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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李东云举报地方官员违规开发土地遭打击报复

    【民生观察2024年11月7日消息】河南省商丘市虞城县张集镇反腐维权人李东云,实名举报张集镇镇领导、村领导联合黑社会头目,在无法律批文的情况下违法违规涉黑开发土地。在遭到打击报复后,李东云被逼无奈逃离家乡至今在外躲避。现如今李东云举报上述问题已有10多年时间,但依然没有结果。

    李东云冒死向多个执法职能部门举报张集镇镇党委书记张魁,镇纪检书记刘长征,村支部书记兼职供销社主任张世英,联合黑社会组织头目曹红伟,在没有任何批文情况下违法违规违纪涉黑开发土地。

    村民不同意就殴打,扬言打死一个包赔50万!

    当地领导组织联合纵容黑恶势力打手及艾滋病毒人员围攻举报人李东云数日,使其与家人在家无法正常生活,当时被逼无奈逃离家乡,至今还在浙江杭州!

    当地领导打听到李东云在浙江杭州的地址后,组织纵容黑恶势力打手携带汽油,到浙江杭州追杀李东云。

    当时李东云问张世英:是谁让你们来的。张世英说:镇书记让他们来的。如你再继续告状把你全家烧死!

    当地领导等人利用各种恶劣手段迫害举报人李东云!李东云多次报警警方不给立案调查。

    然而虞城县纪委副书记驻公安局纪检组长刘法启却回复说:通过调查他们不存在涉黑恶村霸行为。(有通话录音为证)。

    虞城县公安局则把张世英涉黑带打手带汽油,到浙江省杭州市追杀举报李东云的犯罪事实,回复说:是信访维稳;把涉黑恶存于派出所卖掉举报人李东云房子的假合同,回复说:合同已经撕掉了;对张集镇虚报可耕地亩数(数额巨大)诈骗国家粮补款回复时造假说:已处理好。

    既然如此,为什么一个外省籍的人员在张集镇都能领几十亩诈骗国家的粮补款并享有低保?!(四级回访时,张集村支部书记张金现、村长杨绪锁当场证明了此事,外省人领诈骗国家粮补款一直领到2022年5月份。更能证明虞城县纪委查案十几年对此事根本没有调查处理)。

    张集镇政府某官员还特向反贪局提交了一份名为“村财乡管”盖有政府公章的证明,以此对诈骗国家数额巨大的粮补款、危房改造款、虚报截留骗取冒领扶贫款等等多种重大犯罪事实进行包庇。四级回访时县纪委纪检科长孟国强竟然说不知道“村财乡管”啥意思。(以上回复有音像为证)。

    在2021年10月,中央督导组连三次签字批文到地方执法部门,要求地方督办调查该案,但至今无果。

    2021年11月26号,李东云又把举报材料交给商丘市纪委监委书记楚少华。

    2022年6月22号,商丘市纪委周主任,韩主任,虞城县纪委孟科长,县公安局执法人员,张集镇掌镇长,张集村张书记等13名人员,对李东云进行了四级回访。对其举报的问题不但没有解决,反而进行了造假回复(有音像为证)。

    2024年5月份,李东云将违规违纪违法强行开发大田地的问题,举报给国土自然资源部。

    2024年8月,虞城县国土执法人员陈林(电话13781458988),利用职权,弄虚作假,欺上瞒下,包庇犯罪。把违规南大街开发的13亩多土地回复李东云说成4.89亩土地,把李东云举报的闯国家政策禁令18亿亩红线违规违纪违法开发镇北20多亩基本农田可耕地的重大事实只字不提。而这些只是张集镇违规违纪违法开发倒卖基本农田可耕地100多亩土地中的一小部分而已!

    李东云表示,“从虞城县到张集镇某些涉黑涉恶腐败官员涉案其中,相互抱团,权大于法!恐怕此案在虞城县他们无法处理好!

    至今某些涉黑恶贪腐官员‘公权私用’触犯了国家多条法律法规,不但没有得到任何惩处,还连连升官!此乃天下奇闻也!”

    近期,2024年5月20号,商丘市政协主席楚少华主席(19837089999)电话给李东云说:据说你已对案子的处理结果同意签过字,为什么还在告状?当李东云把真实的情况告诉楚主席后,楚主席表示把案子交给虞城县纪委监委书记张晓辉来处理,但至今无果。

    虞城县信访局米局长电话给李东云说:县委书记何玉东书记对你举报的案件非常重视,表示成立专案组对你的案件进行重新调查,但至今无果。

    综上所述,为维护举报人及全体村民的合法权益!李东云垦求上级领导批示异地成立专案组来虞城县彻查深挖此案,把涉黑恶贪腐组织犯罪团伙彻底铲除,还百姓一片蓝天!

    对此,李东云本人郑重声明:我本人从来没有对本案件处理结果同意之类的签字,如有地方办案执法人员向上级回报说我已经签字同意,纯属严重造假。

    李东云电话:18272628376

  • 云南师大附小一学生被老师打伤案件至今未立案

    【民生观察2024年7月14日消息】云南省昆明市杨明先生的儿子(受伤时十岁,四年级)于2023年6月8号在云南师范大学附属小学呈贡校区被老师(家长已经取得视频,该视频明显有被掐掉关键部分,仍大致可显示现场部分状况,可供各届人士索取。老师是孩子班主任,任课体育)在教室里当众用米尺打伤左肘关节,造成轻伤二级,附带急性应激性创伤后遗症,有狂躁和暴躁反应,至今仍要持续看心理医生。孩子家长开的微博被封闭一个(因访问量不大),最近家长又新开一个微博,家长四处反映情况无果。该案案发至今未被云南昆明公安机关刑事立案。

    云南师范大学附属小学四年级10班班主任汪毓林,于2023年6月8日在学校教室用一米多长的木尺当众殴打杨子墨(男,身份证号:530121201211132452),导致杨子墨被殴打致轻伤二级。截止学校放假(7月13日),汪毓林仍然在开展正常教学活动。

    据杨子墨家长反映,2023年6月8日中午午托时13:00左右,在云南师范大学附属小学呈贡校区四年级10班教室里,一男生a因说话被汪毓林叫到讲台上罚站,a向杨子墨多次竖小拇指,杨子墨就拿小纸团扔a,另一名男生b看到后也和杨子墨一起用小纸团扔,被汪毓林发现后,汪就警告说如果再扔的话,就要打手掌心。之后a还向杨子墨竖小拇指,杨子墨和b也拿小纸团扔,随后b和杨子墨先后被汪叫到教室后面站着,准备罚打,杨子墨说“你不能打我,你不要为你现在做的事情后悔”,之后汪毓林就拿一米多长的木尺接连追着打了杨子墨好几棍,杨子墨闪开了几棍,第一棍打在左手臂,杨子墨退后了几步,第二棍打在左手肘,当时因太疼了,杨子墨就捂着受伤的左手肘大哭,坐在地上,汪紧接着又打了第三棍在杨子墨左侧腰部位置。

