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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李穗财举报原交警队陈怀包庇交通命案被寻滋案进展

    【民生观察2024年11月11日消息】近日家属从纪中久处获悉李穗财被寻衅滋事案件到福建省古田县人民法院,将于2024年11月14日到15日在宁德市中级人民法院召开庭前会议及公开开庭审理。

    维权经过:

    福建省屏南县维权公民李穗财,今年58岁,她原有一个独生子陈朝治,因儿子在一起交通事故中死亡,事故鉴定结论3次都不一样的结果,鉴定结论明显说两人的死亡与莫明辉摩托车碰撞有直接的因果关系,交警划分责任及其不公,疑点重重,莫明辉车撞人,撞死两个人,任何责任都没有,导致这位失独母亲不断寻求真相为死去的儿子讨说法。交通案情回顾:

    2015年07月28日16时20分许,陈朝治驾驶的甲车,后载乘员张小梅,通过弯道时车辆失控,其在南端明显痕迹起点距左边缘线172cm,且是直线沿着30米长一人一伸手高的坡度道路左侧边缘,上坡行驶约2107cm(21.07米)后,向右侧横倒在道路外草丛中,在道路路面、草坪及路边沟壁上都留有碰刮痕,陈朝治的车是直接倒地(勘测现场交警视频中有说到),莫明辉驾驶的乙车乘坐三人,从30米长一人一伸手高的坡度道路下坡行驶,冲撞碾死陈朝治、张小梅后,向左侧横倒在道路上,甲、乙两车后轮相距1580cm(15.8米),甲车在坡头道路外草丛中,乙车在坡尾道路上,两车无碰刮。这明显是车撞人的事故。而且,鉴定书载明:死者张小梅是不排除站立的状态被撞。

    屏南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不法作出的屏公交认字[2015]第00030号《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不顾客观事实,认定道路交通事故发生经过:“……通过湾道时车辆失控向右侧翻(道路外侧草丛),无牌两轮轻便摩托车上人员向左前方抛出与对向莫明辉驾驶的闽ABB526二轮摩托车相撞,造成陈朝治及无牌两轮轻便摩托车乘员张小梅当场死亡,两车不同程度损坏的交通事故。”并对当事人责任违法作出如下认定:“1、当事人陈朝治负本起事故的全部责任;2、当事人莫明辉不负本起事故的责任;3、当事人张小梅不负本起事故的责任。”。那么,甲车人车分离后,在无人控制的情况下,两轮摩托车还能自己上坡直线行驶1580cm(15.8米)。这就是屏南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违背常理、违背法律程序,黑箱操作一手遮天作出的道路交通事故认定。

    宁德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刘祚明、萧湧,渎职不作为作出宁公交复字[2015]第54号道路交通事故认定复核结论:“本队认为:屏南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作出的屏公交认字[2015]第00030号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事实清楚,证据充分,程序合法,责任划分恰当,予以维持。”

    福建省公安厅,没有深入调查,敷衍塞责作出闽公(信)复核字[2016]6号《复核信访事项答复意见书》:“我厅决定维持宁德市公安局复查信访事项答复意见”。

    本来普通人凭常识都可以判断的问题,何况是交通警察,却一定要搞出一个违背常理、违背法律程序的责任认定。由此可见,福建省宁德市屏南县官场生态之恶,人命关天的事,被他们勾结操作化为乌有。这不但违反了法律规定,也背离了社会基本伦理。

  • 刘少红举报派出所长徇私枉法包庇犯罪

    【民生观察2024年11月10日消息】近日,河南息县小茴店镇访民刘少红,实名举报小茴店镇派出所长孙年诗徇私枉法包庇犯罪,对其进行行政拘留和罚款。

    刘少红,男、汉族、农民、文盲、1963年1月10日生,住河南省息县小茴店镇郑岗村包中队。

    2024年11月6日,刘少红实名举报控告小茴店镇派出所长孙年诗等徇私枉法包庇本村村民马保红报假警诬陷,非法将其行政拘留和罚款的违法犯罪事实。

    2013年,刘少红因建房找小茴店镇易小庄易照广借钱20000元人民币(可调查易照广电话号码:16684002810),刘少红岳父李清德让他将借得的两万元人民币转借给他小儿子李荣强,因刘少红不听从其岳父李清德的安排转借,李清德又让刘少红的妻子李敏和妻姨的儿子万里把钱还给翁民生。

    李清德气刘少红有心脏病生活困难,让其妻李敏以死威胁刘少红把自己父亲刘自友的房子拆除了,让刘少红父亲住自己的旧房子。过后,李清德让刘少红把自己父亲刘自友赶走,让刘少红二哥刘少银和大哥刘辉拿钱给刘少红,不然就把刘少红父亲刘自友赶走无处藏身。

    刘少红妻子李敏天天和刘少红以死吵闹听从其父李清德的教嗦以达造成刘少红父子不和。刘少红岳母出车祸后在其家中住了六七个月,为了医药费其岳父李清德大吵大闹辱骂逼刘少红将药费掏。李清德强卖刘少红的小麦漏钱,并教嗦妻哥李荣银、妻嫂孙桂英和刘少红制造矛盾,操纵刘少红妻子李敏天天以死相逼和刘少红吵闹,以达到霸占刘少红的钱财离婚效果……

    2017年5月份,李清德操纵其小女儿李环经常辱骂刘少红,李清德的小女婿勇华多次威胁用刀捅死刘少红。李清德指使其亲家易运喜(其小女婿勇华的父亲)诬陷刘少红敲诈勒索他10万元人民币,并多次辱骂威胁刘少红父亲刘志友。

    2017年6月22日,李清德报假案说,刘少红把妻子李敏嘴打破牙打掉导致其不敢回家,派出所立了案,刘少红因这事去了息县小茴镇派出所。此事可调查刘少红大女儿刘俊花,电话:18824170635;二女儿刘倩,电话:18819460635。

    6月16日前后,李清德报假案说,刘少红找五六个人去找他要钱,还说把他家的门砸坏了,鲁海、马保红都在。鲁海电话:15565579289,马保红电话:13673467099。

    派出所用李清德的手机夜晚10点时给刘少红打的电话。李清德报假案期间息县小茴镇派出所指导员王鹏说刘少红去李清德家把锅摔了,其实刘少红去息县包信镇加油去了,王鹏多次威胁刘少红父亲刘志友随时都可以抓捕刘少红,并说刘少红有神经病。

    2017年8月14日13时,马保红前后报警做伪证,而此时刘少红在其父亲刘志友家,小茴镇派出所民警刘正杰一声不吭直接把刘少红戴上手铐拉到派出所。刘正杰无视刘少红耳聋有心脏病不让他动,甚至往他脸上喷药水,诬赖刘少红把李清德填进厕所里,当日下午三点过后才把刘少红释放。派出所指导员王鹏说过年之前处理清,但始终不给一个明确的答复。

    2018年6月份,李清德将29亩地给马保红用于收买马保红做假证,马保红让本村村民马静种李清德给的地,马保红还找证人易振和(电话:13949193295)、刘克森(电话:13137637887)、马静(电话:15839771691)等等做假证……

    以上报警诬陷做假证将刘少红父母亲吓病,小茴镇派出所徇私枉法包庇犯罪,将刘少红非法行政拘留15日,处罚款1000元人民币,直至刘少红多次反映给现任派出所所长孙年诗等,案件冤深似海一直都石沉大海……

    由于以上种种冤情,给刘少红身心带来严重创伤,其被逼走上上访之路!

    为了维护自身合法权益严惩地方腐败,维护法律公平正义,刘少红恳请社会各界人士及网友给予高度关注,请相关部门高度重视严惩以上罪犯,使依法治国得以真正实现。

    刘少红电话:15290279054

  • 安徽省方恒才刘涛华夫妻怀疑因举报被追究诈骗罪

    【民生观察2024年11月7日消息】据悉安徽省巢湖市巢湖学院退休教师方恒才与妻子被追究诈骗罪刑事责任,已经于2024年10月14日上午在安徽省巢湖市人民法院开庭审理。而此前刘涛华已经因为上访被寻衅滋事罪判刑一年六个月,被羁押于合肥市女子看守所中,现即将尚有数月时又面临诈骗罪的判决。

    据悉方恒才、刘涛华夫妻皆是巢湖学院的退休人员,方恒才曾任该校的经济学教师,职称评定为副教授,刘涛华是该校的员工。

    据悉方恒才于2003年开办过私立汤山高级中学,并于2007年开办巢湖市文苑职业培训学校,后因于2011年被合肥市公安局巢湖经济开发区分局以诈骗罪通缉,因证据不足事实不清被检察院撤销案件或免于起诉,为此汤山高级中学关闭,2012年方恒才从巢湖学院内部退休,其病辞去巢湖文苑职业学校的职务,校长职务由刘涛华接任负责管理学校事务。刘涛华接手后,于2012年拓展学校业务范围,承接国家职业培训业务。就是这项业务,被司法机关指控以虚构台账、学员花名册等手段骗取国家职业培训补助款。

    据悉,公安机关于2023年3月将方恒才刘涛华前儿媳王芸女士从含山县抓捕,后转为取保候审,王芸女士做了有罪供述,此外公安机关又做了227人的笔录作为证据。王芸女士被刘涛华安排在学校负责职业培训的开班申请及与政府部门的对接工作。

    方恒才于2024年4月2日被警方抓获,同月26被正式逮捕,羁押于巢湖市看守所。

    2024年10月14日上午庭审,旁听人员称同为被告的王芸女士称所做有罪供述是被公安数次长达八九个小时的审讯,是被逼供诱供的情况下在公安预先打印的笔录上签字,并被要求其背诵三张银行卡卡号和流水记录。其所做笔录辩护律师认为是虚假的口供。

    据知情人反映学校培训2000人,警方仅做了227人的笔录,且其中大多数人都是巢湖市两家大型企业的员工,而且其中的笔录有承认参加培训的,但不知道培训机构名称,也有称未参加培训的,给人莫衷一是的感觉。

    辩方称国家支付职业培训有劳动部门监督,要提供身份证件照片等等,培训后还得经过国家职能考试,资金也有职能部门监管,意思是不可能作假骗取国家补贴。更有于2012年至2015年的会计及期间的教师做证学校确实做了培训,并无虚构事实。

    据旁听人员反映,方恒才出庭受审时可以明显看出身体状况不好:身体变瘦,此前因病导致眼睛盲了。

    有分析人士认为,此所谓诈骗罪发生于2012年至2015年间何以在八年后才追究刑责,这不能不让人怀疑是警方打压方恒才刘涛华夫妇为拆迁事的维权活动,刘涛华上访维权,方恒才做信息公开和提起行政诉讼。

