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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上海孕妇低价买鸡蛋分邻居被逼写保证书

    【民生观察2022年5月11日消息】上海一位孕妇买了板鸡蛋,又在群里分给领居,没想被志愿者举报。志愿者拉上戴着工作牌的工作人员,半夜三更上门逼着这名孕妇写下保证书,还要求孕妇把涉及鸡蛋上交。

    近日,网上一段“上海孕妇低价买鸡蛋分邻居被半夜上门逼写保证书”的视频冲上了热搜,视频显示:一个穿红衣服的志愿者,举报了孕妇搞团购,以30元一板(一板有30个鸡蛋)的价格,给邻居分了一些鸡蛋。

    于是,这个志愿者带着两名防控办工作人员,半夜三更敲开孕妇的家门,逼着这名孕妇写下保证书,把钱退给了邻居,且还要求孕妇把涉及团购的鸡蛋上交。

    孕妇哭着说道:我保证书也写了,钱也退了,我在电话里面都说了,我身体不舒服已经睡下了,我需要休息,你们三番几次的上门来,你们还要我怎么样?

    防控办人员:我们现在接到上级领导的指示,限你在明天上午之前交出你购买的鸡蛋。

    孕妇:你的上级领导是谁,把你领导的全名报上来,还有你们要证明我购买的鸡蛋是团购的,这样我才会上交鸡蛋。否则我不会退,我自己买的鸡蛋有什么错?我凭什么要退?

    防控办人员:我也是按照领导的指示来办的。我的上级领导姓张,防控办的,具体的你明天自己去问。

    视频最后,孕妇情绪失控了,对着红衣服志愿者说:不让我们团购鸡蛋,今天晚上群里立马就出现了40元一板的鸡蛋。我动了你的蛋糕了吗?我动了你的蛋糕吗?因为你,整个志愿者味道都变了,你不配当志愿者。

    这件事冲上热搜后,朋友圈里都在刷,很多人看后都是恨得牙痒痒。网友纷纷留言如下:

    1、难为一个孕妇,还是人不?
    2、因为你买的太便宜了,他们的就卖不出去了,他们就挣不到钱了。
    3、这些志愿者无法高价捞钱了,无耻之徒。
    4、强烈要求公安机关介入调查,以平民心。
    5、孕妇太便宜卖给了邻居,这是动了谁的奶酪,让某些人不能卖高价菜了。
    6、现在太多人拿着防疫大棒欺压百姓。
    7、这些人为了钱,没有底线了。
    8、因为一点鸡蛋半夜找孕妇写保证真是太过分了,真有问题也可以白天再去核实处理。
    9、看着吧,这就是假借权力作恶的丑陋嘴脸。对这种阴阳变种,我怒火中烧,真不明白怎么会有这样兽性十足的东西。戴个工作牌,套个红袖章,就当自己真有了执法权了?就以为自己行事真能符合程序正义了?就真想把一个法治社会拽回到野蛮时代了?这起事件,给我的感觉,简单就是在把一个孕妇当作当年的投机倒把来办了。

  • 老婆买买买欠下6万元服装款 老公:她有精神病的

    前两天,杭州萧山法院临浦法庭开庭审理的一起民间借贷案子很特殊。原告是一家服装店的老板娘,告了一个女人,说在她店里买了6万元衣服没付款,有欠条为证。女人的老公说,我老婆有精神病,买卖行为和欠条都不作数的。
      这已经是案子第三次开庭了,法庭终于判了。
      服装老板娘说 女人两年欠下6万元
      老板娘在萧山义桥镇上开了一家面积120平方米的服装店,已经经营了15年。店里衣服、包包、鞋子和首饰都有卖,年销售额达200万元左右。
      老板娘说,这个女人在2012年上半年至2014年下半年,大概两年左右的时间里,经常在她店里消费,通常是搭配好一整套衣服购买,也买过包包和鞋子,有时候也付一部分钱款。不过前前后后一共欠下服装费6万元,并立下欠条一张。
      老板娘之所以告了对方两夫妻,是她认为买服装属于家庭所需,可以认为是夫妻共同债务。
      而被告两夫妻,女人没有到庭,只有她丈夫和代理人来了。
      男人说,这买衣服的行为发生时间已经是我老婆精神病患病期间了,智力不健全,她不可能买6万元的衣服,“6万元,应该有很多衣服了,我也没看到”。而且原告作为个体经营户,前债未清后债又欠不合常理。买卖是假的,欠条也是无效的。
     
