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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围观声援浦志强案被抓的四位人士今获得释放

    民生观察工作室2016/1/21消息:2015年12月14日,维权律师浦志强案开庭时,众多围观声援人士被抓走(浦志强案开庭引关注 多位现场人士被抓走http://www.msguancha.com/a/lanmu4/2015/1214/13646.html ),其中就有河北的张占、辽宁大连的盛来福、辽宁的王素娥,他们当时都遭到刑事拘留,今天是他们37天刑拘期满的日子。
     
    今天下午五点半左右,正在北京市丰台区看守所外的辽宁维权人刘华致电本工作室说,下午五点左右,她们看到张占、盛来福、王素娥和另一位袁姓访民已被从丰台区看守所释放,当时有十多位访民在看过所外迎接他们。

  • 哈尔滨“在逃重犯” 赵桂荣今被押解回哈

    我是哈尔滨访民赵桂荣,今天在北京站制临时身份证窗口制作本人临时身份证,窗口制证人员离开工作岗位,强行抓住我并将我控制,随后冲上多名持枪着装特警将我抓捕,随后把我带到北京火车站派出所。
     
    其中1名金姓警察让我看电脑并说我是网上在逃重犯,然后通知和协助黑龙江省哈尔滨市道外区的几名便衣(手持手铐)将我带离其派出所并将我押上D25次北京至大庆(途经哈尔滨)的火车上,火车于今天晚上18:00左右到达哈尔滨。敬请网友朋友关注,请拨打北京110和12345。18604506233是我的电话,13903651908是道外区信访办驻京接访江拓电话
     
    10月31日
     

  • 湖北潜江市访民帅仁兵阅兵当日失联今被刑拘

    民生观察工作室2015/9/14消息:湖北省潜江市访民帅仁兵, 2015年9月3日在京失联,今天他的家人收到了潜江市公安局出具的被刑拘人员家属通知书,帅仁兵被以涉嫌寻衅滋事罪刑拘,现关押在潜江市看守所。
     
    帅仁兵是因遭遇暴力违法强拆上访,曾因上访被多次围追堵截、绑架、非法拘禁、拘留、暴力毒打的迫害,他在京失联后,他的妻儿于9月5日在潜江市人民政府门前举牌寻人未果,直到今天才得知帅仁兵的下落。

