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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纪中久律师会见严兴声通报

    今天2018年7月4日上午,浙江左契律师事务所纪中久律师在福州市第一看守所会见了“福州大抓捕案”当事人之一严兴声。他向律师反映至今为止,福州中院法官还没有到看守所会见当事人,二审合议庭成员组成也未告知。严兴声要求会见驻所检察官的请求也被一拖再拖,没有落实。他认为,在这样的情况下,二审法院急着让律师交辩护意见,意图不开庭审理,是严重违反法定程序,滑天下之大稽。

    严兴声还向律师反映,看守所管理人员强行搜走他的案件资料和日记,让他没有办法准备好二审审理。家属和律师寄给严兴声的信件他还是不能接收。由于他的诉讼权利遭到践踏,他将申请福州中级法院全体回避本案。

    严兴声让律师代为感谢公民社会和媒体对“小709案之福州大抓捕”的关注和支持!

    本次律师会见通报完毕,感谢各界关注!

    福州庄磊 2018.07.04



  • 精神病人被骗协议离婚

    俗语说“久病床前无孝子”,而对于叶某来说,则是久病床前无贤夫。在长期照顾患有精神病的妻子却不见好转的情况下,黄某将叶某骗至婚姻登记机关办理了协议离婚手续。 9月15日,记者从太湖县法援中心获悉,经过法援律师的努力,法院判决撤销了黄某与叶某的离婚登记。
        叶某患精神病多年,2012年9月18日入住安庆市精神病医院住院治疗,至次月19日住院费用完,医院虽多次催缴,但黄某却不愿继续交费,也不为叶某办理出院手续,而是放任不管,安庆市精神病医院只得将叶某送回。叶某出院后,一直在家口服精神类药物继续治疗,但病情没有什么起色。为达到遗弃叶某的目的,2013年12月23日黄某将叶某骗至婚姻登记机关办理了离婚手续。婚姻登记机关在未经严格审查情况下办理了离婚登记。
        叶某亲属得知此事后非常气愤,他们来到太湖县法律援助中心,为叶某请求法律援助。太湖县法律援助中心指派了叶德春律师承办该案。
        2014年4月14日,太湖县人民法院审理此案。庭审辩论中,婚姻登记机关表示在接待时对申请双方进行了询问,履行了审查义务。叶律师拿出了叶某的住院证明、门诊病历以及合肥市精神病医院的司法鉴定书等有力证据,证明叶某无民事行为能力的事实。同时指出,在当初办理离婚登记时,叶某衣着破旧不整,神态呆滞,而受过专业培训的婚姻登记员却不能发现这些疑点,或者与所在地的乡镇或村居联系核实一下,这说明婚姻登记机关根本没有尽到严格、缜密的审查义务,导致登记行为出错。
        根据《婚姻法》规定,离婚申请人在无民事行为能力或民事行为能力受限制的情况下,婚姻登记机关不能受理当事人的离婚登记申请。法院因此判决,撤销婚姻登记机关于2013年12月23日作出的叶某与黄某离婚登记。
    承办此案的叶德春律师表示,因为精神病患已无法表达自己意志,不能办理协议离婚。正常人和精神病人离婚只能通过诉讼方式解决。正常人起诉精神病人离婚,法院会为精神病人指定代理人,并按照法律规定依法判决。若精神病人起诉要求和正常人离婚,法院不能为其指定代理人,因其不具备主体资格,在程序上,法院会裁定驳回起诉。
    (来源:网易新闻http://news.163.com/14/0922/10/A6O6PHMG00014AED.html 2014-09-22 10:17:5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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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黑龙江绥化市恒艺阳光城拆迁久不交房引民怨

     

            开发商:大庆市恒艺房地产公司,简称“恒艺阳光城”
      开发地点:黑龙江省绥化市,南北向:南四路至南五路(间隔南小五路);东西向:中直路到西直路
      2009年末大庆恒艺公司承接绥化市保障房拆迁工程。工程分两期:一期为南四路到南小五路,二期为南小五路到南五路。恒艺公司2010年初开始拆迁,截止到8月份一期工程主体完成,然后工程因没钱被搁置。勉强建成的几栋楼,建筑施工质量极差,回迁户每家都要返修十几处,几十处。从单元门、防盗门,从楼梯踏步到扶手,无一不需要修理;室内电线多处断线、接头,部分墙体材料使用发泡板外面涂抹水泥灰浆代替,塑钢窗和墙体根本没有钢筋连接,用手轻轻一推就整体掉下去!还没住就成了危房!室内供暖仅8度-16度,恒艺物业门口每天都是维权的业主盈门!
     
    更为恶劣的是大庆恒艺公司居然私自变卖棚改回迁房,致使百姓手持合同无法回迁!大庆恒艺建筑公司法人张庆安,绥化项目经理朱仁更是态度蛮横,目中无人:“就给你卖了,你们爱哪儿告就哪儿告去!”如此的有恃无恐,嚣张的气焰的开发商自称是“朝中有人”;反观看见开发商就唯唯诺诺、看见老百姓就踢皮球的绥化市建设局有关领导,情况不言自明。
    本年6月份公司开始二期地点的拆迁,二期关联的拆迁户近2千户,由于公司二期拆迁并非是工程进展顺利要盖楼,而是想用平民房照贷得资金完成一期的装修工程,因此给出百姓的条件非常低,低的和周围其他开发商的条件比差的太多,使得拆迁工程至今仍有900多拆迁户没有和公司签约,皆被公司打成钉子户。
     
    从2010年拆迁开始,公司给出的拆迁条件是:有房照一平顶一平,无照能住人的两平顶一平。搬家费回迁户1200元、租房费每月300元,(公司不给现金顶面积或入住时算,当时市面租房价格是6000-8000/年)。拆迁户多数是签约完成后一分钱都拿不到,要自行解决住房和费用等情况。公司是签一家扒一家,居民区随处可见四面透风、没有房盖的孤房,断电断水到处垃圾一片,蒿草一米多高生长茂盛荒野一般。大部分居民在如此环境下度过了2010年冬季,北方严寒零下30多度可想百姓遭了多少罪,心里在盼望2011年公司启动结束这灾难。2011年公司又降低了拆迁条件,取消了国家给出的不足45平优惠5平的优惠,一整年几乎没有拆迁户和公司签约。2011年的5月20号新市长调来绥化,对此情况未作重点指示。居民又在严酷的条件下无望中度过了拆迁后的第二个冬季。2012年8月份公司终于局部完成了一期工程的装修,一期的拆迁户陆续入住,而二期工程公司显然已没有实力开发。在此长达三年的拆迁过程中,停电断水、被砸、被放火、成为居民日常生活一部分,民不安生。而签约户签完约后至今三年了楼房连影子都没有,依然游荡在外边。街坊邻里曾直言:抗战打日本需要8年,享受到国家政策住上楼得9年,明眼人心里清楚9年完成已经是百姓的福分了,眼下度过第三个冬季已成定局。
      —— 平民是:有家不能回、有房不能住!
    请问有关领导们,这个春节您们在哪里过?!
     
    而我们,注定要在外面流浪,我们原来是有家、有自己的土地的;现在反成了无家可归的、流浪的绥化人!!!
    联系QQ:2465225673
    201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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