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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郭宏英被羁押至今其父郭荫起向人大求助

    【民生观察2025年3月4日消息】吉林省四平市维权人士郭洪伟疑狱中被迫害死亡,家属质疑死因后尸体一直未火化。2024年9月23日,吉林省公主岭监狱给郭洪伟家属送达了一份《罪犯郭洪伟死亡调查结论》,并要将尸体强行火化。2024年10月中旬,郭宏英为替哥哥郭洪伟讨公道进京,随后遭到吉林当局以“寻衅滋事罪”刑事拘留,羁押在四平市看守所至今。近日,在全国两会召开之际,郭宏英的父亲郭荫起向全国人大、新闻媒体以及网友发出求助,请求帮忙释放郭宏英回家。

    党的十八大吹响了依法治国的号角已遥遥数年,郭宏英父亲在2025年全国两会胜利召开之时,再次向全国人大、新闻媒体和广大网友同胞们发出求助,敬请全网关注。

    郭荫起,吉林省四平市人,现年89岁,电话,13179039308

    郭洪伟、郭宏英是其儿子和女儿。其儿子是一个很正直的人,为保护国家财产曾多次举报贪官贪污腐败的犯罪行为。

    这本是一个反腐英雄好汉、反腐功臣,但是却被吉林省黑恶势力公检法,视为眼中钉肉中刺,且恨之入骨。

    一家三口儿被吉林省公检法总共判刑29年,就连郭荫起近80岁、体弱多病的老伴儿肖蕴苓,也被判处6年刑期。

    对其儿子郭洪伟用各种手段进行虐待,残酷的进行打压和刑罚,难以接受的酷刑使郭洪伟生不如死,就这样把一个反腐英雄好汉、反腐功臣活活的陷害死在狱中,并且强行尸检,强行火化,不给家属任何说法。

    其女儿郭宏英质疑哥哥的死因不明不白,去北京找法医进行第二次法医鉴定,被吉林四平公安局从北京强行押回,将其关进四平看守所至今。

    现在郭荫起和老伴儿肖蕴苓年岁已大,体弱多病,特别是其老伴儿瘫痪卧床,生活不能自理,家中又无人无力照顾。

    郭荫起恳请各位代表、媒体和网友们,帮忙将其女儿放回家中,也更希望各位代表、媒体和网友们在网上多多转发,多多关注。

    郭荫起希望大家救救他们一家,他们一家太可怜了,太委屈了,也太冤屈了。

    这本是一个有功之臣,却被当地黑恶势力更加造成妻离子散,家破人亡,郭荫起跪求大家了,谢谢大家!

    据悉,郭洪伟,吉林省四平市人,原吉林省松江河发电厂职工。曾因举报官员遭到打击报复而入狱判刑5年,出狱后再次维权上访。

    2016年3月,郭洪伟与母亲肖蕴苓在当地警察的陪同下一起到北京,一起回来后与母亲被直接送看守所,被以寻衅兹事罪、敲诈勒索罪入狱,郭宏伟被构陷枉法判刑13年;母亲肖蕴苓被构陷判刑6年,郭洪伟入狱后在监狱受到酷刑虐待,在狱6年后于2021年4月9上午10点在医院因病抢救无效去世,享年57岁。

    郭洪伟死亡后受到各界朋友的关注,人权律师谢燕益前往吉林四平为郭洪伟死亡案件进行代理,在吉林四平郭洪伟家整理材料时却遭到吉林四平与北京警察的绑架与抄家,将所有郭洪伟案件的证据与相关材料都抄走了,导致郭洪伟死亡案件无法进行,至今为止郭洪伟死亡案件没有得到真相大白与答复意见。

    郭洪伟在坐牢期间,妹妹郭宏英因为哥哥申冤而被吉林四平以寻衅滋事罪、妨碍公务罪判刑5年,于2023年2月1日刑满释放。

    郭宏英出狱回家两天后郭宏英才得知哥哥死亡事实,郭宏英悲痛万分几乎崩溃无法接受。

    郭宏英出狱后一直被当地维稳,外出办事都是由警察国宝等陪同,其继续寻找哥哥郭洪伟死亡真相却处处碰壁遭到刁难。

    2024年9月23日,吉林省公主岭监狱给郭洪伟家属送达了一份《罪犯郭洪伟死亡调查结论》,称调查已经终结并要将尸体强行火化。

    家属质疑死亡原因,并要求公安机关即时立案进行全面侦查。随后郭宏英进京找法医进行二次鉴定,却被吉林四平警方劫持带回四平后刑拘至今。

  • 侯帅就选举权被侵害请人大对法院进行监督立案

    【民生观察2025年2月12日消息】近日,河南荥阳市豫龙镇西张寨村村民侯帅前往荥阳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简称:荥阳人大)提交了监督立案申请书,请求荥阳人大监督荥阳法院对其提交的诉豫龙镇政府破坏选举权一案进行立案审理。目前工作人员已受理了该案件。

    侯帅,男,44岁,住河南省荥阳市豫龙镇西张寨村。

    2025年2月11日下午,侯帅向荥阳市人大提交监督立案申请书,请荥阳人大监督荥阳法院对侯帅提交的诉豫龙镇政府破坏选举权一案立案审理。荥阳人大工作人员李女士受理了案件。

    据悉,2021年,陈培豪当选西张材村主任,西张寨村第一次按法定要求选举了足够的女性村代表,这些女代表要求严格执行村务公开制度。

    豫龙镇政府的干部看到后说:“都像西张寨这样依法搞,谁还当干部?”随后在2021年7月将陈培豪的村主任职务撤职。

    豫龙镇政府违反了《村民委员会组织法》第十一条:村民委员会主任、副主任和委员,由村民直接选举产生。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指定,委派或者撤换村民委员会成员。

    侯帅认为,豫龙镇政府的行为严重损害了村民的选举权,只有该村村民有权撤换村主任。

    2024年6月12日,侯帅向荥阳市人民法院提起要求确认豫龙办事处将西张寨村主任陈培豪撤职是违法行为的诉讼。豫龙办事处此举严重损害了村民的选举权,西张寨村村主任的罢免权属于西张寨村选民。

    荥阳市法院至今不立案也不出具不立案裁定书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第五十一条。

    侯帅请求荥阳市人大监督荥阳市人民法院进行立案和审理。

    2024年12月4日,侯帅向郑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递交了书面的行政起诉状,请求法院判定豫龙镇政府将西张寨村村主任陈培豪的撤职行为违法。

    2024年12月10日,侯帅再次来到郑州市中级人民法院起诉豫龙镇办事处非法侵犯其选举权一案,郑州市中院行政窗口的工作人员既不给立案,也不出具不立案裁定书。

    2025年1月10日,侯帅来到郑州市人大门口向郑州人大提交监督郑州中院立案申请书。

    当日,侯帅拨打郑州人大的电话但是打不通,市直机关管理局也不给予传达,侯帅请郑州人大工作人员出来接受下材料,但是无人理会。

    近日,侯帅来到荥阳人大递交监督申请书,请求荥阳人大监督荥阳法院对该案进行立案监督。

    侯帅电话:15617613690

  • 侯帅向人大递交监督立案申请无人理

    【民生观察2025年1月15日消息】近日,河南省荥阳市豫龙镇西张寨村村民侯帅,因选举权遭到豫龙镇政府侵害,前往郑州市人大提交监督立案申请书,请郑州市人大监督郑州市中级法院立案和审理,但却无人理会无人接受材料。

    2025年1月10日,侯帅在郑州市人大门口等着向郑州人大提交监督郑州中院立案申请书。

    侯帅表示,“豫龙办事处此举严重损害了我的选举权,西张寨村村主任的罢免权属于我们西张寨村选民,郑州市中院据不立案,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第五十二条。请郑州市人大监督郑州市中级法院立案和审理。”

    当日,侯帅拨打郑州人大的电话但是打不通,市直机关管理局也不给予传达,侯帅请郑州人大工作人员出来接受下材料,但是无人理会。

    据悉,2021年,陈培豪当选西张寨村村主任,西张寨村第一次按法定要求选举了足够的女性村民代表,这些女代表要求严格执行村务公开制度。豫龙镇政府的干部看到后说:“都像西张寨这样依法搞,谁还当干部?”随后在2021年7月将陈培豪的村主任职务撤职。

