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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许那案致北京市政法委书记齐静的公开信

    尊敬的齐静书记:

    您好,我是中国公民谢燕益,以许娜朋友的身份担任北京市东城区法院负责审理的京东检一部刑诉(2021)Z79号案件许娜、李宗泽等涉嫌破坏法律实施一案许娜的辩护人,该案尚未开庭,东城法院就悍然剥夺许娜、李宗泽的辩护权以非法的条件不让我和李宗泽的父亲为许娜、李宗泽出庭辩护,众所周知,程序合法是司法公正的前提。在给您写信以前我专门查询得知您去年年底刚刚屡新北京市政法委书记一职,而此案的立案侦查、批捕、审查起诉均发生在您履职以前,我认为有必要让您了解该案的具体情况,期望对于改变在本案中案外因素干扰司法独立、影响本案依法、公正审判之迫切现实能有所助益。

    如前所述,向您报告许娜一案表达我的观点并非希望权力干涉司法独立而是乐见更高层级的权力此时能够为推动宪法、法律的正确实施,排除权力因素对司法独立的不当影响、防止非法行径的持续发生起到积极作用。

    关于剥夺辩护权一事此前(2021年5月27日)我已致信东城法院赵军院长、东城检察院贺方检察长并多次赴两机关进行沟通交涉,时至今日问题仍未得到解决。

    对于一个如此“普通”的刑事案件,首都一级检法两部门何以竟不惜知法犯法公然剥夺辩护权呢?只要看一看起诉书就会知晓答案。按照东城检察院京东检一部刑诉(2021)Z79号起诉书所指控的两项内容来看:第一就是所谓2020年2月至6月期间(也就是去年新冠疫情爆发期间)许娜他们拍了一些照片上传至境外网站发布;第二、许娜他们作为法轮功学员偶尔在住处有聚会的情况发生。这是起诉书指控的全部涉案内容。有人就把二者联系起来借题发挥把此事政治化以刑法三百条“利用邪教组织破坏法律实施”的罪名制造出一起“惊天大案”。当此多事之秋,即使站在执政党追求稳定平安的立场上来看,采取消弭社会对立、化解官民矛盾、与人为善的和解立场似乎也才是明智之举,动辄小题大做推波助澜把一件毫不足道的事情进行政治渲染炮制一个大案对当事人赶尽杀绝,劳民伤财制造一起涉及11个无辜公民的案件摧毁11个无辜家庭实在令人费解!众所周知,拍照发到网上不但是当今互联网时代网民们的生活常态,也是每逢公共事件、天灾人祸人们不安情绪的一种宣泄方式自然的反应,更是公民信息分享自救互助的公义之举,是我国宪法所保障的正当合法行为,拿它做文章是公然违反宪法、以言治罪、钳制打压言论新闻自由、剥夺信息权利的行径违背了罪刑法定的法治原则。第二个方面尤其需要指出,许娜他们仅仅由于法轮功的身份,对他们制造案件政治正确就更加肆无忌惮起来,以许娜为例,东城检察院在起诉书中所列举的历史也是不容忽略的,许娜仅仅由于收留法轮功赴京上访申冤人员就曾被判刑五年(2001年),2008年奥运会期间许娜夫妇遭到无故盘查,许娜丈夫于宙在羁押期间死亡,她再次被判刑三年。许娜出狱后一直坚持为夫申冤追查于宙的死亡真相遭遇种种非法阻碍,她常年被非法监控。东城区检察院的起诉书背离基本事实将许娜描述成为指使者、主犯、情节特别严重,明眼人一看便知这分明是把许娜置于死地的节奏,让她永远不能再追问丈夫的死因,让炮制包括她在内的信仰冤狱的元凶们永远逍遥法外。之所以煞有介事制造如此一起惊天大案不就是出于他们的法轮功身份吗?而对法轮功学员以刑法三百条“利用邪教组织破坏法律实施”的罪名抓捕审判根本是错用法条(详见:《立即纠正许娜涉嫌破坏法律实施冤假错案之法律意见书》)。这场持续了二十多年的政治打压迫害运动如果最初还不为人所知的话,近年来,这一真相越来越受到各界关注,为海内外全世界人所共知,其造成的恶劣社会影响和严重后果难以估量。这场迫害运动从一开始就不是国家的意志、法律的意志、执政党的意志而是个别人的意志,它从一开始就是反国家、反社会、反人类的。对法轮功的非法迫害时至今日还有人继续推行没有周永康的周永康路线,继续以制造冤狱的方式绑架更多体制内的同胞、绑架整个国家与社会,让更多人背上历史的罪债,这场骇人听闻的反人类罪恶何以还在持续当中?冤狱的无形机器何以仍在暗暗运转?

    齐静书记,通过查考相关信息得知您是学法律出身的,作为许娜的辩护人我仅仅要求本案回到法治的轨道上来依法审理依法判决,当事人的辩护权利应得到依法保障仅此而已。如果依法审判,我可以肯定,许娜他们是无罪的,法轮功是无罪的,合法与违法,罪与非罪从来都泾渭分明。

    在此作为法律人我想对包括齐书记在内的千千万万体制内的法律同仁阐述一点立场,诚如网民所言,社会的悲哀不是坏人的嚣张,而是好人的沉默,面对邪恶,沉默就是帮凶。只要稍具智识者愿意正视历史直面良知就可以判定许娜他们不仅无罪而且他们无疑是这个国家这个族群的道德良心。我们应当知晓,冤狱的持续制造没有任何人从中受益包括江泽民周永康他们在内。这个历史包袱也是我们这个国家不可承受之重。我确信对于本案最终得到依法公正处理,是包括所有现任北京市领导以及现任中央领导都乐见其成的。

    不过冤狱的机器不会自动停止下来,破除历史包袱需要转变观念和一点一滴的行动,需要我们严格依宪依法办事,我们应当对我们国家的未来有信心,对我们社会的未来有信心,面对邪恶与黑暗,每一个人的无愧与心安可能并非取决于抵抗成功与否而是取决于在这一过程中你是否尽力抵抗过!假如二十年前,由于无知及被操控的原因还有人主动去迫害法轮功制造冤狱,时至今日由于真相的不断披露以及人民的加速觉醒,几乎没有人会认为参与制造法轮功案件是一件什么值得光彩的事情了,这也正是本案尚未开庭就有人煞费苦心竭力阻挡辩护非法剥夺辩护权的原因。试想假如于心无愧何至于害怕辩护?到底怕什么?害怕摆事实讲道理依法辩护吗?害怕真相大白于天下吗?害怕制造冤狱的罪恶勾当被当庭揭穿吗?仅从这一点就足见人心所向,邪恶违法势力并非有多么强大,没有人愿意无缘无故制造冤狱,也没有人愿意背上历史的债务。只要我们每个人愿意尽一份力就有希望,冤狱的机器就可以停止下来。我们应当知晓,我们正面临一场历史巨变,违法与合法、善恶是非,每个人都面临抉择一个救赎的机会,我们不仅要对自己负责,我们还要对我们彼此之间、我们的同胞兄弟姐妹不分族群、身份、体制内外都承担着一份责任,这也正是我向您向体制内同胞表达我的一点立场的原因。

    此致
    政祺!

