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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芜湖迦密山教会案今日开庭审理

    【民生观察2024年8月2日消息】2024年8月1日,安徽芜湖迦密山教会韩燕雷,吕昭晋,谢志峰被控非法经营罪一案,在芜湖市弋江区法院进行了不公开开庭。

    今日,安徽省芜湖市弋江区人民法院开庭对韩燕雷,吕昭晋,谢志峰被指控非法经营罪一案不公开开庭审理。庭审过程较为平和。

    公诉机关认为宣德学堂未经教育部门许可办学,侵害了学生的受教育权。学堂虽然亏损,但还是以牟利为目的。涉嫌构成非法经营罪。

    辩护律师表示,依据《世界人权宣言》和一些国际公约的规定,未成年人也有宗教信仰自由的权利,父母有为孩子选择教育种类的权利。被告人他们没有强迫任何父母将孩子送过来,不仅没有剥夺孩子们的受教育权利,而是提供了更多的选择和更广阔的天空。

    在公立学校进行唯物主义教育,无法保障孩子们的信仰权利。在宣德学堂的孩子们健康成长,学堂被冲散后,有的学生身心出现了严重问题。

    同时,被告人只领了工资,没有任何分红和牟利的计划,不构成非法经营。

    对于家长和孩子的需求,行政机关不应一味处罚或定为犯罪,而应予以保障和尊重。

    另一名辩护人提到基督教有重视教育的传统,包括宣教士在中国建立了许多学校和医院。整个国家受益于此,怎么能说基督徒办学教育子女是非法经营?

    法院将择期宣判。

    据悉,2021年5月27日,芜湖家庭教会迦密山教会宣德学堂被冲击,数十位国保、警察及民宗局、社区的公职人员冲进宣德学堂教学点,将正在辅导孩子的万红霞、韩燕雷和谢志峰(韩和谢在看守所羁押9个多月后被释放)等强制带走,同时没收了他们的手机、电脑、书籍等,查封了教学点所有设施、物品。

    与此同时,学堂另一位老师王明海也在医院上班时被诱捕。万红霞、王明海、韩燕雷、谢志锋四位老师当日被送往看守所拘禁,次日,被涉“非法经营”的罪名予以刑事拘留,其余六位老师被取保候审。

    2021年5月28日,芜湖市民政局在官网发布公告取缔宣德学堂所属迦密山教会(取缔决定书文号:芜民取字〔2021〕1号)。

    公告称:经调查,“迦密山教会”未经登记,擅自以社会团体名义开展活动,违反了《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第三条之规定,依据《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第三十二条和《取缔非法民间组织暂行办法》之规定,决定对该组织予以取缔。

    2021年6月初,万红霞、王明海、韩燕雷、谢志锋的家属分别聘请了律师介入此案。

    2021年8月初,四位老师被芜湖市公安局弋江分局以涉嫌“非法经营罪”正式逮捕,羁押在芜湖市第一看守所。

    2022年2月28日,涉嫌该“非法经营”案的4位老师中,韩燕雷和谢志峰已获得取保候审。

    王明海和万红霞则被检察院正式起诉,移交给法院等待审理判决。在多次延迟开庭后,终于在2023年1月12日进行不公开审理。审理结果没有当庭宣布,但在律师的努力下,两位被告王明海和万红霞被改为指定监视居住,已于2023年1月13日凌晨回到自己家中,与家人团聚。

    2024年7月31日,韩燕雷,吕昭晋,谢志峰三位肢体涉嫌非法经营罪一案,在芜湖弋江区法院召开了庭前会议。

    2024年8月1日,该案在芜湖弋江区法院开庭审理。

  • 董青波被诬告陷害一案于今日开庭审理

    【民生观察2024年7月13日消息】今天,河南省荥阳市豫龙镇西张寨村民董青波被诬告陷害一案,在河南荥阳市人民法院开庭审理。

    董青波举报豫龙镇官员被诬告陷害案于2024年7月12日,在荥阳市人民法院开庭,段汉杰律师担任董青波的代理人。

    董青波当庭质证出豫龙镇派出所出具不属实的材料,派出所干警郭根生在去北京阻止董青波举报的同时,分身制作豫龙镇工作人员王柳峰的诬告笔录。

    豫龙镇受到荥阳市纪委的处罚后,白帅,侯帅,王柳峰等一起诬告董青波。

    董青波举报的豫龙镇官员贪污挪用数百万征地补偿款属实,165万元国有资金流失属实。

    董青波当庭表示,他是支持国家的反腐败斗争才坚决举报的,豫龙镇贪官污吏张佳涛,张超等为逃避法律打击派人诬告董青波。豫龙派出所充当贪官污吏保护伞,迫害举报人。

    董青波,男,51岁,系河南省荥阳市豫龙镇西张寨村民。其多次进京主要反映两个问题:一是反映禹锡南二路通冠重工土地征收没有拨付土地补偿款问题。二是西张寨村书记高扬不应该以村委名义,向河南隆兴置业有限公司借款165万元,且该事件没有经过四议两公开。

    2024年6月29日,豫龙镇大气办工作人员侯帅发布微博称,对抗党中央反腐,派人诬告举报人董青波,豫龙镇镇长张超无法无天。

    2023年11月28日,董青波乘火车前往中纪委举报征地补偿款几百万元被贪污挪用等腐败大案。

    豫龙镇镇长张超在明知董青波举报都属实的情况下,为使涉案腐败分子逃脱党纪国法的惩罚。张超派何晓辉带人在2023年11月29日将董青波从北京西站绑架到河北邢台交给白帅、朱宇飞、姚银玲等人,带回荥阳押到荥阳市公安局豫龙镇派出所。又派王柳峰、白帅、侯帅去派出所做伪证诬告董青波,想让董青波受到刑事陷害。

