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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马波对轻微伤鉴定结果不认可要求重新鉴定

    【民生观察2023年10月26日消息】黑龙江维权访民马波因在北京被无故打伤,造成双腿多处骨折。经北京市公安局丰台分局西罗园派出所委托北京盛唐司法鉴定所对马波的损伤程度进行鉴定,现鉴定结果显示属轻微伤。对此鉴定结果马波不认可,依法提出申请,要求对其损伤程度进行重新鉴定。

    马波于2023年9月17日在北京木樨园桥西72路公交车站附近被一老头殴打,2023年9月19日北京市公安局丰台分局西罗园派出所委托北京盛唐司法鉴定所对马波的损伤程度进行鉴定。

    现北京盛唐司法鉴定所出具京盛唐司鉴所【2023】临鉴字第7596号司法鉴定意见书,鉴定结论为:被鉴定人马波的损伤程度属轻微伤。

    然,申请人马波对鉴定结论并不认可,理由如下:

    第一,申请人右膝关节、左足伤情并非仅双足软组织损伤,左足第3近节趾骨近中骨折。申请人于2023年9月18日在北京市房山区良乡医院就诊,CT检查报告显示:右膝关节前后交叉韧带损伤,右膝关节外侧副韧带损伤,右膝胫骨内侧平台及髁间棘骨折,右膝关节内外侧半月板损伤,关节腔积液,左足第3近节趾骨近中骨折,左足及左踝关节退行性改变。

    现申请人无法行走需坐轮椅,石膏固定双足,根据申请人2023年9月24日在北京丰台右安门医院做的CT检查报告显示:左足未见明确骨折征象,左足外固定后改变;右膝关节外固定后改变,胫骨平台撕骨折可能。右安门医院做的检查报告明显错误。

    可见,司法鉴定意见分析说明中载明“据案情摘要,被鉴定人马波于2023年9月17日受伤,根据现有鉴定材料,结合目前查体及阅片所见,其所受损伤主要为双足软组织损伤,左足第3近节趾骨骨折。”明显错误,申请人伤情并非仅属于双足软组织损伤,左足第3近节趾骨骨折。

    第二,司法鉴定意见书资料摘要中右安门医院诊断证明书记载错误,其中“据2023年9月24日北京市右安门医院马波的诊断证明书记载:诊断:左足CT:左足未见明确骨折征象;左足外固定后改变…右膝CT:右膝关节外固定后该段,胫骨平台撕骨折可能……”明显错误。根据北京丰台右安门医院提供给申请人诊断证明书明确载明“诊断1、左足外固定后(第3趾骨近节趾骨骨折)2、右膝关节外固定后(右胫骨平台撕拖骨折)”。京盛唐司鉴所【2023】临鉴字第7596号司法鉴定意见书中资料摘要明显错误。

    第三,申请人遭受外在暴力,受伤主要原因在于外力,受伤部位并非仅仅双足软组织损伤,左足第3近节趾骨近中骨折。申请人还有右膝胫骨内侧平台及髁间棘骨折,右膝关节内外侧半月板损伤。京盛唐司鉴所【2023】临鉴字第7596号司法鉴定意见书,仅片面作出“双足软组织损失,左足第三节趾骨骨折”鉴定,没有符合《人体损伤程度鉴定标准》4.1.1遵循实事求是的原则,坚持以致伤因素对人体直接造成的原发性损伤及由损伤引起的并发症或者后遗症为依据,全面分析,综合鉴定。4.1.2对于以原发性损伤及其并发症作为鉴定依据的,鉴定时应以损伤当时伤情为主,损伤的后果为辅,综合鉴定。

    综上所述,申请人马波因被老头殴打致伤,造成其右膝关节前后交叉韧带损伤,右膝关节外侧副韧带损伤,右膝胫骨内侧平台及髁间棘骨折,右膝关节内外侧半月板损伤,左足第三节趾骨骨折,申请人马波认为其构成轻伤,并且司法鉴定意见书存在与事实不符之处,鉴定结论有误。

