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签: 以权谋私

  • 贵州村民举报村官滥用职权以权谋私

    【民生观察2021年10月17日消息】贵州省赫章县朱明镇则安村村民张福志,长期多次反映当地村干部滥用职权、欺压百姓、以权谋私、贪污腐败等违法乱纪问题,至今没有得到公平公正的处理。

    据张福志反映,王友章,现任赫章县朱明镇则安村村支书;潘明聪,现任赫章县朱明镇则安村副村长。则安村村领导滥用职权,处处欺压村民,门难进、脸难看,村民办事困难重重。具体事实情况如下:

    一、与用电有关的情况。

    1、网改造时,我们村民又出钱又出力,还每户出了20元生活费。后来我们才了解到,其他村根本不用村民出钱出力,所有费用都是电力部门出的,村民多次去村里反应至今无结果,请求有关部门调查处理。

    2、农网改造中,因栽电杆占用了村民土地,依法应获得相应的补偿,另外抬电杆等导致村民禾苗损坏的,也应当获得相应的禾苗补偿。可村领导当时还担保说1.2元一窝包谷给予补偿。而至今村民没有得到任何补偿,有关费用不知去向,请求有关部门调查处理。

    二、有关高山种树情况。曾经的村干部喊村民参加种树,按户分片挖窝种树,至今所种树木已经长大,据说上面有补助,从2012年开始就有补偿的,当时全体村民根本不知情,都是村里面拿好多算好多,根本分不公平,有的人获得几十元、有的得几百元不等。王友章说以前的由他说了算,让全体村民不清不楚,请求有关部门调查处理。这样的村官为什么要一直用?我们不需要这样的村官?请求相关部门处理,不要一直这样包庇。

    三、有关低保情况村里面低保户、困难户都是我们村领导说了算。村里本应该是低保户的,却得不到低保,不应该是低保户的却得了低保,低保户、困难户都是王支书亲戚。全体村民实名盖章签字。本该属于我退耕还林的钱,却被别人取了,然而工作人员打电话给我说是他们搞错了退给我就可以,难道就没有责任吗?老百姓犯了错就要负责任,而当官的犯错批评一下就可以了,到底还是不是共产党天下?

    张福俊是我亲四哥(电话15085994843)低保也被村官贪污用了,有十足的证据可以证明,不仅有银行流水可以证明,还有工作人员的录音可以证明。如果得不到公平公正的处理,此状我会吿到底。揭开黑幕,无论多么艰辛,一定曝光黑暗。

    我反应上述问题至今一年了,证据充分,但直到现在也没有得到公平公正的处理,他们官官相护,层层包庇。朱明镇纪委工作人员给我说贪污的钱退了就可以,我也有录音可以证明。

    副村长潘明聪以及王支书直接说,到全贵州省吿他们也没有用,他们为何如此猖狂?这样的村官我们不需要,如果得不到公平公正的处理,彝族同胞不会放弃的,此状我会吿到底,绝不放弃,必须曝光黑暗的一面。

    同时我希望通过媒体报道得到相关部门的重视处理。

    张福志电话:13638177734

  • 村民举报村官以权谋私欺压百姓

    【民生观察2020年3月3日消息】黑龙江省哈尔滨市道里区村民刘文举,实名举报建国村村主任于学良等人以权谋私,欺压百姓。

    举报人:刘文举,住哈尔滨市道里区新发镇建国村,身份证号:230102197208105315

    实名举报建国村村主任于学良,会计王思才,村委员庄国江等人胡作非为,欺压百姓,侵害集体利益。具体情况如下:

    1、村主任于学良联合社会闲散人员往建国村村民刘文举家土地卸残土和垃圾,欺压百姓,多次制止也无能为力。

    2、大唐电厂建设期间,村主任于学良指使庄国江打假井为了骗取国家补偿,最后得到400多万元国家补偿。在大唐电厂建设期间,所有垫土方的工程都是于学良与其哥哥于柏良进行施工,阻止他人进行正常招标。2008年5月初四于学良利用职务之便,让村民堵电厂的道导致其不能生产。逼迫电厂必须用其哥哥于柏良的施工队伍。从2008年至今所有大唐修建修路工程,包括鸡舍,猪舍,温室大棚。都是由于学良与于柏良施工,从中渔利,目前大唐电厂给于柏良留有办公室。