    以下为该案件情况说明

    被告人:刘涛华、方恒才、王芸
    各被告之间的关系:方恒才与刘涛华系夫妻关系,因王芸与其丈夫已离婚,王芸与刘涛华系前婆媳关系。
    涉及罪名:诈骗
    审理法院:巢湖市人民法院

    2007年方恒才创办了巢湖市文苑职业培训学校,担任法人及校长,创办文苑初期以企业安全人员培训业务为主。于2011年因私立汤山高级中学招生等事宜,被合肥市公安局巢湖经济开发区公安分局以诈骗罪立案,并网上通缉,之后检察院因该诈骗案件事实不清、证据不足,故撤销该诈骗案件。因此案件导致汤山高级中学也关闭,方恒才患上了抑郁症和狂躁症,无法正常工作,故辞去文苑职业培训学校校长职务,但文苑职业培训学校的法定代表人身份没有变更,文苑校长由刘涛华接任并管理学校一切事物。方恒才于2012年从就职的巢湖学院因病内部退休。2024年4月2日被合肥市巢湖经济开发区公安分局又以诈骗罪立案侦查,后经巢湖市人民检察院批准逮捕。检察院以在2012年至2015年间,文苑学校没有进行过对学员进行培训的基础事实,以伪造培训台账的方式,骗取巢湖经济开发区拨付的就业技能培训补助资金,共4笔期合计205.375万元。案件于2024年10月14日在巢湖市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现在等待判决。

    检察机关提供的主要认定诈骗事实的证据,也就是基础问题是没有组织过培训。
    1、申报补助的学员花名册18本,在培训完成之后根据要求整理成册的资料,该资料有主管单位的签字审批程序。这18本花名册涉及782人。涉及金额74.555万元
    该花名册反而可以证实,培训是在政府相关主管机关劳动局的监管下完成,由开班申请、批准同意、开班中监督检查、结束后组织考试。学员除身份证复印件之外的信息,学员还要提供本人一寸免冠正面照片两张(合格证、准考证各一张)、电话号码等,这些信息的取得只能由学员本人提供完成,足以证明培训室真实存在的。
    2、没有找到培训花名册材料的已经培训合格人员名单,主要是当时这个培训的主管单位是经济开发区经贸局,找不到申报补助的材料。涉及1341人。设计金额130.82万元
    3、被告人王芸的证言:明确证明文苑学校没有组织过学员进行技能培训,主要就是同案被告人王芸的证言。王芸在本案中认罪认罚。王芸在培训学校的岗位身份就是负责整理申报的材料,当庭也承认多次见过培训老师,对是否有组织培训的询问是闪烁其词,也承认自己不负责组织培训。方恒才不具体负责培训学校,仅仅有事可以请教。
    反而证明:方恒才与培训学校组织的就业技能培训补助无关。
    4、询问笔录中:①培训学校的其它员工都表示文苑学校有组织培训;②培训老师陈述有培训;③政府监管机构劳动局、经贸局认为所有就业技能培训补贴按照文件规定进行,严格执行,而且到过现场监督,特别是劳动局局长刘晓莉的证言更是明确;④公诉人提供的227个享受补贴的培训学员的证言,学员陈述基本是不知道有文苑学校这个单位,但是自己确实参加了在单位由外边人组织的培训,有的学员也自认参加了培训。
    反而证明:可以证实培训的事实确实存在。
    5、就业技能补助费到账的证据:分两种情况,一种情况是从开发区财政局拨付到文苑职业学校银行账户,但是由政府机关对账户进行监管使用,被告人无权自己动用该款项;另一种是直接从财政局拨到建设银行,由建设银行之间转到学员的银行账户。
    反而可以证实:被告方恒才和被告刘涛华没有从经济开发区获利。
    6、合肥市财政局和劳动局发的文件(公诉人提供在案卷中却不举证,由辩护人举证)。可以证实政府规定的培训方式、补助发放方式、培训的种类等。
    反而可以证实:培训方式、补助对象不是固定的。
    检察机关认定的方恒才、刘涛华利用文苑培训学校的平台,没有实际组织学员培训的事实,没有证据支撑,反而可以证明存在就业技能培训。公诉人提出的本案所谓文苑学校组织培训是安全方面的培训的观点完全是错误的,从还时间上就可以否定该观点,因为从2012年起,文苑学校没有组织过安全方面的培训,安全培训对接的是安监局,主管这方面的人员杜婷婷已经离开了学校,王芸所负责办理就业技能培训,对接的是劳动局。也就是说,安全方面的培训与就业技能方面的培训不是重合关系,而是前后的关系。
    以上事实均由证据可以证明。

    2012年由刘涛华接手后文苑职业培训学校进行了业务拓展,拓展了国家职业技能培训的业务,其中包含(高、低压电工,焊工,计算机,保姆等等),该项目是国家提供资金给再就业人员的技能培训,其中有下岗工人、失地农民、大学毕业生、企业员工、及社会无业人员提供职业技能培训,培训后在通过国家有关职能部门考试和鉴定以后颁发国家职业技能证书,证书的获取需要本人提供身份证、2寸照片、报名表、准考证,参加地方人力资源保障局(之前称劳动局)的统一考试后获取,在参加考试之前需要通过向文苑职业培训学校工作人员报名,并向劳动局申报,并经相关政府机构负责人(劳动局局长)同意后成立班级,开班初期需要政府机关工作人员现场拍照和录制视频,并进行一段时间的技能培训后,在通过学校和政府劳动部门的监督下完成学时监督和有关内部考试后方可参加国家地方统一的考试,该考试需要学员带身份证和准考证在国家考试系统和工作人员的核对情况下进行考试。开庭审理过程中律师辩护及列举证据进行积极举证,2000名学员中,公安调查了其中227人的证人证言,其中约120人是巢湖俩个某大型集团员工,其中约60人是巢湖学院大学生,其余为社会打工人员。其中一部分人员证明参与过培训,但不知道是由那个组织或学校进行。一部分人证明完全没有培训且毫不知情,还有一部分企业员工经历过企业培训但不知道是否和文苑学校有关。
    2013年王芸因其孩子生病需要工作和固定收入,被刘涛华安排文苑职业培训学校,工作内容负责政府申办开班及政府部门的手续对接。2023年4月被(合肥市公安局巢湖经济开发区公安分局)从含山县某公司羁押逮捕后取保侯审,在此期间经历过几次长达8-9小时的笔录询问,后受到公安机关的诱供骗供,且在提供警察提供的书面文字中指控,以口供的形式背诵和默写3张银行卡卡号和流水记录,指控刘涛华和方恒才在没有安排培训的情况下骗取国家补贴资金后转移财款。后经当庭庭审后无法再次复述其内容,被我方律师认定为虚假口供。另外培训资金有财政局划拨,均进入学校公立账户且由地方经贸局监管使用和支出。
    银行行长证明;2015年期间由方恒才介绍认识刘涛华,刘涛华安排王芸和银行对接,安排约50名学员集中办卡,银行卡被用于接受国家职业技能补助款800元/人。银行卡的办理流程均由本人认可的书面文件学校代为领取或自行领取的通知及说明。

    学校部分员工证人证言以下简称数字:
    证人1、会计证实2012年-2015年期间见过学校上课教师,并在此期间为学校解决财务出入账和纳税等工作。
    证人2、教师证明2012年至2014年在学校工作期间,见证过学校多次的培训课程,并完成刘涛华布置的工作任务,及给学员按时上课。
    证人3、证明2013年至2014年在学校工作期间,见证过学校2次左右的培训,并完成王芸布置的成绩批改等其他学校文字类工作任务。
    证人4、证明2014年至2015年在学校工作期间,见证过学校2次左右的培训,并完成王芸布置的学校内部相关文件的签署任务并且见到过相关老师结算工资。
    证人5、证明2014年至2015年在学校工作期间,见证过学校2次左右的培训,并完成王芸布置的工作任务。

  • 李东云举报地方官员违规开发土地遭打击报复

    【民生观察2024年11月7日消息】河南省商丘市虞城县张集镇反腐维权人李东云,实名举报张集镇镇领导、村领导联合黑社会头目,在无法律批文的情况下违法违规涉黑开发土地。在遭到打击报复后,李东云被逼无奈逃离家乡至今在外躲避。现如今李东云举报上述问题已有10多年时间,但依然没有结果。

    李东云冒死向多个执法职能部门举报张集镇镇党委书记张魁,镇纪检书记刘长征,村支部书记兼职供销社主任张世英,联合黑社会组织头目曹红伟,在没有任何批文情况下违法违规违纪涉黑开发土地。

    村民不同意就殴打,扬言打死一个包赔50万!

    当地领导组织联合纵容黑恶势力打手及艾滋病毒人员围攻举报人李东云数日,使其与家人在家无法正常生活,当时被逼无奈逃离家乡,至今还在浙江杭州!

    当地领导打听到李东云在浙江杭州的地址后,组织纵容黑恶势力打手携带汽油,到浙江杭州追杀李东云。

    当时李东云问张世英:是谁让你们来的。张世英说:镇书记让他们来的。如你再继续告状把你全家烧死!

    当地领导等人利用各种恶劣手段迫害举报人李东云!李东云多次报警警方不给立案调查。

    然而虞城县纪委副书记驻公安局纪检组长刘法启却回复说:通过调查他们不存在涉黑恶村霸行为。(有通话录音为证)。

    虞城县公安局则把张世英涉黑带打手带汽油,到浙江省杭州市追杀举报李东云的犯罪事实,回复说:是信访维稳;把涉黑恶存于派出所卖掉举报人李东云房子的假合同,回复说:合同已经撕掉了;对张集镇虚报可耕地亩数(数额巨大)诈骗国家粮补款回复时造假说:已处理好。

    既然如此,为什么一个外省籍的人员在张集镇都能领几十亩诈骗国家的粮补款并享有低保?!(四级回访时,张集村支部书记张金现、村长杨绪锁当场证明了此事,外省人领诈骗国家粮补款一直领到2022年5月份。更能证明虞城县纪委查案十几年对此事根本没有调查处理)。

    张集镇政府某官员还特向反贪局提交了一份名为“村财乡管”盖有政府公章的证明,以此对诈骗国家数额巨大的粮补款、危房改造款、虚报截留骗取冒领扶贫款等等多种重大犯罪事实进行包庇。四级回访时县纪委纪检科长孟国强竟然说不知道“村财乡管”啥意思。(以上回复有音像为证)。

    在2021年10月,中央督导组连三次签字批文到地方执法部门,要求地方督办调查该案,但至今无果。

    2021年11月26号,李东云又把举报材料交给商丘市纪委监委书记楚少华。

    2022年6月22号,商丘市纪委周主任,韩主任,虞城县纪委孟科长,县公安局执法人员,张集镇掌镇长,张集村张书记等13名人员,对李东云进行了四级回访。对其举报的问题不但没有解决,反而进行了造假回复(有音像为证)。

    2024年5月份,李东云将违规违纪违法强行开发大田地的问题,举报给国土自然资源部。

    2024年8月,虞城县国土执法人员陈林(电话13781458988),利用职权,弄虚作假,欺上瞒下,包庇犯罪。把违规南大街开发的13亩多土地回复李东云说成4.89亩土地,把李东云举报的闯国家政策禁令18亿亩红线违规违纪违法开发镇北20多亩基本农田可耕地的重大事实只字不提。而这些只是张集镇违规违纪违法开发倒卖基本农田可耕地100多亩土地中的一小部分而已!

