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签: 住院

  • 湖北宜昌访民高德义因伤住院 警察日夜“陪护”

    民生观察工作室2015/8/14消息:湖北宜昌夷陵区访民高德义7月22日在家中被抓走关进宜昌市拘留所,23日早晨在拘留所摔倒后至腿部骨折,至今在夷陵区医院住院治疗,每次一个警察轮流24小时在医院看守防止她脱逃。
     
    据高德义介绍,她并没有到天安门、中南海这些地方去,她在几个信访部门登记后就自己回家了,警察把她在家中抓去就说她去了中南海要拘留她10天,什么手续都没给她,现在她住院了还看着她。
     
    据悉,高德义是因为三峡水库移民时达成的搬迁协议政府没有履行,还有人冒充她把补偿款领走,为这她的丈夫被打死,她被打成残疾,上访后又多次被打,被拘留。

  • 香河村民抵抗征地11被抓 19人被打伤住院

    民生观察工作室2015-5-23消息:河北省廊坊市香河县蒋辛屯镇姬庄村村民5月21日前往香河县政府要求释放此前被抓维权村民,遭大量警员围殴, 当天多人被打伤入院另有数十人被抓。 截至今日仍有19人住院,11人被关押。
     
    姬庄村紧邻北京,最近几年村民的农田尽数被富力地产公司购去开发商品房,但部分补偿款至今未到位。 于是村民阻碍房地产项目施工,日夜坚守在工地。  21日凌晨,警察抓走部分维权村民。21日上午,上百村民前往香河县政府要求放人 ,遭致大批警察、特警殴打,并抓走数十人。
     
    今日,姬庄村一位担心自身安全而要求匿名的村民告诉本工作室,姬庄村卖地的钱村民还有600多亩的钱没拿到,前天抓了四、五十人,后来放了一批人,现在仍有11人没有放。

  • 汕头将开通住院精神病患者救助直通车

    日前从汕头市残疾人联合会了解到,汕头市近日将开通住院精神病患者救助直通车,在规范办理、维护受助者尊严的同时,尽量减少审批层级,减少受助者来回奔波,更好地服务急性发作期病人,用好有限医疗资源,科学合理控制续院医疗救助的人数和住院时间。
        精神病患者救助直通车开通后,对定点医院已收治入院、确需医疗救助的精神病患者,年度内首期住院治疗,其法定监护人或家属可先填写《汕头市残联已住院重性精神病患者医疗救助申请表(年度首期·绿色通道)》一式二份,到所在定点医院审核,然后备齐户口本或身份证、残疾人证或疾病诊断证明复印件各二份,就近到所在区(县)残联康复股或市残联康复科申请,再凭区(县)或市残联出具的《汕头市残联重性精神病患者医疗救助通知单》,到第四人民医院防治科或汕头大学精神卫生中心康复科确认,作为结算凭证。而低保或特困住院患者可同时申请伙食费补助,申请时需提交相应证件原件及二份复印件。先入院后申请救助的患者,其救助生效时间,在《汕头市残联重性精神病患者医疗救助通知单》中明确,最多可从申请之日起前溯10个工作日。
        此外,记者也了解到,为最大程度方便精神病患者就近在社区就医,全市50多个社区精神病防治点对服药救助工作流程也进行了简化。
    (来源:南方网http://st.southcn.com/content/2015-04/14/content_122163199.htm2015-04-14 10:15: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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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湖北省枣阳市张作云上访遭殴打住院一个多月

    民生观察工作室2015/2/12消息:本工作室此前曾发布了湖北省枣阳市访民张作云的情况(湖北省枣阳市张作云就被非法关押殴打的控告信http://msguancha.com/a/lanmu50/2013/0901/8205.html)。今天张作云致电本工作室说,她刚刚从医院出来。
     
    张作云介绍说,2014年12月21日她在枣阳当地黑监狱内被关了六天,期间遭到殴打致伤。对此感到愤怒的张作云28日出来后她就到北京去讨说法,29日在北京火车站下车,谁知枣阳市的截访人员早已在此等候多时了。30日,张作云即被押回了枣阳。
     