    在这次绑架诬告陷害前,仅2023年还有六次把董青波从去中纪委的路上强行带回的经历。

    在2023年10月10日,豫龙镇指示人给董青波用微信转了5000元钱,意图陷害董青波。董青波发现微信转钱后立刻到郑州市纪委举报此事,当着郑州纪委人的面把钱收了交给郑州市纪委工作人员处置。董青波坚定支持党中央反腐的钢铁意志,使董青波避免了这次陷害。

    对于党中央从严治党,铁腕反腐的英明决策。张超不仅不支持,还迫害支持党中央反腐的举报人董青波。请依法查处,给董青波一个公道。

  • 瞿华被公安强行撬门带走传讯今日获释

    【民生观察2024年2月27日消息】2024年2月26日凌晨1点左右,在亲属家休息的江苏南通瞿华,被南通开发区竹行派出所及南通开发区公安分局人员,强行撬门进入其亲属家中,将她强行带走传唤,至今天中午时分瞿华才被释放回家。

    瞿华的哥哥瞿银华:“只因维权人南通瞿华手机关机,南通开发区竹行派出所民警找不到其人,就半夜里强行撬锁进入其亲属家要传讯她。我控告江苏省南通市开发区公安分局警号063746(马荣军),263531,二人于2024年2月26日凌晨撬门非法入侵江苏省南通市星苏花园XX幢801室住宅罪,请求上级部门依法监督处理。控告人电话:13813605211。”

    瞿华的丈夫张金山:“大家好!我是江苏省南通市开发区竹行街道瞿华的丈夫张金山。从2024年2月10日开发区竹行街道派人住在我们房间对面只有一米距离。一整天大门开着,对我们进行监视与跟踪。并且一整夜,抽烟聊天,严重影响瞿华的休息。瞿华这几天一直感冒咳嗽。所以瞿华为了能够好好休息一下,就在他哥哥家休息手机关机而睡觉。没想到,开发区公安强行撬开她哥哥家的门,进行强行传讯。瞿华从26日凌晨1点左右就被带到开发区公安分局治安大队关押,直到今天(27日)中午才被释放回家。”

    张金山质疑:“公安强行撬开民宅,进行传讯是否合法?瞿华的血压一直很高,低压在100左右徘徊,上压就更高了,根本不适合传讯,希望公安理性执法。请大家关注,谢谢!”

    据悉,十年间瞿华家三处房屋遭到地方政府和法院的违法强拆,一家老小至今无家可归。在走投无路,被逼无奈之下,只能向国家信访局领导反映。

    从2015年至今,瞿华、张金山夫妻经常被有关部门安排的社会人员盯梢、跟踪、限制自由、甚至于被堵车、堵门、撞车等等!去北京多次被地方公安和街道雇佣的黑保安用黑车违法截回南通,还被黑保安殴打、抢夺财物,每一次报警都无任何结果。

    2019年9月,为了非法限制夫妇二人人身自由,苏通科技产业园江海镇区主任陆健,雇佣保安公司对二人实施非法拘禁。

    自今年大年初一开始,暂住在宾馆的瞿华、张金山夫妇遭到开发区竹行街道人员的24小时监视,被非法限制人身自由。

    瞿华电话:13901480532

  • 江苏胡燕、秦燕今日刑满获释

    【民生观察2024年2月18日消息】江苏省南通市崇川区的胡燕、秦燕(姑嫂)二人,因维护自己房屋的居住权被地方构陷寻衅滋事罪入狱一年六个月。2024年2月17日,是胡燕、秦燕二人刑满获释的日子,她们表示将为自己的冤案申诉到底。

    胡燕:“今天是2024年2月17日,我是南通市崇川区唐闸街道新园村二组4号的胡燕,因河道施工方在距离我家不足3米远的地方进行违法施工,导致我家房屋多处墙体开裂,我为了维护自家的房屋及人身安全,却遭受地方官员的构陷,蒙冤入狱507天,被扣上了寻衅滋事罪的罪名。今天是我出狱的日子,在此我要特别感谢我的家人,律师和朋友们对我的关注和关心。虽然我遭受迫害,但我始终坚信我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行为是无罪的,我会不遗余力的为自己的冤案申诉到底。”

    秦燕:“我是秦燕,今天是大年初八,是我和胡燕刑满获释的日子,我们姐妹感谢大家的关心和关注,恳请大家持续关注我们姐妹俩的冤案。”

    胡燕、秦燕二人因施工方在无任何合法施工手续、且在距离自家房屋7米的地方开挖河道、用挖机打桩等行为,导致自家房屋振动、开裂,为了维护自家房屋及家人的人身安全,她们俩多次要求该施工队停止施工!

    之后二人被南通市公安局崇川分局以寻衅滋事罪先是监视居住了6个月,后被逮捕提起公诉,一审南通市崇川区人民法院判决俩人有期徒刑各1年6个月,二审南通中院于2023年11月1日开庭审理维持原判。

    据家属透露,秦燕在法庭上说“被监视居住期间被关在一个四面没有窗的小房间、被要求睡在地上、一晚只让睡四个小时、身体不舒服要求看病被拒绝、半夜被喊醒讯问……”

    家属认为胡燕、秦燕俩为了维护自己的财产安全、人身安全的行为不仅不违法而且是正义的!

    家属质疑,这起案件中,对方施工单位曾因为胡燕、秦燕阻止违法施工而报警,警察出警后,还曾作出过不予处罚决定!现在再以同样的事由刑事立案、是不是违反了“一事不二罚”原则?!一起连行政案件都够不上的案件又怎么够的上刑事案件的呢?!

    因为胡燕、秦燕的房屋在街道拆迁范围内,她们俩因为土地被违法占用、河道违法施工等问题曾向有关部门投诉控告过,用刑事手段打击报复信访人,这是不是又是一起典型案例呢?

