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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张春雷长老被超期羁押案件久拖不判

    【民生观察2024年2月4日消息】近日,律师前往贵阳看守所会见了张春雷长老,其身体很廋但精神状态很好。张春雷案自去年11月29日秘密开庭以来,至今超期羁押久拖不判。

    2024年2月2日杨爱清师母发文:“2024年2月1日上午,律师去贵阳市看守所会见了张春雷。春雷瘦了许多,但精神状态很好,感谢神的护理保守,虽吃素菜也健康,灵里昌盛,落在冤屈囹圄中,也有从神而来的平安喜乐。

    张春雷案2022年11月29日开庭至今也近一年三个月了,久押不判啥意思?贵阳市中级人民法院法官宋庆松,这个案子拖延如此久的时间,贵院起码得通知家属或律师拖延原因和相关上级文书啊。

    律师打电话也根本找不到人,家属也去中院找主办法官询问,可根本找不到人。愿神施行公义,为一切受屈的人伸冤。”

    2021年3月16日上午,贵阳仁爱归正教会信众和几位外地来的基督徒在教会租的温州大酒店商住楼1702房祷告,随后遭到警方冲击,3位本地基督徒陈建国、李金芝和李林,以及从贵阳周边过来参加学习的基督徒共10人被带到延安中路派出所。

    当日下午5点左右,张春雷长老赶到派出所了解情况。在与派出所工作人员交涉过程中,张春雷被警察粗暴推倒在地,并遭扣押。张春雷先是被警方口头通知行政拘留11天,但到期后未被释放。家属被口头告知张春雷已被刑事拘留,家属没有收到任何法律文书。

    2021年5月5日中午,张春雷的妻子杨爱清师母去派出所,拿到了贵阳市公安局云岩分局针对张春雷的逮捕通知书。通知书显示,经贵阳市云岩区检察院批准,张春雷于2021年5月1日15时被以涉嫌诈骗罪的名义执行逮捕,现羁押在贵阳市第二看守所。

    据称,杨爱清师母、儿子受牵连曾遭警方长时讯问,期间杨爱清师母遭虐待,教会多位同工成员亦遭抄家;2021年3月16日——6月1日,代理律师数次要求会见张春雷均受阻,理由是“因涉嫌危害国家安全,在侦查期间未得到办案单位允许的情况下,禁止律师会见”。

    2022年1月27日,张春雷案件从市检察院移交到市中级人民法院,被以涉嫌“诈骗”和“煽动颠覆国家政权”两项罪名起诉。

    代理律师曾分别于2022年1月5日、3月30日和6月6日向贵阳市中级人民法院申请阅卷,但均遭拒绝,致使张春雷和律师迟迟未收到立案起诉意见书。

    在经过多次拒绝后,2022年8月8日上午,律师终于得以在贵阳市中级人民法院阅卷。在阅卷时,有些笔录不允许律师拍照,理由是不允许公开。

    2022年8月9日上午,代理律师到贵阳市看守所看望了张春雷,得知张春雷身体健康,精神也很好。张春雷本人已经收到了起诉书。他明确表达信仰无罪,这些莫须有的罪名完全是对宗教信仰自由的迫害和打压。

    2022年11月21日下午,11月23日上午,律师依法视频会见了张春雷,安好。

    2022年11月28日,张春雷案召开了庭前会议。

    2022年11月29日,张春雷被控涉嫌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罪和诈骗罪案,在贵阳中级人民法院秘密开庭审理,法官未当庭宣判。

    当日,杨爱清师母未能进入法庭旁听。法院门口戒备森严,如临大敌,连法院安保人员都没见过这么大的阵仗!教会一些会友被跟踪及限制出行。


  • 鲍乃刚案久拖 称绝不妥协认罪

    【民生观察2019年11月11日消息】湖北京山维权人士鲍乃刚被指“寻衅滋事罪”案开庭已有三个半月,但法院迟迟未判。鲍乃刚已坚持维权二十年,此次羁押已超过一年,最近律师会见时鲍乃刚坚称绝不妥协认罪,并感谢外界的关注和帮助。

    据了解,辩护律师已在上月(10月)27日成功会见,得知鲍乃刚身体健康,精神状态较好,并乐观看待自己被打击报复身陷囹圄的事实,能积极心态面对目前的困境。

    鲍乃刚告诉律师,当局所指控的所谓“犯罪事实”均属强加于人的莫须有罪名,他过往的多项行为完全符合《宪法》规定的言论自由范畴以及批评监督政府的基本公民权利,当局为遏止其长期正当维权行为而实施打击报复的目的显而易见。鲍乃刚重申,一定会坚守法律与正义的原则,绝不妥协认罪。

