。如果此起事件到市长被约谈就算处理结束,是很难让学生家长满意的,也是很难让舆论和公众满意的。

    Le哥:靠特供食品保证不了食品安全,蓝矾水泡菜、地沟油、瘦肉精、苏丹红、工业肉精、预制菜,一个一个等着你…

    只喝开水:要想吃不掺滑石粉的面粉只能吃特供的面粉。要想吃没有防腐济的菜只能吃特供的菜而特供的是吃不到的因为是特供的。

    @Chaos-Kosmos:连农产品都开始特供,可想我们平时吃的是什么

    喊我侯总:辽宁一学校食堂被指疑似给学生吃垃圾桶剩菜”事件,市政府主要负责人被约谈。但是谁是负责人,负多大责任,怎么处罚,对学生怎么补偿?都没说,看接下来通报吧

    周蓬安:微评:约谈又不是处罚。如果市长约谈教育局局长,教育局局长约谈校长,校长约谈食堂负责人,食堂负责人约谈窗口工作人员,那就是四个字:不了了之。

  • 大午案第八日庭审简报

    今日庭审主要围绕控方指控的破坏市场经营罪、强迫交易罪、诈骗罪三个罪名展开法庭调查,具体涉及到起诉书指控的第(六)、(七)、(八)、(十)宗犯罪事实。

    郑州的洪水似乎冲淡了大午案关注热度,但关注的人还在关注,庭审简报一日未出,朋友们的问候纷至沓来。

    今日庭审持续至晚上11点23分,法庭继续强力推进庭审进度。律师们也不断收到司法行政机关的关心问候。

    7月22日上午,法庭首先组织对阻扰荣乌高速施工一事进行调查。

    起诉书指控,2010年9月,荣乌高速建设时征用了大午集团的用地并依法进行了青苗及附着物补偿,孙大午为索要无理的土地补偿费,安排孙志华组织人员以挖沟、断道、拦截施工车辆等形式,阻扰施工,导致停工2天。

    孙大午陈述,当年荣乌高速征占大午集团土地,补偿费给付不足,是大午农业公司去与交通局协调的。他本人不知道这个事情,但在指居期间,被侦查机关诱导,作了不如实的陈述。

    孙三午陈述说,当年修建高速路,补给农业公司的是距离很远、土质很差的土地,公司有意见,就找政府协调,但其本人不知道阻拦这个事,本人也没有参与,也没有组织领导过员工去堵路,这事与他无关。

    辩护人质证时说明了几点,一是本案被告人均被指居非法取证,该期间取得的证据均应当排除,不能作为本案证据,二是用土地调换用地补偿不合理,农业公司的要求是合理的,三是从公诉人举证的情况看,不能证实本案被告构成本罪,证据之间不能相互印证,证人证言内容违背生活常识。因此,本罪不成立。

    辩护人认为,当年大午路正在建设,道路建设初期和水泥路不能承受大型载重车通过,否则会造成道路损坏。当时高速路有大量载重大车路过,造成大午路损坏,有村民为此去找建设方理论,对此堵路与二被告完全没有关系。

    其他辩护人还提到本案已超过追诉期限,以及本案损失达不到五千元达不到破坏生产经营罪的立案标准,本案无一份客观性证据,均是言辞证据等辩护观点。

    上午11:00,法庭组织对阻挠孙某某牛奶库房生产经营案调查。

    起诉书指控,2020年4月,大午集团为非法占有农场土地,出资雇佣朗五庄村村民,围堵建在农场土地上的牛奶批发库房,持续25天,导致承租人无法正常经营,被迫提前解约,出租方(被害人)退还租金3万余元。

    孙大午、孙二午均不认可该指控,不知道这件事,且也没有影响过这一营业者的经营,如有则是没有良心的事情。

    孙二午辩护人还向其询问了郞五庄村成立四家台土地管理委员会的事情,孙二午回答到成立这机构的目的就是村里向政府和农场协调这块土地的问题。

    孙二午另向法庭陈述,本起事实涉及到的库房,是村里面建的,没有手续,租金不可能有三万。

    质证中,孙大午认为,本起事件是村里面的行为,阻挠库房现场录像里没有一个集团员工,另外,经查看公诉方出示的帐目凭证,孙大午认为该账目是郞五庄村委会四家台管委会的账本,与大午集团无关。起诉书以此认定大午公司担责,是错误的。

    孙二午认为本起事实的证人证言全是假的,这事是村支书杨某某在负责,他看了现场视频,才知道有这么严重,他没安排过谁去堵库房,事后也没有谁和他讲过这事,他不应当承担责任。