    其辩护律师王大伟始终为二人做无罪辩护。

  • 董广平今日刑满获释

    【民生观察2019年8月3日消息】,本网获悉,2015年11月中旬从泰国遭遣返中国后,被控涉嫌“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罪”、“偷越国境罪”获3年半的军人良心、前公安、河南异见人士董广平今日刑满获释。其妻子谷书花称,董广平现已回到河南家中,但未能与其通话。

    据公开消息显示,董广平因在2014年与于世文、陈卫夫妇共同策划,并在2月2日亲赴赵紫阳故乡河南滑县举行“六四公祭”活动,于 2014年5月26日遭河南警方以“涉嫌聚众扰乱公共场所秩序罪”抓捕并刑拘;后又变更罪名涉嫌“寻衅滋事罪”逮捕,并被关押在河南省郑州市第三看守所8个多月。

    家属透露,2015年2月11日,被取保获释的董广平,看到因其在被抓捕关押期间,小女儿亲历父亲被警方抓捕并抄家的恐怖场景,受到惊吓后多次晕倒至病倒而辍学,董广平深感因自己在追逐自由的道路上所经历的苦难,已殃及到家人和孩子而感到深深的歉疚与不安。

    眼看小女儿久病不愈,同时不堪当局对家人的骚扰,在痛苦中挣扎了良久的董广平依然决然于2015年9月,带领妻女逃往泰国避难。

    10月28日,董广平突然被泰国警方在其持有联合国难民署签发的“庇护申请者证明书”的前提下,又以涉嫌“违反入境法”为由抓捕,并关押于泰国曼谷市沙吞移民监狱;后经民主阵营多方努力与紧急呼吁,被联合国难民署获悉,于2015年11月6日答应启动紧急通道,联合国难民署代表及加拿大外交人员到拘留所探望董广平,并加快审批,批准他们一家三口以难民身分到加拿大。

    董广平太太谷书花说,2015年11月11日,加拿大的官员在曼谷的移民拘留所签定了接收一家三口的文件,安排他们於11月18日离开泰国前往加拿大。但没想到董广平仍被中共警方遣送押解回中国。

    同年11月14日,董广平被重庆当局以涉嫌“偷越国境罪”刑拘;2016年6月,又被重庆当局更换罪名,以涉缣“颠覆国家政权罪”正式逮捕。

    2018年7月13日,重庆市第一中级法院对董广平颠覆国家政权、偷越国境一案一审宣判,认定董广平“犯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罪”罪名成立,并判处其有期徒刑3年,剥夺政治权利1年,犯偷越国境罪,判处有期徒刑10个月,并处罚金一千元,决定执行有期徒刑3年6个月,并处罚金一千元。

    董广平从泰国被遣返中国后,所幸其妻女被营救至加拿大。

    值得一提的是,董广平从2015年11月份被遣返回国,至今天三年半刑满,重庆当局始终不允许董广平家属聘请的律师会见。直至晚上气时许,其妻子谷书花还焦急万分:“我们都在焦急的等待,但至今家人没有董广平任何消息。”

    晚九时许,家属称已得到确切消息,董广平已被送到河南郑州母亲家中,但其太太谷书花未能与丈夫取得联系。

    据网上公开信息显示:

    董广平,1958年出生于河南漯河市一个军人家庭。其父是中共一名将军,1980、90年代曾先后担任第四十三集团军政委、河南省军区政委、中共河南省委常委等要职。有这样的家庭背景,年富力强又正赶上官场、商场盛行“关系是第一生产力”的时代,董广平却秉持了那份难得的军人良心,毅然决然地抛弃了触手可及的诱惑,以军人的耿直义无返顾地踏上了追逐自由之路,同时也走上了一条对他及家庭而言的不归之路:以后的岁月里气死了“家有忤逆”的高干父亲,断绝了军中任职姐姐、银行任职弟弟的关系;被开除了警察公职,失去了国家干部待遇;更被再三地抓捕坐牢。

    一、董广平第一次被处理:警告(1979年)

    1976年,董广平被父亲送去第二十集团军汽车团服役,经历了越战。西单墙大字报期间,他在战友中传阅民刊、宣传魏京生、徐文立等人事迹,被部队警告(若不是父亲身份,那个年代上军事法庭被判重刑几乎不可避免)。

    二、第二次被处理:逐出家门(1989年)

    由于思想和行为的异端,董广平不得不离开他认为可以干大事谋大业的军队,转业到郑州市公安局。1986年学潮、1989年民运他被深深震撼。特别是89民运期间,作为警察且已三十而立的他,象青年学生一样激情澎湃,对国家的未来充满憧憬。

    他不顾父亲强烈劝阻,积极声援北京学生运动,自费油印启蒙、宣传资料并在市民中广为散发传播。大屠杀深夜,他在日记中悲愤的写到:“今天发生的事件,是中国军人的耻辱,也是作为军人后代和曾经军人的我的耻辱。我要为中国军人赎罪”!

    六四后清查,董广平因拒不悔过拒绝反省,被公安局领导谈话训诫,更被对他彻底失望的老父严斥“家有忤逆”而逐出家门。

    三、第三次被处理:开除公职,以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罪判刑三年,剥权一年(2001年)

    六四过后,董广平没有沉寂,而是利用警察的有利身份和条件为民运做了很多有益的工作。特别是1998年后,六四十周年将至,他多次赴香港参加学术研讨会和民间纪念活动,把宣传、纪念六四的资料一次次冒险带回内地。

    这期间,董广平连同自己撰写的宣传纪念六四以及启蒙文章,天南地北城市乡村车站码头政府机关广为张贴。在那个大陆几乎没有互联网的年代,这些公开出来的文字是多么弥足珍贵,不辞劳苦不顾风险广为张贴四处宣传的意义是多么非凡巨大!