    申请人马波根据相关法律规定,特向北京市公安局丰台分局西罗园派出所申请,依法重新委托司法机构对其损伤程度进行重新鉴定。

    马波,女,汉族,出生日期:1961年12月4日,户籍地:黑龙江省佳木斯市向阳区光复社区14组40号,现租住在北京市房山区阎村镇大紫草坞村富明街。

    早年马波因儿子徐智鹏在校园被殴打致死警方处理不公而上访维权,至今已有16年时间,其问题一直没有得到妥善解决。时至今日,其儿子的尸体还在冰柜中放着,无法入土为安。

    因地方相关部门不给她解决问题,马波只好常年在京上访,故长期遭到地方当局的维稳。

    马波电话:18712763535

  • 深圳沃尔玛持刀砍人案2死9伤 家人指疑犯有精神病

    中国官媒指“初步排除疑犯有精神疾病”

    据香港明报新闻网7月17日报道,深圳一间沃尔玛超级市场16日晚间发生一起持刀砍人案,造成2死9伤,深圳公安事后拘捕一名重庆蒋姓男子。明报新闻网引述《京华时报》的报道指,该名蒋姓疑犯的家人16日晚已接到深圳警方的通知,得悉蒋在深圳杀了人。疑犯的父亲表示,儿子有精神病,3至4年前儿子离家打工后,他就再没有见过儿子。蒋的另一亲属也向记者表示,蒋犯病时会打人,不犯病时则较少说话,又称家人都曾被其打过。不过,官方的中新网的报道称,嫌疑人蒋胜均(男,30岁,重庆人)无业,系单独作案,并强调,“目前,初步排除疑犯蒋某某有精神疾病,检察院已经批准逮捕蒋某某”。该案还在进一步调查之中。

    (来源:自由亚洲 http://www.rfa.org/mandarin/Xinwen/8-07172017145856.html 2017年7月17日)

  • 贵州男子持刀沿路砍人5分钟致6死12伤 有精神病史

    据贵州镇宁自治县公安局官方微博消息,2017年5月28日15时09分,镇宁自治县公安局110报警服务台接群众报警称:县城南北大街红岩山路口有人持刀伤人。

    接报后,镇宁县公安局指挥中心立即指令城关派出所出警处理,同时指令特(巡)大队及120救护人员赶赴现场处置。处警人员到达现场后采取果断措施,及时将伤人者控制。

    事件共造成20人受伤,伤者已紧急送往医院救治,相关工作正在紧张有序开展之中。截止17时,事件已有2人经抢救无效死亡,其余伤者正在全力抢救。

    经初步调查:嫌疑人陈某亮(男,30岁,镇宁自治县人),据其父亲介绍,陈某亮有精神病史。
    目前,调查工作正在开展当中。

    (来源:界面新闻 https://www.jiemian.com/article/1356010.html 2017/05/28)

  • 女教师用擀面杖打学生致1死3伤 被鉴定为抑郁症

        今天,大众网记者从日照市中级法院开庭公告中获悉,备受关注的“日照女教师擀面杖打死学生”一案将于27日开庭审理。根据日照警方此前公布的信息,50岁的嫌疑人李某兰被鉴定为“复发性抑郁症,案发时伴有精神病症状”。
    根据日照市中级人民法院公布的开庭公告信息,李某兰被控故意杀人罪一案将于27日上午9:30在日照中院第三审判庭开庭。大众网记者留意到,被告人正是曾于今年5月28日用擀面杖杖击学生造成1死3伤的李某兰。
    日照警方此前公布的信息显示,今年50岁的辅导教师李某兰是五莲县高泽镇西楼村人,曾任村小学代课教师,2002年11月被清退。据其家人及村民反映,李某兰有精神病史。今年5月28日上午9点左右,8名本村学生正在李某兰家接受辅导,突然遭到关门杖击,4名学生被李某兰用擀面杖打伤,其中1人经抢救无效死亡。
    今年7月初,死亡儿童父亲何先生接到了公安机关送来的“李某兰鉴定意见通知书”,上面显示五莲县公安局聘请专业人员对李某兰进行了刑事责任能力鉴定,鉴定意见为“复发性抑郁症,案发时伴有精神病症状,评定为限定刑事责任能力”。
    (来源:大众网http://news.163.com/16/1026/09/C49TRR5K0001875P.html  2016年10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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