    辩护人主要辩护观点:1、本案所涉及到的村支书杨某某的证词,均是不真实的。杨某某是要与大午公司切割,与孙二午切割,他作如此虚假陈述是人性使然,他害怕承担责任。2、起诉书说到的库房损失主体混乱,同时其损失特别少,达不到刑事案件立案标准。一会说到牛奶经营损失,一会说到租金损失;一方面说是受害人彭某某,另一方面却说是孙某某,但彭和孙并不是一家人,另外证据中还说到辛某某、农场,是混乱的。3、另外,受害人孙某某说没有损失,只是心理上有压力,但这不能算作损失。4、在案证据证实库房一事,是朗五庄村四家台土地管理委员会在联系、处理,上门的也是四家台村民,与二被告无关。

    辩护人认为该案显然不能成立。

    孙大午辩护人当庭再次申请村支书杨某某等证人出庭,并说,从他的笔录中可以看出“党性很好,人性很烂”。

    但孙二午的辩护人却不赞同孙大午辩护人的说法,说村支书杨某某不但人性不行,党性也不行。

    上午庭审结束前,王誓华律师当庭宣读并提交了对涉案鉴定机构和鉴定人员出具虚假材料涉嫌伪证罪,以及对王素霞等人涉嫌恶势力犯罪要求追究责任的两封联名举报材料。

    上午庭审13:45分结束,下午14:20分继续开庭。

    开庭前,孙萌辩护人仝宗锦教授坚持强迫交易罪一证一质,审判长和公诉人反对,仝教授坚持,说会见孙萌时其对这起指控异议很大,如果法庭不同意一证一质,辩护人就要求给被告人阅卷。控辩审三方在开庭前激烈争议。仝教授据理力争,坚决不退让。

    因为仝老师的坚持,他在接下来的庭审中受到指责围攻多次,训诫和警告各一次,还受到了庭外压力。由此看出,法院的决心和能量很大。

    首先对孙萌建筑工程强迫交易案调查。

    起诉书指控,2011年6月,孙萌为承揽南水北调项目部分工程,组织人员阻碍施工项目部正常施工,以此获得朗五庄村附近的两处道路建设工程施工,价款37.4万元。

    孙萌认为起诉书指控与事实不符。村里面修有道路,但质量不高。当年修建荣乌高速,施工方有施工便道,但他们嫌路远,有时候走村里道路,但这些车是重车大车,对道路损害非常厉害。我们有村民就去阻止。不存在我无故带人去要挟要工程做,他们完全可以不答应。

    辩护人说,中建十七局因为要使用村里道路,就在有关部门协调下,有崔某某等人参加的饭局上,答应由大午集团建筑公司修建部分道路。其一,十七局是自愿同意让大午建筑公司修建的,并非强迫,二是协调交易和价格,主要是崔某某参与的,如果构成强迫交易,那崔某某应当追究刑事责任。

    孙萌说,审讯笔录是公安诱供的。在指居期间预演1-2小时对口供,再出去做笔录,包括非吸罪、强迫交易罪、其他罪名也一样。指居期间没有窗户,新装修的气味呛鼻子,那个环境没有时间概念,不让说话,没有任何报纸、书籍。没有阳光,不知道白天还是黑夜。在监视居住的房间里对我疲劳审讯,三位侦查人员审讯,有时2人有时3人,就是不让我休息,时间比较长。

    辩护人说本案取证存在严重非法收集证据的情形,今天辩护人才知道在指定居所监视居住的房间侦查人员可以对被告人疲劳审讯,令人震惊,我们会控告这种违法行为,我们也提请人民检察院对公安涉嫌职务犯罪的行为进行法律监督。

    贾院长15:00左右在法庭上快睡着了,仰头闭眼、低头用手撑着太阳穴,15:15终于低垂下头。今天上午从9点审到13:45,下午又要求2:15开庭,辩护人在12:30还提醒审判长休庭吃饭,合议庭不同意。最左边的一名人民陪审员也低头闭目快睡着了。女审判员也不停的揉着双太阳穴,看样子都很辛苦。

    庭审至6:50休庭,晚7点半继续开庭,调查孙萌等人骗取工伤保险费用所涉诈骗罪。

    起诉书指控,大午建筑公司伪造虚假病历资料,冒用已参保员工身份,替未参保的受伤员工申报保险,从2014年至2020年,共计骗取工伤保险300690.4元。

    除被告孙萌外,其它另外两位被告王某某、张某某认罪认罚。

    孙萌陈述他2014年到建筑公司任职之初,确实对工伤保险财务不懂,等其了解后,他便安排不能以替换方式交纳工伤保险费。另外,他只知道总额,不了解具体购买保险人员名单。经辨认后指出部分工伤申请表上的签名是虚假的。