      女人买衣服的时候   精神是不是有问题
      原告这边关键的证据有欠条,还有微信聊天记录,证明2015年2月2日双方聊天期间,被告女人承诺还款的事实。
      而被告的关键证据是一系列医院出具的检查报告单,还有一份由法院委托浙江省立同德医院司法鉴定所对女人有无民事行为能力进行鉴定的司法鉴定意见书。
      鉴定意见为:被鉴定人患癔症性精神障碍,限制民事行为能力。
      原告在庭上答辩,鉴定是在2016年9月7日出具的,不能证明女人之前也患病的事实。
      而被告说,该鉴定意见书虽是2016年9月7日出具,但其鉴定所依据的病历均是2013年至2014年期间,且女人病情从2013年延续至今,现在还处于治疗阶段,“每天都要吃药”。
      法院追认交易金额为9000
      最后,法院的意见是:对于有买衣服这一点双方都是承认的。但是老板娘和女人是认识七八年的朋友了,理应对女人的精神状况有一定了解。而且一年多的时间买了6万元衣服,明显不符合常理。
      法官在开庭前还特意咨询了萧山区统计局,2014年萧山区人均衣物类消费支出,城镇类是2500元,乡镇是1300元。
      根据司法鉴定意见书的鉴定意见女人系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故她对于购买衣服的价值、质量及结算等情况已超过她的认知能力,她不能完全辨认,且事后她的监护人(即她老公)也未对此进行追认,故女人因购买衣服而出具的欠条应属无效。
      服装店老板娘让顾客拖欠了那么大额的购衣价款,且她也无法进一步提供她所卖给被告衣物的相关明细清单,自身存在明显过错,故应承担相应的不利后果。
      最后,法院结合交易事实及交易双方各自的实际情况,并参照同时期本区人均消费衣着类支出标准,酌情认定该案双方交易的金额。判决女人在判决生效十天内支付购衣款9000元。
    (来源:钱江晚报http://zjnews.zjol.com.cn/zjnews/hznews/201612/t20161223_2224596.shtml  2016年12月23日)

