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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广东李彩云房遭强拆家人被打伤

    【民生观察2018年9月13日消息】本网获悉,2018年9月8日广东佛山市顺德区李彩云家遭遇当地部门暴力强拆,李彩云被控制后遭殴打带走,至今下落不明,其姐李碧云、弟李添强、女儿梁巧仪都不同程度被打伤。

    据李彩云女儿梁巧仪讲述,2018年9月8日上午10点15分,她从家里出门走到半路上,突然发现有很多不知名的车,车上坐着一些不明身份的人带着口罩,正朝她家的方向开去,见此情形,她马上准备打电话给母亲李彩云,不料,她被这些人立刻下车强行按住并抢夺手机。在她呼救过程中,正在家门口摘菜的姨妈李碧云和舅舅李添强看到后,马上跑过来把她从车里救出来。她从车上逃出来后,就朝家的方向拼命跑,因母亲李彩云和她一岁大的儿子还在家中,可这些人却拿着铁棒、长铁叉、长笠网追赶她,并再次将她抓住并限制其人身自由。这时她看到姨妈李碧云被按在泥泞地里,头被这些人死死用脚踩着,过后得知姨妈右手骨折,左胸被打伤。而舅舅李添强被这些人追到泥泞中,用叉子叉住拳打脚踢,使其一度休克,过后呕吐不止。她自己身体软组织也多处淤青红肿。

    梁巧仪说,她们三人都被控制后,在逢沙村主任潘礼全的带领下,来了大约两三百人,强行冲进她和母亲李彩云家,进屋后迅速将她母亲李彩云控制,然后连同她一岁大的儿子一起强制带上车,之后,家中财物都被强行搬走,房屋被暴力强拆。过后得知,母亲李彩云被强行押上车后,被要求签订不合理协议,母亲拒绝后被打伤,至今母亲李彩云下落不明,不知被大良街维稳人员关押在哪里。

    据悉,李彩云家位于佛山市顺德区大良逢沙永安东路9号,其有兄弟姐妹4人,分别是李仪云、李碧云、李彩云、李添强。几年前,李彩云的房屋被当地政府纳入征收范围,用于建造华侨城和商品房,而李彩云认为征收价格太低且没有合法手续,遂依法向当地有关行政部门和司法部门递交诉讼和反映问题。

    2018年7月31日,李彩云收到顺德区法院的文书,被告知撤销顺德区国土城管局144号文件的执行,因确有错误,对她家的征收情况须重新侦查。2018年9月4日,李彩云向最高院邮寄《行政诉讼书》反映问题,9月7日家中便被断水断电,经致电投诉反映,当日下午约4点才恢复供电,但是,9月8日上午,其家中突然闯入两三百人,一家人均被打伤控制,随后房屋遭到暴力强拆,李彩云则被地方维稳人员带走关押,至今下落不明。

    另外,李彩云的姐姐李碧云的住房及店铺于2014年11月28日,在容桂村主任梁敏英、派出所卢能业等人的带领下被选择性强拆,当时李碧云被强行带走关押,遭酷刑折磨的奄奄一息,在被非法关押一个月后才被释放。但此时的李碧云已被殴打致残,在被家人找到后,其兄弟姊妹轮流照顾她。但随后弟弟李添强的店铺也被选择性强拆,一家人生活陷入困境。为了方便照顾残废的李碧云,姐姐李仪云把李碧云接到家中照顾,可却长期遭到当地维稳人员的骚扰。后李仪云因忧郁致病错过手术治疗,于2017年7月7日逝世。

    之后,无家可归的李碧云被妹妹李彩云收留,但容桂街道办人员和容里村主任梁敏英,却派出约40人日夜24小时守在李彩云的家门口,还对李彩云进行恐吓威逼,但李彩云坚决收留李碧云。李碧云在妹妹家中被非法监控长达740多天。
    现在,李碧云已经被强行送回原住地容桂村,由当地维稳部门派出约40人日夜轮流看守,再次非法限制其人身自由。期间,被非法拘禁的李碧云用手在地上爬行想离开关押地,却被看守她的5个人抬起再扔下导致多次昏迷,其受伤部位也无法治疗就医,在关押期间,李碧云曾多次打报警和投诉电话,均无人理睬。

    李彩云地址:广东省佛山顺德区容桂街道容里村利群路39号

    李彩云女儿电话:15622260264
    李碧云电话:13435475293
    李添强电话:15818086838



  • 福州下洋村暴力强拆 打伤村民

    【民生观察2018年8月24日消息】本网获悉,8月23日中午,福建省福州市仓山区城门镇下洋村发生强拆流血事件。据维权人士庄先生告诉本网志愿者,23日中午,下洋村政府和拆迁办在未与村民达成拆迁协议的情况下,派来百余名黑保安暴力强拆下洋村村民们的房屋,许多村民特别是老人和妇女们坚决抵抗违法强拆,黑保安见状就用警棍等武器暴打村民,过程中多名村民被打伤,其中两名妇女被打的头破血流倒地晕厥。

    村民们反映,他们所在的下洋村,是福建省福州市仓山区城门镇的一个偏远的城乡结合部的村庄,人口约1万多人。前年,下洋村被纳入福州市扩建的东部新城规划,并且已按人均面积45平米的补偿政策拆迁了一部分。今年,政府决定继续拆迁其余部分,但是执行的补偿标准却被大打折扣,村民们意见很大。现在的补偿标准被简称为“752补偿赔办法”,也就是说,1984年-2004年期间建成的房屋才有补偿(有产权的除外,农村有产权的早年很少),而且补偿标准是按180平米以下只按7折面积补偿,超出180-240平米的房屋只按5折面积计算补偿,再超出240平米房屋的仅仅按2折予以补偿。村民认为这极不合理。

    他们认为,先期拆迁的那部分小洋楼补偿标准比较高,而近期拆迁的普通住房却补偿标准很低。本村的房屋大多是面积比较小,一套住宅蜗居了很多人口的老宅,而且多数农村人没有什么经济收入,没办法建起什么大洋楼。他们要么就是修修补补几代人拥挤着居住着,要么是在宅基地上勉强扩建一点,仅有很少一部分人有钱盖洋楼,先期拆迁的那部分小洋楼补偿标准几乎没有打折,近期补偿的普通民居就要按7折、5折、2折的面积打折补偿,这实在是有失公允。