    3、庄国江是建国村李肇彬的女婿,在2009年庄国江与叔丈人李兆和抢占建国村西一万多平方的土地,并将土地出租给沈志文做防寒毡厂,使用两年时间后又将土地出卖给李学玉,出卖价格75万元归为己有。在2016年10月又买了村民史永生家的机动地也是村民挂账地,用于卸残土和垃圾,收取高额费用10万多元。并且在卸残土期间将村里道路轧坏导致村民无法行走,给村民出行带来很大困难。

    4、检举建国村会计王思才。王思才在本村当了20多年会计,其资金来源不清,在当会计期间盖了一栋二层楼,在建国家园小区有一个门市价值60多万元,他当会计期间家里无一人有工作,没有正常收入。在2008年到2017年内换了两辆车,并供养两个大学生。这些财产与他的收入完全不符,希望相关部门明查会计的收入与其支出是否相符。

    5、2009年建国村给养殖小区安电,刘文举家距离养殖小区200多米远,他请求建国村给他家也安电,养殖小区安电的费用都是建国村支出,而刘文举家的安电费用由他自己支出。村上找电业局李文胜在2015年正月十四给他家拉闸停电,因为养殖小区变成工业小区,刘文举家温室的小菜和黄瓜苗都冻死了,后在紧急之下,在邻居家接的电。

    让村民不明白的是,为什么建国村花钱安装几十万元的变压器却落在妇联主任王凤祥名下?刘文举质问建国村电工是干什么的?村干部和王凤霞是什么关系?后来才明白,养殖小区在长岭湖开发范围内,某些人为了套取国家高额补偿款。长岭湖是国家自然的生态湿地,但几百米远就是由村主任于学良人为倾倒的生活垃圾和工业垃圾,由此造成了严重的环境污染。

    综上所述,于学良,王思才在职期间财务账目不公开不透明,并且联合黑社会人员欺压百姓,侵占村民土地,骗取国家补偿款。打假井是真实存在的,于学良,王思才后面有强大的保护伞。官官相护,村民们对于学良等人的行为敢怒不敢言。

    刘文举作为受害者,其土地被于学良等人强行霸占破坏,为了维护自己的合法土地使用权,特此实名举报,同时恳请相关部门给予查处!

    刘文举电话:13946096039

  • 民营企业家举报村书记以权谋私

    【民生观察2019年10月27日消息】原江苏省无锡市安泰气体有限公司法人代表黄国平,实名举报刘重兴利用职权,其在任江苏省无锡市滨湖区胡埭镇夏渎村书记期间,以被拆迁企业重新建厂的名义,侵占黄国平和夏渎村其他被拆迁企业拆迁后重建的集体土地约70亩左右。

    黄国平,男,汉 族,1961年出生,住无锡市滨湖区胡埭镇富润花园二区 ,原是无锡市安泰气体有限公司法人代表。2005年无锡市安泰气体有限公司已依法领取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集体土地使用证》,无锡市安泰气体有限公司是合法的集体土地使用权人。

    2010年,因无锡新城工业安置区西拓二期建设,胡埭镇夏渎村大部分企业和民房需动迁。当时夏渎村有20多家企业列入拆迁范畴。其中无锡市安泰气体有限公司也列入拆迁范围。

    按照《江苏省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规定和胡埭镇其他各村企业动迁实例,无锡市安泰气体有限公司等企业动迁后,胡埭镇、夏渎村应该重新安排集体土地,让他们自己建造厂房继续经营。

    2010年9月23日,夏渎村召开了《关于胡埭镇夏渎村所有企业拆迁协调会》。在此协调会上,夏渎村书记刘重兴和胡埭镇政府副镇长秦杰承诺:企业动迁,安排重建土地。夏渎村所有拆迁企业厂房,由夏渎村委统一建造,按成本价卖给各企业用于经营。

    后来事实证明,这是村书记刘重兴侵占“黄国平和夏渎村其他拥有《集体土地使用证》的被拆迁企业、被拆迁后重建集体土地”的一个圈套:村书记刘重兴利用黄国平的安泰气体公司等企业,因拆迁前领取了《集体土地使用证》,利用集体土地建造工厂经营活动。凑巧大规模拆迁建设胡埭工业园西拓二期,以“企业动迁、有集体土地使用证的企业需要重新建厂、必须安排集体土地”的名义,以自己妻子卢小琴的名字,在胡埭镇龙延村以“被拆迁企业回迁进厂”,租赁集体土地约20亩左右。

    刘重兴的妻子卢小琴,既没有开办实体工厂,也不是被拆迁企业,刘重兴凭黄国平的安泰气体公司等被拆迁企业因拥有《集体土地使用证》、拆迁后批准租赁得到的土地,不给安泰公司和其他被拆迁企业使用,明显侵犯了安泰公司和其他被拆迁企业的合法权益。