  • 陈信滔:福州警匪勾结案民事索赔一审宣判

    震惊中外的“福州警匪勾结杀人夺财案”,在案发15年、立案抗争了5年、一审审理5年,今天在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第7法庭宣判。
    上午一早得知消息福州众冤民几十人,齐聚福州巿中级人民法院大门口,举牌声援陈信滔维权,强烈抗议福州警匪勾结太猖狂!
    今天若大的第7法庭,只有原被告几人,其他人众都被挡在门外,变相秘密开庭宣判,审判长匆匆念完判决书未尾的判决结果,即告休庭,持续时间仅10分钟。我在送达上愤然写下:“官官相护的典范,史上最无耻的判决,最强烈的谴责,并当庭表示坚决上诉”。
    判决书辨析:
        1、此次判决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刑事附带民事诉讼范围问题的规定》第五条,同时,福建省高级人民法院裁定指令福州市中院审理本案。
    但在2005年8月5日,《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刑事附带民事裁定书》,(2005)榕刑初字第232号,驳回了我请求刑事附带民事的诉讼,本人不服上诉至福建省高级人民法院。
    2005年11月2日,福建省高级人民法院驳回了我的上诉,维持了福州市中院不受理裁定。现在福州中院在兜了10年后,又以刑附民做为判决依据,这不是自打脸自矛盾?延误10年的时间及损失由法院负责吗?
    现上诉福建省高院强烈诉求适用《民法通则》第121条审理本案。
        2、极力开脱福州市公安局责任,公然全部推缷给原福州市公安局副局长王振忠个人及下属晋安公安分局;我起诉的被告主体是福州市公安局,而福州市中院强行将晋安公安分局追加列为被告,而在判决书中将福州市公安局摈除在外,按理在民事诉讼过程中民不告官不究。
        为推卸福州市公安局责任,判决书中一方面认定原福州市公安局副局长王振忠,介入原被告之间经济纠纷,利用其职务的影响力从事非法行为。另一方面又排除王振忠的行为系履行职务行为,原告福州市公安局不承担侵权责任。
         3、被抢的5辆汽车及财务凭证损失不予认定显然与理不符,其中:
        ①闽A527527凌志300、闽A52438马自达626,两部车前期确系与徐承平合作时按比例出资购买,释明了两部车的渊源,但后期双方解除合作,车辆做了清晰分割并制作双方财产凭证,但也在当晚的洗劫之列,举证不清责任不在我方,且在刑事审理中对双方财产分割事实做出明确判决。
    ⑵闽A06508丰田佳美、闽A26074富康两部车辆,当时确系本人与兄长控制与使用,但做为机动车辆的产权证明、移过户手续资料、税费凭证等,均被洗劫一空,空有个完整车身,试问此等车辆能够买卖交易、有上路行驶的使用价值吗?
        ⑶闽A28169桑塔纳,所有的员工均证明该车的存在,因为当晚公司场所被洗劫一空,所有资料、凭证、报表均一扫而空,员工事后仅凭回想,车牌号码记忆有误在所难免,后刑事专案组难以一一追查清楚也情有可原,但责任显然不在我方。
        ⑷部份财务凭据凭证不支持与理不通,以生效的刑事判决审查未予认定,原告也未就此提供新的证据为由。不论刑事案件与民事案件在证据采信标准适用不同,况且在财务凭据凭证上,均得到公司财务人员与员工的证明,所有的东西都被警匪劫掠一空,你叫我们怎么提供新的证据?
         判决书中以原告应负举证不能的不利后果,我们的确举证“不能”。案发后第2天我司员工、家属,即向公安机关报案巨额财产被抢,得到却是呵骂训斥;聘请律师现场调查取证,遭公安机关扣押、拘禁、殴打;本人向公安机关报案,被构陷诬告坐了3年冤狱。这不利的“后果”到底该要由谁承担?
         4、判决书中还认定,原告从事二手车交易系挂靠公司与他人合作经营,并未成立独立的二手车交易公司,经营过程中自身不具有专营资质等条件与事实不符。1997年本人从部队转业到福建省汽工业集团公司,即创办福州第一家实体旧车交易公司,名称为“福州福汽旧车交易市场(有限责任公司),注册号:15443509-0,经营范围:收购、销售、代购、代销旧机动车。公司在案发后不久即被注销,但现仍可在工商管理系统查询。公司法人是单位领导黄天强,公司总经理与实际经营者是本人,公司改制后由本人筹资注资,这在刑事专案中调查笔录很清楚,随时可以呈验。
        5、判决认为为保障原告利益不因赔偿金的事后支付再次受到损害,应以利息损失标准(银行同期同类贷款利率标准)来计算原告间接损失。退一步讲即使我同意以利息计算损失,也不能以银行贷款利率吧,当初我投巨资是为经营生产的利润而不是为了一点利息,应以民间借贷中性利率较为合理。
    6、100万的精神损害赔偿不予支持,试问一个人经历如此悲惨的遭遇,精神损害用金钱是可以衡量的吗?警匪勾结设陷谋财害命九死一生,逃过死劫后面临公安机关,以组织领导黑社会性质组织罪、持抢抢劫罪、敲诈勒索罪、强迫交易罪等构陷;亡命天涯被追杀、高速成长的公司被注销、聘请的律师被殴打关押、员工遭遣散恐吓;家人惶惶不可终日,小孩心理生理均遭受严重创伤;本人冤狱历经8次退回补充侦察、3次变更起诉罪名、2次被判有罪又2次发回重审、一次撤诉重又起诉、9次开庭审理的司法奇闻、饱尝3年冤狱的苦难才宣告无罪释放。主审的法官你们愿意换位体验与思考吗?
          7、 福州市中级法院涉嫌官官相护、徇情枉法,2006年7月15日,本人正式向福建省高级人民法院提起控告福州市公安局民事侵权索赔,次级诉求以本案影响、复杂、敏感的实际应异地管辖审理。
    2008年12月9日,经过2年多反复研究讨论,最终以诉讼标的额低为由,仍推诿至福州市中院受理,现判决显然受本地域影响,地方党委一盘棋,公、检、法一家亲,官官相护极力帮助公安机关洗地,助其推卸责任已成事实。
    8、判决书中不支持本人要求公安机关登报赔礼道歉天理难容,造下如此惨绝人寰、骇人听闻的人间悲剧。福州公安机关为了其本就荡然无存的脸面,拒绝赔礼道歉,本人难以接受,国人也难以接受。
          综上,2001年时,本人资产大几百万,还有个快速成长的旧车交易市场,如果在2005年刚提起诉讼时,赔偿600多万我还能接受。现时过境迁,这十几年来公司经营损失,财产通货膨胀损失,巨大落差让我无法接受!
          这次判决唯一的亮点就是还走民事赔偿的道路,这在福州市中院、福建省高院,直至最高院,在是否适用民事法条他们也纠结了好几年,反复的讨论研究、往返的请示报告,最终得以民事判决,虽然旷日持久、劳民伤财,但不啻为一个进步。为此,我还是勉强为他们点个赞!
          以往公权力侵权通常适用国家赔偿的行政诉讼,现在有了新的一条尝试道路,这是公民维权一个新的突破口!
                                                          