    军人和警察的职业素质虽然使董广平规避了不少风险,但张贴宣传时间久了,冒险次数多了,最后风险还是来了。2001年一次长途外出张贴宣传过程中,所带物品不慎被列车上乘警查出,继而交由国安部门。在法庭上董广平拒不认罪,最终被判煽颠罪有期徒刑三年,剥夺政治权利一年,并被开除警察公职。

    第四次被处理:以寻衅滋事罪被拘押8个半月,取保一年(2014年)

    2004年带着反革命分子帽子刑满释放后(因拒不认罪在狱中没有减刑一天)又被剥权,此时其父已被他气得患了癌症…想到父亲从小从军,没受过正规教育,除了红色宣传,在他面前无几传播过真正的大义和现代理念,董广平心中倍感凄凉。

    董广平很清楚自己在父母及在家中的分量。本来兄弟三人,广平为长,可小弟突然英年早逝,加重了他在家庭的负担。如今姐、弟两家都在外地,父亲让他陪在身边,转业进郑州公安局工作,第一好照顾日渐年迈的父母…第二他思想独立活跃,一辈子做军队政治工作的父亲担心他再有闪失,跟在身边方便敲打。

    但没想到因自己一意孤行,不但丢了公职,还进了监狱,成了现行反革命。这成了家丑,成了父亲心中永远解不开的疙瘩,也成了父亲恶性肿瘤生成的诱因。多年后,董广平对于世文夫妇说起这段往事,仍眼含泪水:“我在父母眼中是不忠不孝的逆子,在姊妹心里是气死老父的罪人。我欠亲人们太多太多了。”

    董广平不顾父亲的责骂和驱赶,来到病榻前,扶持父亲,陪伴父亲到处求医治病,为深埋在心底的亲情赎罪,直到两年后父亲临终,老人最后也没有原谅这个儿子,带着遗憾离开了人世。

    2013年清明,于世文陈卫夫妇和董广平一起组织策划六四死难者公祭活动。事后,河南省公安厅一位负责国保工作领导(也是董当年的警察同事)对陈卫说,“你们夫妇当年是大学生,有六四情结,这可以理解。可广平,他当时的工作能力比我强,如果一直干下去,凭他的家庭背景,至少不会比我干的差啊!”(这位省厅领导)言外之意,他不能理解和认同这位昔日同事的行为。是啊,他怎么能理解一个真正军人的博大内心世界和真正精神情怀呢…

    2014年六四前夕,于世文、陈卫夫妇和董广平等友人因又一次组织策划公祭六四英烈活动被逮捕。在监狱的8个半月中,他给年轻的办案人员和同监室在押的难友介绍宣传六四当年的场景和民主自由理念,带头挑战监所的非法管理和贪腐行为,为此多次不惜以年过半百的军人身躯与牢头狱霸们大打出手。

    这些壮举,董广平出狱后丝毫没有提及,但他与于世文、陈卫同一案子,关在同一监所,当时他们夫妇俩就有耳闻。尤其是董广平获释后一段时间,尚在狱中的于世文有几个月正好被调至董广平呆过的监室关押,听到了多位还没离所难友的见证和绘声绘色的描述,才得以还原这8个半月里董广平的事迹……

    第五次被处理:以颠覆国家政权等罪被起诉(2015年)

    2015年11月,作为政治难民的董广平和姜野飞等人被从泰国押解回国,引起了国际纠纷和联合国抗议,上了央视,一时国际舆论哗然。此次入狱他被关押在庆第二看守所。(被关押期间一直不被允许家属聘请的律师会见,并被秘密审判获刑三年半)

    董广平今年已61周岁,一个甲子就这样匆匆而过。坊间说,这个年龄段的人是中国最不幸的一代:出生赶上饿死几千万人的大饥荒…上学赶上文化大革命…结婚赶上严厉的计划生育政策实行…中年赶上国企工人下岗潮…如今要到退休年龄了又赶上延迟退休年龄措施出台,领不成社保…

    董广平作为这最不幸一代中的成员,又是最幸福的。倒不是因他红二代的身世,而是他始终是一名清醒的、精神永不枯竭充满斗志的——自由战士。

    董广平二十岁时,赶上西单墙事件,开始笃信民主;三十岁时,赶上六四民运,开始与专制战斗。四十岁上下,也就是新千年来临之后,他虽开始一次次坐牢,但坐牢就如同战士在战场上负伤,牢房就如同疗伤的大后方。每坐完一次牢,就如同彻底疗好一次伤,伤愈后战斗力更强。

    董广平在花甲之年依然保持着战士的本色。他不仅在践行着自己三十年前的“为中国军人赎罪”的庄严承诺,更始终没有离开过战场。他才是一名以保卫人民为己任真正意义上的军人、公安!

  • 辽宁姜家文两会拘留今日获释

    【民生观察2023年3月16日消息】辽宁省丹东市维权人士姜家文在中共两会召开期间3月5号当局以扰乱公共秩序罪将姜家文行政拘留10天,今天3月15日拘留期满解除行政拘留释放回家。他在失去信息后很多维权人士都在打听他的消息因为他的微信信息停留在3月4日,朋友说3月4号还与他通过话的,3月5号朋友就联系不上了,直到3月15日他拘留期满释放回家他才发出信息后朋友得知他已经“安全”回家。

    辽宁省丹东市维权人士姜家文,在去年,二十大前夕被中共以寻衅滋事拘留二十天,10月30日期满获释。

    去年2022年10月10日,姜家文被丹东市公安局以扰乱单位秩序、寻衅滋事为由,处于行政拘留20天,10月30日期满获释。众多维权朋友从沈阳开两辆车到丹东给姜家文接风洗尘。姜家文表示,“感谢大家这么大老远来看我两次,真是叫我无语啊,给大家添麻烦了,确实太感动了,以后会用行动来报答大家!