    许娜辩护人:谢燕益
    2021年8月23日

    纠正违法渎职行为保障辩护权利紧急申告书

    东城区法院并赵军院长:

    我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谢燕益,受许娜及其家属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四十一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三十三条之规定,担任贵院审理的京东检一部刑诉(2021)Z79号破坏法律实施涉嫌案件许娜的辩护人及申诉控告代理人。2021年5月8日,本辩护人将法定辩护手续即本人身份证明文件、当事人授权委托书提交给贵院刑庭主审法官白崇伟的书记员徐一微法官,嗣后领取了起诉书副本一份并进行了阅卷方面的交涉沟通。5月25日突然接到一位自称白崇伟法官助理的张姓女法官电话(84190276),她告知我需要提交无犯罪记录证明否则不能担任辩护人。

    5月26日下午,本人携带多份近期参加辩护的高院、中院裁判文书及开庭通知书等材料专程前往贵院约见白崇伟法官,意图与其进行良好沟通依法解决辩护问题。白法官在没有任何法律依据的情况下,坚持要求本人去开具什么无犯罪记录证明,并且进一步要求还要开什么朋友关系证明,本辩护人在向其展示本人近期参与辩护案件的裁判文书后表示,要求开具无犯罪记录等证明不但于法无据而且也有违司法实践中的惯例,根据最高院刑诉法的最新司法解释第四十二条规定,辩护人仅需向人民法院提交身份证明及当事人委托书,无义务提交其他任何材料。当然本人从善意理解法官核实辩护人身份法定职责的立场出发向白法官建议,如有必要,本人可以出具书面声明或配合法院对此专门做一个笔录。最终白法官未接受我的建议彼此存在较大争议,临别时我要求白法官立即将此事向院长作出汇报。与白法官见面后,为了解决问题,我又联系了贵院纪检监察部门的赵金迪法官(电话:84190295)向其反映该情况。

    东城区法院作为首都一级法院,白崇伟作为贵院一位资深法官,应当知晓,刑诉法第三十三条、最高院关于刑诉法最新司法解释四十二条之规定;应当知晓,人民法院承担保障当事人辩护权的法定职责;应当知晓,司法实践中如何充分保障亲友辩护的惯例通行做法;应当知晓,对于公权力法无授权则禁止,对于私权利法无禁止则自由的法治原则。应当知晓,本案作为一起公诉案件由公安机关立案侦查、检察机关审查起诉,人民法院依法审理,无论最终实体结果如何,人民法院对保障当事人辩护权及程序合法性负有不可推卸的责任;应当知晓,开具无犯罪记录证明不但属于有罪推定思维于法无据而且有违法治文明侮辱人格;应当知晓许娜及其家属坚持由我作为其辩护人的立场不会改变,刑诉法明确规定当事人有权聘请两名辩护人,当事人委托一名辩护人还是两名辩护人,当事人委托律师还是委托亲友辩护是当事人的权利,是否充分保障辩护权应以当事人意志为准而不能以法官意志为准,按照相关法律规定,只要当事人委托辩护人没有违反法律规定,则应当充分尊重当事人意思自治。

    本人一向秉持与人为善的立场,认为自己有义务让赵院长您充分了解具体情况,也相信对具体情况的充分了解有助于问题的解决。

    本人认为,法官及人民法院在处理案件过程中与当事人及辩护人对法律的认识理解上存在分歧很正常,如果经过充分沟通,明知法律规定仍然故意违法恣意妄为就不仅是认识上的问题了,公然剥夺辩护权是严重的滥用职权行为。大家都知道,即使在周永康执掌政法大权时期都没有肆意剥夺辩护权,今天中央正在进行整风肃纪对政法队伍、司法机关提出了更高要求,本案尚未开庭法官即违法剥夺辩护权何以公正审案?如无法律依据非法剥夺辩护权造成的法律后果由谁承担?

    贵机关作为许娜破坏法律实施涉嫌案件的审判机关,恳请你们履行法定职责依法纠正不法行为保障当事人合法权益、维护司法公正!

    此致
    审祺!

    申告人暨许娜辩护人及申诉控告代理人:谢燕益
    2021/5/27

    纠正违法渎职行为保障辩护权利紧急申告书

    东城区检察院并贺方检察长:

    我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谢燕益,受许娜及其家属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四十一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三十三条之规定,担任贵院起诉的京东检一部刑诉(2021)Z79号破坏法律实施涉嫌案件许娜的辩护人及申诉控告代理人。2021年5月8日,本辩护人将法定辩护手续即本人身份证明文件、当事人授权委托书提交给东城法院刑庭主审法官白崇伟的书记员徐一微法官,嗣后领取了起诉书副本一份并进行了阅卷方面的交涉沟通。5月25日突然接到一位自称白崇伟法官助理的张姓女法官电话(84190276),她告知我需要提交无犯罪记录证明否则不能担任辩护人。

    5月26日下午,本人携带多份近期参加辩护的高院、中院裁判文书及开庭通知书等材料专程前往东城法院约见白崇伟法官,意图与其进行良好沟通依法解决辩护问题。白法官在没有任何法律依据的情况下,坚持要求本人去开具什么无犯罪记录证明,并且进一步还要求开什么朋友关系证明,本辩护人在向其展示本人近期参与辩护案件的裁判文书后表示,要求开具无犯罪记录等证明不但于法无据而且也有违司法实践中的惯例,根据最高院刑诉法的最新司法解释第四十二条规定,辩护人仅需向人民法院提交身份证明及当事人委托书,无义务提交其他任何材料。当然本人从善意理解法官核实辩护人身份法定职责的立场出发向白法官建议,如有必要,本人可以出具书面声明或配合法院对此专门做一个笔录。最终白法官未接受我的建议彼此存在较大争议。

    东城区法院作为首都一级法院,白崇伟作为一位资深法官,应当知晓,刑诉法第三十三条、最高院关于刑诉法最新司法解释四十二条之规定;应当知晓,人民法院承担保障当事人辩护权的法定职责;应当知晓,司法实践中如何充分保障亲友辩护的惯例通行做法;应当知晓,对于公权力法无授权则禁止,对于私权利法无禁止则自由的法治原则。应当知晓,本案作为一起公诉案件由公安机关立案侦查、检察机关审查起诉,人民法院依法审理,无论最终实体结果如何,人民法院对保障当事人辩护权及程序合法性负有不可推卸的责任;应当知晓,开具无犯罪记录证明不但属于有罪推定思维于法无据而且有违法治文明侮辱人格;应当知晓许娜及其家属坚持由我作为其辩护人的立场不会改变,刑诉法明确规定当事人有权聘请两名辩护人,当事人委托一名辩护人还是两名辩护人,当事人委托律师还是委托亲友辩护是当事人的权利,是否充分保障辩护权应以当事人意志为准而不能以法官意志为准,按照相关法律规定,只要当事人委托辩护人没有违反法律规定,则应当充分尊重当事人意思自治。

    本人认为,法官及人民法院在处理案件过程中与当事人及辩护人对法律的认识理解上存在分歧很正常,如果经过充分沟通,明知法律规定仍然故意违法恣意妄为就不仅是认识上的问题了,公然剥夺辩护权是严重的滥用职权行为。大家都知道,即使在周永康执掌政法大权时期都没有肆意剥夺辩护权,今天中央正在进行整风肃纪对政法队伍、司法机关提出了更高要求,本案尚未开庭法官即违法剥夺辩护权何以公正审案?如无法律依据非法剥夺辩护权造成的法律后果由谁承担?

    贵机关作为许娜破坏法律实施涉嫌案件的公诉机关也是法律监督机关,恳请你们履行法定职责依法纠正不法行为保障当事人合法权益、维护司法公正!

    此致
    检祺!

    申告人暨许娜辩护人及申诉控告代理人:谢燕益
    2021/5/27

    立即纠正许娜破坏法律实施冤假错案之法律意见书

    北京市东城区法院
    北京市东城区检察院
    北京市公安局东城分局:

    我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谢燕益,受当事人许娜的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三十三条之规定,担任其涉嫌破坏法律实施一案的辩护人。本辩护人通过了解相关案情以及对相关法律进行分析,认为由北京市公安局东城分局立案、北京市检察院第一分院批准逮捕、东城区检察院审查起诉的许娜京东检一部刑诉(2021)Z79号案件是东城公安分局、东城区检察院两部门基于对法律的错误认识造成的一场冤假错案。按照刑事诉讼法的相关规定,请你们立即采取必要措施主动纠正冤假错案确保无罪的当事人许娜得到公正对待,立即依法撤销该案以避免你们承担不利的法律后果,事实与理由如下:

    众所周知,北京市公安局东城分局、北京市东城区检察院二部门以《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条“利用邪教组织破坏法律实施罪”立案、起诉许娜是由于其修炼和信仰法轮功。诸如此类案件一般仅仅由于当事人修炼法轮功或者由于这个群体坚持自己的信仰被非法打压迫害后向社会申冤、维权、讲真相就遭到进一步的打压迫害几乎成为一种常态。由于认定法轮功是邪教组织缺乏法律依据,并且为达非法目的从一开始就违背罪刑法定原则故意错用法条即刑法三百条造成大量信仰冤狱。肇始于1999年持续了近21年一场专门针对法轮功的非法镇压迫害运动,如果最初还不为人所知的话,近年来,这一真相越来越受到各界关注,为海内外全世界人所共知,其造成的恶劣社会影响和严重后果难以估量。这场迫害运动从一开始就不是国家的意志、法律的意志、执政党的意志而是个别人的意志,我们需要将个别人的意志与国家意志、法律的意志、执政党的意志加以区分,个别人的意志不仅不能代表国家、代表执政党而且可能因其违法性是反国家、反党、反社会、反人类的。我们这个国家和民族不能因为个别人的错误而承担如此大的代价。我们每一位社会公民、党员、国家公职人员不仅不应该执行个别人的错误意志,而且还有义务、有责任坚决与这种错误意志、错误行为作斗争,以捍卫国家的正当意志、法律的正当意志、执政党的正当意志,坚持原则,不跟反法治、反国家、反人类的恶行站在一起,如此才能真正维护国家利益、维护法治以及维护执政党的权威。作为一个公民、一个国家公职人员或者是一名党员应当好好学习一下宪法、党章,以及文革结束以来的一系列政策、文件、决议,看一看历史,看一看人类是如何一步一步走向文明的。

    过去二十年间,各地公检法在处理法轮功案件时根本没有像通常那样按照一个常规的刑事案件来加以对待。在法轮功蒙冤的一个个案例中,无罪推定、罪刑法定、疑罪从无、司法中立等法律原则一概不被适用,与此相反,明知没有证据、没有事实、没有法律依据大量法轮功学员仍被定期抓捕、被枉法裁判制造冤狱,千千万万的司法冤狱被持续制造。

    与此同时,这场运动是人类有史以来世所罕见的一场戕害人权、群体灭绝的严重反人类事件。中共十八大之后,尽管这场丧尽天良的迫害行径仍然得以延续,但是辩护人认为,从一般人性来判断习近平先生不可能愿意背上这笔历史的债务。辩护人认为,习近平先生以及更多现任各级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会越来越深入了解其事实真相,所有人会越来越看清此类案件的本质。不管过去如何,从今天开始,这场迫害必须被正视,必须尽快停止下来,它需要体制内外所有中华儿女的共同努力,让非法迫害的行为得到及时的关注和纠正,辩护人不相信现任各级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谁会心甘情愿背上这样一个残害百姓、荼毒生灵的历史罪债。虽然二十年来由于少数反人类的邪恶犯罪分子把持政法大权在全国范围内制造了大量法轮功学员的冤假错案,但近年来“法轮功”案件从普遍重判向轻判进行无罪化处理是个发展趋势,并且在本案发生之前各地出现诸多法轮功案件审而不判、发回重审、免于追究刑事责责、不起诉、撤销案件、无罪释放的案例,充分彰显了人性良知的日益觉醒。

    众所周知,政教分离是一项通行的国际准则,我国宪法也明确规定了包括保障信仰自由、言论自由等基本人权的内容。世俗权力包括立法、司法、行政权力不能对公民信仰权利予取予夺。由此可知,任何处置宗教信仰的法律政策自然因其违宪性而失效;众所周知,由于认定法轮功是邪教组织缺乏法律依据和相关标准,以刑法三百条所谓组织和利用邪教组织破坏法律实施罪抓捕、起诉、审判法轮功学员是适用法律错误,违背了罪刑法定原则;众所周知,法轮功学员在1999年以前只是学法练功并没有向社会散发传播资料、讲真相的现象,而1999年之后,由于他们遭受了各种诬蔑和打压迫害(比如央视炮制天安门自焚假新闻以及各大官媒铺天盖地对其妖魔化指斥其为邪教组织等等)并且以劳教、判刑、洗脑班、酷刑等各种手段打压迫害信仰者甚至时常出现致伤、致残、致死的现象以及活摘器官这一骇人听闻的事件,对法轮功的迫害手段无所不用其极,为了申冤与反迫害他们不得不走向社会,告诉不明真相的世人他们不是邪教组织,他们是好人,他们遭到了诬蔑以及发生在他们身上的种种遭遇与不公。在这一过程中,镇压与迫害是起因,申冤与抗争则是被迫的回应,他们之所以要到社会上去发资料、讲真相,是因为迫害在先,并且迫害的现象十分普遍极其严重。

    众所周知,镇压迫害法轮功运动的发生有其历史背景和政治上的原因,1999年时任中共总书记的江泽民为了巩固和延续其权势地位利用手中权力发动一场全面镇压、迫害法轮功群体的运动,从中央到地方专门成立了镇压迫害法轮功的非法组织610办公室即所谓的反邪教办。而江的党羽以及大量体制内公职人员或者慑于江的权势或者基于既得利益、政治风险的考量紧跟政治形势利用手中权力谮越宪法、法律,统驭公、检、法、宣传等国家机器大肆抓捕、迫害、诬蔑法轮功学员。一场空前惨烈的镇压与反镇压、迫害与反迫害的较量就此拉开序幕。

    众所周知,二十年以来,法轮功群体面对肆意剥夺其信仰权利对这一群体采取各种手段进行打压迫害、群体灭绝的遭遇,他们的不平和抗争应是作为一个人来讲的正常反应。他们因坚持真善忍的信仰多年遭遇的不公与迫害导致个人及家庭陷入极端悲惨的境地,但是他们始终有一个最基本的底线需要引起我们的关注,面对如此巨大的人生苦难和悲惨命运他们从来没有采取过任何不适当的行为,比如因受到不公正待遇而报复社会破坏社会秩序、采用暴力等手段对抗政府进行过激违法犯罪行为等现象,他们和他们的家属,还愿意找律师辩护,对我们的司法机关、人民法院还寄予了希望和信赖、对法律还有着某种信任对人性和良知也有期待。(我的法律同仁们应该注意到,近年来全国各地暴力恶性事件逐年增多,而与此相反的是:尽管由于个别当权者的错误,自1999年以来全国千千万万的法轮功学员仅仅因为坚持“真善忍”的信仰,遭受了人类有史以来极为罕见的残酷迫害与镇压,多少人家破人亡、多少人流离失所,但他们对这种不公与残忍仍然能够以和平、理性、忍让、克制的态度回应之,做到打不还手、骂不还口,依靠对信念的执守,相信善的力量,可歌可泣的和平申冤与抗争,向世人讲清真相,告诉不明真相的人们,法轮功不是邪教组织,法轮功学员是好人,法轮功是被人诬蔑的。即使承受着自己、亲人和同胞们被多次制造冤狱、亲人同胞们被迫害致死、致残乃至被活摘器官等种种难以想象的苦痛,承受着生离死别、千古奇冤,但仍然坚守信仰相信正义必胜,从来没有以暴易暴以怨报怨,全国没有发生过一起法轮功学员因遭受迫害与不公而采用暴力或非法手段鸣冤雪耻的事件,这是一种怎样的舍身救世精神,这是一种怎样的大慈大悲情怀?)如果非要说法轮功学员有罪那只有“腹诽”“言论犯罪”“思想犯罪”、“表达犯罪”、“捍卫信仰、尊严、生命与基本人权犯罪”。很明显,法轮功学员不是侵犯者而是受害人。

    众所周知,从法轮功信仰者持有或者散发的资料内容来看,即使这些物品被传播散发出去也根本没有任何社会危害性,这些物品大致涉及到三方面内容:第一、出世的意识形态理论、超验的世界观主张,在法轮功信仰者看来,这个世界分多个层次,多层空间世界由神佛主宰。这些信仰层面的问题人生观的问题由人自己选择对现实社会没有直接关系。第二、对他们多年来因信仰遭受的不公、被妖魔化加以澄清披露,比如法轮功信仰者认为天安门自焚是制造出来的并非真实发生的事件,法轮功习练者是好人而不是什么邪教组织等等,这些内容也不可能对社会有丝毫的危害性。第三部分,无外乎涉及到对执政党、政府的一些谩骂、批评、历史评价,首先这些批评、谩骂为何发生有没有值得反思警醒的地方是其中一个值得深思的问题。其次这些谩骂、批评、评价客观不客观对不对暂且不论,尽管辩护人反对极端的情绪化的言论,但即使是极端的谩骂、批评也没有什么社会危害性并且绝不属于刑事处罚的范畴是显而易见的。

