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生观察工作室2015年1月6日消息:明天九点半,公民伍立娟诉讼潜江市公安局局长肖天树一案在湖北仙桃中级法院开庭审理,在此伍立娟邀请湖北附近方便的各买断人员参加旁听。
据悉,这次是二审的第三次诉讼开庭,这次二审开庭时间拖了三个月,伍立娟正准备去北京最高法院时,被通知明天开庭。
伍立娟说“开庭也就只是那么一会事而已,我没有抱任何希望赢这一场诉讼,因为法律对老百姓来说是一个“奢侈品”因为法官并不是人民选出来的法官,怎么可能为人民主持公道,他们是权贵手中的“棋子”领导让他怎么走就的怎么走。我也只是依法走程序而已,不会报赢的希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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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民伍立娟第三次诉讼潜江市公安局长二审明日开庭
宁夏李韫竹遭绑裤子被撕烂 湖北伍立娟被警告不得发贴
民生观察工作室2014年11月29日消息:昨天晚上,宁夏银川访民李韫竹(电话13146099518)被一群“黑社会”背景人员从马家楼连踢带打绑架拉出去,塞进黑车拉走。李韫竹现关在宁夏驻京办黑监狱,期间她裤子被撕烂,手被打伤不能动不给治疗。
另外,湖北潜江维权人士伍立娟昨天深夜也给本工作室发来消息,昨天下午六点半左右她所在的辖区江汉油田派出所的人员来到她家找她谈话了,要她不在江汉买断群发帖。伍立娟对此予以了拒绝,她说“我今年被不知名的人把窗户砸乱了,报案到现在没有给我破案,我家窗户到现在还没有安装玻璃,外面大风家里小风,夏天可以,可现在已经是冬天了”。
湖北维权人伍立娟被押马家楼
民生观察工作室2014-9-27消息:湖北潜江市工行维权人士伍立娟今天下午五点左右发来消息:我已经在马家楼了,今天早上八点上班时间我到了中南海灵境胡同,结果被抓送到了马家楼关押,一直未获释放。
其实今天从中南海有五、六车访民被抓送到了马家楼。上午九点半送马家楼第一车后,其他在府右街派出所的访民直到十二点才送马家楼。到马家楼湖北大厅后,伍立娟发现虽然访民不太多,但是在马家楼大院等待截访的各地政府人员却很多。
伍立娟被拘留案第三次开庭将在下周星期一
8月26号我从北京回来直接去了法院潜江法院,到法院立案庭后再去了民事庭六楼,到办公室后沈审判长告诉我说,你的案子已经自动放弃了,我说为什么,他说我不在家,给你送了两次你就自动放弃,我说我是8月25号收到快递邮件信息,26号就回来了,怎么会是放弃,快递邮件发送时间最短也是三天,或者七天收件人联系不上可以退回邮件。
我也不想多说,我就说了一句话不开庭算了,我明天就返回北京去天安门拉横幅说潜江市政府支持潜江法院乱作为,胡作为,不作为,就很生气的走了,回来怎么也想不通,加之一个多月不在家,家里霉气熏天,凳子沙发都长毛了,收收洗洗忙完累的都不行了。
8月27号早上很早就醒了,想去找快递公司要快递,先打电话与快递公司人员联系了一下,说明了我想法,你们这样做是不负责的。快递员问了我信息时间,我说25号收到信息,26号回来就不送我快件,怎么退回了。他说看看在联系我,不一会法院就来电话说再给我一次机会还是给我开庭,要我去办理开庭手续,听到后还是很高兴,就赶去潜江市法院办理手续,办完都快十点40了,又去了市政府,向市政府反映断友潘向荣子宫癌住院费的问题,信访局长袁用兵不在办公室,找到副局长王舒伟说了潘住院费的问题,他还不知道,最后他说再说,
我拘留案开庭时间是9月1号,星期一早上八点半在湖北潜江市法院民事审判厅,
请湖北省银行下岗买断员工及社会其他买断下岗人员,还有各界法律界,新闻界,前来旁听。
伍立娟联系电话13707227753.