    打完后还把杨子墨叫到教室外面罚站到午托结束,罚站的过程中,汪还用木尺打了b。之后杨子墨多次向汪反映手很疼,但是汪并未带杨子墨到学校医务室看病检查,还让杨子墨做多次手肘弯曲的动作。

    6月8日下午放学,杨子墨父亲接杨子墨回家。孩子母亲下班以后18点左右回到家,听到杨子墨哭着说手被汪老师打了,疼得很,不能动了。18:11杨子墨母亲打电话与另一位班主任李老师了解事情经过,但李老师不知道此事情发生,回复待联系汪毓林再说,之后汪与家长微信语音通话,家长把杨子墨受伤的照片发给汪看。然后家长就带孩子到昆明市中医院呈贡院区骨科看病,拍x片,夏医生看了片子觉得问题很大,有几个地方都骨折了,但是影像科医生出具的报告不太准确,建议次日再做一个CT检查。家长当时就把医院的检查结果都用微信发给两个班主任。

    6月9日上午,家长又带孩子到市中医院做CT检查,中午12:52汪毓林用微信转了2000元给家长,家长没有收,次日自动退回。

    6月10日下午5:00左右,汪毓林来杨子墨家,让杨子墨说假话,如果周一去学校,同学问手怎么了,(当时左手已用石膏固定)一定不能说是老师打的,要说是自己摔的,不能说是汪老师打骨折的,不然在同学中传开,汪老师的名声怕背不起。(有现场录音证据)

    直到6月12日早上,校方没有任何反应,杨子墨家长于6月12日早上八点四十主动到学校,找学校领导反映情况,校区副主任王老师接待家长,王老师表示学校根本不知道这件事情,家长当时把杨子墨被汪老师打的整个事情告知学校,并把医院的检查结果给王老师看,还用U盘拷给学校。

    与此同时家长提出三个诉求:1.想看事情发生时教室的视频监控,还原事实真相;2.既然汪老师是当着全班同学的面打杨子墨,那必须让汪老师当着全班同学的面向杨子墨公开道歉;3.要求让汪老师写出书面检查,澄清事实,反省打学生是不对的。

    第一个诉求看视频监控,学校一开始也是各种理由,百般阻挠,家长说不给看就报警,学校才勉强同意,让家长先回家等电话通知。家长大概九点半离开学校,十一点左右接到王老师的电话,告知十一点二十可以到学校看监控。家长准时到学校,最终于十二点左右看到监控视频。家长提出想拷贝一份视频,遭到学校的拒绝,家长又担心因时间长这段视频被覆盖或者由于监控老化出故障导致视频丢失,所以在征得王老师的同意下,当着学校几个老师的面拨打110报警电话,说明杨子墨在学校教室被汪老师打成骨折,请公安机关保存这段监控视频,以防丢失。

    之后吴家营派出所的警官出警,也看了视频监控,出警的警官用手机录下来一小段,告知家长之后会用派出所的移动硬盘来拷贝留存在派出所。之后出警警官让另一名老师去教室里把汪老师打杨子墨的木尺子拿走作为物证。让家长配合走个流程,带上杨子墨去派出所做笔录。当天做完笔录之后派出所警察开了一个伤情鉴定的委托函给家长,让家长抽时间带孩子去做一下伤情鉴定。

    2023年6月13日,在学校四(10)班的班级讨论群里,有家长对杨子墨家长进行言语攻击,两位班主任在群里不澄清事实真相,导致杨子墨家长精神几乎崩溃,这几个家长在群里把杨子墨家长逼得无路可走,杨子墨家长在群里说明事实真相之后,有一位同学家长还在群里发言,听自己家的孩子讲了,汪老师确实打了杨子墨。直到今天为止,汪老师都没有在这个班级讨论群里澄清事实的真相。

    2023年6月14日早上,家长带杨子墨去昆明医科大学司法鉴定中心做伤情鉴定,提交医院的病历和相关检查资料,之后又带杨子墨去云大医院复查拍x片,把检查结果提交给鉴定中心。鉴定中心开了一个《关于“杨子墨一案”损伤照片调取的函》,请家长拿去吴家营派出所调取案发过程的监控视频以分析成伤原因作为鉴定依据。家长立即送到吴家营派出所,但是派出所人员告知家长不用管这个事,他们公对公。但是一直到最后,鉴定中心告知家长他们没有看到案发的监控视频,不知道是什么原因。

    因为杨子墨病情严重,家长于6月15日、16日分别带杨子墨去了昆明市儿童医院、中国人民解放联勤保障部队第九二0医院、昆明市中医医院做检查,医生诊断结果均为左肱骨内外髁骨骺骨折,补充的全部病历资料于6月16日全部提交给鉴定中心。鉴定中心告知让等待结果,期间家长多次打电话询问,回复要请专家会诊,小组讨论,让等待结果。家长一直等到6月26日,昆明医科大学司法鉴定中心电话告知要退件、退钱,并且发了一个公函让家长给吴家营派出所,退件理由是“根据我中心现有的技术条件和鉴定能力,不能完成贵单位的鉴定委托,作出明确的鉴定意见”。

    杨子墨家长质疑,作为云南省最具权威的司法鉴定中心出具退件,让当事人十分意外。

    6月28日,家长去吴家营派出所申请重新委托司法鉴定;6月29日上午十一点左右,家长在吴家营派出所取得重新做伤情鉴定的委托函;6月30日伤情鉴定结果为轻伤二级。家长在第一时间把伤情鉴定书送给吴家营派出所,并告知派出所要求走司法程序,不接受任何调解。

    2023年6月14日下午16:30左右,杨子墨及父母3人一起到昆明市教体局反映情况,当时有两男一女工作人员在会议室接待三人,并了解了整个事情经过,并看了病历。

    家长提出三个诉求:1.请学校依法依规处置汪老师;2.请教体局督促学校尽快办理;3.请求帮杨子墨转学。但是一直到6月30日下午教体局对于此件事情没有任何回复。家长亲自去教体局上交司法鉴定材料,去了三个办公室都不受理,让家长找派出所处理。

