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签: 五河

  • 安徽五河杨国庆

     
    姓名:杨国庆
     
    性别:男
     
    年龄:
     
    籍贯:安徽五河
     
    受难者单位、职业
     
    安徽省五河县第一中学
     
    案件发生地
     
    安徽省五河县
     
     
    实施迫害的机构、人员
     
    五河县公安局
     
    被关精神病院的开始时间 
     
    2010年6月9日
     
     
    离开精神病院的时间
     
    三天后鉴定不是精神病
     
    被关精神病院的名称
     
    安徽省荣军医院(怀远县精神病医院)
     
    精神病鉴定的情况
     
    没有精神病
     
    医院内有否遭受虐待

     
     
    有否联络方式
     

     


    遭受精神迫害的基本情况:
    2010年6月2日,杨国庆回家年审驾驶证,6月4日去五河县公安局上访,到了治安大队副大队长陈剑光的办公室即被扣留并开具——“五公(治)行决字[2010]第300号”《五河县公安局公安行政处罚决定书》给予杨国庆行政拘留十天,并立即强行送押五河县拘留所执行。
    处罚理由:现查明杨国庆自2009年5月份以来多次用手机号为:15150592001,15156699303的手机向五河县公安局刑警大队大队长陈先超法发送威胁,恐吓等内容的信息,干扰其正常生活。
    适用法律条款:《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处罚法》第四十二条第五项。
    杨国庆一再提出缴纳保证金请求复议但是五河县公安局坚决拒绝。
    5天之后,五河县公安局强行把杨国庆押送安徽省荣军医院(怀远县精神病医院)进行精神病鉴定,上车之前,他们哄骗杨国庆说带他去看病,但是在车出县城的时候,杨国庆问:去哪里看病?陈剑光才告诉杨国庆:去怀远精神病院。杨国庆坚决不同意,他们(大概15个公安)就强行反铐杨国庆,强行送往怀远精神病院进行鉴定,由于院方的原因当天没有进行鉴定,但是其中一个医生在问了杨国庆几个问题以后,就对公安说:“你们带人家来干什么? ”
    这段时间十个公安如临大敌,就连上厕所的时候也没有吧戒具打开(仅仅是从反铐换为正铐),直到返回到五河县拘留所才打开手铐。
    之后第三天,五河县公安局又再一次把杨国庆强行押送安徽省荣军医院进行精神病症的鉴定。
    结果已经出来:杨国庆没有精神病!!!
    杨国庆在挣扎反抗的过程中,双手被铐出十多道血印,右腿被严重踢伤(有图有真相),颈脖受伤几天不能起卧。

     
     
    案件来源:天涯论坛http://bbs.tianya.cn/post-free-1919449-1.shtml
     

    收集时间:2017年5月29日

  • 实名举报安徽省蚌埠市五河县武桥镇强拆民房案

    一:房屋介绍

    我房屋位于安徽省蚌埠市五河县武桥镇街道十字路口,建筑于1992年,建筑面积500多平方米。2006年,依法办领了现在所持有的“二证合一”《房地产权证》。

    2014年104国道(五河段)改造征地,红线在我前排房屋中央。我同意征用,在拆迁范围以内房屋,可以拆除,不在拆迁范围内的,不得拆除。并向镇政府、县拆迁办出示《房地产权证》,诉求能够按照产权证用途公平、合理、依法安置、赔偿。政府人员对产权证产生质疑,不愿按《房地产权证》“商住”房用途赔偿,且要求把不在拆迁范围内的房屋一起拆除。镇政府又用法律程序以“违章建筑”为由,下强制拆迁通知书,到了行政复议期,进行行政复议,镇政府撤诉。县法制办、县人民政府下发《行政复议终止书》。

    2016年年后,我主动写了七份书面诉求,分别交递给镇党委书记、县拆迁办主任、县委书记、县长、县分管副书记、副县长。希望他们能够依法安置赔偿,切实维护群众利益。

    2016年7月13日,早晨6点左右,赵磊组织150-200人不明身份人员,卡住我的脖子,扭转手肘,抢走手机和录音笔,把我及家人拖出房子按到车子里控制住,送到武桥村支部进行控制人身自由。在控制过程中,不明人员将我的头和脸往车背椅柄上撞击,撞掉一颗大牙。一个小时过后,所有统统毁灭殆尽,在他们所谓“拆迁范围”以外的房屋连带全部夷为平地。悲惨的场面不可目睹,没有一点人性。

    事后我到镇人民政府,党委书记赵磊、人大主席刘善远等党政大员坐在空调办公室谈笑哗然。他们冲我大吼:回家等待安置、赔偿。可笑的党政干部,家都被你们指挥移为平地,我哪有家可归?我都六十多岁了,一家老小在四十多度高温天气下只能呆在路旁撒落的杂物中,破碎的废墟里,一把泪一把汗捋着,悲哀生叹!

    一直到现在,一家人没家归,白天在高温太阳下煎熬,晚上躺在路边报废的面包车厢里回,蚊虫叮咬难以忍受。身上和脸被太阳晒得起泡、脱皮。官员没有一个主动来过问事后安置赔偿。打电话不接,找县拆迁办,说只管业务和协调,找镇政府,说想办法安置,赔偿不是他们的事,房屋强拆了,民告官难,我一个普通六十多岁老人不能拿他们怎么样。因此他们一天一天的敷衍、推诿,百般折磨我。

    我不明白,也想不通这个社会还有法制社会吗?我六十多岁老人,无任何背景,现在好比生活在黑暗的社会,比旧社会还黑暗!六零年我都没被饿死,却要被这个社会逼上死路! 我的活路在哪里?

    1、赵磊个人组织几百人不明人员围堵一个六十多岁的老人,我报警110,找到五河县刑警队报案,财产被赵磊等不明人员破坏,已达到数十万元,蚌埠市五河县刑警队不立案逮捕赵磊,赵磊逍遥法外。
    2、我房产证齐全,未提出任何过分要求,只是要求按照房产证房屋性质赔偿,赵磊你没有拿任何法院批文和手续,为何组织不明身份人员强拆我房屋?且把红线以外,不在拆迁范围的房屋全部拆了;
    3、我多次主动反映问题,要求协商解决,我15年主动要求一起第三方做资产评估,没人理睬。
    4、人心都是肉长得,高温酷暑,我一家人废墟里撑起一把伞,简单遮阳避暑,赵磊你在办公室吹空调,我一家老小正在被炎热酷暑炙烤。

    举报人:卞建扬
    2016年9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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