    豫龙镇政府违反了《村民委员会组织法》第十一条:村民委员会主任、副主任和委员,由村民直接选举产生。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指定,委派或者撤换村民委员会成员。

    侯帅认为,豫龙镇政府的行为严重损害了村民的选举权,只有该村村民有权撤换村主任。

    2024年6月12日,就豫龙镇政府损害村民选举权一案,侯帅向荥阳市人民法院递交了行政起诉状,但荥阳市人民法院既不受理,也不出具不立案裁定书。

    2024年12月4日,侯帅向郑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递交了书面的行政起诉状,请求法院判定豫龙镇政府将西张寨村村主任陈培豪的撤职行为违法。

    2024年12月10日,侯帅再次来到郑州市中级人民法院起诉豫龙镇办事处非法侵犯其选举权一案,郑州市中院行政窗口的工作人员既不给立案,也不出具不立案裁定书。

    万般无奈之下,侯帅只好于近日来到郑州市人大递交监督申请,请求人大监督郑州市中院进行立案。

    侯帅电话:15617613690

  • 人大博导性骚扰事件 女性权益保护受关注

    近日,中国人民大学文学院一在读女博士生王迪实名举报导师王贵元教授性骚扰事件,将导师性骚扰问题推向公众视野,迅速升温成为社会热点,激起社会对学术圈内权力滥用与性别尊重缺失的深切关注,引发公众对女性权益保护的广泛讨论。

    7月21日晚,中国人民大学一名在读女博士王迪在社交平台微博以及视频分享网站哔哩哔哩发布长达58分43秒的视频,实名举报遭到其导师、人大文学院党委书记兼副院长王贵元的性骚扰及强制猥亵。不同于其他通过实名举报寻求正义的人,王迪没有选择撰写所谓“小作文”,而是以清晰的逻辑,将性骚扰事件细分为“最直接录音证据”、“按时序讲解录音及聊天记录中的重点内容”、“完整无剪辑录音文件及其他证据”三部分,详细呈现了王贵元教授两年来对她的性骚扰以及威胁的过程。通过使用“人大”、“导师性骚扰”与“女博士”这三个关键元素,对该事件进行了简洁的概述,维权策略清晰且有力,情绪管理得当、证据确凿,这一系列措施显著提升了事件的处理效率,成功吸引了网友的高度关注,当天晚上就获得网民220万个赞,并冲上了热搜榜第一。

    “织心青年”创办人、微博大V“耿向顺”发博文说:“中国人民大学一女生爆料导师王贵元对其行不轨之事,真的觉得她好勇敢,也非常沉着冷静应对、收集证据,然后曝光出来。这样做真的要冒很大的风险,迈出这一步就意味着赌上了学业与未来,开始做就得做好最坏的打算,所以很少有人敢这么干。硕博研究生导师对学生的权限很大,学生的前途命运很大程度是掌握在导师手里的,资深教授的人脉圈子也很广、在其行业圈子能量大,有钱有势有资源,到处都有人维护有人帮忙,很难被一次性扳倒,学生在他们面前太弱势了。”

    经济学家、微博大V“余丰慧”说:“女博士王迪挺身而出,实名举报导师滥用职权、侵犯学生权益,其勇气可嘉,亦映射出沉默背后的沉重。学术伦理不容践踏,性骚扰零容忍!期待公正调查,还受害者公道,重塑学界清风,让求学路不再有阴影。教育净土,需共同守护!”

    热门作家、微博大V“秦祎墨”说:“在车上刚听了两分钟,还是第一个录音证据就被恶心到了。人大刚发布回应,扫了一眼整个系列的视频证据,人大这一次你最好说到做到。”

    在舆论压力下,人民大学22日通报称经调查举报情况属实,给予王贵元开除党籍处分,撤销教授职称,取消研究生指导教师资格,撤销其中国人民大学教师岗位任职资格,解除聘用关系。与此同时,在谴责这名教授时,该校和随后的官方媒体评论刻意避免将他的行为描述为性骚扰,而是将其描述为道德上的缺陷,在女权主义活动人士和学者看来,他们使用的措辞是一种转移注意力的策略,将外界的关注从受害者身上转移开。

    随着王贵元事件的曝光,人大这所高校也成为了网友热议的焦点,更离谱的是,人大已不是第一次被爆出性骚扰事件,女博士王迪也并非个例。除了王贵元之外,人大的顾海兵、王以培、张康之、李炳海都曾性骚扰女学生被举报,相关证据可查询。学校管理者往往更关心保护学校的声誉,而不是受害者的权利。长期以来,中国的学校一直让学生对此类指控保持沉默。目前,当事人已将最初所发布的微博删除,不少网民担心她遭到当局“捂嘴”。

    清华大学法学教授劳东燕在微博上发帖称,尽管大学教师对学生的性骚扰被官方描述为违反职业道德,但学术界倾向于淡化这一问题。然而“周围的环境似乎都默认这是小事,甚至将此种现象当作男性不可避免的风流韵事,”劳东燕说:“希望这次的事件能成为一个转机,改变高校乃至整个社会对性骚扰的乡愿氛围,并促进反性骚扰常态机制的建立。更希望下一次遇到这类事件,受害一方的学生在校内就能获得正常渠道的救济,而不是需要冒二次伤害的风险,将自己置于舆论的风口,才有获得救济的可能。”该帖子已被点赞900万次。

    微博用户“一年克死十二个老公”说:“希望你真的不是被捂嘴了,一定不要放弃生活。”微博用户“CN风软一江水”说:“但愿你删博只是因为事情已解决或尚在解决中,而不是被什么东西给逼迫。”微博用户“九把吹风机”说:“祝福学姐,也希望学校以及其他国内高校都能建立起基本的性骚扰防范保护机制,让学生有合适的举报渠道,而非每次要学生自揭伤疤来争取保护。”

    微博用户“天空永远蔚蓝”说:“请问这是学校给您施加压力,要求你删除原微博吗?不管真相如何,我们都希望您能勇敢,并且过好现在和未来的生活。同时,也请不要随便就这件事妥协,因为这件事在社会上发酵之后,代表的不是你一个人,而是一个群体。中国的学术腐败,应该是一个特别要引起重视的社会问题,所以,请慎重做出决定!”

    作者林秋铭X端木异在微信公众号“看理想”发表文章《人大男教授性骚扰事件,为何令人愤怒?》,文章说,在性骚扰立法方面,影响力最著名的作品是凯瑟琳·麦金农的《对职场女性的性骚扰》。麦金农等人指出,性骚扰有非常长的历史和社会渊源,由于女性长期的政治地位、社会地位低下,很多女性被迫要以性作为条件来换取自己的生存。因此性骚扰不是个人原因而是社会性原因,并且这个事情是由于性别造成的。麦金农认为,女性是因为性别而陷入弱势地位的,这不等同于两个自然人之间的互相吸引。她指出性骚扰行为是对女性地位的一种贬低和打压,它是一种系统性的、专门针对性别的手段。性骚扰使女性不单屈从于她的老板,同时还要接受其他男性的歧视,这是一种双重伤害。

    文章认为,在性侵和性骚扰上会存在一种认知偏差,受害者经常会被指责“比较笨”,因为她们常常没有意识到这个东西就是性骚扰或性侵。这种认知鸿沟是由于我们的教育没有告诉过女生什么是性骚扰、性侵害,她们没有概念。甚至父母们还会说,只要注意安全就不会遭遇到性骚扰。包括很多女性遭遇性骚扰后的第一反应是去洗澡,把这些证据全部销毁掉,也是因为我们没有教育过女生应该如何做,她们实际上是非常无措的,甚至过了很久才反应过来:原来这个是性骚扰,但那时候可能已经错过报案的机会了。有一个概念叫做认知不公正(也称“诠释不正义”),性骚扰就是非常典型的认知不公正。这实际上也是不正义的一种形式,我们讨论各种性别正义的时候,认知正义也是讨论的一环。

    文章指出,两性之间的边界,是在大家不停的讨论交流中一点点协商出来的。麦金农她们这些人发明了一整套女性主义的话语,比如说把这些行为全部定义为“性骚扰”,以这样的方式来完成了一种沟通,让这些女性遭遇被更多人看到,也让男性理解到这种性骚扰为什么是一种很可恶的、不应该被容忍的事情。所以女性主义话语就是一种试图在沟通和翻译的话语,她们在不停地重新解释和创造女性经验。我们甚至可以说,这些女性主义前辈们干的是翻译工作。