    刘重兴侵占黄国平的安泰气体公司和其他企业拥有《集体土地使用证》等被拆迁企业的重新建厂的土地约20亩后,在此土地上,造好厂房约10000平方米后,按年租金每平方米200元左右的价格,获得每年租金约2000000.00元的非法收入,对外出租给徐黎春办厂做产品使用。而夏渎村被拆迁企业没有一家企业能买到所谓的村委造好的成本价的标准厂房。

    刘重兴妻子卢小琴批准租赁得到的土地、造好厂房的地址是:无锡市滨湖区胡埭镇龙延村景天路10号。

    刘重兴侵占黄国平等《集体土地使用证》的土地重建厂房后,不给安泰公司使用的行为,给安泰公司造成了巨大的损失。

    黄国平说“在2011年拆迁过程中,安泰气体有限公司建厂经营临时搬迁到无锡市惠山区阳山镇,作临时过渡经营,等待回迁土地。不料回迁土地落空(被刘重兴侵占),因安泰气体有限公司经营的工业用气属危化品,因经营地址的变动,在将近三年内,没有及时得到回迁,于是我向无锡市惠山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申办《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不料该局不但不同意我申办,而且还出具《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不予颁发决定书。在2013年又被惠山区安监局取缔了我本人的无锡市安泰气体有限公司,安全生产行政执法文书行政处罚告知书惠安监管罚告《2013》Z2003号,而且还被惠山区安监局罚款18万元,被惠山区法院执行费2750元。村书记刘重兴冒用我等企业拥有《集体土地使用证》的被拆迁企业、租赁土地造好厂房没有把成本价的标准厂房卖给我无锡市安泰气体有限公司,给我公司及我家庭造成了巨大的经济损失”。

    黄国平还表示,刘重兴具有“利用职权贪污拆迁款”的嫌疑。无锡市滨湖区胡埭镇夏渎村的企业和民房拆迁补偿款约有一亿元人民币左右。根据2019年5月14日,他向无锡市滨湖区胡埭镇人民政府依法申请公开“胡埭镇夏渎村村委补偿黄国平无锡市安泰气体有限公司拆迁补偿款142万元的增值税发票”信息的《信息公开申请表》,胡埭镇政府于2019年6月3日给他的《政府信息公开告知书》的回复称:黄国平依法申请公开安泰气体有限公司142万元的拆迁补偿款增值税发票,胡埭镇政府不存在。据他所知,所有被拆迁户,都没有增值税发票和普通发票。证实胡埭镇夏渎村的拆迁补偿款一亿元左右没有增值税发票和普通发票。而是使用可以篡改的打白条结算拆迁补偿款往来结算。村书记刘重兴指使各企业签订拆迁补偿协议书的签名及盖章都在白纸上。然后再把各拆迁企业金额签名及盖章,使用技术手段移到拆迁补偿协议中,而拆迁补偿协议条款各拆迁企业在签字和盖章的时候应该不知情,关于胡埭镇夏渎村非住宅房屋补偿协议书的无效证据。

    另外,胡埭镇政府在动迁中,安排土地给其他村被拆迁企业重新建厂。

    据不完全统计:胡埭镇政府在此拆迁过程中,对胡埭镇张舍村、龙延村、鸿翔村、孟村村等企业拆迁,都得到了重置集体土地,造厂房后继续经营。

    根据胡埭镇政府2019年9月2日给黄国平的三份《政府信息公开告知书》,证实在拆迁中没有拆迁企业的单位,胡埭镇政府却安排集体土地给其他厂重新建厂。以下是重新建厂的名单和安排集体土地的面积:
    1、无锡源码科技有限公司。拆迁前没有属于自己的厂房,拆迁后,胡埭镇政府安排租赁27亩集体土地。地址:胡埭镇振胡北路与金桂路交叉处。
    2、无锡华普机械设备有限公司。拆迁前租用菜地民房50平方,在原孟村村医务室旁边。胡埭镇政府安排租赁10亩集体土地,建造厂房后对外出租盈利。地址:胡埭镇负来桥路13号。
    3、无锡特种辊轴制造有限公司,地址在胡埭镇负来桥8号。
    4、无锡凯通钻具有限公司。拆迁前没有属于自己厂房。胡埭镇政府安排租赁20亩集体土地。建造厂房后对外出租盈利。地址:胡埭镇负来桥路13号。
    5、无锡市一心塑料制品有限公司。自己的原厂房没有拆迁。,胡埭镇政府安排租赁28亩集体土地。建造厂房后对外出租盈利。地址:胡埭镇振胡北路
    6、无锡市百盛机械制造有限公司。原厂房没有拆迁。胡埭镇政府安排租赁10亩集体土地。建造厂房后对外出租盈利。地址:胡埭镇金桂西路9号。
    7、无锡鸿晓电力设备有限公司。拆迁前占用集体土地3亩左右。拆迁后。胡埭镇政府和刘重兴安排租赁25亩左右集体土地。建造厂房后自己使用一部分,大部分对外出租盈利。地址:胡埭镇鸿翔路38号。

