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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王爱忠何罪之有?

    题目似乎有点奇怪,略有常识的善良的人们可能会觉得疑惑:中共治下的中国不是有一套完整的司法体系吗?既然王爱忠无罪,通过正常的司法途径和律师辩护,不就可以洗白了吗?何须再论。“依法治国、依法行政、法治中国”不是中共上至党魁,下至普通基层小吏挂在嘴边的口头禅吗?

    之所以要再论,就是要让良知尚存的人们,特别是基层那些为“五斗米”而助纣为虐者,认清中共所谓法治的本质及这套御民之术的鬼把戏,明白其名与实之反差。大而言之是为了中国的法制进步,小而言之是为了自身的安全。

    2023年5月18日上午,王爱忠案在广州天河法院开庭审理,旋即宣判其犯“寻衅滋事罪成立”,判处“有期徒刑三年”。证据居然是判决书中所称“王爱忠利用社交平台引述转载境外媒体有关中国政治制度的不实报道。”稍能识字者,查一查中共自己制订的《刑法》第293条及相关司法解释,关于寻衅滋事罪的定义及列举式的几种具体表现形式与判决书所表述的王爱忠在本案中所实施的行为(证据),风马牛不相及。且不论王爱忠此行为是否构成犯罪,单就其所谓“证据”与其给王爱忠之定罪毫无证据的关联性。纯属任意拼凑证据,找个由头加罪于王爱忠而已!

    孟德斯鸠在论及中华帝国的法律时说,古代中国不是没有法律,只不过是专制与法律并行,法律试图遏制专制,可法律反过来却武装了专制,使其变得更为凶暴,中国法律规定,任何人对皇帝不敬就要处死刑。但是,对“不敬”却没有明确的规定,所以任何事情都可以拿来作为借口去剥夺任何人的生命,去灭绝任何家族。这样此类法律就成了一个筐,想治你就往里装,变成了掌权者或曰胜利者恣意镇压政治对手的工具。在中国的封建王朝里,几乎是每个朝代都会发生这样的事情。现在民智已半开,今日中共及治下的喽啰谁都心知肚明:知道普通百姓知道牠这套权术,当然牠自己更清楚,只是不敢说而已!

    然而,知道又能怎样呢?“有兵在,不用怕”是专制独裁者自信的源泉,于是乎,便欣欣然,自鸣得意地以为找到了御民的灵丹妙药。可这灵丹妙药太过拙劣,既治不了病,也遮不了羞,更骗不了别人,掩耳盗铃自慰而已!何以见得?比照一下:今天牠们给王爱忠治罪的罪名与古代不敬罪,手段和目的是一致的,即对不顺己往筐里装;可技术含量比皇权专制时代更为拙劣,以至于将其无耻裸露无遗。看!牠们自己制订的法律对寻衅滋事罪的具体表现形式是列举式的,具体明白,没有不敬罪可任意解释的空间,用寻衅滋事罪套在王爱忠头上,既就不能服众,也不能服己。徒添世人反感和民众对中共法治的鄙视和不信仰。此筐固然可把王爱忠装进去,王爱忠自然也无可奈何,然而别人怎么看呀!这个筐既治不了中共病入膏肓的病,也遮不了中共法治的丑,反而再一次让人民看清了皇帝的新衣,不过是皇帝孤芳自赏的裸体表演,自慰罢了!由此可见,就智力而言,当今皇帝反不及皇权专制时代的皇帝;就实际效果而言,恰好相反。可谓黔驴技穷。岂不哀哉!

    皇权专制时代尚懂得涉及政治上的问题,如皇权问题、国本问题、法统问题等方面的治罪,须堂堂正正,大张旗鼓地予以审判和判罪,唯恐属下的臣民不知道。以儆效尤!据网上披露,2023年5月18日王爱忠案开庭,身为其妻却进不了法庭旁听。“里面旁听的都是牠们自己找的人,一个真正关心王案子的人都进不去。”如此心虚莫非惧怕自曝其丑乎?何以,以儆效尤?!其实,真正关心王爱忠案子的人对中共这套鬼把戏早已知之,去不去旁听都知道是怎么回事。可别忘了,一个显而易见的常识:人性、人心是相通的呀!自己找的人去旁听,无非是用“自己人”撑场面,以显示公开、公平。不可否认这其中有不乏洗脑至残者是醒不来的;谁敢保证其中就没有智者、清醒者乃至昏睡者。这种任意玩弄法律的做法,说不定让清醒者更清醒,让昏睡者敲至半醒,只不过他们因恐惧或因“五斗米”而不敢言罢了!有人说中共领导人是一代不如一代。果然是!