    现在拆迁的大多为老宅,当地政府的政策很不公平,他们为了后期的拆迁多截留一些钱,就想出了一个“752打折补偿”政策,这将导致同村老宅区的居民们补偿面积大幅缩水。还有,现在的补偿标准还规定,2004年以后盖的房子包括宅基地都只是象征性的补偿150-600元/平方米,这实在太欺负人了。同一个村出现两套价值悬殊的补偿标准果,许多村民非常不满,他们觉得如果按照这样的拆迁标准执行,就会导致他们越拆越贫困,他们将先失去耕地,再失去宅基地,而得到的补偿极少,他们无法在昂贵的新城中买房安居,他们的生活将陷入悲惨的境地。

    2018年上半年,地方政府已经多次派出拆迁人员逼迫村民搬迁,2018年8月23日中午,下洋村政府和拆迁办在未与村民达成拆迁协议的情况下,派来百余名黑保安暴力强拆下洋村村民们的房屋,许多村民坚决抵抗违法强拆引发暴力冲突,百余名黑保安势力强大,他们使用警棍、盾牌等武器暴打伤多位村民,其中两名妇女被打的头破血流。



  • 陕西精神病杀全家21年后又杀人 精神病伤人不犯法?

    2017年2月23日,陕西绥德,62岁的“精神病人”白士高将47岁的女邻居及其6岁的女儿当街砍杀。而他上一次行凶是21年前,妻子和4名未成年儿女,倒在了他的刀斧之下。

    和当年杀人后自剁双脚寻死一样,这一次,他疑似服毒,并于事发当晚身亡。

    这个当地人尽皆知的乖戾老者,精神究竟怎样不正常?当街砍人是蓄意为之还是偶然爆发?一些追问目前尚无确切答案。但确定的是,有8条生命,在相隔21年的两场悲剧中丧生。如果他没有服毒身亡,究竟需不需要负法律责任?

    据中国疾控中心精神卫生中心数据显示:中国各类精神病患者人数已超过1亿,重性精神病患者超过1600万。在重性精神疾病患者当中,如果不住院进行系统治疗,20%的病人可能会肇事肇祸,30%的病人可能致残,山东省济南市精神卫生中心院长孙健指出。

    看看专家咋说——

    解读专家:北京安定医院司法鉴定科主任医师 罗小年

    北京回龙观医院精神科副主任医师 赵振海

    疑问:精神病患者杀人不负法律责任?

    罗小年:这是错误的认识。

    并不是所有精神分裂症患者犯法都不负法律责任,只有被鉴定为无刑事能力的患者才可能不负刑事责任。这种鉴定应该在司法局注册的专门的鉴定机构进行。

    有部分刑事责任能力的人都不会免于法律处罚,有些精神分裂症患者处于恢复期,这时的犯罪行为,应与普通人一样承担完全刑事的责任。

    需要注意的是,监护人有责任将无刑事能力的患者送入医院治疗。

    因此,精神病患者的监护人要有明确清晰的法律意识,并尽到监护人的责任,在患者发病期间要强制患者就医,防止患者出现伤人行为。

    疑问:精神病患者能治愈吗?

    赵振海:严格意义上说,精神分裂症是临床治愈,即在药物的作用下,能够回归社会。

    当然,前提是给患者创造良好的康复环境,很多患者经过治疗后恢复得很好,比如获得诺贝尔经济学奖的著名美国经济学家约翰·纳什,本人就是精神分裂症患者,和疾病战斗了一生,取得非凡成就。

    需要注意的是,治疗的预后和按医嘱定时定量服用药物有关。因为大部分抗精神病药物起效往往需要几周时间,疗效明显的话需要8周甚至更长的时间,因此,患者不要看没有效果而擅自停药,特别是当药物出现副作用时,及时和医生沟通,进行换药。

    疑问:患者如何自查“要犯病”?

    罗小年:患者要留意阳性症状的出现,比如幻觉,要有所警觉,积极主动就诊,控制病情。

    患者出现妄想症状,往往难以自我警觉。其中被害妄想最常见,患者认为别人故意针对自己做不利的事。对外的警惕性提高,总是怀疑别人,感到不安全,这种警惕性提高是病理性的。

    家人同事如果发觉患者有这些倾向,应带患者及时去医院。

    有研究表明,在明显发病以前,50%以上精神分裂症患者会有前驱症状,前驱症状是指严重程度并不是很突出的精神症状,比如严重失眠、脾气烦躁,一点小事就发火。特别在精神疾病复发的高峰期,春天或酷暑,要格外留意这些症状。

    (来源:健康时报网 http://www.jksb.com.cn/html/news/knowledge/2017/0322/109505.html 2017年3月22日)

  • 李丞责运程书预测精神病者伤人 被病人组织投诉歧视

    港铁车厢发生纵火案,引起全城关注。堪舆学家李丞责的2017年生肖运程书《鸡缘巧合》中预测,今年东南方,「过新年,或过了新年没多久……容易有火烧列车,火烧交通工具。」和「易有精神病患者做出异常行为,伤人无数。」香港病人政策联机指上述内容和说法对精神病患者有极大歧视及偏见,该会今日已去信平机会要求调查和采取法律行动。

    香港病人政策联机主席林志釉表示,《鸡缘巧合》有关内容会引起大众对精神病患者的排斥和歧视,认为内容纯为李丞责的个人推测,并无事实依据,该书在各大便利店、报摊和书店有售,容易接触到广大巿民及读者,影响深远。林希望李丞责可以回收有关运程书,重申有精神病并不代表会生事。

    针对事非针对人

    李丞责响应称,对运程书内容引起误会深表歉意,重申并无歧视精神病患者之意,「只系针对事唔系针对人」,运程书只是以正面方式说出预测,希望看书人士可趋吉避凶。

    大律师龚静仪认为,从字面看,有关预测的意思只是说可能有精神病患者在某段时间较容易有异常行为,并不是肯定地指全部精神病患者都会有异常行为,也没有指名道姓,故有关歧视的指控未必成立。龚说,社会应避免对弱势社群作出歧视,但也不应每谈及精神病人便要避提负面东西,「咁样变咗好多嘢都唔讲得」。