2014-8-29湖北潜江访民看望伍立娟 村民对张泽清被击毙持抵触情绪
民生观察工作室2014-6-15消息:湖北省潜江市工行维权人士伍立娟6月11日从北京押回后被拘留十天(湖北伍立娟被证实拘留十天http://www.msguancha.com/a/lanmu4/2014/0611/10145.html)。昨天上午,潜江市多位维权上访人前往潜江市拘留所看望了伍立娟。
昨天去的有潜江市工行维权人士黄行芝、潘向蓉,还有江汉油田买断人员李战林、张丽、访民彭峰。他们到拘留所后顺利看到了伍立娟,但所送物品等不让送入。
另外,近日有潜江当地人士走访了潜江市浩口镇许桥村,见到了该村许多村民。不少村民对该村刚刚发生的击毙村民张泽清事件持抵触情绪,他们认为警察开枪值得商量, 甚至有村民表示当天张泽清其实没带那么多炸药。
看望伍立娟


伍立娟和她的拘留书
湖北伍立娟被证实拘留十天 北京张德利第十四次被拘留
民生观察工作室2014-6-11消息:昨天本工作室发布了湖北工行维权人士伍立娟被拘留的消息(湖北工行维权人士伍立娟押回后被拘留http://www.msguancha.com/a/lanmu4/2014/0610/10138.html)。今天下午伍立娟被送往拘留所时,设法给本工作室打了一个电话说,她被拘留十天。
另外,今天晚上,北京顺义拆迁访民张淑凤致电本工作室说,她丈夫张德利今天又去了中南海上访,被抓回顺义仁和派出所,晚上即被宣布拘留送往北京朝阳看守所。这已是张德利第十四次被拘留了(张淑凤张德利夫妇就一再被拘留、遭暴力的控告书http://msguancha.com/a/lanmu50/2014/0519/9977.html)。仁和派出所不给拘留票,此时张德利还发着烧。
湖北工行维权人士伍立娟押回后被拘留
民生观察工作室2014-6-10消息:湖北省潜江市工行维权人士伍立娟近日一直在北京上访,稍早前她被控制在潜江市驻京办。今天,伍立娟被从北京押回潜江。
今天晚上,同在潜江的工行维权人士黄行芝致电本工作室说,伍立娟被押回潜江后,先是被送到潜江杨市派出所,随后即被宣布拘留,拘留天数要等看到拘留通知书后才能知道。
湖北工行维权人士伍立娟被扣驻京办多日
民生观察工作室2014-6-7消息:湖北省潜江市工行维权人士伍立娟今天给本工作室留言说,6月4日她被潜江市驻京办人员从马家楼接出后一直扣留在驻京办内。
前天,潜江市工商银行保卫科长等人到了北京,要求接伍立娟回去,伍立娟对此予以了拒绝。今天下午,潜江市驻京办及潜江市工商银行来京人员都外出玩去了,伍立娟利用这个机会趁机溜了出来。伍立娟:5•23北京一天维权记
今天是周末星期五我与很多老访民一样早上四点半就起床了,五点准时出门,因为住六环外又要转几次车才能到各信访部门,我们第一部门是检察院大部门口登记很简单就是把身份证号码登记就完事了,第二部门是政法委大部,中央所有部门都有信访窗口唯独政法委没有信访窗口,也就是没有信访窗口才导致大量访民到政法委大部门口,因为几天前政法委。门口有工作人员给访民登记照相,而且还是一个一个的人拿着自己的材料与身份证一起照相,所以涌来很多访民来政法委,其实公,检,法不作为,造成很多冤假错案就为的原因就是政法委监管力度所造成的。
第三个部门是组织部同样的是只登记身份证号码就完事,也不接谈不给表,第四个部门是财政部,第五个部门是中纪委同样只登记身份证号码就走人,第六个部门是国家信访局,我到信访局是正常程序两个月一登记,我上次是三月六号,今天是五月23了,上次不给我发表这次又不给我发表,今天二号窗口还说不给我表是我没有说好听的话,我不知道我那句话说错了,按正常程序不给表,按不正常程序去天安门与中南海找习主席她们又给我们访民乱加罪名说(非访)正常不行,不正常也不行,反正就是你老百姓告状无门,这一上午就这样过去了。