    至于说不让其妻进去旁听,是因之前做过笔录,是证人不能旁听。不过是黔驴技穷,雕虫小技而已,算不上什么高招。想不让你旁听,找个由头作笔录,还不容易!铁拳下的肉体凡胎敢不配合?何况,不是证人,不要此由头,不让你进去,面对一个赤裸裸的不要脸政治集团,你又能怎样?真正关心王案子的人难道都是证人。能进法庭旁听吗?这不就是明证吗?!

    更为无耻的是,还在案外。——王爱忠妻因其案而被单位停职。皇权专制时代尚可将连坐制度写在字面上,不需要另找理由。时代进步了,独裁者的智力却洗残了。极权的中共为了装门面,欺骗世界也要明文禁止连坐,然而,连坐却无处不在。要脸不!当然牠早就没脸了,只不过需要时,装一下还有脸。装不出,也无妨。在国际上尚可不顾公认的国际法,称《中英香港联合声明》是历史性文件,可任意撕毁。还怕捏在其手心里的国内小民不?

    我之所以不愿过多地从法律上论证王爱忠之无罪的缘由还在于,法律不过是当今中共手中御民的玩物,是非曲直显而易见,王爱忠有罪与无罪,牠们自己比谁都清楚。跟牠们讲法律,企图用法律说服牠们,无异于缘木求鱼。看看牠们借法律之名行任意羁押的套路吧!以便应对之策。本来,法律的功能是规范人们的行为,预测自己的行为是否犯罪。然而,在中国,一党独裁治下的中国,法律是幌子,用来说事的遮羞布而已!预测一个人的行为是否犯罪,判多久,法律是无法预测的,一切要看其政治需要和维稳的需要。2021年5月29日,“六四”敏感期前夕,王爱忠被广州国宝刑拘。2014年5月28日,也是“六四”敏感期前夕,王爱忠被抓,敏感期过后,就放了。鉴于以往及其他异议人士的经验,广州朋友都以为“六四”敏感期过后,王爱忠会放。然而,这回却判断错误了。据说是这回王爱忠不给当局台阶和面子,破了黑帮抓放的规矩。事实是否如此,我不清楚,只是同道朋友的推测而已!然而,大凡类似王爱忠式的异议人士在经历过中共特务抓放魔法之后,都知道其中的奥秘。

    对王爱忠式的同道朋友,我实在没什么好说的了。这些道理,他们都懂。只是提醒那些为了眼前现实利益、为“五斗米”而折腰者:今日用此阴招对付王爱忠;他日,你站错队,或其他原因要收拾你的时候,中共这架绞肉机,同样也会用此阴招对付你嘞!苏洵在其兵法《权书》中告诫世人:“不义之战,虽胜而不为”。也许就蕴含这个道理吧!譬如,古有商鞅、李斯;近有刘少奇、林彪;今有王立军、孙力军、傅政华等鼠辈助纣为虐。先害人,终害己!血淋淋的事实就摆在你们的面前,别开高大上的大道理不说,为自身安全!为未来!三思吧!

