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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人权捍卫者郭宏英关押二次会见

    【民生观察2024年12月6日消息】郭宏英父亲发出信息:吉林四平人权捍卫者郭宏英被抓铺关押第二次律师会见,警方只要围绕郭宏英发抖音,视频号微博上的视频点击率,主要是郭宏英把哥哥郭宏伟非正常死亡的事用视频的形式发送抖音,郭宏英没有任何违法行为,就是想诉说哥哥冤死在监狱的事,吉林公主岭监狱在没有家人同意签字的情况下强行火化表示不满。郭宏英在看守所已经写了保证书不在发微博抖音视频诉说案件的真相,但是目前当局还没有释放郭宏英,吉林四平公检法部门联合制造冤假错案,把郭宏伟迫害致死,抓铺家人甚至不放过80多岁的母亲都判刑6年。

    吉林四平市人权捍卫者郭宏英为在狱中迫害致死的哥哥郭洪伟被公主岭监狱强行火化,不服而喊冤遭构陷寻衅滋事罪刑事拘留,吉林四平检察院现已经批准逮捕,现拘押在吉林四平看守所。

    2024年10月13日早上6点多郭洪英在北京市房山区焦庄被四平市警方开警车绑架劫持回四平,第二天10月14日即被四平市公安局铁东分局以涉嫌寻衅滋事罪刑事拘留。

    吉林四平人权捍卫者郭宏伟不明原因死亡在监狱后续,吉林郭宏伟被寻衅滋事罪亡于监狱,家属要求尸检重新鉴定遭拒。胞妹郭宏英到北京寻找鉴定机构也被定为寻衅滋事,目前被批准逮捕的消息。寻衅滋事罪成了当局构陷民众的口袋罪,呼吁社会各界人士同声声讨口袋罪,早日无罪释放被寻衅滋事罪的公民郭宏英。

    2024年10月25日,律师会见了被拘押的郭宏英,郭阴起,肖薀苓两位老人发出信息,请大家继续关注他女儿郭宏英,他说:郭宏英在看守所状态良好,被抓铺的主要原因是她做了视频诉说哥哥郭宏伟死亡一事质怀疑,监狱急于火化是为了掩盖事实,吉林当局认为郭宏英所发视频不真实为由而遭到吉林上层不满,她向关心她的朋友与各界人士表示感谢,吉林四平公安干警还为郭宏英购买了秋衣秋裤茶杯等用品。家里两位老人都是近90岁了,88岁的父亲再次发出求救信号,并感谢社会各界朋友的帮助与关注,母亲身体病重,腿已经不能下地走路。

    郭宏英哥哥郭洪伟因维权于2016年被判刑13年,于2021年4月9日在四平监狱狱中被迫害致死。郭宏伟在关押服刑中,妹妹郭宏英也被吉林四平构陷入狱,因为哥哥喊冤维权于2018年被判刑5年。2023年郭宏英出狱后才知道哥哥已经死在监狱里。

    郭宏英出狱后多次向吉林当局寻求哥哥郭宏伟的死亡真相,要求监狱给予合理的解释,多次要求见尸体都遭到监狱阻扰,监狱从2024年9月26号下达命令要求火化,家人不同意火化,要求二次尸检,时间紧,要找尸检机构需要时间,所以郭宏英只能前往北京寻找尸检机构,在北京被吉林四平公安局从北京带回,构陷涉嫌寻衅滋事罪关押。

    郭宏英的父亲郭荫起2024年10月14日向外界发出求救信:“我儿子郭洪伟被陷害死在狱中,不经家属同意强行尸检火化。我女儿郭宏英去北京联系二次尸检被四平市公安局铁东分局强行押回,以寻衅滋事罪被羁押在四平看守所刑事拘留!请广大好心的网友救救我女儿郭宏英。我们全家表示万分感谢。”

    郭宏英简历:女,1966年8月30日出生,吉林省四平市人,四平市铁东区海银花园小区居民,下岗工人,维权人士。

    2006年3月,曾因其哥哥郭洪伟举报吉林省龙潭区检察院控申科长和其亲友虚开公款票据,遭打击报复被捕入狱冤判5年;其兄不服,出狱后随多次携母一同进京上访投诉,再遭地方当局打压,2015年3月母子二人均被刑拘、逮捕,2016年2月1日,其兄(郭洪伟)和其母亲(肖蕰苓)分别被吉林省四平市铁东区法院枉法重判13年和6年,且服刑其间,母子二人因多次出现病危,请求保外就医遭拒;

    为了给亲人讨回公道,其勇敢维权,并因长期驻京投诉和积极参与各种维权活动,遂又遭地方当局严厉打压;

    2018年1月24日,曾因到长春市向吉林省“两会”代表递送伸冤材料,而被维稳人员拦截绑架;同年3月6日,又因去探监看望其兄,而被四平市警方以“越级上访,殴打他人”为由处行政拘留15天;同年3月24日,又被警方以涉嫌“妨害公务罪”刑拘;一个月后,被四平市检察院起诉,且新增“寻衅滋事罪”;

    2019年4月18日,其案在吉林省四平市铁东区法院开庭受理,两天后被以“妨碍公务罪”(判1年6个月)、“寻衅滋事罪”(判4年),二罪并罚,最终执行有期徒刑5年;其不服上诉;2019年8月21日,经吉林省四平市中院二审裁决,依然维持原判,刑期至2023年2月1日。曾在吉林省长春女子监狱服刑。

    2024年10月13日郭宏英去北京联系二次尸检被四平市公安局铁东分局强行押回,10月14日即被铁东分局以涉嫌寻衅滋事罪刑事拘留,羁押于四平市看守所。

    吉林四平立即无罪释放郭宏英回家,这个家庭已经被迫害的家破人亡,两位老人都近九十的高龄,还病重在床,你们就这样残酷无情的继续作恶吗?世道有轮回苍天绕过谁?把你们的枪口抬高一厘米,手下留情。