    2023年6月8日之前,汪毓林老师已经是多次体罚杨子墨,也多次体罚班级上其他多个同学,用皮鞭抽,用木棍打,拽红领巾,揪头发,揪耳朵,用脚乱踢身上。(以上事实杨子墨家长于6月13日在班级讨论群已公之于众,汪老师不敢反驳,其他同学家长可能考虑孩子还要在班级就学,不便公开指正)杨子墨家长一直选择忍气吞声,把所有委屈往肚里咽,不敢找学校,怕自己的孩子更被打,疼在儿身,更痛在娘心。从6月8日事情发生到现在全家人已经在崩溃的边缘,承受了巨大的压力,身心受到严重伤害,双方父母、亲戚朋友早就要去学校门口拉横幅讨要说法,一直被杨子墨父母压着,如果这件事情得不到公平公正的处理,他们也压不住了。

    因为学校不作为,市教体局督促学校力度不够,殴打杨子墨致轻伤的汪毓林老师直到学校放假还在正常教学,没有停课停职,造成恶劣影响。

    2023年6月14日,杨子墨家长去昆明市教体局反映情况;2023年6月30日去昆明市纪委口头实名举报;2023年7月3日早上递交实名举报的书面材料;2023年7月11日,到昆明呈贡公安分局纪检室反映情况并递交实名举报的书面材料,到昆明市公安局法制支队、昆明市公安局举报投诉中心反映情况并递交实名举报的书面材料,到省教育厅反映情况并递交实名举报的书面材料;2023年7月17日到云南省公安厅信访反映情况并递交实名举报的书面材料;2023年7月19日到公安部和教育部反映情况并递交实名举报的书面材料。

    作为云南省最具权威的昆明医科大学司法鉴定中心出具退件,让受害者家长、律师、派出所民警都感到十分意外,从6月30日伤情鉴定结果出来送到吴家营派出所,直到7月30日呈贡分局出具“不予立案通知书”,理由为”无法证实汪毓林具有伤害杨子墨的犯罪故意”。

    老师殴打学生导致轻伤二级,因果关系清楚,还有派出所调取的监控视频及伤情鉴定,难道这么有力的证据都不能作为派出所依法立案的依据吗?

    家长猜测,是否面对云南省师大教育集团的强大实力,辖区派出所可能会有所顾忌!但我们始终坚信公安机关会依法履职,维护司法公正!

    2023年8月3日,家长到呈贡分局,正式对不予立案提出复议;同日,到云南省纪委递交汇报材料,又到呈贡区检察院申请立案监督;8月7日分别到昆明市公安局和省公安厅递交汇报材料;8月18日到市政府信访局、省政府信访局,及时反映最新进展情况。

    2023年8月17日,到昆明市检察院;2023年8月21日,到呈贡区检察院未检部门,从保护未成年学生的合法权益出发,提出相应诉求。

    2023年8月30日,收到昆明市教育和体育局出具的“信访事项处理意见书”,补正告知书收到时间为2023年9月15日,因该处理意见书一是对事实描述不准确、避重就轻,当时的监控视频中明显是连续追打,轻伤二级的结果也能证明不是简单的拍打;二是汪毓林的行为严重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甚至涉嫌刑事犯罪,已经引起了社会的广泛关注和强烈谴责,也给自己和学校带来了严重的负面影响和舆论压力,学校对汪毓林的处理意见,显然是过于轻微和姑息;三是对学校日常管理欠缺,导致发生严重安全事故,并在应对安全事故处置过程中也不得当,直到学校7月13日放假,打人老师仍然在开展正常教学活动,处理意见中没有对学校提出实质处理意见,四是老师是当众殴打孩子,家长的诉求一直是当众道歉,这个合理要求都这么难;加之出具时间为2022年8月4日,与家长收到时间2023年8月30日严重不符。家长在信访办理意见“送达回证”中明确表态“不满意”。

    2023年9月1日,家长领取呈贡分局“刑事复议决定书”,维持不予立案决定。

    2023年9月4日,家长向昆明市公安局刑侦支队提出复核申请。同时,在申请中明确提出:“监控视频作为本次事件最重要的证据,在实施殴打过程的一分钟之内,前、中、后都有视频画面卡顿。现申请公安机关发公函到海康威视(厂家),对该视频作出技术鉴定和数据恢复,并对卡顿原因给以书面答复”。

    2023年9月26日,昆明市公安局出具“延长刑事复核期限通知书”,因案情重大、复杂,决定延长刑事复核期限30天,复核期限截止2023年11月2日。

    2023年10月27日,昆明市公安局出具“刑事复核期限通知书”维持不予立案。

    2023年11月27日,杨子墨家长向呈贡区检察院正式提出立案监督申请,目前仍在办理中。

    目前事情已经发生1年多了,公安机关居然对触犯法律的老师没有采取任何强制措施,也不立案,打人者继续逍遥法外。

    家长质疑,“难道老师这个职业是护身符?学校是保护伞?学生没有人权?活该被打吗?真的是太毁三观了,司法公正在哪里?家长感觉自己很没用,儿子被殴打成轻伤二级,连为自己的儿子伸张正义,只需要一个法律的公平公正的处理都做不到,家长依法依规走正常的司法程序,尽管遇到重重阻力,大量的时间精力花费在找各级部门实名反映问题上,但始终相信司法的公正。”

    家长恳请领导高度重视云南师范大学附属小学呈贡校区四年级10班学生杨子墨,被班主任汪毓林老师打成轻伤二级的事件。在尊重事实的基础上,依法依规追究汪毓林的刑事、民事责任;依法依规追究学校不作为。给家属一个公平公正的处理意见,给全社会一个合理的交待。

    孩子父亲杨明电话:18687500899


  • 王宗跃律师:唐云淑案小记

    受唐云淑之亲属委托,依法担任其辩护律师。2021年10月25日上午到重庆市丰都县看守所依法会见了涉嫌寻衅滋事罪的唐云淑,问其对于涉嫌寻衅滋事罪是何意见,她称他们家因房屋被基建毁损及拆迁安置补偿发生纠纷,奶奶曾投河、母亲上吊死亡、丈夫莫名死在重庆长江段朝阳河中,公公也因涉嫌医疗事故死亡,丈夫和公公的尸体都还在殡仪馆不能入土为安。自己只是经常为这些事情信访上访维权,不属于犯罪,会见到最后仍然坚持认为自己无罪。

    会见完毕,到丰都县公安治安大队找到大队长和承办警官,递交了委托手续和取保候审申请并依法了解唐云淑何故涉嫌寻衅滋事罪的案件情况。对取保候审申请他们称将依法答复。对唐云淑因何涉嫌寻衅滋事罪均未明确告知。

    律师工作暂告一小段落,心情很是沉重,望办案机关进一步查明是否构成相关犯罪事实,依法公正处理本案,特此小记!