    姜家文长期在北京维权,由于生活环境各方面都没有规律加之缺乏条件,维权多年被关押抓铺坐牢、绑架等等,从精神上被受伤害,包括身体受到严重摧残各种疾病引燃而起,他目前眼睛白内障很严重,政府曾承诺给他治眼睛,但是政府的话从不兑现承诺,他现在已经是看不清楚的状态了,眼睛急需要救治。

    在2022年4月21日,姜家文因到国家信访局、公安部等信访口登记,被辽宁省丹东市维稳人员从北京强行劝返,美其名曰回丹东“休息”几天,看看能不能通过协商调解解决姜家文21年的信访问题。

    不幸的是,姜家文在被接回丹东时遭遇车祸,在住院一段时间后,姜家文一直被稳控在“快捷酒店”内长达4个多月时间。2022年8月,姜家文被告知将被稳控到12月份。

    在2022年9月5日,姜家文去找元宝分局局长,要求兑现之前承诺的给予他的生活补助,结果与一名警察发生冲突,还挨了对方一耳光,姜家文上前理论,被强制送到派出所审讯,后被以扰乱单位秩序和寻衅滋事为由行政拘留20天。

    以下为姜家文的维权经历:

    丹东市公安局纪委副书记唐明光,原系元宝区公安分局九道派出所所长,为先富快富制造冤假错案,放跑团伙欧斗主犯主凶主谋张永平21年,至今逍遥法外,逼迫受害人姜家文上访21年至今无果。

    姜家文被判刑一次劳动教养五次,刑拘6次,行拘20余次,非法限制人身自由20余次,合计十一年,期间受尽各种酷刑。

    唐明光依仗其妻哥原丹东市公安局案审处处长孔军的权势,大肆收受贿赂,孔军在处长位置近三十年,丹东市多起命案经其审理凶手逍遥法外,造成了大量冤假错案。在本案证据确凿事实清楚的情况下,丹东市元宝区公安分局局长曲德新不做调查取证,包庇唐明光将此案予以终结,丹东市公局长林鲁波同上予以终结,辽宁省公安厅副厅长吕向同上予以终结。

    唐明光制造冤假错案后步步高升至市公安局纪委副书记,原始制造冤案的帮凶九道派出所副所长于传卓升至110指挥中心总指挥,原九道派出所教导员冤案造假人高後峰升至振兴区公安分局政委。此案办案机关所有人员,不但没有被问责反而步步高升,林鲁波升至辽宁省公安厅副厅长后离休。

    其关系网渗透到公安部信访接待室张处长,其曾公开叫嚣:姜家文我教养你十次,其结果教养五次劳教制度就废除了,改为寻衅滋事。恶警至下而上,执法犯法危害一方,祸国殃民。辽宁政法队伍害群之马大有人在,不深揪辽宁人民将受害无穷,永无宁日。

    本网将继续关注姜家文后续维权的情况,强烈谴责辽宁丹东当局还在继续迫害维权公民姜家文,请辽宁丹东当局立即给姜家文治疗眼睛做手术,白内障手术很简单,无论从人文关怀还是扶贫救助政府都应该积极安排姜家文眼睛治疗费用的问题。


  • 湖北荆门刘艳丽今日刑满获释

    【民生观察2022年3月23日消息】湖北荆门维权人士刘艳丽因要求官员公开财产,被荆门市东宝区法院以寻衅滋事罪判处有期徒刑4年,今天终于刑满释放。

    刘艳丽,女,现年45岁,湖北荆门人,入狱前系建行职工,拥有体面的工作和幸福的家庭。因常去看望幸存的抗战老兵、要求官员公开财产等原因被中共当局判刑4年,将在今日出狱。

    今天有网友与其家人取得联系,家人称刘艳丽已经回家了,暂时不与外界联系。

    据悉,自2009年,刘艳丽因其QQ空间及微信言论涉及民主政治,尤其是自2012年起积极组织关爱抗战老兵活动,遭到中共当局打压。

    2016年,刘艳丽曾因在微信朋友圈转发和发送10余条涉及毛泽东、周恩来、习近平等中共领导人信息,被荆门市警方以涉嫌“诽谤罪”刑事拘留8个月。

    2018年11月,刘艳丽被荆门市东宝分局警方以涉嫌“寻衅滋事罪”正式刑拘又转逮捕,指控其“辱骂、攻击中国共产党”,其言行涉嫌诽谤他人和扰乱社会秩序。

    2019年1月31日,刘艳丽案在荆门市东宝区法院开庭审理;2020年4月24日,被该法院以“寻衅滋事罪”判处有期徒刑4年。

    据称,刘艳丽被超期羁押,在宣判四年重刑后,被转到汉口监狱服刑,曾在四个月期间,家属没有她的任何消息,不许探视、视频会见以及通电话。

  • 大午案第八日庭审简报

    今日庭审主要围绕控方指控的破坏市场经营罪、强迫交易罪、诈骗罪三个罪名展开法庭调查,具体涉及到起诉书指控的第(六)、(七)、(八)、(十)宗犯罪事实。

    郑州的洪水似乎冲淡了大午案关注热度,但关注的人还在关注,庭审简报一日未出,朋友们的问候纷至沓来。

    今日庭审持续至晚上11点23分,法庭继续强力推进庭审进度。律师们也不断收到司法行政机关的关心问候。

    7月22日上午,法庭首先组织对阻扰荣乌高速施工一事进行调查。

    起诉书指控,2010年9月,荣乌高速建设时征用了大午集团的用地并依法进行了青苗及附着物补偿,孙大午为索要无理的土地补偿费,安排孙志华组织人员以挖沟、断道、拦截施工车辆等形式,阻扰施工,导致停工2天。

    孙大午陈述,当年荣乌高速征占大午集团土地,补偿费给付不足,是大午农业公司去与交通局协调的。他本人不知道这个事情,但在指居期间,被侦查机关诱导,作了不如实的陈述。

    孙三午陈述说,当年修建高速路,补给农业公司的是距离很远、土质很差的土地,公司有意见,就找政府协调,但其本人不知道阻拦这个事,本人也没有参与,也没有组织领导过员工去堵路,这事与他无关。