    综上,根据各种事实,刘重兴的行为已经涉嫌以权谋私、贪污腐败等违法违纪问题,黄国平已依法向中纪委监委 实名举报,请求依法对刘重兴进行彻查,并同时向社会公布事实真相,还广大民营企业一个公道!

    黄国平电话:13861699019

  • 云南村民举报村官霸占千亩山林

    【民生观察2019年7月29日消息】刘正富原是云南省镇雄县碗厂镇官房村半坡组村民小组长和护林员,刘正富长期把持着半坡村村民小组长之位长达35年,期间贪污集体公款,霸占集体、私人荒山上千亩,已为儿女在镇上建房买房,资产已过百万,就是这样一个小组长,不打一天工,也不做任何生意,不知是怎样发家致富的?

    刘正富的长子刘云是官房村监委主任、官房村护林人员总负责人,父子俩勾结将千余亩山林非法登记在其个人名下,霸占村民土地用于修建豪华的活人墓。官房村村民们身受其害,写下联名信恳请上级党委政府能为民做主,依法对刘云家族进行调查,还村民一个公道!

    雁过拔毛的村民小组长

    1980年土地承包到户,让刚上任的小组长刘正富一夜暴富,前任队长把集体公款三千多元交刘正富保管,集体烤房被他卖往泼机,集体公房400块钱自己卖给自己住,还有牛马、杉木的折价款,全部是四千多块钱,相当于现如今的好几十万之多,这还只是他贪污的第一桶金,刘正富上任后大小钱款只进不出,就连村民交的预订种子款也不放过,用雁过拔毛来形容他一点也不为过。

    1989年刘正富与半坡村民口头协商用集体80%的荒山1300多亩造林,集体投工投劳、育苗造林、轮流管护,1992年刘正富私订合同,以他护林人员身份专业看管,管护期间每年私卖顶木,几乎砍光了所有的杂木。刘正富还叫村民开荒地撒杉苗,杉苗卖光村民工资至今未付。

    1993年集体投资通电后,刘正富又将剩下的部分电线400元钱卖给邻村杨开友,还有好几十斤电线不知去向,还有后面加入的张光银、张光华、万祥华、赵泽香等人的搭电费一千多,都被刘正富收进私人腰包中。

    在实行“一胎放环,二胎结扎,三胎又扎又罚”的计划生育年代,刘正富掌握着谁家超生要被罚款和结扎的大权,村民们必须想方设法巴结他。加上刘正富又是护林人员,管理手段毒辣,外严内宽,村民造房子要用木材,所以都要讨好他,附近几个组的村民大多都受到乱砍罚款,还有村民被罚将锯好木板背到刘正富家中被他据为己用,还有村民赵泽香帮刘正富看管林场近二十年工资未得,所以村民对他只能强颜欢笑、恨之入骨,却敢怒不敢言。

    这期间刘正富还套取国家发展资金23万,只种了一两亩呼烟树,就安排看管员赵泽香、刘良富在假证明上签字,证明已全部种植亏损,也将二十多万发展资金骗为己用。

    千余亩林地被非法确权在村官三父子的名下

    2005年刘正富把小组长之位传给次子刘洪,刘洪上任后也只是个徒有虚名的小组长,大权还是刘正富说了算。

    刘云是刘正富长子,现任官房村监委主任、官房村护林人员总负责人,跟林业站、政府人员关系密切。

    2008年大雪灾过后,国家实施灾后重建,又给刘洪带来发财的机会,刘洪私通上级领导,用四万多的扶贫资金在镇上建房,村民王朝庆家庭贫困、交通不便,一九六几年的老房子到今年才分到安居房。