     
     
                             老兵陈信滔敬礼!   13609554166
                                  
     
                                              2015.8.19

  • 浙江民主党成员陈开频今年第四次被刑事传唤

    民生观察工作室2015-4-8消息:据杭州民主人士邹巍发来消息,昨天,浙江省公安厅国保人员专门来到萧山,对民主党成员陈开频进行刑事传唤,涉嫌罪名是“颠覆国家政权”。
     
    陈开频说这今年几个月来他几乎每个月被传唤一次,昨天已是他今年第四次被刑事传唤了。他表示当局现在收得越来越紧,今年这个“坎”看来是过不去了,不过“坐牢”也是工作。

    上图为陈开频先生


    上图为:传唤证
     

  • 武汉异议人士秦永敏今被拘留十天

    民生观察工作室2015-1-9消息:据秦永敏的妻子赵素利今晚向本工作室证实,今天中午12点多秦永敏和赵素利被武汉青山区新沟桥派出所带走,晚上8点多秦永敏被告知行政拘留10天,没有手续。
     
    赵素利回家后发现家被抄,两台电脑主机,三大本赵素利日记,其中俩本是写完的,一本新的被抄走。赵素利问警察秦永敏被拘的原因,被告知因最近写文章太多,接受外媒采访。

  • 武汉梅苑拆迁户四年未见还建房 今上访四人被抓

    民生观察工作室2014年12月18日消息:武汉地铁四号线一期梅中区梅苑小区、紫阳苑、银海公寓341户拆迁户四年前就与武汉地铁集团签订了拆迁补偿安置协议并按期搬迁,该协议约定过渡期两年。然而甲方单方严重违约,至今整整四年,还建房建设相关手续尚未齐全,基坑尚未挖完。
     
    为此拆迁户们上访不断,拆迁户们今天又到了武昌区政府上访。据其中的肖先生介绍,上午8:30分大约有六、七十名业主到了武昌区政府信访办。大家提出支付过渡费、签订完整的补充协议、与主要领导面谈,结果得不到正面回应。于是大家就来到了旁边的武昌区政府,并打出了横幅想进入政府内,结果旁边的特警等人冲过来抢横幅并阻止。一位七十多岁的婆婆被推倒在地,她女儿上前保护,结果被指打警察被抓。还有夫妻二口因在现场拍照被抓,另还有一人被抓。四人中三人被抓到武昌积玉桥派出所,另一人当时被抓到了武昌区政府内。
     
    肖先生说,到晚上,他已获知这四人都被放了。
     
    附:武汉市武昌区梅苑拆迁户的心声
     
    房征了、钱收了,还建房不见,过渡费不发,百姓何以安身?
     