    作者陈碧在微信公众号“法律圆桌”发表文章《中国人民大学性骚扰事件,为何不能仅仅是师德问题?》,文章说,职场、校园的性骚扰,为什么要单独规范呢?因为这些场所是性骚扰发生的重灾区,先天存在着权力属性、从属关系,受到骚扰的一方很难强硬说“不”——套用性侵犯罪中的术语:“受害人可能不敢反抗、不能反抗或者不知反抗”。讨论高校性骚扰问题,就必须回到性骚扰的本质是“权力不对等”这件事——导师利用了权力地位。理解了这层关系,也就理解她的言行已经表达了最大程度的“不受欢迎”。

    陈碧的文章说,高校性骚扰绝不仅仅是师德伦理问题,它已经延展为人格权的法律问题。因此,高校性骚扰涉及的法律责任也应同样关注,它会从职业道德领域延展到民事侵权、行政处罚甚至刑事犯罪领域。总结这一事件,最令人欣喜的是,随着社会公众对性骚扰问题的讨论,人们对性骚扰的认识更加清晰,对性骚扰的容忍度也在降低。就像公共场所的禁烟令一样,这根红线的存在改变了我们之前的生活。反对性骚扰也是如此,它也将改变职场关系和两性关系。在这个过程中,有一个立场必须坚守:每个人都应该被尊重,每个人的尊严都不容侵犯。

    作者艾大荀在微信公众号“艾大荀”发表文章《举报性骚扰只能靠网络,是社会系统的失能》,文章说,在一个保护受害者权益的社会,受害者根本不需要在公众面前展示自己的伤疤。当微博变成了受害者求助的唯一途径,恰恰说明了社会系统的失能。作为行动者,以及女性议题的关注者,我发现,其实大家很容易对这些事件感到疲惫。尤其是当看到,一次又一次的愤怒和抗争过后,似乎什么都没有发生改变。当太多的同类型事件发生之后,好像大家已经脱敏了。但我还是希望大家,能够保持关注,保持愤怒。越是现状没有改变,越是要继续质问,怎么会这样?相关的社会支持系统为何不在场,为什么需要一名又一名受害者在聚光灯下撕开自己的伤疤才能受到关注。

    艾大荀的文章说,在这次事件中,举报王贵元的博士生的讲述相当理性克制,甚至制作了将近一个小时的视频展示相关证据和事件经过。但是,每个受害者都有这样的讲述/保留证据/制作视频/传播事件的能力吗?我们不应该期待一个受害者十八项全能全然证明自己的无辜。我们应该,努力让每一名受害者都能受到托举。而我们每个人,都是这个社会支持系统里的一环。

    作者宗和在微信公众号“四环青年”发表文章《人大女博士公开举报导师性骚扰,维权本不该这么难》,文章说,在此前多次曝出老师性骚扰学生丑闻后,倡议高校建立反性骚扰机制的呼声就一直很高。但出于种种原因,相关机制并没有发挥明显作用。目前类似事件仍多以“学生网络曝光引发舆论关注,学校迅速介入处理”的方式解决。这就很容易让人遐想,在露出的冰山之下,还有多少不为人知的丑恶。

    宗和的文章说,而跟其他所有学生举报老师事件一样,舆论中总有一种“与众不同”的观点,质疑学生为何不第一时间报警,为何不先向校方求助,说公开举报会玷污大学风气。可这些人想过没有,但凡有个高效且畅通的内部维权机制,这些学生也不至于抱着鱼死网破的悲壮心态,将自己置身于舆论风暴中心。公开举报虽然能帮助实现正义的结果,但终究不是一种正常处理争议的方式。畅通反馈渠道、完善反性骚扰机制,对越界的老师及时予以惩罚,让学生免于“毕不了业”的恐惧,才是正常状态。

  • 迟夙生律师公开举报人大教授王贵元涉嫌犯罪

    【民生观察2024年7月27日消息】近日,全国人大代表迟夙生律师公开举报人大教授王贵元涉嫌强制猥亵妇女罪,并发布声明声援举报人人大女博士王迪。

    迟夙生律师,曾是第九、第十、第十一届全国人大代表,现任黑龙江夙生律师事务所主任,针对人大女博士王迪实名网络公开举报导师王贵元事件,发出声明声援女博士向公安机关举报该导师涉嫌犯罪。

    其声明如下:我的声明:就人大女博士举报导师为学科带头人王贵元一事,考虑到中国人民大学声明及时发布了,作为一名执业多年的律师,从现有公布到网上的证据看,王贵元之行为已经超出了其工作的大学可以处理的范围。

    按照现行《刑法》第二百三十七条第一款关于“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方法强制猥亵妇女或者侮辱妇女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的规定,王贵元之行为涉嫌应当据此追究刑事责任。

    又按照《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条第一款“任何单位和个人发现有犯罪事实或者犯罪嫌疑人,有权利也有义务向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或者人民法院报案或者举报。”的规定,我已经线上举报给了有管辖权的北京市海淀区公安局。

    2024年7月21日,中国人民大学一位名叫王迪的在读女博士在网上发帖,实名举报其导师——人大文学院原党委书记兼副院长、博士生导师王贵元。她在帖子里说,2年多前,王贵元对她性骚扰、强制猥亵,摸奶,并要求与其发生性关系。遭到拒绝后,王贵元一直对其实施打击报复,并阻挠她博士毕业。

    两年来,王教授步步紧逼,委曲难求周全。此刻,王迪忍无可忍,退无可退,因此发声。她要求依法依规惩治王贵元,并更换指导老师。

    以上举报,均有录音和聊天记录作为证据,她愿意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针对上述举报,中国人民大学于2024年7月22日发布声明称:中国人民大学关注到网上关于我校教师王某某涉嫌师德失范行为的举报信息后,高度重视,第一时间成立工作组,连夜开展调查核实。

    我校严格坚持师德师风第一标准,对师德失范行为“零容忍”,坚决发现一起、查处一起,依规依纪依法、从严从快处理,决不姑息。学校将于近日公布调查处理结果。

    2024年7月22日下午时分,中国人民大学发布情况通报称:针对7月21日晚网上关于中国人民大学教师王某某涉嫌师德失范行为的举报信息,学校高度重视,第一时间成立专门工作组,连夜开展调查核实。经调查,举报情况属实,王某某严重背弃教书育人的初心使命,严重违反党纪校规和教师职业道德。

    经研究决定,给予王某某开除党籍处分,撤销教授职称,取消研究生指导教师资格,撤销其中国人民大学教师岗位任职资格,解除聘用关系。同时,报请上级教育行政部门撤销其教师资格并将问题线索依法反映给有关机关。

    中国人民大学高度重视师德师风建设,严格坚持师德师风第一标准,对师德失范行为“零容忍”,坚决发现一起、查处一起,依规依纪依法、从严从快处理,决不姑息。下一步,学校将以此为鉴、举一反三,全面加强师徳师风长效机制建设,坚决筑牢师德师风防线,营造风清气正的育人环境。

    2024年7月22日,举报导师的人大女博士王迪再发声:事情发生之后,学校、学院非常关心我,担心我的安危,担心我受到二次伤害,担心我受到其他影响,为我考虑了很多,真的非常感谢。学校的从严、从速处理,并且今天下午就给出了处理结果,我非常感谢,也为快速处理和决不姑息的态度和效率而自豪。

    感谢大家的关心和帮助,感谢素昧平生的援手,祝大家人生顺遂。

    接下来我会安心读书,期待回到安宁的世界,再次感谢大家。

  • 强烈抗议追求民主的丰晓燕被关精神病院

    据推特等多家媒体报道,山东省临沂市人大研究室副调研员丰晓燕女士于今年中共两会前到北京王府井散发要求推进中国民主,票选国家主席,反对社会不公的宣传单,结果被临沂警方强行送入了临沂第四精神病医院关押“治疗”,至今没有得到释放。民生观察对临沂当局枉顾法制,践踏人权,肆意以精神病名义拘押迫害追求民主进步人士,将丰晓燕“被精神”关押至今的行径,表示强烈抗议与严正谴责!