    (来源:橙讯 http://www.orangenews.hk/news/system/2017/02/13/010050431.shtml 2017-02-13)

  • 江西丰城政府强征土地雇凶伤人 村民状告无门

    控告人:江西省丰城市小港镇张洲村委会第一、第二小组村民。
    卢小英,女,汉族,1960年9月1日出生,身份证号:262202196009012046,江西省丰城市小港镇张洲村人,电话:15970572156。

    我们求助无门,迫不得已在网络寻求帮助,在此控诉江西丰城市小港镇政府欺上瞒下,强征土地,雇凶伤人。

    一、村干部私自对外承包集体土地获利中饱私囊。

    张家洲村是拥有3000多人的大村庄,村庄位于赣江堤外有800多亩集体所有的旱地,1993年开始就被村干部私自承包给外地老板栽树,获利几百万,全被村干部中饱私囊,张洲村民没有得到任何经济补偿。

    二、镇村干部利欲熏心欺上瞒下雇凶殴打村民。

    张家洲村在赣江堤内有200多亩水田,其中在丁字岩(地名)有80多亩水田,2010年4月被镇政府领导联合村委会干部强行征收,拟高价转手倒卖用来建造店面和别墅。这80亩土地,每一亩补偿16800元(含青苗费),而实际上,根据赣府字【2010】126号文件明文规定每一亩应当赔61137元每亩(其中土地补偿费30773元,青苗补偿费30364元),相差近45000元一亩,80亩土地近490万元被镇政府贪污。该文件明确规定:“各地在制定具体征地补偿安置方案时,青苗补偿费、地上附着物补偿费和社会保障费用要单独列支,不得纳入新征地标准内而挤占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变相降低征地补偿标准。”而村民根本就没有得到一分钱所有的社会保障费。此外,经村民多次走访上级国土管理部门了解,该80多亩土地根本未获审批。在征地前,没有召开村民大会,他们私下在深夜采取恶劣手段拿着卖地协议,各个击破逼迫村民签字。此外,他们两次雇佣十几个黑社会打手殴打村民,并要镇派出所于2010年10月18日在没出示任何证件和手续的情况下以“妨害公务罪”将村民卢小英非法关押半个月,企图杀一儆百。

    三、村民被打轻伤二级派出所敷衍立案“立而不办”。

    2014年8月23日,江西省丰城市小港镇人民政府职工金影进(音)在强征土地过程中,对村民卢小英拳打脚踢,致使控告人卢小英构成轻伤二级(有伤情鉴定)。该行为已经触犯刑法,而派出所在村民强烈要求下对此立案,可是却敷衍了解,一味劝村民私了,立案而不办案,不追究打人者刑事责任,也不将情况递交给检察院提起公诉。

    我们实在是走投无路,状告无门。我们也多次到南昌、北京上访,结果还被镇政府人员带回,并被罚款。我们本想息事宁人,可是政府欺人太甚,动手伤人,已经触及刑法,可是司法机关却蛇鼠一窝,对此敷衍了事。我们只是老实巴交的村民,我们抗衡不起“人民”政府,官逼民反,民不得不反,既然我们草民命不值钱,真逼到绝路,我们就玉石俱焚!

    卢小英
    2016年11月

  • 河南省襄城县茨沟乡常庄村强拆伤人

    民生观察工作室2016年7月14日消息:河南省襄城县茨沟乡常庄村近日出现强拆农民房屋,打伤人事件。
     
    据房主常乐今天下午致电本工作室说,7月1日早上八点多,茨沟乡长带领一百多号人,包括几十个工作人员和几十个巡特警突然来到他家房前,将他本人带拖带拽,铐到了派出所。同时将他父母、他女儿也从房中架了出来,然后强行将他家一间房拆了,房内电视、空调,包括常乐妻子金银首饰等物品全部埋在废墟中了。
     
    不仅拆房,当时这批人还逼着常乐父母签署拆迁协议,否则不放常乐,还要将他家另外三间房也拆了。在此情况下,常乐父母不得不签了字。
     
    房子被拆人被打至今已十多天了,常乐和家人一直找当地政府讨说法,结果让回去找茨沟乡政府,可强拆就是茨沟乡政府带人干的。
     
    据悉,当地政府说常庄村拆迁是为了修路,但常乐说其实乡政府就是想拆了卖地赚钱。

    被打伤后的常乐

  • 精神病人伤人案"难判" 强制医疗费用等问题待解

    中新网长沙8月7日电(傅煜 丁杰英)近年来,屡见报端的精神病人伤人事件,也让对这类案件的审理情况广受关注。何种情形的精神病人案会被法院作出强制医疗决定?强制医疗司法实践的难点又在哪里?
      记者从7日举行的湖南法院强制医疗案件审理情况新闻发布会上获悉,在过去两年多时间里,湖南法院共受理强制医疗案件157件,受理申请解除强制医疗决定案件18件,其中依法作出强制医疗决定132件,作出解除强制医疗决定13件。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18条第1款规定:“精神病人在不能辨认或者不能控制自己行为的时候造成危害结果,经法定程序鉴定确认的,不负刑事责任,但是应当责令他的家属或监护人严加看管和医疗;在必要的时候,由政府强制医疗。” 2013年1月1日起实施的修正后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对强制医疗程序作出了框架性规定,意味着刑事强制医疗制度自此正式走向司法化。
      来自湖南省精神卫生中心的数据显示,2009年1月至2010年5月,湖南省芙蓉司法鉴定中心对417起精神病犯案者进行了精神病司法医学鉴定,发现90%以上患者不负刑事责任。另据相关资料披露,近年来,中国精神疾病发病率一直居高不下,其中三分之一的精神病人具有主动攻击倾向,每年精神病人的肇祸案都超过1万件,其中三分之一是杀人、伤害等严重暴力案件。
      “强制医疗是为了防止精神病人继续实施具有社会危害性的行为,并且使之尽快得到治疗康复回归社会。”湖南省高院审判委员会委员、新闻发言人李宇先表示,国家有必要对这类人群的人身自由进行一定限制并对其采取强制医疗措施,以实现社会防卫的功能,保护公共安全和公民人身安全。
      据李宇先介绍,在强制医疗案件审理过程中,湖南各级法院严格执行刑事诉讼法和最高法院司法解释的相关规定,依法公正审理,确保取得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但在司法实践中,也存在着一些亟待解决的问题和不足,如有的强制医疗费用分担及救助机构未做明确规定,导致强制医疗决定在实际执行过程中面临诸多困境;审判人员缺乏专业的精神病医学知识,只能通过审查医疗机构的诊断评估报告以及鉴定机构的鉴定意见进行判断,难以进行实质性审查;部分被申请人的监护人推脱监护义务,解除强制医疗程序难以启动等。
    李宇先表示,相信随着国家强制医疗制度和社会保障体系的不断完善,强制医疗程序将会更好地发挥其积极作用。
    (来源:中新网http://news.jcrb.com/jxsw/201508/t20150808_1534095.html 2015-08-08)