    我们是武汉地铁四号线一期梅中区梅苑小区、紫阳苑、银海公寓等拆迁还建房部分业主(以下称业主),该项目涉及341户拆迁还建户、一千余人。
    为支持武汉市城市发展、支持地铁四号线建设,2010年年底,我们与甲方武汉地铁集团签订了拆迁补偿安置协议并按期搬迁,该协议约定过渡期两年。然而甲方单方严重违约,至今整整四年,还建房建设相关手续尚未齐全,基坑尚未挖完。
    梅中区拆迁还建问题由来已久。自动员拆迁开始,评估公司票选程序合法性(“拆迁评估灰幕”媒体已曝光,已有相关人员受处分)、补偿标准等问题,就不断受到业主的质疑。2010年11月,在相关方的威逼利诱下,业主被迫签订了由甲方制定的格式协议。其中甲乙双方责权利严重不对等,缺少明确的履约时间和违约责任等重要条款。对业主方近2亿元的拆迁补偿款,强制抵扣,且没有约定监控责任和利息支付等事项。甲方没有按时交付还建房,给全体业主造成极大的生活困难和各项经济损失。本应于2012年年底交付的还建房建设,迟至2014年才开始招投标;至2014年6月,房址还是一片垃圾场。
    还建房什么时间能够交付?2亿元抵扣款被谁挪用了?业主的各项损失及过渡费标准过低谁来补偿?我们要求了解限价房政策;因原协议不公平,我们要求平等协商、签订补充协议。
    自2014年起,梅中区拆迁业主多次结队去武汉地铁集团,与相关负责人对话,了解还建房信息、反映关切,并于5月5日递交了书面诉求(附件1)。相关方一次次的敷衍、推诿、许诺,一次次的食言、失信、拖延,没有真正解决问题的诚意。5月16号,近二百业主及家属应约来梅苑社区听取相关方的解释和全面回复。结果业主再一次受到相关人员的敷衍,看到的是傲慢、强硬和推诿。5月22日业主分别到中南街及武昌区政府信访办,递交了信访资料(附件2、3)。对方并没有按规定给予是否受理的回复。
    7月5日,部分业主来到武汉市电视问政现场表达诉求,武汉市信访办人员收取了业主的相关材料。武昌区政府几位部门负责人当场信誓旦旦做出承诺,下周一由林副区长与业主代表接谈,搭建对话平台,协谈梅中区还建房相关问题。7月7日(星期一)上午九时,业主代表如约来到区政府信访办,自上午九时许,至中午十二点十分,林副区长始终未露面。接待人员极尽腾挪、敷衍之能事,避而不谈全面协商问题。政府部门再次失信、食言,未体现解决问题的诚意,令业主代表非常失望。在业主代表强烈要求下,直至当天下午十八点三十分,业主代表收到武昌区征收办对业主5月5日诉求书的八条书面回复。针对该回复,7月20日业主提出了书面意见和疑问(附件4)。并郑重提议:请相关方7月31日前出具书面答复,多方组成协商班子,启动协商机制,就相关问题进行平等协商,争取一个双方都可以接受的结果,达成一个平等补充协议,促使梅中区间拆迁还建问题尽早得到全面、平稳解决。7月30日,武昌区征收办送来书面回复(附件5),字里行间,既当运动员、又当裁判员,为甲方开脱责任,无视业主承受拆迁带来的困苦,无视业主遭受的重大损失及风险,连两年还房期都不承认,实际上拒绝了与业主代表协谈。
    8月28日,业主将信访材料递交到武汉市信访部门;9月18日,业主向武昌区政府递交了复查申请。至今业主没有得到任何回复。
    因为临近两年时效的时间节点,自10月开始,部分业主开始尝试走法律途径维权。陆续有二十余位业主到武昌区法院申请立案,也被以各种理由踢皮球。一位业主自10月14日开始,半个多月连续去了武昌区法院7次、中南街法庭3次,区法院、街法庭两边至今无一给予立案,希冀以调解大事化小。可是相关方毫无诚意,没有任何实质性解决方案,继续敷衍。
    我们真正感到了无助和惶恐,感到愤慨和不平!这是相关部门给我们指的明路啊,所谓走法律途径维权,难道又是一条死胡同?法治社会、法治政府在哪里?所谓执政为民,所谓公平公正,在拆迁还建一事上,我们为什么就感觉不到?在人民政府一些部门面前、在一些人民公仆面前,我们为什么就不属于人民一份子?我们相信政府、畏惧法律,我们遵守协议、按时搬迁,为什么我们反倒成为受害者?并且还在继续受到侵害,连说理的地方都没有?为什么老有人惦记着挖老百姓的肉、去补利益集团的疮?政府怎么能这样对待遵纪守法、为支持武汉地铁建设做出巨大牺牲的业主?