    自国家有低保政策以来,刘洪与父母三人就一直享有低保,直到2018年低保大排查才取消,这虽然是拿国家的钱,但有失于一个共产党员的所作所为。

    2008年大雪灾过后,刘云就以承包亏损为由解除合同,集体协商转让部分山林给老板林世旭,包括刘正富在内全体14户村民每户分得一万五千元,刘云将剩下的近千亩土地树木确权在了自家人的名下。

    是谁给了他那么大的权力?集体1300多亩土地造林,村民投工投劳,结果分得一万五千元钱,还搭上了近千亩土地,试问一下,一万五千元钱是算苦工费还是地租费,如果村民是股东关系,那么剩下的树木也还值好几十万,如果是承包关系那又与集体土地何干,公款也该退回,村民真所谓赔了夫人又折兵。

    村监委主任霸占村民土地修建活人墓

    2009年集体投工修路,村民李加友说刘云也应该有份,刘云就以户口不在半坡推脱义务后怀恨在心,刘云就叫刘洪与妹夫周远登砍光了李加友荒山中的有用木材,刘正富自称风水大师,就看中了李加友、任继友的共同荒山做阴地,刘云就多次威胁、恐吓李加友,刘云私设酒宴,等李加友酒醉后,刘云私自修订协议,威胁李加友在协议上签字,就此霸占了李加友、任继友的共同荒山,现也修建空坟两所。刘云又借机霸占了村民王朝银、王军的私人荒山,刘云还把责任推到李加友头上,说是跟李加友协议签字换给他的,因为李加友与王朝银地界相连,刘云已因这块地被镇府征收获得十六七万元,刘云还将集体土地租给政府倒垃圾,卖给私人修空坟。

    2018至2019年刘云利用护林人员职务之便,勾结竹苗老板,以撒竹苗为借口,私自成片砍伐树木三千余颗,几乎砍光了所有的树木,破坏了野生态,破坏了国家金山银山、绿水青山的宗旨。

    半坡全体村民请求领导为民做主

    刘正富、刘云还利用职务之便收回村民的承包证,只要是村民承包证上没有填的所有土地都被刘云确权在了自己的名下,被刘云霸占私人土地的人员有:李加友、任继友、王朝银、王朝柱、王朝庆、万祥飞。

    2019年3月30日村民代表已将举报事实通过短信发给碗厂镇的申书记,朱镇长,县有关领导,当日安排政府曾玉红、林业站长刘家勇、护林人员刘云到小组长刘正贵家开会,了解情况,刘云只愿意退回以前卖林分得的一万五千元钱,最终未达成一致,曾玉红、刘家勇说事情太大无法处理,得报告领导解决。

    4月10日,举报人任永付又打电话给政府曾玉红询问解决情况,曾玉红说必须去法院起诉,他无法解决。

    4月19日,举报人任永付又打电话给申书记,书记回答再安排人调查处理。5月7日任永付再次打电话给申书记,还是说一定调查处理,这期间任永付还多次把举报内容短信发给申书记,回复都是会调查处理,也未见有同志到小组了解情况。

    5月14日半坡全体村民到政府找到申书记反应情况,申书记承诺一个月内联系林业局调查处理,至今一个月已过,仍然无人过问。

    半坡组全体村民肯请县、市级有关部门为他们作主,依法查处村官刘云等的贪污腐败问题,并要求退还被霸占的土地、树木、幼苗、公款等。

    任永付电话:15894237128
    李申才电话:13732580659
    王宗祥电话:18388732121

  • 实名举报濮阳市南乐县贪官以权谋私侵权重大窝案

    濮阳市南乐县法院与濮阳市工商行干部郭自超(南乐县人)钱权交易勾结濮阳市委及南乐县委少数实权人物组成利益团伙,捏造并私下传达市委指示,在光天化日下滥用公权及法律,迫害无辜百姓,疯狂抢夺上亿元公,私财产,数百亩国有土地为郭自超私人所有,其中“南乐县吉乐化工厂”被夺数百亩土地中最好的八十余亩土地立即交时任濮阳市委书记吴灵臣的秘书高尚功(高尚功现任濮阳市开发区区长要职,南乐人)的父亲高某(濮阳市退休某局委主任)建造“昌乐温泉花园”商品住宅小区出售,获取巨额财产。是此次侵占公,私财产的最大收益者。具有分享“抢劫成果”的重大嫌疑。这是原市委书记吴灵臣在濮阳市大搞秘书政治。秘书敛财的铁证。在此期间原县委书记赵国强积极配合公,私财产抢夺大行动,并把受害工人全都拒之门外。后来派时任政法委副书记宋世普出面玩弄欺骗上访工人,妄想平息上访。赵国强如此胆大妄为,暗中必有吴灵臣的授意,否则不会到2009年得到提拔和升迁。