    民生观察 2023年6月19日

  • 精神病人与“冷酷仙境”

    “似乎一开始,精神病人就被认为是站在社会正常秩序的对立面”
      一
    刚到台中市的那个晚上,团友们安顿下来没多久,便喊着去唱K。于是,在当地朋友的带领下,一群人浩浩荡荡地前往KTV。我和医学博士老朴,在K厅坐了一会,有点无聊,便下楼抽烟去。
      那个KTV位于一栋老建筑物之中,占据了其中一层。其他各层似乎是餐厅、写字楼、按摩店,等等。夜深,只有KTV还在营业。我们下到一楼,便是大厦的外端,直接通出马路。烟没有抽几口,这时直接走来一个男子,停在我们面前。
      深夜,在异地,遇到一个陌生男子前来,我们多少有点警惕。我跟他打招呼,他没反应;朴博士递他一根烟,他也没接。他直勾勾地看着我,又看看朴博士,场面有点恐怖。我先是怀疑他是台湾黑社会,后来发现他居然穿着一对非常可笑的女式拖鞋。我和老朴都断定:他精神有问题。
      这个男子开口了,声音非常尖细,用的是当地方言。我和老朴都表示听不懂,同时也表示“我们什么都不知道”,抽完烟之后回到电梯。恐怖的是,男子在电梯门合上之前突然闯入,眼睛睁得很大。我脑海里浮现了各种战斗场景,比如说对方掏刀等,并开始回想15年前学过的跆拳道课程。
      所幸的是,电梯还算快,不足半分钟,便抵达了KTV所在的楼层,一开门,喧闹声扑面而来,男子一时还有些恍惚,我和朴博士迅速地入场,感觉到似乎远离了威胁。那个男子被KTV保安拦在门外了。
      二
      这一次午夜惊魂,成为团里谈资,大家一笑了之。但事情并没有过去。在接下来的台湾之行里,在台南、台北的街头,我多次遇到精神病患者——可以被一眼看出的那种。他们在市区里游荡,有时自言自语,有时手舞足蹈,有时高声呼喝。我到过亚洲、欧洲多个城市,但是目测台湾精神病患者比例高得出奇。我多次问过随行的台湾朋友,“为何不好好安置他们?”答曰:“他们又没犯法,爱怎样就怎样吧。”事实上,这些精神病患者,虽然看上去让人不安,但绝大多数是没有攻击性的。甚至说,他们除了行为、眼神有点怪诞之外,很多情况下还是好公民。一个台湾朋友说,“他们过马路还看红绿灯呢。”如果精神病患者能遵纪守法,为何要把他们“安置”起来呢?
      对于此事,我翻阅了多篇相关论文。除了个别有暴力倾向、自杀倾向或情绪高亢的患者之外,其他鼓励在社会中进行“复健”。台湾社会与小区精神医学会、理事长郑若瑟提出“以人为中心医疗”治疗概念(Person Centered Care, PCC),开启迈向康复的旅程。其中手段包括:自我照顾能力的复健、时间管理能力的复健、人际沟通能力的复健、压力挫折处理能力的复健、职业复健、邻里生活的复健等等。这些复健不同于具体的治疗,而是在社会层面上对精神病患者的支援和帮助。在这种医疗理念里,“治疗”只是精神病人康复过程的小部分,大部分是在社会各界的帮助下进行康复。这样的话,社会的包容程度,对精神病人的康复就非常重要。
      我想起作家龙应台曾说过的话,“看一个城市的文明的程度,就看这个城市怎样对待它的精神病人,它对于残障者的服务做到什么地步,它对鳏寡孤独的照顾到什么程度,它怎样对待所谓的盲流民工底层人民。对我而言,这是非常具体的文明的尺度。”
      阅读这些材料后,我对那天晚上的遭遇有了全新的认识。那位男子虽然一直看着我们,但不一定有恶意。也有可能他是想上来玩玩,但不知如何向我们表达而已。但那一刹那间,我和朴博士都过于紧张,处于高度戒备状态,说不定还会“先发制人”。对于精神病人的不知名的恐惧,一开始就俘获了我们。
      三
      在我们身边,不少民众看到精神病患者就会莫名地感到恐惧。精神病人——尤其是被认为肇事、肇祸的精神病人——似乎一开始就被认为是站在社会正常秩序的对立面。
      精神疾病与感冒、糖尿病和高血压等躯体疾病性质一样,是脑病的一种精神表现,属于疾病的一种表现形式。得不到社会的宽容与帮助,还要遭遇歧视,这恐怕是一个病人最糟糕的体验。