  • 贵阳教案通报(二)

    起诉贵阳市云岩区民宗局及公安分局,遭法院非法拒绝立案。

    2021年4月27日下午,我代理陈建国弟兄向南明区法院提起行政诉讼,他曾遭云岩区警方非法拘留三日,南明区法院系该案的管辖法院。

    下午十四时许,我和陈建国及另一教会弟兄一起赶赴南明区法院,递交了诉云岩区民宗局和公安分局行政诉状及相关证据资料,遭非法拒绝。

    接收材料的立案庭女法官,仔细看了诉状后,带着诉讼材料离席而去,与另一位女法官商议了约二十分钟后,年长女法官过来把诉讼材料扔还给我。声称案件不属法院受案范围,不予受理。

    我立刻大疑:对行政拘留处罚不服,怎么可能不属于法院受案范围,法官难道不具备如此常识?请下达不予立案的裁定。

    女法官解释:我提交的解除拘留证明书上面未注明可以起诉,故不能受案。

    这真是一个让人啼笑皆菲的理由!

    我反问法官:你是法官吗?你有法律常识吗?行政诉讼权利由法律确定,怎么可能由法律文书确定?法官不理,扬长而去。

    虽然,根据过往经验,我已预料到法院会非法拒绝受案,但法官竟以如此拙劣的理由拒绝受案,还是有点始料不及。

    愤怒之下,我大声指责她们的无耻,再次要求他们出具拒绝受案裁定,或面见领导申辩,但法官好似僵尸一般充耳不闻,法院保安闻声过来对我制止、驱赶。

    僵持无果,我和当事人只好离开。

    自2014年以来,我曾多次起诉滥权枉法的警方等权力部门,无一例外均遭非法拒绝受案,连诉讼材料都不接收,拒绝理由五花八门,甚至根本没理由。而我起诉广东省司法厅非法吊销我的执业证,广州铁路法院干脆拒绝我进入法院。

    法治中国,监督权力滥用的行政诉讼被普遍拒绝,早已蔚然成风!

    隋牧青 2021年4月27日于贵阳

  • 广州阚晓云“七一”向党血泪控诉

    党妈啊在你华诞之际,请你听听我的血泪控诉!请你看看你培养党工委书记周绮文是怎样的借你给她的权力,弄虚作假,欺下骗上给我制造灾难,一年多了不准我回家的。

    我是广州荔湾区受害人阚晓云,因广州第十七中学毒如蛇蝎的大骗子教师刘秋菊伙同其马仔在我孩子取得“两岸三地校园大学生演讲比赛”以第一名的成绩进入复赛时,骗我孩子培训,被我孩子拒绝后,在长达两年多的时间里,用尽了种种邪恶手段持续对我的孩子进行迫害。我孩子被迫害得生不如死。多次报案逢源派出所,但他们概不作为、不制止。我提请行政诉讼,周绮文以南昌老乡和街道党工委书记双重身份出场,口蜜腹剑,软硬兼施骗我撤诉。我发现被骗后,又再次提起诉讼,因而冒犯了周绮文,他滥用权力将我定为重点涉访人员打压迫害。他联手臭味相投的新到任的逢源派出所所长潘秋平,趁我应约到北京与律师签办委托代理手续之机,雇佣一伙自称是广州驻京办的黑社会人员并指派警察陈永光进京以截访的名义和手段,指挥伙同他们雇佣的黑社会人员,于2017年2月27晚8点左右在北师大第四附中门前对我实施绑架、殴打、抢劫!将我打伤,打断了我的右胳膊,不准剧痛难忍的我及时就近到北京的医院治疗,并连夜包专车开往广州,将我非法囚禁在车内近28个小时,不给饮水和食品,不准上卫生间。到广州后将伤痕累累的我送到广医三院,经门诊CT检查后收入创伤科15床住院治疗(见图1),后转骨科47床共住院20天。治疗费用至今共2万多元。至今伤未痊愈,已造成右臂活动受限致残。

    他们抢劫了我的证据案卷、身份证、钥匙一串、手机一部、现金3000元等行李物品!周绮文并指派荔湾分局逢源派出所民警陈永光躲在暗处指挥歹徒实施作案。

    我出院后历经艰难到案发地北京丰台右安门派出所报案,右安门派出所向广医三院开出证明信(见图2)请该院为阚晓云出具伤情诊断证明,由右安门派出所为我提请做伤情司法鉴定。可是,周绮文又伙同区政府的官员滥用权力通过广医三院医务科非法拿走了我的伤情诊断证明书及全部病案资料,阻挡了我做伤情司法鉴定。

    对于被抢的财物北京右安门派出所的经办民警王均剑,一直要我在北京等侯他同涉案的逢源派出所民警陈永光到北京来做笔录后再作决定。可是我在北京苦苦等了4个多月后,右安门派出所沒有作出任何决定,经办的王均剑警官却改变了态度,避而不见我,并让值班窗口不要理我。据此,我有理由怀疑办案方右安门派出所被广州涉案方“公关”了。

    无奈之下,我请了律师依法提请行政诉讼,诉请右安门派出所履行法定职责。可是没想到在诉讼中,广州荔湾区逢源街道办党工委书记周绮文,涉案人逢源派出所民警陈永光共同胡编乱造一份不实的《情况说明》交到法庭作伪证。法院仅凭该不实的伪证,作出错误事实认定和错误判决!支持右安门派出所。以我所报案情,是当地政府的截访公务行为不归公安管辖为由,驳回我的诉讼请求,但支持了右安门派出所在答辩中称的:本案系广州市荔湾区逢源地区政府部门工作人员进京的截访行为。根据相关规定,政府机关工作人员执行职务过程中,对当事人造成人身或者物品损失的,当事人可以向工作人员所去地行政机关或相关部门要求赔偿,并由纪检部门负责追究相关工作人员的行政责任,公安机关对此类情形没有管辖权。我不接受右安门的答辩。我报的的是人身伤害和财物被抢都属刑事案件范畴。

