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签: 乞丐

  • 驯兽师的动物活体实验生活(一)

    在某种意义上,囚犯比妓女、乞丐更弱势。

    对囚犯惨无人道的惩罚,更多的人是叫嚷:罪有应得!却鲜有人去追问,让结出恶果大树茁壮生长的土壤。

    仇恨种下仇恨种,以暴易暴无善终。“势服人,心不然;理服人,方无言”。

    (一)全国两个高度戒备试验监区之一的眉州高度戒备监区

    四川眉州监狱高度戒备监区,是2015年后司法部(当时的司法部长张军,现最高检察长)在全国设的两个实验监区之一(另一个在哪里,似乎是个秘密,出狱后,我向司法部就这一问题——在全国秘密设立高度戒备监区的法律法规依据——提出信息公开。他们至今未回复)。在这里,他们对待囚犯的唯一要求:绝对服从,这服从,不仅是要服从狱警,还要服从协助看押你的囚犯。否则,他们就视你为抗改、袭警,就用暴力殴打和各种酷刑(包括禁食)回应。一次次的施刑过程,用惨绝人寰、骇人听闻来描述毫不夸张。

    眉州高戒区设在眉州监狱内一全封闭小院内,透明的天盖将小院罩住,铜墙铁壁,风雨不透。小院成不规则椭圆型,大门边半圆弧建筑是三四层楼的办公室,它的中间部分凸向椭圆心内。办公室对面是监室楼,向外凸,三层楼大概九十多个监室,分A、B、C、D区,A、B区在三楼,C、D区在二楼,囚犯来高戒区后被分成三个等级(依次为一、二、三级)。我所关的三楼,西南头是A区,A区大约有十三个监室,一个反省室,其中一二个监室是四人间,其他是单人间,A监区全关一级严管罪犯,用在上衣背肩部、裤两边加红布条与其他监区衣裤加黄布条相区别。东北头是B区,有八个单间,九个四人间,按他们规定,这区全关二三级严管犯,我从2018年6月也关了进去。二楼是C、D区,关二三级严管囚犯。二楼西南头的231室是行刑室,看守我的囚犯叫它“飞机场”,说里边刑具应有尽有。一楼是住看押严管罪犯的囚犯及单独的小猪笼式的囚笼室(他们认为最不听话的,需要惩戒的就关在这里)。整个小院占地估计不到四亩地。

    整个高戒区长年关着,关的是各个监狱转来的四五十名囚犯,及四五十名协助狱警看押严管的普通囚犯。囚徒来后被分成一、二、三级严管,刚来一般是一级,经一段时间魔鬼式的严管整肃,经评定合格后由一级调为二级,然后再经一段时间的整肃,经评定合格后由二级调到三级,绝大部分经六个月的严管整肃后,他们认为合格再转出严管监区,被转到别的监狱或监区。在我离开眉州监狱押往雅安监狱的前二十天,监区换了监区长和一副监区长,好像又将一二百眉州监狱的新犯一起关在了这里,我不知道,是不是他们发现他们以前这集中营似的非人道的管理不合适,而进行了改变。依我观察,这四五十名被严管的囚犯可分成六类,一类是不认罪的新疆瓦哈比穆斯林派(我在此关押期间一直有五六个);二类是我这样需要整肃的政治犯(估计从2015年开始建起来的这高戒区,只关过我一个这样的政治犯);第三类是打死都不认罪又不服从监狱毫无人性的惩罚管理的普通刑事犯;第四类,是不屈不挠反抗牢头狱霸、恶魔狱警暴政的囚犯;第五类是那种被逼成有严重精神病的患者囚犯或本身有精神病的患者囚犯;第六种是那种故意捣蛋、惹事生非、不服从管理的囚犯。前五类估计占99%,后一类占1%。按他们初衷,只有第六类才有可能被关在这里面。实际的操作可见,这高戒区是多么的荒谬。

    在这里,他们毫无顾忌地使用惨无人道的各种暴力改造囚犯,据我统计,我刚去的半年,狱警殴打囚犯事件,至少就有96件之多,后半年有49件之多(我的统计记录在日记的特殊符号里,我希望有一天能用上这,配合他们的视频,来指证他们的暴行)。这些暴行包括:

    语言暴力:狱警、参与协助看管被严管的囚犯,只要不顺眼,都可以随时随意辱骂严管囚犯;禁食:早上一两馒头,一勺100ml的米汤,中午晚餐每顿只给一两米饭及没有油的菜汤,没有时限,直到你认罪;体罚:一个小时的军姿标站,一个小时的盘腿,或一个小时的军姿标站,一个小时的军姿下蹲,不服从便电刑或送行刑室大刑伺候;电刑:高压电警棒直接电击,不分你头脚手;警棒殴打,拳脚并用,劈头盖脸,发泄完直接送医务室。

    集体活动都从我监室路过,我发现被严管的一级囚犯,没几个脑袋不带伤巴的;电刑床,整天整夜地仰卧起、四肢固定在行刑室的电床上,连大小便都是在臀部下的床上挖个洞解决。更有不服从者,直接在刑床上辣椒水侍侯,听协管囚犯讲,每每这个时候,整个人被折磨得满嘴翻白沫泡,就像发羊儿疯猪儿疯。掉“飞机”,在行刑室,四肢被捆绑悬空将人掉起来(所以看押严管囚犯的服刑人员叫行刑室为“飞机场”)。猪笼似的单独关押,想给你吃,就给一点,不想给你吃,求爹告娘也不行,想打你,拉出笼打你一顿。

    在行刑室还有些啥刑罚,他们都不告诉我,只是问我,要不要去体验一下。

    在全国搞两个这样的试验区,就是要试验绝对暴力的管监成效,正如外面大环境那样,大肆抓捕异议人士、维权律师、公民记者、宗教人士、访民骨干,制造白色恐怖。

    一年零八天,我所见的仅仅部分案例。因为我被关单间,整天不让出门,不让我与任何人接触,所以我只是有限的看到听到:

    艾力仔明:新疆喀什巴楚县色力布亚镇人,瓦哈比穆斯林,70后,1米8左右的个,大胡子,只会点点汉语。据他讲,他是因2014年昆明火车站袭击案,官方指控他恐怖袭击罪被判十年。事实上,他是去昆明外婆家探亲,在火车上被捕的。他拒绝认罪拒绝劳动改造。他被判刑走完上诉程序,就从双流看守所直接押送到这里。他比我早来这里一年零八个月。

    他来后跟我一样,经初入狱的杀威及7天的反省酷刑,被关在我的隔壁319室。他几乎没有转过监,偶尔转,到二楼,也就很快转回来,或是因为他不适应,或是因为他没有守他们的规矩。

    在我来之前,他经常被吃漂汤。全天只有中午有点肉,结果是协助看守他的牢头囚犯,随意用个理由,比如说他盘腿姿势不对,站姿不标准等,就把他的肉选吃了,只给他一点点蔬菜及汤汁。因他的不屈服,或者因为他是穆斯林,不吃猪肉,监狱就用牛肉、兔肉代猪肉,在狱中牛肉兔肉是稀缺货,牢头们嘴馋也是其霸占他肉食的缘故。这样的处罚几乎是整月整月。2017年12月世界人权大会之后,他才获准吃肉。

    因为一级严管,也不准买任何食品。牙膏牙刷、洗衣粉肥皂之类生活必需品由监狱供给。这供给你别以为是监狱方真正的供给,其实是其他囚徒出钱购物,由牢头控制了的供给。可能是他身体虚,经常拉肚,需要手纸多,但牢头每次还是按一个人每天五片的发,有时还几天不发,他不够用,不得不苦苦地向牢头求要。这情境让人心酸。多少次我利用牢头监控空档,送给他一些。就是这样,牢头如发现了绝不允许。或是他帐上根本没有钱,因为他一直没有获准与家人联系。

    2017年12月世界人权大会后,他和我一样获准放风。这放风也不是实质意义的放风。他们把近20平米的监室,从大门口近6平方米的空间隔离出来,在房顶上开了个透明的玻璃全封闭天窗,用这作放风场地。放风具体的时间不固定,中午下午看狱警心情。放风时间的多少也是狱警掌控,多则半小时,少则十几分钟。因放风,我们在各自的放风间,隔墙近距离可以说说话,但彼此不能看见脸。我们有时也伸出手,挥挥致意。