下午遇到武汉烟草维权的柳小华,郭洪伟等人,我们一共有十一个人写诉状要求信访局不作为信息公开,同样保安不让进 ,我们打了110报警后才同意,要我们十一个人进去两个代表,最后由柳小华与郭洪伟还有一个人拿着别的材料进去的,同样不给表,说你们的问题不能接待,登记身份证号码后就让代表出来了,出来后由不让我们十一个人走,说我们有录音与照片要检查我们的手机,我们又打110报警,下午在信访局进去的安检大门口有一个孕妇被保安推到,他们警察怀疑我们有照片 110又来后我们说你们可以照我们,我们为什么不能照你们?照片的手机我们已经转移出去了。
今天周末各部门人多不多,加之敏感时间快到了,北京非常紧张很多访民都在家里不敢出来了,(三骗)胡同没有多少人,(三骗)窗口只有三百来人,今天上午一起维权的有重庆铜梁的孙利秀与綦江的张育森夫妇, 还有张家兰,张定芬,姚洪等人。
湖北工行伍立娟于北京
2014-5-23


湖北伍立娟状告潜江市公安局的法庭辩论意见
湖北伍立娟状告潜江市公安局的法庭辩论意见
尊敬的审判长及陪审员书记员你们好!
伍立娟根据开庭经过以及被告证据以及答辩状做几点陈述意见:
一、根据被告的答辩状做简单的陈述。
被告湖北省潜江市公安局以北京西城派出所出具的训诫书为由分别给予伍立娟两次行政处罚拘留共计18天的决定,,该处罚决定属于违法行政行为,请求法院依法撤销。
训诫书只是一种告知,并没有法律规定训诫书就是违法行为的证据,再就是伍立娟本人也没有在北京做违法的事,上访是每个公民的权利,任何人不的剥夺,但是被告一再的玩忽职守打击报复受害人伍立娟,一再用人民给予的权利来镇压人民,阻碍伍立娟正常上访,多次非法将伍立娟控制在家中,甚至非法绑架到宾馆式黑监狱。比喻大海可以淹死人,伍立娟不会游泳,也没有自杀的倾向,伍立娟难道就不能去大海边看大海吗?训诫书就是一个告知伍立娟大海是可以淹死人的,是不能下海里去而已,难道伍立娟在大海边看海,这就是要自杀是犯罪吗?
训诫,属于行政处罚行为,这里先不谈北京市西城区公安分局对原告的“训诫”行政处罚是否合法,依照一事不二罚的原则,既然北京市西城区公安分局对原告作出了行政处罚,那么潜江市公安再以“训诫书”作为依据一而再给予行政纪律的处罚的行为就涉嫌滥用职权。
上访是每个公民的权利,任何组织与个人都不能剥夺,但是被告一而再对原告依法上访反映问题实施打击报复,非法阻截原告的正常上访,将原告限制在家中,甚至非法绑架到宾馆式黑监狱,这样的不法行为等于用人民给予的权力来镇压人民。
潜江市以2013年11月14日,18日,12月3.4.5.6.7日,共计7次,2014年1月1日,7日两次为由向潜江市公安局报案,伍立娟人在北京,潜江市住北京办事处工作办公室为什么不及时向北京公安报案?而要向潜江市公安局报案?为什么要舍近求远?显而易见的是伍立娟在北京是没有任何违法行为,只是潜江市有意加害上访人伍立娟,从操作上就可以看到上下集体作假案,如果伍立娟在北京有违法行为北京是要直接依法处理的,之所以北京没有处理,潜江市就没有权利做行政处罚拘留。所以必须依法撤销两次拘留。
潜江市公安局以训诫书为由“非法拘留”伍立娟是错误的,伍立娟在北京西城公安局调取了自己在北京的一切信息,分别是(2013.12.07),(2014.0101,2014.0107),此信息说明潜江市公安局制作的伍立娟在中南海周边扰乱公共秩序,此信息北京西城公安局没有制作,该信息不存在,所以这一切都足以证明伍立娟在北京的一切行为都是合法的,足以说明潜江市公安局“非法拘留”伍立娟是及其违法错误的,应立即撤销对伍立娟的两次行政处罚,并且追究其办案人员的相关责任。