    李东云表示,“从虞城县到张集镇某些涉黑涉恶腐败官员涉案其中,相互抱团,权大于法!恐怕此案在虞城县他们无法处理好!

    至今某些涉黑恶贪腐官员‘公权私用’触犯了国家多条法律法规,不但没有得到任何惩处,还连连升官!此乃天下奇闻也!”

    近期,2024年5月20号,商丘市政协主席楚少华主席(19837089999)电话给李东云说:据说你已对案子的处理结果同意签过字,为什么还在告状?当李东云把真实的情况告诉楚主席后,楚主席表示把案子交给虞城县纪委监委书记张晓辉来处理,但至今无果。

    虞城县信访局米局长电话给李东云说:县委书记何玉东书记对你举报的案件非常重视,表示成立专案组对你的案件进行重新调查,但至今无果。

    综上所述,为维护举报人及全体村民的合法权益!李东云垦求上级领导批示异地成立专案组来虞城县彻查深挖此案,把涉黑恶贪腐组织犯罪团伙彻底铲除,还百姓一片蓝天!

    对此,李东云本人郑重声明:我本人从来没有对本案件处理结果同意之类的签字,如有地方办案执法人员向上级回报说我已经签字同意,纯属严重造假。

    李东云电话:18272628376

  • 陕西封西霞举报西安市驻京办信访王维华

    举报人:封西霞,女,汉族,生于1964年5月24日。户籍所在地:陕西省西安市灞桥区纺西街169号和谐小区9号楼1单元1号,身份证号码:610111196405240025,残疾证号码:61011119640524002572为多重的二级重残人。联系电话:18691634079,邮编:710038,系单亲家庭的失业女职工。
    被举报人:西安市驻京办信访工作组王维华,职务:组长,
    联系电话:13811898565
    法人代表:西安市驻京办:寻心乐,职务:主任
    驻所地:《普德宾馆》北京市丰台区右外东庄90号,
    邮政编码:100071

    举报事项:
    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的明确规定,公安机关干部不能在行政机关任职。王维华身为西安市公安局二级高级警长,任职西安市驻京信访工作组组长严重违背《宪法》;
    二、西安驻京信访工作组组长王维华任职近二十年来以权谋私,长期雇用黑车、雇用黑社会对西安多名维权公民以及封西霞多次实施非法绑架、故意伤害,给北京、西安两地社会的稳定和政府的公信力造成严重不良影响和恶劣的后果;
    三、恳请依法对王维华任职近二十年来高价雇佣黑车、雇佣黑社会分子、纵容黑恶势力故意伤害、非法绑架、押送西安维权公民进行廉财,对其的经济收入来源进行审查;
    四、王维华酬酒成性违反《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即便是在严重的疫情期间也不忘酗酒,工作中经常酗酒恶语伤害辱骂西安来访维权的人民群众;
    五、王维华严重违背中央政法委的规定,对西安维权公民实施强行非法的绑架、拘禁、故意伤害、拦劫、出卖维权公民的个人信息,对西安维权公民的合法诉求采取欺.瞒.哄.骗.卡.拖来对抗党中央领导,凶惨的打击报复西安来京的维权公民;
    六、王维华抗拒胡锦涛主席给举报人封西霞案的亲笔批示,致使封西霞的冤假错案得不到彻底合法的解决,反而多次凶残的打击报复举报人封西霞,恳请党中央领导依法对王维华的违法犯罪行为进行严肃的审查和处理。

    事实与法律依据:
    2022年9月17日半夜2点来钟,西安市驻京信访工作组组长王维华,高价雇佣黑车,雇佣十来名黑社会分子对正在北京市房山区拱辰街道犁村民房出租房屋内熟睡的举报人封西霞实施暴力欧打、强行非法绑架,致举报人昏迷不醒。经西安医学院第二附属医院诊断为:右侧3一一5肋骨骨折,闭合性颅脑损伤,全身多处软组织损伤,头皮血肿等。
    案件发生后举报人向110报警,向案件发生地的管辖地北京市房山区拱辰派出所报案。2023年1月9日,封西霞被欧打案,北京市公安局房山分局受理本案,(受案登记表文号京公房(拱)受案字【2023】50217号),受案民警:王浩,辛和,电话:010-69532114。
    2023年2月13日,北京市公安局房山分局,京公房(拱)鉴聘字【2023】50012号鉴定聘请书,北京市房山区公安司法鉴定中心,为了查明封西霞被欧打一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九十条之规定,特聘请你单位对封西霞的身体损伤程度进行鉴定。房山分局拱辰派出所,2023年2月13日。
    北京市公安局房山分局,京公房鉴通字【2023】50619号《鉴定意见通知书,人体损伤程度鉴定意见是:封西霞身体所受损伤程度属轻伤二级。北京市公安局房山分局,2023年3月18日。
    2023年1月9日,封西霞被故意伤害案,(受案登记表文号京公房(拱)受案字【2023】53875号)受案回执,受案民警:解春鹏,辛和,电话:010–69352114。北京市公安局房山分局拱辰派出所,2023年5月18日。
    立案告知书,封西霞被非法拘禁一案,我局认定为符合立案条件,现立案侦察。北京市公安局房山分局,2023年6日17日。
    2023年2月12日晚,我由西安市灞桥区纺织城街道办事处工作人员郭云的陪护,入住北京市丰台区洋桥东秋果宾馆305房间,找北京市公安局房山分局拱辰派出所查询案件的进展情况。
    2023年2月13日,我到北京市房山区公安司法鉴定中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九十条之规定,对我身体损伤程度进行鉴定。
    2023年2月21日半夜,我和纺织城街道办事处工作人员郭云,在北京市丰台区洋桥东秋果宾馆305房间里熟睡,睡梦中被一阵猛烈的砸门声惊醒郭云喊我去开门。猛然闯进一伙不明身份的陌生人,以查身份证为借口在305房间对我进行野蛮凶狠的欧打,强行把我从305房间抬出非法绑架,我拼命向秋果前台服务员呼喊:“救命!赶快报誓!打110!土匪绑架.”。歹徒门听到秋果宾馆前台服务员的报警,害怕110赶来救我,便丧心病狂的不顾我的死活强行把我往车里塞,面对凶神恶煞的绑匪身处危险,我心里非常恐惧害怕,我拼命挣扎反抗死都不上车,黑社会绑匪们把我打得我大小便失禁昏死过去……

    经西安120急救中心医送往西安市医学院抢救后被诊断为:
    1、头皮血肿;
    2、闭合性颅脑损伤;
    3、脑外伤综合症;
    4、双侧感音神经性耳聋;
    5、全身多处软组织损伤。本案至今未依法立案处理。

    西安市驻京信访工作组组长王维华,在将近二十年任职期间利用职权雇佣黑社会分子,雇佣黑车拦劫,非法绑架,强行限制维权公民的人身自由,非法拘禁,故意伤害西安多名维权公民。被残忍伤害的有举报人封西霞,李道英、张小娟、李稚伟,万彩云,黄玲玲,柳凤兰,赵宏财,魏碧侠,李爱英,马服升,刘艳萍,冯英杰,尚海燕,唐海叶,李思云等人。据此,封西霞在痛苦煎熬中含泪悲愤的依法向党中央实名举报王维华的违法犯罪行为,恳请党中央依法详查核实严肃惩罚处理。
    王维华酗酒成性,即便在疫情严重的危难之时,也不忘酗酒作乐,重大会议工作期间更是疯狂酗酒,每逢酗酒后接待西安来京依法反映问题,依法维权的西安人民群众时工作态度极其恶劣,恶言不堪入耳对人民群众发酒疯。
    依法检举、控告、申诉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赋予中国公民的政治权利,依法维护自己的切身利益反映合理诉求是人民内部矛盾。但是,王维华利用手中公权力打击报复来京正常合情、合理、合法反映正当诉求的社会最低层弱势群体,对最孤苦无助被侵权人民群众的合理诉求装聋作哑、推卸责任、编织虚假材料欺.瞒.哄.骗.卡.拖对抗党中央,把依法维权的公民当敌人仇视惨害,其目地手段极其残忍恶毒。西安市依法维权合法权利被侵害的弱势群体,心中渴望亟需得到人民政府给予的温暖和关怀,却惨遭王维华的迫害和打压甚至杀人灭口。任凭犯罪分子逍遥法外,包庇纵容,利用手中公权力干预公安机关依法履行其法定职责,致使公安机关有案不立、压案不查充当黑恶势力的保护伞,排斥异己、打击正义。西安市依法维权的群众冤声载道,怒不敢言、泪流成河。王维华把手中的公权力凌驾于《宪法》之上,在西安驻京办称霸一方无人敢惹。
    我在悲愤中大声吶喊!恳求党中央及时尽快将幕后操纵指使黑恶势力、黑社会分子的保护伞王维华缉拿归案,恳请党中央依法铲除王维华这颗毒痛,清除政府内部王维华这个害群之马,挖掉党内王维华这个蛀虫,严肃清查王维华的经济出入来源为民除害。恳求党中央亮“纪律审查、监察调查、督查督办”之剑!彻查黑恶势力保护伞王维华违法违纪,切实保护人民群众的合法权利,让人民群众的生命安全有保障,让社会最低层最孤苦无助的弱势群体封西霞能安居乐业过正常人的生活。

    致党中央领导

    举报人:封西霞
    2024年5月16日

  • 中国社会伸冤绝路下的网络公开举报潮

    (编者按:中国社会网络公开举报潮的汹涌澎湃,尤其近来公检法系统工作人员也纷纷加入潮中,揭示着中国含冤受屈的国民在现实制度中业已步入绝境,已无法讨得公正,即中共极权体制丧失了提供给国民伸冤的途径,逼得冤民只有寻求网络舆论陈情诉冤,进而促使中共权力部门解决问题。而日前中共当局意图让上网通过网号与网证的行径,必将最终掐断这种网络举报伸冤的“最后救命稻草”。一个完全熄灭国民伸冤希望的社会,必将是绝望而最终在爆发中灭亡的社会。)

    一、执法者也不相信法律——公检法人员参与网络公开举报

    近期,中国网络接二连三出现民众发视频举报,甚至连中共体制内公检法的工作人员也不走司法程序,而是选择在网络进行实名举报。

    如北京男子实名举报北京十三陵特区街道办事处党委副书记聂有义,在居庸关文物保护区范围内给长城贴瓷砖。「每块100元成本的瓷砖,冠以『爱国公益、国家工程』等标签,收费高达8万到80万元」。

    8月6日,原盘山县法官郭大伟网络实名举报辽宁省高院执行局长王宏收受贿赂、枉法裁判、包庇他人犯罪、公款吃喝旅游、跑官买官、贪污、滥用职权、制造冤案等罪名。

    8月7日,河南省周口市公安局警察、中共党员刘丽为其曾是县长的丈夫在网络实名举报河南省高院少年审判庭法官周青松。

    视频贴主表示:老公曾经贵为县长,遇到不公居然选择在网上发布举报,正规渠道不应该是找纪监委和检察院反映情况吗?为啥最近这类体制内人员网络实名举报事件这么多?!