    严管不让见家属,到我离开近两年他都没有见家属,或与家属通过信。

    由于长年累月的漂汤,营养匮乏,又不能买食品补充,加之长期不放风锻炼,他全身浮肿,脸色死人般雪白。据他讲,刚开始入狱,他近一米八的个,膘肥体壮,精力充沛,根本没有什么疾病,现在头晕脚软,夜梦恶梦缠绵。他每次短时间的聊天,首先说的都是,“他们太坏了,不把我当人。”这也是他说的最清楚的一句汉话。

    大概在我离开眉州监狱前的一个月,他被转到二楼,再也没有他的音讯。

    某甲:他关在我左边监室,他来眉州高戒区时,我已在此监室关半年了,他待了大约两个月。近两个月,在没人时,我主动找他说话,问他的情况,他都害怕,一个字不回答,我都当他叫某甲。他不是正式登记造册的严管囚犯,是眉州监狱的普通囚犯,说他是因一个案子没有配合警方招供而遭严管逼供的。

    起初45天,每天军姿标站一小时,再盘腿一个小时,交替进行,一天十四五个小时。早一个一两的馒头,约100ml的米汤(我叫它玻璃粥);中午一两米饭,100ml左右的白水蔬菜汤,油星星都见不到一点;晚餐与中午一样。因他是眉州监狱的,他可能知道这严管监狱的残酷,一句话没敢吭声。

    45天后,他没有屈服,于是他被带走。起初我以为他被放了,心里暗暗祝福他,而在牢头面前,我故意发起牢骚:“你们把我关了半年了,按来时说半年,现在半年已过,为啥还不放我?看,后来的都走了。”牢头答:“走了?!他走哪里去?他是不招供被带到二楼加刑具处罚了。他现在每天是军姿标站一小时,军姿下蹲一小时的交替处罚。”我说:“那军姿下蹲十分钟都难,一个小时怎会受得了?”牢头答:“受不了,就挨打呗。那惨样,你要不要试试?”

    果然,过了快二周,他又被架回我隔壁监室,他已走不动了,整个人瘦得皮包骨头,脸色苍白像死人。就这样他们仍然没有放过他。架回来的第二天,他仍被架到二楼下折磨。这样折磨了几天,他晕死后被送到医院,我就再也没见过他……

    某乙:瓦哈比穆斯林,他几乎不懂不说汉语,我试着隔墙了解情况,他要么不出声,要么细声的说一句,根本听不懂。他在我左边隔壁几个月,直到我搬到另外监室。一度我左右住的都是新疆维吾尔人,我都跟值班民警戏问“我是不是到了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他不知道什么原因,很多天,不知不觉就听见他在哭,声音很弱小,有时一天几次的哭。特别是深夜,他的哭声更凄惨,像鬼哭,吓得你全身发麻。有几次白天哭泣,特别是阴天或下雨天,太让人心痛,因为不能看到他,每次哭都很长很长时间,我不知道他流了多少眼泪,也不知道他眼泪是否流干,更不知道他的家人是否知道他的苦难,我也不知道他的妈妈因为没有了儿子的消息是否会彻夜无眠,是否多少个夜晚成为泪人。多少次心里的痛让我无法坚持,我就跟监视我们牢头说,你劝劝他吧……

    某丙,瘦小,大概1.5米不到的个,长相是那种怪怪的。大家也清楚,在中国大陆,身体的强壮,长相的好坏,无论在学校,在单位,或者在社会上,都自动地被划了等级。我估计他是因为自己长相及倔强的性格,不服牢头一次次的欺辱及狱警的打压(看守所、狱警几乎不会听囚犯的分辩,牢头说东就是东,是西也是东,牢头说是白就是白,是黑也是白。总之,他们叫嚷,狱警就是囚犯的天,牢头就是囚犯的地)。

    有次在监室不知道为什么被暴打了很久。大概是晕死过去,我见两彪型大汉的牢头拖着他从我监室外路过:两牢头左右架着他的两手,身首仰面朝天,满脸是血,头上一滴一滴的血从后脑勺在往下滴,他穿破烂的单层牢改服,光着脚丫,在地上拖着,大冬天的,是冷得没了知觉,或被打晕死过去,只有天知道,被拖过的地下留下长长的血迹……

    某丁,身体很壮实,大概1.8米的个,被打时声音叫得特别的大。刚进高戒区那一顿“杀威”暴打持续有40多分钟,他爹啊妈呀的叫喊声和电警棍霹雳吧啦在他身上滚的声音,还有警官的叫骂声,交织在一起冲满了整个监区。最后是两牢头架着拖上楼,关在三楼的一级严管区。