    辩护人质证时说明了几点,一是本案被告人均被指居非法取证,该期间取得的证据均应当排除,不能作为本案证据,二是用土地调换用地补偿不合理,农业公司的要求是合理的,三是从公诉人举证的情况看,不能证实本案被告构成本罪,证据之间不能相互印证,证人证言内容违背生活常识。因此,本罪不成立。

    辩护人认为,当年大午路正在建设,道路建设初期和水泥路不能承受大型载重车通过,否则会造成道路损坏。当时高速路有大量载重大车路过,造成大午路损坏,有村民为此去找建设方理论,对此堵路与二被告完全没有关系。

    其他辩护人还提到本案已超过追诉期限,以及本案损失达不到五千元达不到破坏生产经营罪的立案标准,本案无一份客观性证据,均是言辞证据等辩护观点。

    上午11:00,法庭组织对阻挠孙某某牛奶库房生产经营案调查。

    起诉书指控,2020年4月,大午集团为非法占有农场土地,出资雇佣朗五庄村村民,围堵建在农场土地上的牛奶批发库房,持续25天,导致承租人无法正常经营,被迫提前解约,出租方(被害人)退还租金3万余元。

    孙大午、孙二午均不认可该指控,不知道这件事,且也没有影响过这一营业者的经营,如有则是没有良心的事情。

    孙二午辩护人还向其询问了郞五庄村成立四家台土地管理委员会的事情,孙二午回答到成立这机构的目的就是村里向政府和农场协调这块土地的问题。

    孙二午另向法庭陈述,本起事实涉及到的库房,是村里面建的,没有手续,租金不可能有三万。

    质证中,孙大午认为,本起事件是村里面的行为,阻挠库房现场录像里没有一个集团员工,另外,经查看公诉方出示的帐目凭证,孙大午认为该账目是郞五庄村委会四家台管委会的账本,与大午集团无关。起诉书以此认定大午公司担责,是错误的。

    孙二午认为本起事实的证人证言全是假的,这事是村支书杨某某在负责,他看了现场视频,才知道有这么严重,他没安排过谁去堵库房,事后也没有谁和他讲过这事,他不应当承担责任。

    辩护人主要辩护观点:1、本案所涉及到的村支书杨某某的证词,均是不真实的。杨某某是要与大午公司切割,与孙二午切割,他作如此虚假陈述是人性使然,他害怕承担责任。2、起诉书说到的库房损失主体混乱,同时其损失特别少,达不到刑事案件立案标准。一会说到牛奶经营损失,一会说到租金损失;一方面说是受害人彭某某,另一方面却说是孙某某,但彭和孙并不是一家人,另外证据中还说到辛某某、农场,是混乱的。3、另外,受害人孙某某说没有损失,只是心理上有压力,但这不能算作损失。4、在案证据证实库房一事,是朗五庄村四家台土地管理委员会在联系、处理,上门的也是四家台村民,与二被告无关。

    辩护人认为该案显然不能成立。

    孙大午辩护人当庭再次申请村支书杨某某等证人出庭,并说,从他的笔录中可以看出“党性很好,人性很烂”。

    但孙二午的辩护人却不赞同孙大午辩护人的说法,说村支书杨某某不但人性不行,党性也不行。

    上午庭审结束前,王誓华律师当庭宣读并提交了对涉案鉴定机构和鉴定人员出具虚假材料涉嫌伪证罪,以及对王素霞等人涉嫌恶势力犯罪要求追究责任的两封联名举报材料。

    上午庭审13:45分结束,下午14:20分继续开庭。

    开庭前,孙萌辩护人仝宗锦教授坚持强迫交易罪一证一质,审判长和公诉人反对,仝教授坚持,说会见孙萌时其对这起指控异议很大,如果法庭不同意一证一质,辩护人就要求给被告人阅卷。控辩审三方在开庭前激烈争议。仝教授据理力争,坚决不退让。

    因为仝老师的坚持,他在接下来的庭审中受到指责围攻多次,训诫和警告各一次,还受到了庭外压力。由此看出,法院的决心和能量很大。

    首先对孙萌建筑工程强迫交易案调查。

    起诉书指控,2011年6月,孙萌为承揽南水北调项目部分工程,组织人员阻碍施工项目部正常施工,以此获得朗五庄村附近的两处道路建设工程施工,价款37.4万元。

    孙萌认为起诉书指控与事实不符。村里面修有道路,但质量不高。当年修建荣乌高速,施工方有施工便道,但他们嫌路远,有时候走村里道路,但这些车是重车大车,对道路损害非常厉害。我们有村民就去阻止。不存在我无故带人去要挟要工程做,他们完全可以不答应。

    辩护人说,中建十七局因为要使用村里道路,就在有关部门协调下,有崔某某等人参加的饭局上,答应由大午集团建筑公司修建部分道路。其一,十七局是自愿同意让大午建筑公司修建的,并非强迫,二是协调交易和价格,主要是崔某某参与的,如果构成强迫交易,那崔某某应当追究刑事责任。

    孙萌说,审讯笔录是公安诱供的。在指居期间预演1-2小时对口供,再出去做笔录,包括非吸罪、强迫交易罪、其他罪名也一样。指居期间没有窗户,新装修的气味呛鼻子,那个环境没有时间概念,不让说话,没有任何报纸、书籍。没有阳光,不知道白天还是黑夜。在监视居住的房间里对我疲劳审讯,三位侦查人员审讯,有时2人有时3人,就是不让我休息,时间比较长。

    辩护人说本案取证存在严重非法收集证据的情形,今天辩护人才知道在指定居所监视居住的房间侦查人员可以对被告人疲劳审讯,令人震惊,我们会控告这种违法行为,我们也提请人民检察院对公安涉嫌职务犯罪的行为进行法律监督。