    众所周知,其实从江泽民1999年7月20日发动全面镇压法轮功运动开始,对于执政党来说就将必然酿成文革之后的又一次重大的历史错误。当初当权者完全可以选择以法治的方式而不是以斗争哲学搞运动的方式来对待新出现的社会问题、群体性事件。假如当初面对法轮功上访,如发生冲击国家机关、打砸抢烧、寻衅滋事、扰乱社会秩序的现象则完全可以按照现代的法治理念将违法者绳之于法而不是采取一刀切的运动方式加以对待,如果当权者选择运用法治的手段处理社会问题化解社会矛盾则师出有名,谁都无话可说,并且始终占据道义高地。当权者依据宪法法律正当行使国家权力、维护社会秩序依法处理自然无可厚非。可遗憾的是,当权者自恃手中的权力并没有这样做,而是谮越宪法、法律发动了一场完全没有必要的政治迫害运动,给社会带来巨大的人道灾难,也导致当局背上沉重的历史包袱深陷罪恶泥沼当中。

    早在2010年前后,辩护人在给法轮功学员辩护时就明确提出了:“对待法轮功问题采取和解立场才是明智的选择是大势所趋,违背历史潮流将会带来更大的人道灾难付出更大的政治代价!”至今辩护人仍然坚持这一立场并且还坚持认为:“法轮功冤案不平,国难未已!”因为大量法轮功冤狱的系统制造不单影响到千千万万法轮功信众及其家庭的命运而且长久以来它直接侵蚀摧毁了中国整个司法系统得以维系的合法性基础和任何进行良性改革建设的可能。

    二十年以来,全国上下司法工作人员或者明知法轮功当事人无罪但慑于当权者的权势或者对刑法三百条罪名存在错误、模糊认识,滥用刑罚处置法轮功信仰者、申冤者,造成大量冤假错案。对法轮功的镇压与迫害无异于消灭良善、对人性开战,这场运动严重毒害扭曲了正常的人性与道德,与此同时,在一个国家的内部始终存在着合法意志与违法意志的较量,合法意志与违法意志的较量正考验着每个人对于是非善恶、正义邪恶的选择与立场!这件事情同时也必然与这个时代的变革,这个国家的前途紧密相联。

    众所周知,中国大陆的法治建设肇始于改革开放之后即上个世纪的70年代末80年代初,从人类的历史发展来看,中国社会现代意义上的法治建设应该说才刚刚起步,社会上下的法治观念还十分淡薄而专制思想则根深蒂固,加之一些当权者、既得利益者的倒行逆施,权力难以得到有效制约。由于这些历史和个人的原因,这场人为制造的冤狱也造成无数当权者、司法人员为违法行为背书,背负了一个沉重的历史包袱,也正因为这个原因,无论那些主动的违法者还是被动的违法者无不担心,如果真正贯彻法律的意志,势必影响到自己的现实权力、地位、利益乃至受到清算,因此使得大量法轮功冤狱无法翻转,冤狱仍在被不断维系制造当中。毋庸讳言,面对法轮功冤狱终将有一天得到纠正并且这一天正在日渐迫近的形势,有人想继续把法轮功案件政治化,意图延续对法轮功群体的非法迫害,绑架整个国家、整个社会让体制内更多同僚背上历史债务,如此一来那些制造冤狱背上历史债务者才会有安全感!

    辩护人认为,立即纠正这一历史错误才是明智的选择,无论如何,无辜的百姓不能成为政治斗争的牺牲品。从常识判断,不排除当前的执政者愿意切割历史包袱,与此同时也不难想见,过去二十年间已有千千万万的体制内官员、公检法干警背上了历史债务制造了大量的信仰冤狱,导致一场空前的浩劫。警察系统、司法系统乃至整个国家机器为法轮功冤狱背书,被这个政治错误、历史包袱所挟持绑架达到不堪重负、积重难返的地步!

    辩护人也注意到,针对法轮功问题2017年初,两高新出台了《关于办理组织、利用邪教组织破坏法律实施等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该文件明确废止了1999年及2001年的两个司法解释,相较于后两者而言,这个文件大大提高了抓捕、起诉、审判法轮功的门槛,这或许为解决该历史问题创造了一个良好契机,仔细研读这个文件不难得出如下结论:对待法轮功案件能不抓就不抓,能不捕就不捕、能不判就不判,其文件的精神实质就是:“停止迫害”四个字!

    纠正这一历史性错误无疑极具挑战性,必然会遭遇诸多困难和阻力,需要更多的耐心和努力,但是,改革开放四十年来,人权法治观念日益深入人心,全球化、信息化的加速发展让普世价值遍及世界的各个角落。从迫害法轮功这件事上来看,那些作恶者从起初的气势汹汹、肆无忌惮到今天的讳莫如深、回避与恐惧,作恶者也自知罪责难逃!我们不难发现,停止迫害,彻底纠正这一历史错误,不仅是一件得民心、顺民意的正义之举,与此同时,我们可能还低估了人民的普遍觉醒、低估了现行体制内坚守良知的法治力量、正义力量、低估了海内外全人类的进步力量!无疑这是一个人性觉醒、神性复归的时代,我们更应该看到少数既得利益者反法治、反正义、反人类的邪恶势力日益陷于孤立和挫败当中,毕竟大多数参与的司法工作人员都是被裹挟进这场运动当中的,应当说,过去制造法轮功冤狱的主要责任不在基层,而今天则不同了,自今日始,只有勇于直面错误纠正错误,弃恶从善才有未来!

    对于当权者来说停止迫害走向和解才是唯一的出路,只有摒弃斗争哲学用爱与善意化解仇恨、苦毒才可以摆脱互害的社会现状避免社会陷入无序动荡的深渊,中国全社会需要一起面对这个挑战,以开启一个人权至上、和平民主、法治中国的崭新前景,共担人道使命!

    毋庸讳言,伴随而来的这场时代变革从一开始就是一场信仰的较量,是非、善恶贯穿于始终!近二十年来对于法轮功的迫害与反迫害已经越来越具有了某种普遍性和全球意义,它已不单单是个别人、个别群体(法轮功)的事情了,它关乎每个公民的生命与尊严,关乎每个公民的抉择与立场乃至全人类的共同尊严与未来!这是一场和平与暴力、文明与野蛮、自由与奴役、正义与邪恶的较量,谁都无法置身事外。在这场较量当中,可以确信的是,人心向善、人们对于光明前景、美好生活的追求与向往这一人性的普遍诉求决定着,真善美爱作为普适价值的信仰将会日益彰显与坚固起来!无论是谁?即使恶魔也时常装扮成正义与良善的形象。是非善恶就在你我心中,人心所向的普适信仰把大家联结在一起,它在每个人的心中,我们不但可以彼此验证而且可以收获喜悦,凭着它,人们不再恐惧,无往不胜!

    许娜辩护人:谢燕益
    2021年8月23日

  • 江苏朱建新夫妇遭社区书记殴打

    【民生观察2021年2月26日消息】江苏省无锡村民朱建新,举报江苏省无锡市滨湖区雪浪街道雪浪社区恶霸书记钱立新,对村民实行暴力统治、贪污腐败、在征地拆迁中利用王国华组织的黑恶势力对村民进行打砸抢、非法拘禁、断水断电断路等违法犯罪行为。朱建新夫妇依法维权,被雪浪社区书记钱立新指使治保主任和保镖殴打致伤。

    钱立新依靠劳改释放人员王国华对村民实行暴力统治。王国华是本社区人,多次进监狱,单次刑期长达七、八年,监狱出来和钱立新勾结在一起,更加凶横。无钖乡镇大拆迁,群众连鸡窝都不能搭,钱立新把本社区杨XX的厂房拆除,让王国华在原址造了幢二十多间宽五层楼的润华大酒家,两旁二十多家商铺。据群众反眏润华大酒店有钱立新和雪浪街道某领导参股,请求严查。(钱立新还与周边的几个强霸,混混关系密切,被他们称为头头,因涉及人身安全,在此不指姓道名。)

