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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郑州水灾应该查什么?

    我就一普通屌丝,用我的常识和仅有的一点认知,谈几点我的想法。见河南官媒和河南一些官府的自媒体都沉浸在表扬与自我表扬的厚颜无耻状态,作为一个河南人,老何实在忍受不了一些领导急于邀功请赏。老何天生胆小,尤其怕说几句话就被跨省。丑话说前面,俺们河南人不能寻衅河南人,有事好好说,再不行可以让我停博半个月。

    国务院调查组这会应该还在查,我也希望此次查出原因,以此告慰我那数百父老的亡灵:

    一、地铁和隧道被淹时,辖区的公安、城管、应急管理局在干嘛?他们的领导在干什么?是否第一时间了解到水灾情况,然后第一时间积极组织力量救人?有无第一时间上报雨灾让上级领导知道?

    二、隧道和地铁现场执勤的交警、警察、城管等人在干什么?他们在下雨时有无上班?

    作为在现场执勤的交警、辅警或巡逻的警察,以及平时满大街的城管,他们没有理由不在第一时间知晓地铁或隧道被淹。

    三、郑州市公安、城管、应急管理局的领导们在水灾时是否坚守岗位?是否在第一时间了解灾情?然后又依法履职积极组织救援工作?

    比如隧道口,即使阻止车辆进入、马上疏散已进入隧道的车辆和人,损失是不是就能降低点?

    四、雨水确实很大,但水是如何灌进地铁、隧道的要查清楚。地铁与隧道在设计时有无问题?在工程建设方面是否达标?即便有被淹的风险,被淹后水如何尽快排放出去?建地铁、隧道有无考虑这些问题?还有被淹时如何保证人民群众不被淹死,是否有配套救援设施?如果没有,又是如何通过验收的?

    五、郑州市的领导们以及各区领导们雨灾时都在忙什么?有无在第一时间及时到现场组织力量救人?有无对雨灾进行预判为降低损失提前做点什么?如果没有,那就是渎职、不作为……

    希望国务院调查组能注意上述几个问题,作为一个老百姓,我觉得只有查明郑州市以及公安、城管、应急管理局等几个职能部门是否依法履职,才能查清这次雨灾原因。也希望河南省会的各位官爷,积极配合国务院调查,主动交代问题说明原因。咱河南人得要点脸,不能让乡亲们白死。

    先说这么多,得空了继续聊。

  • 「从摄影镜头 正视精神健康」

    什么是精神病?精神病复元人士的内心世界,又会是怎样的?香港精神科医学院与非牟利机构心影荟及浸信会爱羣社会服务处合办「Look at MI 摄影与精神健康推广计划」,鼓励经历精神困扰的青少年透过摄影,表达面对精神病的心路历程。在计划当中,青少年与同行大使一同学习摄影,并透过相片去探索对精神病的理解和想法。
    Fish(化名)大学毕业后曾患上思觉失调。她最初对精神病了解不多,亦很担心自己的病情。在发病之后,她很害怕让别人知道她的情况,渐渐变得不愿意与朋友见面,对自己的病更难以启齿。在参与计划期间,Fish透过摄影,重新思考自己对精神病的想法,她发现,患病的经历对她的人生有另一种意义。她又指出,平日很难用言语或文字表达自己心中所想,但透过捕捉影像,能引起她内心的共鸣。她发现,摄影能让她更容易表达自己的想法。
    义工Karen表示,过去从报章上得知精神病复元人士的情况,故很想与他们同行,陪伴他们经历生命中的困难。她过去对患上精神病的人有既定印象,以为他们的能力较别人差,知识水平亦不高。从没有接触过复元人士的她,透过计划了解到精神病是很普遍,而且不同层面的人都有机会患上。她又指:「精精神病复元人士的学识水平可以很高,而且他们跟我们一样拥有梦想,对未来亦有很多想法。」Karen表示,参与活动过程中,令她对精神病有更广阔更深刻的理解,亦突破了过去对精神病的各种既定框框。参与活动的精神科医生,在病房外与病人接触,亦有很特别的体会。
    在同行交流活动中,复元人士与同行大使对精神病有重新的定义和理解,并透过自身经验分享和指导,更掌握在患病复元路上的目标和方向。透过不同的摄影活动,反思自己对精神病的迷思和误解。
    「Look at MI正视精神全港公开摄影比赛」是本次计划的重点,期望让公众透过相片,表达对精神健康及精神病的理解和感受,以提升大家对精神健康的关注。欢迎广大市民及读者一起参与,比赛详情请浏览:http://www.hkcpsych.org.hk/index.php?option=com_content&view=article&id=270&Itemid=623&lang=tw
       (来源:雅虎香港https://hk.news.yahoo.com/blogs/psyhk/%E3%80%8C%E5%BE%9E%E6%94%9D%E5%BD%B1%E9%8F%A1%E9%A0%AD-%E6%AD%A3%E8%A6%96%E7%B2%BE%E7%A5%9E%E5%81%A5%E5%BA%B7%E3%80%8D-060812884.html  2017年1月27日)

  • 社会得了精神病,精神卫生法还有什么用?

    10月26日,十一届全国人大常委会表决通过了精神卫生法。这部从1985年就启动立法的历时27年并受到社会各界广泛关注的法律正式出台。真不知该为这部法律笑还是哭,也不知让人是喜还是悲。自改革以来,立法速度之快前所未有,却从来没有像这部法一样如此难产。要维护公民“合法权益”,中国的法律订得之多也是前所未有,有多少法百姓们自己都数不清了,但却似乎公民的权益仍然屡屡得到不到保障,所以这个社会史无前例地出现了要“开胸验肺”、“躲猫猫”死的奇闻,涌现了无数的“跳楼讨薪”、“以命维权”等怪事,特色万象可为稀奇百怪。

    出台精神卫生法,是“对精神障碍患者的合法权益给予特别关注和切实保障,宣示精神障碍患者享有人格尊严、人身和财产安全,教育、劳动、医疗以及从国家和社会获得物质帮助等方面的合法权益。”这不仅是对精神病人的人性关怀,也是对即将成为精神病、可能会得精神病、被认为有精神病的人提供的特色保障。因为这个社会出现了不少“被精神病”的事件。“被精神病”这个词语大典没有,中国过去没有,全世界也没有,这是特色中国的伟大发明,足可以例入十年发展的辉煌成就之一。

    因为有精神病,所以要送精神病院去治疗。如果人没有得精神病却也会被送进精神病院去治疗,那一定是把正常人送进精神病院的人得了精神病。正常人在精神病院既然能被医生治疗几年,且精神病医生看不出正常人没有得精神病,那一定是精神病医生得了精神病。但现实社会恰恰是这些有“精神病”的人,以“保护精神病人合法权益”的名义,欺世盗名在制造精神病,把正常人送进精神病院去。为什么会出现这个乱象,那就是这个社会疯了,是这个社会得到精神病。当出台的精神卫生法能激发这些“精神病人”,创新出新的途径、新的方法,在不违反这部法或即使违反了也不会被追究的情况下,继续制造精神病,继续上演正常人“被精神病”,那时,这个社会一定是疯狂极了!(作者:懦夫  

    来源:http://blog.thmz.com/user1/4103/archives/2012/49906.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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