    贾院长15:00左右在法庭上快睡着了,仰头闭眼、低头用手撑着太阳穴,15:15终于低垂下头。今天上午从9点审到13:45,下午又要求2:15开庭,辩护人在12:30还提醒审判长休庭吃饭,合议庭不同意。最左边的一名人民陪审员也低头闭目快睡着了。女审判员也不停的揉着双太阳穴,看样子都很辛苦。

    庭审至6:50休庭,晚7点半继续开庭,调查孙萌等人骗取工伤保险费用所涉诈骗罪。

    起诉书指控,大午建筑公司伪造虚假病历资料,冒用已参保员工身份,替未参保的受伤员工申报保险,从2014年至2020年,共计骗取工伤保险300690.4元。

    除被告孙萌外,其它另外两位被告王某某、张某某认罪认罚。

    孙萌陈述他2014年到建筑公司任职之初,确实对工伤保险财务不懂,等其了解后,他便安排不能以替换方式交纳工伤保险费。另外,他只知道总额,不了解具体购买保险人员名单。经辨认后指出部分工伤申请表上的签名是虚假的。

    辩护人认为,由于建筑行业的季节性、人员流动性特点,建筑企业多按总额或项目来办理保险,与一般企业办理工伤保险是不一样的,办案人员以一般诈骗思路来办理建筑业保险,有失偏颇。

    庭审已经到深夜……检察长瞌睡、审判长瞌睡…

    经仝律师一再请求,审判长同意庭审到此。

    晚23:23休庭,明早9:30继续。

    大午案法律团队
    2021年7月22日

  • 孟晓东“寻衅滋事案”开庭审理

    【民生观察2020年10月1日消息】本网获悉,河南商丘维权人士孟晓东(身份证名字:孟跟东)被控“寻衅滋事”一案,2020年9月30日,在商丘睢县人民法院开庭不公开审理。庭审内容涉及其在境外推特社交网站辱骂毛泽东;侯帅、岳三、谢静、李丽芳、王玉琴等维权人士前往旁听被拒;河南郑州常伯阳、段汉杰两位律师为孟晓东作无罪辩护。

    此次庭审,孟晓东被控涉嫌“寻衅滋事罪”以外,还被控涉嫌“妨害信用卡管理罪”,及其使用“河南.孟晓东@1377618293”的账号,在境外社交网站推特发表推文辱骂国家领导人毛泽东等罪名。

    因庭审内容涉及敏感话题,侯帅、岳三、谢静、李丽芳、王玉琴等维权人士前往旁听时,被法院以“瘟疫问题需保持距离”为由拒之门外。

    上午九时准时开庭。庭审过程中,对于公诉方指控其“寻衅滋事”、“妨害信用卡管理罪”及“在境外网站辱骂他人”等罪名,孟晓东坚称自己无罪。

    孟晓东认为,第一,关注河南郑州贾灵敏、谢静等抗强拆弱势群体无罪;第二,对于信用卡管理条例中一人拥有5张信用卡以上便涉嫌“妨害信用卡管理罪”,他认为更是无稽之谈,因为警方从家中搜出的五张信用卡并非属孟晓东一人,而是合租房屋伙伴的信用卡居多。

    律师要求孟晓东的合租伙伴证人到庭作证,法官以“找不到人”为由推诿。

    据知情人士称,孟晓东的合租伙伴目前就在睢县,与孟晓东在同一看守所关押。

    关于公诉方指控孟晓东“推特辱骂他人罪”,孟晓东称,他在推特上只是正确评价毛主席“如果这都可以治罪,我要当庭举报毕福剑毕姥爷,因为他骂毛比我狠多了,但他一点事儿都没有,我何罪之有?”。

    律师称,公诉方指控孟晓东的11条辱骂他人的推文,实际上真正涉及伟大领袖毛主席的只有两条。第一因孟晓东的推特账号粉丝比较少,第二推特是境外社交网站,老外看不懂中文;第三登录推特需要翻墙,国内民众根本看不到。所以,公诉方指控孟晓东的推文对社会所造成的恶劣影响根本不成立。关于孟晓东违反“信用卡用卡管理罪”,因警方在孟晓东租屋里搜出来的信用卡属合租房屋伙伴居多,更谈不上其违法。

    律师认为,公诉方指控孟晓东的几项罪名均不成立,所以他们才为其作无罪辩护。法庭应该立即无罪释放孟晓东。

    最后,孟晓东法庭陈述,我承认,我是一位人权捍卫者,长期关注社会不公、与最底层权利被侵害的弱势群体。比如说,关注声援被政府强行拆迁的老百姓,和反平坟运动等。“如果法庭宣判我有罪,我更愿意承担“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罪。

    此次庭审从上午9点钟开始,12点休息一个小时,下午一点钟继续开庭,至三点结束。

    孟晓东简介:
    孟晓东,身份证名字:孟跟东,1972年出生于河南省商丘市睢县廖堤镇。大约2010年左右在本土开始进行农民土地维权活动;此后便在互联网及线下长期关注并声援弱势群体及中国的人权状况;学会翻墙后开始关注良心犯及帮助良心犯家属;河南反平坟运动发起人之一。

    2019年9月6日凌晨,在河南郑州举行“少运会”前夕,孟晓东在其位于郑州的租屋中被商丘睢县警方以涉嫌“寻衅滋事罪”抓捕,后又增加涉嫌“妨害信用卡管理罪”、“境外推特网站辱骂他人”等罪名。

    孟晓东更名趣事:
    据孟晓东朋友介绍,他父亲崇拜的对象是毛泽东,晓东出生后,其父便为他起名“孟跟东”,意在永远跟随伟大领袖毛泽东。孟晓东长大后,特别是中国开通互联网,在看到了一些真相及中国最底层百姓一系列的人权灾难后,他便将自己的名字悄悄地改成了现在的“孟晓东”。“晓”字面的意思是:“知道。使人知道。天亮的时候。”这也意味着孟晓东的觉醒与希望。