    因他不服牢头的动物式的管理,起初的一两个月是没隔三五天要被打一次。有一次,牢头看他不顺眼,故意骂他,他回敬后惹得牢头喊来警官,打得他也是呼天叫地,最后是晕死过去。四个牢头抬着他四肢,送医抢救。整个人卧起脸朝下,不知道他哪里被打伤,只是血沿鼻尖往下滴,抬走过的地板上留下点点血迹。手不知怎么反剪着,四个牢头,后俩抬两只脚,前俩抬两手,一闪一闪的上下跳动,牢头们戏谑着,招摇而过……

    他也被整月整月地长时间关“猪”笼里,吃喝拉撒都在这里。这种“猪”笼长约2米,宽约1米,高1.5米。李旺阳出狱前待过二十多次,黄琦也待过。估计“飞机场”的刑具他都尝试过了,狱警没招了,只有把他关在这“猪”笼子里,断他的伙食。起初还听他边拍打铁笼,边大声地叫“放我出去……”若干天后,他拍打“猪”笼子的声音明显小了,而口里只弱弱地喊“给我点吃的……”再后来,声音越来越小……

    某戊,以前无数次的狱警行刑,无论是在囚徒的监室或二楼专用的行刑室,我都只是听到,没有看到,因为我关封闭单间,出不了门。在我快转到雅安监狱的前一二月,我被转到三楼的B区的12号监室,由于监室排列有一个弧度,而且是中午快吃饭前的放风时间,我监室角度刚好看到二楼行刑室门口他被打的一幕。

    被打原因不清楚,只见两个牢头架着拖着他,狱警在离行刑室十几米的地方开始,一路狂打。只见警棍在他的身上、头上翻滚,他痛哭地只顾求饶,因为是牢头架着,根本无法躲闪。一种姿式打累了,狱警又换一种姿势,一只手打疲乏了,狱警又换另一只手拿警棍开打。十几米的距离边打边拖着走,估计花了十几分钟。在行刑室门口,大概他知道里边的厉害,死活不配合进去,警察又是一阵更猛烈地拳打脚踢加警棍,数分钟下来,在铺天盖地地暴打及牢头的推、拉、拖、拽下,他被打进了行刑室。进到行刑室,我就看不见了,只是听到以前其他囚徒被行刑时一样的声音,不过,他这次更久些,声音的惨烈度要高得多得多……

    在这个高度戒备监区几十号人里,又是在短短的两年多时间里,我听说死了两人囚犯,一个是被行刑后第二天死亡,往上报的是高血压心脏病发作死亡;另一个是绝食半年活活拖死的。

    (未完待续)
    来源:https://cmcn.org/archives/52885

  • 上访多年,昔日餐馆老板成乞丐(上)

    政府为了修地下通道,将餐馆老板沈金宝位于上海浦东新区陆家嘴浦东大道651弄3号102室商铺被强拆了,一家人赖以为生的餐馆关闭,没有得到合理赔偿。为了讨回损失得到养老金,他开始了漫漫上访路了。由于多年上访,积蓄和经济来源丧失,他经常在火车上讨要馒头和别人剩下的米饭吃,还拣垃圾桶的垃圾。

    2017年6月21日,沈金宝在北京久敬救助站庄被抓,随后驻京办送他到北京南站救助站 , 第二天乘做火车回上海。6月23日到达上海火车站后, 沈金宝被送到上海府村路救助站分流中心,再由地方政府派人接走。之后沈金宝被浦东新区陆家嘴街道委派的梅园警所一名警察和保安到府村路将沈金宝带走,这名警察将沈金宝接出后并威胁:沈金宝如再到北京上访就将沈金宝扔到宝山区不接回来 。

    据调查,他们一家四口当年经营餐馆,生活曾经富裕,但拆迁将他们的平静生活打乱。而且,公安为了威胁一家,还将沈金宝儿子送到精神病院。多年过去,他们持续上访但问题就是无法解决。那么,这起上访为何得不到解决内?拆迁背后有哪些内幕呢?我们将在下集进行深入报道。

    (来源:自由亚洲电台 http://www.rfa.org/mandarin/zhuanlan/diaochabaodao/m0628invest-06282017111702.html 2017年6月28日)