    本网人权观察员表示,鲍乃刚被非法关押长达一年多,开庭已三个半月却迟迟不予宣判。一年来,鲍的家人受到当局的监控和威胁。而鲍乃刚遭到构陷入狱关押期间多次遭到受指使的同仓人员殴打。在7月开庭时全家人遭到绑架拦截,不准参加开庭旁听,直到开庭结束后家人才获自由。鲍乃刚是一名退伍军人,一个正直有正义感的公民,长期在网络上发表对当局的言论监督,行使宪法赐予公民合法的言论自由的权利,监督政府并履行公民职责和义务,但宪法给予公民的权利与自由却成为当局构陷公民的罪证,实属中共提倡依法治国口号之下的世纪笑话。

    观察员认为,全国各地类似鲍乃刚一样的维权人士遭受打击报复并构陷关押的案件比比皆是,从以往多个案例显示,一般多为以非法构陷、延期关押、开庭审理等“法律程序”对维权人士量身定做一个“法律制裁”,最后宣判一定刑期,完美结束整个迫害过程,估计作为长期维权的鲍乃刚亦无法例外。

    公开消息显示,鲍乃刚于2018年10月15日前去北京打工,19日被京山市公安国保以曾当兵不能在北京打工为由带回,当天以“寻衅滋事罪”刑拘关押,11月3日被批准逮捕。据称,鲍乃刚在羁押期间,京山国保专案组曾对鲍长时间提审疲劳审讯,违规使用脚镣手铐,指使重刑犯殴打鲍乃刚,并以威逼利诱等方式逼迫鲍乃刚“认罪”。案件在2019年7月25日开庭审理,开庭至今已有三个半月,但一直未有宣判。

    相关报道:鲍乃刚案开庭 家属被控制
    https://msguancha.com/a/lanmu13/2019/0727/18800.html

  • 刘艳丽律师提羁押必要性审查不果

    【民生观察2019年8月14日消息】湖北荆门维权人士刘艳丽被控“寻衅滋事”一案审理已逾半年,法院一直未宣判,律师以刘被严重超期羁押为由,提出羁押必要性审查,但未见回应,而刘父却因持续为女上访遭到法院约谈。

    据了解,刘艳丽涉嫌“寻衅滋事”一案在2019年1月公开开庭审理后,承审案件的荆门东宝区法院迟迟未有宣判,而法院在一审法定审限时间三个月结束后申请再延期三个月,如今第二次三个月已经结束,法院方面对该案却无任何动静。面对法院的拖延宣判,刘案辩护人北京马纲权律师向荆门市检察院提出《羁押必要性审查申请》,然而申请递交亦已超两个月,未见荆门当局有任何回应。

    律师认为无继续羁押刘艳丽的必要,就此提出三点理由,第一,刘艳丽被荆门当局指控的所谓“违法行为”,从主观上讲是出于政治意愿,而非“流氓动机”;从客观上讲,刘艳丽在网上发布的信息,其影响仅限于网络空间,而未延伸到现实社会,况且,这些信息即使对网络空间有所影响,也是非常有限,即仅限于微信好友的特定网络空间,而不及于网络的公共空间,因此刘艳丽的行为不可能产生公共秩序混乱的现实社会危害后果,即不构成“网络”“寻衅滋事罪”,也不构成“网络之外”现实生活中的“寻衅滋事罪”。第二,案件提起公诉已经超过半年,法院迟迟未有宣判,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刘艳丽案一审审限属于严重超期,而法院未对刘艳丽的强制措施作出相应变更,因此也属于严重超期羁押。第三,案件自刑事立案之后,侦查机关曾先后两次对刘艳丽变更强制措施(曾被取保候审),说明刘艳丽并不是必须逮捕,非羁押不可。

    综上所述,结合相关法律法规,辩护律师提出羁押必要性审查申请。不过,该申请递交已经过去两个月,荆门当局未有对申请作出任何回应。

    而刘艳丽的父亲持续为女儿申诉上访,遭到相关部门的推诿,同时遭到东宝区当地的强力维稳。刘父曾多次找到信访局,对方以不属于信访局管辖为由推辞,要求刘父向公检法机关交涉,而检察院则以案件已移交法院起诉为由推脱。其后刘父向有关部门举报案件审判长超期未判,但未有回应。

    日前,东宝区法院一名黄姓副院长对刘父约谈,并带同县、镇、村等部门负责人前来,以刘艳丽案属于重大案件已经报批(未知是何报批)为由,要求刘父停止举报,否则后果自负,并暗示可能会对刘艳丽不利。不过刘父未轻信对方的说辞,向对方质疑“无法证实你们已经上报”的真实性,认为存在欺骗的可能性。

    网友刘先生认为,刘艳丽案纯粹是当局对刘的维权行为以及相关言论作出的打击报复(政治迫害),纵观最近几年的案例,地方政府依仗随心所欲的公检法权力用随意的“口袋罪”将维权、异见人士收押并利用所谓的法律规定超期羁押当事人以达到维稳的目的已是中共治下习以为常的操作手法,刘艳丽的“寻衅滋事”不过是冰山一角,每年发生的已知未知的同类案件不计其数,充分体现了极权暴政的邪恶与残暴。