  • 被遗漏的群体:精神病患暴力伤人案频发,管护一直“空白”

    5月4日晚,有精神病史的29岁陕西洛川县青年王蛟龙从村庄跑到县城,在路过一家餐饮店时,无故暴打了路边孩童。
    仅一周后,5月11日,河北邢台警方通报一起柏乡县石家庄村的血案,精神病患者卢某自述用刀杀死父母、祖母和年仅1周半大的次子。
    澎湃新闻(www.thepaper.cn)检索公开报道发现,过去一年被报道的农村精神病人伤人事件就有近30例。
    曾在农村地区对精神病患者生存状况进行田野调查的甘肃河西学院讲师、国家二级心理咨询师李鹏程认为,精神病患者伤人问题一直存在,“可我们总是治标不治本,总是在出现一件社会影响较大的此类事件后,媒体、社会才给予关注,没有从根本上解决问题”。
    事实上,公众曾一度聚焦“精神病患者杀人是否犯法”的讨论,然而更大的问题却是,精神病患者潜在的社会危害是否可控?
    长期关注精神病患者权益保护的公益律师黄雪涛表示,精神病人理应对其暴行承担责任,但她更痛心的是精神病患者的看护困境。
    王蛟龙所在的后头子村共有3位精神病患者,村支书王芳民曾直言“缺钱”,对病人的日常监管“实在是没办法”,他对澎湃新闻说,“这个群体被遗漏掉了”。
    武汉大学社会学系讲师刘燕舞也曾关注这个群体,他告诉澎湃新闻,精神病更多被界定为个人健康问题,但其带来的潜在危害却是社会性的。
    “我老家有好几个精神病人,其中有一个经常在路口扔石头打人,所有人都觉得是他自己的健康问题和他家庭监管的问题,但所有人都无法避免,从路口路过时有挨打的可能。”刘燕舞说。
    中国精神病患暴力伤人频发
    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精神卫生中心2009年公布的数据显示,中国各类精神疾病患者人数在1亿人以上,重性精神病患者人数已超过1600万——这意味着每13个人中就有1位精神疾病患者,而不到100人中,就有1位重性精神病患者。而公众对精神疾病的知晓率却不足5成,就诊率则更低。
    根据媒体公开报道,在陕西洛川王蛟龙伤人的半个月前,4月15日晚,安徽六安市邓岗村一位盛姓精神病患者打伤村民后逃窜,民警对其开展“地毯式搜索”,趁盛某回家睡觉时将其控制并送往六安精神病院。
      更早几个月前,2014年12月,中国发生多起精神病患者伤人事件。12月4日,安徽宿松县油坊村一位22岁女性精神病患者在家发病,手持菜刀四处挥舞;12日,陕西汉阴县精神病患者沈某犯病后,在家乱砸家具并辱骂殴打家人;16日,山东淄博王峪村一位38岁的精神病患者发病后,在村中“持利器伤人”;31日,广西南宁镇流村一16岁男孩精神病发作,连砍11岁胞弟23刀致其昏迷……
    所幸的是,前述家庭通过向派出所报案,由民警协助将家中患者送往了精神病医院接受治疗。
    而2015年3月,海南安定县秀龙坑村一位精神病患者发病,却酿成一个家庭的惨剧。患有精神疾病的王某荣犯病后欲砍伤害其母和胞弟,被父亲用自制火药枪失手击毙;失去大儿子的母亲整日以泪洗面,被刑拘的父亲在追悔莫及的同时,还担心着同样患有精神疾病的次子。
    2004年,曾任黑龙江省公安厅安康医院副院长的马明东曾对263名被监管精神病人的刑事犯罪进行过统计,结果发现杀人的占91%,平均每名被监管的精神病患者杀1.85人,最多的杀死7人。马明东接受媒体采访时曾表示,精神病患者的病情容易反复,而大批应该被监管的精神病人在社会中生活,危及到了周围人的安全。
    国家统计局公布的最新数据显示,2013年全国监护精神病人数为461.9万人,比2012年的449万人增长约3%,而2013年精神病人的显好率为66.2%,比2012年的数据还要低1个百分点。但在精神病人监护率、肇事率和开展精神病防治康复工作县(市、区)个数一栏却是空白,未有统计数据。
    北京大学精神卫生研究所副所长唐宏宇在2013年接受《中国青年报》采访时就曾指出,由于缺乏一套规范、连续的治疗和管理体系,相当一部分暴力型精神病人“散落民间”,成为威胁社会公共安全的“非定时炸弹”。
    (来源:中国社会科学网http://www.cssn.cn/shx/shx_tpxw/201505/t20150515_1836266.shtml  2015年05月15日 18: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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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长春一青年患精神疾病动手伤人 父亲无奈用铁链锁儿子