  • 90后女孩戏弄殴打患精神病乞丐致其身亡被判13年

    22岁的北京市女子小佳(化名),凌晨看到留宿在地下通道的一名流浪汉,主动上前搭讪,并捡起地上烟头点燃递给他。原想戏弄一下对方,没想到竟被对方揪住了衣领,导致双方揪扯在一起。事后,恼羞成怒的小佳伙同好姐妹小雪(化名)等3人,两次对该乞丐实施殴打,造成对方颅脑损伤死亡。据悉,49岁的被害人周某因精神问题离家,流浪在外。北京晨报记者近日获悉,鉴于主动赔偿并获得被害人家属谅解等情节,市二中院以故意伤害罪从轻判处小佳有期徒刑13年,其他三人也分别获刑。

    案发 流浪男子横死地下通道

    2015年5月20日早上8点半,保洁员晋某到位于房山区兴房大街的华冠欢乐城门前地下通道打扫卫生,看到通道地面上散落的破烂衣服上面沾染了血迹。而自春节以来便留宿在此的那名流浪汉不见了身影。

    当天傍晚,这名流浪汉又躺回了地下通道,鼻子和嘴部有发干的血迹。次日早上,晋某看到他仰面躺着一动不动,嘴角泛着白沫,只有腮部还在微微颤动。晋某立刻通知单位领导并报警。不久后,民警和急救医生赶到。经检查,该流浪人员虽还有生命体征,但已意识不清。送到医院后,流浪汉被宣告脑死亡。

    警方经过调查确认了这名流浪人员的身份并通知了其弟弟周先生。据家属说,周某患有精神疾病,但拒绝服药,并趁家人不注意时离家出走。当晚6点半,在征得家属同意后,医生拔掉了周某的呼吸机导管。经法医鉴定,周某系被钝性外力多次打击头面部致颅脑损伤死亡。

    破案 四名“90后”男女落网

    立案后,警方通过查看监控录像并进行大量走访,发现男子郝某有犯罪嫌疑。5月25日晚8点,郝某被抓获。次日凌晨,小佳和小雪相继落网。6月15日,小雪的男朋友杜某也到案。

    据悉,四名被告人都是90后,本市人,有三人是大专文化。1992年出生的小佳与小她四岁的小雪是一对好姐妹,小佳在一家健身房担任销售,小雪是一名单车教练。郝某就职于一家事业单位,是小雪所在健身房的会员,与小雪关系不错。小雪的男朋友杜某是一家摄影工作室的摄影师,事发时刚成年。

    四个正值青春年华的男女,为何要对路边乞丐残忍施暴?在警方的讯问下,几个人吐露了实情。令人诧异的是,这起命案竟然是因小佳主动搭讪周某而引发的。

    起因 女子酒后戏弄流浪人员

    2015年5月19日晚,小雪约小佳、郝某和正在一起健身的杨某一起吃饭。饭后,四个人来到华冠娱乐城内的歌厅唱歌、喝酒,直到次日凌晨两点半才结束。走出歌厅后,小佳陪小雪准备通过地下通道前往厕所。

    地下通道内,一名中年流浪男子蜷缩着身体靠墙坐着。他身体非常清瘦,身上裹着破烂衣裳,披头散发。小佳突然站住脚。“我去逗逗那个乞丐。”说完,她冲小雪挤了挤眼睛。小雪独自离开,小佳则在乞丐面前蹲下。

    她捡起地上一个烟头,问那个乞丐抽不抽烟。对方没说话,只是愣愣地看着她。小佳又从兜里拿出打火机,点着了烟头,递了过去。“他没要,自己点了一根烟,还拿烟朝我杵了过来。”根据小佳的供述,她躲开后,乞丐站起来揪住她的衣领,把她拽了起来。她也一把揪住对方的脖领子。

    施暴 拳打脚踢打伤中年乞丐

    乞丐用右手朝小佳左脸打了一拳,还要打她时,被返回通道的小雪用手挡住。小佳没想到逗逗乞丐却吃了亏,怒火中烧,大声喊同伴来帮忙。郝某和杨某闻声赶到后,见小佳二人正和一名乞丐相互撕扯并互骂。