    不只警察,法官也网络实名举报。

    8月5日,福建莆田市涵江区法院法官吴强发视频,公开实名举报涵江区法院原院长何文珍、莆田市中级法院党组政治部主任黄志强,二人在人事调动上买官卖官。

    有网友说:「连法官都不信中共的法治,要上网发视频举报,可见中共这个体制比粪坑还臓。」「中国的『法治』就是一个笑话」。

    一位中国前法官说:这些举报事例表明,中共的执法者都不相信中共的法律。「法官、警察这些执法者都不能用法律保护自己了,宁信网络,不信法律。在中共威权体制下,谁能有自己的合法权益呢,这个法律制度的本身,就没有打算给老百姓维护自己合法权益的有效途径,在这种制度下,人人都是受害者。

    二、派出所所长公开举报后失联

    6月22日,河北承德兴隆县一派出所长苏九雷,在社交平台公开实名举报兴隆县人民政府副县长、公安局党委书记兼局长涉嫌严重违法违纪问题。

    他指控的分别是: 充当涉黑涉恶团伙保护伞;大肆买官卖官,大搞权钱交易;大搞一言堂;严重破坏营商环境;大搞团团伙伙;违规向企业大肆借款;生活腐化。视频中,苏九雷称手中有大量的音频、视频及书面证据,并有刘文宁收受贿赂的视频。同时,他表示:如果举报内容不属实,他愿意承担法律责任。而这起备受关注的举报事件过去一个多月,至今并无取得进展的消息。而被举报的兴隆县副县长、公安局党委书记兼局长个人信息,在该县政府网站上仍可以查询。

    此前有媒体报道说,传实名举报河北承德举报公安局长的派出所所长被带走调查,但官方回应后,坊间更加迷惑:到底有没有带走调查?苏九雷目前到底是什么状态?截止目前,没有任何权威消息可以确认。实际上,前述报道媒体之前曾致电派出所所长苏九雷,但未能联系上。而这几天,多家媒体记者表示:打电话以及多方联系了苏九雷,也未能联系上。那么,苏九雷到底还是不是派出所长?近期有没有上班?面对这些疑问,8月1日,苏九雷所在的派出所一位工作人员表示:电话中我们什么都不能告诉你,我们什么也不能说,有问题你可以联系兴隆县委宣传部门,向他们求证。

    各种迹象表明,苏九雷已与外界失联。

    三、潮水般涌现的网络公开举报

    7月28日,清华大学毕业生马翔宇实名举报苏州工业园区商务局局长祝某虚设项目套取资金,涉嫌学历造假,引爆网络。面对舆情,当地相关部门表示正在核实,核查结果会“第一时间反馈”。

    最近十来天,集中爆发了人大在读博士王某实名举报导师王某元性侵,上饶市万年县退休教师实名举报万年县委书记毛奇涉嫌性侵女下属等事件。这些事件均在网络引发轩然大波,人们关注事件进展之余也不禁要问:网络上的实名举报为什么这么多?为何有这么多人选择这样的方式维权?

    王某举报王某元次日,7月22日,就有女高中生通过网络举报山东理工大学教师曹某自称未婚与其恋爱并发生关系。

    7月23日,陕西师范大学一毕业生举报该校副教授、研究生导师王某中性骚扰。

    7月25日,又有万年县退休教师实名举报该县县委书记毛奇性侵其女儿。

    7月28日,云南昭通市一干部被举报与女下属存不正当关系……

    唐山烧烤店打人事件被判刑的民警陈志伟异地的实名举报⋯⋯

    不仅如此,甚至连盘山县法官郭大伟都开始在网络实名举报了。

    看看现在网络上热门的实名举报者都是什么身份——教师、科员、拳击冠军、退役女兵、律师,连公检法的人都来网络举报了,其中甚至不乏公安局前副局长。更有意思的是,在他们的举报内容中,无一例外都有一个共同点,即长期线下举报无果,求助无门。

    四、网络公开举报潮固然有新闻搭便车现象,但更深层原由值得探究

    近期,网络上的实名举报频发,跟新闻传播规律有关。

    新闻学有个术语叫“搭车效应”,指的是某一重大新闻事件吸引公众的广泛关注时,其他与该事件相关问题和议题,借助这一事件的热度和关注度,集中爆发并出现在公众视野中,引发新的舆论反响。

    网络传播时代,受算法推荐机制、多元化的舆论主体、商业流量追逐等影响,新闻舆论的“搭车效应”愈发明显。此次“网络实名举报”相关新闻的集中爆发,就是很典型的“搭车效应”。

    这波“实名举报”的风潮肇始于人民大学在读博士王某举报导师王某元性骚扰事件。事件引发广泛关注,中国人民大学迅速采取行动,于次日完成对举报内容的初步核实,对王某元作出开除党籍、解除聘任等处罚。

    王某的胜利不但维护了她本人的权益,也对潜在的受害者形成了示范,也激发了公众和舆论对相关事件的关注,促成了同类事件的集中爆发。

    新闻“搭车效应”存在已久,经常关注新闻的朋友一定有印象,一般而言,当某一事件形成大范围关注后相当一段时间内,会有大量相关新闻爆出。

    舆论对相关事件的关注,促成了同类事件的集中爆发。

    五、网络举报的特点

    与一等就是一年多而仍得不到回应的线下举报相比,网络实名举报似乎有着较高的效率。

    上述实名举报事件,在舆情形成之后的短时间内得到积极回应,这样的成功案例无疑会对潜在的受害者形成某种激励,让他们看到通过网络成功维权的可能性,促使他们效法。这也是网络实名举报事件频发的重要原因所在。

    从这个意义上说,网络实名举报频发也提醒相关部门,务必确保举报、维权渠道的畅通、高效。当有人遭遇了不公,内心里有了委屈,总是要讨个说法,如果在线下找不到这样的路径,即使冒着更大的风险也会选择到网上评评理。一旦到了网上,产生了负面舆情,不仅处置难度会加大,也会因为个别事件而损害某个群体的整体形象。

    网络实名举报之所以在当下呈爆发式增多趋势,主要在于网络的便捷性和传播性。当然,与这些年来的大环境也不无关系。谁都知道,惩治贪官污吏,揭发举报各种违法犯罪等,是政府倡导的,支持的,是构建和谐社会的重要方式之一。而传统的举报方式效率太慢,甚至没有效率效果,逐渐遇冷了。

    网络实名举报,其传播速度非常之快,在短时间内就有可能在整个互联网上传播开来,甚至传到国际互联网上,影响非常大。

    而且我们有网警,随时在掌握网络上的舆情动态。各个地方政府,也有个不是部门的部门“舆情办或者网信办”,也几乎是全天候有专人关注网络,随时发现网络上出现的有关辖区内的舆情,一旦发现就得及时汇报并进行跟踪处理。

    再者,敢于在网络上真人实名举报的人,可以说是在掌握了一定事实与证据的同时,已经有了被打击报复的心里准备。

    不过,实名举报一旦在网络上传开,并且被相关部门捕捉到进行调查核实,那么因为知道和关注这件事的人太多,被举报人如果想要打击报复举报人,就得考虑所带来的严重后果。

    而介入调查处理的相关部门,面对强大的网络舆情,也不能装聋作哑,必须得尽快拿出调查处理结果,要想如同早些年收到举报材料举报信那样束之高阁行不通了。否则舆论不会放过他们,上级领导也会过问追查要结果。

    前面提到的人民大学、陕西师范大学女学生举报导师试图亵渎性侵,都是在短短时间内,所在学校就做出调查处理结果。尤其是人民大学女研究生举报导师,人民大学领导机构在深夜得知网络舆情之后,连夜展开调查,第二天就公布调查结果和处理方式。江西省上饶市万年县县委书记毛某被实名举报之后,也是在次日便“主动投案,交代违纪违法问题”。

    由此可见,网络实名举报所产生的效果是相当惊人的。

    另有分析,网络实名举报之所以能在短时间内迅速引起社会关注并产生效果,主要得益于其独特的传播特性:

    1.匿名性与安全性:虽然名为“实名”,但网络平台的匿名性在一定程度上保护了举报人的隐私,减少了被打击报复的风险。这种安全感促使更多人敢于站出来揭露不公。

    2.广泛传播与高效曝光:网络信息的传播速度远超传统渠道,一个实名举报帖子可能迅速在社交媒体上病毒式传播,形成强大的舆论压力,迫使相关部门迅速介入处理。

    3.公众关注度高:网络实名举报往往涉及社会热点或敏感话题,容易引起公众共鸣和关注,形成舆论场效应,推动问题得到更快解决。

    六、网络公开举报的直接原因——现实制度中举报维权途径受阻

    现实中,确实有不少人在面对不公时,选择通过网络实名曝光的形式主张权利。这其中,既包括社会经验不是特别丰富的群体,如大学生,也包括社会阅历丰富、掌握一定社会资源的“体制内”人士,比如,实名举报苏州工业园区商务局局长的马翔宇,不仅本科、硕士均毕业于清华大学,而且他本身也是苏州工业园区商务局的科员。今年6月份,在河北承德兴隆县,还曾发生过派出所所长苏某网络实名举报县公安局长的案例。

    严格说来,网络举报并不属于法定的举报方式。而且通过网络实名举报,在对举报者形成压力的同时,也事实上增加了举报人的风险。举报导师的人民大学在读博士王某,在举报视频中就坦言:这一次,如果你们不帮忙转发关注,我就真的死定了!