下面就被告的证据陈述几点意见
证据一,伍立娟其他扰乱公共秩序的行为结案报告:
广华寺派出所制作的行政处罚是错误的,我不认可,因为我只到中南海周边,还没有到中南海,再说我也没有违法行为,没有携带易燃品,易爆品,没有喊口号,没有打横幅,没有拿上访材料,更没有游行行为,因为我独自一个人去,所以广华寺派出所制作的行政处罚两次2013年12月9号,2014年1月10号两次,伍立娟扰乱公共程序不成立,因为我与黄行芝只到中南海周边,还没有到中南海,再说我与黄行芝一起去的,一起回来的,拘留只有我一个人,在笨的人都可以看出来是在做假,是在有意陷害当事人伍立娟,所以我不认可。
证据二,受案登记表[2013]第3442号,[2014]第68号,两个受案登记表没有报案人,更没有报案人姓名,更没有报案单位,那么请问受理单位负责人汤良荣是怎么接案的呢?在笨的人都可以看出来是在作假,所以不予认可。
证据三,呈请行政处罚报告书,[2013年12月9号],[2014年1月11日]这两个报告书没有公章,事实不是违法,不予认可,一个连公章都没有的行政处罚报告书有法律效意吗?。
证据四,行政处罚决定书潜公(广)行决字[2013]第2620号,行政处罚潜公(广)行决字[2014]第45号不认可,因为伍立娟没有违法行为,此处罚决定书无效,不认可,证据五,陈时清保安询问笔录,对陈时清保安的笔录一部分认可,一部分不认可,他们去马家楼接伍立娟与黄行芝,我们二人没有对他们保安辱骂,完全是捏造事实,加害伍立娟,所以陈时清保安完全是在胡说八道,不予认可陈时清保安证据。张明的笔录伍立娟认可,因为张明说的都是事实,他去北京接过伍立娟几次,每次他去接我们都很融洽,没有发生过任何口角,证据六,刘昌华保安询问笔录事实,伍立娟认可。
证据七,对伍立娟的两次询问笔录,本人认为审讯不合法不认可。
证据券宗一,证据七,卷宗二证据八训诫书共10份认可。
证据卷宗一,证据八,卷宗二证据九,两份潜江市驻京办说明,
对卷宗一驻京办情况说明完全不认可,从这份证明来看完全是捏造事实,栽赃陷害
本人从不与其他访民接触,一直是独来独往,也从不做脱裤子的事,他们一群证明人才是赤裸裸的捏造事实加害原告,他们是一群利益集团,我在驻京办看到他们一起打过其他访民,卷宗一证据八,不认可。对卷宗二证据九认可。
证据卷宗一证据九,与卷宗二证据十,常住人口信息认可。
证据卷宗一证据十,与卷宗二证据十一,两份行政处罚告知书
这两份行政处罚告知书没有打印时间没有公章,没有我的签字,不予认可,行政处罚都是要通过审核批准的,没有原告当事人签字,也没有公章怎么可能在法律生效?证据卷宗一证据十,与卷宗二证据十二,两份稳控报告,对卷宗一证据十,从这份稳控报告来看,明确可以证明伍立娟没有签字没有拿到补偿金,通过法律诉讼法院驳回一切,回到原点工商银行,足以证明伍立娟还是工商银行的职员。之于被告说伍立娟是进京上访人员中最有鼓动性的人物之一,完全没有事实依据,银行与公安政府都是采取非法的软禁与监控,阻止伍立娟正常去北京维权,并且多次绑架与软禁限制伍立娟的自由,而这一切都是由政府与公安联手违法迫害伍立娟,稳控报告清单证明是七页,但是卷宗一证据十,稳控报告实际只有五页,少了两页那里去了呢,与马航一样失联了无法找到,不予认可。
证据卷宗二证据十二,稳控报告清单清楚是写着七页,而稳控报告实际只有三页,少了四页,从这证据看出他们公安局办案是这样马虎大意而不负责人,一个很重要的证据都不完整,怎么可以做证据?而且两个卷宗两份证据同样,一份少两页,一份少了四页,真是值得可笑的是,公安局办案人员如此的失误,共计少了六页,这六页那里去了,与马航一样失联了无法找到,不予认可。