    这时张作云伤情越来越重,当即被送到枣阳市中心医院治疗,直到2015年2月6日才出院。
     

  • 非自愿住院被精神病者 有伸冤途径

    《精神卫生法》如何保障“被精神病”者的合法权益?近日,北京大学第六医院副院长唐宏宇在做客人民网,接受记者采访时,从具体就医的角度对法律进行了详细解读。他指出,“被精神病”者即使已经住院,也有“伸冤”的途径。
      非自愿住院需满足两个标准
      《精神卫生法》在自愿原则的基础之上,明确规定了非自愿住院治疗的两个标准,一个标准是患者必须是经过明确诊断是严重的精神障碍。第二,必须出现伤害自己的行为和危险,或者危害他人安全的行为和危险。这两个条件缺一不可。只有满足了这两个条件,患者才能够被非自愿地予以住院,如果不满足条件,不管是什么样的精神疾病,都要实行自愿原则。
      自愿原则是相对的,不仅是自愿住院,也要符合医学判断的标准。如果医生判断疾病可以在门诊治疗,用不着住院,患者不能强迫医生要求自愿住院,这是挤占有限的公共卫生资源,对急需住院的患者不公平。
      三日之内提出再次诊断要求
      法律所规定的再次诊断和医学鉴定,主要针对的是非自愿住院治疗的患者,并不是针对自愿治疗的患者。自愿治疗的患者不同意医生的诊断可以不住院,牵涉不到再次诊断的问题。
      非自愿住院的,入院以后不同意,可以在三日之内就提出要求再次诊断,医生必须再次诊断。再次诊断时,原来的诊断医生不能给患者做再次诊断,必须是另外两名符合资质的医生做再次诊断,可以向同一家医院提出再次诊断,也可以向别的医院提出再次诊断。如果对再次诊断的结果不服,还可以申请司法机构进行医学鉴定,医学鉴定再不服,可以提起法律诉讼。再次诊断的结论不仅限于医学诊断对不对,更重要的是患者应不应该非自愿地予以住院治疗。通过这样的途径,可以起到防止“被精神病”的作用。
      医疗机构有诊疗义务和权利
      法律规定,医疗机构对精神障碍患者有相关的诊疗义务和权利。
      第一,医疗机构有接诊和及时诊断的义务。无论是否自愿来诊,医疗机构都需要作出诊断,不能拒绝,同时还要尽告知义务。《精神卫生法》第37条规定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应该将精神障碍患者在诊断治疗过程中享有的权利告知患者或者其监护人。除了告诉诊断以后,还有患者在诊疗过程中的权利,也要告诉患者或者监护人。
      此外,第39条规定医生必须遵循标准和规范精神诊疗,不能随意诊疗。如果医生违反了规范,诊疗出现问题要承担医疗赔偿责任。
      第二,危害他人的患者,由医院决定是否住院。危害自身的患者,法律规定监护人决定是否应当住院,而危害他人的患者,法律规定的是监护人应当同意。也就是说,出现了患者危害他人的行为,要对公共安全着想,由医院去决定是否住院,监护人应当同意,但是监护人有权利提出申请再次诊断,提出法律医学鉴定,甚至提出司法诉讼。
      对于危害他人的患者,监护人拒绝办理的可以由单位或居委会办理,这是考虑到社会的安全。如果是出院,监护人拒绝履行接患者出院的职责,法律规定有能力出院的患者可以自己出院。没有能力的患者,如果不接的话,患者本人可以依法起诉监护人不履行职责。
      经过评估患者可以自己办出院
      对于“被精神病”者而言,医院不再是“进得来出不去”了。对于出院的规定法律也非常明确,只要是自愿的患者随时可以要求出院,这也是防止被精神病的一个后续的关口。
      如果是非自愿住院的患者,法律规定分为两个不同的情况,一种情况是,如果是因为伤害自己了,自伤、自杀的行为,非自愿住院的,出院由监护人做决定,医生要尊重监护人的意见。但是对于因为危害他人的行为,而予以非自愿住院的患者,医疗机构应当定期进行评估。什么时候认为患者可以出院了,必须立即通知监护人,办理出院手续。如果监护人不接患者,有能力自己办理出院手续的患者,可以自己办理出院。
      监护人职责仅限于医疗看护
      法律对监护人的责任也予以了明确的规定。监护人的职责主要是做医疗看护。
    精神卫生法所规定的本法所使用的监护人,不具备民法通则里面所指的全部的监护人的权利。他的职责限于医疗看护——监护人决定患者是否住院,在家看护的话,监护人要履行看护的职责。但如果没有法院直接宣布某某是精神障碍患者的监护人的话,那么在医疗文书上签字的监护人是没有权利处分患者财产的,这一条实际上在制度设计上也是对防止“被精神病”一个补充。·
    (来源:新浪网http://henan.sina.com.cn/xinxiang/news/redian/2014-09-17/0829-15837.html 2014年9月17日 08:2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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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吉林维权人郭洪伟被打住院第十天 抢救室连续二天断电