    作为体制内人士,马翔宇、苏某应该知道线下的举报方式和途径,也知道网络实名举报意味着什么,他们为何还要冒着风险舍近求远通过网络举报?一个很大的原因就在于,出于这样那样的原因,线下举报维权的渠道并不那么畅通,其效率也并不尽如人意。

    马翔宇举报商务局局长就是一个典型的例证。在网络实名举报之前,马翔宇就曾向当地纪委监委实名举报过祝某,并提供了包括合同、票据、询价记录单、通话录音、微信聊天记录、邮件账目在内的大量材料,当地纪委监委也于去年3月13日正式受理了他的举报。可是,等了1年4个多月,马翔宇始终没有等来任何说法,他还因此遭遇了变本加厉的打击报复。

    网络实名举报的一些案例,显示了公众和舆论监督的巨大作用。事实一再证明,内部监督在很多时候很难奏效。把权力关进笼子里,公众和舆论监督必不可少。

    原本,我们国家对于合法的各种举报投诉,原本制定有严格又详细的规定,有人想要举报投诉和上访,想要按照法定程序一步步按班就班的进行。

    比如说要有人要举报一位县城里的局长,那么必定是先向该县的纪检监察部门、信访局,甚至县委县政府、人大政协等部门逐一递交举报材料、举报信。上述单位在收到举报内容之后,有义务和责任,责成有处理权限的部门负责答复与进行调查处理。

    除此而外,禁止有关人员直接向县以上的市、省、中央部门寄送举报材料、举报信,更是严禁越级前去上述部门上访。

    然而,根据法定的投诉举报渠道逐级反映问题,却在现实中遭遇种种困境。不是寄送的举报材料、举报信,石沉大海音讯全无,就是匪夷所思的是这些举报材料、举报信,甚至神奇地最终落到被举报人手里了!

    像去年发生的在全国造成很大负面影响的、河北迁西县退休干部马树山,实名举报该县县委书记李富贵,就是按照法定的举报程序,向多个部门寄送了举报材料。结果李富贵毫发无损不说,马树山寄送的那些举报材料,还到了被举报人李富贵领导的县委办。最终酿成举报人马树山被迁西县有关部门迅速逮捕、起诉的荒唐做法。如果不是网络舆论监督起到作用,马树山估计这阵在监狱里劳动改造呢。

    类似马树山实名举报县委书记李富贵这样的案例,放眼全国不在少数。马树山经历有惊无险之后得以没啥事,算是很幸运的。而类似的实名举报案例中,举报人被打击报复致死、致残、背井离乡躲避打击报复的案例都有!

    早些年,有些人受到委屈冤屈,或者掌握了某些人违法犯罪的线索,想大胆举报的同时,又害怕暴露身份遭到打击报复,往往采取匿名举报的方式,然而效果甚微,基本不会受到重视。

    后来有关部门在群众举报方面更是进一步做出要求,必须是实名举报才能得到重视并且及时做出受理,这等于匿名举报则基本上被打入冷宫了。

    当然了,有关部门还是考虑到实名举报会给举报人带来一定的风险,因此也制定了严格替实名举报人保密的规定,诸如不得泄露举报人的姓名,电话等等。可是在现实中,涉及到在当地有身份有地位的人、利害利益关系关联人的举报,举报人要想全身而退,很难。

    有人走法定的举报程序寄送举报材料,三五年甚至更长时间没有下文,司空见惯,属于不正常的正常现象。

    尽管从媒体公开报道过的一些典型案例中可知,有的举报人寄送的到市、省、中央有关部门的举报材料,被上述有关部门批阅盖章之后,又回到被举报人所在地区的有关部门手里。不处理不答复,是相当一部分举报人所要面临的无奈结果。

    于是,有些意志坚定的举报人,便亲自带着举报材料,到上级部门去上访投诉举报。这种方式曾经令一些地方政府部门很头疼。于是门“专业的”拦访截访生意便应运而生。一旦有上访人出现在国家信访局等处,便有人将他们劝阻,拦截,送回原户籍地。

    对于经常跑到省、中央信访等部门上访喊冤举报的人,后来出现一个新名词叫“恶意上访”。

    对待这部分“恶意上访”的人,个别地方政府狠招频出,把他们组织起来集中学习(实际上是限制人身自由监视居住)。还是不肯老实话不服从管教的难缠上访人,则被冠以“寻衅滋事”等罪名,抓捕起来召开公审大会,给他们判刑,用以威慑其他有举报上访迹象的人员。

    时过境迁,网络日益月异空前发达起来之初,有人开始在“天涯社区”、“百度贴吧”等互联网平台上发表举报信、举报材料。陆续延伸到当下在视频平台上真人网络实名举报。

    这几年盛行的网络实名举报,方法大致雷同,那就是举报者真人出镜,手持自己的身份证,写上电话号码,公布要举报的内容。

    七、公开举报涌现的深层原因——对现实制度的信任危机

    除了官方途径流程慢,浪费人力物力财力。

    还有就是公众对自己当裁判又当运动员中共这种自纠自查的内部行为缺乏信任。

    网络实名举报频繁揭露了公众对正规举报流程的信任危机。说白了两个字:不信。

    为何网络维权会成为许多人的“最后稻草”?

    这背后反映出的是传统维权渠道的梗阻和失效。正规的法律程序、行政投诉机制本是保障公民权益的坚固防线,但在实际操作中,繁琐的流程、部门间的推诿、监管的缺失乃至某些“官方”的偏袒,都让这条防线显得脆弱不堪。

    以高校性骚扰案件为例,尽管有明确的反性骚扰政策,但调查显示,真正建立起有效申诉渠道和调查处理机制的学校少之又少。受害者在面对权力不对等的情况下,往往难以通过正规途径获得公正处理,只能寄希望于网络的力量。

    报警是向公权力求助,报警通常可能需要到派出所或打电话,然后需要填写相关信息并上传证据,整个过程更复杂。可能还需要等待接警人员的响应和处理,其次还需要面对面与警察沟通,存在被报复的担忧。由于还有部分人对警方处理问题的效率和公正性存在怀疑,担心报警后问题得不到及时解决或者被草草处理。在过往的案例来看,如果仅是简单的报警,通过正常渠道举报,都是石沉大海,音信全无。即便是实名举报,只是在检察结构公布的举报网站,而有的报警处理结果不容易被外界知晓。久而久之,大家都觉得都是因为法律途径根本行不通。这一点跟直接向老天或者庙神磕头有一样的效果。

    而在网上举报是想向人民求助。通过网络实名举报,可以引起媒体和公众的注意,可以随时随地进行,不受时间和地点的限制。可以增加问题被重视和解决的机会。虽然是实名举报,但很多网络平台会对举报人的信息进行保护,使举报人感觉更安全,但这一点我个人倒觉得没啥用,毕竟实名就如自投罗网。

    八、公开举报潮涌的主观原因

    第一,推动问题快速解决。
    通过网络实名举报造成巨大的网络舆论,能够直接触发问题的快速解决!

    第二,受害人内心渴望被保护。
    通过网络维权除了可以引发舆论的注意,也会引起相关部门的警觉,这对于被害人也是一种保护!

    第三,团结更多受害人维权。
    让真相大白于天下。有很多受害者其实并不孤单,往往被告人会对同一类人物实行危害,这些人有很多是不敢举报的,有人第一个站出来,可以激发更多的受害人同时站出来举报!

    第四,促使被举报人收敛侵害行为。
    举报人明公开自己的处境之后,被举报人即便是没有得到及时的惩处,也会迫于舆论的压力,会收敛自己的行为!

    基于以上4点原因,如果被害人受到持续侵害,一时找不到合理的,更合适的解决办法,不妨就采用网络举报的形式!积极的举报检举,绝对是维护自身利益和安全非常重要的手段!

    九、网络举报频仍综合原因分析

    1.正规渠道不畅:长期以来,部分正规维权渠道存在流程繁琐、效率低下、回应不及时等问题,导致公众对其失去信心,转而寻求网络途径。

    2.网络举报门槛低:相比正规渠道,网络举报门槛更低、成本更小,几乎人人都能参与,这使得网络成为公众表达诉求的重要平台。

    3.公众权利意识的觉醒:随着社会进步和法治建设的推进,公众的权利意识日益增强,他们更加积极地维护自身权益,网络举报成为了一种有效的维权方式。

    十、面对网络举报潮的体制性应对

    1.优化正规维权渠道:政府应加大对正规维权渠道的投入和改革力度,简化流程、提高效率、增强透明度,使公众能够更加方便、快捷地维护自身权益。

    2.加强网络监管:建立健全网络举报监管机制,加强对网络信息的审核和把关,防止虚假信息和网络暴力的传播。

    3.提升公众法律意识:加强法制宣传教育,提高公众的法律素养和维权意识,引导他们通过合法途径维护自身权益。

    4.推动多元化维权体系建设:鼓励和支持社会组织、媒体等力量参与维权工作,形成政府主导、社会参与的多元化维权体系。

    十一、网络举报的困境

    并非发了视频就能被人所知,相反大多数时候都石沉大海了,能被人们关注到的,要么事关重大,被媒体争相转发,要么就是一些热心的平台用户,凭借着朴素的正义感,自费帮他们上的热门,更别说还有严格的审核机制这道门槛。

    换言之,不是每个举报都会激起巨浪,民间互助也有其极限,在网络上进行的举报最终还是要遵循网络最本质的规则——流量。

    一个农民工举报工头恶意欠薪与一个科员举报局长贪污腐败,哪个更容易引起关注显而易见。

    而随着网络举报数量的递增以及举报者的阶层上升,一些“不那么重要的事件”必然会被淹没在茫茫的信息流中,虽然对于普通人而言,这种程度的“不重要”已经重若泰山了。

    况且一部分人并不关心社会议题,他们只是一群闻着味儿而来的猎奇者,吃不到大瓜便一哄而散了。

    所以说,想要通过互联网来寻求普遍的正义,是极其困难且偶然的,哪怕一时之间得到关注,但相比于漫长的申诉与调查流程,网络热度的消散是极快的,后续的正义有没有得到伸张,过程中有没有遭受其他不公,这是很难被人们所知晓的。

    司法救济途径的堵塞使得很多人选择网络举报,网络举报又会严重损耗公信力,公信力的降低继而促使更多人拿起身份证,走进屏幕里。

    这是一个恶性循环,它做不到有些人说的促进司法公正,因为其缺乏最基本的惩罚机制。 只要一个人因线下投诉无果而选择网络举报,那么在这个过程中相关部门必然是存在失职的,本应得到问责。可现实是,在舆论发酵后才选择出面解决问题不仅没有实质性的惩罚,反而还能得到不少赞扬,美其名曰反应迅速。