    郭宏英的后续境况,本网将持续关注。

  • 顺德盛佳教会教案二次开庭第六天庭审见证

    【民生观察2024年8月31日消息】2024年8月27日,是广东顺德盛佳教会五位基督徒被控“非法经营罪”第二次开庭的第6天庭审,也是开庭最后一天。当天主要围绕4个环节:律师举证、公诉人发表辩论意见、当事人自辩辩护人辩护以及当事人最后陈述。目前庭审已经结束,但结果没有当庭宣布。

    2023年5月24日,广东顺德盛佳教会的邓燕祥传道、王伟才弟兄、朱龙江弟兄、朱巧玲姊妺被广东顺德公安以涉嫌“非法经营罪”抓捕,同年8月9日,顺德公安以相同罪名羁押了教会的朱龙飞长老。

    经一年多超期羁押后,案件在2024年8月5日到8月9日在顺德区法院进行了第一次庭审,庭审期间法院否决了律师们提出的网络公开直播庭审的申请,也否决了律师们要求律师们已实名控告的公诉人回避的申请。

    顺德区法院从2024年8月19日至8月30日会进行第二次庭审.

    2024年8月27日,顺德盛佳教会教案开庭第11天(即第二次开庭最后一天)庭审见证分享。

    第一个环节:律师举证

    律师提供一些相关的法律文件、案例等,朱龙飞妻子的心脏病诊断证明、父亲的一级残疾证明,王伟才的社工证书、中医理疗师证书、12份证人证言证明自己日常在那里收快递,5份证言证明自己在巧玲那里收快递,一本从路边捡到的《每日读经释义》证明公诉人前一天举证用来鉴定的书籍来历不明。六本从各政府部门取阅的免费书籍,均没有准印证和书号,证明这种所谓的印刷赠阅行为很普遍,如果本案构成犯罪,那么这些证据将作为向法院举报这些政府机关犯罪的材料。

    公诉人对上述证据均以与案情无关,或证据来源不明予以否认。

    第二个环节:公诉人发表辩论意见。

    公诉人完全无视庭审中对他所展示的证据的合法性、真实性、关联性的质疑,坚持认为五位当事人犯了“非法经营罪”,而且“情节特别严重”。他引用了一些法律条文来证明国家对宗教读物的管控特别严格。按这些条文,复制分享《每日读经释义》构成了“情节特别严重”“严重影响”了市场秩序的行为。

    他特别强调按照一些法律条文的规定,印刷此类严格管控的宗教书籍,即使没有营利,也可以构成非法经营罪。他认为从他展示的证据看出五位被告有对书籍收取对价的行为,因此,不论是否有实质上的营利,五位被告都构成“非法经营罪”。

    五位被告所在的教会及聚会场所均未在宗教管理部门登记过,是非法组织。按宪法三十六条:任何人不得利用宗教进行破坏社会秩序、损害公民身体健康、妨碍国家教育制度的活动。五位被告的行为符合上述不被保护的条款。

    第三个环节:当事人自辩

    朱龙飞长老:看到公诉人无视前面十天的庭审中对提审、取证过程违法行为的置疑,完全无视当事人的申辩,继续昧着良心歪曲事实,只是为了听从领导的指示。

    长老讲到自己的行事为人均以圣经教导为原则,诚实守法,按圣经教导尊重在上掌权者,对公诉人指控的所谓犯罪事实,他知之甚少。成员手册是全教会成员一起依据圣经原则和两千年的教会传统讨论商议而产生的,印装成册仅作为内部资料使用,如果因此获罪,他将继续把监狱当做为上帝工作的禾场,在里面做安慰人教导人的工作。

    他讲到使徒保罗的三次受审和主耶稣的受审与被钉,自己有心志效法他们。但司法系统的枉曲正直将受到上帝的审判。

    虽然自己被冤枉受屈,但并不怨恨这些办案人员,求上帝赦免他们,因为他们所做的他们不知道。

    邓燕祥传道:完全认同朱龙飞长老的辩诉。引用习总书记关于法律工作者良心的讲话,提醒公诉人不可违背自己的良心做失实的控告。

    公诉人不顾自己的良心,也不看真正的事实,无视前十天庭审中指出的侦察过程违法违规,仍然按自己的想法对五位无辜者进行严厉的控告,自己强烈感受到是这实质上的宗教逼迫.

    自己作为涉案情节最多的当事人,不认可公诉人的控诉内容。自己既没有用这些书来经营的动机,也从来没有从中获取过利润,不知道为何犯了非法经营罪。

    公诉人引用了诸多的法律条文,我作为普通人承认在法律方面的无知。我想不通在同样的事实面前,公诉人不追究印刷厂和快递公司的责任,却将印刷活动的消费者置于被告席上。

    倘若公诉人和法庭执意认为我有罪,对公诉人所控诉的金额我也不认可,再三请求重新审计。

    虽然我确信自己无罪,但若法庭坚持判我有罪,我也清楚自己是因信仰获罪,深信那是上帝加给我的特殊的恩典和荣耀。

    王伟才弟兄:“欲加之罪,何患无词”!公诉人一直强调我们情节严重,严重扰乱社会秩序,但是我们危害了谁?没有任何人出来说受到我们的伤害!反而是很多人得到帮助,不知道公诉人怎么得出那样的结论。

    朱龙江,朱巧玲委托律师辩。

    第三个环节:辩护人辩护

    十位律师均做全案无罪辩护,律师们发表了有理有据的辩护词,他们从法律条文的解读与适用、法律的功能与目的、侦察与证据收集过程的合规合法性等多层面论述了全部五位当事人的无罪事实。不仅如此,还结合我国改革开放的基本国策、珠三角地区诸多位基督徒先贤的美好见证及多处圣经教导提醒合议庭不违背良知、天理、人情对本案做出智慧的审断。

    引用律师的话说:在长达十一天的庭审中,十一位来自全国各地的律师,并肩携手,打完了最美好的仗。剩下的就交给美丽智慧的审判长了!