    “南乐县农机修造厂”“吉乐化工厂”“玛钢厂”等多家工厂被他们侵占后,数千工人一无所得。多年上访无果,只得无耐的失望,叹濮阳权官猖獗,司法腐败环境恶劣。是国内的重灾区。以吴灵臣(原市委书记)赵国强(原县委书记)高尚功(原市委书记秘书)郭自超(市工商行干部)为首组成的法院犯罪团伙,这帮人贪夺不义之财,升官发财,驾名车,住豪宅,过着灯红酒绿,逍遥法外的糜烂生活。而我们却被这伙人迫害的苦不堪言,生存艰难—我经营的“华北食品厂”是早期合法租赁现被夺“南乐县农机修造厂”的部分车间和厂地,阻碍了他们把侵占该厂的土地及厂房售出后的钱物交割。因此,招致他们疯狂的迫害。他们玩弄,滥用司法权,堵路.封门.谩骂.恐吓.恶意伪造判决书,暴力驱逐,强占财产,手铐抓捕,拆除厂房等手段。我经营多年的食品厂摧毁倒闭,数百万财产被夺,倾家荡产,全家成为无家可归的难民,事发十年漂泊至今。

    法院团伙的行动策略及惯用伎俩

    一、他们在行动的前一年(2004年)由郭自超以其连襟苏延军(本县林业局职员)的名字办理一个短命的皮包公司,即所谓的“绿神生态园艺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绿神公司)作为洗钱专用工具,对外冒充工商行专职讨债的二级机构。(存在时间为2004年3月至2007年3月)
    二、挪用南乐县电业局捌拾余万元公款,再由郭自超冒用范县医院已故多年崔德运的名字,买下“工商行”对南乐县多家国有企业的贷款债权(无财产抵押)。然后南乐县法院瞒天过海打着为工商行“讨债”的幌子,大肆抢夺国有财产和土地及民营财产归郭自超所有。
    三、以南乐县经委的名誉传达县委、县政府的决定,要求有关工厂的厂长或经理积极配合法院行动,完成任务后提成现金作为奖励。
    四、滥用法律条款“支付令”、“裁定书”以及假“破产”和伪造判决书等非法行为,来达到侵占国有土地与财产及民营财产的目的。

    简述我个人及家庭遭法院非法谋利团伙迫害的经过

    我经营的“华北食品厂”是早期合法租赁“南乐县农机修造厂”的部分厂地与厂房。签订租赁合同后,经我大量投资全部修建,又新建30余间厂房及大量设施,才得以使用。生产销售系列调味食品及冷饮,安置下岗职工及农村剩余劳动力80余名。郭自超所买多家国企的贷款债权之中包括农机修造厂所贷“工商行”31万元(无财产抵押)信用贷款。以此为由,南乐县法院执行局长龚献民滥用“支付令”及“裁定书”,把该厂价值千万元的全部土地与财产强行侵占,成为郭自超的私有财产。急于变现,立即私下售出,恰因我的租赁合同有效,当时阻碍了他们的款物交换,因此南乐县法院核心领导班子为清除我食品厂,精心策划一场冤假合同纠纷案,实施分三步行动。

    实施的一步,节外生枝制造合同纠纷。指示法院执行局长龚献民伙同郭自超等一帮人,对我一家人实施连续的侵权迫害——先用建筑材料堵塞我食品厂门前道路,造成停产。2005年5月20日,龚献民、郭自超恶狠狠的对我说:“南乐县委、县政府决定,经濮阳市批准,“南乐县农机修造厂”全部土地财产(价值千万元)已抵“工商行”贷款(31万元),现已归“绿神公司”所有,限你五日内无条件搬出,否则停水停电,让你厂永远停产,并按违抗上级“决定”把你拘捕,把厂房推平,我们有办法治你,你不要挨着鞭子过河……”。第二天(5月21号),郭自超带领司法局公证人员勒令我三日内无条件预交全年房租。

    实施第二步,指示民庭庭长冯利敏以协调为名骗取我的签名和指印,伪造判决书。他们紧接着让法院民庭庭长冯利敏(女)、赵庭长、书记员三人于2005年5月26日下午6时许,拿着郭自超5月26日当日的起诉书到我住处冯对我说:“绿神公司”郭自超要起诉你。我看这事根本不用打官司,很好解决,让我们协调一下就可以了,这样保证能让你满意,请放心,绝对不会让你个人吃亏的……。明天早8点你到法院找我。” 第二天(5月27日)我按时到了法院,冯庭长说:“今天把老郭(指郭自超)也请来了。主要是想了解一下情况,因为不是开庭打官司,所以你不用提交答辩书和证据,也不用请律师,只是让你说一下情况。”