    时至今日,九泉之下孟晓东的父亲可能做梦都想不到,自己的儿子今天被戴着手铐,站在法庭上是因辱骂毛泽东而接受审判。

    孟晓东曾经是位农民包工头,他承包的一些工程大部分都是垫资,东借西凑的完工后却要不到工程款,为此他负债累累穷困潦倒,经常被追债的人围困。他曾试图努力还债,但目前他做不到。在律师会见时,他让律师捎信出来说,所有的借款他都承认,只要他人在,等出狱后就会努力工作还清债务,同时感谢债主们曾经对他的帮助与支持。

    知情人士称,就在孟晓东被关押一年的日子里,今年的9月上旬,他的妻子不堪重负到看守所与他办理了离婚手续。

    以下是知情人士提供孟晓东参与维权及公共事件的相关信息:
    1、帮助贾灵敏,并持续关注声援至出狱;
    2、关注撕毛像四青年,并为被抓的撕毛像青年曹晓东送饭;
    3、为支持南方周末事件,在河南郑州二七广场举牌声援;
    4、河南反平坟运动发起人之一;
    5、关注声援谢静、李丽芳、白老妮被强拆事件,参与解救访民张桂枝;
    6、发起关注中牟开发商强征地压死农民宋合义事件;
    7、关注声援郑州十君子事件,并为其送饭;
    8、关注声援香港反占中以及反逃犯修例;
    9、声援焦作维权人士李玉凤女士,及许有臣袭警案;鹤壁巩进军杀黑保安案等
    10、呼吁教育平权活动;
    11、长期关注声援在押良心犯,如刘晓波、陈光诚、许志永、丁家喜、秦永敏、胡石根、屠夫吴淦、江天勇、王默、谢文飞、唐荆陵等等。

  • “扫墓人”朱承志寻滋案今宣判

    【民生观察2020年8月7日消息】今天上午(8月7日),苏州市吴中区法院以寻衅滋事罪判处古稀老人朱承志有期徒刑三年零六个月。

    朱承志生于1950年10月18日,湖南人,曾长期在云南经商。十多年前,那时他有一场矿山经济纠纷官司,因地方法院判决不公,就天天到云南省高院申诉又被拒之门外。

    在2008年,朱承志来到北京上访维权。期间,老朱开始参与社会公益活动——救助流民。

    2009年上半年,美国议长来中国访问,有不少访民去告“洋状”,朱承志在国新办的外面拍照遭警察干涉被带走,先是治安拘留后转为刑拘。刑拘期满,警方撤销案件将他释放,朱承志申请国家赔偿被拒。

    获释后,朱承志热衷于社会维权。他参与了福建“三网民”案声援活动,再后来“走南闯北”关注社会事件。

    2012年6月上旬,朱承志在网上曝光湖南民运人士李旺阳的死亡照片和视频,随即被邵阳市警方治安拘留,后又转为刑拘,涉嫌罪名是“煽颠”,期间不允许律师会见。六个月后,朱承志被取保候审释放。后来,案件起诉到邵阳中院又被退回检察院,案件不了了之,申请国家赔偿遭拒。

    在2018年4月被抓之前,朱承志每到4月29日就会去苏州林昭墓地祭扫(具体从哪年开始不知),每次去扫墓都被强行带走。2018年4月29日,朱承志又跑到苏州为林昭扫墓被苏州市公安局吴中分局带走,第二天(4月30日),吴中公安分局以其涉嫌寻衅滋事罪,指定居所监视居住六个月。

    期满后,在2018年10月29日,吴中公安分局以朱承志涉嫌“煽颠”罪将其刑拘。2018年11月12日,吴中区检察院以朱承志涉嫌寻衅滋事罪批准逮捕。2019年4月3日,吴中公安分局以朱承志涉嫌寻衅滋事罪移送吴中区检察院审查起诉。2019年5月17日,吴中区检察院以寻衅滋事罪向法院提起公诉。

    法律人士指出,从吴中区检察院的起诉书指控的“犯罪事实”来看,没有指控朱承志为林女士扫墓是寻衅滋事犯罪行为,而是以朱承志在自媒体推特和Focebook上发的涉政治言论,及“炒作”社会事件(“建三江事件”、“庆安事件”、“雷洋事件”)来指控,但这些指控与吴中区、与苏州市、与江苏省没有任何法律上的关联,即是说,被指控的犯罪行为发生地不是在江苏省辖区内,犯罪结果地也不是在江苏省辖区内。

    朱承志的户籍地是在湖南省邵阳市,他早年在云南省经商,长年居住在云南省文山州。在被抓前的前几年,他居住在云南省昆明市。他平时上网发帖,应是发生在云南省或湖南省。

    那么,从法律规定来看,如朱承志发的帖子涉嫌寻衅滋事犯罪,江苏省内各级公检法都没有案件管辖权,除非由公安部、最高检、最高法来指定管辖。

    2019年8月20日,朱承志的寻衅滋事案在苏州市吴中区法院开庭审理。律师为朱承志做了无罪辩护,朱承志也为自己做了无罪自辩。

    因“扫墓”被抓,之后,拿来指控的“涉罪”行为,与吴中区、与苏州市、与江苏省无任何法律上的关联,可想而知,应该是更高层面的机关给他算“总账”了。

    再过两个月零十天,即在10月18日就是朱承志的生日。看来,这个古稀老人的生日仍要在看守所里度过。

    另外,今天上午湖南维权人士何家维和一位不知名的朋友,二人前往苏州吴中区法院要求旁听朱承志一案,因没有法官的邀请码,被拒绝旁听,随后遭到法警驱逐,被要求马上离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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