    最后一个环节:当事人最后陈述

    仍旧被羁押的三位当事人都表示自己是清白无罪的,但若因信仰获罪,则愿意接受上帝的安排。他们都为这一年多的际遇感恩。

    朱龙飞长老说发现了看守所是个新的禾场,那里的人极需福音。

    邓燕祥传道说因信仰进看守所是基督赐予的荣耀。

    王伟才弟兄更是以一封感谢信作为他的最终辩词,从五个方面感谢上帝为他安排的这段特殊的经历。

    五位当事人都表示:虽然觉得被冤枉,身心都遭受了极大的痛苦,但不怨恨公诉人及所有恶待他们的办案人员,因为他们所做的他们不晓得!

    五位当事人最后陈述时,旁听席上多人擦眼泪(不仅是家属,还有被安排来旁听的),场面感人。不知道作为司法人员的他们,内心是否被触动?

    庭审虽然结束,结果仍需等待。正义或许会迟到,但永不缺席!

    谢谢主内家人们的代祷守望,不论如何,我们都心怀盼望!

  • 顺德盛佳教会教案二次开庭第五天庭审见证

    【民生观察2024年8月28日消息】2024年8月26日,是广东顺德盛佳教会五位基督徒被控“非法经营罪”第二次开庭的第5天庭审。在休庭两天后,今天下午庭审继续,公诉人展示了收缴的《每日读经释义》《成员手册》(包括印刷厂的人提供的,从邓燕祥传道、王伟才弟兄、约翰(朱龙江弟兄)家中搜到的,及外地收到的)实物,这两本册子的鉴定报告,邓燕祥传道的手机,和对一些证据的补充说明。辩护律师则继续质证。

    2023年5月24日,广东顺德盛佳教会的邓燕祥传道、王伟才弟兄、朱龙江弟兄、朱巧玲姊妺被广东顺德公安以涉嫌“非法经营罪”抓捕,同年8月9日,顺德公安以相同罪名羁押了教会的朱龙飞长老。

    经一年多超期羁押后,案件在2024年8月5日到8月9日在顺德区法院进行了第一次庭审,庭审期间法院否决了律师们提出的网络公开直播庭审的申请,也否决了律师们要求律师们已实名控告的公诉人回避的申请。

    顺德区法院从2024年8月19日至8月30日会进行第二次庭审。

    2024年8月26日,顺德盛佳教会教案开庭第10天(即第二次开庭第5天)庭审见证分享。

    休庭两天后,今天下午庭审继续,公诉人展示了收缴的《每日读经释义》《成员手册》(包括印刷厂的人提供的,从邓燕祥传道、王伟才弟兄、约翰(朱龙江弟兄)家中搜到的,及外地收到的)实物,这两本册子的鉴定报告,邓燕祥传道的手机,和对一些证据的补充说明。

    燕祥传道的手机开机界面与被收缴前不同,燕祥传道怀疑手机被刷过系统。他有定期清理微信聊天记录的习惯,公诉人所拿到的长达三百多页的聊天记录,不太可能是从这部手机中得到的。

    燕祥传道和拿单(朱龙飞)长老都发现张某提供的26《每日读经释义》本中有十本是从香港购买的原版,却被鉴定机关鉴定为非法出版物,不知道依据什么鉴定的。燕祥传道对印刷金额不认可,再次要求重新审计。

    律师质证:

    1.这些鉴定报告都没有鉴定人的签名,不符合作为刑事鉴定证据的相关法律要求。

    2.这些书的鉴定委托单位是顺德公安分局大良派出所,作为派出所,并没有资格代表公安分局,因此没有送检资格。

    3.作为鉴定机构,不能简单地将看起来像书,没有印刷批文号的都判定为非法出版物。庭前会议请求法庭传鉴定人员到庭接受当面问询,但法庭没有批准,因此无法查问。但刑事鉴定事关重大,不可以如此随意下定论。

    4.作为送检物的书籍,多数没有完整有效的移交、流转记录,无法被视为真实有效的证据。综上,辩护人对这组证据的合法性、真实性、有效性均不认可。

    5.辩护人仔细阅读了季刊的内容,确认其中无不良内容,不能构成“违禁出版物”,如果一定要因其没有出版号定义为“非法出版物”,它也没有社会危害性。

    6.送检书籍中有的是2019年以前的,不在本案控诉时段内。有的是香港的原版,与本案的印刷无关。

    7.若扣除印刷厂提供的香港原版的季刊的数量后,本案金额大约三万多,构不成所谓的“情节严重”。

    8.公诉人提供的“补充说明”,时间上已经超过侦察期,违背了刑讼法的基本原则,不能作为合法证据。

    9.从“扣押清单”上看到,除了《每日读经释义》和《成员手册》外,还扣押了数十本神学书籍,虽然法庭和公诉人都否认这是一场宗教迫害,但办案的过程和证据都显明这就是一场宗教迫害。

    请主内家人们继续为此案庭审代祷守望。

  • 顺德盛佳教会教案二次开庭第四天庭审见证

    【民生观察2024年8月25日消息】2024年8月23日,是广东顺德盛佳教会五位基督徒被控“非法经营罪”第二次开庭的第4天庭审,今天继续举证,质证。

    2023年5月24日,广东顺德盛佳教会的邓燕祥传道、王伟才弟兄、朱龙江弟兄、朱巧玲姊妺被广东顺德公安以涉嫌“非法经营罪″抓捕,同年8月9日,顺德公安以相同罪名羁押了教会的朱龙飞长老。

    经一年多超期羁押后,案件在2024年8月5日到8月9日在顺德区法院进行了第一次庭审,庭审期间法院否决了律师们提出的网络公开直播庭审的申请,也否决了律师们要求律师们已实名控告的公诉人回避的申请。

    顺德区法院从2024年8月19日至8月30日会进行第二次庭审。

    2024年8月23日,顺德盛佳教会教案开庭第9天(即第二次开庭第4天)庭审见证分享。

    今天继续举证,质证。

    公诉人展示的证据是五位当事人的提审笔录。主要有两个焦点:

    第一,拿单(朱龙飞长老)、邓燕祥传道、王伟才弟兄、朱龙江弟兄等讨论决定印刷《每日读经释义》。

    第二,书籍被派发,每本3-5元自由奉献,由朱巧玲姊妹和王伟才弟兄收集后交给邓燕祥传道。

    下午展示的证据是《成员手册》和《读经释义》的鉴定文件(非法出版物),冲击学堂时拍的一些现场照片以及部分银行流水。

    当事人质证:

    拿单(朱龙飞长老):
    有些话不是他说的,有些是被截取了一部分记录下来的。他接到起诉书后才知道自己在被提审过程中被诱供,套供。办案人员已经预设了想要的答案,也选择性的记录他想要的语句。要求调取提审时的录音录像逐一核对。

    公诉人念出来的是他在去年8月9日的第一份笔录。办案人员告诉他如果他承认的话,其他人可能很快就放了。基于这个前提,他签了笔录。

    《成员手册》只是内部资料,没有出版发行,不明白为啥被认定为非法出版物。

    邓燕祥传道:
    笔录中的一些话语与他的原意不符。燕祥传道澄清了一些有歧义的词汇,比如“分发”,他的意思是“分享”。关于“开会决定了印刷的事”,自己完全是被办案人员套进去的,事实上根本没有开过会。涉及自己的口供比较多,需要调取录音录像核对。

    在提审过程中,他被多次威胁,引诱。例如夸大涉案的金额,威胁说他有多少房子都不够赔;听说他妻子也在教会服事,如果他不配合就连他妻子一起抓进来;把他单独带到管教的办公室逼迫他举报拿单和另一位弟兄。

    才(王伟才弟兄):
    提审过程中被骗。当问及是否因印刷读经释义开过会时,才开始说不记得有没有,好像没有。后被反问:你们教会那么民主,所有事情都是开会决定的是吗?答:是的。后来被哄骗说没有多大事,承认了就很快被放出来。对方给他看了记帐簿和祥哥的记事本,说朱龙江和邓燕祥都承认了,如果他不承认就点自找麻烦。在这个情形下,才哥说那可能是开过会。

    约翰(朱龙江弟兄):
    所写的笔录不是他原本的意思。问:印刷读经释义是你们所有长执开会共同的决定?笔录:是的。回答原话:所有的长执都知道这事。收取的物品有手机,笔记本电脑,三张银行卡,书籍等,提供的清单上只有手机。

    朱巧玲姊妹:
    侦察阶段一直不认罪,被威胁和辱骂。到“过大检”时,检察官对她说她情节较轻,如果认罪认罚就可以早点出来,所以认了。笔录上说“印刷读经释义是所有长执开会决定的。”这话不是她说的。她作为一个普通信徒,长执开不开会,怎么做决定她完全不知情,也不可能这么说。

    律师质证:

    1.五位当事人都说存在诱供和笔录失实的情况。各当事人的笔录也存在前后不一致的情况。本案提供了45份笔录,却没有一份同步录音录像,公诉人也没有将其作为案卷提交。按相关法律要求,不能提供同步录音录像的可以作为非法证据不予采信,所以对这组证据的可信性和合法性都不予认可。

    2.鉴于朱龙江和朱巧玲的物品扣压清单与实物不符,相关你办案人员涉嫌利用职物之便故意盗窃罪,当事人保留起诉的权力。并请检察官向检察长汇报,下周开庭时回复检察院是否予以追查。

    3.实际上法院在用两套逻辑办理此案,一套是法律逻辑,一套是政治逻辑。
    按法律逻辑,根据这套逻辑五位被告均没有公诉人所控诉的非法经营行为的意愿、目的和犯罪事实;如果要追究法律责任的话,只能追究印刷厂,万某某和我的当事人另案处理。所以请求审判长撤回本案!

    另一套是政治逻辑,如果根据这套逻辑,五被告确实是家庭教会成员,他们参与了盛佳教会的牧养及相关工作,如果公诉人控诉他们是因为他们的基督徒身份,对他们进行逼迫,每个人都愿意为信仰的缘故,心甘情愿的为上帝坐牢!但是显然公诉人又不承认这是宗教迫害。这就比较尴尬了。

    其实法院不能同时用两套逻辑审理一个案件,所以请美丽智慧的审判长做出合适的判断!

    4.提醒法庭注意区分“印刷”的概念。本案的五位当事人不是印刷的主体,只是“印刷”的消费者。作为印刷的消费者,他们五人都应当无罪释放。

    5.庭前口供和笔录与当庭口供不符,又不能提供相关录音录像等同步文件加以佐证的,属翻供,以当庭口供为准。

    6.本案好像是一个人去银行换外汇,银行不告诉他超额换汇不合法,给他换了汇,又作为证人去举报他违法一样荒唐。本案全部当事人都应无罪。

    8月23日下午庭审结束后,朱龙江弟兄和朱巧玲姊妹从南海看守所被取保候审回到家中。

    8月24日和25日休庭,8月26日下午继续庭审,请主内家人们继续为此案庭审代祷守望。

  • 顺德盛佳教会教案二次开庭第2天庭审见证

    【民生观察2024年8月22日消息】2024年8月20日,是广东佛山盛佳教会五位基督徒被控“非法经营罪”第二次开庭的第二天。张凯律师在法庭上大声疾呼:“就因为我的当事人印了几本书,邮寄给读者;让他们每天多读书,少吃喝嫖赌;少躺平,少…这就构成犯罪行为?需要我们这17个法律人讨论他们是否犯罪?这是多么可悲的事情”。

    2023年5月24日,广东顺德盛佳教会的邓燕祥传道、王伟才弟兄、朱龙江弟兄、朱巧玲姊妺被广东顺德公安以涉嫌“非法经营罪″抓捕,同年8月9日,顺德公安以相同罪名羁押了教会的朱龙飞长老。

    经一年多超期羁押后,案件在2024年8月5日到8月9日在顺德区法院进行了第一次庭审,庭审期间法院否决了律师们提出的网络公开直播庭审的申请,也否决了律师们要求律师们已实名控告的公诉人回避的申请。

    顺德区法院从2024年8月19日至8月30日会进行第二次庭审。

    2024年8月20日,是顺德盛佳教会教案第二次开庭第2天庭审,今天的庭审主要围绕第三和第四组证据展开:

    一、律师提出了关于电子数据提取的违法行为,在没取得合法手续的情况下,对手机进行取证和恢复删除的聊天记录。严重侵犯了公民信息自由的权利,公民的隐私权,信息保密权;律师们将对公安机关,检察院等相关部门提起诉讼和控告!