    另一个问题是,大家都是普通人,被大量相同内容反复冲击,看多了总会麻木的。

    人的情绪一旦超过了某个阈值,就很可能走向消极,两眼一闭,去他M的。

    同理,当公信力越来越低,逐渐成为笑话,当网络举报越来越多,逐渐成为常态,那再大的事儿都不叫事儿了。

    网络实名举报这条看似一条捷径,实则也是充满了风险。

    首先,网络举报很容易被各种力量各以各种“扰乱社会秩序、散播谣言、社会负面新闻”等名义遭到反举报,最终导致举报内容被多次删除。

    就拿李长柳举报县委书记毛奇的事件来说,本来就是举报在先,却变成了毛奇主动接受调查。

    说实话,能真正被媒体曝光的当属冰山一角,很多人的冤情在网上可能长期得不到有效解决。至于百姓最直接最便捷的信访渠道和政务平台,投诉往往也是石沉大海。

    络维权并不是那么可靠,网络维权本身就具有一定的偶然性和不确定性。虽然通过社交媒体、网络论坛等渠道,个体发出的声音能够迅速扩散,引发公众的关注和讨论,从而形成强大的舆论压力,迫使相关方面对问题予以重视和解决。但我们必须认识到维权的成功与否很大程度上取决于事件的传播度和话题性,而非基于公正、规范的解决机制。并非所有的网络维权都能引起足够的关注和重视程度,那些未能成为热点的维权诉求可能被淹没在海量的信息之中,得不到应有的回应和解决,甚至如果未引起足够的关注度还可能使维权者遭受到变本加厉的报复。

    解决伸冤的真正社会途径

    为什么正规的维权途径走不通呢?我们不得不提出疑问:是现实中的繁琐的流程吗?是有关部门之间的推诿吗?是监管的缺失吗?是一些“官方”有意袒护吗?我们不是当事人无从而知,但就拿这个新闻中高校教师性骚扰学生一事来说,根据相关调查明确有反性骚扰培训教育、申诉渠道或调查处理机制的学校为零,许多工作人员也不认为学校有这些责任,同时走正规法律途径维权也面临着缺乏证据、二次伤害诸多不便,这都使得学生在面对教师性骚扰时候在传统渠道中维权困难重重。管中窥豹,可见一斑,正是因为这些维权的阻碍和不便才使得部分民众选择用网络来作为自己维权的最后途径,这种现象不仅损害了公众对法治和政府的信任,也阻碍了社会的法治化进程。

    有些工作人员可能在实践中忘记了法律的价值观本身来源于民众朴素的道德期待,法律不是冰冷的理性机器,它要倾听、感受并尊重民众的血泪疾苦,帮助民众切实解决现实的问题。希望政府部门应当加强制度建设,完善不足的地方,简化维权流程,提高工作效率,确保各类维权渠道的畅通无阻。同时,还应加强法制教育,提高公民的法律意识和维权能力,引导民众通过合法、理性的方式维护自身权益。

    网络成为最后维权途径的社会是不健康的。只有建立健全多元化、规范化、法治化的维权体系,才能真正实现社会的公平正义,让每一个公民的合法权益都能得到切实有效的保障。惟愿公平如大水滚滚,使公义如江河滔滔!

    十二、伸冤绝路上最后救命稻草面临随时断灭

    当某一天,这根“救命稻草”被突然“断”了,甚至被“掐死”了,所有的冤屈,岂不就要石沉大海,音信杳无了?

    更为可怕的是,如果网络这根“救命稻草”真的没了,那所有的蒙冤受屈者,岂不就只剩下死路一条了?

    他们要么只能含冤而死,要么就只能悲愤离世!

    当一个世道的蒙冤受屈者都沦落到如此下场时,人们就再不会相信——什么依法治国,什么公平正义了!

    人们就只相信,谁能制造冤案,谁能掌控冤屈,那才是世道最牛逼的能人。因为这样的“能人”,说你有罪,你不敢无罪;要你***,你连苟且偷生的机会都会丧失!

    当这样的“能人”在社会肆意猖狂的时候,人人就会奋而效之,把争做此种“能人”视为无上荣光。

    这样的“能人”多了,这个社会,普通人的生存空间也就快完蛋了!

    如果任由这些“能人”为所欲为,那这世道,真的就成了邪恶的天下,公平正义,被赤裸裸地变成了“挂羊头卖狗肉”的一件“花衣裳”,高高悬挂在天空,刺眼而醒目!

    在这样的世道里,每个碰到冤屈的人,最后都只能在无穷无尽的呐喊中,郁郁寡欢地离去……

    网络举报这根“救命稻草”,什么时候,才不会是人们的唯一选择呢?

    不过,也有网民认为,随着中共网号网证的实施,「实名举报很快也不管用了!大清的冤民怨民要么被憋死,要么只有拚命的死路一条!」

    详情请参看:

    1、中共公检法信用破产 体制内的人也豁出去了 网络成击鼓喊冤最后渠道
    https://www.soundofhope.org/post/831013

    2、网络实名举报为啥这么多?
    https://mp.weixin.qq.com/s/ylfeUkotphYCM8iAUbyofA

    3、网络实名举报之风蔓延,冲击并凸显传统的法定举报途径的短板
    https://mp.weixin.qq.com/s/u14p5YNji6KWL6JwQRA9Rg

    4、网络实名举报频繁揭露了公众对正规举报流程的信任危机
    https://mp.weixin.qq.com/s/8oeWASVzSnc1LW4XJX6nUw

    5、为啥现在网络实名举报的越来越多?到底是什么原因?
    https://mp.weixin.qq.com/s/0fSei0g2Vchav2BDcCmTIw

    6、如果网络维权成为“孤岛”?(深度)
    https://mp.weixin.qq.com/s/0j2vl-VbengTpA2GFivmrA

    7、热点评论|网络实名举报:维权新路径的审视与反思
    https://mp.weixin.qq.com/s/THQPnWJ8CfchIdOPjJD2LA

    8、为什么现在很多人宁愿选择在网上实名举报也不愿意直接报警?
    https://mp.weixin.qq.com/s/tSS7aSjtSAqF2jautZXY5A

    9、如何看待网络举报?我的建议是直接申遗
    https://mp.weixin.qq.com/s/Cg4iy8YTCD9jt9zKZzVz9g

    10、百姓呼唤公平正义∣莫让网络举报成为维权路上唯一的救命稻草!
    https://mp.weixin.qq.com/s/L9id1KKALU2khoEkkW3BhQ

    11、实名举报频发,到底是谁的错?难道不网络实名举报,解决不了?
    https://mp.weixin.qq.com/s/v6ziDinJo6BUWZXjeV1Srw

    12、当网络成了维权的最后途径时,这社会可能“病”了
    https://mp.weixin.qq.com/s/c_4TLqZB9c1i4IFqamWpwQ

    13、实名举报潮起:为何公众更倾向于曝光而非报警?网友热议揭秘真相
    https://www.toutiao.com/article/7395251043807838757/?wid=1723105533827

    14、三大网络热点举报案,清华毕业生举报局长为啥效果不好
    https://www.163.com/dy/article/J8E6L0UF0552AN02.html

    15、实名举报公安局长!派出所长失联!苏九雷,你在哪里?
    https://c.m.163.com/news/a/J8ILKC6V0545W6S9.html

    16、清华生网上实名举报领导后续,决定由校友陪同回苏州参与专项调查组会面,马翔宇最新发声:相信组织!
    https://www.163.com/dy/article/J8UG22EL0550TXTJ.html

    17、唐山打人案引发黑恶暴行实名举报潮 学者:凸显社会对公安系统不信任
    https://www.zaobao.com.sg/news/china/story20220614-1282716

    18、唐山打人事件后掀起网络举报潮
    https://msguancha.com/a/lanmu4/2022/0614/22019.html

    19、万年县委书记被公开举报,网络举报为何越来越多?
    https://dz.dzng.com/general/0/NEWS1609540OXHKMPTNWTORC

    20、网络举报,成了这世道的“救命稻草”
    https://news.creaders.net/china/2024/08/07/2760578.html

    21、新疆喀什中院执行局长公开喊冤 中国媒体无人关注
    https://rfi.my/A6BC

  • 迟夙生律师公开举报人大教授王贵元涉嫌犯罪

    【民生观察2024年7月27日消息】近日,全国人大代表迟夙生律师公开举报人大教授王贵元涉嫌强制猥亵妇女罪,并发布声明声援举报人人大女博士王迪。

    迟夙生律师,曾是第九、第十、第十一届全国人大代表,现任黑龙江夙生律师事务所主任,针对人大女博士王迪实名网络公开举报导师王贵元事件,发出声明声援女博士向公安机关举报该导师涉嫌犯罪。

    其声明如下:我的声明:就人大女博士举报导师为学科带头人王贵元一事,考虑到中国人民大学声明及时发布了,作为一名执业多年的律师,从现有公布到网上的证据看,王贵元之行为已经超出了其工作的大学可以处理的范围。

    按照现行《刑法》第二百三十七条第一款关于“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方法强制猥亵妇女或者侮辱妇女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的规定,王贵元之行为涉嫌应当据此追究刑事责任。

    又按照《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条第一款“任何单位和个人发现有犯罪事实或者犯罪嫌疑人,有权利也有义务向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或者人民法院报案或者举报。”的规定,我已经线上举报给了有管辖权的北京市海淀区公安局。

    2024年7月21日,中国人民大学一位名叫王迪的在读女博士在网上发帖,实名举报其导师——人大文学院原党委书记兼副院长、博士生导师王贵元。她在帖子里说,2年多前,王贵元对她性骚扰、强制猥亵,摸奶,并要求与其发生性关系。遭到拒绝后,王贵元一直对其实施打击报复,并阻挠她博士毕业。

    两年来,王教授步步紧逼,委曲难求周全。此刻,王迪忍无可忍,退无可退,因此发声。她要求依法依规惩治王贵元,并更换指导老师。

    以上举报,均有录音和聊天记录作为证据,她愿意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针对上述举报,中国人民大学于2024年7月22日发布声明称:中国人民大学关注到网上关于我校教师王某某涉嫌师德失范行为的举报信息后,高度重视,第一时间成立工作组,连夜开展调查核实。

    我校严格坚持师德师风第一标准,对师德失范行为“零容忍”,坚决发现一起、查处一起,依规依纪依法、从严从快处理,决不姑息。学校将于近日公布调查处理结果。

    2024年7月22日下午时分,中国人民大学发布情况通报称:针对7月21日晚网上关于中国人民大学教师王某某涉嫌师德失范行为的举报信息,学校高度重视,第一时间成立专门工作组,连夜开展调查核实。经调查,举报情况属实,王某某严重背弃教书育人的初心使命,严重违反党纪校规和教师职业道德。

    经研究决定,给予王某某开除党籍处分,撤销教授职称,取消研究生指导教师资格,撤销其中国人民大学教师岗位任职资格,解除聘用关系。同时,报请上级教育行政部门撤销其教师资格并将问题线索依法反映给有关机关。

    中国人民大学高度重视师德师风建设,严格坚持师德师风第一标准,对师德失范行为“零容忍”,坚决发现一起、查处一起,依规依纪依法、从严从快处理,决不姑息。下一步,学校将以此为鉴、举一反三,全面加强师徳师风长效机制建设,坚决筑牢师德师风防线,营造风清气正的育人环境。