    长春德惠市朝阳乡的王喜林,今年43岁,他的儿子今年18岁,儿子已经长大成人,可他却借不上一点力。反倒是这些年来,他为儿子操碎了心。因为,王喜林的儿子患有精神疾病,发病时常常会动手伤人,砸坏家里的东西。无奈,做父亲的只能终日用锁链将儿子锁住,可是锁链套在儿子身上,却疼在父亲心里。
    这座不足四十平米的房子,就是王喜林和年迈父母以及儿子王亮居住的地方。屋内一片凌乱,到处是被撕碎的衣服布条,而这个坐在角落里,被铁链拴住手脚的男子,就是王喜林的儿子王亮。王喜林告诉记者,儿子从小就患有精神方面的疾病,漫长的求医路,让本就贫寒的家庭不堪重负,七年前妻子也离开了他们。亲情越来越远,朋友越来越少,时间流逝,他一点点老去,生活中他只剩下了患病的儿子和年迈的父母。
    眼看到了农忙季节,王喜林更是抽不出身照看患病的儿子,再加上最近几天,儿子的病情越发严重,情绪暴躁不说,还到处惹祸,他才忍痛将儿子用铁链锁了起来。18年的时间,王喜林就是这样战战兢兢度过每一个春夏秋冬,听到有人喊自己,他神经紧绷,第一反应就是儿子又惹祸了。然而这个家庭所遭受的,远不止这些。如今43岁的王喜林,看上去比同龄人衰老许多,面对成年的儿子,他已力不从心。如今他就希望能给儿子找个可安置的地方,既能给儿子治病,又能让自己腾出时间来孝敬年迈的父母。
    德惠市朝阳乡民政办公室的工作人员,得知王喜林一家的情况后,决定将王亮送往医院,免费进行治疗。3月24号上午,穿戴整齐后,王喜林带着儿子和民政办公室的工作人员一起赶往了长春安宁精神康复医院,在医院医生先给王亮做了一个全身的检查。
    长春安宁精神康复医院医务科杨科长表示,王亮身上现在有一些比较严重的伤,如果出现骨折错位的情况,需要先到相应的专科医院,先处理急症。同时,他们也会对王亮精神方面的病情进行综合诊断,再根据具体病情进行治疗。
    王喜林的苦楚是所有精神病患者家庭中的一个片段,对于每个有精神病患者的家庭,都有一部属于他们的血泪史,当一个家庭已经用尽全力守护,谁能帮助到他们呢?在现实生活中,病人家属有时为了避免惹出祸端,可能会选择一些极端的方式来处理问题,虽然是迫于无奈,但是像把患者用铁链锁起来的方式,并不妥当。
    吉林熠融律师事务所律师宗丽娜表示,对于这种无民事行为能力或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精神病人,如果给其他人造成了伤害,无论是人身伤害,还是财产损失,都需要他的监护人来承担责任,但监护人采用锁的方式,对待精神病人也是不妥当的,如果确实有疾病,建议送到相应的医疗部门,进行医疗救治,以免对精神病人造成二次伤害。
    (来源:网易新闻http://news.163.com/15/0327/10/ALN5VN3J00014SEH.html2015-03-27 10:39: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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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辽宁海城周正村强拆开枪伤人十七位村民被判刑

     

