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签: 伪造

  • 伪造的法医鉴定书保护了保护伞 恳请领导依法调查

    2005年公安部周永康部长在任时,一个中国最基层的镇分局警员充当保护伞,刑讯逼供并杀人灭口,在法医伪造法医鉴定书情况下,至今逃脱追责!请中央领导明察!

    2006年1月6日,山东省德州市公安局的尸检报告造假:

    ①伪造指甲青紫急性死亡特征。与实际情况和照片不符

    ②对面部伤痕和身上伤痕说成无伤,与留存照片显示的伤情不符。

    伪造的司法鉴定,使山东德州临邑县临南镇分局的保护伞警员——李某,免受追责。

    同时,恶势力对我父亲的诬告也因为该警员借审讯时机对我父亲杀人灭口,不再调查,该村霸团伙虽然犯下诬告陷害罪,至今得不到惩处,仍然逍遥法外。

    照片证据请查阅附件!

    山东省德州市临邑县临南镇闫家村村民,吴玉立,13722995502
    吴玉涛,13722990707,15092544798


  • 山西吕梁访民宋桂青被以伪造身份证逮捕

    民生观察工作室2014-3-31消息:宋桂青是山西省吕梁市孝义县的一位访民,2月27日在北京的宋桂青被抓到了久敬庄,第二天宋桂青被孝义县驻京办的人员控制。当时宋桂青被五、六个人拖到一辆牌号为DAA9588的 车上,这些人是孝义县公安局和派出所的人员。到孝义县后,宋桂青即被以伪造身份证为由刑事拘留,关进了孝义县看守所。
     
    宋桂青的丈夫今天上午告诉本工作室说,据和宋桂青关在一起的获释人员告诉她,宋桂青近期已收到了逮捕通知书,时间是3月25日。

  • 尹慧敏:上海二级法院在伪造的拘留证面前枉法裁判

    2012年6月1日晚17时,我在北京乘坐14路公交车经过国家领导人办公地被遣返上海后获罪。上海长宁区公安分局(下简称:长宁分局)冠我以“在北京中南海周边扰乱公共场所秩序”的罪名,行政拘留我10天加1天,拘留期满释放时我遭到了长宁分局华阳派出所干警的严厉警告。
     
    上海长宁区法院(下简称:长宁法院)自称是将我当作典型立案受理我诉长宁分局非法行政拘留一案(该案案由被长宁法院定为“治安纠纷案”)。
     
    该案是我六次行政诉讼诉诸于法院长宁法院唯一的一次立案受理(其余数次皆未立案和书面回复),诉讼时长历近11个月,我于2012年10月10日递交行政诉状直至2013年8月15日被上海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下简称:一中院)再审驳回。上海二级法院对于我提交给法庭的揭露长宁分局滥用职权非法拘留控告人的违法事实、法律依据及长宁分局失手提供给法庭的假拘留证等皆熟视无睹。
     
    在假拘留证面前,长宁分局于2012年12月24日当庭威胁欲送我进劳教所;在假拘留证面前,长宁法院于2013年2月22日【(2012)长行初字第54号】案由合议庭卢建华、唐雪琴和江惠民一审判我败诉;
     
    在假拘留证面前,市一中院于2013年3月19日【(2013)沪一中行终字第56号】上诉案由合议庭周瑶华、刘智敏和侯俊未开审二审判决“驳回上诉维持原判”(这三名深藏在幕后给我出具“驳回上诉,维持原判”法律文书的一中院大法官尊容我至今一无所知)。
     
    在假拘留证面前,上海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申诉庭法官陆俊在2013年7月30日,行政再审听证现场说出了心里话“政府行为,你只能败诉”并将2013年8月15日早已经拟成文的【(2013)沪一中行申字第86号】《上海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驳回再审申请通知书》,于2013年10月13日上午正式送达我手中,并要我“服判息诉”。
     
    上海二级法院在伪造的拘留证面前枉法裁判,上海各级法院枉判枉裁的冤假错案串案成堆,上海司法的正义大厦已垮塌。上海二级法院如此面假枉法,我岂会服判息诉。
     
    上海长宁区尹慧敏
     
    2013年10月14日(星期一)
     
    手机:156000400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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