    我们弱小,我们低微,我们无力。我们一次次呼吁,一次次请求,一次次按着要求走正常程序,为什么就是换不来将心比心的回应?明明是甲方违约、严重侵犯了业主的合法利益,为什么相关方不出面沟通、协调,反而拉偏架,理直气壮搬出一大堆“理由”,来教训遵纪守法的业主?甚至提出“延期不违约”的“高”论?
    我们流离失所,四年来多次被高租金逼迫搬迁,支出额外的生活成本;我们的生活、工作、学习受到严重影响,不得不忍受拆迁带来的诸多不便;我们在忍受焦虑不安:我们不知道什么时候可以住进自己的房子;我们的巨款下落不明,合法财产受到侵蚀;我们无法计划我们的生活,生活质量严重下降;我们的青春有限,多位年轻人不得不一再推迟结婚时间;我们的生命有限,数位老人直至离世,都没有看到自己的还建房;我们孩子的童年有限,将永远缺失快乐家园的童年记忆;我们要面对B级还建房的质量风险、配套风险,正式购房合同不知道何时签订?我们要拿真金白银去购买比原住房高得多的公摊;我们忐忑限价房政策和房地产前景,我们担心受政府债务风险牵连。我们要经受已成常态的敷衍、推诿、傲慢、欺骗,我们还要面对一些演技炉火纯青、善于虚与委蛇的“人民公仆”!
    其实,我们的要求很简单,公平合理、天经地义:拆了我们的房子,还我们的房子!评估程序违法,要赔偿损失!占用我们的巨款,要确保其安全并支付收益!租金连年水涨船高,要提高过渡费!拆迁协议明显不公平,要充分协商、限期签订补充协议!
    由于地方政府和地铁集团的千丝万缕的利益关系,业主的合理诉求,得不到回应;合法权益,得不到保障。我们按程序在区、市、省三级合法信访维权活动已陷于绝境。
    至2014年11月,离搬迁已四年。还建房工地基坑工程尚未完工,新房交付遥遥无期。按照《武汉市拆迁安置补偿条例》等相关规定,拆迁方又到了支付新一期过渡费的时间了。
    相关方利用过渡费发放之机,设置先决条件,胁迫、诱使业主签订未经协“商安置房超期过渡费补偿协议”,企图将相关方此前的各项违约行为合法化,再一次挖坑让业主跳陷阱。
    因过渡费评估程序不合法(评估公司未经海选、评估结果未经公示、未给予十天复核期、未见红头文件)、协议签订主体不合法(委托代理人拒不出示授权委托书)及签订行为均不合法(涉嫌欺诈,侵害拆迁还建业主的合法利益),通过友情提示,绝大多数业主拒签该协议。相关方藉此拒为大部分还建业主办理过渡费发放手续。
    有一位80多岁的婆婆,独自租房,急等过渡费支付下一年的房租;有一位业主,本月20日租期到了,房东大幅提高租金,急等过渡费,另找住处,以至引起家庭矛盾。过渡费本来就是左手进、右手出,是支付房租用的。相关方拒发过渡费,违规违法,也违背为人最起码的道德和良知。
    为此,我们祈请湖北省、武汉市政府各位领导和职能部门,发挥政府的领导、监督作用,主持公道、明察秋毫,真正体现权为民所用、情为民所系、利为民所谋:
    1、关注、过问武汉市地铁四号线建设梅中区还建房纠纷一案;了解业主生活现状,聆听业主心声和合理诉求。责令相关单位,及时、不设先决条件支付过渡费,确保业主不会流离失所。
    2、责令武汉市、武昌区相关部门和负责人,回应梅中区还建业主各项合理关切;责成地铁集团和职能部门,与业主方进行平等协商,合理补偿业主各项损失,限期签订公平的补充协议,全面、妥善解决梅中区还建问题。
    3、启动问责机制,追究相关部门、相关人员的不作为。
    4、彻查梅苑拆迁还建中背后的违法、违规行为;彻查业主巨额抵扣款的挪用行为及其中的利益链,确保该项资金安全。惩治腐败分子,给业主以交待、还社会以公平。
    5、责令武汉市、武昌区相关单位,承担应有的责任,督促还建房保质保量尽快建成,争取早日还业主家园。
    为此,我们也祈请湖北省、武汉市的新闻媒体,有良知的媒体人,关注、报道地铁四号线梅中区拆迁还建出现的问题,促使该问题早日解决。也可以进行深入调查、剖析,作为法治社会、法治政府建设或政府债务危机的一个案例。
     