    控告人:沈贺,男,辽宁省海城市腾鳌镇周正村农民,身份证号:210381197510261637,手机:15842238005 
    被控告人:项世伟   辽宁省海城市市委书记兼市长
    被控告人:崔 京   辽宁省海城市副市长兼公安局长
    被控告人:曹允志   辽宁省海城市法院院长
    被控告人:张岱刚   辽宁省海城市腾鳌镇周正村书记
    控告事项1、项世伟涉嫌滥用职权,严重侵犯农民合法权益
         2、崔京涉嫌非法动用警力,滥用职权,选择性执法,镇压人民
         3、曹允志涉嫌枉法裁判
         4、张岱刚涉嫌贪污、行贿、巨额财产来源不明、故意伤害,黑社会等多项犯罪
    事实与理由:
    一、基本案情
    (一)、海城市要建一个“腾鳌西部工业区”,这是一个省级经济开发区,周正村(包括周围的许多村庄)处于“腾鳌西部工业区”内,所以必须实施整体搬迁,为“腾鳌西部工业区”腾出土地。
       (二)、动用枪枝镇压人民,动用刑警抓捕人民,致多人重伤,动用法院判决人民,村民“犯罪”率高达0.4%,我父亲沈云芳因这次强拆死亡,我本人在外逃亡三年
      1、让村委会组织强拆
    2011年7月10日,周正村反复广播,明确通知:“全体村民要立即做好准备,限村民们于7月26日之前,必须全部自行租房,搬迁完毕;如不搬迁,将采取强制性手段,由此引发的一切后果由村民自负”。
    在此广播通知前,周正村村委会没有召开全体村民大会,没有征求村民群众的意见,没有履行任何法律程序。
    村委会后来所采用的补偿标准是海城市在2008 年制定出台的政策。(这个补偿文件也是在后期开庭的时候,村民们才知道)。而且,搬迁没有任何补偿,对村民以后的生产、生活没有妥善的安排,甚至于没有基本的说明。
    也就是说,这是一次无条件的强制动迁。
    2011年7月26日,搬迁工作全面开始。腾鳌镇政府派出大量机关干部进入周正村。同时,作为周正村党支部书记张岱刚坐阵指挥,怎么补偿?给谁补偿?补偿多少?都由张岱刚说了算。
    据了解,腾鳌镇政府机关干部,只是负责“协助”周正村委会动迁。这些机关干部提供的动迁数据,要拿到周正村委会,由张岱刚本人亲自“审核”、签字后,才能“生效”。
    周正村村委会多次采取暴力、威胁、欺骗、断水、断电等严重违法手段,逼迫村民搬迁。
      2、腾鳌镇派出所教导员于庆业发明以“间谍罪”和“煽动群众闹事罪”对付拒绝强制拆迁的村民代表
    2011年8月24日,周正村8名村民代表,因为不满周正村书记张岱刚和腾鳌镇政府在周正村拆迁中所实行的不合理的拆迁政策,到海城市信访局上访。
    海城市公安局腾鳌派出所教导员于庆业带领十几名警察,腾鳌镇政府一名副镇长和几名机关干部、在周正村治保主任刘浩的带领下,赶到现场。
    于庆业在海城市政府院内,当着在场围观的海城市政府机关干部和前来办事的群众说:“村民代表杨怀,在海城市信访局门前拍照片,犯了‘间谍罪’,立即把他抓起来询问!”
    警察们一起动手,把杨怀推拉进警车,在警车内把他的相机抢走、摔坏。后来,杨怀被警察推下车摔倒在地,昏迷不醒被送到海城市中心医院抢救。
    2011年8月29日,遭到非法拆迁的周正村村民,因为不满周正村所实行的不合理拆迁政策,集体到腾鳌镇政府去讨说法,村民们被镇政府冠以“冲击政府”的罪名,并且遭到海城市政府调来的防暴警察殴打。
    当时场面非常混乱,村民孙守库、王克福、王长青等几人被打伤倒地,被政府早已准备好的救护车送进医院(有被打伤照片为证)。此事发生当晚,村民王长友、王成明、王长宇被警察抓走。
        8月30日,上千名村民又聚集到镇政府门前,海城市政府调来大批防暴警察赶到现场。镇长郑孝刚要求村民推选代表到镇政府办公楼里代表村民谈判,村民们担心出头会受到打击、报复,因此谁也不敢出头。村民王长辉担心局面僵持下去,昨天被打事件又会重演,因此出面劝说村民们离开,并代表村民们进入政府大楼,与镇长郑孝刚谈判未果。                  
        9月6日,村民王长辉被腾鳌派出所教导员于庆业和众多警察,直接带到海城市公安局治安大队,说王长辉犯了“煽动群众闹事罪”,当场拘留。第二天,镇长郑孝刚带领几名机关干部,在拘留所里,与在押的王长辉谈拆迁事情。
    9月9日,王长辉住宅被拆迁人员扒掉,第二天被拘留所放出,送到鞍山市汤岗子疗养院,监视居住。9月16日,王长辉被正式释放。回来后王长辉认为,自己前边在拘留所签字同意自己的房屋拆迁,是镇政府以限制人身自由为条件下逼迫,是被逼签字,没有法律效力。所以,他被释放后,没有接受镇政府给的补偿款。并且回到自己家被扒的废墟上,搭建了一个活动房,又买回来一口棺材,准备长期居住。以示抗议非法逼迁和捍卫自身合法权益的决心。
    他没想到的是,村书记张岱刚,率领他的三个儿子和村主任王迪,赶回村里,把王长辉的活动房疯狂捣毁。
    3、周正村村书记张岱刚和他的三个儿子、村主任王迪涉黑
    随后,村书记张岱刚,率领他的三个儿子,以及村主任王迪回到镇上,疯狂欧打了已经60多岁的乡亲王守茂,把王守茂打伤。
    事情发生后,村里没有同意搬迁的20几户村民,害怕受到伤害,大家一起搭建了一个塑料大棚,住到一起相互照应。
    2011年9月中旬,村中未同意搬迁的17户村民,被周正村村委会告上法庭,被告上法庭的村民,聘请了北京中尚律师事务所主任刘桂芹为代理律师,进行应诉,庭审现场很多周正村村民参加了旁听。刘桂芹律师已调查取证,证明本次拆迁为非法拆迁。
    经过这次开庭,大多数村民才如梦方醒,知道了这次拆迁是非法行为,陆续有470多户村民,委托北京中尚律师事务所律师,进行非法搬迁的行政诉讼。       
    4、海城市法院非法支持一个非法强拆
    让人不解的是,海城市法院在2011年10月25日竟然送达裁定书,裁定17户村民在3天内把房屋搬空,而裁定书的落款,竟然是1个月前的日期。
        5、市政府与人民的矛盾白热化、武力化,这不是我们共产党人领导下的政府应有的作为
    2011年10月29日下午4点30分左右,由周正村村主任王迪率领,一支以镇政府领导为首,腾鳌派出所、综合执法、消防、救护等多部门相关人员组成的强迁队伍,由铲车开道,各种车辆紧随其后,浩浩然冲进周正村,准备实施强迁。
    镇政府的这种强拆行为遭到了所谓的“钉子户”们和闻讯赶回来的,因为被欺骗而搬迁后又回到村里的村民拦截,并逐步演化成大规模的激烈的武力冲突。
    现场忍无可忍的村民们与强迁车队厮打在一起,愤怒的村民抓起地上的石头、瓦块砸向车辆,有的村民拿起棍棒,还有村民点燃烟花礼炮冲向强迁队伍(有录像为证),冲突中有几名强迁人员被打伤,四辆参与强拆的车辆被砸坏。
    冲突发生后,已经搬迁走的数百名村民自发的回到村里,增援这些捍卫家园的村民们,以免再次遭到强迁和暴力侵害。
    我认为:这真是一个莫大的讽剌,既然是周正村集体申请动迁,海规委批准,如何会动用这么多的政权机关介入呢,而且双方已经大打出手了。究竟是村民们出尔反尔,还是当初市政府强奸民意?
      6、海城市公安局部分干警涉嫌非法劫访和非法拘禁罪
    2011年11月2日,村民沈贺、王岩(女)等几人去国家信访局上访,向上级反映村里发生的事件,要求制止暴力行为再次发生。
    11月4日又去辽宁省信访局说明情况。辽宁省接访人员说:“你们的情况已了解,但没有国家信访局处理意见,我们也管不了”。