    接着我说了发生的情况,冯庭长让我在他们所做的记录上签名和按下手印后,突然回翻出前页马上按住不让我看到前页有庭审笔录标题的字迹。又让我按了个手印和签名,说是作为协调依据。

    两年后检察院抗诉时才看到冯利敏用的是庭审笔录纸,以此为据伪造了判决书。法院领导核心班子精心编排的这场骗局,骗取我手印及签名后就这样收场了。

    更没想到,十多天后,冯庭长亲自送来非法炮制的判决书,称本案使用简易程序,公开、公正审理,因杨东初(指我本人)不向绿神公司郭自超交房租,不提交答辩书及有关证据,自愿放弃答辩而被判败诉,解除租赁合同。当时我对这种是非颠倒,荒谬无理,伪造的判决书感到非常气愤和震惊。她忙解释说:“你不用着急,这个判决书我没让郭自超及其他任何人知道,如果你不同意的话,这事好办,等我抽出时间再找你好好商量,请放心,我是倾向你个人的,决不会让你吃亏。”

    实施第三步,打着执行伪造的判决书为幌子侵占了我食品厂全部财产,达到清除目的。没等来冯庭长花言巧语的承诺,却再次遭到法院对我全家人的疯狂迫害——法院执行局长龚献民伙同郭自超带领一帮人,于2006年3月13日闯进我厂,把厨房和储存生活用品的房门全部贴上封条,使我们无法吃饭。又于4月5日南乐县法院全体出动把我全家人暴力驱逐,把我家人吓到痛哭流涕,各奔东西,两岁的小孙女吓的大病一场。从此我食品厂所有财产被法院龚现民和郭自超控制,(三个月后大量财物、设备不知去向)。4月14日开始,龚献民和郭自超带领数十人对我食品厂进行大规模的破坏,部分车间和房屋被拆除,把仅存的设备及产品包装材料和其它物料也被毁坏,一片狼籍,惨不忍睹。

    我因躲避抓捕,免受人身伤害,外逃数月,受尽磨难,他们终于在4月26日出动多辆警车,后追、前堵,把我从去医院的路上抓捕到法院,双手被铐在暖气管子上,长时间羁押、谩骂。龚献民指着我眉头骂道:“你白活60多岁,给脸你不要脸,你定要挨着鞭子过河……”。并当场逼迫我家人和亲戚立下保证书,十日内把剩下的大型制冷机组及其他房屋完全清除,否则把我押送到外县(清丰县)异地关押。

    从此我全家人居无定所,终日以泪洗面,食品厂被摧毁倒闭,多年的辛劳,换来一场灾难,如今倾家荡产,沦为难民,十年飘泊无家可归。

    数年的艰难上访屡遭地方权势团伙官员的压制和封盖

    案发后南乐县人民检察院一直拒绝受理控告,更不给作出任何书面文字说明(曾表示本案背后有市.县重量级官员参与的原因)所以濮阳市检察院和河南省检察院不准越级控告,使本案进入绝路。我们只得求助于中央和河南省有关上级机关及领导。所以十年来一直艰难地奔波上访。

    开始,我们抱有一线希望,多次到县委请求县委原书记赵国强给条生路,撤回“决定”,按照有关法律及国家有关政策做出公正处理。遭到拒绝后开始就到濮阳市和河南省有关部门逐级上访控告,同样毫无结果。我们只好到濮阳市委和河南省委集体上访,但均遭到南乐县和濮阳市所派遣的县委办公室李主任、原县群工部李部长、县政府李县长、市群工部张部长、段部长、市信访局赵局长等多名官员拦截。

    我们多次给中央和河南省有关领导投寄的上访控告信件和材料,得到批转后,濮阳市和南乐县,拒不执行处理。并做出(南政法[2007]13号)等文件和其他虚假材料,歪曲事实,摒弃法律等手段来欺骗中纪委和全国人大常委会等有关领导。

    河南省纪委曾于2006年10月份派人来南乐县作过调查,结论是:举报材料所反映的问题基本属实,并责令南乐县委、县纪委立即冻结所有被侵占的土地和财产,限期依法做出公正处理。可是不久,他们照样出售被侵占的土地和财产,并继续在被侵占的土地上大肆无证建造私有住宅和豪华商品住宅群。这表明他们动用强势资源再次进行灭火、封盖得手。