  • 26岁小伙患精神病被关铁笼:想出去买好吃的

    正值青春年华,26岁的咸阳小伙却不得不蜗居在父亲为其量身打造的铁笼里……
    近日,读者王女士向华商报记者反映,在咸阳市北平街的一个院子里,一名患有精神疾病的小伙在被关在铁笼里。最近,天气很冷,她担心小伙会被冻坏。
    1月14日上午,华商报记者来到王女士所说的院子。凑巧在大门口遇见了小伙的父亲老张。老张说,自己今年60岁,关在笼子里的是自己的独生儿子张某,今年26岁。随后,老张打开院子里的一扇小铁门,在里面的一间平房里,华商报记者见到了蜷缩在笼子里的张某。
    在和张某对话的过程中,张某能清楚地说出自己的姓名、年龄、生肖等信息。看到有人来,他不断地对来人说,“我想出去,给我100块钱。我要出去,给我100块钱。”张某说,他要拿钱买衣服和好吃的。
    老张难过地说,从孩子七八岁的时候,他就发现孩子爱到处乱跑,还有些胆小。上学上到小学四年级时留了一级,别的孩子都嘲笑他是“留级生”,他就不愿意去上学了。“经常乱跑,问别人要钱,还偷拿被人的东西,总是惹祸。”老张说,之后他就带着儿子到处治病,医院说孩子是精神分裂症。这些年过去了去了很多医院,一直不见孩子的病情有所好转。特别是,去年6月份从精神病院出院后,儿子的病情就越来越严重了。经常不穿衣服到处跑,在自己的被褥大小便,无奈之下他才做了一个铁笼子,把孩子关在里面。
    “就这还管不住,他劲大的很,能把铁笼打开,翻墙跑出来。”老张的妻子、张某的继母说,他2011年和老张结婚时,曾听说孩子有病,但没想到这么严重,尽管孩子对她很排斥,还攻击她,但她仍然会照顾张某,“一天三顿饭要保证及时给他送过去。”
    14日上午,老张家附近的一些居民说,他们经常会看到张某到处跑。“娃也是个可怜娃,把我这么关着也不是个办法啊。”老张的邻居王先生说。
    随后,华商报记者从老张家所在的渭城区中山街办民政科了解到,张某的情况确实存在很久了,他们也感到很同情,给张某申请了低保,每年张某住院,他们还会和区残联联系,给其申请一部分费用。此外,逢年过节,发放慰问品都会第一个想到他们。“我们也经常劝他们让孩子继续治疗,但老张不太情愿。”
    对此,老张说并不是他舍不得给孩子花钱,而是孩子在医院扎针时受过惊吓,他只好把他带了回来。“娃在我跟前还能好些,他清醒时也知道自己会给被人带来麻烦,所以也愿意住在笼子了。我每天都给他冲核桃粉,吃鸡蛋,照顾的好着呢。”老张说,不管儿子怎么样,但始终都是自己的儿子,“我也希望有人能帮我,怎样把儿子治好,等我不在了他自己也能活下去。”
    (来源:华商报http://e.news.163.com/docs/1/2016011507/BDBGA63200011229.html 2016-01-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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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姐姐“买”下精神病弟弟房产被判无效

    解放日报解放网讯(记者 茅冠隽 通讯员 张超)蒋女士多年来一直独自照顾高龄老母和患有精神病的弟弟,原本认为自己取得弟弟的房屋产权合情合理,却被大哥蒋先生告上法庭。近日,徐汇法院审理了此案,最终判处房产交易无效。
      现年82岁的蒋老太有两男一女三个孩子,蒋女士是老二,三人年纪都已近60岁。蒋老太的小儿子患有精神分裂症,行为能力受到严重限制,长期在医院治疗,有关部门核准其为重度精神病人。2010年之前,蒋老太和小儿子一起住,两人相依为命。2010年10月,蒋女士的户籍迁入了弟弟的产权房内,自此蒋女士和丈夫开始照顾蒋老太和患病的弟弟。
      一家人本来相安无事,但2013年2月25日,蒋女士和弟弟签订了房屋买卖合同,无偿取得了弟弟的房屋产权。大儿子蒋先生一直觉得蒋女士照顾小弟的动机并不纯,得知此事后心中更是无比纠结,最终他为了维护自身的继承权益,将老母和兄妹告上了法庭,要求确认房屋买卖合同无效。
      庭审中蒋女士辩称,自己从2010年10月到2014年年底一直在照顾小弟,而蒋先生却从未照顾过,自己取得小弟的房屋产权在情理之中。同时她表示,如果以后要她继续照顾小弟,必须以房屋产权归其所有为前提。蒋先生则表态称,只要小弟重新取得房屋产权,自己便愿意承担照顾弟弟的责任,和蒋女士一起轮流照顾老母和小弟。
    徐汇法院审理查明,蒋老太的小儿子是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其房屋产权只有在其去世后才能由蒋老太和一兄一姐分配。法院认为,监护人应当履行监护职责,除为了被监护人利益外,不得处理被监护人的财产。虽然蒋女士表示房产转让是弟弟的真实意愿,但对于无民事行为能力人而言,蒋女士不是法律意义上的善意购房人。从维护精神病人利益的角度出发,法院认定房屋买卖合同无效。宣判后,法官对本案当事人动之以情、晓之以法,最终蒋先生和蒋女士同意轮流照顾弟弟。
    (来源:解放网http://www.jfdaily.com/shehui/bwyc/201512/t20151217_2011480.html 2015-12-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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