     以下是今天的现场图片:

  • 河南20余被辞退农行职工今日到省总行申诉权利

    民生观察工作室2014/11/25日消息:今天河南省周口农行被辞退职工,一行20多人早上8点到省农行申诉权利。一直持续到晚上,均没有谈出任何结果。
     
    据悉,这20多位职工都是98年辞退而不是买断,减员辞退后这些年他们一直在维权,却一直没有结果,今天再次来到省农行要求给予解决问题,上午一个姓陈的省信访主任接待他们,但是没有谈出什么结果,还是一直推拖,下午上班后继续谈,到下班时间后,现场维权职工向本网志愿者介绍,今日谈判没有任何结果与答复。

  • 安徽沈良庆今被加强监控 或因香港占中清场

    民生观察工作室2014年11月18日消息:今天上午,一直关注香港占中行动的安徽合肥民主人士沈良庆给本工作室发来消息说:今天敏感吗?上午九时许我下楼遛狗时,楼道口不仅多出无所事事的闲人,甚至公然停放一辆闪烁着警灯,牌号为皖-A1602警(红色)的流动警务车,难道住宅周边十几个摄像头还不够用?难道是香港开始清场了?
     
    而就在今天上午,香港中信大厦附近“占中”障碍物开始被法院和警察人员移除。

    以下是今天的监控车辆和人员:

  • 快讯:彭汉怀等多名武汉维权上访人今成功抵京上访

    民生观察网2014-10-13消息:今天上午,武汉维权上访人彭汉怀致电本网说,她们八名武汉访民今天刚刚到达北京,开始新一轮上访。

    八名人员是:彭汉怀、邹桂兰、汤素芳、彭汉宜、王天堂(音)、王桂英、王德敏(音)、白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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