    在钱立新的扶持下,在地方上没有王国华办不到的事,就连外地小孩进不了幼儿园或小学,找到王国华就行,王国华敲诈一万元“介绍费”,一分不能少。王国华开有几家大酒店,内设赌博,干尽坏事,去年扫黑进去没多久时间就放出来了。

    征地拆迁中,钱立新利用王国华组织的黑恶势力对村民打砸抢、非法拘禁、断水断电断路等。被打者上有70多岁老妇董桂英,下有10多岁小孩,以及无依无靠的寡妇张佳华等。叫村民签订拆迁空白合同却不履行合同。

    受害村民朱建新不在规划红线内的合法房屋,在无拆迁许可证、没签订协议的情况下,在深更半夜被砸毁,财物被盗,暴徒手握铁棍把朱建新一家人打昏关押,然后把强拆后的地基送给在雪浪街道拆迁办的周俊华造围墙和停车场。

    2011年7月1号,朱建新、王菊芳夫妻俩去社区找钱立新,反映没有居住房以及没有社保,生活困难等问题,钱立新指使治保主任和保镖殴打夫妻俩,致使王菊芳脑珠网膜出血昏迷2个多小时,落下后遗症,门牙被打掉三颗、胸骨打断三根有积液、气胸,全身软组织於青;朱建新鼻骨被打歪,右手4—5指骨折,全身软组织瘀青。报警后,公安立案十年了不破案,枉法鉴定把重伤说成轻伤,把打掉三颗牙说成是松动三颗牙。

    钱立新把原仙河村、陶墅村的几千亩良田(水稻田岸田与村民宅基地)非法强收后买卖与出租,补偿暗箱操作,涉嫌贪污腐败。原仙河村与陶墅村合并为现在的雪浪社区,在合并时原二个村很多村办企业和集体资产被灭失,村民没有按政策享有股权。

    2006年10月份左右,钱立新把原陶墅村集体的农用地出让给太湖街道湖东村书记王德良建造灯具厂,建筑中偷工减料,正在大型浇注时厂房倒坍,被活埋二十多人,这么大的死亡事故,钱立新只上报死亡一人。

    钱立新用贿选方式剥夺村民的选举权,选举时给选民每人发5-10元钱,然后强行要求按他们内定人员名单打勾。钱立新追求享乐,利用公款出国并参与境外赌博,生活奢侈,生活作风混乱,群众在拆房,他却搞了多处房产,在邻村原板桥村建高档别墅等。

    朱建新依法逐级向区、市有关部门反映,无人理睬;向中央扫黑除恶17督导组举报后,地方政府抓了二个外地人顶包,包庇钱立新过关。朱建新要求省、中央派出调查组挖出无锡黑恶势力的保护伞。

    朱建新手机:13861830210

  • 举报四川大垭口村书记腐败

    【民生观察2020年12月21日消息】四川万源鹰背镇大垭口村,是一个用血缘和亲缘构成的偏远村落,村内的宗亲观念习俗还是比较浓郁。现在尽管都是一个苟姓同宗村官苟于尧,把握了全村村民利益和村民纠纷,但在内部还是存在宗亲之间的亲疏远近和利益纠纷。

    最近,几个大胆的苟姓姐妹、叔侄数人,把大垭村村支部书记苟于尧举报了出来。举报他自从任职以来胆大妄为,无视党纪国法,兴风作浪胡乱作为,拉帮结派团团伙伙,暗箱操作封官许愿,利益输送作风霸道。

    投诉举报的具体内容和主要行为是:

    今年10月中旬,苟于尧将修复涵洞的项目,直接指定直系亲属苟中禹参与建设,最后还把工程报价整整提高了一倍。又不经村民同意也不向村民告知,便从集体提留款中随意开支。村民举报给上级政府。上级不调查的答复:属于抢修工程可以不公开。价格高这是书记的权利,有权直接指挥安排。村民并不认同这个答复,因为工程并不是在洪涝季节的抢修工程。而上级这种不负责任的答复,纯粹就是充当基层作恶的保护伞。

    其次,书记苟于尧利用手中权力,把家庭经济条件相对比较还算不错的大哥苟于龙与二哥苟于凤,同时享受国家“危房改建”财政补贴,骗取国家不足的扶贫项目资金。村民举报后只退回了部分,大部分补贴款至今未退。事后,既没有通报批评,也没有给党纪处分。还有类似的其它扶贫扶持优惠项目,多是先被家族内的血缘亲属首先霸占,万源市税务局给大垭口村的小黑鸡,全被家族获取。享受供职待遇的家族护林员苟于凤,无手续将零星分户的树木违规采伐出售,此后再编造砍伐手续,以假乱真蒙骗村民。

    最后,身为村书记的苟于尧本应加强党性修养,带领村民勤劳致富,认真贯彻党在农村的政策,但事与愿违。其父母倚老卖老横行全村,设卡收过路费,办证收手续费。收取以后,既不通报也不公开,任凭村民多次举报投诉,仗有市委有自己的关系内线,人多势众强凌弱称王称霸,村民对苟家行为切齿痛恨。

    公开举报半个月以来,市乡两级纪委和组织部门,至今没有派政府官员下基层到实地询问调查,反而是当地主管社会治安的警察找到举报人,了解笔录举报内容里可能涉嫌刑事犯罪的线索进行取证。此事又过了很久,村民又产生疑问“给了真凭实据,为啥还是没有任何动作?”

    当地村民纷纷议论私传发泄,拥有权势的苟姓人家人品有严重问题,老一代恶习未改,新一代又飞扬跋扈。愤怒的同村苟姓宗属,曾多次闯入老字辈的苟家祖坟,踩踏祖坟并且挖坑,扬言作为死后坟地安葬在此。

    这是现在基层权力在变化中的社会存在的新的社会组织形态和经济利益状态。陈旧的传统的乡规民约失去效力,也没有让执政者自己的方针政策渗入到有效的治理体系中。在权力、利益和监督三者要素中,重组以后的基层社会组织,完全是一场白纸和权力真空的灰色地带。

  • 成都大学毛洪涛书记自杀之秘

    【民生观察2020年11月27日消息】2021年世界大学生运动会将在四川成都举行,中国政府试图利用这样的国际运动会彰显它的国力,熟不知这背后隐藏着巨大的丑闻。

    成都市官员以政府名义勒索承办单位,将巨额回扣私吞,这次运动会中国中央财政拨款里高校承办方有五千万经费,成都市主管官员先向四川大学书记交涉承办部分项目的事宜,初期校方觉得这对高校的发展是件很好的事情,但在放款时有官员提出五千万中成都市政府要拿走四千万、校方明白了其出演的是白手套角色,成都市的官员太黑太大胆猖狂,公然抽习近平所谓风清汽正的耳光,由于四川大学的行政级别高于成都市政府,学校党委决定中止承办大运会项目。

    成都市政府在其管辖范围内指令成都大学接替四川大学承办大运动项目,毛洪涛书记看到项目经费由五千万抽走四千万,用一千万去办五千万才能办到的项目最终灾祸落到自己头上顶着,毛洪涛自杀,被抽走的四千万被推卸到毛洪涛身上。

  • 村民举报村书记侵吞土地补偿费

    【民生观察2020年7月24日消息】陶国芬,女,1967年3月7日生,汉族。是江苏省无锡市锡山区锡北镇光明村村民,现住江苏省无锡市锡山区锡北镇丰田苑18幢601室。

    其在网上公开投诉江苏省无锡市锡山区锡北镇光明村原任村书记汪瑞根,以及原村委会副书记徐丽红,二人涉嫌贪污侵占集体财产,侵吞村民土地补偿款及青苗费等问题。

    陶国芬反映的问题如下:

    (一)我村几千亩基本农田从2009年5月在小麦和油菜还有20天可以收割的情况下,被地方政府用推土机夷为平地,这是严重的违法犯罪,土地被强制抛荒多年,土地补偿费一分钱没有到百姓手中,国土局下发的青苗费每亩1800元到百姓手中只有500元一亩,其余的部分被地方政府截留,这是前任村书记汪瑞根自己承认的,他说镇政府截留100元一亩,其余部分是村里截留的。他说我村被强征两千多亩土地,报上去青苗费是四千多亩,他说这是小共产党问大共产党拿的,跟老百姓无关。