    打击违法犯罪,维护社会治安秩序,保护人民生命财产安全是公安机关的法定职责。作为公安执法机关,右安门派出所非但没有履行其法定职责,反而以民警陈永光涉案为由,辩称是当地政府截访的公务行为,公安无权管辖。即无事实依据,又无法律依据。第一,本人到北京不是上访,而是应约见律师。更何况我以前也没有到北京上过访。第二,无论当时或以往,我均没有过任何的违法犯罪行为,无需广州警察陈永光跨省到北京公务执法。第三,即使是访民的人身财产安全也应受公安机关保护。这样的判决公然违背国务院、中纪委、中央政法委、国家信访局等部委颁发的严禁暴力截访的一系列政策法规!更为邪恶的是,案发后,逢源派出所潘秋平所长,多次要我家人签字给我做精神病鉴定,妄图将我关进精神病院!并扬言花500万元……要我家破人亡!广州涉案方胡作非为触目惊心!昭然若揭。

    但是即使我不服该答辩和判决结果,但是判决已生效。于是我根据右安门派出所的答辩,到当地广州市纪委,荔湾区纪委,荔湾公安分局纪委反映,至今均不给片纸只字说法!

    我的遭遇,字字为实!反映了什么?反映官官相护,民众暗无天日!希望党妈妈依法治国不是欺民之口号,能让他们的罪恶昭然于天下,还我公道!



  • 广州阚晓云遭绑架殴打有家难回

    【民生观察2018年7月1日消息】本网获悉,广州荔湾区逢源街道访民阚晓云因上访遭地方维稳部门打压迫害,后阚晓云起诉至荔湾区法院,但此案她始终得不到公正说法,至今逢源派出所拒不归还她家大门钥匙,致使她一年多不能回家,被逼无奈之下阚晓云发布悬赏公告求助。

    据阚晓云讲述,她因上中学的孩子被学校老师迫害以及所住房屋使用权遭物业公司侵害而上访维权。以上两个问题,前一个现依法走到民事诉讼申诉程序和刑事案件复核程序,后一个已走完广东省纪委信访复核程序。在依法上访维权期间,她却多次遭到广州荔湾区维稳人员的绑架、殴打、抢劫等迫害。

    2017年2月中旬,她接到广州中院电话,按省高院规定必须要原终审法院作判后答疑。于是2月底,她前往北京与先前联系好的律师办理委托手续到广州进行判后答疑。2月27日晚20点左右,她还没来得及与律师见面,在北京丰台区物美大型超市附近的一个公厕洗手台边,突然被一伙自称是广州驻京办的人员强行绑架,并推上一辆中型车上遭到殴打,同时手袋被抢走,手袋内装有手机、身份证、钱包、现金、银行卡、家中钥匙等随身物品。

    这伙人将车子开到北京郊区的荒野地段停留一段时间后,又开往北京新发地,于当晚约11点钟,把她交给广州荔湾公安分局逢源派出所警官陈永光和一个逢源街道办的人员,后换一台京牌商务车,不让她到北京住宿处拿行李,直接经由大广高速开往广州,期间近28个小时不准她饮水进食,不准上洗手间。第二天晚上11点30分左右,她被拉到广州第三人民医院门诊,夜间急诊后(经X光CT检查诊断伤情见门诊病历)收入创伤科15床住院,后转骨科47床住院,至3月20日出院,至今她无法拿到住院20天的病历。在住院期间,警察陈永光只还回了她的手袋,但扣留了手袋内的手机、身份证、家门钥匙、现金和案卷等重要物品。在她住院期间,病房外一直有三至四人把守,限制她自由出入。

    3月4日阚晓云电话向驻京办李主任求证被驻京办绑架一事,李主任肯定地说,2月27日晚那伙人绝对不是广州驻京办的,广州驻京办的人不会干这样违法乱纪的事,同时表示要对冒充驻京办的人进行调查追究。

    阚晓云说,而更恐怖的是3月4日深夜约11点40分,两个穿便装的大汉偷偷潜入她的病房,一边一个站在病床两边(病床靠阳台),被惊醒后的她本能惊叫,值班的医护进来后,这俩人自称是公安局的,要找她问话,但俩人当晚并没有对她作问话,并以不吵到同病房阿婆为由,快速离开病房,第二天也没有公安来找她问话。

    阚晓云推测,当晚的情况不排除这俩人要将她抬起从阳台抛下楼,杀人灭口的可能性,因她与逢源派出所有刑事案件不予立案复核和行政诉讼还没结案,行政诉讼与逢源街道办党工委书记周绮文有关。

    过后阚晓云深深感觉自己的生命毫无保障,没有安全感。她的家人在得知这一情况后,第二天前往逢源派出所质问,警察陈永光回应称:他们不可能去医院找阚晓云问话,晚上十一点多医院是锁门的,他们是进不去医院,不可能有那种情况,并说家属再发布谣言就要被抓去拘留。

    3月11日自称是荔湾区公安分局逢源派出所潘所长的人多次给阚晓云家人打电话,要求她的家人到逢源派出所签字,派出所要给她做精神病鉴定。在广医三院住院20天后,阚晓云于3月20日出院,可是逢源派出所不但不归还她家大门钥匙,也不还给她身份证,她即回不了家也无法做伤情鉴定。并且她诉逢源派出所一案将于4月11日开庭,逢源派出所扣留其身份证迫使她无法到法院开庭。

    出院前阚晓云多次致电逢源派出所和逢源街道办要回被扣留的重要物品,可他们就是互相推诿。现在她回不了家,也不敢流落街头,担忧被意外致死,或被送往精神病院,或被莫须有的构陷。

    对此,阚晓云发出特别声明:“本人绝对不会有任何自杀轻生倾向。我没有精神病,自出生至今没有过任何精神病史,更不会违法犯罪。以后如有任何意外或有对我人身权利有任何的侵害,都是逢源街道办党委书记周绮文和逢源派出所所长潘秋平、民警陈永光指挥的打手所为。”

    鉴于目前本人已穷尽了一切法律途径,却始终讨不到公正说法。阚晓云特发布如下悬赏公告:

    本人阚晓云以广州市区住房一套(价值约300万元)悬赏诚征:惩恶帮弱的绿林帮手!