    河南省政法委挂牌督办又阅卷再督办四年无果

    河南省政法委自2007年开始关注该案(老书记李新民在任)。曾多次指示督促检察院依法调查侦办处理。当时濮阳市检察院民行处处长"扶新“反而于上述利益团伙沆瀣一气,对我受害人进行威胁.恐吓和谩骂,阻止我们上访控告。后编造虚假材料欺骗上级领导,使该案的调查再次受阻。“扶新”为不让我们向上级反映他的这一行为,只为我们作了抗诉。查阅抗诉书和南乐法院重审判决书的内容可证明“扶新”处长明知故犯。此事与濮阳市政法委及市检察院难脱干系。

    直至2011年初,省政法委确定挂牌督办。南乐县人民检察院因换届调整没有作出任何有效行动。拖至一年后,省政法委与省检察院以及濮阳市政法委再次阅卷于2012年5月调取该案“卷宗”审查后决定加大力度,再次督促市/县两级检察院立即查办该案并将处理结果进行汇报(省政法委由毛超峰主持工作)

    在此情况下,南乐县检察院在势力团伙的干扰下只得采取避重就轻的,丢卒保车,查办小事,掩盖大案等折中手法了结侦办(用假破产夺取“吉乐化工厂”“玛钢厂”数百亩国有土地.房产.设备的巨额财产以及为夺取我食品厂财产,南乐法院伪造判决书的犯罪事实都拒绝侦办,因此南乐县法院多名责任人逃脱了侦办调查)。于2012年10月24日移交侦办材料进入公诉程序,然而濮阳市检察院还是那位“扶新”处长(现任公诉处处长)在势力团伙的支持下,又跳出来坚持对该案的包庇立场拒不受理,阻止公诉。

    当时南乐县检察院反贪局局长袁国顺在我质疑的追问下无奈的说;“自省政法委及省检察院领导调取该案“卷宗”审查后,我局专案组从2012年6月至10月五个月的工作,该案事实基本查清,证据确凿,侦办完成——对南乐县法院李章根.魏兵武两名责任人实施取保候审。案件侦办材料于2012年10月24日移交给公诉局进入公诉程序;可是只要省检察院不来人我们只能作到这些。”直至2013年10月,在省委巡视组进驻濮阳,督办该案,结果同样毫无进展。

    今年3月终于盼来了救星中央巡视组,这时濮阳市委.政法委及濮阳市法院派副院长井云亮装出一副仁慈公正的假象说:“你的案子是中央巡视组督办的第一批第一号案子,领导高度重视,定要公正处理,完全赔偿你食品厂所有经济损失并严惩违法人员”,他又说:“我是农民的儿子,深知百姓的艰辛和不易,请相信我的人品.工作能力和工作态度”……当时他把这些表白,用我的口气写在了纸上让我签了字。并要求我在此期间不能有任何上访行动。后来他为了掩盖法院的罪责又说道:“发生这些不幸的事是难免的,这是顶层设计的错误和法律的缺失造成的……”

    事后反思,其目的是要用我的签字应付中央巡视组限期回报处理结果的要求,然后继续拖延,使该案冤陈大海,自息自灭。因此,中央巡视组多次督办该案至今没有进展 。

    指定管辖至今已超过一年多时间。近日,濮阳市检察院通过南乐县检察院告知我:“被诉方不构成犯罪,决定撤销该案。还说:你不是被夺三家国营企业的人员,非利害关系人,无权告发举报……” 历时五年的省政法委挂牌督办。又阅卷再督办。中央巡视组又督办。至今又无果而终。他们又一次钱权交易,利益交换,封盖灭火得手。 百姓弱势无力,任他们欺凌宰割,在他们眼中不如草芥和鸡狗,更谈不上做人的尊严。摆在我们面前的只有唯一的一条已经走了十年看不到头的艰难曲折的上访路。我们不禁要问为什么,在光天化日下地方权官敢肆意妄为夺财侵权,欺压百姓?为什么河南高层漠视民冤,对该案十年只查不办????!!!!!不知河南何时有公正?濮阳何时有平安?百思不得其解。可是,十年磨难告诉我们,这起濮阳贪官公权谋私侵权大窝案在犯罪团伙的老巢濮阳当地处理永远不会有公正结果的。依照惯例应把该案移交外地市处理。

    曝光人:杨东初
    身份证号:410923194607170013
    暂住地:南乐县藏固村。县检察院大门前
    电话:152393904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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