    2024年7月22日,举报导师的人大女博士王迪再发声:事情发生之后,学校、学院非常关心我,担心我的安危,担心我受到二次伤害,担心我受到其他影响,为我考虑了很多,真的非常感谢。学校的从严、从速处理,并且今天下午就给出了处理结果,我非常感谢,也为快速处理和决不姑息的态度和效率而自豪。

    感谢大家的关心和帮助,感谢素昧平生的援手,祝大家人生顺遂。

    接下来我会安心读书,期待回到安宁的世界,再次感谢大家。

  • 董青波举报官员贪腐反被警方传唤调查

    【民生观察2024年7月1日消息】近日,河南省郑州市豫龙镇政府大气办工作人员、西张寨村包村干部侯帅,向郑州市委第十一巡视组,举报前豫龙镇党委书记(现任新郑市副市长)张佳涛对党不忠诚,欺骗党组织;为保护利益团伙非法利益,迫害同志;为保护贪官污吏,诬告向中纪委举报官员贪腐的人民群众董青波,致使董青波被豫龙派出所进行传唤调查。

    2021年,侯帅向豫龙镇党委举报时任豫龙镇纪委书记苏凯峰违反中央八项规定,收受下属二十八个村书记主任礼金一案。张佳涛包庇苏凯峰,不予处理。

    为坚决支持党中央反腐败斗争,侯帅又向荥阳市纪委和荥阳市委组织部举报。张佳涛在明知道苏凯峰违纪的情况下(多人举报,其中一名举报者向党组织坦白了他送给苏凯峰礼金,并详细说出都谁送礼,送了多少),出具虚假证明材料,使苏凯峰脱罪,并荣升豫龙镇人大主席。

    为落实党中央权力在阳光下运行的政策,西张寨村民依法群策群力,制定了村务全面彻底及时公开的工作流程。这样的村务公开侵害了张佳涛等贪官污吏的利益。以张佳涛为书记的豫龙镇下令将西张寨村村主任陈培豪免职,并不允许召开村民代表会议。

    西张寨村民董青波向纪委举报西张寨村四组300多万征地补偿款被贪污挪用一案。张佳涛指示侯主任向豫龙镇派出所诬告董青波,使董青波因支持党中央反腐而被传唤调查。

    鉴于上述情况,举报人侯帅要求郑州市委第十一巡视组调查并给予他书面答复。

    根据信访材料显示,董青波,男,51岁,系豫龙镇西张寨村4组群众。

    其主要反映的问题有两个:一是反映禹锡南二路通冠重工土地征收没有拨付土地补偿款问题。

    二是西张塞村书记高扬不应该以村委名义,向河南隆兴置业有限公司借款165万元,且该事件没有经过四议两公开。

    而对于上述两个问题,豫龙镇政府于2023年6月28日给予其情况说明如下:

    一、关于反映禹锡南二路通冠重工二期征地补偿款没有发放问题

    经调查,2013年我市组织第二批城市占地涉及西张寨村征地57余亩,因未能找到相关资料,该笔补偿款暂未发放。下一步,我镇将积极调取相关资料,待查清问题后及时将有关情况反馈信访人。

    二、关于反映借款165万元的问题

    经核实:西张寨村委于2013年9月份收到荥阳市财政拨付的禹锡南二路(荥泽大道一——京城路)征地附属物补偿款1657431.60元。后因规划变动该路段未修,该款也没有给涉及的群众进行附属物补偿款兑付。2016年因政府需追回该款项,时任西张寨村班子成员才得知此事。因当时村委日常工作运转支出了该笔附属物补偿款,村委账户余额已不足以偿还该款项。

    2016年10月至2019年11月,荥阳市纪委监委介入调查此事,最终调查结果:未发现贪污现象,此事系时任村主要负责人、村会计和镇三资管理工作人员失职造成大笔资金流失,荥阳市纪委监委给予相关人员党纪处分。

    2019年12月,经豫龙镇党委政府协调,由西张寨村委向隆兴置业有限公司借款1657431.6元,并委托该公司代付偿还给镇政府。由于当时事出紧急,也因村委正在换届改选,没有适时召开党员和代表会的条件,所以只召开了支部会,两委班子会议和三委会。

    鉴于此,经豫龙镇党委研究,给予西张寨村在全镇提出通报批评,并责令西张寨村党总支、村委会、监委会认真查摆问题,深刻反思,严格落实“四议两公开”工作流程和全过程民主监督。

    因村民董青波持续向纪委举报西张寨村征地补偿款被贪污挪用一案,从而遭致打击报复。张佳涛指示侯主任向豫龙镇派出所诬告董青波,并取得两名豫龙镇工作人员的诬告口供。

    据一份自述材料显示,侯帅,男,汉族,中共党员,现年39岁,豫龙镇政府大气办工作人员,西张寨村包村干部。

    2023年7月11日晚22时董青波再次乘坐K180车次于7月12日到达北京国家信访局中央纪委登记窗口和中央组织驻地,反映荥阳市纪委主要领导包庇纵容村干部向企业借款及禹锡南二路通冠重工土地征收款没有拨付问题。

    接到预警信息后,7月11日晚22时侯帅和同事白帅在候车厅对其劝返无果后,同车前往北京。到达北京后董青波不听工作人员劝阻,执意到国家信访局中央纪委登记窗口和中央组织部接待室进行了登记。7月13日上午将其带回荥阳。

    2023年8月16日董青波购买当日K180车次准备前往北京反映问题,接到预警信息后,侯帅和同事白帅、程珊珊到董青波家附近与其见面,经过三个小时的劝解董青波最终退票。

    2023年9月5日晚22时董青波购买当日K180车次前往北京反映前期相关问题,接到预警信息后,经过镇政府和村委工作人员多方劝解董青波退票。

    2023年9月26日晚22时董青波购买当日K180车次前往北京反映问题,接到预警信息后,经过镇政府和村委工作人员多方劝解董青波退票。

    2023年10月10日晚22时董青波购买当日K180车次前往北京反映前期相关问题,接到预警信息后,侯帅和同事甄向南、鲁文龙、宋俊杰、白帅、王柳锋,西张寨村高扬,卜明晓、董文举,豫龙派出所民警田,刘亚迪、姚银玲前往郑州火车站进行劝返工作。在回车站进口附近通道内,高扬对其进行劝返,董青波情绪激动并拨110报警称高扬对其进行殴打,经火车站值班民警调解后前住候车大厅候车,在侯车大厅工作人员对其进行劝解无果后,侯帅和王柳锋,田佳、张必正、董大学、卜明晓随其登车,在到达新乡站时董青波提出给其5000元钱才能返回,董得逞后,跟工作人员从新乡站下车后乘坐出租车返回。

    2023年11月21日晚22时董青波购买当日180车次前往北京反映前期相关问题,接到预警信息后,侯帅和同事鲁文、宋俊杰、白帅,朱字飞,西张村高扬、高书义,豫龙派出所民警姚银玲前往郑州火车站进行劝返工作。白帅、朱飞、高书义在火车上对其进行劝解,当晚将其带回荥阳。董青波在反映的问题的已经受理调解的情况下,多次到郑州国家等工作部门重复反映相关问题,其行为严重影响了工作人员的正常工作,耗费了大量的人力、物力、财力,严重扰乱政府部门正常办公秩序,造成恶劣社会影响。

    据另一份自述材料显示,白帅男,汉族,中共党员,现年40岁,豫龙镇政府大气办工作人员。

    2023年7月11日晚2时董青波再次乘坐K180车次于7月12日到达北京国家信访局中央纪委登记窗口和中央组织驻地,反映荥阳市纪委主要领导包容村干部向企业借款,锡南二路通冠重工土地征收款没有拨付问题。

    接到预警信息后,7月11日晚22时白帅和同事侯帅在候车厅对其劝返无果后,同车前往北京,到达北京后董青波不听工作人员劝阻,执意到国家信访局中央纪委登记窗口和中央组织驻地反映问题,于7月12日在中央纪委登记窗口和中央组织部接待室进行了登记,7月13日上午将其带回荥阳;

    2023年8月15日董青波乘坐K180车次准备前往北京反映问题,按到预警信息后,同事侯帅、程珊到董青波家附近与其见面,经过三个小时的劝解,董青波最终退票;

    2023年9月26日晚22时董青波购买当日K180车次前往北京反映问题,接到预警信息后,经过镇政府和村委工作人员多方劝解董青波退票。

    2023年10月10日晚22时董青波购买当日K180车次前往北京反映前期相关问题,接到预警信息后,白帅和同事甄向南,鲁文龙,宋俊杰,侯帅,王柳,百张惠、高扬,下明晓,张必正,文甲,豫龙派出所民警田住,刘亚姚前往郑州火车站进行劝返工作,在大车站进口附近通道内,高扬对其进行劝返,董青波情绪激动并拨打110报警称高扬对其进行殴打,经火车站值班民警调解后,董青波前往侯车大厅候车,在候车大厅工作人员对其进行劝解无果后,侯帅和王柳锋、田佳、张必正、董文举、卜明晓随其登车,在到达新乡站时董青波提出给其5000元钱才能返回,董得逞后,跟随工作人员从新乡站下车后乘坐出租车返回荣阳。

    2023年11月21日晚22时董青波购买当日K180车次前往北京反映前期相关问题,接到预警信息后,白帅和同事鲁文龙、宋俊杰、侯帅、朱字飞、西张寨村高扬、高书义,豫龙派出所民警姚银玲前往郑州火车站进行劝返工作。白帅和朱字飞、高书义在火车上对其进行劝解,当晚将其带回荣阳。

    2023年11月28日晚22时董青波购买当日K180车次前北京反映前期相关问题,于29日早上6时许到达北京西,被豫龙镇驻京值班人员劝返,镇工作人员何晓辉一并乘车将其送回荥阳。当日8时白帅和同事宇飞,派出所民警姚银玲、郭根生驱车前往接应,在河北省邢台市京港澳高速出口南出站口接到董青波后于下午4时许带回荣阳。

    董青波在反映的问题已受理调查的情况下,多次到郑州国家等工作部门重复反映相关问题,其行为严重影响了工作人员正常的工作,耗费了大量的人力、物力、财力,严重扰乱政府部门正常办公秩序,造成恶劣社会影响。


  • 福建农民向最高检的举报揭露福建的司法腐败

    福建农民给最高检的一份举报信
    揭露福建的司法腐败已在推翻执政党政权根基了

    以下这是前两天给最高检寄去的举报信!这份举报信一句话概括:福建政府、法院、检察院充当推手,通过奸商抢劫百姓财产,再侵吞银行贷款。举报人喊话最高人民检察院应勇检察长:再不出手监督、清理法院与检察院害群之马,中国已经没救了。——王秀英