    本人系受害人阚晓云,穷尽了一切法律途径,已向广州市纪委、荔湾区纪委及广州市公安局荔湾分局纪委举报反映:广州市荔湾区逢源街道党工委书记周绮文、逢源派出所所长潘秋平、民警陈永光雇佣和指挥黑社会对阚晓云实施绑架、殴打、抢劫一案,但他们官官相护,我始终讨不到公正说法。更令人气愤的是,我连一串回家的钥匙都讨不回来!一年多了他们不准我回家。鉴于市、区、局纪委均不给片纸只字回复,求助司法和靠纪委无门,现本人被逼无奈,只好挺而走险,私力处理。

    1、要求帮手找到周绮文,敦促其到北京撤回其出具给右安门派出所、丰台区法院的造假伪证《情况说明》。敦促周绮文如实交代造假《情况说明》的动机和目的,如实交代依据什么情况将从没到北京上过访的阚晓云定为荔湾区重点涉访人员的?并公开政府对区重点涉访人员与其它群众有那些区别对待的特殊政策和手段。

    2、敦促周绮文如实交代其雇佣黑社会对阚晓云实施绑架、殴打、抢劫的各个环节,包括黑社会人员身份,参与人数,作案的两台车牌号,联系交接黑社会的每个环节的人员身份,周绮文付给黑社会酬金数额,包租车辆租金和司机工资的费用金额。

    3、敦促周绮文如实交代雇佣黑社会抢劫阚晓云,不准阚晓云回家的动机和目的。并将抢劫去的证据、案卷、手机,钥匙、现金等物品尽快全部如数交还阚晓云。

    4、周绮文曾雇黑社会打断我的右胳膊,打伤我的右边前胸后背,帮手应对其作出相应的惩罚以示警戒。

    5、敦促周绮文如实交代其权力出租,再三违法指定闺蜜马广华做隆城大厦业主委员会主任,共同侵占隆城大厦巨额共有财产的不法收入!

    6、敦促潘秋平如实交代是谁于2017年3月4日深夜派遣两大汉偷偷潜入阚晓云病房企图杀人灭口。敦促交代在3月4日灭口未遂的7天后的3月11日又花钱请阚晓云的亲属签字要给她做精神病鉴定,妄图把阚晓云关进精神病院的动机和目的,及交代清楚是谁给他的这个权力。

    7、敦促潘秋平如实交代,愿花500万元要阚晓云家破人亡的金主是谁。

    8、帮手应对进京直接指挥黑社会和非法拘禁阚晓云的陈永光作出相应的惩罚,将其囚禁在车内从广州拉到北京,28小时不给其饮水进食,不准其上卫生间。(因他曾这样残酷虐待过我)敦促陈永光交还在阚晓云家吃拿卡要,拿走的一条中华香烟。

    9、敦促陈永光如实交代,向阚晓云的律师造谣构陷污蔑阚晓云和孩子的动机和目的,并负责赔偿阚晓云已付的2万元律师费。

    马雅可夫斯基说过:当社会把你逼得走投无路时,不要忘记你身后还有一条路,那就是犯罪,记住这并不可耻!

    悬赏人:阚晓云
    2018年6月28月
    联系电话:15321600676



  • 福州林建云蒙受不白之冤 全家出动上访维权

    【民生观察2017年12月17日消息】福州访民林珠容最近向本网讲述了她弟弟林建云所蒙受的冤屈,她认为福州司法系统所制造的冤假错案,害她弟弟一家妻离子散,状况悲惨。

    据悉,每逢周三,福州林珠容孱弱的身躯都会出现在福建省高级人民法院前。过去,林珠容是来参加福州冤民自发的“每周一聚”报团取暖维权活动,但自从“每周一聚”遭到当局强力打压后,林珠容只能带着无助的眼光,坚持寻找着进出法院的院领导,以期能够向领导控诉其亲弟弟林建云所蒙受的不白之冤。

    据林珠容讲述,她家住在福州市长乐区古槐镇上店村。弟弟林建云因向上级揭发当地村支书林亨标违法强征(霸占)他家五亩耕地,并非法截留征地款。在2015年4月24日下午,村支书林亨标父亲林依铿闯到林建云家破口大骂,林建云只是愤然顶撞,并未有肢体接触。村支书林亨标见状便随带打手李翔、林学建上门行凶,多人围殴林建云致伤。可万万没想到,被打伤的林建云反被当地公安先行政拘留10天,之后又被构陷“林依铿致轻伤害”一案而作出刑事冤判,使林建云蒙冤获刑一年。

    林珠容介绍,林建云家共五亩耕地,之前被强征,依照福建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办法,应依法征地补偿90万元(其中包含40万元征地款和50万元留用地款),但实际上只给7000元人民币补偿费,余款全被非法截留。她说:“这明摆着是以强权霸占,要把人逼上绝路!”然而,在林建云被冤判之后,86岁老母亲气得病瘫,妻子在饥寒交迫之下离家出走,刚出生才7个月的小女儿无人看护被人拐走,5岁大女儿整天哭闹着要爸爸妈妈。

    据悉,本案审理结果也几经周折。一审长乐区法院于2016年8月26日作出(2006)闽0182刑初50号判决,判处有期徒刑1年。林建云不服上诉后,二审福州市中级法院于2017年2月22日作出(2016)闽01刑终922号刑事裁定,以事实不清,证据不足,发回重审。接着,长乐区法院于2017年4月28日作出(2017)闽0182刑初138号判决,判处无罪。之后,公诉机关长乐区检察院提出抗诉,福州市中级法院于2017年11月17日作出(2017)闽01刑终781号刑事判决,撤销原判,判处1年有期徒刑。

    如今林建云刑满获释,他一针对此次冤判向福州市中级法院提起申诉,目前正在申诉复查。由于弟弟林建云土地被霸占,人被打,还要被抓去坐牢,搞得妻离子散。林珠容和哥哥林桂明在义愤下,誓为弟弟林建云申冤,于是全家人都出动上访维权,以期早日还弟弟林建云一个清白。

  • 江苏南京胡云毛泽东诞辰日上访被拘留10天

    民生观察工作室2016/1/10消息:江苏南京访民胡云因遭遇强拆,毛泽东诞辰日(2015年12月26日)进京上访被强制抓回,12月27日 秦淮公安分局把胡云送到南京市拘留所拘留了10天。期满释放即赶到北京继续上访。
     
    胡云是南京棉麻公司退休职工,2010年月11日,秦淮区政府以危旧房改造为名,在没有达成安置补偿协议的情况下组织几百人把胡云位于江苏南京秦淮区绿竹园的住房强拆,家被夷为平地,导致胡云居无定所。   
     
     
    胡云为此上访亲属受到恐吓和骚扰,她本人被秦淮分局拘留10多次。在南京市拘留所关押期间,胡云和另一访民杨翠华被带手铐和脚镣4天4夜,胡云被拷在床头不允许睡觉,大小便时也不给松开,还安排被拘留人员打她。后来她被松开之后,被安排给其他被拘留人员接屎接尿。