    今天(2014.06.06)已经是郭洪伟等人到中纪委控告国家信访局不履行职责在北京永定门西街甲一号中纪委信访局大院内郭洪伟遭京警暴力拦截、殴打的第十天,也是郭洪伟在北京牛街回民医院抢救室虚假抢救的第十天、回民医院以电力维修名义对郭洪伟抢救室断电的第二天。十天来只有今天最安静,没有恶毒李医生的不确诊强行用药威胁,没有看到保安头子与一群不明身份者的恐吓,没有警察来告知郭洪伟对李医生指责是违法的告诫!只有亲人的照护,访民朋友们的探望
     
    辽宁张焱:13146069607;山东张群翔:15600244282;武汉王芳:13163331971;哈尔滨孙东生:13041263734;吉林延吉孙玉环:18513259071;吉林长春李景春:13351542781;河北石家庄牛领钗:18031127935;广东冉崇碧:13240155083……。对了,也许是因为今天下雨了,下雨真好!!!
     
    2014-6-6
  • 黑龙江张淑芝住院期间遭截访拘留 江办居小玲上访无果

    民生观察工作室2013-11-22消息:黑龙江绥化市望奎县访民张淑芝今天致电本工作室说,此前由于身体肝部病变长瘤严重患病,她到北京佑安医院住院治疗,期间并无再上访,但11月11日还是被截访者抓住绑架回望奎县,并被拘留五天。
     
    张淑芝的情况曾获官媒报道(一份“过期”的劳教决定书http://bjyouth.ynet.com/3.1/1307/30/8171552.html),这但并未改变她的处境,现在贫病交加的
    张淑芝又在北京住院,她告诉本工作室说她现在是走投无路了。
     
    另外,江苏南京访民居小玲因为单位违反“劳动合同”“聘用协议”在京上访已7年有余,今天上午一大早她就赶到人力资源部,十八届三中全会开完了,居小玲以为她反映的问题会有着落,但原来还是外甥打灯笼——照旧(照舅),她反映的问题还是什么部门都不管。居小玲让人力资源部接待人员开个条子,去联合国反映,接待人员不予理踩。

    居小玲

  • 精神病自愿住院要防“被自愿”

    规定精神病人住院治疗实行自愿原则制,比过去的“强制治疗”是一大进步。但是病人是否患有精神障碍、是否需要住院治疗,是以医疗机构作出的诊断结论为依据的,因此,还是难以防范其他外力干预诊断、使医疗以外目的“被自愿”收治“患者”。

    不将患者环境因素考虑在内的精神病诊断,是许多利用强行收治来排除异己甚至打击报复的“被精神病”屡屡发生的体制性、技术性土壤。改变单一的诊断标准以及从细节处防范环境因素,才是精神卫生立法的重点。

    除了精神科执业医师严格依条件和程序作出判定外,还应规定,对存疑病情,需指定精神病专家组成会诊小组作出诊断意见,并对诊断意见与治疗全程负责。对那种可能存在蓄意迫害等复杂背景的,即使有监护人陪同,也需当事人指定的三名以上亲友到场,否则鉴定机构有权拒诊与拒绝收治。

    此外,接诊医疗机构应对就诊者在医院期间的安全负责。对不能确诊或直接排除精神疾病的人员,应在合理候诊时间结束后由接诊医疗机构负责其安全离开。无故留置的,医疗机构对其后果负主要责任。对因“被精神病”提起侵权诉讼的案件中存在鉴定机构和医务人员过失的,一律追究鉴定机构和诊断医生的法律责任。

    当然,还要防止一种特殊情况,即精神病患者不愿住院,又因家庭经济等多种原因无法在不入院情况下得到治疗且还会伤害他人,立法中应对疑似患者所在单位、社区和监护人的干预治疗作出具体的规定。(来源:广州日报   梁江涛http://www.zj.xinhuanet.com/newscenter/view/2012-10/25/c_113488249.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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