    据知情人士通过推特对外披露:今年4月28日,丰晓燕在北京王府井散发传单提倡民主改革,重选中国主席,反对社会不公。被王府井派出所以扰乱社会治安罪拘留。次日送至临沂市第四人民医院,在未进行精神检测的前提下,临沂市北京路育才路派出所二十多位警察强行暴力将丰晓燕关进住院部。期间掌掴丰晓燕及其女儿,裸露丰晓燕身体,将患有腰椎间盘突出的她在地上拖行。

    5月4日,丰晓燕告诉女儿她被绑进来后便持续用药,一开始思考说话正常,用药后行动艰难,思考说话受抑制,身体酸痛肿胀。医生护士素质低下,不仅用暴力手段强迫病人服药,更未听说过黄帝内经伤寒杂病论梦的解析等一系列书籍。

    5月7日,其女在以死相逼的情况下,医院允许探视,期间丰晓燕讲“宁可站着死,绝不跪着活。真正的高贵不是这些诽谤侮辱迫害能决定的。”表达了丰晓燕追求民主捍卫人权的誓死不屈决心。

    5月15日,丰晓燕女儿向各方申请信息公开与信访投诉,得到的答复是,医院谎称丰晓燕不在该院治疗;临沂市公安局称此事卫健委负责;临沂市卫建委称收容病人手续正规;临沂市纪检委认为没有任何人滥用职权;临沂市人大称无法为丰晓燕负责;临沂市政府无回复;中纪委,国家信访局投诉无回应。

    丰晓燕女儿对媒体说:(自己最后一次见到母亲)是5月16日,当时她很着急地拍门,希望我能把她救出去。她说话很不流利,有点大舌头。她告诉我,因为药品副作用,她无法思考、无法入睡、无法行动,坐下都很困难,思考问题都很困难。(医院)说她是精神分裂症,每天三次被强迫用药,用的都是一大把一大把的精神分裂症药物,名字不知道。她不吃药就会有很多医生强迫她服用。医生对病人的态度很不好,动辄大呼小叫。之前我给她送的换洗衣物、书、家里用的东西,他们都没有给她。

    5月17日,多方奔走营救母亲丰晓燕的女儿被临沂当局威胁送入精神病院,并遭致严密监视软禁,与外界联系被阻断。自此,丰晓燕母女情况无法为外界知悉。

    丰晓燕,山东临沂人,毕业于山东师范大学新闻系。1989年,上大学的丰晓燕曾跟随全国大学生到天安门声援追求民主而绝食的学生。毕业之后她本想奋斗在新闻一线扛机子,阴差阳错到了临沂市政府。从年轻时丰晓燕就希望中国制度是民主自由、公开透明的,抱着这样的信念到单位工作,发现体制内尤其是领导的腐败贪污。在市委宣传部工作时,她还被当时的领导丁凤云(原临沂大学党委书记,后被判处贪污罪)欺负,被打。从市委宣传部到市人大,二十多年来,她从认清中国体制开始就一直反对现有体制,经常对体制及一些领导提出各种质疑与批评,因此招致地方权贵们的忌恨。2003年左右她被市政府组织的黑社会撞断了腰,导致现在腰椎间盘突出一直好不了。后来市委市政府一直不给她升职、也不让她出国、不让她考博士学历职称。2009年春天她想退党退公职,单位也不允许。2019年10月,她在小区张贴大字报,支持香港反送中。丰晓燕的办公室能看到楼下来信访的人,她对当局粗暴对待信访人也表达过愤慨。同时她还和女儿聊过,体制内抱团、徇私舞弊、打小报告、贪污腐败、任人唯亲、官员作风奢侈、公款吃喝玩乐、下级对上级恭维奉承。疫情期间政府的失职渎职,也让她十分不满。因此,在今年两会召开前夕,她前往北京散发宣传民主传单。结果遭致关精神病院。

    从丰晓燕女士几十年来追求推进中国民主、法治、公平、公开与人权来看,她是个虽身处中共体制内,却保持着良心与正义的可贵人士。正因为这份不灭的良知,使她看清了中共极权体制贪赃枉法、违法侵权的黑暗本质,由此激发起她不懈抗争的勇气。也因此招致中共当局的持续迫害。

    中共临沂当局对丰晓燕采取“被精神病”迫害当然不是什么开创性手段,而是中共当局长期来广泛在中国大陆实施的迫害异己的惯用伎俩。自从中共夺取大陆政权以来,就对大陆民众统治采取无所不用其极手段,而被精神病就是其中一种逃避法制的极其残酷的手段。中共当局在全国广设精神病院,而对入院者采取由公安认定方式,这就给各地当局打压一切不顺服于权力人士大开方便之门。据不完全统计,中共当局每年将异议人士、上访民众等等投入精神病院迫害数以万计。而2018年7月湖南株洲女工董瑶琼因向摆置街头的习近平头像投掷墨水而被关入精神病院,当时引起世界高度关注。而今,临沂当局将散发民主宣传单的丰晓燕又强行关入精神病院,这完全是湖南迫害董瑶琼的翻版。类似董瑶琼、丰晓燕因表达异议而遭致“被精神病”的案例在全国屡屡发生的事实,说明中共当局完全无视宪法“国家尊重和保障人权”的承诺,公然践踏“公民言论自由权利”,背弃依法法国与建设法治社会的口号。

    因此,民生观察严正要求中共当局立刻无条件释放丰晓燕女士,追究违法侵害丰晓燕的一切部门与个人的法制责任;在全国停止一切利用精神病来迫害异议维权人士的行径;切实兑现保障公民宪法权利的承诺。

    民生观察 2020年7月6日

  • 欧洲议员致信人大要求释放长沙公益人

    栗战书
    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长
    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
    北京市西城区西交民巷23号
    邮政编码:100805
    中华人民共和国

    布鲁塞尔,2020年2月24日
    关于对程渊、刘大志、吴葛健雄的拘留

    栗战书委员长:

    我们本次致信,是关于三位维权人士——程渊、刘大志和吴葛健雄。他们自2019年7月在湖南省长沙市被指控“颠覆国家政权”而遭到抓捕。他们都是公益倡导民间组织长沙富能的成员,该组织通过法律倡导和赋权来促进保护弱势群体的权利,包括艾滋病毒携带者、艾滋病患者和乙肝患者。

    欧洲议会高度重视为非暴力维权者提供权利保护和不受歧视的环境。因此,我们关切一种越来越常见的模式,即中国正利用现有法律规定模糊的“国家安全”罪,例如“分裂主义”、“颠覆”或“煽动颠覆”,针对诸如长沙富能这样的维权人士、维权律师,以及最近发生的女性维权人士陈建芳。

    我们注意到,长沙富能的共同创始人程渊在促进健康权、反歧视和弱势群体赋权方面有着多年的经验。他的工作合法而且非暴力,支持了数起基于健康状况歧视的影响性诉讼。2013年,程渊和另一位律师在江西省代理了一起艾滋病就业歧视诉讼,这导致了前所未有的、具有里程碑意义的法院判决,要求对原告予以赔偿。本案原告体检呈现艾滋病毒阳性,而被拒绝担任教职。我们也知道程渊还致力于结束中国的独生子女计划生育政策以及要求对歧视性户籍制度进行改革。我们了解到,近期在这两个领域都正在进行改革。

    程渊、刘大志和吴葛建雄的工作显然有助于推进政府制定的既定政策目标,以建立基于法治的社会,消除歧视并促进经济和社会权利。他们的工作还有助于支持贵政府履行国际法赋予中国的义务和责任,并使中国社会更具包容性,更加平等并因此更加安全。

    中国是许多具有法律约束力的国际公约的缔约国,其中包括《经济、社会及文化权利国际公约》(ICESCR),其中载有健康权和国家有义务不加歧视地实现这一权利。中国也是人权理事会的成员,因此有责任维护“促进和保护人权的最高标准”。

    在贵国的第三次普遍定期审议(UPR)中,贵国政府接受了几项建议,以确保为维权人士和民间公益组织创造有利的环境,并促进健康权。特别是贵国政府已接受:
    ❏保证见解和言论自由,加大努力创造一个使新闻记者,维权人士和民间公益组织可以根据国际标准自由开展活动的环境(意大利的建议)
    ❏继续为公众提供公共健康教育咨询,并支持非政府组织在社区中提供健康服务(约旦的建议)
    ❏通过全面立法,禁止一切形式的歧视,以保护人们免受边缘化的侵害,保护弱势群体,并行使其公民权利,政治权利以及经济和社会权利(洪都拉斯的建议)