    沈贺从辽宁省信访局刚刚出来,就接到腾鳌镇派出所教导员于庆业的电话:“你们为什么去上访?有事跟我说”。
    11月7日,村民杨怀、张家宝、沈素华(女,60岁左右)、田素范(女,66岁左右)和胡文华(女等)5人再次到国家信访局上访。刚走出信访局,在陶然桥头,被一群不明身份人员暴力带上车拉走,后在某地交由腾鳌镇派出所教导员于庆业、周晓龙为首的干警,强行带回到海城市公安局治安大队,其中有4名村民被倒背双手带上手铐跪地,从凌晨2点至上午10点左右,不许睡觉、吃饭、上厕所等。另1名村民杨怀被带上手铐、脚镣严刑拷打,后被送入鞍山市看守所,不许接见。村民沈素华被行政拘留15天。
    7、公安干警公然叫嚣:“打死3个4个村民无所谓”,海城市公安局部分干警涉嫌寻衅滋事
    2011年11月8日凌晨零时左右,有两辆大型警车进入周正村,下来很多人,拿着强光手电向村民住宅照射后,投掷石块将村民刘克好临街门市房玻璃打碎好几块,拉响警笛离去。11月9日下午3点钟左右,又有两辆大型警车开进村子,下来十多人走向村民的住宅区(塑料大棚),村民因头天晚上事情感到惊恐,情急之下,用烟花礼炮和棍棒将其赶走。
    11月15日上午,海城市公安局治安大队中队长金辉又来到村里,跟村民刘克余(党员)、刘佳珍(党员)等人说:“我们已向省里申请了,要求派上1千名武警进行围攻,打死3个4个村民无所谓”。
        12月15日,村民刘耀武去鞍山办事,被海城市公安局治安大队抓走。第二天,腾鳌镇派出所教导员于庆业,让刘耀武用自己的电话给周正村未搬迁的村民刘耀波、关维强、胡春家等打电话,劝说他们签字搬迁,而于庆业也亲自拿刘耀武电话,跟这三人就搬迁问题通话。
    8、残案发生,海城市市委、市政府动用枪枝弹药镇压自己的人民
    2011年12月19日早晨6点,可怕的事情终于发生。周正村书记张岱刚开着自己的奔驰车(一个村书记,开奔驰,他的钱是从何而来?),还有很多写有辽宁特警的大客车及警车、轿车来到村里,车上下来数百名警察手持各种枪支、棍棒、盾牌及防护服,冲向塑料大棚,并对大棚里的30多名村民进行围攻。惊慌中,村民们拿起准备好护家的刀叉、棍棒及烟花礼炮奋力反抗。村民们被警察用各类枪支击中并打散,有的村民被棍棒打倒抓走。
      村民罗鸿渤被子弹打中后逃出,被家人送入医院进行抢救,手术中从喉咙处取出2粒珠状子弹,还有1粒没有取出。村民王长辉中弹部位有后背,双腿各一处,手臂有一根筋被打断。
    有几名村民伤的很重,被警车拉走。然后利用大型机械,把塑料大棚里面的物品以及外面村民的摩托车、电动自行车等车辆,全部毁坏、焚烧。
    警察把周正村,以及通往其它邻村的各个路口封锁,不允许任何车辆和行人进入。村书记张岱刚,对封锁在外面的村民说:“不许在这里看,马上离开这里”。紧接着腾鳌镇领导和村里领导到各家各户进行逼迁。 
        9、政府公务人员(包括警察)涉黑、致人轻伤或者重伤,也构成犯罪
    2011年12月21日,村民刘明长的媳妇,接到村主任王迪的电话,叫她去派出所。到派出所见到教导员于庆业,于庆业对她说;“你家房子都扒了还闹啥,你家刘明长在沈阳医院呢”。
    第二天,于庆业还有另外几个人,把刘明长媳妇带到沈阳医大二院对她说:“刘明长做手术,需要家属签字”。这时刘明长媳妇才知道,刘明长被打成重伤,头骨粉碎性骨折,神智不清,正在抢救。十多天后,据刘明长回忆说,当时在周正村被抓时,警察用警棍挨个暴打一顿,然后推进车里。到了公安局叫他签字,他说胳膊抬不起来,手也不听使唤,警察说他装病,又把他打了一顿后,送进了看守所,在看守所里,是同屋的犯人告诉管教,说这人不行了,公安局才将其送进医院进行抢救。
    就是这样一个,在部队多次立功,30多年党龄的老党员,也遭受了这么大的屈辱。
    村民李涛(党员),被抓到公安局后,警察问他:“你签不签字搬迁,如果不签字就打你(典型的黑社会行为方式)”。
    李涛看到那么多村民被打,吓得说:“我签”。
    警察让他马上给家里打电话,于是李涛给家人打电话签字、扒房。然后李涛被放了出来。
    2011年12月25日,有3名被拘留的妇女放了出来,身上都有不同程度的伤痕。12月31日,陆续又有十几名被拘留的村民放出来。据放出来的村民讲,她(他)们在海城市公安局治安大队,被刑讯逼供,各个村民都有不同程度的伤,而且释放后拿到的拘留证上面,没有注明被拘留的原因。
    2012年1月4日,村民李明珠、王长祥,也被放了出来。王长祥腿上、臀部被枪击中,取出6、7粒珠状子弹,目前还在敷药,他是在同意搬迁的情况下被放的。
    而李明珠是在被警察用电棍,电击两个大腿内侧,无法忍受的情况下,同意搬迁后,才被释放。
    据放出来的村民讲,被抓的人当中,村民关维强,下颚被打坏了,住了几天医院,又回到看守所里挂吊瓶。
        村民王长辉,脸颊、眼睛伤的很重,但是仍然被捕,2014年1月28日办了保外就医,原因是眼睛已经看不见了,要去沈阳医大做手术。
    其他没有放出来的村民,都有不同程度的伤。现在,还有几户没有被抓到的未搬迁村民,逃离家园、不敢回家,比如沈贺。
    2012年1月17日左右,未搬迁村民李斌,被警察从山东抓回来,被逼搬迁,然后放了回来。
    1月20日,被抓村民刘克付及儿子刘耀勇,同意搬迁,被释放。刘耀勇被打掉一颗门牙、一根肋骨骨折,回到家里继续疗伤。
    同日,未搬迁村民罗评,被海城市公安局警察从瓦房店抓了回来。
    受伤村民罗洪渤的媳妇崔丹,为了讨要医疗费,找到腾鳌镇党委书记闻允,闻允安排一副书记接待了崔丹,这名副书记对她说“你到周正村村委会找张岱刚报销”。
      10、周正村村书记张岱刚打击报复举报人
        早在2006年,周正村村民李朝威、王长杰、王长辉等人,就因周正村村委会非法出卖土地问题,代表村民到腾鳌镇、海城市、鞍山市、辽宁省和北京等地,找各级政府上访,反映周正村以张岱刚为首的党政两委班子存在的严重违法违纪的各种情况。而村民信访的材料,很多却迅速地转到了张岱刚的手中。张岱刚在拿到这些信访材料后,利用各种手段对信访人进行打击报复。
    几年后,也就是2011年7月26日开始这次的拆迁,同样的打击报复又开始上演。村民王克昌因参与号召村民,集体聘请北京中尚律师事务所律师走诉讼程序,张岱刚指使腾鳌派出所民警,把王克昌以涉嫌盗窃的名义刑事拘留(以前已处理过的,法律规定是:一事不再罚)。被抓后派出所教导员于庆业在提审时说:“如果你能说服一户村民同意搬迁就把你放了”。
    不同意搬迁的村民侯德刚,因跟拆扒人员发生冲突,被行政拘留15天,派出所教导员于庆业用同样手法,告诉侯德刚:“同意搬迁,就放人”。遭到反对后,侯德刚在行政拘留14天后,被转入刑事拘留。而且,每次都是由海城市公安局治安大队抓人,再由腾鳌镇派出所提审。
        村民杨怀、刘耀武、王长辉、关维强、扬济深、沈景东、罗评、王长征被超期羁押。其他参与上访的一些村民,比如象我沈贺这样的人,害怕遭到打击报复,都逃离家园,浪迹天涯。
      (三)、部分阻碍强拆的十七名村民受到了刑法制裁,村民“犯罪”率高达0.4%(4000村民),海城市法院院长曹允志涉嫌枉法裁判
    如前所述,张岱刚涉嫌犯罪、部分警察涉嫌犯罪,海城市公安局不抓,他们不认为这是犯罪,认为这是在立功,为了腾鳌西部工业区的建设,他们敢于犯罪,勇于犯罪的精神和行为,值得表彰,值得推广。而对于农民,他们是如何对待的呢?