      《宁波日报》曾报道过这样一个令人心酸的故事:
      小伙子病发后,被家人送到医院治疗。等到病愈出院,小伙子发现情况全变了。单位领导劝他继续休养,工作的事慢慢考虑;朋友见他能躲就躲,不能躲也是搪塞两句就闪人,就连妻子看他的眼神也变了。
      尽管小伙子努力使大家相信,他已经病愈,可以回归生活。但越证明越受到排斥,仿佛他已经成了异类。最后,他终于放弃,选择了自杀。
      这样的事件并不是个例,很多精神科医生都指出,精神病患者的回归之路困难重重,原因是缺乏善意的环境,除了遭遇各种歧视,很可能还被限制了自由。哪怕是回到原来的工作单位,也会被调到其他边缘位置。这加深了患者的挫折感,甚至诱导他们选择自杀。一个资深的医生在接受采访时表示:“精神病人也有人格尊严,只要有歧视存在,他们纵使患病也会感受得到。精神病患者复发率在20%-30%,与社会对他们的偏见,甚至歧视有重要关系。而这种歧视会让他们仇恨社会,甚至报复社会。”
      越是文明的国家或地区,精神病人的自由度也越高,康复期的病人可以在户外参加活动。其他人对于精神病人,也持宽容态度,这令我更深刻地理解了龙应台的话。相反,如果精神病人一出街即遭到敌意或围观,他的心理将受到极大刺激。
      不过,或许有读者会注意到,精神病人似乎经常出现在社会新闻里。上访者是精神病,砍人者是精神病,开豪车肇事者是精神病,似乎很多暴力犯罪或不安定事件,都与精神病有关。这现象非常复杂,既有闯了祸佯装精神病寻求轻判的,有为掩盖背后复杂矛盾以精神病做挡箭牌的,也可能是精神病人因受歧视而绝望报复社会的。总之,精神病成为了社会失序时的最佳借口之一,那些号称是精神病的,未必真的就是精神病。相反,这样的新闻让真正的精神病人一步步被边缘、被打压,民众就更加坚定了“精神病人即危险分子”这个潜在印象,进一步强化了歧视,形成对精神病人的高压。对此,无论是政府或媒体,都有需要反思的地方。
      四
      对精神病的研究,不得不提的是米歇尔·福柯的著作《癫狂与文明——古典时期的精神病史》。福柯指出,癫狂是被理性——几个世纪以来西方文明奉若神明的价值——所强加的罪名,人们恐惧非理性的东西,就力图把这些东西打入“精神病院”这样的发明中。“在中世纪,疯子可以自在地逛来逛去并且受到尊重;可到了我们这个年代,他们却被当作病人关进了疯人院。”对于所谓的精神病人群体,福柯一直是带有尊重且试图理解的诚意的。《天才在左 疯子在右》的作者高铭则通过与数百名“非常态人类”的交流中,认为他们有可能“看到了更深远的维度”,从而对他们抱有敬畏之心。
      当然,我无意把问题提升到哲学或玄学之中,人类精神世界深不可测。精神病人或许掌握着我们所不了解的秘密。但我认为,不管他们智商爆表还是为零,他们都享有人的基本权利。精神病人的问题,本质是人权问题。作为社会的一份子,他们的痛苦需要得到拯救。然而,这却是一个被随意“定义”的群体,也是一个自由容易受限制、权利容易受伤害的群体。在我们的社会上,还有众多的声音呼喊着加强这种“限制”,或以治疗为名,或以安保为名。在这些所谓的“正常人”之中,全然不见福柯等人的理解和善意,被一种莫名其妙的恐惧所左右,存在着一股将精神病人隔离、将其理解之路堵死的冲动。
      我们一直在文明之路上奔跑,不知不觉走到了对立面,认为隔离了精神病患者,我们就抵达了文明,多么荒谬啊。如果我们“正常人”变成了施害者,那我们实际上比精神病人更糟糕——因为我们营造了一个缺乏善意的“冷酷仙境”,表面上安宁而稳定,却毫无体温。
      我又想到了在台中那个晚上,那个跟我们进入电梯的男子。或许,他吓到了我们,而我们也伤害了他。
    (来源:北京青年报http://news.ynet.com/3.1/1510/12/10441736.html 2015-10-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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