    我们也认识到中国在联合国艾滋病规划署计划协调委员会(PCB)中的作用,该委员会有责任保护和促进人的基本权利,并采取基于权利的方法来终结艾滋病毒的流行。作为联合国的主要成员,贵国政府要实现可持续发展目标的承诺,而只有在认识和支持民间社会和人权维护者的合法工作的基础上,才能更加坚定地实现可持续发展目标,特别是到2030年不让任何一个人掉队,以实现消除艾滋病毒,结核病和疟疾流行的目标,

    因此,我们谨敦促呼吁有关当局立即无条件释放程渊、刘大志、吴葛建雄以及所有其他因非暴力的维权工作而被拘留或监禁的维权人士。

    请接受我们最崇高的敬意,

    ReinhardBütikofer,绿党/欧洲自由联盟(德国)
    MariaArena,社会主义者和民主人士进步联盟(比利时)
    PetrasAuštrevičius,复兴欧洲(立陶宛)
    MichaelGahler,欧洲人民党(德国)
    BernardGuetta,复兴欧洲(法国)
    HeidiHautala,绿党/欧洲自由联盟(芬兰)
    MoritzKörner,复兴欧洲(德国)
    HannahNeumann,绿党/欧洲自由联盟(德国)

  • 刘飞跃案致人大违宪审查申请书

    全国人大常委会栗战书委员长
    并全国人大宪法和法律委员会李飞主任委员:

    申请人谢燕益受刘飞跃及其家属委托担任湖北省高级法院审理的煽动颠覆国家政权涉嫌案件被告人刘飞跃的二审辩护人。申请人作为其辩护人并以一个普通公民的身份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二条、第四十一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三十三条向贵委提出此违宪审查申请如下:

    审查请求一:刘飞跃关注民权、民生,抨击时弊、揭露不法行使《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赋予公民的言论自由、思想学术研究自由、批评建议监督自由权利是否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零五条颠覆国家政权、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的法律规定?湖北随州司法当局对刘飞跃的所作所为是否构成滥用职权制造冤狱行为?通过启动违宪审查机制避免冤假错案保障人权检讨司法。审查请求二:对《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一百零五条进行违宪审查废止该项法律内容或者对其适用范围进行明确界定,尤其与《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二条、第三条、第五条、第三十三条、第三十五条、第四十一条明显冲突方面作出阐释。审查请求三:籍此,激活宪法的人道与道义目标机制,推动宪法应有的人权价值功能,进行全面违宪审查,纠正一个时期以来一系列类似冤假错案,为释放所有政治犯爱你的敌人开启和平民主之路创造条件。有鉴于明知不法而作恶与出于无知作恶的法律后果与历史责任不同,本申请除力图为蒙冤者申辩、阐明宪法法律本意或可作为记录历史、记录罪恶、记录变革之文本。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六十二条、第六十七条明确规定,全国人民代表大会行使监督宪法的实施职权,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行使解释宪法、监督宪法的实施职权。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决定设立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宪法和法律委员会。为明确宪法和法律委员会的职责,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决定: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组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立法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监督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议事规则》《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议事规则》中规定的“法律委员会”的职责,由宪法和法律委员会承担。二、宪法和法律委员会在继续承担统一审议法律草案等工作的基础上,增加推动宪法实施、开展宪法解释、推进合宪性审查、加强宪法监督、配合宪法宣传等工作职责。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五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实行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国家维护社会主义法制的统一和尊严。一切法律、行政法规和地方性法规都不得同宪法相抵触。一切国家机关和武装力量、各政党和各社会团体、各企业事业组织都必须遵守宪法和法律。一切违反宪法和法律的行为,必须予以追究。任何组织或者个人都不得有超越宪法和法律的特权。

    二位履新之初均表示忠于宪法、忠于人民、履行职责、恪尽职守。

    申请人认为,湖北随州公民刘飞跃煽动颠覆国家政权涉嫌案件的一审侦查、起诉、审判涉及到湖北随州司法当局公然违反宪法、践踏人权,损害宪法权威及宪法秩序。该案当事人上诉后目前已进入湖北省高院二审程序。

    申请人认为,归根到底人权与人道是超越于一切政治与政权之上的,任何一个现代文明的政权都须符合其人道使命,其合法性在于它尊重保障人权、谨守人道底线,维护人道尊严。一个现代文明的政权不能背离人民性、正义性、合法性。在这个意义上来说,任何政权都有合法性和非法性可言,一切政治均有合法性及非法性的判定。从本质上来说,人民有选择政治、选择政府的权利,有抵抗不义的权力。任何依靠压制与剥夺获取的权力、利益都是不义的。国家暴力、司法强制力被滥用伊始,正是对政权合法性的亵渎与侵夺!而专制权力每存续一天将导致人道灾难相续不断,任何维系专制权力的选择,都无疑是对人民的严重罪行。正如英国哲人洛克所言,人民的抵抗权是与生俱来的自然权利,它是个体主权者的表现。我国先贤孟子以及法国启蒙思想家卢梭都表述了人民革命权。任何一个合法政权都无权剥夺人民对暴政的革命权。抵抗暴政、自我防卫、人民有革命的权力不言自明。

    众所周知,一个合法的现代文明政权之基石不是什么抽象的意识形态比如资本主义、社会主义、民主社会主义等(无论在政治上、法律上还是历史上它们的涵义都不具有确定性,任何言论思想主张都不可能对于一个抽象而不确定的意识形态构成威胁),更不是个别统治者的好恶、个人意志,而是这个政权得以确立的明确具体的宪法、法律这一套法统。一个现代文明政权的法统必然涵括主权在民、人权保障、自由平等、民主法治等普世价值理念及制度构建。必然服从于其道义与人道目标,政权以人的目的存在。一切文明政权因其道义与人道目标不仅无法作出对自由、福祉正当诉求的限制并为这一目的建构。从根本上说,宪法的目的就是保障人权,限制权力,防止专制独裁。宪法防止专制独裁并以和平民主的方式实现和平民主的目的。倘若宪法不能防止专制独裁,不能保障人权,任由当权者扭曲、践踏、阉割,此时的宪法必为伪宪法,有独裁必无宪法,有宪法则无独裁,伪宪法徒作专制统治欺世骗人的道具。人民只有行使自卫权采取积极立宪行动制定真宪法方可防止自由被侵夺命运遭奴役。

    根据一审随州中级法院对刘飞跃煽颠案认定的所谓犯罪事实一审判决书陈列如下:

    一、撰写发表“非暴力”系列文章12篇,诽谤我国国家政权和社会主义制度是“专制”的政权和制度,传播颠覆国家政权思想,提出颠覆国家政权的方式方法。二、撰写发表“中国维稳与人权”被精神病与人权”的年度报告(总结)7篇,造谣、诽谤党和政府“严重践踏人权”,国家政权和社会主义制度是“专制的政治体制”。三、利用谣言和敏感事件发表评论文章5篇,造谣、诽谤中国政府坚持“专制体制”“粗暴践踏人权”,传播有损于国家政权和社会主义制度的言论。四、组织策划在“民生观察网”上发表漫画、海报共计21篇,诽谤国家政权和社会主义制度侵犯公民人权,攻击国家司法机关,呼吁释放犯危害国家安全罪的人员。五、接受境外媒体采访9次,诽谤、诋毁我国国家政治制度和司法制度,攻击我国国家政权和社会主义制度。六、被告人刘飞跃创办“民生观察”与境外组织勾结,申请接受境外资金资助,用于非法活动(详见(2017)鄂13刑初24号湖北省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刑事判决书)。以上六个方面其中前五项均属言论思想方面,概言之即所谓诽谤国家政权、攻击损害社会主义制度,第六项与境外组织勾结接受境外资助显然从属于手段和情节服务于前五项之目的。

    按照一审判决书所载内容可知,刘飞跃多年关注民生、民权事业,从起初主要关注被精神病人、维稳与人权动态、信仰群体良心犯、异议人士等各类群体所遭遇种种迫害案例到提出非暴力原则、非暴力维权主张,从时间先后顺序可知刘飞跃从关注一般民生、民权个案、个别领域到泛政治化主张有一个先后顺序。不难发现从具体个案、个别人权领域问题发展到其对没有政治权利就没有人权保障这一逻辑的认知显属事实判断,即其所提出的非暴力观点主张有泛政治化嫌疑也是基于对社会现实的事实判断产生的后果。