    这些如要查询我可以提供当地百姓姓名及电话号码,村会计肖静华曾经在有一次汪瑞根被纪委找去谈话时被吓到发高烧。

    (二)光明村被强征土地一千多亩,土地补偿款一分钱没有到百姓手中,巨额资金去向不明。

    (三)村书记汪瑞根利用职务之便,在临离职前借用一村一园之名,为自己抢了300亩基本农田,土地管理所所长张泾国说其审批手续是假的,上面只有公章没有主管领导签字。

    汪瑞根把其中60亩地送给了一个兄弟陆建清,他自己的房屋不在拆迁范围内,就利用手中权力把自己的房屋拆迁,并在锡东大道旁建了个农庄,用于经常跟其他官员吃喝玩乐,用于利益交换,搞到了锡北镇光明村的道路工程及绿化等大小工程,并安排情妇徐丽红的儿媳妇在光明村村委做妇女主任。

    (四)村副书记徐丽红家,家里250平方不到却安置了400多平方。因为从2011年,我看到拆迁办电脑里的原村主任、后任村副书记徐丽红家的安置面积以后,一直在锡山区纪委多次举报过,每次举报后锡北镇政府就造假一次,我当时在拆迁办电脑里看到还没安置的徐丽红的父亲王永兴名下安置了220平方,18万多安置费,她弟弟王爱民名下是99平方,10万多安置费,她在南京的舅舅已经死去,舅舅儿子我不知道叫什么名字,但是当时她家后面三间老平房一直是她家舅舅名下的,大概80多平方,因此她舅舅儿子也安置至少99平米,她家前面是两间二层楼,没有三层阁的,只有120多平方,路东有一间破得不能再破的猪舍大概20多平方,后来又在路东搭了个彩钢瓦的车库和在院子里也搭了个彩钢瓦的杂物间,两个彩钢瓦房大概20平米,因此连她舅舅名下一起也就250平米不到房屋,还是连彩钢瓦搭的算在一起,当时估价的时候因为她是副书记,估价公司的人量场地面积时把她老公妹妹家房屋的后面场地都量给她了,当时我在场看的清清楚楚。

    现在徐丽红父亲王永兴安置在43梯801、802,她弟弟大概是在4梯901,舅舅家是42梯901,这是去年10月12日锡北镇给我的安置情况资料,她家43梯房屋安置后装修费都是光明村村委出的,当时村委书记汪瑞根自己跟装修工人说:你材料费和人工费不要找本家去拿,多少钱都到我村里来拿。因为徐丽红是当时的村书记汪瑞根的情妇,那是全村都知道的事。而我家274平方房屋被汪瑞根骗拆,只给我安置220平方,54平方克扣给其情妇徐丽红,我强烈要求我的房屋面积要和徐丽红家的同等对待安置!

    (五)2005年新s228(现更名为s340)道路施工,我村大约10户人家拆迁,村里贪污私分安置房10余套,这些都是克扣老百姓的房屋面积所得。

    陶国芬说,多年来,我们向属地政府纪委反映上述相关问题多次,但相关领导一直没有任何作为。现恳请领导为民做主,依法调查相关责任人与违法犯罪情况。

  • 民营企业家举报村书记以权谋私

    【民生观察2019年10月27日消息】原江苏省无锡市安泰气体有限公司法人代表黄国平,实名举报刘重兴利用职权,其在任江苏省无锡市滨湖区胡埭镇夏渎村书记期间,以被拆迁企业重新建厂的名义,侵占黄国平和夏渎村其他被拆迁企业拆迁后重建的集体土地约70亩左右。

    黄国平,男,汉 族,1961年出生,住无锡市滨湖区胡埭镇富润花园二区 ,原是无锡市安泰气体有限公司法人代表。2005年无锡市安泰气体有限公司已依法领取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集体土地使用证》,无锡市安泰气体有限公司是合法的集体土地使用权人。

    2010年,因无锡新城工业安置区西拓二期建设,胡埭镇夏渎村大部分企业和民房需动迁。当时夏渎村有20多家企业列入拆迁范畴。其中无锡市安泰气体有限公司也列入拆迁范围。

    按照《江苏省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规定和胡埭镇其他各村企业动迁实例,无锡市安泰气体有限公司等企业动迁后,胡埭镇、夏渎村应该重新安排集体土地,让他们自己建造厂房继续经营。

    2010年9月23日,夏渎村召开了《关于胡埭镇夏渎村所有企业拆迁协调会》。在此协调会上,夏渎村书记刘重兴和胡埭镇政府副镇长秦杰承诺:企业动迁,安排重建土地。夏渎村所有拆迁企业厂房,由夏渎村委统一建造,按成本价卖给各企业用于经营。

    后来事实证明,这是村书记刘重兴侵占“黄国平和夏渎村其他拥有《集体土地使用证》的被拆迁企业、被拆迁后重建集体土地”的一个圈套:村书记刘重兴利用黄国平的安泰气体公司等企业,因拆迁前领取了《集体土地使用证》,利用集体土地建造工厂经营活动。凑巧大规模拆迁建设胡埭工业园西拓二期,以“企业动迁、有集体土地使用证的企业需要重新建厂、必须安排集体土地”的名义,以自己妻子卢小琴的名字,在胡埭镇龙延村以“被拆迁企业回迁进厂”,租赁集体土地约20亩左右。

    刘重兴的妻子卢小琴,既没有开办实体工厂,也不是被拆迁企业,刘重兴凭黄国平的安泰气体公司等被拆迁企业因拥有《集体土地使用证》、拆迁后批准租赁得到的土地,不给安泰公司和其他被拆迁企业使用,明显侵犯了安泰公司和其他被拆迁企业的合法权益。

    刘重兴侵占黄国平的安泰气体公司和其他企业拥有《集体土地使用证》等被拆迁企业的重新建厂的土地约20亩后,在此土地上,造好厂房约10000平方米后,按年租金每平方米200元左右的价格,获得每年租金约2000000.00元的非法收入,对外出租给徐黎春办厂做产品使用。而夏渎村被拆迁企业没有一家企业能买到所谓的村委造好的成本价的标准厂房。

    刘重兴妻子卢小琴批准租赁得到的土地、造好厂房的地址是:无锡市滨湖区胡埭镇龙延村景天路10号。

    刘重兴侵占黄国平等《集体土地使用证》的土地重建厂房后,不给安泰公司使用的行为,给安泰公司造成了巨大的损失。

    黄国平说“在2011年拆迁过程中,安泰气体有限公司建厂经营临时搬迁到无锡市惠山区阳山镇,作临时过渡经营,等待回迁土地。不料回迁土地落空(被刘重兴侵占),因安泰气体有限公司经营的工业用气属危化品,因经营地址的变动,在将近三年内,没有及时得到回迁,于是我向无锡市惠山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申办《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不料该局不但不同意我申办,而且还出具《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不予颁发决定书。在2013年又被惠山区安监局取缔了我本人的无锡市安泰气体有限公司,安全生产行政执法文书行政处罚告知书惠安监管罚告《2013》Z2003号,而且还被惠山区安监局罚款18万元,被惠山区法院执行费2750元。村书记刘重兴冒用我等企业拥有《集体土地使用证》的被拆迁企业、租赁土地造好厂房没有把成本价的标准厂房卖给我无锡市安泰气体有限公司,给我公司及我家庭造成了巨大的经济损失”。

    黄国平还表示,刘重兴具有“利用职权贪污拆迁款”的嫌疑。无锡市滨湖区胡埭镇夏渎村的企业和民房拆迁补偿款约有一亿元人民币左右。根据2019年5月14日,他向无锡市滨湖区胡埭镇人民政府依法申请公开“胡埭镇夏渎村村委补偿黄国平无锡市安泰气体有限公司拆迁补偿款142万元的增值税发票”信息的《信息公开申请表》,胡埭镇政府于2019年6月3日给他的《政府信息公开告知书》的回复称:黄国平依法申请公开安泰气体有限公司142万元的拆迁补偿款增值税发票,胡埭镇政府不存在。据他所知,所有被拆迁户,都没有增值税发票和普通发票。证实胡埭镇夏渎村的拆迁补偿款一亿元左右没有增值税发票和普通发票。而是使用可以篡改的打白条结算拆迁补偿款往来结算。村书记刘重兴指使各企业签订拆迁补偿协议书的签名及盖章都在白纸上。然后再把各拆迁企业金额签名及盖章,使用技术手段移到拆迁补偿协议中,而拆迁补偿协议条款各拆迁企业在签字和盖章的时候应该不知情,关于胡埭镇夏渎村非住宅房屋补偿协议书的无效证据。