    二、关于聊天记录证明:

    祥哥(邓燕祥传道)与才哥(王伟才弟兄)和巧玲姐(朱巧玲姊妹)的微信聊天记录,恰恰是证明了他们不但不违法,没有盈利,没有扰乱市场秩序,更没有社会危害性!记录了他们有做婚姻辅导,免费赠送《每日读经释义》和其它书籍给有需要的人。

    祥哥与长老(朱龙飞长老)的聊天都是关于婚礼,葬礼和信徒牧养关于教会的事情,与印刷无关,被关押一年多;这不就是以非法经营的名义进行宗教迫害吗?

    三、第四组证据是全国各地的14位证人证明收到祥哥的《每日读经释义》,其中有六位证人证明他们的书是免费赠送的,共300多本。与本案提出的14000多本严重不符。

    四、张凯律师在法庭上大声疾呼:“就因为我的当事人印了几本书,邮寄给读者;让他们每天多读书,少吃喝嫖赌;少躺平,少…..这就构成犯罪行为?需要我们这17个法律人讨论他们是否犯罪?这是多么可悲的事情,这个案子这么简单明显,只要根据经验和良心就能判断出来的。公诉人提起的诉讼是对他母校(北大)的污侮!《每日读经释义》它是一本解释世界上发行量最多,翻译版本最全《圣经》的辅助读物。它的内容是合法的,怎么就构成犯罪了呢?难道就因为没有印刷号?那我每月付费收到的律师协会的会刊,也没有印刷号;律师协会是否也构成犯罪?”

    今天整个的庭审过程真是非常荒唐可笑,公诉人出示的这些证据没有半点可以证明五位勇士有任何犯罪行为。很显然他们被关押根本不是因为他们做错了什么,而是因为他们的身份是基督徒!这是很明显的宗教迫害!

    感谢主,我们能看出被庭审五位勇士内心的平安和喜乐,他们成了主耶稣基督的美好见证!

    请主内家人们继续为此案庭审的过程和结果代祷守望,愿主纪念和赐福主内家人们的摆上。


  • 顺德盛佳教会案二次开庭首日庭审见证

    【民生观察2024年8月20日消息】广东佛山盛佳教会五位基督徒被控“非法经营罪”第二次开庭首日,双方激烈辩论,律师指出检方提供的所有证据都站不住脚,大部分都是违法取证,且错漏百出,前后矛盾。教会恳请弟兄姐妹代祷,愿神败坏恶人的计谋,保守祂的儿女。

    2023年5月24日,广东顺德盛佳教会的邓燕祥传道、王伟才弟兄、朱龙江弟兄、朱巧玲姊妺被广东顺德公安以涉嫌“非法经营罪″抓捕,同年8月9日,顺德公安以相同罪名羁押了教会的朱龙飞长老。

    经一年多超期羁押后,案件在2024年8月5日到8月9日在顺德区法院进行了第一次庭审,庭审期间法院否决了律师们提出的网络公开直播庭审的申请,也否决了律师们要求律师们已实名控告的公诉人回避的申请。

    顺德区法院从2024年8月19日至8月30日会进行第二次庭审。

    2024年8月19日上午十点第二次开庭第1天,首先法官回应邓燕祥传道申请见小儿子的请求(燕祥传道已一年多未与小儿子见面),法官回应:因为案件的特殊性,出于人道主义考虑允许让朱龙飞长老家三姐弟见一下老父亲,因为朱伯伯已经90多岁了,且期间出现了朱龙飞长老家三姐弟母亲过世的情况,顺便让燕祥传道见一下小儿子也是可以的。但是因为在传话的过程中,经过三四个人的口,以为“见儿子”是朱长老的老父亲要见儿子而产生了误解,所以燕祥传道的小儿子没有见到父亲。

    接着继续第二组证据的质证。法官提问是否已查阅光盘,确定是自己的邮箱吗?燕祥传道表示印象有些模糊,确实是自己的邮箱,但不清楚是否是自己的电脑。

    辩护人质证:

    1.证人万某某提供证据的时间、付款金额、印册数量,前后不一致,自相矛盾,不能作为证据。辨方问公诉人检察官欧阳海明是如何能把这样的证据提出来的,愧对学校和所学的法律专业知识。更离谱的是,印刷书籍的册数,公诉人竟然是通过金额推算出来的,不符合刑法取证要求没有达到立案的标准。

    2.公诉人欧阳海明说燕祥传道通过朱龙飞长老介绍而认识万某某,燕祥传道当场否认。

    3.关于电子取证部分:证人说通过微信和QQ交易,但是证据上显示是163和Gmail,明显与证人指证不符。

    4.辩方律师提出:证人万某某的证据存疑,因取证不合法,要求出示证人的取证录音录像或出庭作证,本案律师强烈要求,甚至愿意等他从番禺过来,但是法官不予理睬。

    5.王伟才弟兄涉嫌本案印刷金额及数量均不达到20%,律师申请取保候审。

    下午公诉人提出第三组证据。邓燕祥传道与王伟才弟兄的聊天记录的证据:

    被告人一:朱龙飞长老表示该证据与本案无关“放在二姐(即朱巧玲姊妹)楼上的书是我们租了一个地方作为婚姻辅导、开展教育子女的讲座,里面有大量书籍是可以自由取阅的。

    被告人二:燕祥传道表示证据至少有三四处与本案无关,例如:捐衣服的快递费、以某某的投票等。

    被告人三:王伟才弟兄发出疑问这是非法经营案吗?还是基督徒非法做公益?我们都是在做好事帮助人怎么就被抓了呢?在聊天记录中也可以看见,燕祥传道叫我帮忙是用很客气的语气,也有说“谢谢”、“能不能帮忙”,所以不存在上下级的关系,我们之间都是平等的。我只是帮忙收发快递,有时间也会叫快递员或者其他人帮忙,那么如果我有罪他们是不是也有罪呢?