    即便一审随州司法当局竭力政治化倒果为因,拿所谓非暴力原则、非暴力维权观点渲染。人民主权、人民革命权以及行使言论自由对于法统作为政权之基的意味已如前所述。况且按照通行的国际准则,言论只有在极特殊的情形下才可能构成危害国家安全的情形即煽动暴力并且这种煽动能够产生明显而即刻的危险。如1995年,南非国际人权会议制订的《乔纳罕斯堡原则》特别强调言论表达和信息自由不得以国家安全的名义强加限制,除非政府能够面对独立、公正和公开的法庭,证明这些限制有法律依据,而且是为了保护合法的国家安全利益的。政府一方负有责任证明,所谓危害国家安全的言论:一、煽动暴力;二、能够煽动起暴力;三、在该言论和可能发生的暴力之间有明确的联系。

    至于说刘飞跃面对权力失控、社会失序、人道灾难相续不断的社会现实,、抨击揭露罪恶与黑暗、报道人道灾难,捍卫人权与公义,无论其对个案、个别领域的评判还是从不同事件领域中体认到,现实种种人道灾难、不公不义背后的专制根源的洞见及批判,诚如李大钊所言,思想本身没有丝毫危险的性质,只有愚暗与虚伪是顶危险的东西,只有禁止思想是顶危险的行为。刘飞跃积极行使宪法权利无疑是任何一个有良知的公民义不容辞的责任。只有心系家国族群满怀挚爱的人,才会批评社会阴暗。众所周知,刘飞跃对现实黑暗揭露抨击得还远远不够,磬南山之竹,书罪未穷,决东海之波,流恶难尽!

    根据现行宪法、法律的规定可知,刘飞跃煽颠案是一场典型的文字狱以言治罪的政治迫害事件。这场政治迫害从一开始就违背我国现行宪法、法律。这场政治迫害不是国家的意志、法律的意志、执政党的意志而是个别人的意志,我们需要将个别人的意志与国家意志、法律的意志、执政党的意志加以区分,个别人的意志不仅不能代表国家、代表法律、代表执政党而且可能因其违法性是反国家、反社会、反人类的。我们这个国家和民族不能因为个别人的错误而承担如此大的代价。我们每一位社会公民、国家公职人员不仅不应该执行个别人的错误意志,而且还有义务、有责任坚决与这种错误意志、错误行为作斗争,以捍卫国家的正当意志、法律的正当意志,坚持原则,不跟反法治、反国家、反人类的恶行站在一起,如此才能真正维护国家利益、维护宪法法律权威。作为一个公民、一个国家公职人员或者是一名党员应当好好学习一下宪法、党章,以及文革结束以来的一系列政策、文件、决议,看一看历史,看一看人类是如何一步一步走向文明的。

    随州司法当局对刘飞跃悍然作出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的判决,是审判者无视国家的一切权力属于人民这一人民主权的宪法基础以及宪法所载明的公民基本权利、四大自由、保障人权的庄重承诺;是审判者无视近五百年来整个人类社会追求普世文明潮流确立人权保障价值,不同族群追求自由、平等、民主、法治努力建构现代政治文明这一事实;是审判者无视,人民的自卫权利是无条件的,反抗暴政与不义自古有之天经地义。刘飞跃的言行还诠释了他从来不是一个激进的抵抗者,他始终如一的温和、理性、博爱的立场客观上对作恶者起到某种救赎承担作用;是审判者无视华夏大地自清末以降面临三千年未有之变局,多少仁人志士前仆后继自洋务运动、戊戌变法、立宪运动到辛亥革命、五四运动等历次变革中从皇权专制走向民主共和的热血与牺牲;是审判者无视当今之执政党中共于上个世纪40年代在野时期高张反独裁、反专制旗帜鼓吹宪政追求自由、民主、人权的宣示与承诺。是审判者无视二战时期民国政府与全体国民同胞抵抗法西斯侵略浴血抗战捍卫自由、尊严挽救民族危亡的牺牲与奋斗;是审判者无视当年无数追随中共打天下的农家子弟相信一切流血牺牲皆为推翻国民党腐败独裁政权建立一个真正自由、民主、富强、文明人民当家作主新中国的历史承诺;是审判者无视当今执政党中共于1949年与各民主党派召开政治协商会议时所确立以人民为主体的共和国之共同纲领;是审判者无视1949年以来在历次各种形式的专制人祸浩劫中,如林昭、遇罗克、张志新等一批又一批的民族脊梁在暗夜中的坚守牺牲对专制暴政的不屈与抗争。是审判者无视不管专制如何肆虐但体制内仍不乏如彭德怀、胡耀邦、赵紫阳、李锐等一批批天良未泯的理想主义者坚守底线、仗义执言、为民请命;是审判者无视后毛时期,当权者身受专制之苦所谓痛定思痛于上个世纪70年代末80年代初开启拨乱反正、否定文革平反文字狱、不论姓社姓资走向改革开放回归普世潮流并最终制定82宪法给人们以空前的热望与想象。

    是审判者无视以马克思主义为基础的社会主义主张作为一种意识形态假说在二十世纪给人类社会带来的深重灾难,无论其从理论还是实践上已经彻底破产的真实处境。由于其实践中造成的种种反人类的恶果在世界范围内被普遍摒弃禁忌的遭遇,只是由于个别专制既得利益者仍心存侥幸为维系既得利益而因循固守。众所周知,马克思主义认为剥削的根源在于私有制,以革命的方式消灭私有制建立公有制就能免于剥削,私有制被革命后,生产资料收归国有就出现了财产在名义上(抽象的)归于国有(公有),但实际支配者却是具体的掌权者(官僚)。当这些无主财产被国家掌控后,人们则丧失了一切财产,为了生存,就只能依附于这个体制。私有制被否定后,不单财产而且人身自由及一切权利都变得更容易管控,这就为新的奴役和压迫大开了方便之门。掌权者像所有人一样具有自私性和自利性,他们会利用名义上的公有制达到自己的目的,此时新的剥削和奴役就会出现,而这种剥削和奴役是建立在全方位的控制与垄断之上的。至此打着反压迫的名义压迫,打着反剥削的名义剥削开始大行其道!一种抽象的利益和具体的剥夺正是公有制、集体主义给人民带来的无尽危害让人们不得不认识到是自然权利决定制度设计而非制度设计决定自然权利这一常识。

    是审判者无视,以马克思主义为基础的阶级理论人为制造社群分裂、对立,等级划分,以平等之名剥夺平等否认人性的普遍欲求。形形色色的政客利用似是而非的马克思主义观点在前现代社会制造虚幻的所谓工人阶级、农民阶级与资产阶级、地主阶级的矛盾与对立,回避人类社会中亙古已有的真矛盾即统治者与被统治者之间的矛盾。统治者通过垄断话语权回避统治者从当权的第一天起就已蜕变为名副其实的统治阶级、当权者阶级而不是自己给自己定义的什么其他阶级。人性的正常欲求决定着统治者的一切意图都不过是以加强和巩固自己的权力既得利益为核心追求权力的剩余价值,否认这一事实必然陷入虚伪与人性背反。人类文明的发展让人们逐渐意识到,对人类威胁最大、破坏最惨烈的,不是自然灾害和人类的无知而是不受制约的权力。而完成人类社会现代文明转型的真正课题是通过宪政民主的方式解决统治者与被统治者之间的矛盾这一真问题即把统治者关进笼子里而非其他别的什么问题。

    审判者应当知晓,在前现代社会里,真正有能力以和平方式颠覆国家政权的恰恰是当权者自己。唯有当权者僭越宪法、法律,滥用职权、为一己私利践踏人权,不受制约的权力巧取豪夺、残害百姓、荼毒生灵、镇压人民恰恰最能够摧毁政权之基的现行法统,让其彻底失信破产,导致政权颠覆的后果。

    在审判者看来,1949年后当权者为了攫取和巩固其权力地位、话语权背叛政治承诺无视一切法律、道德底线大搞斗争哲学,以煽动仇恨、制造族群对立内外敌人不断搞运动的手法,用枪杆子加笔杆子运动人民从土改、镇反、反右、四清以及庐山会议等历次党内斗争直至秦始皇加马克思诞生不是颠覆国家政权?在审判者看来,当权者政治挂帅、好大喜功发动大跃进、人民公社造成四千万人死于非命的大饥荒后,为掩盖这一滔天罪行防止大权旁落遭到清算发动文革打倒彭德怀、刘少奇压制异己,推行个人崇拜大搞顺我者昌逆我者亡种种权谋的复辟行径不是颠覆政权?后毛时期,当权者权贵集团明明知晓毛对人民所犯罪行,为延续专制特权既得利益避重就轻掩盖历史真相,以特色主义拒斥人民变革呼声镇压人民,以特色主义之名行最坏的权贵资本主义之实——在权力不受制约的条件下,所谓公有制即官占寻租制、公有无主制、官僚支配制、权贵盗夺分赃制。不仅全民所有制、集体所有制不能为民谋利反而成为最凶猛的劫掠武器,大大推助人性的贪婪与疯狂不是颠覆国家政权?