    相关报道:荆门刘艳丽获律师会见
    https://msguancha.com/a/lanmu13/2019/0623/18711.html

  • 尹旭安案久拖不判 蔺其磊称令人愤慨

    【民生观察工作室2017年4月16日消息】今天下午,蔺其磊律师发文称,去年(2016年) 9月13日大冶市法院开庭审理尹旭安“涉嫌寻衅滋事” 案之后,至今未判。
    据悉,  湖北省大冶市维权人士尹旭安因为声援屠夫吴淦而被控“寻衅滋事罪”  ,一直羁押于大冶看守所。
     
    本网引述蔺其磊律师原文称,尹旭安所遭遇的情况与其他“709”系列案件一样,出现以下几种情形:1,开庭后明显的案件事实却长期拖延不判。2,阻扰律师会见直到移送法院才允许律师会见当事人。3, 所有针对案件的控告各级检察院均无结果回应。4,在看守所收到迫害折磨有病只诊断不治疗。5,官方派人做工作只是要其认罪。6,至今不让尹旭安家属给其存钱。
     
    蔺其磊律师于文中坦言,法律形式上的“法律”  , 变为打压迫害异见公民的“合法”  手段,全无法律本身应该彰显的居中裁判公平正义,令人愤慨。
    有关尹旭安的情况本网将会继续关注和报道。
     
    相关报道:
    湖北尹旭安寻衅滋事案开庭 多位声援者遭遣返_民生观察 关注底层民众命运
    http://www.msguancha.com/a/lanmu4/2016/0914/14927.html
  • 林秀丽被羁押17个月法院久拖不判律师申请变更强制措施

    【民生观察工作室2017年3月17日消息】本网获悉,昨日(3月16日)山东访民林秀丽“扰乱公共秩序案”的代理律师冯延强和李对龙律师用邮寄方式向山东青岛城阳区人民法院提出“变更强制措施”。
     
    据悉,2015年8月,林秀丽因在北京参加山东访民自发的“山东集体访”信访活动,被青岛警方带回后,同月25日城阳分局以涉嫌“聚众扰乱社会秩序罪”将其刑事拘留,羁押于青岛市第二看守所,后于9月30日,经城阳区检察院批准逮捕。翌年(2016年)6月20日,城阳区检察院向城阳区法院移送审查起诉。并于9月14日,在青岛市看守所刑事法庭开庭审理,冯延强和李对龙两位律师接受委托代理此案。林秀丽在庭审时坚称自己依法行使信访权利无罪。代理律师认为,林秀丽行为不具备聚众扰乱社会秩序罪的构成要件,是合法的信访维权,前往国家信访局的唯一目的是表达诉求,没有扰乱公共秩序的主观故意,更没有《刑法》规定的任何“情节严重”的过激行为。两位辩护律师希望法官能够公正审判,化解社会矛盾,减少冲突,建立民众对法院对法治的信任和信心。
     
    据知情人士透露,庭审后城阳区法院曾经联系林秀丽的胞姊林秀芳并专程赶赴山东潍坊林秀芳家中,规劝林秀芳同意为林秀丽做“精神障碍鉴定”,被林秀芳拒绝。而两位辩护律师在会见时曾询问林秀丽,她表示自己精神状况很正常,坚决不同意做所谓的“精神障碍鉴定”,并称该做法是在侮辱自己的人格,更不会以这种方式来换取栽赃陷害者对自己的“从轻发落”。
     
    鉴于城阳区法院对此案久托不判,2017年3月16日。两位代理人冯延强和李对龙律师邮寄了《变更强制措施申请书》,促请法院按照《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对超期羁押的林秀丽依法变更强制措施,予以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或无罪释放。
     
    有关林秀丽的情况本网将会继续关注和报道。
  • 武汉何贵仙社保问题久拖未决被迫赴京上访

     

    武汉访民何贵仙,因不服原工作单位,江汉区旅行服务社的非法除名决定,从2009年开始向江汉区商务局、江汉区信访局、武汉市信访局、湖北省信访局、北京等单位投诉。直到2012年11月在武汉市急处办组织下听证、协调,最终决定由原单位江汉区旅行服务社按申报五七工社保及其缴满后四年的费用。由硚口区协同江汉区旅行服务社,为我申报大令漏报办理社保,差额部份由硚口区协助解决。
    这一决定至今己有半年之久,但总只听到楼板响,确见不到人下楼,日复一日的无休止拖延下去。严重的违反了习主席老有所养老有所医的爱民政策。明显的违反了湖北省五部委,鄂纪发(2013)4号文件精。在实在无法维持生计的情况下前往北京救谋条生路!希望能得到领导重视!!!
    跪求人:何贵仙
    2013年6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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