    辩护人质证:

    1.对于证据的完整性、真实性与连接性、一致性提出质疑。

    2.因律师团队都是从外地聘请的,听不懂粤语,而在证据三的聊天记录中,存在大量的语音是使用粤语的。律师提出正常的程序是应该有一位与本案无关的人客观的翻译而不是公诉人直接翻译。(后来公诉人否认自己是翻译只是说明自己在举证)

    3.下午提供大部分是燕祥传道和王伟才弟兄的微信聊天记录,燕祥传道和王伟才弟兄收发快递的语音。这些记录确实能证明他们有收发《读经释义》。微信就是裸奔!

    4.律师指出燕祥传道手机为苹果手机,如果不是通过非法手段是不能破解的,因此取证途径存疑。另聊天记录追溯到2021年,显示为恢复信息,说明都是已经删除了的。他们这样做就是侵犯了公民的隐私权。

    5.所有律师共同认为,公诉人只拿着copy过来的微信记录作为证据显然不合规。要求提供原始手机,现场看原始证据,或下载聊天记录的原始U盘。但法官说原始U盘坏了打不开。手机也提供不了。

    综上所述,他们提供的所有证据都站不住脚,大部分都是违法取证,且错漏百出,前后矛盾。面对众多律师的诸多质疑,法官和公诉人均不予回应。感觉他们似乎就是铁定了心要按着他们悖逆的心意去行。

    但弟兄姊妹知道帮助他们的是万军之耶和华,倘若没有祂的许可,神儿女的一根头发也不至于损坏!

    愿神败坏恶人的计谋,保守祂的儿女!请大家为此代祷守望!

  • 张岳兵二次冤狱律师认为是正当防卫

    【民生观察2024年3月9日消息】近日,代理律师前往看守所会见了江苏如皋的张岳兵。张岳兵认为他是在人身自由受侵犯即便伤害对方也不应构成故意伤害罪,是正当防卫。

    江苏如皋的张岳兵因维权被控寻衅滋事罪判刑一年十个月,于2023年10月19日刑满释放。出狱不满一周,当地对其又恢复了常态化维稳,限制自由不让他外出。

    2023年10月24日下午,张岳兵拄着拐杖要外出寄信,楼下不明身份人员阻拦他出去。视频中对方拦在路口并直言:我们在这里不允许你出去。张岳兵被几人包围,更有人抢夺其妻子的手机。争执无果,张岳兵用美工刀划伤一人,随后被派出所带走,对方鉴定为轻伤二级。

    2023年10月25日,家属拿到警方的书面通知书,得知张岳兵于10月25日15时被如皋市公安局以涉嫌“故意伤害罪”刑事拘留,现羁押在如皋市看守所。

    张岳兵的代理律师王大伟认为,张岳兵是在人身自由受侵犯即便伤害对方也不应构成故意伤害罪,是正当防卫。张岳兵被二次冤狱值得关注和探讨。被关看守所的张岳兵一定没看过电影第二十条,但他本身已是活着的第二十条的践行者了。案件并不复杂,争议在于:

    一、限制自由属不属于不法侵害,能不能防卫的问题。

    正当防卫的起因是必须存在不法侵害。根据《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依法适用正当防卫制度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指导意见》)第五条对不法侵害的具体理解作了规定,明确:“不法侵害既包括侵犯生命、健康权利的行为,也包括侵犯人身自由、公私财产等权利的行为;既包括犯罪行为,也包括违法行为。”“不法侵害既包括针对本人的不法侵害,也包括危害国家、公共利益或者针对他人的不法侵害。”“对于非法限制他人人身自由、非法侵入他人住宅等不法侵害,可以实行防卫。”,对张岳兵限制自由系对其实施了不法侵害,其有权防卫。

    二、是不是构成防卫过当的问题。

    与正当防卫相比,防卫过当只是突破了限度条件,即“明显超过必要限度,造成重大损害”。根据《指导意见》第十一条至第十三条明确:认定防卫过当应当同时具备“明显超过必要限度”和“造成重大损害”两个条件,缺一不可;判断是否“明显超过必要限度”,要立足防卫人防卫时所处情境,结合社会公众的一般认知作出判断;“造成重大损害”是指造成不法侵害人重伤、死亡。造成轻伤及以下损害的,不属于重大损害。显然未超过必要限度。张岳兵用美工刀划伤对方即便鉴定轻伤二级结论正确,也不属于重大损害,不构成防卫过当。

    近日,正在召开的2024年全国两会,人大代表建议正当防卫应适当降低门槛。全国人大代表李东生建议:考虑防卫人所处情景及由此引发情绪的合理性,将合理情绪列为出罪事由;完善正当防卫制度适用实施细则,针对部分特殊情况适当降低门槛。

    据家属反映,自2016年起,张岳兵举报如皋公交违规收费,至今如皋市政府和相关部门没有履行法定职责查处和纠正这一违法行为。后又举报多个公共场所长期违反消防法占用消防疏散通道经营等违法事项,张岳兵举报为了公益,从未谋求个人利益。

    然而地方政府及职能部门无视广大人民群众的生命和财产安全,为维护如皋市地方政府不作为乱作为谎报现象,长期高薪雇佣江苏省如皋市鼎盾保安公司多名保安日夜轮班实施非法限制举报人张岳兵人身自由,并将住所用钢材焊死,非法安装监控日夜监视、非法拍照、非法跟踪。张岳兵多次报警,如皋公安渎职不作为。