  • 举报重庆市云阳县塌方式的贪污腐败窝案

    我是重庆市云阳县南溪镇南阳村11组村民【王延全】今年42岁。我现将了解到的云阳县的【塌方式的贪污腐败窝案】有案不查,压案不办,犯罪事实以及理由举报如下。

    事实一:我从2012年6月就有凭有据的向云阳县纪委举报南溪镇党委政府和书记【刘树林】以及南阳村的村干部同流合污的贪污事实,至今云阳县不给书面回复,当替罪羔羊的村干部于2014年6月11日由重庆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终审裁定维持原判。

    理由;1, 南阳村的村干部终审裁定判决书分别是犯职务侵占罪,5人共同参与贪污118810元,支部书记【王康平】判处有期徒刑5年,村综治委员【罗湖清】判处有期徒刑4年6个月,村主任【刘银平】判处有期徒刑3年6个月,村会计【谢合安】判处有期徒刑3年4个月,原村支部书记【蒲昌云】另案处理,现还在江口镇政府上班。并没有对【蒲昌云】提起公诉,村干部的贪污事实百分之九十以上都没有上判决书。

    2, 没有上判决书的有凭有据事实;1,村干部贪污低保款40万余元,2,克扣村民的生态移民资金7万余元,3,贪污非法强行集资款修通达工程65余万元,4,贪污红石点村民的强行集资因滑坡公路改道6,7万元,5,村干部利用职权虚报多处建设用地复垦骗取国家的项目资金50万余元,6,贪污土地复垦集体组织资金83万余元,7,四个村合并的时候多做假账虚报骗取国家资金28万余元,8,贪污村民退耕还林资金8万余元,9,贪污云阳县慈善协会送给村民的保健药品4箱被村干部私自卖了,10,贪污南阳村整村脱贫奖金50万元,11,骗取国家的种粮大户项目资金还没有上判决书的有45万余元,12,贪污村民种粮直补金50万元以上,13,贪污虚报工程款33万余元,14,南阳村的蚕桑基地虚报540亩骗取国家的项目资金80万元以上,15,贪污村民的救灾款20万元以上,16,贪污各种种粮直补金20万元以上等等还有很多村民不知情的项目资金。

    事实二:我们从2012年就向云阳县纪委举报南溪镇党委书记【刘树林】的一切不作为,和贪污村民2010年土地复垦资金4800多万元,至今云阳县纪委不给书面的回答。

    理由:1, 2009年【刘树林】利用职权承揽南溪镇工业园区的场坪工程,2, 2010年【刘树林】利用职权安排南溪镇计生办主任【牟方祥】把世纪广场私自改建成上下两层商铺出售,3, 南溪镇的森林绿化工程几万亩没有经过招投标属于少建多报骗取国家的项目资金,4, 南溪镇计生办主任【牟方祥】利用职权搞房地产几万平米出售,5, 南溪镇盐渠街道风貌改造工程没有经过招投标【刘树林】利用他人顶名,6, 南阳村的沼气工程少建多报骗取国家的项目资金,7, 【刘树林】利用职权克扣惠民资金村干部签10万元的单拿走8万元,8, 【刘树林】利用职权安排【唐东兰】会计帮南阳村做假账,9, 2011年【刘树林】利用职权将南阳村的水利整治工程承揽给了【李国成】的弟弟,10, 2010年【刘树林】贪污土地复垦资金4800多万元,11, 南阳村原支部书记【蒲昌云】于2010年考上公务员,经2013年查证落实已经构成犯罪为什么没有提起公诉,12, 南阳村的整村脱贫资金用去了何处,13, 南溪镇克扣村民的万元增收补助资金等等以上这些问题,为什么云阳县纪委并没有去查,不给书面回复,就把几个村干部当了替罪羔羊,有案不查,压案不办。

    事实三:南阳村村民于2011年7月开始向云阳县纪委举报,至今云阳县纪委不给书面回复,实名举报人【王延全】多次找云阳县纪委要求索取书面回复都遭到拒绝,举报在这几年当中从来就没有见到过云阳县纪委的领导同志,我于2015年8月3日下定决心到云阳县纪委信访办公室找到【艾主任】要求给书面回复,不给我就不走,苦苦的从早上9点等到11点多了,【艾主任】看到我是吃了秤砣铁了心,才说你先回去明天给我电话联系,我就回来第二天下午又给纪委打电话,【艾主任】回答说,6日下午来我的领导要找你谈。给出回答是以下几点。

    理由:1, 我于2015年8月6日下午2点30到了云阳县纪委信访办公室,大哟在3点的时候就进来一位同志,【艾主任】给我介绍说这位是纪委的黄书记,接着黄书记就说你就是【王延全】哟,快说有什么事情,我说黄书记我有个请求,我已经向云阳县纪委实名举报3年之久,一直都没有给我书面回复,他回答说我们调查后已经交给检察院,判决书就是回复,我们为什么要给你回复呢。

    2, 再说我们在2014年1月组织县里多个部门到南溪镇司法所,已经给你口头答复了,再也不会给你书面回复,我就说当时在司法所,纪委的【刘升】同志在宣读回复的时候很快,根本就听不清楚,也只是宣读了一遍,再说我们要求【刘升】再读一次遭到拒绝,他宣读的文件我们要求看看也遭到拒绝,也没有让我们看和签字,我们当时听到了一些就是说的假话,根本就没有查证落实,黄书记回答说,你们有没有听清楚不关我的事,反正我们纪委是给你口头回复了的。

    3, 村干部于2014年6月21日经过重庆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终审裁定后维持原判,我多次找到云阳县人民法院要求看一下村干部的判决书遭到拒绝,在无赖之下才跑到重庆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要求索取村干部的判决书,又遭到拒绝,当时我就对法官起火了,我问法官同志为什么不给我判决书,我是实名举报人,你们并没有把判决公布在网络和张贴公示,这样做合法吗,如果今天不给判决书我的话,马上去北京向最高人民法院索取,法官回答说你等等我去商量领导,过了一会法官就给了一份判决书我。

    4, 我接过判决书一看,云阳县真的是老百姓所说的是一样啊,太黑暗啦,公然堂堂的一百多万人口的云阳县人民政府,本案经过【云阳县纪委、审计局、公安局、检察院]法院】调查判决出来的结果,百分之九十以上的事实没有上判决书,甚至举报人有凭有据的举报南溪镇政府和【刘树林】的贪污事实半个字不见,【蒲昌云】是公务员已经构成了犯罪,也没有提起公诉是另案处理,公务员犯了罪是不是可以不负法律责任啦。 以上句句属实,事实清楚,证据确凿,不难看出云阳县纪委才是罪魁祸首啊,严重的影响了社会的稳定,有案不查,压案不办,是正宗的塌方式的贪污腐败窝案。