    听说小佳被乞丐打了,郝某二话不说对着乞丐的头部和上身一顿拳打脚踢,将他打倒在地。这时,小佳和小雪也对其施以拳脚。见乞丐手撑着地还要站起来,郝某又将他打倒。在三个人施暴时,杨某没有动手,而是在一旁拉住他们。

    乞丐被打得鼻子出血,说不出话来。杨某害怕了,使劲拽着小佳离开了。

    升级 半夜酒后再次实施殴打

    对于同伴的行为,杨某一直惴惴不安。5月20日傍晚路过地下通道时,他特地将面包和一袋牛奶放到那个乞丐身边。

    当晚8点,小雪的男朋友杜某约小雪和小佳在大排档吃饭喝酒。两个女孩提及那个乞丐,仍然感觉憋屈。夜里12点,三个人又来到地下通道。当时周某正在睡觉。杜某在向小佳确认后,用脚将周某踹醒,双手抓住对方衣领,将他整个人拽了起来。随后,他用力一甩,将人甩到通道的另一侧。通道内发出了头部着地的沉闷响声。杜某将周某这样来回甩了几次,又脚踩其肋部,用脚踹了上半身。

    小佳和小雪则一再问周某还记得她们吗,周某说不知道,小佳就一直脚踹对方。她还点了根烟,想烫周某的脸,被对方躲开,烟烫在了衣服上。之后,她又捡起地上装有半瓶水的矿泉水瓶打向他的头部。小雪也在一边踢了几脚。

    见周某一动不动,杜某让两个女孩先行离开。几分钟后,他回到二人身边,说又给了乞丐几脚,让他在地上转了几个圈。出了这口恶气,小佳等人很快将此事抛在脑后。之后几天,他们还和朋友去过歌厅,直至被抓。

    获刑 积极赔偿获得家属谅解

    根据法院查明, 2015年5月20日3时许,小佳、小雪、郝某等人酒后步行至华冠欢乐城门前地下通道,小佳、小雪先行进入地下通道内,小佳与留宿在此的流浪人员周某(男,殁年49岁)搭讪并发生争执。小雪见状上前,三人揪扯在一起。郝某闻讯亦赶到现场,并与小佳对周某头面部及腰腹部拳打脚踢,小雪对周某身体进行脚踢。

    5月21日0时许,小佳、小雪与杜某饮酒后,再次来到地下通道内对周某实施殴打。周某被殴打后倒地,后经抢救无效死亡。

    案件审理中,小佳等四人共计赔偿周某家属69万元并获得谅解,周某家属请求法院对他们从宽处罚。小佳等三名被告人的辩护人认为,三人的殴打行为不足以造成被害人死亡;郝某则辩称其殴打被害人系事出有因,属于防卫行为。

    法院认为,小佳、杜某和小雪结伙故意伤害他人身体,致人死亡,其行为构成故意伤害罪。郝某随意殴打他人,其行为明显超出解决纠纷的范畴,情节恶劣,构成寻衅滋事罪。其中,小佳、杜某共同实施伤害行为并击打了被害人头部均系主犯,小雪系从犯。

    鉴于小佳等被告人认罪态度较好、积极赔偿并获得谅解,法院以故意伤害罪分别判处小佳、杜某和小雪有期徒刑13年、10年和3年;以寻衅滋事罪判处郝某有期徒刑两年,缓刑两年。

    律师说法 漠视生命必付沉重代价

    近年来,路人故意挑逗或虐待流浪人员的事件时有发生,有的造成了严重的人身伤害,产生了恶劣的社会影响。对流浪人员施暴的动机或是为了发泄不满,或仅因无聊以寻求精神刺激。

    对此,北京市京都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梁雅丽表示,根据我国《刑法》相关规定,故意伤害他人身体,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随意殴打他人,情节恶劣的,构成寻衅滋事罪,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四名被告人正值最美好的年龄,却因漠视他人生命,实施群体暴力,造成致他人死亡的恶果,为此自己也付出了沉重代价。此案反映出某些人对流浪汉生命与权利的冷漠,更值得人们反思。不管是达官贵人,还是平民百姓,无论职位高低、身份有别,每个人都享有被尊重的权利,并平等地受到法律保护。希望社会关注年轻一代的心理健康教育,倡导关爱他人、注重道德修养、敬畏法律。

    (来源:北京晨报 http://www.cqcb.com/headline/2017-04-10/290529_pc.html 2017-4-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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