    在被非法拘禁期间,2021年12月9日张岳兵因担心电瓶车长久不充电耗损电瓶,下车库给电瓶车充电,不法分子跟随,暴力踹开车库门,殴打张岳兵致满脸是血,如皋公安不仅没有对不法分子打击,反而将张岳兵治安拘留10天,至2021年12月20日又以涉嫌寻衅滋事将张岳兵刑事拘留。2022年1月26日,张岳兵被如皋市检察院以同样罪名批准逮捕,羁押在如皋市看守所。

    代理律师王大伟在接受家属委托后,经过多次会见、阅卷、实地踏勘、调查取证、一次庭前会议,两次开庭审理后认为,张岳兵维权不为私利,因去北京信访被带回如皋当地强制隔离而起,指控其隔离中实施的两起犯罪事实均不成立。张岳兵不构成寻衅滋事罪,应尽快无罪释放。

    2022年11月11日,张岳兵涉嫌寻衅滋事一案宣判:张岳兵为公益维权在隔离期间被打伤,反被定寻衅滋事冤判1年10个月。其当庭表示上诉,代理律师曾为其作无罪辩护。

    2023年10月19日,张岳兵刑满获释,回家仅5天后又被带走刑拘。


  • 福州林兰英状告社保局案二次开庭

    【民生观察2022年1月20日消息】2022年1月19日上午9点,福州仓山女冤民林兰英状告仓山区社保局违法扣留养老金案,在福州鼓楼法院二次开庭审理。早上约9点05分,林兰英在老公郑金铨,本案委托代理人林祥官、江智安以及围观维权人士李穗财、邱香英、林应强和张长建陪同下,要进入福州市鼓楼区法院。但通过门口安检时,法警只允许原告林兰英一人出庭应诉,其他人员被禁止入内,包括委托代理人林祥官和江智安,说是主审法官罗增湧特别交代。

    对于主审法官违反公开开庭原则,再次故意刁难,歧视诉讼当事人的作法,林兰英气愤难耐。无奈之下,林兰英只得一人进入法庭!林兰英考虑到主审法官罗增湧如此一而再地无理刁难,不可能会公正判决,悲愤地当庭哭诉要求法官回避,同时申请庭审直播,否则退庭抗议!

    法官眼见林兰英的情绪激动,痛哭得泪湿口罩,又态度坚决,就和气地要求林兰英冷静,并指示书记员给林兰英换了一个口罩,并作出退让,允许委托代理人江智安(林祥官因身体不适离开)出庭代理。

    在今天的庭审中,代理人江智安将原告林兰英的不幸遭遇,以及本案的由来和法律依据,详细地向法庭作了陈述。合议庭成员,包括审判长,了解到原告林兰英被克扣的养老金并非退休金,而是法律规定的失地农民留用地,属于专款专用,解决生活出路的养老保障金事实。被告是在原告林兰英刑满出狱后,才作出扣留决定,通知原告返还。且至今已过一年6个月,还是照样扣留原告林兰英养老金的作法,都当庭表示被告扣留养老金行为违法。庭审约10点半结束,法庭将择期宣判。

    据悉,福州女冤民林兰英今年70岁,身体多年来疾病缠身。2018年9月12日,正在福州市二医院住院治疗的林兰英,因迎接同乡严兴声出狱,即备受国内外关注的福州9.12鞭炮案,不但遭当局以莫须有“寻衅滋事”罪名报复迫害而遭冤判1年10个月。而且林兰英家被抄,17部手机,金项链、金戒指等财物不翼而飞,至今案件已结案仍然不还。

    林兰英出狱后得知,当时经办人员着便衣,未出示证件半夜三更破门而入抄家,把身患心脏病的她先生郑金铨吓得半死,还以为是歹徒抢劫,致心脏病发作,经救治捡回一条命,住院共花费约30万元。而林兰英同样体弱多病,心脏搭桥、低血糖病、高血压,无端获刑在押期间,多次进了鬼门关,特别是有一次提审,突然窒息得差点就死了。

    林兰英表示:她出狱后,更是经常住院,至少已花费十几万元。她目前唯一的收入来源就是这笔失地农民养老保障金,每个月仅约1000元。她没想到当局无耻到这种程度,连她这仅有的一点点救命钱都盯上扣留不发,这是要赶尽杀绝,不给她以活路!

    林兰英希望今天在法庭上的哭诉能唤醒本案合议庭成员的道德良知,能不受其他权力影响,依法公正判决,敬请关注!

  • 袁奉初:二次入狱蒙难简述

    出狱已经一个多月了。中共五中全会也已经开完半个多月了。鉴于目前恶劣的政治环境,及一些个人的其他原因。出狱后近乎于缄口默言,连我坐牢期间所遭受的折磨与苦难也没来的及写。现在我觉得有必要将它写出来,这是我的一块心病,否则我将对不起自己,也愧对历史,它将会弄得我寝食难安。

    受民主思潮影响,我成为了自由主义者,为了捍卫人权与争取自由,自11年起多次联手广深等地同仁推动南方民主维权运动。

    13年元月在郭飞雄的推动下,与袁小华刘运东等同仁前往声援南方周末报社。南方周末事件后来引起轩然大报,致使上千人连续几天聚集在南方周末报社门口示威、喊口号、发传单、演讲、表达政治诉求,后与其他同仁在出租屋遭到破门而入的便衣国保一顿暴打。

    13年4月在郭飞雄的倡导下联手广州、深圳、东莞、衡阳、株洲、岳阳、长沙、武汉等地同仁拉横幅宣讲,要求全国人大批准《公民权利与政治权利国际公约》及要求官员公布财产等政治诉求,造成大量市民驻足围观,引起了一定的社会效应。

    13年5月与袁小华陈建雄一同被捕,获刑四年,郭飞雄作为南方周末事件与“八城快闪”的发起者被判刑六年,袁小华陈建雄分别被判刑三年半、二年八个月,我于17年5月刑满出狱。