    在审判者看来,专制既得利益集团一直以抽象之人民主权代替具体之人民主权欺骗人民,谮越人民权利,在政治层面、经济层面、社会层面各个方面,实行窃国盗民的勾当,公民的选举权、结社自由、言论自由、集会游行示威权、和平更迭政府、政治批评反对的权利被长期以种种美好的名义非法剥夺压制,对人民的主权采取抽象的肯定,具体的否定,不管在政治上、经济上人民只有抽象的利益没有具体的权利采取各种专制统治伎俩者的所作所为导致没有政治权利就没有一切的恶劣后果不是颠覆政权?自1949年以来专制统治者以口号上的为人民服务回避制度上的民治、民享、民有的具体机制,政治上搞权力垄断、经济上搞计划体制公有制、思想文化上搞集体主义、民粹主义灌输宣传,好话说尽坏事做绝,导致人民主权虚化不是颠覆国家政权?

    在审判者看来,一面将贪墨的数以百万亿计全民资产、民脂民膏转移海外、眷属二奶移民海外,一面煽动民粹主义敌视西方普世价值对内建立全方位的维稳与镇压体制鼓吹爱党爱国无私奉献不是颠覆国家政权?花费巨额成本搞六张网、网络防火墙、网络监控、实名制、脸孔识别系统、指纹识别、生物基因技术、各种大数据人工智能手段监视管控人民,推行维稳体制、警察治国,雇佣五毛党思想警察防民甚于防川。为维系专制权贵既得利益集团,维稳体制日益扩张强化、肆虐横行,吞噬掉一切行政、法律、国家的正常秩序乃至整个政权不是颠覆国家政权?肆意剥夺公民言论自由、信仰自由对异议人士打压、少数族群歧视压迫、对信仰群体系统迫害导致人道灾难、人间惨剧相续不断社会失序动荡不是颠覆国家政权?架空宪法法律煽动各种民粹主义唱红打黑、贩卖廉价爱国主义,内斗运动清洗不断与普世文明为敌不是颠覆国家政权?众所周知,法的精神在于权力制衡,权力没有制衡,法律只是专制统治的手段。专制既得利益集团一面高挂宪法、依法治国的招牌,另一面通过立法、司法、行政不断蚕食公民权利自由,扭曲阉割立法、司法、行政塞进私货维护既得利益特权不是颠覆国家政权?面对各种毒疫苗、毒奶粉、毒食品、毒雾霾以及由于失职渎职造成的此起彼伏的大爆炸、火灾、矿难、社会恶性事件包庇掩盖罪责、罔顾人民死活不是颠覆国家政权?滥用发币权、征税权,垄断卖地权、以低人权优势压榨13亿奴工聚敛财富,将国有企业、国有银行、中石油、中石化、电信、能源、电力、国家资源、国有土地、交通运输、股市、保险乃至学校医院、行政审批等等无不作为攫取利益巧取豪夺的工具,一手搞国进民退、社会资本化,一手窃国盗民、化公为私不是颠覆国家政权?作为二战后1945年联合国初创国当今世界第二大经济体,早在1947年签署的《世界人权宣言》所做免于匮乏之承诺至今,官僚可以贪腐挥霍百万亿,政府财政收入超十万亿,外援、维稳支出千万亿,却以种种借口拒不落实教育、养老、医疗的基本国民三免福利保障,拒不实行官员财产公示制度,让大多数国人疲于奔命陷于匮乏当中,上不起学、就不起医、住不起房、养不起老,生不起、死不起不是颠覆国家政权?以革命之名夺权以改革之名分赃再以和谐安全之名维稳镇压,垄断工会、农会等一切社会自治组织,代表工农利益,工人下岗、农民失地、矿难频发、血拆遍地、富士康13连跳,维稳截访,打击民间工会、农会将一切民间组织消灭在萌芽状态力行社会原子化、沙粒化政策,49年以来,所谓社会主义事业的领导阶级和基础阶级的工农二者只有抽象利益毫无具体权利遭受空前奴役压迫、盘剥洗劫不是颠覆国家政权?

    审判者应当知晓,真正国家和族群的篡夺者、颠覆者、盗窃者、叛逆者,他们从来不会在乎什么国家、政权、政党的利益,无论国家、政权、还是政党都不过是其谋取私利的手段。什么样的体制手段有利于特权既得利益就采取什么手段,既得利益牢牢吸附于体制之上,打江山坐江山的强盗逻辑正是他们的生动写照!

    审判者应当知晓,谁也逃不过历史的审判!冤狱假如无可避免,在冤狱的形成过程中,可以确定的是,明知没有证据、没有事实根据、没有法律依据、明知当事人无辜却故意制造冤狱最终都难逃历史责任。主动作恶与被动作恶的法律后果则截然不同。制造冤狱、残害良善的人权恶棍往往与贪腐份子高度正相关,其内在逻辑正是由于人权恶棍没有底线无恶不作,他们也必然贪得无厌不择手段。而一个清廉自守、执法为民的司法工作人员有什么理由迫害无辜、制造冤狱呢?要知道,作恶从来都是具体的,只有个体作恶者没有国家作恶者。任何一起冤狱的造就,无论杀人还是判刑,总有决策者、鼓动者、签署者积极推行者,与此同时也必会存在观望者、徘徊者、消极抵抗者……被分离出来的个体作恶者终将独立负责。

    审判者应当知晓,在一个国家的内部始终存在合法意志与违法意志的较量,一个国家族群的进退得失正取决于这两种意志较量的结果。人类社会告别愚昧野蛮走向文明其本质是两种意志的较量,即和平民主意志与暴力专制意志、自由公民意志与奴役特权意志,这两种意志的较量发生在各个领域、各个层面上,不是进行一、两次而是千百次、无数次直至和平民主完胜、暴力专制彻底失败为止。

    审判者应当知晓,当今中国权力失控、社会失序、经济崩盘、民心尽失、民怨沸腾,人心之变已成大势。面临社会巨变,专制既得利益集团内部正在加速分裂军心摇动,稳控局面苦苦支撑难以为继,专制堡垒土崩瓦解在瞬息之间!毋庸讳言,事实上面对专制暴政的奴役压迫,近年来底层百姓被迫抗争、拼死抵抗的事件屡屡发生抗暴行动此起彼伏,当今华夏大地遍地干柴汽油,熊熊烈火一触即燃,一个全民抗争、全面政治抵抗运动的大时代正在到来,变革之势已无可阻挡!一个专制政权不仅是人民的噩梦也必将是统治者的坟墓!它永远无法解决权力你死我活、成王败寇的魔咒。

    审判者应当知晓,对于专制既得利益集团来说只有通过自我救赎、停止压迫还政于民走向和解才是其唯一出路,任何善意和善举都必将得到善意的回应。摒弃斗争哲学用爱与善意化解仇恨、苦毒摆脱互害的社会现状避免滑向暴力流血、内战迭起、动荡失序的深渊,释放所有政治犯爱你的敌人开启和平民主之路则善莫大焉!

    审判者应当知晓,无论专制既得利益集团作何选择,专制历史都必将终结。改变专制历史,所要面对的对手,不是一个国家、一个政权甚至不是一个政党而只是隐藏在权力体系内的少数违法分子、邪恶分子,为一己之私负隅顽抗。少数既得利益者反法治、反正义、反人类的邪恶势力日益陷于孤立和挫败当中,尽管改变专制历史无疑极具挑战性,必然遭遇诸多困难和阻力,触动利益比触动灵魂都难。但是,当今之中国人权法治观念日益深入人心,全球化、信息化的加速发展让普世价值遍及世界的各个角落,告别专制历史乃民心所向。我们可能还低估了人民的普遍觉醒、低估了现行体制内坚守良知的法治力量、正义力量、低估了海内外全人类正在发生的普遍觉醒和进步的力量!这场较量的结果,更取决于人心向善、人们对于光明前景、美好生活的追求与向往这一人性的普遍欲求,真善美爱作为普世价值的信仰力量!