证据卷宗一,证据十二,与卷宗二证据十三,同样两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23条及第二项规定,认可,但是不适合对伍立娟的应用。
综上所述总结开庭陈述
真实性、合法性、关联性
从本案潜江市公安局的一切证据来看,足以证明是及其不真实的,既然不真实就不存在合法性,不合法自然就是违法,关联在一起就是潜江市公安局在践踏法律。
何为“非正常上访活动”?中南海是人民公仆的地方,我作为公民,作为纳税人,找公仆反映问题,解决湖北省潜江市无法解决的问题,这难道是“非正常上访活动吗”?整个过程我没有携带易燃品,易爆品,没有高声呼叫,没有放火,没有抢劫,没有盗窃,更没有游行,再就是总理都说中南海的大门永远向人民敞开,还有中央信访新闻发布会也说了,去中南海是相信党中央才去的,那些不去的人才是不信任我们的党,不信任我们的习主席,我也是积极的响应中央号召才去的。而现在却被潜江市公安局以“非法上访”的理由拘留两次,这显然是对中央的不信任,应该确切的说是对习主席的不信任,是在与习主席走人民群众路线做对,如此大胆敢胡作非为?这必有故事在里面,再就是马家楼,大楼外墙清清楚楚的高架着闪光字,上为中央分担,下为民众解愁,潜江市政府上不为中央分担,下不为民众解愁,我做到了上为习主席分担,下为自己解愁,维权是公民的权利,这在民主国家都是合法正常的行为,都是宪法赐予公民的正常权利,只有潜江市政府想独裁剥夺伍立娟的宪法权利,所以,我在北京中南海没有任何违法行为,潜江市公安局对我非法作出行政处罚是错误的,也是对公民宪法权利的野蛮剥夺,是一种犯罪的行为,这将必须受到人民的惩罚,一个维权弱势群体的弱女子,手无寸铁,一步一步的逐级上访到今天,已经到了有理无处说的地步,看到电视里的“执政为民”,“严肃执法热情服务”,“三个代表”,“构建和谐社会”和“中国梦”等,都是阳光灿烂的喜剧让人民信任政府与司法部门,对政府与司法充满期待与希望,而现实的残酷让我的心拔凉拔凉的,什么是“中国梦”真正的中国梦是要实现中国公民活得要更有尊严,有民主,法律有监督,习主席都说了政府不得干预司法公正,独立执法的公正,不得授予其他因素的干扰是必然趋势,通过开庭审理很明确的证明本人伍立娟没有任何违法行为,并且在开庭前五天,被人送钱要求伍立娟撤诉,伍立娟不接受收买不答应撤诉,就被政府绑架软禁到十五号开庭前20分钟释放,导致伍立娟没有足够的时间准备证据,还有最大的损失就是伍立娟的律师无法与伍立娟联系,没有到庭,导致伍立娟没有得到应有的法律辩护的权利,还有媒体与记者,还有教授与学着都无法联系到,没有参加开庭旁听,没有监督,这完全是一个不合理的开庭,没有公正与公平,在就是法院法官朱显传在给伍立娟通知开庭时,就应该把被告的证据交伍立娟,但是法院法官朱显传法官,并没有把被告的证据给原告,这是非常大的一种错误,很显然是在为公安局长保驾护航,因为我被绑架软禁到开庭前二十分钟释放。
由于心情混乱,没有证据,也没有准备,导致开庭非常匆忙,这一切都不是偶然,而是有意精心策划,这一切证明权力与利益的造作,开庭对伍立娟是不公平的,被告是错误的,原告是被害的,本人宗旨是会维权到底,为自己的公平,为法律的公正,为法律的尊严,本人一定要与玩忽职守违法势力斗争到底,讨回自己的公道,请法院撤销两次拘留处罚,这才是将有社会正义和良知,撤销行政处罚才是法官的正确判决,请你们敢于直面现实和自己的良知,敢于承担起法官终生制历史的责任。
原告:伍立娟
2014年4月15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