    另外,胡埭镇政府在动迁中,安排土地给其他村被拆迁企业重新建厂。

    据不完全统计:胡埭镇政府在此拆迁过程中,对胡埭镇张舍村、龙延村、鸿翔村、孟村村等企业拆迁,都得到了重置集体土地,造厂房后继续经营。

    根据胡埭镇政府2019年9月2日给黄国平的三份《政府信息公开告知书》,证实在拆迁中没有拆迁企业的单位,胡埭镇政府却安排集体土地给其他厂重新建厂。以下是重新建厂的名单和安排集体土地的面积:
    1、无锡源码科技有限公司。拆迁前没有属于自己的厂房,拆迁后,胡埭镇政府安排租赁27亩集体土地。地址:胡埭镇振胡北路与金桂路交叉处。
    2、无锡华普机械设备有限公司。拆迁前租用菜地民房50平方,在原孟村村医务室旁边。胡埭镇政府安排租赁10亩集体土地,建造厂房后对外出租盈利。地址:胡埭镇负来桥路13号。
    3、无锡特种辊轴制造有限公司,地址在胡埭镇负来桥8号。
    4、无锡凯通钻具有限公司。拆迁前没有属于自己厂房。胡埭镇政府安排租赁20亩集体土地。建造厂房后对外出租盈利。地址:胡埭镇负来桥路13号。
    5、无锡市一心塑料制品有限公司。自己的原厂房没有拆迁。,胡埭镇政府安排租赁28亩集体土地。建造厂房后对外出租盈利。地址:胡埭镇振胡北路
    6、无锡市百盛机械制造有限公司。原厂房没有拆迁。胡埭镇政府安排租赁10亩集体土地。建造厂房后对外出租盈利。地址:胡埭镇金桂西路9号。
    7、无锡鸿晓电力设备有限公司。拆迁前占用集体土地3亩左右。拆迁后。胡埭镇政府和刘重兴安排租赁25亩左右集体土地。建造厂房后自己使用一部分,大部分对外出租盈利。地址:胡埭镇鸿翔路38号。

    综上,根据各种事实,刘重兴的行为已经涉嫌以权谋私、贪污腐败等违法违纪问题,黄国平已依法向中纪委监委 实名举报,请求依法对刘重兴进行彻查,并同时向社会公布事实真相,还广大民营企业一个公道!

    黄国平电话:13861699019

  • 镇政法委书记谈话孙德胜 承诺为其安排工作

    [民生观察2017/2/23消息] 湖北蕲春籍维权人士孙德胜中午发出消息称镇政府人员和村长上门找其谈话 ,内容是关于帮他安排工作的事情。

    本网人权观察员马上电话联系了孙德胜本人 ,据他透露今天上午所在地镇政府主管政法委的书记以及村长等人来到家中,主要跟他商讨关于给他安排工作的事情。按照政法委书记的说法,政府承诺给孙德胜安排工作,政府保证他每月三千五百元 的工资,具体被安排在孙德胜哥哥所在单位做公路养护的工作。孙德胜说自从2016年2月28出狱以来,当地政府一直表示要帮他安排工作,就是去他哥哥单位上班,他曾一再拒绝。

    一周之前,孙德胜前往广州找工作,被当地国保明确告知不准其在广州工作,并在本月16日以他母亲身体不适的理由买票将孙德胜送上开往湖北武汉的火车。

    孙德胜称他并不愿意去政府所安排的单位上班,虽然政府承诺每月工资为三千五百元,但孙德胜表示两会临近,政府很可能是出于维稳控制的目的才跟他商量工作事宜,而这种工作机会很可能不会是长期的。

  • 检举瓦房店市永宁镇杨树底村书记贪赃枉法,勒索村民

    瓦房店市永宁镇杨树底村书记赵广和,自上任以来,唯利是图,利用手中权力贪赃枉法,中饱私囊,打压异己,导致百姓苦不堪言。

    一. 截留百姓补助款

    1.截留上级拨给五保户姜士新的五保户补助款。
    2.李正华六岁丧父,母亲是傻子,娘俩生活补助费被贪污。毫无人性。

    二. 利用职权、勒索百姓

    几年前赵广和利用上级下拨贫困户危房维修款为五保户姜士新修房,趁机勒索一只羊(价值一千元)宴请刚敬国镇长等。

    姜士新因房子漏雨,要求做防水赵书记说:“2014年有险房改造名额时,你找处险房,照张相。我找主管刚镇长要个几万元。”可建房名额下来后,赵向姜士新索要一头牛回报(价值一万余元) 未果。姜士新找赵评理,赵广和把他打残,为此姜士新耕地菜园荒芜,生活陷入困境。

    三. 毁耕卖沙谋取暴利

    2011年8月为了毁耕卖沙,赵广和以重修方塘为名,用4500元将四组村民邹宝福耕地买到手,2012年春用三组的机动田强换孙洪福十亩耕地,他收取土城于某买沙者10万元,中饱私囊。又强征二组赵广杰与赵广田的河边耕地二十亩。现在这些土地已全毁于卖沙,赵从中谋利几百万。有人向土地镇长刚敬国举报,刚却包庇纵容。

    四. 打击报复

    于恩宝因举报他,被他雇凶打残。赵为此被瓦市公安局“行政拘留”。详见瓦行拘(2006)第59号。
    赵独霸一方,强行打跑杨树底商店承包者李兆祥只因怕影响赵家开个商店的利润。
    2014年10月27日我和杨玉林找到刚镇长反映他违法建房一事,由于刚镇长通风报信我们未及回到家里,赵的两个儿子已到我家闹事,横行霸道,不许任何人出入。并两次将左广家拖到外面殴打。下午,他二儿赵文胜又带几个“黑道”威胁杨玉林的大女儿。他利用职权将两个劣迹累累的儿子发展为党员。这样的恶棍却一直稳坐村书记,天理何在?

    五. 违规 违法 强建房等待动迁补偿

    大连太平湾临港工业区,面临整体搬迁上级明令不许批建新房
    2012年秋2013年夏季,赵广和共建三千余平的厂房。2014年10月1日又建二楼九间。而主管土地的副镇长刚敬国包庇纵容,告诉我们赵家建筑是合法的,二人肮脏勾结,非法牟利。

    六. 只许州官放火不许百姓点灯

    宋振友为了生活,2013年春天经过村镇领导默许在自家承包田里建个小空心砖厂(当时赵广和要宋振友壹万元答应帮助办理手续)。2014年8月29日镇里来人把宋振友的砖厂铲为废地,(此耕地无法再耕种)刚敬国无视国家不能强拆的规定,连盖在方塘边荒地上的窝房也踏平。可是路对面的赵家几千平的大厂房,却在刚敬国的庇护下威风矗立在耕地上。

    七. 独揽大权

    赵广和自上任以来独断专行,使主管会计无钱、村主任无权,无视法纪巧用手下胡乱收费从中贪污,小钱不拒大钱不放。

    八. 巨额财产 来源不明

    赵广和自上任以来大肆贪污受贿,其名下有化肥厂一个、苯板厂一个、楼房多处、豪车三辆、货车数台。

    以上检举,句句属实。

    姜世新 姜景琴 15142409830
    徐巧华 13842637993
    杨玉林 黄胜梅 13804084986

  • 对现任口泉乡郝庄村村民委员会书记王平、主任王满的公开检举

    检举人:郝翠,男,汉族,大同市南郊区口泉乡郝庄村村民。
    被检举人:王平,男,汉族,现任口泉乡郝庄村村民委员会书记。王满,男,汉族,现任口泉乡郝庄村村民委员会主任。
    检举内容:检举王平、王满涉嫌贪污、受贿、滥用职权、污染环境罪、诬告陷害罪,非法低价出让集体土地使用权和非法批准征用、占用土地以及花钱买凶打击举报人等。

    具体事实情况:

    一、王平操纵郝庄村委擅自出卖集体土地资源、非法转让土地并包庇土地承包商以养殖名义占用土地几百亩,在紧邻居民区的地带开建并运营大型洗煤场多个(其中有一个洗煤厂老板是村委书记王平的亲兄弟),并纵容其另一个兄弟王东四处倒煤渣,使村中煤渣遍布,寸草不生,地下水超采,污染严重,造成生态环境恶劣,严重影响周围村民的生产与生活,村民们呼吸道疾病频发,甚至于有村民患癌致死。村民在其淫威下深受其害,敢怒不敢言.其行为严重违法,应当查处;另外,我们的个人权益受到侵害。因为村委非法转让耕地面积,其中有我父亲郝翠23亩耕地被圈占,我本人多次向村委书记王平提出我的合理诉求,但王平对我的要求置之不理,态度蛮狠。于是我向口泉乡时任党委书记的张一多反映这个问题。但我们反映的问题不仅没得到解决,反而遭到了预想不到的报复。2014年2月19日早晨8点半左右,我应刘喜乡长之约开车携我妻子郝玉平去乡政府(乡长刘喜在事发前一天答应把王平、王满叫到他的办公室帮我们处理问题)。没成想在半路上遇到一群社会人的突然袭击,他们驾驶着3辆小车,车牌用布遮挡的很严实。这些人手持铁棍、四棱方砖、锯齿钢刀等凶器,对我和我妻子郝玉平进行殴打,其中有人边打边骂:“再敢告状要你的狗命”。我所驾驶的汽车也被打致接近报废,我俩险些丢了性命。并给我们留下了严重的后遗症,至今我妻子郝玉平神经衰弱,精神恍惚,心慌心悸等,靠吃药维持正常生活。

    当时我随即报警,但警察以各种理由推脱整整一个小时之久,无奈之下拨打民警违法12389举报平台,民警才悠然赶到。我想这是有人在巧作安排,庇护违法者。一个公民通过正当渠道采取正当手段向政府部门反映问题,这是法律赋予公民的合法权利。但王平和黑社会势力相勾结,并动用黑社会势力打击报复检举者,激化矛盾,使问题复杂化。更让人无法接受的是,案件至今一年有余,我们经过无数次催促还没有侦破,具体原因不得而知。在此希望公安机关加紧破案,早日缉拿凶手归案,还老百姓一个太平盛世。

    二、根据国家相关条例《村民自治章程》,村民会议是村民实行民主决策的主要形式,是村民依法按程序行使决策权和监督权并对全体村民负责的最高权力机构。村民会议由村民委员会召集,村民委员会主任主持。村民会议每年至少召开一次。召开村民会议应当有村民的过半数参加,或者有本村三分之二以上的户的代表参加。所作决定,应当经到会人员的过半数通过。村民委员会向村民会议负责。而自从王平、王满上任以来,从未召开过村民会议,所作所为皆独断专行。

    郝庄村委非法出售土地资源所得款项、包庇承包商以养殖名义非法占用土地几百亩开洗煤场并乱倒煤渣致污染严重,都未和村民们作出详细交代。事件性质等都有据可查,有法可依,而且政策及法律界定清楚,应当查处。

    三、我还调查到王平他们编造理由,跟上级申请经费,或者少花多报,假公济私的贪腐事实:
    1、2013年3月28日郝庄村以有林网3000亩,现无水源无法浇灌,致使树木枯死,为了方便树木灌溉,确保树木成活率,向南郊区水利局申请经费新打机井一眼。而郝庄村随着大型洗煤厂的开建,村东价值600万的树木早就全部枯死。哪来的林网?为何要这钱,钱又花那里了?洗煤厂给村里的污染费又去哪里了?
    2、郝庄村街道硬化项目中道路硬化的宽度、厚度都没有王平他们向上级所报的那样达标,存在极大的工程腐败。
    3、村容村貌整治中虚报所用工程机械、材料、人工等费用,没有怎么美化郝庄村,花了十多万,这钱是怎么花的?
    4、王平的亲爹王登山还享受村里的低保。王平自己开的是高配帕萨特,他儿子开的是丰田霸道,他兄弟王芳运营着郝庄村规模最大,污染最为严重的一家大型洗煤厂,难道说王平他连自己的父亲都养活不了吗?村里有多少应该吃低保的却吃不到?这是典型的假公济私。
    以上的事实全是王平、王满全程暗箱操作。村民们一无所知,以上决策既没有得到村民代表大会的批准,也没有向村民们透露半点。所有工程皆为豆腐渣工程。有村貌、路况为证。假公济私的事实一问便知。查清以上事实,王平、王满的贪腐事实就大白于天下了。

    四、检举诉求:
    其一,我家的23亩耕地未经我许可即被占用,事后又无明确合理的说法,是违法的。应当无条件返还于我家,如不能返还,应以其他合理的方式进行赔偿并向我道歉。
    其二,村委会不讲职业道德,不顾政府形象,公开违法行政,使我家遭受数万元的经济损失,必须赔偿.另外我及妻子被一群社会人打伤,汽车被打致报废,人生及财产安全受到严重威胁,谁都知道是因为检举招来的报复,我要求查处并进行精神损害赔偿。

    五、卖土地资源乱倒煤渣造成污染严重、生态环境恶劣,一是违法;二是给郝庄村群众造成很深的伤害;三是因擅自出卖土地资源、无证开厂经营、破坏耕地及植被都是违法的。而王平、王满敢如此胆大妄为,侵占全体村民的利益,背后的原因应当深查。

    以上所述皆有广大村民作证,望从严查处。

    另外,我认为我及妻子郝玉平被袭击一案,绝不是普通的寻衅滋事,而是有预谋、有组织的报复打击,案件背景复杂,且有黑社会势力深度介入,社会危害性极大,我及妻子郝玉平险些丧命。另外,因为我坚持上访维权,得罪了郝庄村支书王平及郝庄村周边非法营业的个个腰缠万贯的洗煤厂主(以石补文为代表),在王平的策划、唆使下,他们纷纷向公安部门诬陷我敲诈勒索,在村里违法占地等等,企图通过捏造事实诬告陷害我及家人,意图使我受刑事追究从而达到他自己不可告人的目的,并震慑其他对其违法乱纪不满但迫其淫威而敢怒不敢言的广大村民,用心之险恶、心肠之歹毒可见一斑。同时使用网络暴力、雇佣网络水军对我及家人进行人身攻击和大肆诋毁,对我及亲属的名誉造成了恶劣影响,甚至包括一些政府、政法部门的官员也受其影响对我坚持上访维权产生不满。我只是个普通老百姓,为人忠厚老实,刚直不阿,在村里人缘颇好,口碑极佳,我坚持上访维权举报王平只是做了广大村民们想做但又不敢做的事,就遭到如此打击报复和诋毁污蔑,严重影响我们正常的生产与生活,给我们造成严重的精神损害,对此我们要求其停止侵权,同时保留把对我们进行诬告陷害和造谣中伤造成名誉侵权的相关当事人诉诸法律的权利。

    检举人:郝翠
    2015年5月30日

  • 山东村民代表举报村书记被以诽谤罪拘留10天

    民生观察工作室2015-3-15消息:山东威海市火炬高新技术开发区李本和、胡永远受村民委托两会期间(3月4日)进京举报村书记的贪腐行为,行至德州时被当地警方劫持回乡,初村镇派出所以诬告诽谤罪各拘留其10天,今天上午10时许期满释放。

    据李本和、胡永远称,他们是初村镇朱家寨村村民,3月4日受村民委托进京反映村书记滥用职权,违章建房、圈地,致使村里100多亩耕地荒芜。并私自卖掉村里的绿化树木400多颗,还利用他自己成立的威海市益民农业发展有限公司非法集资,许多村民被骗血本无归,更没有兑现其赢利分红。本来打算趁着两会进京反映比事,在德州的公交车上警察上车查身份证把他们扣住,让地方强接回来拘留了。

    但警方没给李本和、胡永远拘留证,也没给他们释放证,只是口头告诉了拘留他们的原因。村民们认为这是上下串通、打击报复,2014年他们两个就受20多家村民委托,作为村民代表反映村书记的事,这次才有这样的遭遇,他们称,将求助于媒体继续维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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