    栗战书先生、李飞先生,我的二位同胞,当我们的另一位同胞身陷囹圄因言获罪面临冤狱之时,出于对二位职责及人性良善的信任与期待,申请人依照我国现行宪法不揣冒昧向二位提出此申请。申请人相信二位于此冤狱及我国宪法秩序审查之责不下于申请人。显而易见,当今种种乱象、人道灾难相续不断、一切社会失序动荡之根源皆源于权力失控,于此解决之道,窃以为,盖自宪法规制权力,以使王(权)在法下开宪制先河,果如是,则国家幸甚、苍生幸甚!

    申请人:谢燕益
    2019年5月5日

    关于中止审理刘飞跃煽颠一案的法律意见书
     
    湖北省高级法院
     并游劝荣院长:
     
    我作为刘飞跃涉嫌煽动颠覆国家政权一案的二审辩护人,已依
    法向全国人大常委会及宪法与法律委员会提出《违宪审查申请书》,无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零六条第(四)项的规定还是从尊重最高权力机关法律地位、宪法审查机制权威的立场上看,本案均应中止审理,待权力机关依照相关宪法、法律完成对本案所涉的法律问题及相关案情的合宪性审查作出阐明之后再继续审理工作为宜!
     
                                辩护人:谢燕益
                   
                                     2019年5月5日
     
    附:《刘飞跃煽颠案致全国人大违宪审查申请书》


  • 许艳请求全国人大监督余文生案

    【民生观察2019年2月13日消息】北京知名人权律师被捕已超过一年,期间家属聘请的辩护律师已二十多次往返徐州要求会见余文生,但始终未获批准。

    2月12/13日,余文生律师妻子许艳女士与两位辩护律师常伯阳及谢阳再次去到徐州就会见一事进行交涉,但结局依然如往常一样,徐州方面坚拒律师提出的会见申请,且不予提供理由与法律依据。

    日前,许艳女士以《律师妻子许艳:2019年梦想请求人大代表对余文生案进行监督》为题发出公开信,以被捕律师妻子的身份请求全国人大常委会、全国人大代表以及委员长栗战书对余文生案进行监督。

    许艳女士表示,余文生律师是北京市人。先由北京石景山区公安分局抓捕。后被指定居所监视居住在徐州市。余文生从出生至约35岁,一直在北京市西城区木樨地住。父母住在北京市朝阳区。所以我想请求以上地区人大代表及全国人大代表,对余文生律师案进行监督与纠正,并请求人大代表帮助呼吁无罪释放余文生律师。

    许艳女士称,从网络上数据查询显示,全国人大代表有2980名,北京市人大代表759名,石景山区人大代表27名,徐州市人大代表86名,江苏省人大代表808,北京西城区人大代表81名,朝阳区人大代表100名,上述人大代表共有4841名。许女士拟以平均每天13封信的速度给上述地区的近五千名人大代表邮寄公开信,以一年时间完成这个巨大的梦想。

    2月11日,许艳女士首先以邮政特快专递的方式向全国人大委员长栗战书、14位副委员长及1位秘书长邮寄了公开信,请求对余文生案进行监督,并就违法行为和违规办案程序进行纠正以及帮助呼吁无罪释放余文生。

    附公开信原文:《许艳致全国人大常委会等的公开信》

    全国人大常委会:
    全国人大代表:
    栗战书委员长:
    您好!

    我叫许艳,身份证号:。手机号:13718826079。住址:北京市石景山区八角北路24楼6单元107室。

    我的丈夫是余文生律师,先被北京市石景山分局警察抓捕,后指定居所监视居住到江苏省徐州市,已经失去自由一年多,一直没有得到辩护律师的会见。他的身体情况怎么样?有没有遭到酷刑?具体案情也一直没有让辩护律师阅卷。余文生律师是709王全璋律师的辩护律师,提出修改宪法的建议。在2019年春节前夕,万家灯火盼望家人团圆的日子里,2月1日,被徐州市检察院以涉嫌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罪,起诉到徐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从网络上查询:

    人大代表职责,包括:
    1、密切联系人民群众,深入了解社情民意。
    2、了解当前人民群众关注的难点问题。
    3、向国家机关部门反映人民呼声,提出意见和建议。
    4、宣传法律法规政策。

    通俗点说,人大代表是人民选出的人民代表,是为民请命的。

    人大代表的义务,包括:
    (1)模范地遵守宪法和法律,协助宪法和法律的实施;
    (2)积极参加闭会期间执法检查等履职活动;
    (3)认真参加履职学习,加强调查研究,不断提高执行代表职务的能力;
    (4)与原选区选民或者原选举单位和人民群众保持密切联系,听取和反映他们的意见和要求,努力为人民服务;
    (5)公道正派,勤勉尽责;

    人大代表的权利,包括:
    1.提出议案、建议、批评和意见
    2.提出询问和质询
    3.对本级或者下级国家机关和有关单位的工作进行视察
    4.约见本级或者下级有关国家机关负责人
    5.提出组织和参加关于特定问题调查委员会

    特请求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长、全国人大代表、栗战书委员长帮助事项:

    1、请求全国人大常委会栗战书委员长:问询余文生律师被抓,是不是因为他代理709王全璋律师案,对709的辩护律师继续打压迫害?问询余文生律师被抓,是不是因为修改宪法的建议,打压言论自由权?

    2、请求全国人大常委会栗战书委员长,向办案单位提出意见:余文生律师接受家属委托,代理709案,是正常的律师执业范围的业务,不应该遭到打压迫害。律师作为法律工作者,有法律知识,提出修改宪法的建议,是宪法赋予公民的权利,也是法律鼓励的情形,宪法也规定,不可以对提出建议者打击报复。不应该被抓捕,否则,以后,法律工作者谁还敢为法律去说真话,请善待,热爱法律的法律工作者。

    3、请您全国人大常委会栗战书委员长,到北京市石景山区公安分局、徐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徐州市公安局、徐州市检察院进行视察,问询余文生律师案件情况?对不予辩护律师会见余文生律师、不告诉办案人员是谁、不给延期和退补通知书、剥夺通信权、购买权等违法行为进行处理。

    4、请求全国人大常委会栗战书委员长,约见北京市石景山区公安分局局长、徐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徐州市公安局局长、徐州市检察院检察长,让他们依法、良知办案,对余文生律师案件的违法与不公,即刻纠正,还老百姓公平正义希望。

    5、请求全国人大常委会栗战书委员长,在本级的工作与会议中,能帮助提到余文生律师案件,呼吁释放余文生律师,谢谢。

    6、请求全国人大常委会栗战书委员长,提出组成,余文生律师案调查委员会,讨论余文生律师这个案件,到底违不违法?如何让每个人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我作为余文生律师的妻子,在这4年多时间里,真的感受到的都是不公平、不正义、非常的无助,特请求您的帮助。

    最后,请栗战书委员长,对这封信的请求,您所做的工作能电话或者书面给予我回复,哪怕您一个电话问询,也是您的工作与对余文生律师案的帮助,谢谢您。

    此致
    全国人大常委会
    全国人大代表
    栗战书委员长

    写信人:许艳
    与案件当事人关系:余文生律师妻子
    2019年2月11日



  • 人大委员长视察陕西 访民伸冤遭阻拦驱赶

    民生观察工作室2016/5/27消息:今天下午,陕西访民李启红、封西霞、杜秀芳等到陕西人民大会堂找人大委员长伸冤被警察强行阻拦驱赶。

    陕西访民李启红说,人大委员长来陕西省政府视察,入住陕西人民大会堂办公地丈八宾馆,我们到那伸冤,结果一千米以外都拉起了警界线。警察大概有80多人,警车有30多辆,丈八宾馆门口有10辆警车有特警、警察守门还有便衣及截访人员60多人,把我们赶走了,说没人接待。

    据悉,陕西冤案很多,但尽管访民经年累月上访也鲜见有问题解决,李启红上访过程中发现,中央一直说大力度解决访民问题,结果地方信访接待的地方到很少有人值班了,陕西省高院在网上登记的办公地址和实际的办公地址不符,让访民跑了不少的冤枉路,公布的电话也打不通。好容易找到一个有人接待的部门也会被推走、骂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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