    此次在狱中多次遭到殴打、体罚、虐待,其中一次脑部遭到死刑犯重击,至今还时常头痛,还有一次脸部被牢头狱霸打的缝了七针,眼睛差点被打瞎。

    由于17年出狱后我与陈建雄不堪忍受当地维稳部门对我们进行监控与骚扰,我们相约到有关部门反映问题,结果与有关部门的领导发生争吵,弄得双方非常不愉快。加之我们在此期间还发表了一些其他不同政见言论,出狱仅四个月的我再次身陷囹圄,获刑三年。陈建雄则被判刑三年半。

    在湖北赤壁看守所二年,平心而论,我受到了公正对待,赤壁看守所管理现在相当文明,除了折金元宝(冥币)灰尘大没有防护设施外,其他一切都好。

    再次入湖北咸宁监狱,其管理制度比以前愈加黑暗,对我与剑雄动用酷刑变本加厉,我亲眼目睹陈建雄被牢头暴打,由于与建雄兄不在一个监舍而无法施救。对我他们则痛下毒手。在湖北咸宁监狱,监狱方面对我进行严管。被殴打、体罚、虐待那是家常便饭。由于我不堪忍受他们的折磨,随即进行激烈反抗,痛批他们侵犯我人权,对我进行精神上与肉体上的摧残,然后我就撞墙自杀。他们鉴于我反抗及自杀,立即用约束带将我双手双脚捆绑住挂在窗户上。然后开监区大会,痛批我是“反革命份子”,“反党反政府”,还拒不“认罪伏法”,勒令其他犯人不许与我交往,不准和我说话,否则就要受处罚,检举揭发我“反动言行”的就可以加分减刑。

    晚上被挂在铁架床上,由于铐的很紧,痛的我不停的呻吟甚至喊叫。牢天狱霸见状就使劲扇我耳光。还用臭袜子臭抹布塞我嘴巴防止我喊叫。狱警过来,冷眼旁观,说了一句这就是“反党”的下场,然后若无其的走了,对我的痛楚不加理踩。

    白天还要跟着其他犯人一起出工。从车间到生产车间大约四百米,由于双手双脚被捆绑住,我只能蛙跳。狱警见我走的慢,跟不上大队伍,叫其他犯人使劲推我,由于四肢被绑住站立不稳,结果浑身摔的遍体鳞伤。到了车间之后,他们把我挂在窗户上,一挂就一整天。由于他们有心整我,约束带绑的特别紧,时值又是寒冬腊月(正值新冠疫情爆发之际)导致我双手血液不循环,肿的跟包子似的,痛的我撕心烈肺,咬牙切齿,不停的喊叫。他们就用胶纸将我嘴巴缠住不让我喊叫。狱警见我痛不欲生的样子,置若罔闻,还幸灾乐祸的说看你还反不反共产党,我说你们这是在对我使用私刑,这是违法违规的,是严重的践踏人权,侵犯法治的。狱警老羞成怒随即对我喷辣椒水,喷的我眼睛挣不开,不停的流眼泪,暂时性失明,打喷嚏,痛苦至极。

    在此期间他们每天给我两瓢羹牢饭,不给菜,其目的是不想让我饿死,我当时本来就想死,那牢饭我也不想吃,就绝食。他们就给我强制灌食,嘴巴都给撬出血了,很难受。由于强制灌食很痛苦,后来我答应吃饭,他们又不给我吃饱,还是两瓢羹米饭,不给莱。搞的我吃也不是,不吃也不是。这段时间由于没有怎么吃饭和喝水,有一次上厕所想拉又拉不出来,结果拉出一大滩血。虽说在坐牢期间没油水几乎每次上厕所都便血,但这次便血尤为严重。

    就这样被他们生不如死的折磨了七天。这七天可以说每一分每一秒都在受煎熬,爱尽苦难。七天过后我被解除约束带,双手已大部僵硬麻木,动弹不得,肿的像包子,毫无知觉。至今我双手掌大部还是麻木僵硬的,己失去正常功能。这七天地狱般的生活在我心中打下了深深的烙印。这七天让我看清了人世间的丑恶,看清了专制的邪恶。

    七天过后我被解除约束带,被安排踩缝纫机做衣服。由于我双手掌失去正常功能,僵硬不灵活,加之监狱定的产量过高,正常犯人好多都完不成任务,何况我双手受过重伤,所以我完不成劳动任务,每天都要接受体罚。接受体罚不说,每天还要受到牢头狱霸的殴打和辱骂,逼我完成劳动任务。他们见我实在完不成劳动任务,丧心病狂的又把我关进严管室。白天在车间累死累话干一天,中午其他犯人休息,我则要罚站,晚上其他犯人早早睡觉,我则要罚站或蹲在地上到23:30才能睡觉,早上凌晨五点半就要起床罚站,每天早上半边小馒头,中午与晚上两瓢羹饭,简直是人间地狱。

    就这样,在如此严酷的环境的下,凭着坚强的毅力,我终于熬到满刑,他们也网开一面让我活着出来了。

    但出狱的我并没感觉到些许的行动自由。骚扰电话天天不断,上门约谈隔三差五,家门口装了两个带灯泡的摄像头(近期经过协调才被拆掉),门口每天都有人在盯梢,出门有人拍照,约谈时被拍照录音,亲戚朋友被他们发展成为免费维稳员,给我洗脑,邻居们都用异样的眼光看我。派出所还要给我抽血、按指纹,剪头发,堪验笔迹,做dna留档,说我是什么危险人物,要重点监控,等等一切弄得我焦头烂额,每天不胜其烦。

    今日写此文并非无事生非,有恶意抵毁抹黑之意,实为澄清事实,还原真相,让世人知晓一位合法公民,在行使公民权利与政治权时,所蒙受的不白之冤,精神与肉体上所遭受的双重摧残,彰显了当今司法不能独立,沦为某些政治势力的打手,践踏宪法法律精神,藐视人权与尊严。

  • 漫话人权·二次进宫

    编按:1月20日,已刑满获释的瑞典籍香港书商桂民海,在两名瑞典外交官的陪同下坐火车去北京体检,行至途中桂民海被便衣警察登车带走。在此之后中国官方称,桂民海涉嫌非法与瑞典外交官见面并分享秘密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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