    举报人:南阳村村民代表 王延全
    电话;13320306745

  • 广东博罗县云步村强行填土占地 李裕光等多位村民被打

    举报书
     
    本人李裕光,身份证:441322197808146619
     
    李永红,身份证:442526196607146033
     
    是惠州市博罗县罗阳镇云步村乌石元小组人。2015年5月29日上午9点在本村农田里,在没有同人争执下,无故被黑社会团伙式人员手持水管打伤,现在还在博罗县人民医院医治,惠州市博罗县义和派出所到现在仍然未有任何行动处理事件,极度不作为,当时场景令人发指,派出所干警,协警十多人在本人被打现场不抓捕犯罪人员,私自放走犯罪嫌疑人,现向上级管理部门投诉,举报!
     
    本人以生命声明,以下描述绝无半句假话或添油加醋,恳请博罗县公安局,纪检部门还本人公道,事件经过如下:
     
    事件一:2015.5.29日上午8点30分,本村村民李伯辉已经发现十几人的团伙开着几部无牌无证的小车,手持铁棍,水管在我村农田游荡,李伯辉即打110报警台(可查证)一个小时也没警察到场查询;
     
    事件二:9点10分左右本人和本村村民李永红去到农田也发现十几人持铁管,铁棍在农田里徘徊,即刻打110报警,随后便拨打云步村委书记电话,他没有接电话。当时应该是9点15分左右。大概10分来钟后见到本村村民李玉平被几个人推搡,打倒在地,本人距离李玉平10多米左右,来不及反应是怎么回事,也没有语言冲突或争执的情况下,十多人便持水管扑上来将本人打倒在地,完全来不及呼救,殴打过程长达5分钟,打完本人后派出所才刚到场,为什么8点30分报警,9点30分派出所才有警察到?本村距义和派出所不到10分钟车程,请相关管理部门彻查相关失职警察!。
     
    事件三:本人头部,腿部,腰部被打伤后,躺在地上不能动,一部分犯罪嫌疑人看到警察到了便快速四处逃窜,最令人气愤的是,当时派出所几个民警在现场并不追截,根本不进行迅速抓捕,更令人发指的是,还有部分未逃走的犯罪嫌疑人当着派出所几个民警面前对另一村民李永红持水管狂殴,拳头,石头拼命打,派出所并未制止或做出反应,几分钟内在派出所警察面前完成打人,并快速走开,当时约有三到五个民警协警在场,只有一个协警跑过去追截,差点抓住,还是被犯罪嫌疑人挣脱,其他民警协警并不帮忙,居然在现场慢慢走路,眼睁睁看着犯罪嫌疑人逃掉无动于衷,真是无法形容的黑暗,冷血,人民警察的职责是保护人民的生命财产安全吗?还是纵容犯罪分子行凶?
     
    事件四 :在本人被殴打后半个小时,120救护车将本人送医院后,派出所干警在现场慢悠悠游荡,并不处理事件,更加黑暗的是,在本人被殴打,同罪犯拼命过程中,其中一犯罪嫌疑人头部受伤,未能逃脱,还在附近出现,这是最好的抓捕时机,审问彻查事件的最好机会,派出所居然也不抓捕,这时农田的填土工程承包人之一李志光出现,向派出所叫嚣承认行凶的人都是他叫来的,还反咬一口,说本人阻挠开工,才打本人,本人到农田之时并未阻挠开工,一去到农田已经见李玉平被打,还没有来得及打电话通知李玉平家人,也没有说上一句话便被十多人一拥而上打倒在地了,此人在派出所面前十多名警察面前混淆视听,颠倒黑白,派出所为什么不调查取证?涉嫌行凶指使人李志光就当十几警察面,把受伤的犯罪嫌疑人带走,警察居然唯唯诺诺任其所为!只扣留了犯罪嫌疑人两部无牌无证的小汽车。这是人民警察吗?这样的所作所为配得上警察称号吗?对得起身穿的警服?这是为什么?为什么国家提倡依法治国,打击贪腐怠政的今天,为什么警察变成帮凶了?那要警察做什么?此事件义和派出所的所作所为罄竹难书,恳请相关管理部门严肃查办其中相关失职警察!
     
    还有,本人未被犯罪嫌疑人欧打之前,发现有十几人手持水管铁棍在农田守候,并有推土机,挖掘机在铲毁农作物,便报警,并马上致电云步村书记李光容,希望他到场制止,但他未接电话。如果李光容过来现场处理,此事件可即刻避免,据传李光容书记也是工程承包人之一(可查证),此农田现要填土平整,但几十亩农作物并未和村民协商赔偿,就马上强行铲毁村民十几亩果树,香蕉,身为云步村党支部书记兼村主任,为什么不到场处理事件,协助村民,不顾村民死活,根本没有党性人性,一个党支部书记对于村民的求助如此无动于衷,明目张胆回避,上级包村干部有没有管理责任?还有云步村治保主任李志忠(就是另一工地承包人李志光的哥哥),村民见到此人在打架现场200米处观望,由头到尾在目睹事件全部过程,为什么不出来制止,处理?而且疑似开着尾数637现代小轿车接载部分犯罪嫌疑人离开现场,有村民目击李志忠人和车都在犯罪现场200米左右出现,为什么派出所民警不调查询问?殴打本人事件当中,书记李光容为什么不接本人求助电话,治保主任为什么提早在现场观望,这两人是否是策划人,指使人,请公安机关调查,以上两干部无视村民性命财产安全,身为党员干部合格吗,身为云步村委支委成员合格吗?配得上是共产党员吗?请博罗县纪检部门明查!
    本人所讲每一句都是事实,每个事件场景都有目击证人或拍有相片,这根本是一次有预谋的黑社会团伙暴力案件,目的就是强行开工填土,不赔偿村民果木作物,指使黑社会人员持武器在现场阻吓村民,再次恳请上级主管部门尽快抓捕殴打本人的犯罪嫌疑人,恳请上级主管部门严惩义和派出所失职警察人员,还本人公道,本人绝不接受私下协商,将逐级举报投诉上访直至处理相关违法犯罪人员!
     
     
     
     
     
    举报人:李裕光
     
            李永红
     
    2015年5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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