    海城市法院(2012)海刑一初字第00188号刑事判决书是这么判决的:
      1、被告人沈景东犯寻衅滋事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犯妨害公务罪判处有期徒刑二年,犯故意伤害罪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数罪并罚决定执行有期徒刑三年。
      2、被告人王长辉犯寻衅滋事罪判处有期徒刑二年,犯妨害公务罪判处有期徒刑二年。数罪并罚决定执行有期徒刑三年六个月。
      3、被告人关维强犯寻衅滋事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犯妨害公务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数罪并罚决定执行有期徒刑二年六个月。
      4、被告人罗评犯寻衅滋事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犯妨害公务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数罪并罚决定执行有期徒刑二年六个月,缓刑三年。
      5、被告人王长祥犯寻衅滋事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犯妨害公务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数罪并罚决定执行有期徒刑二年六个月,缓刑三年。
      6、被告人李明海犯寻衅滋事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犯妨害公务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数罪并罚决定执行有期徒刑二年六个月,缓刑三年。
      7、被告人王长来犯寻衅滋事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犯妨害公务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数罪并罚决定执行有期徒刑二年,缓刑三年。
      8、被告人朱长乐犯寻衅滋事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犯妨害公务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数罪并罚决定执行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缓刑三年。
      9、被告人刘耀永犯寻衅滋事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犯妨害公务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数罪并罚决定执行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缓刑三年。
      10、被告人李明珠犯寻衅滋事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犯妨害公务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数罪并罚决定执行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缓刑三年。
      11、被告人刘克付犯寻衅滋事罪处有期徒刑一年,犯妨害公务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数罪并罚决定执行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缓刑三年。
      12、被告人刘耀武犯寻衅滋事罪处有期徒刑二年,缓刑三年。
      13、被告人杨怀犯寻衅滋事罪处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缓刑三年。
      14、被告人王克汉犯寻衅滋事罪处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一年。
      15、被告人王长增犯妨害公务罪处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
      16、被告人杨继申犯妨害公务罪处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缓刑三年。
      17、被告人李斌犯妨害公务罪处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一年。
      我认为:法院说上述17人犯了妨害公务罪,我不禁要问,我们的政府工作人员,我们的人民警察是在执行什么样的公务?
    强拆群众的房屋,也是在执行公务吗?
    用枪打人民群众,用黑社会的方式刑讯逼供也是在执行公务吗?
    在这些人眼中,还有刑法吗?还有物权法吗?还有宪法吗?还有党纪吗?还有党性吗?还有人性吗?
    公安部多次强调公安不准介入强拆,海城市的公安局无视公安部的精神,顶风作案,是什么性质的问题?
    我认为:这些村民的行为,都是被逼上“梁山”的结果,而且他们的行为,总体来说,没有超出正当防卫的限度。
    海城市政府无视人民利益,动用武警和大批干部,非法毁掉村民几亿的资产,造成多人重伤,不算犯罪。
    村民砸了他们的车,总共造成只有几万元的损失和一个轻伤,怎么就构成犯罪了呢?
    二、事情发生后,我们村民们从北京请了律师,现在所有的法律程序都已经走完了,但是,没有一级政府、没有一个法院支持我们农民。我们已经是走投无路了。
    我已经三年不敢回家了,我父亲临死前,要我报仇!
    但是,我该向谁报仇?
    我是中国人,我是中国公民,我热爱我的祖国,热爱我们的党。
    我又确实恨透了这些基层酷吏,我还不能采取非法的方式来报仇,我只有直接向国务院,向中纪委,向所有的中央领导反映我市、我村农民的真实灾难。
    因为我相信共产党,相信国务院,相信党中央!
    三、我控告
    1、海城市腾鳌镇周正村书记张岱刚涉嫌贪污、行贿、巨额财产来源不明、故意伤害,黑社会性质等多项犯罪
    2、海城市副市长兼公安局长崔京涉嫌非法动用警力,滥用职权,选择性执法,镇压人民
      3、海城市法院院长曹允志涉嫌枉法裁判
      4、海城市市委书记兼市长项世伟涉嫌滥用职权,严重侵犯农民合法权益
                此致
    辽宁省省委王珉书记 

    以下是当时的图片和村民的判决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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