    辩护人认为,由于建筑行业的季节性、人员流动性特点,建筑企业多按总额或项目来办理保险,与一般企业办理工伤保险是不一样的,办案人员以一般诈骗思路来办理建筑业保险,有失偏颇。

    庭审已经到深夜……检察长瞌睡、审判长瞌睡…

    经仝律师一再请求,审判长同意庭审到此。

    晚23:23休庭,明早9:30继续。

    大午案法律团队
    2021年7月22日

  • 钟亚芳核污染案与被精神病的主要经历

     钟亚芳,1967年3月5日生,淅江省杭州市桐庐县人。她是浙江省桐庐县中医院的一名主管护师,住桐庐县桐庐镇惠民小区。2006年12月21日,钟亚芳到浙江大学医学院附属第一医院核医学科(简称“浙医一院”)做甲状腺ECT同位素扫描检查。这个检查做过的第二天,钟亚芳即开始出现脱发、肌肉萎缩、双下肢肌肉僵硬、满口腔溃疡、白血球减低等症状。不幸的是,在钟亚芳患病十个月后,她年仅8岁的女儿钟知含身体也出现状况和不适。

     

    上述情况出现后,钟亚芳即怀疑是浙医一院出了问题,但浙医一院却拒不认为他们有过错。2008年5月,北京华夏物证鉴定中心对钟亚芳作出了司法鉴定,鉴定意见书认为:“浙江省某医院核医学科没有分别设立‘功能测定室’和‘核治疗室’,且注射扫描检查的锝和治疗骨肿瘤的锶均在同一个地点,不符合医疗规范,存在误注条件。钟亚芳在注射放射性药物的第2天,即出现四肢骨痛症状;5个多月后检查,外周血淋巴细胞染色体异常,尿中去钾总β放射性浓度异常增高,与使用锶后的体内代谢变化相吻合。因此,浙江省某医院在对钟亚芳做同位素扫描检查用药过程中,误注了锶的可能性不能排除;如排除了通过其他途径接触到锶,则医院的医疗行为与钟亚芳的损害后果存在因果关系。”同年10月,北京华夏物证鉴定中心对钟知含的鉴定结论为“体内出现了确定性的辐射生物效应;在出现症状的时间前后,受到过放射性核素污染”。

     

    2008年12月29日,国内媒体《民主与法制时报》以《母女遭受核污染谁之责》为题对钟亚芳母女的案件进行了报道。面对这些证据,浙医一院仍然拒不认为他们有过错。为此,钟亚芳走上了上访的不归路,也走进了维稳的天罗地网。

     

    2009年10月1日上午,正在北京上访的钟亚芳在公话亭打电话时被桐庐县公安局局长周建杭等人抓住。10月2日押回桐庐后,钟亚芳即被关进桐庐县上海快乐度假村67天(桐庐县公安局称之为“学习班”),每天由桐庐县公安局与桐庐县卫生局8—10人24小时看押,时间长达两个多月。期间的11月17日,钟亚芳被桐庐县公安局与桐庐县卫生局15人强制押送到杭州市第七人民医院,在恐吓威胁下由该院进行了所谓的“精神病司法鉴定”,鉴定结果为“偏执性精神障碍”。

     

    12月7日下午,桐庐公安局城北派出所李指导员来到非法关押钟亚芳的桐庐上海快乐度假村7102室,要求钟亚芳去医院“看妇科病”。钟亚芳当即被强制押上车,送到了桐庐县第三人民医院,经妇科检查诊断为盆腔炎后,又被城北派出所李指导员及二名民警强行拖进该医院精神病病房。仍由桐庐公安局民警与卫生局人员看守,并加大了警力看守,而该院精神病医生并没有跨进关押“精神病人”钟亚芳的“病房”一步,钟亚芳也没有被服用过一颗精神病药物。

     

    12月9日,杭州市公安局作出《肇事精神病患者收容治疗通知书》,指“钟亚芳因扰乱社会治安秩序行为,经本局批准同意现已送杭州市安康医院收容治疗”。 钟亚芳当天便被送到了杭州市公安局安康医院《精神病院》,开始了她的精神病院生活。

     

    被关进杭州公安局安康医院之后,钟亚芳连续一个多月都没有睡上一个好觉。每天都是对女儿的思念和老父母的担忧,终日以泪洗面。关押期间,桐庐县公安局不惜花重金雇佣了当地的6名妇女 “照看” 钟亚芳,每人一月工资1800元,6人共计10800元一个月。

     

    2011年7月22日,在杭州市公安局安康医院度过了591天后,钟亚芳终于获释回了家,但她发现回家后并不自由,她二十四小时被人跟踪监控。

     

    来源:民生观察工作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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