    关于福建省检察院违反党纪的举报信
    政府手拿执照抢劫法院顶着国徽枉法裁判检察院不履行监督职责

    最高人民检察院巡视组:

    以上小标题概括了举报人举报的主题,这是赤裸裸存在的事实,以下是事件的简介:
    2000年,福安市政府在举报人村民毫无知情得到情况下将举报人村243亩护岸林与基本农田颁证给勾结对象闽东丛贸船舶实业有限公司(简称丛贸公司),经举报人多方反映,直至2005年才告知举报人反映的土地已经于2000年已经颁证给丛贸公司(见证据一)。
    2005年12月,举报人将福安政府告上法庭,庭审期间,福安政府颁证行为没有一项合法,提交的证据全部作假。一审宁德市中级人民法院与二审福建省高级人民法院经过整整两年时间,判决撤销福安政府的行政行为,在判决书中又认定举报人的生产生活上百年的土地属于国有,而两审判决书的判决没有事实依据与法律依据(适用的法律依据沾不上判决的边)(见证据二:2006宁行初字第1号第7页)。
    因两审法院的枉法裁判,致使福安政府以“法院判决该地属于国有”为理由,2008年重新化整为零为丛贸公司颁发了9本土地使用证,颁证行为还是暗箱操作(见证据三)。当举报人得知情况后,再次向法院起诉,法院以“福建省高院已判决该地属于国有”驳回(见证据四)。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七十三条规定,举报人收到终审判决时间是2007年12月27日,于是在2009年12月22日向福建省人民检察院提交申诉状。接待窗口一个五六十岁的女检察官,她审查了我递交的全部资料,当她看到终审法院是福建省高级人民法院时,与身边一个年轻的女检察官嘀咕:这个终审还是省高院。之后对举报人说:提交给我们的资料都要两份,你再去复印一份进来。当举报人拿着资料到检察院附近找了一家复印店,把全部的资料都复印下来,当我重新装订好再到高检接待室时,这个女接待员以各种理由拒收举报人提交的材料。(见证据五:当时的记录下来发在网上的经过)
    2009年12月22日,举报人到福建省人民检察院递材料的当天,也到福建省高级人民法院递交了申诉状,在接待法官的指引下,两天后(12月24日)举报人用快递给福建省高级人民法院再次寄去《行政再审申请书》。(见证据六:向福建省高院申请再审的回执两份)
    自给福建省高级人民法院递交《行政再审申请书》后,没有收到福建省高级人民法院任何受理或驳回的通知。期间,举报人通过福建省高级人民法院邮箱发邮件催问,又多次打电话,而福建省高级人民法院一听举报人说的案号,马上就挂电话。2016年7月18日,举报人又到福建省高级人民法院询问2009年递交给贵院的《再审申请书》怎么一直没有回复,当时接待法官叫举报人再寄一份《再审申请书》到省高院,并说行政会处理,于是,举报人又回福安重新整理一份《再审申请书》及相关材料于2016年7月21日寄到福建省高院,之后还是石沉大海,没有回复,于是,举报人多次向最高法、最高检反映,2023年3月27日收到12309短信如下:

    举报人收到该短信40多天,一直也没有收到福建省人民检察院的回复,因2009年举报人到福建省人民检察院申诉,他们看终审法院是福建省人民法院坚决不受理,因此,举报人并不再去福建省人民检察院查询。2023年5月8日,举报人收到福建12309的一条短信,内容如下:

    举报人收到福建省12309的信息后很激动,认为现在的领导高瞻远瞩、远见卓识,百姓终于有法可依了。收到第二天早上赶紧从厦门赶回福安老家,整理了上百分相关材料,5月10日早上又早早从福安坐动车到福州,因为我是路痴,并约了朋友陪我到福建省高检。

    到福建省高检,我给接待窗口地检察官看了他们发地信息,并给他们信息中提到的材料,接待员看了一下说再审申请是6个月,我说法律规定是两年,我在两年内申请,而福建省高级人民法院对多次申请一直不给任何答复。检察官说在法定期限申请,法院应该要给回复。她要我给没有超过时效的证据,我给她两份给福建省高法寄去《再审申请书》的回执,为了让检察院更好了解案情,我打印了上百页的材料,有证据、有法律文书、有政府与法院违法的图文说明。我拿出材料,一一说明哪个是政府违法的证据,哪个是法官无视事实枉判与造假的证据。没想到,这时的检察官看到事实与证据后,又看看终审判决是省高法,且审判长是王珩法官,就说要到“后台”去讨论一下,当他进去估计半个小时左右在出来就变脸了,说按法律规定要福建省高法作出答复后高检才可以受理,举报人说就因为福建省高法十几年过去,对我村多次申诉不给任何答复我才向最高检反映,检察院不是监督作用吗?她就说这是法律规定,不是什么都可以监督。举报人说既然有法律规定,你给我一个书面答复,告诉我什么法律规定,她说给你书面答复没有。我说福建省高法对再审申请不给任何答复,你们高检不受理也不给任何理由,你们福建高法、高检不是一样无法无天吗?

    当天晚上(5月10日)23点27分收到福建省检察院12309的短信如下:

    最高检:以上这是政府手拿执照抢劫,法院顶着国徽枉法裁判,检察院不履行监督职责的经过,我们的国家是依法治国,不是抱团抢劫,本人代表我村全体村民恳请最高检为了党纪,为维护法律的尊严,也为百姓的活路,严查福建省抱团的违法利益链,还人民一个有法可依的国家。

    上诉人:福安市下白石镇外山村里凡自然村村民小组
    村民小组长:王秀英

    附证据:
    一、福安国土局证明
    证明福安政府暗箱操作5年后,举报人才知道自己生存上百年的土地已经被颁证给第三人。
    二、(2006)宁行初字第1号行政判决书
    证明被告提交的证据没有一份能证明举报人生活上百年的土地是如何变成国有的依据。且每份证据来源都是政府单方得来。法院认定举报人土地国有的依据错误。
    三、安国土信复字(2016)13号。
    证明每本证都做假,每本作假的证号都在发源质证过,宁德市中级人民法院超过法定时效不作出判决
    四、(2010)屏行初字第6号行政裁定书17页
    证明福建省高级人民法院指令下的属下法院违背法律规定,超越职权,代替国土资源部确认土地权属。
    五、福建省人民检察院不履行监督的记录
    六、申请再审两次的回执

    证明举报人在法定期限内向福建省高级人民法院申请再审多次,福建省高级人民法院不予任何答复
    七、举报人向最高人民法院第三巡回法庭申请再审两次回执也没有任何回复
    八、举报人向最高检咨询截图。

    证明最高检按法律规定作出答复,也由此证明福建省高检、高法的违法行为。
    九、12309截图
    证明福建省人民检察院不仅对举报人寻求法律帮助的玩弄,也对最高检转下来问题的无视。

  • 福建屏南李穗财举报副局长反遭刑拘批捕

    【民生观察2024年4月4日消息】日前福建屏南县维权公民李穗财家属陈述说:“李穗财已被抓走40多天了,虽然家人还没收到检察院批捕通知书,但按照《刑诉法》有关规定,她应该已遭到批捕”。家属之前收到屏南县公安局《拘留通知书》屏公(治安)拘通字(2024)00001号。从通知书内容,家属得悉李穗财已于2024年02月20日被刑事拘留,现羁押在宁德市看守所,涉嫌罪名是臭名昭著的口袋罪“寻衅滋事罪”。

    李穗财是于2024年2月19日下午6点,在屏南县一朋友店铺聊天时,突然被闯入的屏南县公安局治安大队便衣民警,在未出示任何证件情况下用暴力强行抓走。

    李穗财今年58岁,家住福建省屏南县熙岭乡岭里村82号,是个非常善良的一位母亲。她原有一个独生爱子陈朝治,但不幸的遭遇无情地降临,既令人同情,又让人愤慨。

    事情的原委是2015年07月28日傍晚,李穗财突然接到噩耗,其子陈朝治发生车祸被车撞死。经过初步了解,得知在当天下午16时20分许,陈朝治骑着一台踏板式二轮摩托车,车后载着一个名叫张小梅的女青年,经过屏南县犀山线公路197KM+480M处路段一弯道时,车辆失控,沿左侧路边直线,冲出排水沟西侧,和水泥壁碰撞后,折向摔倒在道路左边缘线外灌木丛中。摔伤的陈朝治和同车张小梅相互掺扶着走到道路左边缘线内84cm地方时(根据交警勘查绘制的《道路交通事故现场图》分析),遭对向莫明辉驾驶的闽ABB526二轮摩托车,冲撞、拖行、碾压,致陈朝治、张小梅二人当场死亡的特大交通肇事案。表面上肇事人莫明辉驾车撞死两人,已构成交通肇事罪。令人难以置信的是莫明辉归案后,在做完笔录就被放回家了。

    李穗财和家属都强烈不服,经过进一步了解,知悉了肇事人莫明辉乃系张晓梅前男友,曾经一直在追求对方,后遭拒绝,而怀恨在心。同时得知莫明辉和屏南县公安局当时分管交警的副局长林松涛乃甥舅关系,副局长林松涛又直接领导经办交警陈怀,且关系莫逆。

    李穗财家人介绍,他多次陪同李穗财去事故现场查看,就着交警所作事故现场分析图再分析后,她越来越觉得该案有重大蹊跷和隐情。单纯地理解就能看出来,肇事方骑摩托车不论开的有多快,就算陈朝治和张晓梅被摩托车直接正面冲撞,应该都不会出现二人同时被撞身死情况。显然该案疑点重重,莫明辉和受害人张晓梅及警方都存在利害关系,李穗财始觉得独生子陈朝治的死亡,莫明辉有重大故意杀人嫌疑,其伪造交通事故现场,意图是为了脱罪。两条人命关天,李穗财因此决定上访为儿讨说法,遂多方举报屏南县公安局副局长林松涛和经办交警付大队长陈怀,徇私枉法包庇外甥莫明辉故意杀人。

    从此李穗财走上了一条充满血泪、艰辛和坎坷,为儿子申冤的上访之路。多年来李穗财虽然执着为儿申冤,不断举报林松涛和陈怀。可二人依仗权势一手遮天,为让杀人凶犯莫明辉免于刑事追究,使其逍遥法外,可以幕后让福建警察学院鉴定中心做虚假鉴定!而身为受害人的李穗财反而屡屡被对方滥用职权打击报复。

    李穗财虽执着不间断持续上访,但叫天天不应,叫地地不灵,本是两条人命关天大案,却始终无人敢为她纠冤。

    李穗财除了上访,实名举报副局长林松涛和经办交警陈怀外,没有其他任何违法行为,更不可能构成“寻衅滋事”犯罪。很明显,晚年丧子失去唯一爱子的李穗财,现又被构陷坐牢,不幸的她不吝再次被人在背后捅了一刀,冤上加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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